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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2016-07-26 09:50: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共6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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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局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四、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五、通报和报告的内容: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⑶党委、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

⑷党委、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⑸党委、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2、组织人事方面

⑴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免干部情况; ⑵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

⑶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⑴本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⑵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⑷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⑴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我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⑵党委、党支部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⑶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⑷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和报告

①属于党内秘密的;

②涉及个人隐私的;

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④行政执法有关方面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⑤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六、通报和报告的形式及程序:

(一)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

(二)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三)党委、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四)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党支部负责。

七、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底前对上年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组织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二)本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如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级党组织反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快机关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报告的内容

(一)、重要会议报告

1.区级各部门召开的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

2.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区级以上重大会议精神。

(二)重要工作事项报告

3.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

4.年度工作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三)突发事件报告

5.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在本辖区内聚集活动;聚众围堵、请愿罢工、冲击党政机关及其他要害部位事件。

6.阻塞公路、铁路的群体性闹事事件及紧急治安突发事件。

7.重特大火灾、疫情、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矿、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8.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按规定上报)。

9.《信访条例》规定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

(四)外出学习考察

10.各乡镇、区级各部门“一把手”参加区外会议、调训、讲座、 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活动。

(五)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

11.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及参与区内外重大违纪违法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件、参加非法组织或社团活动的。

(六)重要新闻采访

12.上级新闻单位到辖区或部门进行重要新闻采访。

(七)其他报告事项

13.执法监察、督查督办等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苗头。

14.乡镇、区级部门工作机制、制度创新及重大改革事宜。

15.区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6.区以上党委、政府督查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科室督(交)办的重大事项。

17.其他按规定需要向区委、区政府及分管领导报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三、报告的时间、方式

部门主(承)办的重要会议,要在会前一周向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书面报告;部门召开的行业行政工作会议要在会前三天口头或书面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要立即以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区领导、区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4小时内呈送书面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在事发前后适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报告的方式上:一般必须先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然后由两办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四、责任追究

篇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管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管理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管理人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管理人员,系指铝业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任、副主任人员。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第三条 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情况,配偶及子女经商、创办企业的情况;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本人购置汽车情况;

(三)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和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

(四)本人结婚或离婚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的情况;

(五)本人及其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根据规定需要报告的有关从业及其变更情况;

(八)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

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报告人应就本制度第三条所列事项,如实填写《管理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事后一个月内向分公司党群工作部作出报告,包括发生事项以及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人员、财物情况等内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尽快补报,并说明原因。报告人必须在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个人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

按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事项,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第五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与管理人员同一户籍的子女;“亲近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定居”是指已取得他国国籍或在他国及港、澳、台地区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

第六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列事项,制度发布以前发生,发布后仍在延续,以前未报告过的,应按本制度报告。

第七条 管理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按照管理人员管理范围管理存档。

第八条 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由分公司纪委提出意见,及时作出答复。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

第九条 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保密。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条 管理人员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

大事项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党员、群众对报告人报告事项有反映,或报告事项与事实明显不符的,由分公司纪委责成其说明情况,不能说清问题的,由纪委负责调查,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于每年年底前,将管理人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向分公司纪委综合报告一次,管理人员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作为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党群工作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漏报、瞒报和拖着不报等问题。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铝业分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篇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201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1篇: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的人员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二、报告内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车辆的情况;

(二)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四)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五)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七)本人自行参加社会团体以及在其中兼职的情况;

(八)本人出书、自行接受传播媒体宣传本人事迹的情况;

(九)本人、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十)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情况;

(十一)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十二)本人认为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一)党办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按照有关规定应事前请示批准或报告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可以事前请示,但在事后应将执行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一次报告。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在7日内答复报告人,并做好答复记录。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应由本人按要求如实填报。因特殊原因没有填报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报告表的填写,要具体明确。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务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

四、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五、报告要求

(一)报告人应按时、如实地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核、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报告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或不如实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告人报告时应说明有关事项的时间、地点、资金来源及处理方法等主要内容。

(四)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上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领导班子内部或本单位内部予以公开。

(五)党政办公室建立健全受理报告的登记、答复、审查等有关制度,明确受理报告的程序和方法,负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的印制、发放、汇总等工作。

(六)党办要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作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XX年XX月XX日

第2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党委、政府作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3)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

(4)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情况,以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乡镇、街道、村(居)、各单位综治办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发调处、整改通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治安形势分析制度

县(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分析一次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工作例会制度

各级综治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群防群治队伍职责

群防群治队伍主要担负治安防范任务。具体职责分别是:

社区保安队伍担负社区治安巡逻、受聘单位门卫值守等任务。

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截、检查、守候工作,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治安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

综治特派员负责督促所驻地区、单位和社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治安志愿者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和有劣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及基层创安等工作。

看楼护院队伍担负楼院值班巡防、维护楼院安全等工作。

群防群治队伍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一票否决制度

(1)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单位,有权向县综治委提出书面建议。

(2)因领导工作失误,造成矛盾激化,发生大规模游行,集体越级上访,罢工罢课,群体性的械斗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特大案件、特大事故,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恶劣的。

(4)存在火险、盗险、爆炸险、倒塌险等重大隐患,经提出整改建议无改进发生重特大事件或事故的。

(5)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内部单位多次发案或发案虽少但损失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发生重大案事件和特大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加重处罚。

(7)对被否决的单位,需写出属实可靠的书面报告,提出否决理由。

(8)对被否决的单位和个人,乡镇综治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帮助整改,及时报县综治委。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综治委的领导下,受乡镇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业务指导的群众性组织,负责做好本村的民事调解工作。

(1)调解一般民事纠纷,预防矛盾激化,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落实各方面预防措施,充分发挥调解员和民调小组的作用。

(3)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争做合格公民。

(4)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原则,八项程序和五大纪律,依法办事。

(5)积极参加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职责

治保会是在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和村综治委的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的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负责治安防范工作。

(1)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

(2)依靠发动群众,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组织群众联防联治,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活动。

(3)掌握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现实表现,经济状况,社会关系及交往,对列管人员进行帮教。

(4)发动群众做好护村、护院、护林、护路、护水电设备工作。

(5)维护公共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工作。

通报讲评制度

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综治工作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通报讲评,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检查督办制度

经常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领导同志的批示和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奖惩制度

(1)根据乡(镇)综治委年初与辖区单位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每半年抽查一次,年终组织考查验收。

(2)提请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对完成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因领导失职、失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的重大案事件要及时查究,对发生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收集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按程序报上级核实表彰。

(5)因领导不重视,治安秩序长期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经多次查究无效,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政治的、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手段予以处罚。

乡镇综治副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地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协助治安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

(3)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建立严格的检查、评比和产奖惩制度。

(4)妥善处理在本辖区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事件,把工作的基本点落实在齐抓共管上。

(5)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7)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8)实行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执行情况,认真查究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有关责任人。

第3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第4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地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对于全面解决矛盾,推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1、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各种上访事件;敏感热点问题的重大紧急事件或虽有少数人员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破坏公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以及其他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2、重大工作、重要活动、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主要包括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承办的本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带有全区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对全区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活动;由工作引发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问题及重要社情民意;我局召开的需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

3、外出离岗。各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及其他原因离岗的(区境以外)。

4、接待接访。上级有关领导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区以上新闻媒体到我局进行采访的。

5、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6、其它情况。不属于上述范围,但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情况和问题等。

二、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要确保第一时间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1、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半小时内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局领导,事态进展情况要随时报告,最终结果要及时上报。

2、外出、离岗要提前1-2天书面或口头报告局领导,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做好登记。

3、中央、省、市、区及局内重大决策出台后,各科室要多层次、多渠道(

三、大事报告程序

1、出现大事要及时报主管jú长,主管jú长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jú长阅批;特殊紧急的情况可先报jú长。

2、科室负责人离岗要向主管jú长请假,副jú长离岗要向jú长请假。

3、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各科室将完成情况报办公室。

四、责任认定与追究

1、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故意隐瞒真相瞒报、谎报、少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少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先请假,擅自外出离岗,给予当事人口头批评;造成工作延误,产生消极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由于工作延误,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损失的,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给予责任科室通报批评,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给予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5篇: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通常具有动态性,其发生和变化与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受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对“一府两院”报告重大事项,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报告重大事项的方式可分为即时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和定期报告等几种。

(一)即时报告。对一些与社会生活有密切关系、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事情,或涉及政策和政府行为的变化调整等,人大常委会必须要求“一府两院”主动、迅速、及时地向人大报告。这样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查了解政府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必要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避免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公共事业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各种社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调整等,就应在方案出台前依照规定迅速报告人大常委会。

需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一般时间性强,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在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必须明确界定需要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的类别,严格规定报告的时间。

(二)会议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的议程主要是依法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一府两院”可以根据常委会的要求,直接向最近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新近发生的重大事项。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附件和参阅材料,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到会作说明,回答询问。

(三)定期报告。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因此,必须严格要求政府分别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可要求政府就每年财政预算变更或调整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报告,以利于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或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6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任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

二、报告事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出国(境)定居、探亲、考察、旅游、自费留学,及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

3、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子和转让宅基地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5、本人及家庭成员接受数额较大的馈赠、继承遗产等;

6、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买卖股票的;

7、子女上大、中专院校读书的;

8、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一年来的收入情况;

10、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的情况;

11、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凡有上述情况的村干部,必须在村党支部内通报情况,并填报《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村干部个人收入申请表》,并将报告表申报表寄存乡纪委。

四、报告要求

每一位村干部都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填报一次,实事求是地报告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属于可预见的,要事前报告,属于不可预见的,事后必须及进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报告的监督检查

接受和配合乡纪委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报告情况要进行认真登记、归档。对无故不报或虚报、假报的,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又不如实报告的要从重处理;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列为村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和工作述职的内容。

篇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2015工会工作制度

第1篇: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制度

1、由全体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称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的会议称会员大会。

2、大会主要内容: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和修改工会主席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邀请总经理作生产经营报告;大会有权对企业作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提出建议并进行协商,行使法律所给予的民-主权利。

3、大会时间:一般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3-5年。

4、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热爱祖国;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受到会员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二、工会委员会议事制度

1、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

2、年初的会议作好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打算;年底的会议作好总结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3、对会员大会员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并经大会通过的,委员会要贯彻执行。

4、年初的会议对工会经费的全年使用情况要作好预算,涉及员工福利的开支要规范化、制度化。年终的会议作好经费决算,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5、委员会工作民-主集中,主席行使合法权利。

三、工会与行政沟通的协商制度

1、工会依法行使《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利,是员工与行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权。

3、工会每季或半年主动向行政提出约见,约见时可以沟通工会近期工作、会员的具体建议和要求;听取行政对工会的希望和建议。建立和睦、良好的沟通氛围。

4、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专项协议》。

四、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1、工会经费的来源: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每月按实际工资总额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划归工会账户;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为个人工资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五;工会经费的其他来源为工会所建立的职工技协、第三产业的收入;政府和企业给予的行政补助等。

2、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宣传、文艺、体育活动的费用(举办讲座、办报、购买书籍、体育用品的购置与维护、文娱活动);职工奖励费用(鼓励自学成才而制定奖励办法的奖励;优秀员工、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比奖励等);慰问费用(对员工婚、丧、并孕等特殊情况的慰问费用);工会行政费用(工会召开大会、办公费用、差旅费等费用)。

3、工会各项经费的使用(包括会费、行政拨交经费、工会事业收入和行政补助),应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群众满意。要严格执行不分发现金、不分发实物、不请客聚餐的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必须符合上级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不是工会举办的活动,不属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不得在工会经费中支付。

4、行政拨给的2%中的40%,应上缴上级工会。

五、重大问题、重大信息报告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1、建立重大问题(事件)请示汇报制度。企业工会如需召开工会全体会员、企业全体职工大会或其他重大活动,其内容涉及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工资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且工会与行政意见不一致时,企业工会必须请示上级工会。请示时须采用书面形式,时限原则上应为召开会议或行动一周前上报。未经上级工会同意,企业工会不得擅自采取行动。

2、建立信息上报制度。企业工会要配备一名兼职信息员,要准确、及时上报本工会的信息。包括职工思想动态、劳资矛盾、重大恶性事故(事件)、热点问题、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果等。

3、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依法协调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企业工会主席兼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企业辞退或处分职工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有权提出异议,并与企业行政协商解决。

第2篇: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工会会员

(一)凡本机关在职在编(含事业编)公务员、工勤人员(雇员)、合同工(含合同临时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

、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三、工会委员会

(一)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酝酿产生6名候选人后,由全体工会成员对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产生,设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审委员1名(兼组织委员),女工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兼文体委员)。

工会委员会可配后备干部3名,由工会委员讨论推荐,报局党组讨论决定产生。工会委员后备干部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但不具备表决权。

工会设工会小组,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产生。

(二)工会委员会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

1、重大问题由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2、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3、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任职资格

1、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主席必须是副处级以下干部;

2、熟悉《工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婚姻法》《劳动保***》以及工会工作知识;

3、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工会工作;

4、代表和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勇于为干部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负责本机关工会全面工作。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

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各项管理工作。

(三)经审委员(兼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

2、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争议及调解,处理群众来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生活、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好定期走防、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

4、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5、负责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办理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管理。

(四)女工委员(兼财务委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2、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

3、帮助会员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4、注意了解和征求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妇女保护的政策,同歧视、***妇女的错误行为作斗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五)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职责

1、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归集向党组汇报;

2、负责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3、起草工会有关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4、利用报纸、电台、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报道本局的各项活动;

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部职工素质。

第3篇: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其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⒋坚持每期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⒌经常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定期开展会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会员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教育教学及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⒍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⒎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尉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⒏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教职工每期或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⒐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教职工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依据之一。

⒒协助地主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⒓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帮助农村教职工家属扶贫致富,出点子,找门路,进行科技扶贫宣传,帮助教职工下岗家属再就业。

⒔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⒕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⒖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⒗每个工会会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第4篇: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工会走访制度

一、在职工出现婚、育、病、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节假日期间定期派人对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和退休职工进行慰问。

第5篇: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院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省总、省教育工会及本院财务部门指导监督下,负责全院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院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院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院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院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院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收入: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季度按时按规定向教育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2、会费收入:

(1)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2)面对现实,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70%留用于基层工会,以增强工会活力和会员的凝聚力。

(3)严格手续,坚持会员、基层工会、院工会对口-交借的管理办法。

(4)坚持公布制度,每年向基层工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3、经费开支:

(1)严格执行全总印发的经费开支范围,对超出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2)量入定出,周密计划,在略有节余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

强调计划性,对大额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工会经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允许先用后报。

(4)坚持一本帐、一只笔、一个户头、杜绝以领代报现象。

(5)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4、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

5、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业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账,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账目,千张传票事故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附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私人向工会财务借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6、认真执行工会财经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产,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篇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2016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和纪委监察局全体同志,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上级纪委和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今年,我们按照上级纪委工作部署,结合汝南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使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进展,有效落实。

(一)创造性地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首先,认真落实了“四书一谈”制度。重点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实施“四书一谈”制度,并按照分级监督的原则,将“四书一谈”制度延伸到村委和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今年,县纪委共对*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发出情况“说明书”,对*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个乡科级党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全年共下发了“提醒通知书”*份,“督查通知书”*份,共对*名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切实达到了超前防范、教育保护的目的。其次,全面推行了廉政承诺制度。采取面对面承诺,全方位公开的办法,县委四大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自上而下实施廉政承诺。提高了干部自我约束意识,加强了群众监督。第三,创造性地抓好了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为使基层党员干部切实适应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今年,我们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一是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从形式上、内容上、管理上对廉政档案进一步规范。二是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时间、内容、方式、审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操作、易落实,切实加强了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第四,着力解决乡镇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巩固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和中小学校招待费成果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待费实行“一刀切”,出台了《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关于狠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歪风的若干规定》又制定了补充规定,必须事前报告县委廉自办,接受组织监督,事后对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存入廉政档案;针对部分乡镇领导干部“走读”以及一些党员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甚至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结合汝南实际,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实行了领导干部外出活动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双休日、节假日活动记实制度、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等四项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年,我们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起,其中大要案*起;处理党员干部*人,撤职以上重处分*人。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的成功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们查案工作中着重强化了质量监督。为保证办案质量,在进一步完善办案纪律十不准的基础上,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条办案纪律和*项内部监督制度。又明确了关于在实施“两规”、“两指”过程中的纪律规定,实行了错案追究制度,由案管室和干部室对每起案件跟踪监督。同时,对一些重大案件,通过案情通报、公开暴光等形式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促进了整体办案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我们在强化案件质量监督方面的做法受到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狠抓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今年我们将纠风工作作为转变作风、重塑干部形象的切入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畴,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对教育系统实施了“八项制度和“五条禁令”。对全县*所中学*所小学的检查中,共查出中小学乱收费案件*起,涉及费用*万元,清退违纪违规收费*万元,党政纪处理*人。二是切实纠正了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汝南县*年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围绕群众“看病难”“用药难”的难题,制定了汝南县卫生系统“六项制度”和医务人员“六个不准”。三是进一步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层层签订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违反政策向农民集资、摊派问题,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提前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村级、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制度。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今年查处*起加重农民负担案件,及时给予了处理。四是进一步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今年共组织路风检查*次,查处公路“三乱”案件*起,党政纪处理*人,组织处理*人,责任追究*人,没收违规收费面包车*辆,受理群众举报*起,反馈率*%。有效遏制了公路“三乱”反弹势头。五是认真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开展了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检查,积极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招生工作、殡葬改革、三项资金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执法监察工作,使以法行政、规范行政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年,我们以制权、管钱和规范行政行为为核心,深化改革,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一是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了县直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村帐乡镇管,财务集中核算,人员统一管理,部分乡镇实行村级会计委派制度。二是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清理出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项,审核事项*项,核准事项*项,备案事项*项,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项,合并*项。为*年将全面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汝南县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管理入手,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加强采购票据的控制,加大了政府采购检查工作力度。今年,全县共纳入采购金额*多万元,节支金额达*多万元。四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及时、全面的原则,在抓好规范性公开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基层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行点题公开,达到群众满意的公开实效,深化了民主监督。

(五)、加大了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力度。今年,我们将整治企业经营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制定了《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决定》和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会同审计、物价、财政等部门联合行动,组成*个检查组,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组织全面检查,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大、问题多的*个单位进行重点清理检查。三是对在检查和举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今年,共查处扰乱经济发展环境案件*起,处理*人,其中有*名相关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和评议代表*多名,对县定*多家单位和省定*个重点部门进行监督和评议。实施社会监督以来,发现行风问题*条,受理案件*件,均进行了认真解决和处理。促进了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切实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首先,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委、政府各部门。制定下发了汝廉责[*]*号《汝南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工作意见》,并专题召开了任务分解会,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个方面的*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具体要求和各负责部门,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要求更加详实。其次,实行督导责任制度。县纪委制定了《关于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督导责任制的意见》,将乡镇、县直单位分为*个督导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包区、包片,科室包乡镇定期不定期督导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整体推进。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今年,结合纠风、查案、廉洁自律和防治非典工作,共有*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严格的责任追究,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立足职能优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下访工作力度。纪委机关实行全员调研,定期不定期下乡入村,体察民情,定期召开碰头会,将基层存在的问题归类整理,区别轻重缓急、个性共性,认真加以解决。今年,县纪委共摸排信访问题*多个,就地解决*多个,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解决*多个,有效解决了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实际问题。二是针对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缺乏责任意识,更缺乏紧迫感等情况,我们出台了《关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排查群众困难,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等等,用制度固定下来,强化了责任,明确了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加大执纪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共立案查处*起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连续查处了*起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欺压群众的行为,处理公安干警*人,其中留党察看*人,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人,*名所长、副所长、指导员被免职,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另外,进一步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环境的力度,凡发现行业不正之风,侵犯群众利益,欺民、扰民、与民争利行为立即查处。今年,我们查处向群众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起,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为了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今年重点抓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首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集中开展了建立学习型机关活动,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其次,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体系。实行了以目标责任量化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绩、百分量化评估制度,并与纪检监察干部的晋职、晋级、任用挂钩。特别是在纪委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通过政绩评估对不适合该岗位的进行调整,不断达到岗责统一、岗位能相符。第三,强化了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案件质量跟踪等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受到了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第四,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今年,坚持办好“三班一会”。即:办好为期*天的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为期*周的乡镇纪委副书记培训班、为期*天的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培训班,开好每月的*日召开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例会。通过培训和例会,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使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上水平。

五、积极做好县委安排的中心工作

(一)、围绕经济建设认真做好东西和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按照县委分工,作为东西和作、民营经济的主要负责人,我认真做到履行职责、把握重点、立足服务、注重效果。在东西和作方面,以招引资为重点,以项目为突破口,在东西和作会上,全县共签约总投资**万元。目前,已达成投产项目*个、在建项目*个。在等项目*个,落实总投资**万元,落实引资**万元,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和*%。四川五粮液、青岛“双星”、许昌“山花”、潜江面粉厂等知名企业相继落户汝南。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上,一是制定鼓励政策。出台了大力发展相继民营经济的*条鼓励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保证。二是创造宽松环境。成立了民营经济投诉中心,推行了检查收费许可证制度、挂牌保护制度、企业*天安静生产日制度、行风评议制度,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三是提供服务。成立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营企业主座谈会,帮民营企业出主意、解疑难,设立民营经济局,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引导健康发展,注重抓大、抓重点、抓导向,引导民营经济向一、二产业转移,向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充分激活民间资本,使民营经济逐渐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止目前,我县个体工户已发展到*户,注册资金*万元,从业人员**人,民营企业*家,注册资本*.*亿元。

(二)、尽职尽责地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在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的同时,主持制定了《关于严肃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全方位的防治非典工作效能监察,重点检查干部到岗情况,抗击非典组织情况,防治非典工作采取的措施以及上级部署的抗击非典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及卫生、公安、交通、教育等重点部门进行重点监察。先后对行动不力的*个乡镇和*个县直单位提出警告,对*名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对违反防治非典工作纪律的*名党政干部及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了纪律处分。促进了全县抗击非典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同时,组织印制非典防治知识手册**册,免费赠送给广大农民群众,为普及防治非典知识起到了较好作用。同时,为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在外务工,我安排下访工作队、各乡镇纪委对全县在外务工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三夏生产有困难的,联系收割机帮助收麦,对*户特别困难的免费收麦。切实解决了困难农户的燃眉之急。

(三)、扎扎实实做好包村富民工作。在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的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扎实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创造性地抓好了包村富民联系点。按照县委安排联系和孝镇,分包黄寨村。立足实际,努力培养村民脱贫致富的信念,树立村干部干事创业精神,逐步将黄寨村引导到以集体经济带动个体经济、以个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的强村富民道路上来。采取典型引路、重点扶持、全方位服务的办法,逐步使蔬菜大棚从零开始发展到目前的*多座;养牛基地的建设已初具规模,管理技术日臻成熟,发展势头良好;村民的高效农业意识逐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家庭养殖业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为给黄寨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省纪委、省交通厅的有关领导,协调*余万元资金,完成柏油路村村通。

六、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

一年来,我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理论知识,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特别是成为先进典型后,不仅工作上压力大,(

总之,我本人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县委及其班子成员的支持下,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回顾起来,也存在诸多不足。我感到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系统,对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探索还不够,工作上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这些都有待于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取得令群众和组织满意的工作实绩。

篇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监督
2016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调研报告

村务公开,既是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自推进这项工作以来,村务公开适应了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现实要求,对于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化解干群矛盾,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也应看到,村务公开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解决。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镇纪委会同财政所、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全镇9个村(社区)专门进行了调查了解。

一、村务公开的基本现状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镇各村基本上以“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为主,多种形式并用,还采取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会议等形式,对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同时,开展村民代表列席村支“两委”会议、列席村组干部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全面公开,扩大公开范围。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镇、村的重大决策;计划生育指标、对象、宅基地审批程序;入党;低保享受和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发放情况;“一事一议”项目及其它工程、土地承包、征收合同签订等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三)村务公开取得的主要成效。通过对等村的走访情况看,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通过村务公开,过去那种对干部工作不理解,对村务不了解,来不来就反映、告状其贪污腐败的情况逐步减少,“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群众在村务活动中配合少的情况有了改善,增强了干群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凝聚了民心。二是促进了村干部的廉洁自律。通过村务公开,把村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村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大部分村干部基本做到了照章办事,过去那种农村工作无规范,干部管理少约束的现象明显减少,从根本上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通过村务公开,群众对村务,特别是财务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有了监督村务的机会,提高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管理村务的积极性,呈现出村务公开越透明,群众就越信任干部;管理越民主,村级组织就越有威望,经济发展就越快,农村就越稳定的局面。

二、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干群认识不够清晰。一些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村务公开已经搞好些年了,没什么新意了,思想上有了松懈情绪,工作上抓得不够实,少数村干部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而村务公开工作是软任务,公开没有什么意义,可有可无,使得村务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与群众的期望存在着差距。少数村干部认为公开让群众知道的太多对工作开展不利。也有少数村干部认为村务公开是村干部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自找麻烦;部分群众认为村务公开是走过场,形式主义,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他们认为想搞清楚的内容村务公开不够清楚,该知道村务公开内容的时候不知道;有些村民认为财务公开内容太简单,对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意识不强,从而使村务公开长期停留在低水平,没有明显进步。

(二)公开内容不够详实。有的村公开的内容不到位、不细化,只简单地列出几个大项,明细项目含糊不清,有的甚至简单地用“其他”来代替,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言之不明。有个别村还存在一种形式主义,目的是应付上级检查,村务公开没有反映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甚至将一些比较敏感的数字不公布,从而导致村务公开没有真正发挥宣传、监督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是个别干部思想上有顾虑,害怕数字公开之后会受到群众质疑,造成工作被动。如村、鱼池村以前公布的账目和内容多是以会议通报形式,群众知晓面不大,就算是参会人员也没记住多少核心内容,致使部分村民误解村干部拿了好处,甚至到镇上或县上信访反映,后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后予以澄清。

(三)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完善。一是公开内容不真实。个别村搞假公开,走形式,特别是有个别村发放款物有时就随便找张纸写上名单、金额,或是张贴在群众不经常活动的地方或是张贴照相留痕后撤除。对低保享受等敏感问题避而不谈,对不合理开支一概不入帐。二是公开随意性大。有的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对无关紧要的就公开,紧要部分不公开;对要求群众出钱出力的就公开,对村干部不利的则不公开;有的只是公开那些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大的事情,而对群众意见较大,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则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缺乏经常性和连续性。三是对村务公开理解片面化。有的村把村务公开片面地理解为财务公开,对村民关心的其他村务不公开或只是简单地公开。四是财务公开过于笼统。只公布财务收支总帐,缺乏明细帐,或者将大笔开支列入“其它支出”,群众看不明白。五是村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对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既不征求村民意见,也不公开,违规操作,从中牟利,有的违反财经制度,打白条入帐。

(四)公开不注重效果。一是公开不及时。从公开的时间上看,有少数村一年才公开两三次,使公开缺乏时效性,难以有效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个别村村务长期不公开,有的必须事前公开的拖到事后才公开,群众意见特别大。二是公开后没及时按村民意见进行整改。有的虽然公开了,但不注意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或者对村务公开后收集、反馈的意见,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再次公开,形成了新的疑点。三是公开形式单一。个别村只靠一块村务公开栏公开,而且村务公开栏设在室内或偏僻处,平时村民难以看到,村务公开成了“秘密公开”;有的用纸随意张贴,损毁较快,绝大多数村民无法看到,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可以让村民有效行使知情权、形式多样的综合平台。四是不注意保存村务公开档案资料。有的村务公开资料不完整,档案保管制度不健全,有些资料事后村民无法查到。

三、对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监督的思考与建议

村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村民自己管理事务、监督村务过程中最快捷、最明了、最醒目的一种措施,是广大群众接受快、理解强的最好方式。实行村务公开,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实质上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化解干群矛盾、密切干群关系的关键环节,是纯党风、清政风、兴民风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解决好目前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村务公开达到“实际、实用、实效”的效果,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做好规范和深化工作。村务公开栏是村务公开最主要、最直接的载体,要在村民相对流动集中的地点固定村务公开栏。但仅有这一种形式,远不能满足村民需求,应辅以其他形式。可利用“村村响”广播,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公开,还可发放资料公开。凡农民关注的问题就公开。

(二)要增加公开内容的透明度。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及时向村民公开,要从实际出发,公布各村特有的内容。栏目上的内容要及时填写,内容要围绕本阶段、本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坚持开门见山,简洁明了,不搞花架子,让群众对公开的内容一看就明白。如对群众比较关注的低保享受、民政资金发放、村级财务收支、接待费开支、其他支出等实行逐笔公开,消除大家的疑虑。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参与各项村务活动以及民主理财审核中发现得了问题,针对问题提得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通过解决实际的问题树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群众中的信任度,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成为衔接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一座沟通桥梁。

(三)要建立配套的保障制度。认真抓好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民自治、民主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村务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提高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意识。同时,通过公开专栏,把村干部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服务承诺、财务收支、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向村民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村干部的工作时时处于群众的视野下,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建立村务公开通报制度、考核制度和评议制度等,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量化考评标准,由镇纪委、财政所、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民政办等有关单位组织督查组,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评比,提高其积极性。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人员的培训,采取领导授课、座谈讨论、互相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使村“两委”干部能够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凡是能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拖延、不推诿,对一时难以解答的问题,要说明情况,作出解释,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同时加大村民的普法宣传,转变观念,让他们认识到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监督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廉洁办事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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