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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2016-08-08 10:54:1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共6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第一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第二篇

堰九校字〔2014〕14号

堰口镇九年制学校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

自查报告

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汉教法〔2014〕46号)精神,我校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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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夯实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成立了以罗大义校长为组长,陈宏义、杨代智、刘光晔、许宝全、杨文朝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细化学校食品安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监管;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完善台帐制度,强化索证索票,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食堂操作间、储藏室等重要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三、加强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我校通过法制安全课、健康教育课、举办食安知识专题讲座,开设宣传橱窗、黑板报,培育餐饮文化,发放食品卫生安全、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养成餐前洗手的良好健康饮食行为习惯,引导学生远离街头无证或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四、加强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我校食品安全监管小组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出入库管理、食品加工管理、食品留样试尝、餐用具消毒处理及食堂监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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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特别要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材料有无过期、生虫霉变、腐败变质现象,一经发现必须销毁,不得加工给学生食用。

总之,经过自查,全体师生特别是主管领导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卫生责任意识。从小事抓起,从日常抓起,把一切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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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口镇九年制学校 2014年4月1日

附件

西乡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堰口镇九年制学校 领导(签字): 填报人: 刘光晔 2014 年4月1日

注:1、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请将相关学校名单一并报送。

2、本表中学以校、镇中心校、九年制学校以镇为单位。

3、本表填报数据含辖区村办小学、初小、教学点及公、民办幼儿园。【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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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第三篇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一:

我园按照会议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430人,专职食堂员工三人,食品采购由园领导兼任。食品加工场地占地10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办园多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特殊学校,校园面积2689平方米,校舍面积3635平方米。目前全校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3人。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围墙、宿舍区、食堂、门卫等处都安装有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有力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四:

今年以来,县食安协委在市食安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以“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使百姓满意”为目标,关注民生,心系民众,一步一个脚印地将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向前进,食品放心工程进展顺利,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有创新突破,食品放心水平稳定提升。食品放心工作从少到多、从城区到乡村、从重点品种到基层环节、从突击监管到长效机制,使食品放心工程成为了政府的一大民心工程。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全县没有发生1例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放心。

一、保证三个到位 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我县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贯彻落实省、xxx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将“食品放心工程”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入了政府工作重点,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县政府的督办重点之一。针对部分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饮食摊点存在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问题,县委书记吴良斯和县长王毅军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治。陆东副县长则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探索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集中管理模式。市人大及县政协的有关领导也对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6月份,还分别到县内有关乡镇、部分中学食堂及农贸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适时调整完善了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出台了《xxx县xxx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xxx县x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xxx县x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全县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会议、各主要监管部门专项工作会议等,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落实。各职能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计划,把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强化了日常监督和事前监控。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促进了食品放心工程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人员经费到位。县内工商、农委、质监、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均内设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管科室,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2名食品安全联络员,保证了各项工作有人抓,每件事情有人办。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拨出专款作为食品专项经费,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的到位,为我县食品放心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五个机制 综合监管资源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年初出台了《x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了会议、督查督办、联合督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委员会办公室和联络员的职责,为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工作实际与职能变动,县政府完善了对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与县商务局签订了食品放心工程责任书。同时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分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县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还分别与基层站所、食品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延伸了责任网络。同时,我县还修订完善了《xxx县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是建立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机制。在调查研究方面,5-6月份,我县开展了一次全县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组织有关人员先后到农业、商务、质监、工商、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和重点乡镇进行调研,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摸清了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时解决了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在信息报送方面,我县出台了《xxx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各成员单位定期将本单位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情况向县食安协委办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协办每月编印1期《食品监管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工作联系制度,有关证照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做到相互通报,及时掌握信息。

三是建立重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了《x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和《xxx县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事故定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测、预警、报告及事故应急响应和保障等方面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根据预案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准备适时在全县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是建立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调研了全县的食品检测网络资源,拟定了整合目标,初步启动了整合工作;工商、农业、质监、商务、卫生等各部门切实加强了检测工作,及时公布检测数据,实行数据共享。县食安协办组织开展了“元旦和春节”“五一和端午”、“十一和中秋”节前联合大检查、“东方牌劣质奶粉”、县实小周边摊点食品检查等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肉类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为突破口,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首先我们积极推进了肉类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首批试点的4个企业均通过省、市验收,其中1家企业获A级,并代表全市参加了全国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论坛。首批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已经向第二批14家企业推广。其次通过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活动,在餐饮行业试行诚信建设。最后开展食品放心店评比活动。在乡镇开展食品放心店评比,使消费放心购物,食用安全。

三、推进“三网”建设 严抓四项整治

(一)、“三网”建设作为xxx年县政府开展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在“食品供应网”建设方面,我县根据上级安排,精心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东方农资、辉隆农资、泰陵农资、佳佳乐超市、万花超市等5家企业被国家商务部核准先行试点,试点企业在各乡镇、村设立连锁店或加盟店,实行“采购、配送、标识、台账、承诺、培训“六个统一,以确保农家店布建数量和质量。目前,我县建立农家店32家(每个乡镇均有1家以上的食品超市对农村配送),配送中心1个,乡镇食品供应网络覆盖率为100%。因为工作显著,我县被省商务厅评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单位”。

在“群众监督网”建设方面,我县依托消协、计生协等组织的延伸,围绕群众维权举报网络“进农村、入社区”的目标,在全县全面铺开了维权网络建设,在乡一级设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或消费维权监督站,在村一级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点,力争使每一个食品安全隐患都能及时发现。在保持12315、12365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以“村所挂钩”的形式建立12315涉农维权网络。全县共设立12315涉农维权网络站点8个, 基本建成了一张覆盖全县的群众监督网,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

在“监管责任网”建设方面,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协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个村都有1人以上担任食品安全信息员,全县30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全部到位。为提高这些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县每年在年底还到各乡镇,专门组织他们进行了为期1天的业务培训。同时,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了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通过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责任,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认真开展四项重点专项整治

根据今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重点是抓好四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了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开展了全县中心学校的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全面清理,共检查学校24家,学校周边摊点57户,对过去问题突出的部分中学食堂进行了整改,有4家学校食堂一次性通过卫生部门的量化分级验收,其他的学校食堂也在积极整改,争取验收合格;同时对县实小周边摊点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共责令整改10户,取缔无证5户,没收不合格食品100公斤,当场进行销毁。

二是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方面,整治前县五松镇及老太平乡汀洲村的33家豆制品作坊中,只有2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其余31家卫生状况较差均不符合要求,整治后已有27家符合卫生要求,办理了相关证照,另有4家被取缔;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自来水厂饮水安全整治。在农村自来水厂整治方面,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卫生部门

201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工作述职报告
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第四篇

文章标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工作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市药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

在政治上,我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积极落实局党组的决定,带头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在工作中,我把开创药监工作新局面当作重要的任务,积极参政、议政,千方百计地配合局长抓好各项工作,做好协调。今年以来,我先后完成了党支部工作计划及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____年主要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及责任分解。落实了**县药业协会的筹备组建工作、____年药工培训班**分班和省医药学校函授中专班的培训,还紧紧扣住宣传职能、贯彻法规、总结经验、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服务开展信息工作而宣传报道。到目前已有**日报十次刊登我局的报道,**电视台六次报道我局执法情况,市局简讯__次编报我局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向市局、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和特约监督员报道__期**药监,向全县药业协会会员刊出__期《药协简讯》。为树立药监队伍新形象起到重要作用。

局党组委托我分管纪检、监察和党建工作,我认真负责,及时宣传贯彻市局党组、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市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及县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指示决定,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并主动与县检察院联系,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带领党员到**乡“革命暴动纪念馆”、谷文昌纪念馆参加学习,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年初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考核、检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今年_月,又制定了关于贯彻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以及建立和完善“六个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此外,我还经常与_位特约监督员联系、通报工作、征求意见、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药监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警钟长鸣、关口前移。由于我局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先,强化内外部监督,杜绝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树立了廉政勤政的新形象,保障了药监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除了认真抓好纪检工作以外,按照局长的委托,还认真抓好稽查工作,经常和局长一起深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乡镇调研,并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在稽查工作中,我始终强调依法行政,坚持原则,布置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发挥了各自的专长。特别是在比较大的执法行动中,我都是冲锋在前,以身作则。比如:

查办**兽药店违规经营人用药品案件中,我身先士卒、果断指挥、排除干扰,依法查扣各种药品案值____多元,依法处以罚款_万多元。又如:带队到**、**巡回宣传和执法中,我带领有关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迅速展开工作,速战速决,顺利依法查扣涉药案件_件。再如:我带队在查处某药店涉药案件中,我灵活地引导执法人员把执法的现场当作药品法宣传的现场,收到良好的效果。同时,我敢于碰硬,在查处**兽药店、***无证经营药品案件中,我理直气壮,喻之于理,晓之于法。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中,我抓住有利的战机,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达到了联合执法的最佳效果。在建立三级药品监管网络的过程中,我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协调抓落实,并抓住建立三级药品监管网络的契机把各乡镇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全部培训了一遍,还进一步摸清了全县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在培训中,还针对执法的难点、疑点,广泛宣传药监局的职能、工作成效以及下阶段工作的重点,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还强化药事法规培训,收到很好的效果。解决了一年多来,药监工作没有下伸点的困难,妥善理顺了与各乡镇及卫生院的关系,提高了从药人员的法制观念。为今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年来,我讲实话、办实事,不摆花架子,心怀坦荡,开诚布公,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一步一个脚印地工作,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工作述职报告》来源于范文搜网,欢迎阅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工作述职报告。

2015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第五篇

第1篇: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区食药监管局、区卫生局及区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街道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办事处积极成立药品领导小组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办事处主任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居委、街道安监办、街道卫生院等单位为成员,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网络队伍。同时和各居委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街道、社区、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备了监督员和信息员,从而健全了街道社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有效地加强了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力度。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上半年,我街道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赶场日,上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上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约10000余份。二是开展学生安全知识讲座。在全街道5所学校开展了预防肠道传染病等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单3000份。三是利用社区卫生信息员宣传安全知识。以各社区卫生信息员为基础,街道提供宣传资料,卫生信息员免费发放到户。同时在各社区设立知识宣传点,村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我街道安监办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对街道卫生院作好部署,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外街道安监办、卫生员联合执法队辖区的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店24家。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根据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节日期间,我街道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3月6日,街道统一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街头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安排食品安全宣传广播、播放食品安全录相等形式,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科普常识、法律法规,介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全街道共接受群众咨询达1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3、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和校园放心店建设,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半年,我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了保障。

4、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检查。为严防“地沟油”流入我街道进行加工销售和使用及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办事处迅速召开会议,向各社区传达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地沟油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粮油加工企业等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受理投诉案件。

上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是不容忽视。下半年我们准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街道社区两级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是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倍加努力,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第2篇: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5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起步之年。一年来,我局在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温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监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市民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全程监管工作

加强政府责任体系建设。年初,市委、市政府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两个社会”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将食品药品安全“五项工程”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分别写入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与《政府工作报告》,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大楼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议方案,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投入试运行;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镇(街道)及监管职能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并出台了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和“五项工程”建设、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等系列文件,先后2次召开示范创建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考核;市领导先后7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市人大第13代表小组跟踪督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协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民主恳谈网络直播,发出《关于推进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民主监督建议书;市食药安办积极强化综合协调,先后组织4次食品安全、1次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力推进、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布消费警示8次,强化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在干鲜海水产品行业率先开展“打非”专项整治,随后扩大至食品安全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深入排查,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糕点米面、辣椒及其制品等可能存在的24个隐患项目整改责任进行分解,各部门积极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425人次,检查企业16807家次。在全省“打非”行动中,3名餐饮服务环节涉案人员首次被依法判处2年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在民办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中逐步推广,6月份对全市380所建有食堂的学校组织全面排查;先后2次对管理相对薄弱学校和配送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取消22家配送主体资格,新增“五常法”管理达标单位5所,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2家;100所各类学校或托幼机构完成饮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深化豆制品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取缔和关停非法豆制品加工点81个,无照豆制品经营户18家,初步完成非法加工经营点取缔关停任务,城区菜市场基本实现QS准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修订豆制品生产企业扶持政策,2家日产能消耗黄豆达15吨的规模企业将获得每家不少于50万元的补助。厨房废弃物处置管理不断规范,市康泰废弃油脂回收站回收处置废弃食用油脂100余吨,各部门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专项检查,全市未发现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现象。

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积极整合资源,监、管、查相结合,全年共出动3000多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82家次,立案68起,罚没款计20.88万元。先后组织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师不在职(岗)、邮寄假药、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开展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等各类专项整治。严格监管药师在职在岗,采取药师指纹考勤远程监管和实地监管监察相结合等措施,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药师虚挂一律吊销许可证”警示标语,对药师虚挂一律启动吊证程序,共发出当场警告18起,责令自动注销经营许可证2起。部署特药、含特药复方制剂“创安”行动,出台《特药流通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特药、含特药品种购、存、销、储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未凭处方销售含特药复方制剂企业予以警告8家,对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特药的2家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以“四个一律”的高压态势,在全市开展购销终止妊娠药品拉网式检查,共检查42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和性保健品商店,均未发现终止妊娠药品经营。对媒体广告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共监测到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181条次,移送违法广告23起,发出违法广告行政告诫书62份。扎实开展学校医务室药械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已考核验收17家学校医务室,通过率达95%;“以五年规划,三年完成”的思路,扎实推进村级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提升工程建设,完成首轮196家规范化管理药房验收工作,考核通过率达100%、示范率近50%,有效提升了农村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4例,均居台州市首位。积极创新监管手段,药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分别接收购进品种信息45万条次、指纹信息20多万条次,发现疑似假劣药信息53条次,对50多家信息化管理异常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给予警告 18起,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

(二)注重管理创新,着力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构建风险防控新机制。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新模式,出台《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级排查、镇级巡查和村级自查为载体的“分级负责、网格管理、群防群控”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镇(村)综合治理以及统战、计生、卫生等网络组织作用,分级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点,尤其是对出租私房、老年活动室、会堂、闲置废弃厂房等公复场所的属地排查、防控工作。同时,建立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公安、卫生、计生、工商等主要部门确定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并与泽国、温峤等镇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深入开展打击聚众营销、非法行医工作,探索建立规范、防控、整治为一体的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及时调整充实镇级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组织,全市共有村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871名,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113名,并在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基础上,认真抓好“两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正常化开展。以围绕和服务于药品安全示范建设的思路,积极倡导并推广常检查、常指导、常督促、常整改、常服务、常宣传的“六常监管”模式,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得到严格落实。牢牢把握基层创建主体和“三级同创,镇村联动”的工作原则,形成市、镇、村“三位一体”的创建体系。

建立药学服务新体系。积极构建由局与镇(街道)牵头,以村(居)社区为网格,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积极作用的“政府主导、部门搭台、社会参与、企业唱戏”一体化农村公共药学服务工作格局。市级层面设立10万元药品储备库,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等值免费置换。确定50个村(居)、社区试点,明确村(居)的药学服务组织“角色”。零售药店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台,常年向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合理用药指导和临方加工、建立药历服务,卫生机构常年提供健康和用药安全知识及处方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定《公共药学服务示范村(居) 创建考核细则》,年底前完成药学服务示范村居考评,促进药学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创先争优,着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蹲点服务,一把手公开承诺践诺,继续深化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员制度。确定10万元药品置换储备、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抓好连锁经营转型升级、帮促豆制品产品规模企业市场准入等4个项目进行集中破解,进一步强化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出台加快药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制度,帮扶温岭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功整合为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标准化仓储设施投入使用,指导台州康多利从医药中间体逐步向药品生产转型,帮促康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方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功转型,使全市连锁率达36%,医药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讲座,组织由54名专家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师团,开展订单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巡回宣讲,全年完成350场次。制作过期药品回收箱160个、宣传资料 10万份、光碟4000张,实现药品安全知识“一册、一卡、一碟、一报”全覆盖。媒体宣传再创佳绩,《中国医药报》刊发2篇评论文章,《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台州网专题刊发工作通讯,进一步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

扎实推进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以慈溪局为标杆,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找差距、强服务、争进位”。继续深化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充分锻炼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其奋力创优意识。制订行政调解工作意见,出台《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5-2015年)》,深入开展《刑法修正案(八)》宣贯工作,受理新开办药店60家次、变更143家次、注销29家次,GSP认证4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10家,执业药师注册55人次,无一争议和投诉事件发生;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佳”说理性处罚决定书;3篇调研文章分获省系统优秀课题工作创新奖和台州市药品流通监管优秀调研课题二、三等奖。机关党支部历年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先进基层党组织,于“七一”再获台州市委颁发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

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性、增强渗透力上下功夫。完善党风廉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机关25个工作岗位共排查风险点72个,局党组制定完善相应的防控措施并进行点评一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做好风险告知、劝诫谈话笔录,严格实行申办公示制。继续实施廉政监察联系点及行政监察制度,每月组织药品安全工作监察,健全通报、整改系列制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订机关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管理制度,对机关干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存在的或认为需要引起本人注意的廉政风险,采取谈话提醒、书面告知、案例教育等措施,主动干预,预警在前,及时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局主要负责人作词的《我是一个药监的兵》歌曲获台州市纪委、台州市委宣传部等联合举办的廉政歌曲大奖赛创作类三等奖。

第3篇: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长效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夯实“三网”基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不断深入

(一)全面展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在全市9个县(市、区)广泛开展争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县活动,有48个乡镇通过示范乡镇验收;大丰市向农村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盐都、亭湖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接受了省级验收。其他县(市)也按省级标准积极开展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三网”建设水平。一是监管责任网更加完善。市、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列为“三个文明”建设重要内容,部分县(市、区)还实行“一票否决”制。监管责任网覆盖率100%。二是现代流通网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现有镇级店458家、村级店2435家,镇村覆盖率100%。三是群众监督网建设更具活力。全市共续聘、新聘协管员和信息员2611名。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奥运食品供应基地进行督查指导、驻点巡查。二是加强重点监管。以粮、油、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开展绿色菜篮子安全行动;开展元旦、春节及高、中考期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检查食品单位2827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530户次,查处案件210起,查获不合格食品1700余袋、假冒白酒300余箱等。三是筹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计划选择一个县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监管人员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二、落实综合措施,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有序展开

(一)继续强化全覆盖监管。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制定了驻厂监督员管理办法,向所有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二是加强经营环节监管。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对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巩固规范药房建设成果,全市“合格药房”覆盖率80%;扎实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年”活动;ADR监测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在线呈报单位712家,上报报告2506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321.32份,新的、严重病例报告584份,均居全省首位。

(二)大力推行远程化、视频化监管措施。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的药械生产企业覆盖率达100%、器械批发企业覆盖率80%、单体药店覆盖率100%。启动涉药单位视频化监管工作。有665家涉药单位安装了视频监管装置。

(三)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得到强化。在已建成4个“两网”示范县基础上,全力推动其余5个县(区)的省级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市协管员1421人,信息员3170人;乡镇药店781家,村级药店377家。

三、强化市场整治,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一是开展奥运药品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二是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开展基层药械质量大检查活动,加强抗震救灾药械监管。三是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飓风”行动,加大药品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57件,提请省局暂停销售16个品种的广告药品,并通过网站发布消费警示。

(二)大案要案查处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出台了《药械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办法》。共查处药事案件370起,查获假劣药械372种次。查获一批大案要案,在公安部门大力支持下,历时17天,成功破获了涉及22个省(市)、120多个县(市、区)、案值1100余万元的“4.19蚂蟥眼药水特大假药案”。

(三)药品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组织药检技术人员参与一线监督抽验工作,开辟药品快检通道。完成检品481批,不合格率为23.9 %。市药检所承担了中检所交办的2015版《药典》中27个中药材质量检验标准的增订起草工作。

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活动,组织监管人员和涉药人员认真开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广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知识。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审核、听证等制度进行修订,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重视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严格履职、规范执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岗位职责分解目录,对执法职权进行分解;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上半年,无复议及诉讼案件发生。

五、健全内控制度,机关管理工作有序展开

(一)加强政务协调和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满意率100%;健全信息宣传网络,注重工作调研;完善机关接待、采购、用车等管理制度。汶川大地震后,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并健全值班制度。

(二)开展特色宣传,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开展广场咨询服务、手机短信竞答等活动,宣传饮食用药常识;在“3.15”晚会上发布监管信息、播放药品打假专题片;组织人员走进政风热线,宣传法规知识;配合《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做好采访工作,向全国药监系统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法和经验。

(三)规范运行程序,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大对大额费用支出的事前控制。二是实行会计报表季度会审制,准确掌握各单位资金运行状况和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完成机关资产清理工作。

六、围绕提高质量,主动服务医药企业科学发展

(一)加强技术指导。以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等形式,引导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完善规章制度。

(二)前移监管关口。对生产企业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实施事前监督,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管理质量。

(三)服务项目建设。监管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做好许可申报工作;对申办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提出可行性建议,指导企业高标准改造、高起点建设。

七、注重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积极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的同时,组织机关人员就进一步服务发展、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依法行政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继续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调优配强县级局领导班子。对1个县级局主要领导、2个县级局的副局长进行了交流轮岗;注重培养选拔青年干部。同时组织基层干部积极参加省局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活动。

(三)推进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6月份在响水专门召开全系统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系统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确保2015年把全系统创成省级文明行业标兵单位。

八、教育监督并重,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造浓廉政氛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日、“510”作风自警日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善政的自觉性。全系统有7个单位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单位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另一方面,重抓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派员参与稽查执法、招标采购等开展跟踪监察;通过资料审查,对稽查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参与干部提拔任用活动,加强干部人事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成立了审计处,加强对各单位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管理。

九、创新工作思路,主动贯彻落实年初省局党组提出的“狠抓落实”要求

(一)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在省局年会结束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局部署,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高扬“重在落实”的旗帜,着力克服“散、慢、浮、虚、软”等不良风气,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动作”。

(二)广泛征求意见,实施重点评价。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评价制度,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别到东台、大丰、射阳等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及组织、纪检、工商等部门征求意见,既促进了与地方部门的沟通,也规范了基层局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三)领导带队督查,狠抓措施落实。为促进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对3个县、39家药店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开展“金桥行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涉药单位开展走访活动,就机关作风、服务发展等问题征求企业意见。

(四)深化岗位练兵,提高监管能力。以提高实践技能为目标,采取分条线、重实务、现场考评的办法,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五)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年初,我局根据省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了岗位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排出3—5项争奖夺牌的工作,每个职工与自己“相约”、确定个人争先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药品监管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第4篇:2015年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㈠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1、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特区食安办印发了《六枝特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加强“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使用“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的违法行为 。

3、开展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对“元旦”、“春节”、“五一”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4、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5、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区食安办认真安排部署,对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6、调味品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

7、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餐具、食品包装材料管理,各部门从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重点检查持证情况、消毒工艺流程、包装和标签内容 ,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第六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药店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制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两级关于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托“五个”建设的丰富内涵,加大对食品、药械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节期间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械监管的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餐饮服务环节

(一)重点内容: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装框上墙。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类别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凡经营凉菜的单位,必须做到专人、专柜、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或冰柜、专用微波炉,有紫外线灯,非手动式水龙头。

3、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和食品留样制度,。凡在节日期间有婚宴等集中用餐的单位,所有熟食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增设菜品留样冰箱,留样数量每样不得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专柜、专用量具、专人管理、索证、索票齐全,有记录。

(二)重点区域:城区主次街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

药械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二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以保健食品“打四非”,为契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虚假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依托药品“两打两建”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食品药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这次“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涉及食品药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械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增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文明、规范、诚信经营的目标,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模式。此次活动,将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通过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行业示范,宣传诚信典型,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诚信经营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六规范”、“八到位”和“八不准”。

(一)六规范

1、规范经营主体。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规范经营渠道。经营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

3、规范经营产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号(备案号)。

4、规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悬挂(张贴)上墙,并执行到位。

5、规范经营区域。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类摆放,化妆品按使用用途分类摆放。

6、规范广告宣传。经营单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合理宣传产品,宣传经批准符合规定的产品广告内容,不超范围宣传功效疗效,以及利用虚假夸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八到位

1、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规范经营要求,做到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制度到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打印成册,留档备查。

3、标识到位。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佩戴标有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胸卡内容清晰易辨。非专营店的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置保健食品或化妆品经营专区,统一标示有保健食品或化妆品标示牌,粘贴或悬挂在专区的显著位置。

4、档案到位。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供货企业、购货企业(适用批发企业)档案、经营产品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制度档案等相关档案。

5、设施到位。店堂整洁,店内有符合要求的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设施且运转正常。有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产品分架、分类存放。货柜(架)、橱窗干净、美观、大方。

6、记录到位。建立健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确认销毁记录等,记录中产品相关信息完整齐全,能客观反映产品来源去向等信息,做到票货相符。

7、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企业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按规定粘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或《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8、监督到位。经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要店内制度落实情况及产品质量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八不准

1、不准经营未获得生产许可或卫生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

3、不准经营假冒套用文号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4、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

5、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6、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7、不准经营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或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三、评定和管理

(一)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向区局递交《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申报审批表》(附件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经营示范店评定参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店评分表》(附件2),实施现场核查。

(二)评定周期。规范经营示范店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评定一次。经营示范店的评定复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

(三)评定主体。经营示范店的认定实行评审制度,市局负责组织综合评定,区局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核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局按一定的比例对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四)结果公布。综合评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统一发文公告,并在市局网站和市媒体上予以公告年度规范经营示范单位。

四、2016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前,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宣传创建工作,公示创建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创建方案、培训创建标准,全面发动、引导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0月底,区食药监局进行摸底调查,筛选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参加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标准整改提高,并达到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各保化经营单位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对照标准,主动申报“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填报《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表1),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综合科。

(四)审核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0日前,区食药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按照经营企业10%的比例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2016年规范经营示范企业名单。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

(五)公示授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市食药监局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牌匾。对已授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1、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查实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日常检查中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认真组织实施。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意义,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分别在10%左右不同规模的批发、连锁企业、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保化经营单位完善设施、健全软件资料,依法、诚信经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突出长效管理。区食药监局要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采用先进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保化经营单位都可以积极申报,争创保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第6篇

为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制订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6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针对小餐饮经营及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广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指挥、领导包抓、分段推进、分片包干。全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四个镇办。以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烧烤夜市为重点行业,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举办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凡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服务队,必须提前3天将大型聚餐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主办人、联系人、通讯方式、就餐菜肴清单,报送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登记备案。经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接待活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专项行动。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宣传动员、拉网式的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第一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6月22日至11月30日)。集中检查,严肃处理。针对排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全面的整顿,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活动做到“人员、目标、任务、标准、时限”五个到位。第二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餐饮业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以及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结合镇办食品监管体系改革推进,全面整治农村自办家宴,以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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