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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6-08-13 12:24: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共6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汇报盐都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情况汇报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指导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找准定位,突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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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汇报

盐都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指导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找准定位,突出特色,以传承和发扬传统医学,积极吸收现代医学成果,以优质服务和中医特色为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发挥我院在盐都区中医药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开展了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系列工作。现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医药是我们国家的国粹,在人民群众中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入,中医药服务已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不可或缺的部分,中医药“简、便、廉、优”的特色优势将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已是当前基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为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卫生局有关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成立了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及考核标准、制度。

二、 加强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我院进行了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配置中医医疗设备工作,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更好的满足了广大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医院接建病房楼2597平方米,基中标准化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已投入使用;三、四楼手术室、产房,正在装修。门诊楼的辅助用房,接建220平方米,部分用于开展磁共振项目,该项目已经省卫生厅审核许可;部分用于数字化接种门诊。变压器由原来的160KW,增容到400KW。在病区设置了中医综合治疗区,门诊设置了综合治疗室。重新规范全院科室名称,制作更换了具有中医特色的导向标识标牌。未病堂、百草堂设计装修风格有鲜明的中医特色。

2.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我院疼痛科为市级重点专科,肛肠科、糖尿病科为区级重点发展学科。疼痛科注重中医特色,对该科病症坚持以针灸、推拿治疗为主,同时根据专家的经验,针灸配合中药内服、外敷,标本兼顾,治疗颈肩腰腿痛、风湿病、肩周炎等病症,临床效果确切,受到广大患者好评。肛肠科在治疗痔疮、肛瘘、肛裂等方面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疗效。建立了“治未病”服务平台。规范了服务流程面向公众提供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包括体质辨识、健康评估、健康信息库建设、中医健康指导和干预等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通过开展“治未病”服务,拓展了医院服务范围,我院服务对象从疾病人群扩大到“未病”、“欲病”、“已病”人群。拓宽了服务半径,提高医院影响力。通过健康宣传、健康管理服务等多种方式,将服务半径从院内扩大到社区、农村和家庭,充分显示出开展“治未病”服务的综合实力和指导作用,大大提高了我院的影响力。连续开展“冬病夏治”活动,为广大患者提供冬病夏治穴位三伏贴中医特色治疗。取得疗效显著,得到广大患者普遍。

3.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医院质量和效率,满足医务人员工作需要,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我院已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HIS信息系统;门诊、病房全部使用电子处方,近期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临床科室派人到区卫生局参加培训,正积极准备使用电子病历。建设中医药视频网络学习平台,每周二下午,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中医学习。与市中医院专家建设远程会诊平台,开展远程会诊。

三、加强中药饮片管理及使用

我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药事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药品质量管理责任,每年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规范中药房相关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全部由盐城市中药饮片厂购进,由主管中药师对每味中药饮片都进行验收入库并做好记录,每季度对中草药养护一遍,保证了药品质量。

鼓励使用中草药,推行中医绩效考核。医院逐年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将中药饮片使用率、中医治疗率、中医优势病种治疗率纳入科室综合考核目标。培育中医临床优势病种,力推中医临床路径,每个临床科室至少2个常见病及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开展非中医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西学中”教育;并不断引进中医人才,通过人才引进、外派进修、对口支援、师承培养和继续教育等方式,持续加强我院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今年引进中医药人才2名,加快中医人才引进培养,9人参加中医研究生班学习。将全院所有青年中医类别临床执业医师纳入青苗工程培养,中医师承有声有色,2011年、2012年分别举行第一、第二批中医师承拜师仪式。

五、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我院在医院走廊、过道、诊室、病房等处悬挂古代中医名家、中医药、“治未病”等宣传图画,积极营造中医药特色服务氛围,大力倡导“看中医、吃中药”、“治未病”理念,每年和省中医药学会、南京中医药大学等合作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江苏行、健康你我他”、“中医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等活动。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中医药特色服务“简、便、廉、优”的实惠,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知识的知晓率,作用率。

六、 加强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院作为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承担了全区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任务。区卫生局和我院联合举办了“盐都区中医药治未病冬病夏治社区行活动”,并深入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了中医药健康管理和保健服务相关规范及技术规范培训。医院对口支援中兴、北蒋等乡镇卫生院,以专家门诊、定期查房、学术讲座等形式,构建中医对口支援关系。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后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研究部署中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中医诊疗设备和中药房设备的投资力度;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业务技术水平。

在今后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我们要从细节入手,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中医药特色服务“简、便、廉、优”的实惠!

篇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总结

****中医医院

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14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在巩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中医医院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的同时,认真实施结合“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通过特色专科建设、中医临床路径实施、单病种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运用,全面提高了医院综合能力和服务能力工作。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90%以上,并呈逐年递增趋势,2014年1-10月,中医门诊人次为272495,全院门诊人次为304237,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长11.3%。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方面

1、落实了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纳入了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治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草药补偿比例提高10%。

2、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配备了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现使用中药饮片480余种,小包装中药饮片358种,品规530个,中药微粉31种,基本能满足临床需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3、按照《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农卫发【2010】80号)文件精神,将9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二、加强了医院建设

1、不断改善就医环境,加快新区医院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办院档次。目前门急诊医技楼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室内隔墙的砌筑,内科大楼装修工作基本完成,预计明年初皮肤科、肛肠科、脾胃科等各内科性质科室可搬入。通过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2、加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了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以信息化建设为纽带,完善门诊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诊疗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并将临床路径、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纳入了信息化管理。加大中医临床路径实施力度,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30个,每月质量考核,未执行或执行不规范,予科室质控处罚。今年1-10月已顺利完成了752例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平均入组率在20%以上,完成率达100%。各科室均严格执行常见病、多发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常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304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临床诊疗、验证工作,诊疗常规体现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定期对诊疗常规进行优化、分析、总结、整改,做好难点梳理与解决及方案推广工作。现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开展了三个以上的单病种、中医优势病种管理,临床疗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了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平

台,并开通了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视频网络,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正在稳步运行;制定了基层指导科2014年工作计划,承担了对全区21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中医药工作指导,根据被指导单位的实际需求,派驻医务人员参加被指导单位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帮助被指导单位独立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和预防保健能力。重点对丰裕中心卫生院、伍隍中心卫生院、小院中心卫生院、祥符中心卫生院、石岭镇卫生院、临江镇卫生院、碑记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指导,提升被指导单位的门诊、住院部中医康复业务工作量。

四、加强了中医药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制度:鼓励在职在岗人员参加中医药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力度;开展了老中医药教师带徒工作;安排名老中医专家门诊坐诊,并实行预约挂号制;本年度招聘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医药人才20余名,引进中医类硕士研究生1名,中医药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医院现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8人,全科医生21人,中医类别医师92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全科医生38.1%,占中医类别医师的8.7%。

2、进一步落实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帮扶指导工作:定期安排基层指导科专家组成员会同医务科、护理部对全区21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中医药工作指导,本年度已开展40余次巡回医疗与技术培训,免费接受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修学习10余人次,提升了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业务水平。

3、加强了乡村医师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培训:我院于2014年05月20日至26日对全区35名中医人员和本院中医医药人员、部分护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共计423人次,内容主要为中医理论、中医诊断、中药、方剂、针灸学、推拿学等基本知识内容培训。使乡村医生进一步掌握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技术,提高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农民群众健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优势和作用。

五、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临床科室均配备了中医综合治疗室,根据临床需要,为患者提供针灸、推拿、按摩、火罐等中医技术服务,全院运用中医医疗技术服务项目13类63种,2014年1-10月,针灸科、康复科、骨伤科、肛肠科、儿科等以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21.73%,门诊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达66.9%,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41.6%。加强了针灸科、骨伤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康复专科建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收治脑瘫病儿共150余人次进行康复治疗。

六、积极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

建立了全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接入了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免费为全区2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了中医药适宜技术现场培训,本年度已开展视频培训50余次,参加培训人次达2000余人,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诊疗水

平,反映良好。基地2014推广的适宜技术如下:针刺治疗单纯性面肌痉挛技术、中医烫熨疗法、撮痧疗法、铺棉灸结合电针治疗带状疱疹。其中中医烫熨疗法已纳入全省推广项目,针刺治疗单纯性面肌痉挛技术、撮痧疗法、铺棉灸结合电针治疗带状疱疹已纳入全市推广项目。

七、中医预防保健工作逐步开展

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乙型糖尿病患者等运用中医药技术开展中医健康教育。组织了医务人员不定期进行下乡义诊活动,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将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到我院对口支援的四个社区,22个乡镇。同时“治未病科”积极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对在我院体检人员免费提供早餐,并优惠了体检部分费用。

加强了军地中医药协作,利用节假日深入部队进行走访慰问,组织医护人员为部队官兵免费体检,宣传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免费发放免煎中药、大锅汤等。

八、加强了药事管理制度。开展了中药质量监管专项活动,严格规范了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和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药房。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严格执行中药采购、中药饮片验收、中药饮片调剂制度,饮片储存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及处方审核,不定期抽查调剂质量,调剂复核率100%,确保了调剂质量误差在〒5%以内。

篇三: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6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二)年度目标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的中医科、100%的中药房建设达到国家、省级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均能提供6种以上中医药服务。

2、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3、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4、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5、综合(专科)医院100%设置中医科、中药房,75%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6、100%的县(市、区)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不少于10%。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要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适应分级医疗体系的建立,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并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药验方。各各县(市、区)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设备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与培训、中医药服务提供等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列为一级指标,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5%。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重点强化基本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培育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将县中医医院纳入120急救网络。高邮市中医医院争创三级中医医院。

所有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高邮市实施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试点工作。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配齐配强中医药人员。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在每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要重视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工作。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要努力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要认真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在职称评定、培训学习、工资待遇等方面制定向基层中医药人员倾斜的激励措施。

(四)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各县(市、区)要在创建成市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要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以及“2016-2016年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允许基层西医人员经过系统培训考核后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要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的监测工作。积极开展中医临床诊疗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区、区、县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继续推进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活动。新建一批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实施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深入开展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达标建设活动,推进综合性医院中医示范科室的创建活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健全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积极推广中医妇儿适宜技术。市一院建成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各县(市、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大力培养和提高中医药和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加强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对0-36个月儿童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各县(市、区)要制定并实施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要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各县(市、区)要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九)推进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活动,组织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不少于10场,直接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组织中医药服务“六进”活动各不少于2次,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力争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普及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和80%以上家庭。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各县(市、区)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节、养生节、膏方节等活动,创作不少于1种面向基层群众的优秀中医药文化作品。

三、组织实施

(一)部署启动(2016年1-3月)

1、制定下发《2016年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方案》、《2016年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考核标准》,并予以部署。

2、各县(市、区)相应制定2016年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落实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并将实施细则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二)具体实施(2016年4-9月)

1、各县(市、区)按照《2016年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方案》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开展提升工程的动员部署,努力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2、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按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提升工程中各项工作任务。

3、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提升工程实施动态监控,随时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好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和目标完成。市卫生局期间将组织抽查。

4、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地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16年10月)

各县(市、区)要加强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提升工程的自查,同时将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自查评分表等材料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并做好接受市级抽查的准备。

(四)工作总结(2016年11-12月)

市卫生局于2016年11月组织对各县(市、区)提升工程工作进行考评。2016年年底将各地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负责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承担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实施提升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建专门领导班子,领导、协调项目推进工作,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并定期收集、上报实施进展情况。

(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的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阶段或年终抽查,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不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宣传引导,示范推广

各县(市、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提升工程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要调动各方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搜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被评为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努力发挥示范作用,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基层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开展。

篇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1篇:大丰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15〕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15〕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5〕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5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15〕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15〕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15-2015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2篇: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15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第3篇: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15]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4篇:山西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

1、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继续坚持以省为单位对基本药物(含省补充目录品种)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双信封”评价办法,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省卫生厅牵头,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配合)

2、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切实保障全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强化生产配送企业履约责任,健全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支付、定期通报、考核机制。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的统一支付,省财政设立全省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基本药物的货款,市县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考核,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负责监督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对拖延付款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配合)

3、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品种。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根据我省基层用药特点和需求,结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基础上,及时统一遴选增补部分药物,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的补充。省卫生厅负责提出拟增补药物目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发布。(省卫生厅负责)

4、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药品招标采购。(省卫生厅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监察厅配合)

(二)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

5、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配合)

6、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等,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可参照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国家另有具体办法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7、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配合)

(三)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8、深化编制和人事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市规模的变化,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比例,充实基层急需短缺实用型人才。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吸引人才服务基层,解决基层用人难、留人难问题。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对未聘人员采取多途径妥善安置,并确保各级财政经费补助落实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试点,即村卫生室人员由村委会同意后,乡镇卫生院统一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可纳入到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派驻管理。实行紧密型管理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

9、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创新考核制度,把考核重点从单纯的工作数量和经济效益为主,转到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每半年一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省卫生厅负责)

10、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一律采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方式产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严禁将负责人的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钩。(省卫生厅负责)

11、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所需周转房等生活保障除争取国家支持外,省、市、县各级政府积极做好资金配套,并在职称晋升、社会荣誉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奖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

(四)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2、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省财政厅负责)

13、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积极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级财政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县级财政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

14、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除中央和省级补助提前预拨外,市、县财政补助应当于当年6月底前全额到位。县级财政应当于当年2月底前将不低于60%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拨项目实施单位,7月底前结合半年考核将拨付进度提高至80%,次年1月底前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全额结算,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县级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15、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16、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7、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以维护辖区居民健康为中心,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包括增补药品),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指导、药品器械配送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公示,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乡村医生聘用的依据。(省卫生厅负责)

18、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化和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边远山区、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5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建有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9、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欠发达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确保如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助(代偿)。加大对农村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对乡镇卫生院人员每5年进行一轮全员岗位培训,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师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政策。深化对口协作,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巡诊和轮训机制。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20、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明确乡村医生对农村居民应提供的服务项目,确保农村群众健康服务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省卫生厅负责)

21、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全力推进。以建立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以建设具有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应用系统为重点,通过建立省、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与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医保管理等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强化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监管中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化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配合)

22、积极做好化解债务工作。县级政府作为化解债务的主体,要多渠道筹措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各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化解债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六)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23、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继续巩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各市、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村卫生室冬季取暖的问题。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市、县(区)结合实际制订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期免费培训制度。鼓励采取公开招聘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对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医学生、“村来村去”定向培养等方式考核聘用且暂未取得执业资质人员,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注册,并逐级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他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24、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各县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机制,各级财政要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总体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提高对在偏远、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25、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省、市、县财政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缴费补助。各级政府应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从2015年起,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村医,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不离岗不享受)。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各负担5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省级补助当年按计划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对已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养待遇,且高于此标准的地区,仍按原标准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适当的退养补助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26、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问责制,对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7、推行院(中心)务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财务收支状况、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8、发挥医保和价格的监督制约作用。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要实行实时监控,加大奖惩力度,严厉查处骗保行为。价格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违规加价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2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重视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与城乡居民建立和谐关系。(省卫生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重要意义,推动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政策衔接;各设区市要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地要将基层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地方工作。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考核,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注重培训。大力宣传基层医改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各地在基层医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对从事医改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

第5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区为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年初辖区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中公立机构在省统一招标的基础上,以区为统一采购单位,统一签订购销合同、统一结算费用、统一确定配送企业;民营机构采取统一目录(品规)、统一价格、分别采购、政府补助的方式。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着力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群众公平享有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基本药物,促进健康公平。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在省级招标平台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中遴选药品和配送,并以区为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确定配送企业;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品品规的基础上,由各民营机构自主采购。

(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国家和省规定基本药物目录共599种。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统一的药品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

(四)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区财政部门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财社〔〕132号)和《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14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要按常住人口,核定任务、定编定岗,核定经常性收支,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五)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继续鼓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渡,引导参合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省要求,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基本药物目录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双向转诊,由二、三级医院提供。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七)城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统一目录、统一品规、统一价格、自主采购、政府补贴”的原则,辖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物品规,自主采购药品,并按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的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政府对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三、进度安排

年1月20日起,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多个体系建设,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区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卫生、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同时我区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小组,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和居民群众使用基本药物释疑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执行情况和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各司其职。发改部门要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平稳过渡和衔接。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方案的制定,完善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采购配送和价格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规定,按常住人口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衔接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加强监管考核。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建立“依法执业、诚信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投诉多、满意度低、运行不规范的机构提高检查的频度,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政策,教育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积极宣传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感,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篇五: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5县医改工作调研报告

县医改工作调研报告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范我县医疗机构职能,改进公立医院服务方向,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县编委办与县医改办所属成员单位历时八天赴xx县、xx县、xx县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中县编委办与三县的医改办同志针对医疗体制改革特色办院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到各地医疗机构实地参观学习。三县在规范管理体制,突出办院特色,合理设置机构,有效配置编制,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我县医疗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三县的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公益性质。三地各级医院在医改过程中,都明确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将公立医院的所有经营收入及财政补助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医务人员的编制由财政差额补助变更为财政全额补助,享受事业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医院运行性质的改变,使得各医院不再为生存担忧,公益性质得到显着增强,趋利性明显下降,药品与医生的利益链条被有效剪短,过去"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出现了很大改变。

二是健全管理机构。xx县组建了县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县医疗卫生监事会等机构,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监督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协调医患关系。大力推行公立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机制,组建专业化的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履行服务与管理职能,建立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的服务平台,实现卫生资**乡优化配置,开展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保证公共财政绩效水平,体现公益性质。

三是实行差异发展。根据新医改精神,xx县将加强探索县级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作为医改的一项主要内容,明确县人民医院以做强做精县级龙头综合性医院、侧重发展适宜于西医优势的学科为主,着重提高危重急症、疑难杂症的救治能力;县中医院以做专做特县级龙头中医院为目标、侧重发展适宜于中医药和中西医特色优势的学科为主,着重提高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有效深度整合资源,xx县对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的相关医技科室、人员、设施设备进行优化整合,重新确定专业科室、医护人员编制和床位,将县中医院的妇产科、血液透析等业务成建制转移给该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将慢性肝病、肛肠外科等业务转移给县中医院。xx县、xx县也对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准确的功能定位,分别将三所医院定为综合医疗、中医特色医疗和妇幼保健服务及技术指导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我县医院存在问题

一是医院职能趋同化。我县各医院随着全国医疗机构的市场化、功利化,走上了一条资源投入型的发展模式。多年来,我县各医院的医疗科室越分越细,建院规模越建越大,发展欲望越来越强,医疗设备越来越新,大夫学历越来越高,医疗服务水平越来越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先进设备被重复引进多次,相似的医疗人才被重复招聘多回,相同科室被重复设置多个,造成了"你有、我有、大家有,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医疗格局,形成了"样样皆通、样样皆松"发展态势,以前的优势专科、特色品牌日渐衰落,医疗机构日渐趋同化、日渐追逐利化。如组建于xxxx年xx县中医院,近年来医院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原来的中医大夫、新进的中医学生,面对医院绩效工资,为了增加收入养家糊口,往往抛弃传统、放弃草药,多用仪器、多开西药,这样既可短时显效,提高工资,又可增加医院收入。但是如果长此以往,祖国博大精深的中医药学在这个追逐利益的年代可能面临着被淡化、被遗忘的危险,中医院也变成了一所不中不西、中西皆通、中西皆松的医院。

二是医务队伍建设滞后化。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各医院的办公条件、设备不断更新,但是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始终落后于时代、落后于群众需求,如县人民医院xx岁以上职工占xx%,xx岁以上的职工占xx%,职工年龄呈现明显的老龄化趋势;全院现有职工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仅x人,拥有本科、大专人员较多,占全院职工的xx%以上,但是大部分人员的学历多为后期进修获得,含金量远逊于全日制本科生。具备中专学历的人员,近年来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数量依然庞大,占全院的总人数的xx%以上,除部分护理人员外,其余多为历史遗留人员,普遍存在着年纪较大、业务较弱、出勤较差的现象。从人民医院的情况中不难看出,我县医务工作者文化层次普遍偏低,高素质人才十分短缺,专业梯队建设日渐滞后,人员结构短缺现象严重。

三是人员编制补充停滞化。近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县各医院的住院人数逐年增长。如xxxx年县中医院的患者量xxxxx人次,床位使用率xx.xx%;xxxx年患者量xxxxx人次,床位使用率xx.xx%;xxxx年上半年患者量已经达到xxxxx人次,床位利用率xx%,患者人数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工作量也随之大幅提升。目前,中医院编制xxx名,在编xxx人,其中医生占xx%、护士占xx%、行政后勤人员占xx%,x人长期休假;聘用xx人,包括老专家、护士、勤杂人员。面对与日俱增的患者量,有限的医生、护士已不能满足现有的工作任务,不合理的人员结构已不能适应未来的要求,人才补充的速度已不能确保医院的高速发展。xxxx年以来县妇幼保健院依据省市要求,新开展了"无痛人流"、"降低孕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新项目,医院业务也逐渐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妇幼保健方向转移,但是根据勃编委[xxxx]xx号文件该院仅核定编制xx名,而依据黑卫妇社发[xxxx]xxx号文件要求,辖区内每x万人口应配备x-x.x名妇幼保健人员的规定,县妇幼保健院最少应配编制xx名。高素质人员和编制的短缺已经某些程度制约、阻碍了医院发展,不能适应医改需求。

三、建议与意见

一是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县编委办可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借鉴xx、xx、xx等县的做法,按照医改要求对各医院职能进行重新定位,要明确中医院"以中医为基,中西医结合"的发展之路,强化中医专科和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优势,创建中医特色独具、中西医结合的品牌医院;明确人民医院以建设"综合性医院"为发展目标,强化人民医院在急诊急救、外科手术、先进仪器设备等方面优势,力争建成省内同级医院中技术最强、服务最好、管理最先进的三乙医院;明确妇幼保健医院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向。县卫生局、人社局、医改办等部门要根据重新拟定职能,做好督查督导、人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二是实施动态化管理方针。按照"总量调控、优化结构、统筹使用、互补余缺、动态管理"原则,根据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大型医院业务量不断增加,妇幼保健院业务转型,社区卫生机构逐步兴建,其他卫生机构编制有所空余,结构性超编与结构性缺编并存的情况,采取人员有序顺向调配、编制合理有效划转、重新核定编制等方式,有效解决我县医院在人员编制上所存在的困局。要充分利用人民医院、中医院现有的空余编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相对落后的实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相对优秀的医务、护理毕业生,以补充一些急需、特需岗位;采取动态管理原则,向妇幼保健医院划转部分其他卫生机构编制,调配部分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妇幼保健人员,以促进该院业务的转变、机构的转型,以盘活现有编制的使用效率,利用两所大医院的编制空余,为扩充高素质人才队伍做好保障。(

三是完善医疗机构体系化建设。实施医疗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建设和运行机制改革,确保城市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县委王书记在中国共产党xx县委十五届二次暨xx县人民政府十六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也提出要在xxxx年"争取建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和部署,县编委办也已经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黑政发[xxxx]xx号)精神核定了xx名编制,明确了机构性质和职能,但是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未设置,建议县委、县政府能早日考虑兴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小病不出社区、大病不出县城的医疗卫生体系。县级各医疗机构职能分工各有不同,妇幼保健院本应以妇幼保健工作为主,但由于医疗机构市场化的深入,该院为了求生存谋发展,曾大力发展临床业务,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对自身职能的重新认定,县妇幼保健院开始逐步向保健方向转移,回归本能,但是财政差额拨款、财政差额补助的机构和编制性质,又使得该院始终无法摆脱盈利的目的和投资临床的欲望。医疗机构公益化是大势所趋,但是我县不能一蹴而就,又不能无所作为,建议应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早日将妇幼保健院的职工编制变更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以促进该院转型发展,完善全县的医疗体系建设。

篇六: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5中医院年终工作总结

中医院年终工作总结

一、医院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职工315人,其中退休75人,在职240人,开放床位240张,在原有临床科室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了外三科和儿科,共有临床科室7个,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形成西医有实力、中医有特色、中西医结合有优势的格局,赢得了广大患者的好评和上级部门的认可,也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较为牢固的基础。急诊的应急能力及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明显提高,收治的疑难危重病人越来越多,院内会诊、讨论增多,收治病种较前广泛,医院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二、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院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强化细节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年初确定工作计划,大力推进重点专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狠抓医疗质量,拓展医疗业务,改进服务方式和态度,改善医院环境,有条不紊的推进医院各项工作。2015年完成门诊量77426人次,同比增长25.3%;收治住院病人7058人次,同比增长28%;手术人次1291例;病床使用率90%;完成业务收入2176万元,同比增长20%;基本实现盈亏平衡。

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1、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不断改善诊疗环境

医院要加快发展,就必须坚持基础设施先行。2015年医院耗仅四百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及医疗设备的引进:对内一科病房进行了全面装修,增加了病房空调,安装了热水系统及直饮水系统,添置了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新生儿恒温箱、蓝光治疗仪、微量元素测定仪、动态心电血压仪、臭氧治疗仪、依维柯救护车等诊疗设备,在全县范围内首家引进了西门子四维彩超、英国佳乐牌前列腺电切仪,随着大批高新医疗设备的投入使用,我院的诊疗技术和硬件服务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有力地促进了医院业务的发展。

2、强化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的生命线,是病人选择医院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医院增强竞争力的根本保证。医务科、护理部定期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专业操作规程的学习,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及自我保护的教育;强化落实核心制度。同时与**市第一人民医院结成技术指导医院并签定协议书,争取得到他们的医疗、护理、医技等技术指导和支持,聘请了**市第一人民医院质控科三人为我院医疗质量检查员,定期来院进行病历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面指出,并作出书面总结,坚持每月对医务人员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进行考核,努力营造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的学习氛围。今年我院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全面丰收。加强了对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每月对处置室、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进行监测,感染率、漏报率均低于标准要求。为保证医疗质量,各临床科主任对所管辖科室的病人实行24小时负责制。对本科室的急危重病人亲自参加会诊抢救工作,选派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培训班等。这样使我院的医务人员提高了专业理论、业务水平,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外一科连续4年无一例医疗纠纷,儿科及外三科开科半年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3、学科建设取得进展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年6月份将神经科、儿科分别从外一科、内一科分离出来,增加病床60张,医院的各项功能更为完善。为医院业务的发展拓展了空间。确定了外一科椎间盘发展方向、外二科以微创手术为特色、内一科向肾病方向发展的业务发展基本思路。加强了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今年我院分别派出两批中医人员到**市中医院学习,中医院的特点就在于中医药的临床应用及疗效上,针灸、中医康复理疗在骨折中后期的介入及中药的全程使用都是其他综合医院所不具备的,而且也是通过临床使用确切有效、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治疗手段。为此,医院制定了中医药发展十年规划,开设了国医堂和治未病中心,出台了治未病中心创建及运作计划。在外科和内科系统分别组建了针灸理疗室,要求医师在临床工作中,重视针灸及理疗康复的应用,缩短患者康复时间,提高康复后效果,既减少了患者痛苦,又为这些科室积极拓展新业务、加快发展带来契机。与此同时,外一科还发扬传统医药的特色,自主开发了当归活血及骨折三期用药等,临床应用效果显着,深受患者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巩固了我院在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地位。

4、人才引进与培养取得成果

加大了外派学习力度,鼓励科室学科带头人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不断充实提高医护人员的学识水平,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增强了医院的总体服务功能和水平,带动医院全面发展。全年共派出到三甲医院临床进修学习6人。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理论考试、实际技能考试、面试共招入医技人员2名,护理人员21名,引进主任中医师1名,高年资儿科医师2名,医学本科毕业生4名。加强新进员工的岗前教育,关心新进员工的成长。对各类人员进入医院的管理要求,首先按医院发展的长远需要,并按上级部门要求,确定招聘人员条件,对已具有执业证者优先录用,以充实医院医疗队伍。

5、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为了增强医院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医院活力和竞争力,院工会组织了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举办了"迎元旦"文艺晚会、篮球比赛、拔河、趣味赛,"五一二"护士节演讲比赛等,大大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职工的身心健康,为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加了活力和色彩,激发了职工热爱医院、热爱本职工作的热情,展现了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6、新农合工作开展井井有条

新农合办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办法,认真解释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意离开医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到遵守诊疗规范,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障参合农民权益。今年我院共收治农合病人4170人,总住院费用928万元,兑付金额500万元。

7、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由于医院业务收入的好转,职工的福利待遇也随之提高,人均工资逐年增加,今年还清了1995年到1997年拖欠社保中心的职工养老保险36万元。从7月分开始交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组织职工进行旅游,在游览中,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让职工们放飞心情,通过旅游活动拉近了职工之间的感情,增强了医院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了医院文化建设。

8、护理工作获得市县好评

护理部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护理队伍素质和护士长的管理水平。鼓励护士参加在职教育,有5名护士参加了护理专业大专自学考试,(

9、住院大楼修建有新进展

由于种种原因,住院大楼选址工作一直得不到实质性进展,为此,医院建立专门的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克服种种困难,终于在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委托招标阶段,力争2015年三月份动工兴建,总工程期为1年。

10、加强医院宣传。

在加强内部管理和积极创收的同时,注重加强医院宣传的力度,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各种办法,把医院宣传出去,使医院知名度越来越高。刚刚投入使用的《中医院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即将完成的《中医院网站》将为我院的医患沟通、出院回访、医院营销等等提供更加宽广的平台。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干部和员工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医疗隐患较大,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三是员工素质有待提高,大局意识有待增强;四是服务态度有待改善;五是人才基础仍然薄弱;六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七是学术氛围仍然不浓。

同志们,2015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医疗业务保持较高水平的增长,有赖于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团结起来,把我们的医院建设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西医有实力、中医有特色、中西医结合有优势的一所现代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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