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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2016-08-19 10:32: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共6篇)请 示 报 告 制 度请 示 报 告 制 度第一条 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第二条 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篇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第一条 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 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 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第四条 凡以本局名义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经局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个人和股(室)一律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本局的一切请示或报告,经授权的除外。

第五条 凡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请示报告。各股、室、所、队的请示报告统一归局办公室受理,经局长批示并在统一思想和口径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负责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 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上级领导对下级的请示,必须及时明确的予以答复。

第七条 请示、报告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

考 勤 制 度

l、全局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监督管理。

2、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外出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下的,必须向本股(室)领导请假。

3、上班实行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签到工作,按规定时间未提前10分钟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上班时间已过30分钟到办公室的人员按缺勤处理,半天不上班但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4、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凭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谐病、事假在1天以内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超过l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周内出局长审批;一周以上者局长办公会审批;因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提交有关证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所有病、事假,应及时将请假条文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5、考勤登记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公布。

6、考勤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及燃修管理,节约资金,保证所有车辆发挥最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使用原则。局内所有车辆都是工作用车,一般情况下,股室和分管领导共用一辆车。当领导有工作且工作非常重要时,优先保证领导用车,当股室工作非常重要且急需办理时,优先保证股室用车;当领导和股室的工作在同一时间都必须马上办理急需用车时,要保证领导用车,股室用车办公室另行安排。除领导外,其他人员到外地出差一律不派车。

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因公出市或到乡镇一律使用派车单,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出具派车单。没有按照规定签批派车单的,除特殊情况,不予派车。派车单每月汇总一次,由机关服务中心统计后报局领导。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票据要凭派车单,对没有派车单或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与派车单不相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使用管理的要求。

(1)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经局长同意,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车辆外借。

(2)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在公休日、节假日不准用车辆。确需用车时,报请局长同意后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4)每周五下班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在车库内。

(5)每月的后三天为车辆相关情况统计日,司机要及时将有关数据报告办公室统一汇总。

4、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司机要服从管理,增强敬业精神、安全意识和执行车辆管理的自觉性,严禁酒后驾车、私自出车,每天必须登记出车日志。乘车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催促驾驶员超速行使,公务用车一律不准带家属子女及亲友、不准带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如若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车辆的燃修管理

1、车辆燃修实行单车核算,每月统计一次,统计内容包括车型、车号、行驶里程数、燃油总数、百公里燃油数和修理费用等。

2、车辆维修实行备案制度。驾驶员要根据出现的故障检查出需维修的部件,确定维修方案,并大致做出维修预算,报请局长同意后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维修厂。如若自己做主,产生的费用单位一律不承担。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转变作风,廉洁从政。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二章 责任主体和内容

第四条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1、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会

请示报告制度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篇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 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 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 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 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 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

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 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 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 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 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 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 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 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 直至辞退等处分。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 汇报的写作要求

附件三:请示汇报的排版格式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上级领导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领导明确答

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待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

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

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7、按公司规章制度,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8、事关公司政治、经济利益的任何工作。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

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 时答复。

2、明确提出本人或本部门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或建议,供上级参考。

意见或建议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如本部 门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 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3、具体提出对上级的建议。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

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问题, 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先按什么原则 进行工作等等。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 附件二:汇报的写作要求

1.按《请示汇报制度》要求,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

2.报告分为综合性报告、专题报告、回复报告等,应注意抓住重点,突出主 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3.专题报告,属一事一报,体现其专一性,切忌在同一专题报告中反映几件 各不相干的事项和问题。

4. 忌将报告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要求上级指示或批准。

5. 回复报告。是根据上级领导的查询、提问作出的报告。

附件三:请示汇报的排版格式

一、 字号

正文:小4号仿宋体

一级标题:小2号黑体

二级标题:3号黑体

三级标题:4号黑体

若标题较少,字号从三级标题字号标准开始。

二、 标题格式

一级标题:一、 二、 三、

二级标题:(一) (二) (三)

三级标题:1. 2. 3.

三、行距:1.5倍行距

字距:默认

四、 页面设置:

用纸:a4

页码位置:下居中

页边距:上2.5厘米;下2厘米、左2.5厘米、右2厘米

主题词:请示 汇报 制度

主 送: 董事会

抄 送:生产部 项目部 质检部 计划部 技术部 采购部 销售部 财务部 行政部 库房 拟稿人:签发人: 签发日期:2011年3月1日篇二:学习新《准则》《条例》知识测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学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施行日期为____。( c)

a 2015年10月12日 b 2015年10月18日 c 2016年1月1日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____的总要求。(b)

a “三个必须” b “四个必须” c “五个必须”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全体党员提出了____条廉洁自律规范。(b) a 3 b 4 c 5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____。(c)

a 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b 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c 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用权,____。(a)

a 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b 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c 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____,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b) a 廉洁用权b 廉洁从政 c 廉洁修身

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____,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a) a 廉洁齐家 b 廉洁修身 c 廉洁用权

8.《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为两部分:一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二是_____。 (c) a 领导廉洁从政规范

b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c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印发日期为____。(b)

a 2015年10月12日 b 2015年10月18日 c 2016年1月1日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10.____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a)

a 中国共产党章程

b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c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1.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____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

的党组织和党员。(b)

a 公平 b 公正 c 公开

12.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____其代表资格。(c)

a 保留 b 中止 c 终止

13.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____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b)

a 一年 b 一年半 c 二年

14.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____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c)

a 六个月b 一年 c 二年

15.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____。(a)

a 自然撤销 b 暂时保留 c 视情况而定

16.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____处分。(b) a 加重 b 从重 c 从重或加重

17.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___处分。(a)

a 从重b 不变c 加重

18.一人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____。(a)

a 合并处理 b 分别处理 c 并案处理

19.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____的条款定性处理。(a)

a 处分较重 b 处分较轻 c 自由裁量

20.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____。(c)

a 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b 给予警告处分

c 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

2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____,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a)

a 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b 影响国家利益的

c 影响人民利益的

22.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____。(a)

a 提出建议 b 下达命令 c 作出指示

23.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____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a)

a 中止 b 终止 c 保留

24.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应当负____。(a)

a 直接责任 b 主要领导责任 c 重要领导责任

25.党员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应当负____。(a)

a 主要领导责任 b 直接领导责任 c 重要领导责任

26.党员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应当负____。(a)

a 重要领导责任 b 直接责任 c 次要领导责任

27.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____经济损失。(a)

a 直接 b 间接 c 所有

28.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____,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a)

a 经济利益 b 政治利益 c 其他利益

29.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____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a )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六个月

30.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____处分。(a)

a 开除党籍 b 留党察看 c 撤销党内职务

31.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违反了党的____。(a) a 政治纪律 b 组织纪律 c 工作纪律

32.组织、参加____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 a 会道门或者邪教 b 老乡会 c 校友会

33.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____处分。(c)

a 留党察看 b 撤销党内职务 c 开除党籍

34.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党的____。(a)

a 政治纪律 b 组织纪律 c 廉洁纪律

35.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____,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a)

a 议事规则 b 行政监察法 c 行政诉讼法

36.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违反了党的____。(b) a 政治纪律 b 组织纪律 c 工作纪律

37.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____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b)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 一年

38.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____处分。(c)

a 开除党籍 b 留党察看 c 撤销党内职务

39.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____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a)

a 外事、机要、军事 b 经济、学术、机要 c 学术、外事、军事

40.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___,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b) a 三个月 b 六个月c 一年

41.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___处分,直至开除党籍。(c)

a 加重 b 从重c 从重或者加重

42.克扣群众财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违反了党的____。(c) a 工作纪律b 组织纪律 c 群众纪律

43.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了党的____。(a)

a 生活纪律b 组织纪律 c 群众纪律

二、多项选择

2015请示报告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篇

第1篇: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请示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市局下设基层处各类请示报告事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处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业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章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党员向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3、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4、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方法: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采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形式,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3、党员发现自己在思想、工作上出现问题和情况,可以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三)党支部、党小组要落实好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注重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要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党小组向党支部的请示报告: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情况;

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3、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和今后的计划打算;

5、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支部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6、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一)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二)党支部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三)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业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第八条业务工作根据分管职责和权限,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一般程序内容为:科室工作人员向科长,所(站)工作人员向所(站)长,科长向处分管领导,所(站)长向处分管领导,处分管领导向处长,处长向市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一)科室工作人员向科长,所(站)工作人员向所(站)长请示、报告的事项:

1、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

3、病假或事假;

4、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科长向处分管领导,所(站)长向处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

1、阶段性工作情况;

2、阶段性工作计划;

3、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4、本科室、所、站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5、涉及其他科室、所、站,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

6、病假或事假;

7、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处分管领导向处长请示、报告的事项:

1、分管业务工作近期开展情况,相关计划和建议;

2、分管科室、所、站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领导交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4、分管工作中需要其他处领导协助或协调的事情;

5、病假或事假;

6、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四)处长向市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

1、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及指示精神的情况;

2、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开展情况;

3、单位对外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中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4、领导交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5、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其处理;

6、病假或事假;

7、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除发生以下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一)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请示、报告按正常程序不能进行的;

(二)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

(三)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

(四)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

(五)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因上一级领导不在或确有突发紧急情况而需要越级上报的,汇报人应于事后向分管领导作出说明。

对于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在办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条部门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处领导在请示报告工作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所要汇报的事项研究透、弄清楚、讲明白,同时提出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参考。对于重要事项,应根据是否必要,写出书面请示报告,交领导审批。

凡属请示的问题,在领导未批复前,汇报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行事;如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请示,应在妥善处理或解决后,及时向领导报告。

对领导已经作出的处理决定,汇报单位或个人要及时进行布置落实,提高办事效率,力戒扯皮空谈。

第四章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处长、书记外出,应事先征得市局分管领导同意。其他处领导外出,应事先征得处长同意,再由处长向分管领导报批。各科室负责人、各所(站)负责人外出,须经处分管领导同意;外出时间如在三天以上,须同时经处长同意。职工外出,应事先经过科室或所(站)负责人同意;外出时间如在三天以上,须同时报处长批准。

第十二条所有外出人员应将外出时间、地点和期限告知处综合科,同时将个人手头业务工作安排妥当,保证个人离岗期间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外出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向相应分管领导请示并经批准同意,且外出回来后须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如因公事外出,返回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第十五条干部职工未经请示批准私自外出或无故逾期不归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警告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每位干部职工都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不擅自作主。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负责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船舶检验)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请示报告制度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二、重要信息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重要活动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第3篇:请示报告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务员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综合办公室、中队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综合办公室、中队负责人解决和决定。

应当请示汇报的事项:

1、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情况。

2、一定时期内分管工作及某项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计划和措施。

3、由综合办公室、中队组织承办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4、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的意见。

5、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承办工作的动态等。

6、非主管部门要求支持、配合、联合开展工作需向大队长请示。

7、大队长外出时,由大队长委托副大队长(副大队长不在时委托其他人员)临时主持工作。大队长返回后,临时负责人应及时汇报主持工作期间的重要情况。

8、执法人员代表水上大队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除会议期间对涉及决策的重大问题及时联系请示以外,会后要向大队领导全面汇报会议主要内容,对需要水上大队办理的事项应提出具体意见,及时向分管的大队领导请示汇报。

9、执法人员出差或开展专项、重要执法活动返回后,应及时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办理的主要事项情况,重要工作应写出文字汇报材料。

10、遇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或其他具有保密必要的敏感性事件,在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前,需征得大队长同意,并严格遵循逐级请示汇报的原则,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二、请示汇报的一般程序

一般情况下,应当逐级请示或汇报工作,避免越级请示或多头请示。安排布置工作也逐级进行。

遇特殊情况需越级请示汇报或安排工作,事后要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向领导提建议、意见和交流思想不受越级限制。

下级请示汇报本人权限不能解决和决定的事项,应及时逐级向上级反映,直至所请示事项有明确的答复。

综合办公室、中队执法人员向本科室、中队负责人请示报告工作;综合办公室主任、中队长向分管工作的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副大队长向大队长请示汇报工作。

三、请示汇报的特殊情况处理

在下列情况下,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毕后再请示汇报:

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等急需处理、处置的;

2、时间紧急又无法联系上直接主管领导的;

3、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的。

如遇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或大队长外出,请示汇报人应立即向主持工作的同志请示报告,并按指令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该请示人汇报。

四、请示汇报的注意事项

1、请示汇报事项应当属于确有必要,既不能隐瞒不报,也不能大事小事皆报。

2、请示汇报人要认真准备,请示报告人要将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认真整理,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请示报告。

3、请示汇报要实事求是,正确反映客观实事,不哗众取宠,所提建议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到切实可行。

4、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各级领导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给予答复解决;对一时答复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给予答复;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尽快向上级请示转达。

五、责任

请示的问题要主动向请示人全面客观地汇报相关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因请示汇报情况失实造成领导决策失误的,追究请示汇报人员的责任;因决策导致失误的,由决策人承担责任。

大队的每一名执法人员均应遵守请示汇报的有关规定,如因请示汇报不当而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公务员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4篇: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增强党性,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置个人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凡个人重大事项,应主动、自觉、及时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2、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修建、出租、买卖私房、公费装修住房情况;

(2)本人在经济实体中应聘兼职情况;

(3)配偶、子女招工、参军、调动情况;

(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

(5)在国内各种会议、喜庆、鉴定等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情况;

(6)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8)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10)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1)本人认为有必要及时陈述申请和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3、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缩小和扩大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一律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理由、办理方式、规模和有关的政策依据,报告人对所报告的事实负全面责任。

4、凡请示报告必须由局有关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副处以上党员干部,上报市委组织部;其它党员干部,上报局党委,对有批复的事项,报告人应在问题处理后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汇报,经局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或局党委。

5、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列入报告违反本制度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教育、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究。

6、在职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按市里有关要求上报,其他党员干部请示报告由局党委负责受理,并严格规定程序办事,负责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5篇:请示报告制度

为强化局党委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局党委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向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条局党委向上级请示事项包括: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重要工作的落实意见和推进措施;重大活动的举办;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干部的推荐、任免、奖励和处分;局班子成员出国(境)情况;其他需要向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请示的事项。

第三条局党委向上级报告事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对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的落实办理情况;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局年度工作情况;其他需要向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报告的事项。

第四条局党委应及时受理下属单位和科室的请示、报告。受理范围包括:下属单位和科室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的方案、计划及推进措施、工作进度;突发性事件或重大事故等。

第五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不定期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局党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分管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要活动的调研、督查和落实情况;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干部思想动态;重大事项和突发性事件;按照局主要负责人要求,需要专题汇报的工作情况等。

第六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局党委参加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会后应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重要情况应通过一定方式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第七条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离开本市,或到基层参加时间较长的调研活动,应事前向局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外出工作结束后,要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不按照本制度执行的,局党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6篇:请示报告制度

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或报告。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3、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科室、有关部委办局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误;因事请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办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县委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请示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办公室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办公室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发布文电;人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较大财务开支事项和办公室经费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6、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请示、报告不能进行的;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7、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篇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大力倡导“全面、全员、全程”的“三全”学习理念,把学习内化为组织发展、党员进步的基本需求和必要手段,引导党员干部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有效整合组织智慧,使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学校党支部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以提高执政、执教能力为目标,广泛开展“教育理论、理想信念、政策法规”三个教育学习活动,定期组织读书论坛、科研论坛、教育论坛。通过党员自学与支部研讨相结合、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相结合、学习研讨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凝聚集体力量,实现学习成果共享。

一是教育理论教育。系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全面提高党员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增强遵循规律、理性发展意识,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二是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全市“魅力班主任”评选活动,学习身边的先进、模范教师事迹,引导党员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政策法规教育。学习并掌握教育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提升办学品位和管理水平。

三、学习要求

(一)坚持学习与思考、学习与运用、学习与创新相结合,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关键在于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要同我市教育实际相结合,重点解决以下五个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党的根本宗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不讲原则、不负责任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二是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视野不宽,标准不高,措施不实,力度不够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破解难题、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形成思想共识,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形成强大合力。三是着力解决管理能力和执教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知识危机”、“本领恐慌”,政治理论素养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业务能力水平不能完全胜任工作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活力不足,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缺乏改革发展意识,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作用不突出,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学校党组织成为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五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员意识淡化、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热情;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的作风,引导党员教职工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当先锋、做表率。

(二)深化“三全”学习机制,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一要建立健全集体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每个月不少于1次。学校党组织将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认真进行学习点评,切实提高学习质量。二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党员干部的业务培训、理论培训等,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远程教育,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三要健全个人自学制度。党组织每年都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学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学习笔记档案。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党员干部个人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制定自学计划和学习目标,少应酬、多学习,戒空谈、深思考。四要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要将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年终工作总结。

(三)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学习途径,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一要组织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宣讲。认真总结推广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重大主题活动的成功经验,广泛开展体现教育特色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宣讲展评,发挥专家学者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宣讲展评活动,积极搭建平台,用广大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深化学习教育。二要开展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和重要人物学习纪念活动。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围绕纪念革命领袖、革命先烈、杰出历史人物等活动,组织学习英烈英模和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思想。三要组织专题调研和讲座、报告会。通过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专题的研讨会,分析形势,研讨问题,寻求对策,深入研究探讨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和报告会,深入浅出,解疑释惑。四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学习活动。组织知识竞赛、技能比赛以及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等,继续开展“教师读书成长计划”和建设“书香型”、“学习型”校园活动,寓学习教育于各种校园活动之中,实现由传统的灌输式向互动式转变,突出党员学习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提高学习实效。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二:

转眼,20xx年在不知不觉之间过去,20xx年新的学期已经到来。为了更好的做好新学期的工作,为了更好的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中不断得到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党性修养与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年度党员学习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当今的世界是知识更新的时代,作为一个教师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起好表率作用。为此,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要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学习社会、科学、文学、哲学、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提高人文素养。三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不断创新,真正做到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使自己的思想不断走向成熟。

继续认真全面地学习《党章》,以《党章》的要求对照自己,督促自己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不断进步。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习今年的两会精神。坚持每天关心国家大事,通过各种渠道来了解国家以及全球大事,学习优秀党员、先进模范的事迹,保持较高的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党员活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学习工作所需要的教育学、心理学、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知识,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存,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教育教学方面:积极学习新课标,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将新课标的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教学中去。以主人教育办学理念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着力深化学生德育工作,不断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使每个学生意识到自己是班级、学校、社会的主人,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了更好的教育好学生,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学水平,争取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多读专业书籍,积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扬长避短,更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坚持每天读书,除了多读书外多做读书笔记,勤思考,勤总结,认真写好博客。同时,认真研究教材文本,深入细致地备课,上好每一节课,落实每一节课,用耐心爱心细心对待孩子。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力争通过各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创造性思维等能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营造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

当然,还要加强教研工作,积极参加学校校本活动。加强对教育、教学论文的研读,努力将这种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思考,同时希望能对实际的教学产生一定的启示和指导。

三、发挥表率作用,保持党员形象。在工作中,要时时刻刻注意表率示范作用的发挥,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以身作则,要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把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与自觉地维护单位党组织的形象结合起来,努力增强集体荣誉感,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为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在生活中时时刻刻保持模范的行为,团结同事,热心帮助同志,与其他老师协调合作,做有利于发展和团结的事,在群众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向身边的优秀党员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

在新的学期里,我会按照我的学习计划,努力踏实地走好每一步,争取在新的学期里做出新的成绩。总之,本人将不断发一个党员一面旗,永葆先进为人民,这是党的先进性教育对每个共产党人提出的要求。作为一个党员,不仅要做一个合格党员,而且要做一个优秀党员。通过先进性教育,深深认识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而且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因此,争创优秀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局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单位为目标,切实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深化“一人一课”特色教育活动和“两率先”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

二、具体内容:

1、结合“两率先”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一人一课”特色教育活动。采取个人讲课课题事先申报的办法,重新修订每月一次的活动安排,同时有重点地由支部从本馆实际出发,确定课题指定党员研讨授课。对重点课题,支部将发动全体党员进行研讨,找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的办法,真正抓出实效,为馆中心工作服务。在“一人一课”的教育范围上今年要有所突破,可以扩展到全体中层、全体积极分子、全体职工进行集中授课。 2、进一步建章立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今年要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验室奠定基础。主要有《党支部议事规则》、《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将下发到每个党员,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测试。 3、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支部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团员青年座谈会,进行集中谈心。同时,结合“三知三及时”党员责任区活动,由每位党员对联系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和发动。适时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公推公选活动。 4、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根据局党委统一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率先中作表率,在奋进中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廉政理论、勤政廉政形象和案例警示三项教育,认真组织学习《xx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上级党委的统一要求下,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勤廉风”人物写生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开展自学,积极参加局、馆举办的思想政治学习和活动,制定学习计划,撰写学习笔记。 2、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切实解决问题。 3、党员个人学习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底党员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学党章、守党规、做合格好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凝聚力量、履职尽责,完成使命,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于3月1日至3月7日举办2015年度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安排

一、培训目的

2016严明纪律对照检查材料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五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这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了严明政治纪律问题。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矗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党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组织纪律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包括“四个服从”、请示报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基本制度和要求,这是全党必须遵守的铁律。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90多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组织严密是重要保证。新形势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的坚强有力领导。如果党组织松松垮垮、各行其是,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不可能形成强大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严明的纪律是全面深化改革和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命线、保障线。然而,当前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重要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切实抓好纪律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既要牢记职责,敢抓敢管,切实负起责任,又要带头遵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确保纪律严格执行。

以有效教育增强党性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使党员干部不想违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我们要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的要求,把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让党员干部知纪、懂纪、明纪,激发内驱力,增强自觉性,使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以有力监督督促严守组织纪律,使党员干部不能违纪。组织纪律失去外在监督,就会成为软约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当前,在监督纪律落实方面存在不重视监督,不愿提醒,不敢批评,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等情况,影响了纪律执行。必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通过持续有力的监督,形成外在强力约束,防止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突出对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纪律规定落实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方法,提高监督刚性。针对同级监督难问题,山东从2016年开始在22个县(市、区)开展县级领导班子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丰富了监督形式,增强了监督实效。

以严厉惩治增强组织纪律刚性,使党员干部不敢违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当前,组织纪律执纪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有纪不执、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甚至把纪律当作“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坚持有纪必执,对于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要理直气壮抓执行,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做到无条件执行;坚持有违必查,党内没有特殊党组织和特殊党员,都必须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对违纪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伸手必被捉”,不论涉及谁,职位多高,都严肃处理,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坚持执纪必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曝光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让违纪者得不偿失。通过坚持铁面执纪,严惩违纪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做到人人敬畏纪律,自觉崇尚纪律,严格执行纪律。

2015党建工作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六篇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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