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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16-10-20 11:45:3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共7篇)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穴坊中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党风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教育实际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作如下规定:一、适用对象学校中层以上班子成员(包括非中共党员)二、报告内容1、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录(聘...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篇

穴坊中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党风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教育实际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对象

学校中层以上班子成员(包括非中共党员)

二、报告内容

1、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录(聘)干、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2、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系统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

3、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或出国、出国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4、凡接受国外单位或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5、凡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过生日、新居等引起群众议论的。

6、凡配偶、子女父母及其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7、家庭购车、购房等重大经济往来。

8、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报告方法

1、报告人应将报告内容在事前10天内写成书面材料上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时,必须先口头报告,事后5天内再履行补报手续。

2、领导干部在报告时,必须将报告的重大事项说清楚,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

3、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每学期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一段时间以来的个人重大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报告答复方法

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凡重大事项向各党组织报告,需答复的问题经请示上级领导后答复本人。

五、报告监督方法

1、实行报告人办事结果反馈制度。报告人应根据组织审定意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报告部门反馈。

2、建立办理事情结果登记制度。报告人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反馈后,组织要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3、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4、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报告要求

1、领导干部应消除思想顾虑,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配合组织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2、领导干部要克服无所谓思想或怕麻烦的心理,对重大事项坚持先报告后办理。

3、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情况,不得隐瞒重大事项的事实,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4、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对不能公开的应予以保密。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篇

关于领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象两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科级以上干部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科级以上的干部。

二、报告内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于事前一周内向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报告;其他个人重大事项在事后一个月内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二)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律处分。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内容,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四)领导干部发生应当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表》。对报告内容以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签注意见。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三篇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团发[2011]7号【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

告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委会;镇直机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结合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以上干部,部门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报告内容

除中央和省规定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外,报告人需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事前报告事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买卖住房、建房的情况(含现住房情况,拟新购〈建〉的房屋住址、资金来源、装修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婚嫁等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含拟定时间、宴请规模、费用情况);

3、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开办经济实体,以及投资参股情况(不含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股票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含事由、路线、费用支出);

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学习的情况。

(二)事后报告事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购买汽车、船舶的情况(含购车型号、价格、供应商、资金来源);

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向本人的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大额度借款情况(金额1万元以上,借款期限1个月以上的)或借用贵重物品的情况(含借款(物)时间、用途、约定的归还期限);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接受的亲友大额馈赠,以及大额财产继承情况(金额10万元以上);

4、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含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

5、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6、本人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

8、本人外出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处的情况;

9、上级组织或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报告的方式及时限

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统一格式的书面报告表,报镇纪委、组织办各一份。报告人报告

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上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事前报告事项应于事发前一周报告;事后报告事项应于事发后一个月内报告。报告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书面向镇纪委、镇组织办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四、工作要求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执政为民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1、要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规定,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扎实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其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落实。

2、要强化督查。镇党委、政府、镇纪委、镇组织办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作为干部监督、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3、要严肃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团陂镇委员会

团陂镇人民政府

2011年4月30日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四篇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接受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五篇

[篇一: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总结]

县委依法治县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xx年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两个”规划的全面落实,保障和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x年年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州第七次党代会及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和普法办公室的要求,(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县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县委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我县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县县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入学校上法制课。今年全县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入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37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48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县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入各企业、厂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各乡(镇)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各家各户当家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共开展155次法制宣传,受教育群众达35507人次,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二是做到了每个村委会有1支法制宣传队伍;有1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有3户法制示范户。三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培训活动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掌握运用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专项宣传活动。

(一)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

为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实施二十周年,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制度的知晓率,6月17日,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统一时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开展现场解答、分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在电视台滚动播出人民调解宣传标语1周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受理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知识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运用人民调解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辆,悬挂宣传布标1条,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和建国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

为使“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我县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围绕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构建和谐社会、“五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城镇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二是针对性强。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措施有力、富有特色。如依法治县办、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车站、建筑工地、劳务输出重点村寨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畜牧、烟草、技术监督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以“消费与责任”主题,集中上街摆摊设点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知识,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法>、<森林法>、<消防安全法>及防火知识等法律法规,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矛盾调处职能作用,做好普调结合,对年初排查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悬挂横幅、展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法制课、座谈会、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云南省自3月1日“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启动以来,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维稳委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维稳委的部署要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县把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作为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政法20091号)及<××佤族自治县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乡(镇)、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我县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本县实际,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和法院的“五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广泛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密部署安排,确保了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此次开展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过程中,设立了永久性宣传牌3块,宣传横幅5条,共出动宣传人员129人次,宣传车32辆次,现场播放了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座谈16户次,广播宣传45次,电视宣传45次,展示毒品原植物23件次,禁毒防艾画展20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21579份,解答法律咨询89条次,检查市场5个,超市2个,检查经营户245个,检查食品和其他商品300余种,查获并没收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100余种,价值2721元,销毁了一批被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等,价值达5483。50元,受教育群众25000余人,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开展声势浩大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我县2008年紧扣“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12。4主题,联合县妇联、科技局、民宗局、种子站、供电公司等单位,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向人民群众送法律、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推进我县法治化建设步伐为目的,精心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悬挂内容为“12。4法制宣传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标语3条;组织相关单位在农贸市场门前显耀位置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委派有经验、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携带各部门的专业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图版参加了法律咨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整个上午法律咨询点共接待咨询群众200多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张贴宣传画12副。播放与民主政治建设、农业生产、群众生活、农村稳定、农民维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录音300分钟。出动流动普法宣传车1辆,在县城大街小巷和勐梭镇进行流动宣传,并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此次活动对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农村法治化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县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面上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企业普法仍是工作难点,企业普法路子还不清晰。三是我县是贫困县,人民素质低,交通不便,对边远山区普法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加大普法工作投入,适应新形势,探索新举措,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普法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篇三: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xx年,是“xx”开局之年,也是“xx”普法启动之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有效实施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努力做好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

(一)协调落实重点普法内容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借助“法律六进”活动这一载体和形式,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同时面向社会大众,大力宣传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中,对农民咨询有关土地承包、劳动保障、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答,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年初,全市集中开展了“四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3月24日,市人大代表法治培训班第一期开班,培训内容包括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的代表利益、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依法行政、我国司法体制的基本构成等方面内容,突出解决了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务工农民工学法需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来到市火车站广场、人才招聘会现场、施工工地,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向其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各街道、乡镇、司法所结合全市开展的“四城同创”活动,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相结合,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物权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街道(乡镇)党工委经常利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切实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

(二)加强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普法新形式。一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成立招商法律服务团,设六个组,对应联系六个招商分局,宣讲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全市大拆违、大建设中,我市经常组织和指派律师等熟悉法律人员深入征迁拆违现场,宣讲法律,提供咨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还在“3·8”妇女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法律宣传节点,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6月15日,xx年“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会暨启动仪式举行。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祥荣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芮琼作重要讲话并宣布我市xx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正式启动,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焱出席会议。将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动与“xx”普法启动紧密结合,与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结合,与“四城同创”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江淮普法行”期间,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力量、充分加强普法志愿者,尤其是执法机关志愿者普法的意识,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三是发挥律师在普法中的作用。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论坛,面向全市不同层面、不同人群开展法制宣讲。组织“律师之旅”,到全市所有乡镇,讲法咨询,提供服务。今年始,市律师协会又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实施“法律免费辅导计划”——安排律师定时定点到各社区,讲法咨询、对生活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以辅导帮助,培育社会法治文化。

(三)开展“xx”普法启动工作。今年年初,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其中,对整个“xx”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基本安排。今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下发;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依法治市办多次组织学习“规划”和“决议”;并就全市相关工作情况向市领导作了报告。前不久,派专人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就“xx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xx—2015)规划”两个稿子的讨论,进一步了解形势、拓展视野,理清思路,搞好规划。先后起草了<“xx”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两次讨论,在全市广泛征求意见。为配合“xx”普法启动,开展专门活动,宣传普法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意义,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xx”普法启动工作营造氛围、奠定基础。

二、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化。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体现改革精神,维护法制统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市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纳入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核的县区政府、市属部门等已有42个单位。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行政各个环节,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

(二)坚持公正司法,规范行为、锤炼队伍,保障公平正义。全市各级审判机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犯罪。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审务公开,采取措施努力缓解“执行难”。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创新,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检务公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探索依法治理新路子大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形式,开展了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公民法制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档案。采取有效期管理、日常监督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动态管理。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切实做好“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总结“xx”普法经验,对全市“xx”普法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组织召开座谈会,高质量完成<“xx”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组织召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调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提请市委转发<纲要>,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规划>,提请市人大通过<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在全市高规格启动“xx”普法。加强全市“xx”普法启动工作督促检查。

(二)继续推行“大普法”工作体制建设,形成共同参与的格局。重点组织安排“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持续性。

(三)扎实开展“法治***”和“法治县(区)”以及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多层面、多领域的工作典型,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篇四:全县2014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华容建设的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华容建设夯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

我们落实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健全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挂帅的法治华容建设领导体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华容建设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法治华容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对法治华容建设开展评议。通过新闻媒体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对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促面,整体推进法治华容建设。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突出抓好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进一步健全了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出台了全县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全县执法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努力增强业务素质。县人大内司委、法治华容建设办公室开展了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集中考试的筹备工作。

2、突出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农民工春节、春耕返乡的契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单位运用本部门的教育培训资源,认真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培训,重点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突出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县每个乡镇、县直单位普遍建立了1处以上法制宣传栏(牌)。利用全县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契机,实施“六有”工程,即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1个法制阅览室,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每季度有1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户有一本法律知识书籍,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今年,全县组建了1支拥有80人的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

4、突出抓好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安全生产日”、“土地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等重要节点,有关部门重点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今年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县广播台、电视台举办了专题法制宣传节目,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播放普法宣传光碟、倡导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三、注重实效,切实抓好依法治理

1、狠抓行业依法治理。全县各有关部门结合行风、政风评议活动,大力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认真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把行政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极大地促进了执法机关依法办事水平的提高。

2、狠抓专项治理。县药品食品、工商、质监等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行为,杜绝了重大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依法进行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工作,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和交易。

3、狠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了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7个序列的创建活动。

今年我县将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契入点,进行重点指导、重点创建,力争初步构建起以自治为基础、以民主为途径、以法治为保障、以和谐为目标的格局。

我县今年上半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发展不平衡,工作协调、监督力度和任务落实等方面还需加强。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再谋新突破,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篇五:药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和市法建办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保证各项事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教育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了全市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我局还深入社区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向人们群众宣传药品安全知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010年6月1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喷泉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型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食品安全法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食品安全法知识手册,制作了宣传栏和展板,为群众介绍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识;教授群众简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酒类的方法,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全体执法人员轮流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普法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四)要求全体公务员利用报刊、电视法制栏目接受法制教育。

二、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jú长对辖区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jú长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为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jú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由于我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线长等客观原因,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一直是我局监管工作的一大难题。为确保日常监管任务的完成,我局全力推行全员监督制和片区责任制,全局在编工作人员全部考取执法证,按片区分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在组织、时间、人员、车辆等保障上给予了最大的倾斜,确保全市监管工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评级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降低,评级低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增加,信用等级每年根据检查情况重新评定,使我局的监管工作做到了松紧有度,重点突出。为加强“基药”的监管,今年,我局还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制度,组织有限人力对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派驻监督,把握关键环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质量。今年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11个连锁公司、4个批发企业、96个门店开展gsp日常抽查,检查门店数占全县门店总数的12%,检查面达100%。

(二)监管重点转向农村地区。为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市局要求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县63个乡镇卫生院及29个村卫生站,129个乡村个体诊所进行用药用械安全检查。对乡镇卫生院检查面达至100%,对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检查面达到80%。

(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制售假冒人用狂犬病疫苗、兴奋剂、假冒万通筋骨片等6种假药、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加强宗教场所药品安全管理、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违法广告药品、学校和厂矿医务室用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等10项专项检查工作,并全面完成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注射剂清查和监督召回工作,确保了药械市场安全。

(四)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

莲山课件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总之,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凡是重大行政处罚我们都坚持集体决策前先由局案审委研究进行决策评估。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依法治理工作

(一)强化行业治理。实行政务公开,公开了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

人受理。增加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药品市场的治理工作,全年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开好党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

(四)强化行政监督,建立了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五)建立了举报和信访制度。

(六)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做到了按实报销。

(七)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资料报表按时上报。

[篇六:201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1年是师市“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法治进机关”工作的第五年。按照师市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石河子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税收支持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观念,坚持聚财为国、依法治税、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不断加强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进机关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成效

通过“六五”普法教育,我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以及税收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遵法守法意识浓,自我约束能力强;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不闯“禁区”,一年来未发现干部职工有违反基本法、公共法以及违反党风廉政法规的问题;二是税收工作中自觉贯彻了“依法行政、合理征收、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在税务执法过程中,无论涉及企业纳税人或个体纳税人,都能够按操作程序规范进行,因而全年未发现因执法行为过激、不当或执法违法引发复议或诉讼;三是较好地处理了执法与服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既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引导纳税人消除对税收和执法的抵触情绪,又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税负的环境,使纳税人得到较满易的服务。此外,通过对外开展广泛的普法教育,使广大纳税人较好地掌握了税收政策和有关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反馈信息,对税务人员的执法活动起到监督作用。

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我局被师市依法治师市领导小组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党组书记宁香兰被评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10年度被师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优秀单位。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石河子地方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我系统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以普及税法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税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推动税收执法的进一步规范、不断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一)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税收征管工作的各环节,日常化、长期化。

我局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多样性和长期性。做到了法制宣传与税收工作的“三结合”,即法制宣传与组织收入相结合,与征管检查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强化对社会、对纳税人的法制宣传,同时加强税务干部自身素质、注重优质服务,体现地税良好形象。

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税务政策宣传栏,及时公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通过设立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画等方式,认真开展好面向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等税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法制宣传内容。二是坚持把税法宣传贯穿于纳税检查中。坚持“一书一卡一通报”制度,稽查人员进企业检查,在给被查企业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送达<稽查业务公开手册>和党风、行风建设反馈卡等资料,把税法宣传、廉政监督和税务稽查“三同步”。三是依托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税法宣传。我局开通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网站,并定期进行更新,在醒目位置专门开设了公民关注率较高的“税收优惠政策”、“网上咨询”专栏,对最新发布的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做了标注,便于公民查询。我局还开通了“网上邮箱”“税务博客”,创新纳税服务渠道和领域,建立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实现纳税服务“零距离”。依托新的综合征管软件中的企业网上申报功能,大力推进网上申报覆盖率,做到了企业100%网上申报,并在网上申报界面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及办税指南与要求,实现了信息资源为民服务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络平台,及时解答老百姓提出的涉税问题。四是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纳税咨询,健全了“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为全局办公电话设置了税收彩铃,让纳税人在电话等待中感受税收宣传。全年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市民举报纳税人发票违法行为107起,全部给予严肃处理,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税法严肃性。五是在依法治理纳税环境的同时,定期对税务违法案件及企业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对税务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二)以税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各项措施使法制宣传突出重点、扩大范围、增加影响。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我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在内容上突出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宣传;在宣传方向上突出诚信纳税宣传,突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宣传、突出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宣传;在宣传活动中注重便民、服务意识,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在繁华商业区、主要街道、企业门前、公交车、出租车等悬挂宣传横幅400余条,张贴税收宣传画、海报200多幅。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办公楼前和温州商业街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税收宣传口号和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向纳税人印发彩色税收宣传资料及本局编印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税宣精美笔记本。通过街头咨询点、座谈会、下户检查、办税服务厅发放等形式,把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最新税收政策主动及时传递给纳税人,印制发放税收宣传资料5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00余人次。

三是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发送税收宣传手机短信一万余条;在电视台底拉字幕播放宣传口号;利用网络优势,各基层局设立电子信箱、税企qq,建立税企政策、信息传递平台,既方便了纳税人,又提高了办税效率。各局共收发电子邮件550余封;开通税务博客,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的税收政策放在博客上,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月访问量超过1500余人次。

四是利用<石河子日报>、石河子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市消费晨报>、本局网站、税务板报等载体普及税法知识,宣传税收政策,把税收宣传现场延伸到各个角落,扩大宣传覆盖面。本局内部编辑税收宣传月专刊信息2期,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出、播放专题新闻32篇。

五是4月2日,石河子地税局、国税局联合举办了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仪式上,表彰了40家纳税大户,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纳税的氛围;通报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涉税违法案件,以案说法、以案促宣。

六是在启动仪式上,开展了“百米长卷绘税收蓝图”活动,50多名来自石河子市一小、二小的学生拿起手中的画笔,在长达百米的白色横幅上绘出“我是小小税收宣传员”、“纳税光荣”等五十余幅美术作品,表达了对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和谐社会”良好氛围的祝愿。

七是开展“让税收宣传动起来”活动,积极与市城市监察大队、公交公司、客管处、石河子市客运公司等单位联系,通过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发往北疆各地的“大巴”车的车体、顶灯箱、车载影院宣传各项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石河子特有的军垦文化。

八是通过“纺织行业税企座谈会”、“农产品加工行业税企座谈会”、“走近个体纳税人座谈会”、“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座谈会”和“纪念全国税收宣传20周年座谈会”等“五个座谈会”,搭建征纳“连心桥”。师市党政领导、市工商联、各行业协会负责人、师市龙头企业负责人、财务科长、个体纳税人代表和在各企业就职的市人大、政协委员等参加了座谈会。利用座谈会的形式,石河子地税局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座谈会上地税干部认真讲解了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税工作程序,现场解答纳税人的提问,及时解决纳税人在依法治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向参会人员赠送了精心印制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和税宣笔记本。

九是开展纳税人“做一日税官”活动。组织纳税人代表到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发票管理、综合服务等窗口进行为期一天的操作,在我局干部的指导下,真实体验税务干部的工作状态和涉税事宜操作流程。以换位置的方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部门工作、支持税收工作,增强了征纳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通过上述措施,力争使税法宣传辐射到各个角落,扩大了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形成了辐射全市的税收宣传面,使纳税人不断提高自觉诚信纳税意识。

三、积极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

2011年是师市“法治六进”的第五年,我局以“法治进机关”活动为载体,通过建设“法治机关”,促进税务干部“学法知责”与“依法履责”的紧密结合,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布署、创新监督制约机制

法治进机关是落实普法规划,强化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十分重视,及时制发了<石河子地方税务系统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实施办法>和<石河子地税系统“法治进机关”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成立了“法治进机关”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局领导、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设置兼职法制员(兼职监察员),使普法、依法治理、法治进机关的实施在执法最基层有了“根”。并要求与“一抓双挂”制度捆绑实施,在工作中注重抓正反典型,把“法治进机关”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制度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法治地税。

(二)进一步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1、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普法。石河子地税局党组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组织收入离不开依法治税,带好队伍也离不开依法治税。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将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局主要领导,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交流、思想沟通,班子成员每年坚持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摸透下情,努力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民主、科学决策,做到思想同心、工作同步、目标同向。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补台,党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从程序、内容、形式、要求等方面指导各基层局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等环节,班子成员交流了思想,增进了团结,明确了改进方向。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坚持自我培训为主,开拓干部教育培训新途径,切实提高转化效果。制定“干部跟踪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体系和指标、干部子女奖励办法、达标闯关培训奖励办法、ab配角制办法、岗位责任制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等7个办法,强化系统内实行外出培训干部回单位必须授课制度,重点突出财会实务、税收实务和征管软件及应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继续深化岗位培训和全员培训,单位内部自训和外出选送培训相结合,建立“干中学”机制,对全系统158名干部进行分层次四级基本摸底考试,完成分级指标达标,为达标培训提供了基础标准。为基层局和机关考试开通两个网络学习平台,配发了26个系统管理红盾或途径,逐步完善“网上税校”的功能。在系统内组织更新业务知识培训班1期,与石河子大学共同举办达标培训专题财务知识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121人,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通过笔试、模拟查帐、上机操作、实务操作、知识竞赛等形式,展现各基层局、机关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成果。全面推行业务骨干和兼职教师人才库制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兼职教师队伍和复合型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大奖先、奖优、奖学、奖能等力度,增强导向作用。

3、积极开展多方面法制教育活动。为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我们还围绕普法目标与税收工作实际开展多方面的教育活动。如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红歌献给党”活动,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唱响“五好”主旋律,进一步增强“四个认同”,强化“三史”学习,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疆大跨越、大开发、大建设中去。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派6名干部前往博州,亲身体验付建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参加巡回演讲报告会。组织举办石河子地税系统“学习付建国同志先进事迹演讲会”,专程邀请师市文明办、机关党工委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亲临会场,指导点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上述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干部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到执法先守法、慎用手中权力,不断提高执政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对普法和法制教育的投入。全局订阅了<人民日报>、<精神文明报>、<求是>、<新疆日报>、<今日新疆>、<石河子日报>、<兵团日报>、<中国法制日报><中国税务报><民主与法制><国家税务总局税法通告><中国税务>等报刊杂志,并购置了责任大于能力、廉政中国等学习光盘,拓宽了普法渠道。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操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操作指南>、区局法规汇编等专业法律书籍。我局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全年用于普法方面的资金28。36万元,人均1658元,远远高于人均0。5元的经费标准。其中征订各类普法教材约3。56万元,人均209元;培训费用支出22万元,人均1286元;用于普法宣传、表彰等费用2。8多元,人均164元。

(四)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理重在“治内”的思路和做法,一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在细化、完善“征、管、查”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加强考核,保障每一项工作都依法正确行使,促使广大地税干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通过各单位自查及我局每年两次的税收执法检查,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执法风险。2011年,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62件,给予行政处理62次,其中批评教育61人/次、做出书面检查1人/次,给予经济惩诫1280元。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重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地税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两权”运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在四个基层局广泛开展向纳税人“述廉”活动,扩大了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起到了关口前移、源头预防的作用。全系统牢固树立“廉政建设无小事”的意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三是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和谐征纳关系,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把纳税人的涉税事项统一归到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实施“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存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促进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认真落实税收政务“八公开”,建立起了社会监督体系,在社会各界及纳税人中长年聘请了义务监督员和兼职监察员60余名。四是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制度体系。我局认真落实<石河子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执法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稽查执法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人事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财务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从征管、稽查、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全方位建立了执法监察与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四、加大税收执法和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税收秩序

(一)开展行业税收清理整顿。对重点税源开展专项检查。对张裕酒庄、152团、高架桥、合盛硅业等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已入库税款1952万元。对石河子大学、房产局、设计院等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房的单位,作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已认定的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仍然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

(二)深入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1、精心部署,全力开展专项、专案稽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分配检查户数128户,其中专项检查111户,专案检查12户;已查结案件107户,其中专项检查查结98户、专案检查查结9户;在查结户数中有问题户为84户,组织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工作43户。截至目前共入库税费合计519。88万元,其中税款418。06万元,滞纳金34万元,罚款67。82万元。一是根据区局稽查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对资本交易项目、广告业、建筑安装业(交通、水利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交通、水利工程项目除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大型投资项目的指导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区局统一部署的9户重点发票自查企业、5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的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和结合重点税源企业申报纳税情况自行安排的39户自查企业的税收、发票自查及部分重点核查工作。税收专项检查在做好查前准备的基础上,注重各税通查、发票必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认真复核查证,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税务违法的典型个案,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了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的税收管理秩序。

2、全面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一直将发票检查与税收专项检查、专案检查有机结合,“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及时下发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关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计划>,同时与公安、国税联合开展了组织、宣传、查处工作。利用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向广大群众、纳税人宣传发票知识、假发票的危害性和识别方法、举报渠道等,利用第20个税收宣传月,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发放税法等相关资料2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6人次;设立举报箱4处和公布举报电话4部,依靠广大群众揭发、检举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在报纸和办税场所公告栏曝光了11起税务违法案件,达到了教育广大纳税人、预防发票犯罪的目的。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普法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还不够。主要是对部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比较重视,对共同法的学习欠缺一些。作为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全面掌握和了解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做到全面准确地执行税法和有关政策。今后要注重从计划、时间、要求和考核等方面,充分保证对各法的掌握及实践。税务机关开展的税法宣传与纳税人对税法的渴求程度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税法需求,比如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实时与纳税人就某些税收政策进行互动等,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二)税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提高。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继续采取内培外送方式,努力培养一大批骨干力量和后

调研报告格式范文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六篇

[篇一:妇联妇女信访代理工作调研报告]

自去年以来,**市妇联针对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本着“重心下移、方便群众、解决问题、促进和谐”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市实施了妇女信访代理制度。该制度实施两年来,“有事就找信访代理员”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专业、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创新妇女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一、主要做法

为确保全市妇女信访代理“推得开、代得实”,我们立足各镇、街道实际情况,从困扰广大妇女的出门难、求人难、办事难入手,以“你的事,我来办,你的难,我来帮”为宗旨,强化组织领导,fǔ 部门职能分工不了解,一旦出现矛盾找不到确切的主管部门,自信访代理制实施以来,妇女群众只进一个门(妇女信访代理服务中心),即可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信访问题的办结率。**,曾在面包店做一名服务员,工作中的**感觉 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有卵巢囊肿,医生说没什么大碍,注意多休息,按时吃药就行,但是因为家境贫困,**一心想多挣点儿钱,工作起来也经常忘记按时吃药。后来,肚子越来越大,像即将临盆的产妇一样,绝望之下她找到了市妇联信访代理服务中心求助。市信访代理员在了解情况后,与民政局、**庄镇积极协商后,最后由民政局协调先支付**的住院费1万元,顺利的帮助她进行了手术治疗,再由镇政府负责为其父母办现低保手续,现在**已康复出院。

三是进一步拉近了干群关系,增进了干群感情。许多信访问题往往是因为部分基层干部对反映问题的群众没有好脸色、推诿、搪塞甚至呵斥,将矛盾逐渐扩大。信访代理制的实施改变了基层干部与信访人之间的角色,一方面代理员要站在信访人角度反映诉求,设身处地协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向信访人进行宣传、疏导情绪,一来一往,干部与群众之间增加了联系与沟通,增进了了解和信任。安小慧于2008年经人介绍嫁给了大定福村李立云,女儿降生后,小夫妻俩经常吵闹,婆婆张凤芝心急如焚。张凤芝无耐之下找到了村妇女信访代理服务室,张凤芝说:“全怪儿子不争气,经常去网吧,开始小两口打架我还能劝和劝和,现在小两口是越打越厉害,我劝也不管用了,儿媳这次说什么也不从娘家回来。”代理员李占英一边沏茶、一边耐心倾听,安抚了张凤芝后,她首先找到李立云做工作,李立云讲自从有了女儿后,他和安小慧沟通的越来越少,让他觉得婚姻是枷锁,有些郁闷,后来慢慢的产生网瘾才出现现在的局面。了解到真正的原因后,李占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对李立云讲道理,让他认识到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然后和安小慧真诚的承认错误,看到丈夫的变化,婆婆期盼的目光,安小慧露出了久违的笑脸,现在二人没有辜负众人期盼,上下班都双宿双归,幸福快乐!有时间还到信访代理服务室聊聊。李立云很感激代理员为他争取的幸福生活,并讲到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学会沟通,妥善处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是经费落实不到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的缺乏,阻碍了代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对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信访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从而完善基础设施,落实代理员补贴,做到条件好、待遇好,激发信访代理员工作热情。

二是代理员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高素质的信访代理员队伍是做好代理工作的重要条件,我们将有计划、分层次的对信访代理员进行法律、信访接待、心理咨询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使信访代理员做到能代理、敢代理、擅代理。

三是调查研究力度不够。不深入调研就没有发言权。我们将加大调研力度,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妇女群众最盼、最忧、最急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拓展代理范围,丰富帮办内容,深化帮办服务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不懈努力。

[篇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近年来,为了集中整治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大进展。20**年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对全市3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02个。20**年以来,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执法监察室共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7起,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执纪监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重要问题。

一、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不完善。有的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等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有的执法部门行政权力行使未得到有效规范,还存在较大随意性。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区、**县尚未制定和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区未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市盐务局自由裁量基准执行不到位,部分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未按照<**市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的额度进行处罚,且未列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有的执法部门处理罚没物品时存在较大随意性,缺乏处理罚没物品的法律文书。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罚没物品处置不规范,无统一登记、保存、处理的记录;市盐务局罚没物品处置无记录;市林业局对登记保存物品未依法进行处理。

(二)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有的执法部门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形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违法行为认定的证据不确凿,侧重采用当事人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且询问笔录不全面、不充分;听证权利、救济途径、法定期限告知不规范。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林业局的个别案件只有1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市环保局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不全,且未按手印;**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与批准内容不一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存在对违法行为当罚不罚的问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不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法>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执法部门执行<行政强制法>不严格,行政强制程序不完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缺少批准手续。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超期,应当收缴的“滞纳金”或“加处罚款”未予执行,且未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与当事人签订书面执行协议;市交通运输局、市交巡警支队、**县交通运输局查封、扣押车辆停放在社会停车场,保管费用由相对人承担;**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催告义务,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如20**年11月查处的**县**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县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依法进行查处,被市纪委党政纪处分9人;20**年2月,市纪委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不作为案件进行了查处,党政纪处分6人;20**年3月,**县环保部门对滨海新区环境污染案件不予查处,市纪委会同市环保局约谈了分管副县长、管委会主任、县环保jú长3人,责令**县环保局立即立案查处。

(五)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收费现象。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无视法纪,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环保局存在以“协调款”名义收取企业资金的行为;市交巡警支队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车门喷字费”;**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收费时,未使用统一规定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如20**年3月查处的河口区六合派出所原所长**案件,**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违规收费,以打击偷盗原油违法犯罪为名进行“创收”,对抓获的“油耗子”以证据不足为由,一概以“赔偿损失费”的名义罚款后放人了事,而且不制作询问笔录和执法档案,不开具任何票据或证明,20**年1月至20**年3月,**累计收取“赔偿损失费”3067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体制不够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一是各级执法部门职责界定不够清晰。目前,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镇(街)许多委托执法的授权法律依据不够充分。比如我市市级执法部门承担了大量的执法业务,削弱了其研究制定政策的工作力度,导致基层执法出现的新情况反映到市级部门后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一些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监督不力等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现象。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机制,部门过多的看中经济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是重收费,轻管理,对有利的事情,都去抢着管,对无利可图的事情则是相互“踢皮球”,谁都不愿管,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律,不懂业务,文化素质不高,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协助人员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现有水平不能胜任执法工作。有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思想存在偏差。有的执法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不愿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有的不能以身作则,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三是部分执法部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一些执法单位执法教育培训经费不足,教育培训设施相对落后,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未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直接影响执法队伍建设。

(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需加强。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随意性大。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处罚畸重畸轻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政策制度设计上不够科学,也给执法人员留下了某些权力寻租的空间。二是个别执法人员仍采用传统执法模式,执法方式存在简单粗暴的情况。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不文明,态度较粗暴,常会引起相对人心理失衡和强烈不满,导致双方发生冲突;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等等。

(四)部分执法人员不敢执法,导致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因准备不充分、沟通不到位、方法不得力等原因,造成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发生冲突、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狠刹“四风”、着力治理“庸懒散”的新形势下,不少群众对执法人员稍有不满就投诉,群众只要投诉就要求调查,有不少执法人员在群众的举报监督下被依纪依法查处,这对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因为怕被投诉而不想管或不敢管。

三、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增强执法执行力。一是要着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市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政策、监督指导基层执法;县(区)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办理执法个案;镇(街)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为县(区)级执法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行政强制权力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对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出台**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监督机关、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三是要完善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厘清执法事项,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只能在规定职能范围内行使协调职责,避免各部门利用协调机制争抢职能或者推诿扯皮。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确保一线执法到位。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积极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基层执法队伍的帮扶力度,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执法队伍重点指导帮助,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执法人员,促进基层执法队伍全面健康发展。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裁量权。严格执行市、县(区)制定的裁量基准,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坚决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二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三是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集执法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和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评价考核。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措施,完善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二是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解决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提升履职能力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决定着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当前,在县镇基层代表中还存在着代表意识不够强,履职能力不够高,代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笔者认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学习培训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在代表的学习培训上,一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代表自身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通过培训,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是讲求形式的多样性。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培训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是提升培训的时效性。要根据时代要求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和人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使代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履职当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四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要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把代表的学习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总之,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变被动履职为主动作 为。二、着眼提升能力,增强代表素质。光有履职的热情,缺乏履职的本领,代表作用是难以发挥的。当前,要通过学习交流、履职培训、参与活动等形式,努力提高代表的“三种能力”。

一是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要引导代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从事情的表象看本质,在理论、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有深度的意见建议。

二是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鼓励和支持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尽力为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条件。要培养代表调查研究的好习惯,帮助代表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提高综合表达能力。要通过组织代表学习和活动,增加知识积累和丰富工作经历,提高代表的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使代表对民意的反映和对县镇发展意见建议说得清,说得准,把话说在有用处,建议提在点子上,真正发挥代表在推动发展中的主人翁作用。

三、扩大信息宣传,畅通知政渠道。基层代表提不出带有全局性、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的议案、建议,源于对政情的了解掌握不够和“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不够。保证代表知情知政权,

一是实行工作通报制度。“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应尽量扩大政务公开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采用纸质媒介、网络、短信等平台,定期将工作情况寄发给代表,使其充分、及时地了解政情。

二是建立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工作制度。要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逐步扩大代表参会的人数、范围。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扩大代表对社情、政情的知晓率。

三是扩大代表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参与程度。“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作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召开听证会、论证会、评议会,都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要求。

四、创设活动载体,搭建履职平台。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载体。一要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活动主题设计,丰富活动内容,在活动中发挥代表作用。二要创新活动形式。要按照方便代表参与,简单灵活多样,能够激发代表活力的原则,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等形式,不拘一格,开展代表活动。三要建设代表之家,创设履职平台。根据人大代表分布情况,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充实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代表之家,实行“三公开,四统一”(即:公开代表信息、公开接待制度、公开接访职责,统一选民接待日、统一制作代表名片、统一代表小组活动次数,季度不少于一次,统一登记办理督办和反馈选民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保证代表活动有阵地,履职有舞台。

五、完善监督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是建立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要加强代表学习履职情况的督促指导,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和履职情况季检查年通报制度,对代表任期内参加活动、专题审议、提出建议、开展视察等情况每年向选民和选举单位予以通报,使代表置于社会、选民和原单位的监督之下。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每年由代表小组组织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同代表是否胜任职务相挂钩,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激励制度。制定符合法律的代表履职测评办法,对履行职务成绩突出的代表,县镇人大每年给予其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作为的代表采取谈话、劝勉等形式,促其履职作为,同时,要加强对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使代表履职既有压力、更有动力。四是建立联系代表选民制度。制作<代表联系选民手册>,明确每位代表的重点联系户和重点联系人,促进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五是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严把代表建议转交、办理、答复关口。实行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制,使代表提出的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激发代表履职正能量,发挥代表的积极作用。

[篇四: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具有50年历史的“枫桥经验”再一次证明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强大生命力和时代活力。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城市管理、企业改制等多领域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并渐呈纠纷复杂化,主体扩大化,种类多样化的趋势。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贯彻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xxxx区立足于创新机制、拓展平台,探索实践了一系列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模式,丰富和深化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内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结合地区实际,构建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机制,将两者在实践中有机结合,提出了“诉前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实现了诉讼案件的多元化分流,更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深层次的问题,从而缓解社会矛盾和预防犯罪。着眼当前矛盾纠纷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完善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价格争议纠纷专业调委会建设,不断推进专业化调解新模式。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xxxx区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30个,其中,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18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96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个。基本形成了以区级调委会为主导、街道调委会为依托、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专业调委会为补充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

一、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在解纷息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如何夯实原有基础、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社会认知度不高。人民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非双方自愿并不必然启动调解程序,加之我们宣传工作不到位,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认识不清,尤其是对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什么区别,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多数群众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仍然是选择诉讼或者信访,从而使得大量的基层纠纷得不到及时合理的疏导分流,纷纷涌向人民法院,甚至造成滥诉现象。

(二)偏面追求调解率现象。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具有方便、快捷、经济等不可替代的优势,也是当前最具灵活性和人性化的化解纠纷机制,其核心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调解案件数量定指标,对所有案件调解率规定考核要求,并与单位年度考核及调解员的工作补贴和奖励相挂钩。从而造成片面追求调解量和调解率现象的发生,对于一些不宜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将造成不必要的调解资源浪费。

(三)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多数调解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领悟不透,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多停留在说教和情感 影响上,依法析理,定纷止息的能力较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同时调解队伍年龄“两极化”突出,老龄调解员经验丰富,但文化层次偏低,依法调解的意识不强;年轻调解员文化水平较高,但阅历较浅,经验不足,难以取得当事人信任,两个“极端”都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水平。此外,街道、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到位,人员不稳定,调解员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现象仍然存在。

(四)调解工作不够规范。调解工作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村(居)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往往满足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不注重立案、告知、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人民调解程序的严格执行,矛盾化解后没有留下相关文书资料,或仅有调解协议而无相关的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一些应由一般程序调解的案件简化为简易程序调解,部分调解案件在适用法律、责任认定、赔偿金额计算等方面不够准确,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一旦矛盾有所反复,则易造成被动局面,直接影响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信任度,从而削弱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二、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六五”普法大平台,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媒介,扩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渠道,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主动接受人民调解的意识和观念,转变过分依赖诉讼解决纠纷的观念偏差。从群众身边事入手,着力化解群众之困,力求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逐步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社会共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民调解工作、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整合资源,完善调解机制。针对当前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矛盾纠纷复杂化的特点,人民调解不能“单打独斗”,而应积极融入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中,加强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主动对接配合。工作中要注意厘清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边界,形成信息共享,工作互动之势。

通过有效整合各种调解资源,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健全绩效考评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联席会审和信息通报等制度,提高调解工作成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强化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要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把集中培训与其它多种培训方式相融合。结合基本法律知识辅导,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以案析法,增强培训的效果;坚持以会代训,定期召开调解案例点评分析会,及时交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探讨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提高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送优秀调解员进院校深造,以提高调解员参与教育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改被动培训为主动培训,进而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理念,积极引入律师、法官、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发挥其法律专业知识优势,以弥补人民调解员在法理和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加强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一批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法规、社会经验的社会人士充实调解队伍,直接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

(四)注重规范,健全规章制度。调解工作要建章立制,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改变重结果轻程序,只有口头调解,不制作询问笔录与调解文书的现象。重点完善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俱全工作例会、业务学习、登记统计等制度,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规范落实以下三个制度: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查,分析纠纷的新情况和新动向,及时制定调解预案;二是实行包案调解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分配到各个调解员身上,落实相关责任人负责制,避免相互推诿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健全定期检查考评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严格落实考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调委会与调解员实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公平公正,奖惩分明,不断鼓舞士气,增强队伍凝聚力。

[篇五:乡镇人大建设调研报告]

去年以来,xxxx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人大代表日常履职、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村民自治三项工作,通过三项工作“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实效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入新境界。

多措并举——促进代表日常履职

人大工作的性质和代表的角色特征决定了群众路线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路线,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是联系群众,代表工作的重点是抓好闭会期间代表的日常履职。通过实践探索,我们逐步形成了“一、二、三”的具体思路。“一”,就是将全县1386名县镇代表就地编为180个代表小组,按有专用房、有活动经费等“十有”标准建设180个代表工作室,形成全县统一的履职平台。“二”,就是实行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各联系五名代表、五名(户)群众和每位人大代表各联系十名(户)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全县人大系统固定联系群众的数量过万人(户)以上。“三”,就是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要求每位代表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六十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选民),每年年底要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工作评议。这些措施的落实,促进了代表工作“接地气”,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统一模式——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

长期以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工作只限于人代会的组织,闭会期间工作开展的不经常或流于形式,甚至被视为临时性机构。为此,我们在抓xxxx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履职试点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全面规范。首先,依法赋权。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依法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二十八项职权,并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使主席团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其次,按照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等“八有”标准,建设完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专职办公人员。再次,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促进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规定主席团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重点议题,开展调查、视察、检查和评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做到了主席团有计划、日常化、制度化开展,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履职模式的建立和运行,拓展了乡镇民主政治建设新领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了和谐共进的新局面。

依法规范——加强村民自治指导监督

村民自治是我国的四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农村发展稳定的“治本之策”。其要义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目的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我们把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基础工程,依法有序推进。为摸清底子、完善思路,我们于去年下半年开展了专题调研,摸清了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形成了突出重点,加强村民议事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两项制度”建设的思路,通过专题审议,形成了系统的工作思路;为促进村民自治规范开展,形成全县统一的模式,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台了。示范文本下发后,全县各村结合实际积极行动 ,完成了新一轮<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为形成村民自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乡镇人大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亲自上手抓指导、抓监督。目前,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两项制度”运行趋于规范,村级民主治理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确立。

[篇六:司法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司法行政基础,抓好司法行政职能建设,今年10月,xxxx区司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xxxxxxxx经济开发区就开发区司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xxxx省xxxx开发区现状

xxxx市xxxx区目前有一个省级开发区——xxxxxxxx经济开发区,xxxx年10月经xxxx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xxxx年启动建设,总规划面积42、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9、5平方公里,人口容量23万,xxxx年顺利通过国家审核。xxxx经济开发区地处长三角地区苏南板块,位于xxxx市xxxx县城东郊,辖区内现有25个行政村。近年来,开发区坚持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改善环境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开发建设步伐,累计投入50多亿元,完成21、77平方公里产业区框架建设,区内各项设施配套日臻完善。根据工作职责的需求与机构设置的完善,xxxx区人民政府设立xx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建制)为派出机构,其内部设有“一办六局”7个职能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即党政办公室、经济服务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同时设有下属四个事业单位:xxxxxxxx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xxxxxxxx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紫金(xxxx)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服务中心、xxxxxxxx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

目前xxxx经济开发区没有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区内有3个由区司法局管理的司法所,日常的相关司法行政事务都是依托于淳溪镇、古柏镇以及漆桥镇三个司法所管理和执行。按照一镇(街道)组建一个司法所的要求,淳溪、古柏、漆桥三个乡镇各建有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全部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三个司法所组织机构完善,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开发区内3个基层司法所共配备司法所工作人员17名,平均人数5人。其中7名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正科级3人,副科级4人,10人为聘用人员,共有党员7人;经费保障到位。三个司法所均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办公用房所均面积35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档案柜、摩托车等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极大地提高了日常的工作效率;工作成效显著,2013年的1——10个月以来,区内三个司法所和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548件,调解成功率99、7%,制止群体性上访25起,制止群众性械斗1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件。

二、关于建立完善开发区司法所及其管理体制的意见。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仍亟需解决,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国家(省)级开发区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已迫在眉睫。

开发区的级别和行政乡、镇一致,其对司法行政工作有着同样的社会化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近年来,开发区运作模式已日趋成熟,在不断扩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拆迁改造、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相关村民的拆迁补偿、房屋安置等经济纠纷也日渐增多,社情复杂,矛盾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开发区没有司法所建制,“下面没有腿、基层没有根”,许多工作落不到实处、抓不到好处,很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自开发区批准建立多年以来,开发区的具体司法行政工作没有下设机构来执行,只能依托三个司法所处理相关事务,而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落实到什么程度,能否抓出工作成效,由于组织保障不到位,专职工作人员不到位,所以实际工作成果也很难抓到位;二是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必须开展的活动,也只能临时抽调人员与各区管司法所协调配合,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工作的死角死面比较多;三是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三所联合处理行政事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办公经费等专项资金很难保障,工作来了一事一请,工作缺乏计划性、通盘性。

三、开发区设立独立司法所的建议:

开发区设置直管司法所是一项重大复杂的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必须坚持“对上争取,上下求索”的原则。有计划、分阶段实施。

一是积极汇报、协调,增编增人落实职级待遇。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划报告。积极协调政法委、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按照司法部“每个镇应当设立司法所,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项政法编制人员”的要求,通过争取机构编制、落实人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示要求,严肃干部管理纪律,严格规范司法助理员的调配使用,稳定一线力量。

二是加强与多部门的联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开发区司法所设立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开发区财政支持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更大的财力支持。

三是多方取经,优势建所。在开发区独立设司法所,是一项开辟先河的举措,应多学习借鉴那些好的、先进的经验,做到起点高、起步快,只有借势借力,才能尽可能快的实现一流目标。

四、开发区司法所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准入机制。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制定严格准入标准,加强录用管理,不能降低门槛。人员构成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专业要求必须是法律或行政管理专业。可以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乡镇公务员和优秀村社干部,尤其是现任司法助理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调动规定程序,选调政治素质高、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热爱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开发区基层司法所。对新进入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纪律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岗位业务知识、实战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具备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解决“有能力干事”的问题。

2、严格督导。建立一套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使得司法所的建立活动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流程科学推进,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工作制度和履职能力的建设,将司法所的建立工作纳入全面监控体系中。围绕创建司法所的活动,努力把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作流程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定位,有效运转,提升建所的工作效能,从而实现全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3、强化履职能力。作为各基层司法所的总指挥,区司法局要应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工作业务指导,以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工作亮点、克服工作难点、寻求工作突破点;与xx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密切联系,搞好协调和配合,按照省、市的要求和规范标准,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加以规范;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与其他基层政法单位和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业务协作,实行联动服务,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的成效来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以尽快推动开发区独立司法所的建设。

督查报告
司法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七篇

[篇一:督查工作情况报告]

20xx年,督查科主要承担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事项、政府领导批示或关注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事项、市长专线交办事项、媒体反映问题、市区门户网站在线投诉和咨询等方面问题的督查与办理,另一方面,应急办也设在督查科。今年共办理各类事项853件,其中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28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218项,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102件,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投诉和咨询(区长信箱)452件,市区领导批示27件,市长专线及新闻媒体26件。全年编发<督查专报>57期。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关于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任务的督办。督查报告。年初,在区委全会扩大会议和人代会闭会后,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与区发改委一起将全委会和人代会上安排的2xx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街办,具体到科室和人员,fǔ 部门网站建设情况、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及政务公开栏设置、使用情况。

4、各单位对外公布的公共服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及其机构的工作运行情况。

5、收集各单位就进一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深入推进“三服务”以及其他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主要成效

从督查情况看,我县的作风和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作风效能建设情况总体较好。各单位、部门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把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措施,常抓不懈。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各项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神状态、服务态度总体情况较好。县乡两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良好,窗口服务场所秩序井然,服务功能较为完善。

2、窗口单位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各单位基层站所和办事窗口以“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等活动为载体,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如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科为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全程代办“保姆式”服务,今年以来共为20多个项目提供代办服务,办理事项190余件次;县农技推广中心的农技人员奔赴田间地头为农户春耕备耕提供技术指导;县工商局审批窗口为50多位业主送照上门。

3、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更为健全。近年来,我县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共建成便民服务中心263个(包括8个社区),其中示范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61个,一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121个,二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81个,共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15170件次。二是进一步健全企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通过32名县领导一对一联系企业、85个机关部门一对一帮扶企业、选派57名干部担任企业联络员进驻企业、开通工业110直通企业等方式,全方位跟踪服务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三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协调和办公机制。通过企业服务联系会议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103个。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业、房地产等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先后对嘉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新建项目、财富广场项目等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力促企业早投产、早收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不强。检查中共发现16个单位25人次违反机关效能建设五条“禁令”、<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网上炒股的通知>等规定,存在着工作时间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看视频等行为。一是玩电脑游戏现象较为突出。检查中发现林山乡政府、村头镇政府、镇政府、科技局、公路段、粮食局、司法局等7个单位10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二是qq聊天行为仍屡禁不止。检查中发现环保局、科协、教育局、质监局、旅游局、广电总台等6个单位9名工作人员在qq聊天。三是上网炒股、看视频等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局有2人上网炒股,工商局、计生局各有1人在电脑上看电影。对明查暗访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已向相关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成各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待加强。一是窗口岗位衔接机制不够完善。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出现空岗、缺岗现象,导致群众办事找人难。二是服务意识仍需加强。暗访中发现部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理念不强,对办事群众不够主动热情。三是办事效率有待提高。有些事项虽进驻了便民服务中心,但仍然习惯于老办法运作,图自己方便,导致办事时间过长、办事效率低下。

3、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执行落实情况不理想,部分事项没有公开公示;有的单位对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的维护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单位人员身份去向牌使用不够规范、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从提高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入手,多层次、多方位进行思想动员,多角度、多样化深化学习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干部队伍“慵懒散”的问题,着力营造勤政、廉政、优政的干事创业氛围。

2、创新方法,注重实效。作风和效能建设要由偏重形式向侧重实效转变,将作风和效能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为重点,不断将作风和效能建设引向深入,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机关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办事的水平。

3、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积极学习先进,取长补短,打破不适应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各种制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构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使作风和效能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强化督查,严肃追究。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乡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针对本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今后,县纪委监察局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通报,对未整改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五:政风行风监督员督察报告]

20xx年在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推进我县行风政风的改善、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为己任,坚持“注重自主、积极配合、反映民情、有效监督、奉献社会”的工作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工作,为推动我县的行风建设和构建和谐玉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7日县行评办召集15名监督员对全县参评的部分单位进行了督察,督察情况良好,监督员就督察情况与行评领导组做了反馈。行评领导组要求继续加大行风监督员监督的力度,同时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基层站所创评工作督察

根据<中共盂县县委办公室、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盂办发[2011]35号)的文件要求,行风监督员要站在全县高度,积极参与配合行评办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对我县58个参评部门和130个基层站所、关键岗位、窗口单位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进行面对面座谈,同时座谈会上针对基层站所、关键岗位、窗口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问,真正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反馈到基层,使行风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对全县卫生、学校、供热、供水等系统的行风跟踪监督,促进殊行业行风的改善。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行风调查活动,客观真实反映民意,为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风气状况,要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监督员要多次讨论、研究,并与各参评单位、乡镇和基层站所做到积极参与、积极配合、使政风行风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通过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可以从三方面体现出我们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特点: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较完善;二是监督人员素质比较高;三是建立了行风监督通报机制;希望行风监督工作要更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统筹兼顾。

几年来的政风行风工作,证明了我们行风监督这项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搞好行风监督工作,其实质是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行风监督员的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今后,行风监督员将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以促进群众满意的良好行风为目标,继续坚持“注重自主、反映民情、有效监督、奉献社会”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新模式、新平台、新经验、拓宽监督渠道;密切关注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行风监督工作更务实更有成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盂县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篇六:督查工作人员年度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我紧紧围绕全年督查考核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小事上抓提高,在大事上求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今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突出知识积累习惯培养水平提高三个方面,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切实加强自身知识积累。一年来,我自觉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现阶段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文秘家园,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贯彻中央决策精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同时认真学习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决定,熟悉和掌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另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还坚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及督查考核业务,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了个人知识的积累。二是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努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今年我先后参加了全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知识学习“三诚”教育等全县性学习教育活动和全县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等培训活动共次,并按时参加县委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每周一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本单位每周五早上的业务学习。同时,在日常工作之余坚持读书看报作笔记搞剪贴写心得,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等知识,培养自己学习的习惯。特别是在计算机操作知识学习中,坚持勤思考勤练习勤总结,现已能完成一般材料和表格的打印制作排+。三是坚持学习各种社会实践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认识水平。在督查考核中,一方面注意观察和总结身边同志的工作方法和技巧,纠正自身的不足和缺点;另一方面,虚心向单位领导和乡镇干部请教工作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和事情,不断提高自己看待问题和事情的高度和个人的组织协调能力。今年以来,先后记学习笔记万余字,写心得体会篇,剪贴各种材料篇。

二、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围绕整体工作需要,我与单位负责人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在具体业务办理中,注重文稿起草的质量,自觉把好关口,尽量减少差错,并指导单位同事完成了今年档案的整理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工作。在信息报送上,定期将市委办公室下发的信息转到单位电脑,供大家学习信息报送的方法,同时与外单位联系寻找信息素材,帮助其他同志撰写信息。在电脑练习上,积极和外单位联系,给单位电脑安装了<金山打字>程序,培养全体同志练习打字的兴趣。今年,我室共上报<督查专报>期,下发<督查通报>期,撰写督查情况汇报份。二是主动配合领导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杨主任学习西峰区考核经验,对年<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省市驻合单位支持合水发展贡献奖评定办法>进行了修改,推行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按双千分制和两条线考核,并为非经济管理部门增加了招商引资和启动民资任务,使招商引资成为当前全县上下普遍重视的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督查考核活动。以公道正派为本,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力求考核结果能够搁平放稳客观公正。每次考核前都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督查方案,经汇报县考核委员会各主任同意后组织考核。在考核督查中,灵活采取考核方法,尽可能的掌握乡镇工作的真实情况,同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考核纪律,树立考核人员的形象。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并参加了蔬菜生产考核白瓜籽中药材金盏菊考核梯田考核畜牧产业和小水建设考核等考核活动次,并组织了设施蔬菜督查家宅建设督查前三季度重点工作进展督查。

三、转变作风,强化服务

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凝聚人心,搞好配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单位的整体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上水平打好基础。一是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坚持对领导交办的事,做到雷厉风行,不遗余力,尽心尽责地办好;对单位的重要事情,做到早汇报早沟通早解决;对领导未完善的工作思路,能够及时总结,并予以补充。二是做好单位的日常事务。坚持按制度办事,对单位内部日常事务的办理重新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靠实了担子。在做好单位的日常事务的基础上,主要完成了财政调拨小辆的过户和华池县考核办学习交流考核经验的衔接两件事。三是做好传帮带工作。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单位其他同志共同搞好工作。注意处理好从严要求与保护积极性的关系,对同志们存在的问题在坚决指出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改进方法,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宽严适度,张驰有度。注意解决同志们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单位同事不会或无法解决的事,做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注意给两位新调入同事在日常工作中点窍,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工作能力。

总之,一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领导要求和同事们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学习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够明显;二是考核中组织协调能力有待改进;三是工作预见性不强,对一些问题处理的不够妥帖;四是对考核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考虑的较少,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上述问题,在新的一年中我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加以改进,确保来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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