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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2016-10-26 18:23:5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共7篇)安全责任追究制安全责任追究制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达到“落实责任,保障安全”的目的,为此,学校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1、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所在班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校长室...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供大家学习参考。

安全责任追究制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一篇

安全责任追究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达到“落实责任,保障安全”的目的,为此,学校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

1、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所在班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校长室。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2、值周、值日导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午间、课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追究值周和有关值日老师责任。

3、放学、放假后,教师已离校,但还有学生留在学校,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留学生在校老师的责任。

4、室内外课(包括活动课),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

5、值夜、双休日值班,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或擅自离校,发生失窃及其它事故,追究有关老师责任。

6、体罚、变相体罚等人为造成的教育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7、学生在做不正当游戏或追逐打闹或爬高,由于班级教育不力,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8、教育不力,造成学生言行不良或防范不落实,导致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9、未征得学校同意,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10、在集体活动中,由于班主任或组织者未在场,学生出现偶发事故,追究班主任或组织者的责任。

11、由于变质食物,引起学生饮食中毒事故的,追究食堂当日采购人员责任。

12、住校生入寝后,因管理不妥,措施不力,形成偶发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3、教育设施一旦出现危险状态,班主任或有关老师要及时书面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必须在接到报告后,当日内报告校长室,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否则所造成的事故,要按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4、后勤人员在每天下班时检查门、窗、锁的安全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物件藏存处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防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总务处,若因疏忽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求当事人的责任。

15、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外来闲散人员及车辆入内,校产物资外出,要凭有关处室和领导的证明,经检查后方可通行。如因擅离职守造成物资被盗或损坏,追究门卫人员责任。

16、实验员要认真搞好实验室建设,及时准确地为学生实验课做好准备工作,配合任课教师辅助指导学生分小组实验,定期检查防火、防潮、防蛀、防冻、防盗等设施,如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实验员的责任。

学生安全行为规范

一、进出校门的安全要求:

1.学生进出学校要走校门,不许翻越校门和院墙,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要严肃处理。

2.校门注意安全,走便道。

二 、交通安全要求:

1.同学们要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 下学或外出须走人行道的,在没有人行道标志的地段,须靠右边行走。

3.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行车的规定。通过设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行人过街大桥或地道的,须走行人过街大桥或地道。

4. 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囗的护栏。

5.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随便搭乘别人的车,特别是不认识的人的车。

6. 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辽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不准骑车带人。

三、劳动安全要求:

1.凡参加劳动的师生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证本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2.在劳动中使用镐、锹、大锤等工具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工具碰伤他人。【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3.劳动中,必须服从劳动指挥者的统一安排及具体安全要求,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乱跑及打闹。

四、体育工作安全要求;

1.各种器材,设施要经常检修,保障体育设施的正常使用。

2.体育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常规上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体育课外活动,体育运动队训练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4.一切体育器材,提供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队训练使用,其余时间一律不外借。

五、卫生扫除安全要求:

1. 大扫除时,二层以上班级不要擦大窗户外面的玻璃。

2. 凡学校要求擦灯管时,不要用手拉吊灯的铁链,下面要有人扶稳登踩的桌椅。

3. 擦高处设施时一定要登稳,踩实桌椅,再进行操作,要有人保护。

4. 大扫除时,严禁打闹。

七、课间安全要求:

1. 下课后,不要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 外出上课或上操在上下楼梯时,要按规定顺序行走,不要推推搡搡,拥挤抢行。

八、外出活动安全要求,

1.年级或班级外出活动要在一周前上报校长(包括时间、地点、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

2.学校或年级组织的活动,要准备充分,要求明确,措施具体,纪律严格,工作细致,责任到人。

3. 加各项活动,学生要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每次活动的具体要求,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4. 论到什么地方活动,均要遵守当地的规章制度,不允许破坏公物,禁止与人闹纠纷,打架斗殴。

5. 动结束,组织者要负责到底,提出要求后方可解散。

安全知识解答题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篇

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库(一)

1、劳动争议处理的四项原则是什么?

答:调解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

2、什么是二次事故?

答:二次事故是由于一次事故对危险因素的第二次激发,造成事故的扩大蔓延。

3、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4、一般而言,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比间接经济损失大几倍,因此不计算间接经济损失,该说法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

5、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的颜色,有哪四种,各代表什么意义?

答:有红、黄、蓝、绿四种。其中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黄色表示注意、警告;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通行的规定。

6、用于评价安全工作的指标有哪些?

答: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

7、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多少,洞内行驶不得超过多少?

答:15km/h,8km/h。

8、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国家标准主要有哪些?

答: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三部分。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盲目行动的,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人员处多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如何处理?

答:处5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0、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三方面?

答: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

11、水库的泄洪闸是应用什么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

答:能量转移论。

12、水利工程洞井施工时,应及时向工作面供应新鲜空气的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每分钟3立方米。

13、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的划分等级和标准是什么?

答:(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14、特别重大事故的定性、定量解释。

答:凡符合下列6种情况之一者即为特别重大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5、职工伤亡事故伤害程度的划分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16、哪些情况不应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3)斗殴;(4)酗酒;(5)蓄意违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解释OHSMS的意义?

答:OHSMS: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八十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

18、建立OHSMS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实施OHSMS一般要经过两个基本程序:体系建立、运行和体系审核认证。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一般要经过OHSMS标准培训、制定计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现状的评估(初始评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设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编写、体系运行、内审、管理性复审、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外部审核等程序。

19、如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答:(1)整改。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到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

(2)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定被查单位限期整改。

(3)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等,应当场劝阻,情况危急时可制止其作业,并通知现场负责人严肃处理。

(4)查封。对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随时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的装备设施,可立即查封,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

20、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以什么原则进行处理?

答:“四不放过”。“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1、车辆驾驶的八项禁令是什么?

答:(1)严禁无证驾驶和无令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人货混装;(4)严禁超速开车;(5)严禁带病开车;(6)严禁违章超车;(7)严禁超标装载行车;(8)严禁违章空档滑车。

22、高处作业“三宝”是什么?

答:高处作业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安全帽是防物体打击,防坠落时头部碰撞的头部防护装置;

安全带是在发生坠落时,用其拴在牢固物体上的绳带保护人体不能继续坠落的防护装置; 安全网具有一定的强度和缓冲性能,安装在高处作业现场,用来截住坠落人或物,以避免或减轻坠落人伤害或防止坠落物伤人的防护装置。

23、国务院颁布的302号令,对我国安全生产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特大事故实施行政责任追究。

24、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月是哪一月?

答:六月。

25、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该由谁全面负责?

答:企业。

26、1986年10月13日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市消防工作会议上针对消防安全、防火防爆工作概括了三句话,是哪三句话?

答: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7、根据《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第5条规定,企业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哪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 答:厂级、车间级、班组级。40学时。

28、厂长、经理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什么?

答:必须管安全。

29、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什么原则?任何 不得干预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单位或个人。

30、全面安全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四全”安全管理,即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管理。

31、什么是“三个同步”原则?

答:“三个同步”原则是指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

32、什么是工伤事故?

答: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3、高处作业的“三大纪律”是指什么?

答:(1)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3)高处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4、建筑物起火后,多少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间?

答:5~7分钟。

35、火灾事故的防范原则包括哪些?

答:预防、限制、灭火和疏散四个方面。

36、什么灭火器不需要颠倒使用?

答:干粉。

37、怎样打火警电话?

答:(1)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

(2)讲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

(3)讲清报火警人的姓名、报警电话的号码。

(4)到单位门口或十字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

38、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哪“四有”?

答:(1)有防火负责人;(2)有防火安全制度;(3)有义务消防组织;(4)有消防器材。

39、使用电梯应注意什么?

答:(1)遵守电梯操作原则,按安全标志操作;

(2)7岁以下、不能独立使用电梯的人必须由有能力的人扶助方可乘坐电梯;

(3)注意爱护电梯设施;

(4)不得在电梯内追逐、嬉戏、玩耍。

(5)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载人电梯运载货物。

40、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具备哪些条件?【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答:(1)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车执照,方准驾驶;

(2)号牌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

(3)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机动车辆应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41、电力设备运行的八字方针。

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42、根据《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保证电气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是什么?

答: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43、带电灭火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防止扑救人员身体触及带电体;

(2)必须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

(3)扑救高压设备的火灾,灭火器和人体与带电体保持一定距离;

(4)扑救人员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个人护具。

44、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当负什么责任?

答:负全部责任。

45、“一通三防”指什么?

答:一通:矿井通风;三防:矿井瓦斯防治、矿尘防治、矿井火灾防治。

46、要求驾驶员必须做到的“四懂”、“三好四会”是什么?

答:“四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交通法规;“三好四会”:即对车辆要用好、管好、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第三条 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活动或过程的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公司对安全管理实施责任追究。

(一)青岛佳食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二)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总务人事部是公司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是其职责中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发现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1. 对公司已正式发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了解内容或因其他原因而未执行的。【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2.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时,迟到、早退的。

3.安全会议、安全文件或通知内容未按时下达或因传输内容不全面、不准确,造成工作停滞延后、误传误用以及导致重复、浪费的。

4.不能按期按要求传输安全信息,迟报、漏报安全报表的。

5.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就上岗、重新上岗、转岗,从事存在风险的作业的。

6.部门负责人未按照培训计划组织或未授权他人负责组织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

7.部门确定安全职责或职责不清,造成安全工作推行中出现相互推诿情况的,直接追究部门安全负责人责任。

8.未组织相关工作达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未实施预定的管理方案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并在部门内部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如果同一部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起下列情况,扣发部门全年安全绩效奖金。

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的。

2.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运行的。

3.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4.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5.对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6.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7. 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项拒不整改的、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第六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

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应急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或违章指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4.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5.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拒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7.公司内发生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类似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半年内重复发生的。

8.事故隐患严重,接到公司整改指令后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七条 对三个月间隔内连续发生轻伤事故,或发生重伤人身事故,或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依据以上三种情况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额度为月效益工资比例的5%/10%/10%的经济处罚,同时予以通报批评。若在诫勉谈话后,三个月内继续发

生以上三类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公司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事故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第八条 公司对各方面举报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将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责成或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对安全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九条 因安全生产受过公司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受处罚后1年内公司范围的评优、评先活动中,需在申请材料中对接受处罚经历明确披露。隐瞒者情况者,不管何种原因取消其此次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和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行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要求、标准等严格执行。本规定未尽之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 名词解释责任事故:本规定中责任事故是指除自然灾害等本公司内不可抗力以外,因工作人员违章或渎职行为而人为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工作中的违章现象分为四类:

操作性违章:是指在生产工作中,操作者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不遵守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蓄意违章的不安全行为。

责任追究制度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篇

[篇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

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

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

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

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

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篇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接受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篇

[篇一:广州市工伤事故处理试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结合广州地区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地区一切全民、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工伤事故系指职工在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一宗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及以上)、特别重大伤亡(一宗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等四种事故。

第四条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严肃处理,积极防患。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五条发生工伤事故,应尽快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重伤以上事故,应即报主管部门以及市劳动局、市总工会,重大伤亡以上事故,还应即报告市检察院。区、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伤事故,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哪些因素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篇

[篇一: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7、宿舍内,各位职工必须保管好自已的钱物,提高警惕,严防小偷。一经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将作出除名开除处理,并扣发其全部工资。同时对举报有功者,将进行奖励。

8、职工必须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按规定时间开关电灯。白天上班时,最后一位要关灯,不浪费电源,如被发现白天开灯者,对整个寝室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元。

[篇五: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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