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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工调查

2016-11-18 09:51:3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国农民工调查(共6篇)2016年度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2016年度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 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中国农民工调查》,希望能帮助到你。

2016年度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一篇

2016年度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

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xx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

题,20xx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希望大家阅读愉快。

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二篇

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目标: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任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却还是农民的身份,他们经常受人歧视,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我借着这次老师安排的论文课题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目前,已有大量农民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任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我试图通过调查,从收入状况、居住状况、饮食状况、是否拥有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小灵通等)、闲暇活动、生活感受、社会保障状况以及医疗状况八个指标,用数据来说明农民工的新特点。

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382份,合格问卷361份,合格率为94.5%。样本资料完全符合研究分析需要,可以作为研究的依据。现就本次调查的样本资料做一个简单的描述分析。

一、收入情况

被调查农民工有78.1%明确表示今年会外出务工,比上年提高8.8个百分点 ■ 被调查农民工月均工资收入1783.2元,同比增长17.8%,增幅较2008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

■ 被调查农民工2009年家庭户均支出和人均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7.1%和23.8%

■ 农民工对创业贷款等金融服务需求依然强烈,认为"回乡创业贷款"得不到满足的占45.6%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第五次农民工问题调查显示,农民工就业形势较快好转,对未来收入预期普遍看好。

为了跟踪了解农民工劳动力价格和就业形势变化,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自2006年起连续开展了农民工问题年度调查。2010年初开展的第五次调查内容包括:农民工过去一年就业状况和对本年就业的打算;农民工及家庭过去一年的收入以及对本年的收入预期和家庭支出情况;农村居民对土地流转和金融服务的看法。调查涉及了河南、四川、山东、湖南、安徽、湖北、重庆、江西和贵州9省市的350个县、1052个行政村,回收有效问卷4405份。

央行的此项调查结果反映出,农民工工资收入增速高于当期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近5成农民工月均工资达1600元以上,农民工对工资水平的认可程度提高。反映就业困难的农民工占比下降,对未来就业形势预期良好。第三产业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提高。被调查的农民工家庭总体支出和人均支出均快于家庭收入,国家促进农村消费政策的效果明显,买建房支出和大件耐用消费品支出增加是家庭开支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家庭医疗和教育支出占比有所下降。同时,农民工对创业贷款、社会保险等金融服务需求强烈,但贷款门槛过高和贷款程序繁杂制约了贷款需求的实现。农村居民对土地流转愿望增强,接近4成农民希望土地

得到流转,希望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占比高于希望转入17.4个百分点。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不断提高,但仍有近3成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保险。

据了解,此次调查的9省市共有农民工1.18亿人。调查的4405户农民工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占到全部劳动力的59.3%,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农民工年龄继续向偏高层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供应向偏紧方向发展,经济发展依赖人口红利模式的可持续性应引起重视。农民工整体文化程度不断提高,新一代农民工有3成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技能培训覆盖面略有提高,但仍有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有组织性的就业占比提高,但亲友介绍仍是就业主要渠道。务工本地化倾向明显,珠三角地区务工占比增加。就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提高。农民工外出务工稳定性增强。

从农民工就业情况看,反映2009年就业"非常困难"和"比较困难"的占比为

5.7%和34%,比上年分别下降2.6和5.4个百分点,选择"容易"的占比14.6%,比上年提高了4.9个百分点。【中国农民工调查】

有78.1%的农民工明确表示今年会外出务工,比上年提高8.8个百分点;有

9.4%的农民工选择"不外出务工",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在回答"不外出务工"原因中,认为"外面工作辛苦,工资不高,不如在当地务工和务农"的占比达到28.7%,打算"自主创业"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占比为28.4%,认为"企业经营困难、停业、倒闭,找工作难"的占比为6.1%,比上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收入及家庭支出情况看,农民工工资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被调查农民工月均工资收入1783.2元,同比增长17.8%,增幅较2008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和9.6个百分点。工资分布重心显著上移,月均工资1600元以上的近五成。月平均工资在16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比为48.2%,较上年大幅提升了18.7个百分点。农民工对2010年务工收入预期向好,预期收入增长一成以上和一成以内的占比分别为25.3%、22.1%。但农民工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人均月收入最低的行业为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最高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本市、本省和外省打工收入呈阶梯状分布,男性农民工收入比女性高371.1元,31至40岁的青壮年农民工收入最高,大专以上学历比小学以下学历月收入高520.3元。

其中,务工收入是农民工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务工收入对家庭收入增长贡献超过75%。农民工对未来家庭收入预期明显改观。

同时,户均支出和人均支出均快于收入增速,国家促进农村消费政策效果明显。2009年,被调查农民工家庭户均支出达到30394.3元,人均支出达到6972.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1%和23.8%,同比提高19和15.1个百分点。买建房及装修、大件耐用消费品支出增加明显,农机具和食品服装交通支出增速提高,医疗、教育开支同比增长,医疗、教育开支占家庭开支比例较去年下降。在2010年收入预期明显改善、消费价格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下,农民工未来支出增长预期有所增强。【中国农民工调查】

另外,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对创业贷款等金融服务需求依然强烈,认为"回乡创业贷款"得不到满足的占45.6%,继续居各选项首位,农民工创业信贷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缓解。认为"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占38.5%,但占比仍然偏高,居于各调查项第二位。整体看,金融机构针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包括贷款条件问题、不了解贷款流程及优惠政策、缺乏适合农民工的保险产品。

调查还显示,农民工土地流转意愿增强。28.1%的农民工表示希望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出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较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10.7%的农民工希望通过"租入、换入、受让和股份合作等形式获取其他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我国各地区对开展土地流转仍处于探索阶段,加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多数农民工对土地流转仍持观望态度。随着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逐渐明朗,农民对土地流转愿望也将逐渐增强。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不断提高,但仍有近三成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保险。2009年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占比分别为39%、16.8%和3.4%,较上年提高了4.9、4.7和0.4个百分点。

二、居住状况

根据4城市抽样调查的结果,平均而言,49.2%的农民工居住在由雇主提供的宿舍里。这个比例在广州最高(接近55%),在兰州最低(41%),部分原因在于兰州有更高比例的农民工从事服务业,而提供宿舍的形式多见于制造业。约有40%的农民工自行租房居住,其中北京农民工的租房率是这四个调查城市中是最低的,兰州市的这一比例最高。此外,北京和兰州都有较多的农民工住在工棚。表2显示了4城市农民工在居住形式方面的分布情况。

对于由务工单位提供住房的情形,表3进一步总结了农民工的宿舍或工棚的居住条件。就居住面积来看,只有10.6%的农民工的住所不到5平方米,而超过1/3的农民工的住所面积超过12平方米。不过,再进一步考察人均状况,情况就不够乐观了,首先是单独居住的比重很低,也就是说,超过90%的农民工没有私人房间;30.4%的人为2—4人共同居住,31.9%的人为5~8人共住,大约20%的农民工居住在9人及以上的宿舍中;多人居住的情况在北京最为突出,其次是南京。

就公共居住条件而言,广州是4座城市中最好的,不仅住房面积大、居住人数较少,而且其住所中具有相对便利的洗浴条件,在电视、电风扇等基本设备的提供方面也好于其它城市。相对而言,在兰州的务工者居住条件偏差,北京务工者的居住条件与整个城市的发展水平也是不相称的。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兰州的冬季十分寒冷,而在北京,超过一半的农民工宿舍没有供暖设施,在兰州这一比重达到60%。

虽然很多雇主会向农民工提供住所,但并非完全免费。总体来看,18.3%的农民工要为住宿支付租金,平均每月约133元。不同城市的有偿住宿的比重有所不同,最高为广州(26.4%),最低为兰州(10.8%);而从农民工个人分担的住宿费用来看,最高为北京(月均169元),最低为兰州(月均42元)。

除了住在雇主所提供的宿舍或工棚中,很多农民工也有自己租房的打算,特别是在广州,有近一半的农民工考虑过租房。在想要租房的诸多原因中,最主要就是想要保留一定的个人空间,这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对于多人合住的居住形式并不满意,但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条件,从农民工不想自己租房的原因调查结果中可见,住房支出是决定其居住选择行为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其它

影响农民工租房选择的因素还包括居住条件、夫妻同居和务工的便利性等等。 在我们所收集的调查数据中,有40%的农民工选择自己租房居住。表5描述了农民工的租房条件和房租支付状况。就租金水平来看,全国平均的房租水平为每月306元,北京最高(420元/月),兰州最低(191元/月);房租的支付周期以按月支付的形式最为普遍。

大多数租房者租住在离工作场所较近的地方,务工途中的平均时间花费为22分钟;近一半的租房者选择步行到务工地点,约20%的人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此外1/4左右的人骑自行车去工作。

从租房行为的规范性来看,只有广州的农民工签署住房租赁合同的比例较高,其它3个城市的签合同比率均为30%多,更多的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履约。 从租住房屋的类型来看,北京、南京和兰州的农民工更倾向于租住平房,而广州则有近3/4的农民工居住在楼房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有12.3%的农民工租住的是地下室,10.3%的农民工租住房内没有浴室,并且必须与其他人合用厨房。在南京,租住简易房的农民工比例也高达20%。

从农民工自租房的居住条件来看,无论是人均住房面积还是房屋内的设施都要明显好于雇主提供的宿舍。综合对比来看,广州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是最好的,他们往往租住更大的房间,且自来水、厨房、独立浴室等设施也相对完备;而北京农民工的租房条件则是最差的,10%的租用房中没有自来水,相对于广州近90%的租用房中都具备独立浴室的情形,在北京仅有30.5%的农民工能享受到这样的“奢侈品”。

在租住形式方面,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工选择与工友合租的方式;而从农民工住地周围的居民群体来看,有3/4的农民工选择与自己的“同行”们比邻而居,只有在兰州,与当地居民做邻居的农民工比例稍高。从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兰州市内大片的农民工聚居地并不是很多,而住在居民区中也便于他们为当地居民直接提供服务。

三、饮食状况

一到早中晚饭点,小贩卖饭车总停在暴土扬尘、蚊蝇乱飞的建筑工地门口,等候农民工买饭就餐,菜剩了小贩下顿继续卖。建筑工地食堂顿顿饭是馒头,菜是水煮白菜、萝卜、土豆,偶尔有点肥肉,用大锅连炒带炖,油水不多,盐放不少。这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是本报记者在一些城市工地、工厂进行"农民工饮食状况调查"现场采访时常常遇到的,它每天发生在千千万万农民工的生活中。 2006年5-11月,中国食品报与中国营养学会联合进行并完成我国首次关注农民工饮食状况的"农民工饮食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区域涉及国内农民工分布较广的北京、上海、江苏、天津、四川、山东、福建、河北、湖南9个省市,接受调查的对象包括近30个建筑工地的工人和产业工人,填补了我国弱势群体食品安全、饮食健康、膳食摄入状况信息采集的一项空白。专家认为,该项调查结果

的公布,将有力促进依靠法律手段,对弱势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饮食健康引导和营养干预。

多年来,我国对农民工弱势群体生活质量的关注和监管长期处于盲区。各地建筑工地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农民工饮食质量低劣、就餐环境差,他们对食品安全和饮食营养的自觉水平很低,已经构成社会一大隐患。近两年,我国加强了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食品安全的监控,2004年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主题确定为"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2005年卫生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但全社会对农民工的食品安全、饮食健康、营养状况的关注、教育、管理和消费引导力度仍显不足,其保障体系存在法律缺失。

农民工食品安全基本保障在各地相当薄弱。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河北一些城市多个建筑工地没有为农民工配备必要的就餐设施,成都曾披露一些建筑工地用陈化粮、烂蔬菜给农民工做饭。

农民工饮食总体状况则可以概括为吃得饱但吃得不好。记者在成都调查的76个样本中,无论是在公司食堂就餐、自己开火做饭还是在外吃盒饭,表示"能吃饱"的为100%。而记者在现场看到,实际上食物质量和就餐环境质量水准很低。

农民工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之差令人瞠目。记者在成都调查采访时问到"对食物安全、卫生状况在意程度怎样?"、"对社会上谈论较多的农药残留、漂白馒头等问题是否有所了解,持什么样的态度"等问题,70%表示"了解,很关注",20%表示"无所谓"。记者在山东调查采访发现,农民工面对无法下咽的饭菜往往毫无怨言,多数人表示饮食质量可以容忍,他们说,出来打工就为挣钱,不为吃饭。

目前,各地农民工弱势群体已成为食品安全重灾区之一。据卫生部通报,2005年第三季度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3起,中毒人数达1495人。与当年第二季度相比,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76.9%、117.0%。卫生部称,其中各地建筑工地食物中毒事件频发并呈上升趋势。 农民工饮食健康、膳食摄入现状同样令人担忧。"农民工饮食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民工的饮食健康和营养摄入存在较大隐患和诸多问题。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葛可佑教授分析表示,农民工的膳食状况问题与我国第四次营养与健康调查中的城市居民情况类似。葛可佑认为,农民工的膳食状况正在向城市居民靠拢,其饮食状况保留了一些我国传统饮食的优点,比如谷类食物较多,较符合我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推荐的摄入量,但肉类食品摄入量偏高,水果蔬菜特别是水果摄入总量过少,奶及奶制品消费太少,这些饮食问题会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健康状况。中国营养学会呼吁,对农民工的膳食状况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应考虑将其纳入我国目前实施的营养改善行动项目。

四、是否拥有移动通讯工具(手机或小灵通)

被调查者中,没有手机或小灵通的所占比例为44.04%,拥有手机或小灵通的所占比例达到54.02%。此外,通过对比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中拥有手机或小灵通者比例较老一代农民工更高。

五、闲暇活动

2016农民工调研报告专题12篇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三篇

第1篇:农民工调研报告

镇司法所于近日组织人员开展了农民工专题调研活动,走访了镇内部分村、企单位,了解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现将此次调研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南部,距县城21公里,系农业大镇,工业经济欠发达,人口3.2万人,辖13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驻镇单位21个,企业19个,近年来,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全镇农民法律意识普遍得到提高。

二、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农民工开展情况

镇系农业大镇,随着农业机械化操作进程逐步推进,每年该镇大量富裕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据统计,2016年全镇外出流动人口7650余人,约占总人口24%;流入人口35人,所占比重较低。针对近年来,该镇外出流动人口较多,且自觉维权意识不高这一特点,该镇司法所高度重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列入镇2016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多措并举,着力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通镇司法所法律服务热线,做到有问必答,答复有困难的,向上级请示;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三是积极主动担任村(居)、驻镇有关单位法律顾问;四是适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镇司法所汇同综治办、派出所、团委等单位走上街道、村(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五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法律宣传,如《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法》、《婚姻法》等;六是利用外出流动人口返乡之机,集中开展普法工作。通过以上各种普法举措,对社会产生了良好影响,特别是为外商投资者创造......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9/540378.html

第2篇: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走向城市成为产业工人。近年来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件令人震惊,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不仅是维护农民工权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现状

县是一个13万人的小县,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9045人,其中乡镇中小企业的参保人数为861人。县城工业园企业工伤保险企业参保情况比较好,基本上可达到95%以上。乡镇小企工伤事故率高,且员工绝大数人都是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许多企业技术要求较低,为了节约成本,很多企业在简陋的厂房里采用了安全性能差、劳动安全没有保障的旧机器。在这种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员工又缺乏必要的劳保设备,加上加班加点的工作,身体疲乏,注意力不集中就造成了工厂工伤事故的多发。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

二、农民工工伤权益享受不到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只算眼前账,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竟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地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大部分农民工发生工伤都是由自己或其亲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3/592016.html

第3篇: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调研报告

一、农民工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情况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据统计我县农民工从事行业在非煤矿山中占90.8%,危险化学品中占88%,烟花爆竹中占82%,建筑施工业中占95.6%,机械制造业中占20%,食品加工业中占60%,服装轻纺业中占68%。受教育程度绝大多数在初中或初中以下,在非煤矿山中以36—45岁居多,轻纺行业中以16—25岁居多。

(二)农民工安全生情况。

目前农民工安全生产情况形势仍较不容乐观,一是部分企业对安全培训责任不够重视,部分单位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技能培训、忽视安全培训的问题,仍较大范围内存在无劳动合同、无职业健康体检和档案管理,在工伤或其他商业保险中做的较好的有烟花爆竹行业、非煤矿山行业、投保率均达到86%或以上。

二、农民工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控主要措施及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在省、市安监局指导下,我县积极贯彻落实,把抓农民工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控工作为重中之重,把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之一。加大力度,采取措逐渐展现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依法培训得到加强.近年来,按照总局《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县相继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的通知》。积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10/558081.html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4篇:农民工培训状况调研报告

增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是促使乡村充裕劳动力向二、三财产转移,加速乡村城镇化历程的需求,是调整农业、乡村经济构造,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社会不变的主要行动,关于具体建立小康社会具有主要的意义。近期,依照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己对我县乡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本质及就业近况进行了一次具体查询,总结经历,讨论问题,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农民工基本状况

(一)、乡村劳动力及农民工本质情况

我县是个农业大县,总人口数79万,个中农业人口近60万,有乡村劳动力33.5万。年全县乡村充裕劳动力26.8196万人。个中外出务工人员总数16.9119万人。其组成为:文盲半文盲占0.28%、小学文明占14.93%、初中文明占79.68%、高中文明占4.83%、中专及以上占0.28%。外出务工人员春秋散布上青年丁壮居多。20岁以下占4.22%,20-30岁占27.18%,30-40岁占37.12%,40岁以上占31.48%。外出务工人员90%以上没有经由专业培训,真正以“技”闯世界的不到10%。

(二)、农民工就业散布和收入状况

经过本次查询发现,我县外出务工人员首要从业范畴散布在建筑、服装、餐饮、电子等行业。农民工外出务工首要散布在 等地。用工单位反应的信息标明,参与过技艺培训和文明水平高的农民工,更能顺应新的工作岗亭,其文明水平和把握的技艺与劳务收入成必然的正比例关系。据查询,初中文明以下年人均劳务收入在1.2万元左右,高中以上在1.8万元左右。

乡村充裕劳动力向非农财产转移,进城务工经商,不只推进了乡村城镇化的措施,也促进了本地乡村经济建立,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当地财务增进发扬了积极的效果。

二、农民工培训工作状况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资本情况

当前,我县经省、市同意,有七家培训机构取得了“乡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天资,辨别是: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南昌校区、江西工程技工学校、进贤县职业技能高级学校、进贤县朴直电脑学校、进贤县岚湖学校、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培训中间、进贤县职业培训中间。以上培训机构教员步队严谨......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2/500103.html

第5篇:农民工现况和维权调研报告

农民工是在经济转型时期产生的一支新型的产业工人队伍,他们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是城市一般服务行业的劳动者主体。于年 月,为进一步掌握农民工这支庞大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更好地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对全县农民工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表和统计表等方式,对270个单位的农民工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共走访53人次,发放统计表270份,收回230份,收回率达85%,其中:行政单位48个、事业单位51个、企业单位31个、个体经济组织122个、十四个乡镇和四个社区。

一、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分布

(一)农民工的规模和数量

是国家重点扶贫县,全县32万人口中,91%为农业人口,目前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为 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从 到 年底,从本县往外输出的农民工达 人。

(二)进城务工人员的分布

据调查统计,全县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服务、商品流通行业和矿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人数达 名,平均年龄在30周岁,其中:女性农民工534人,占农民工人数24%,本省级进城农民工1645人,占农民工人数65%,农民工会员人数391人,占农民工人数17%。在企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1136人,占农民工总人数51%;在事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45人,占农民工总人数的2%;在机关就业的农民工36人,占农民工人数的1.6%;在个体经济组织就业的农民工1026人,占农民工总人数25.7%。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425人,占农民工人数的19%。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351人,占农民工总数的15.7%。农民工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下的占41%,超过8小时的占59%。农民工月平均工资430元,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占30%。农民工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而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占80%,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只有10%。

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流动性、松散性等特点,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大都从事着苦、脏、累、险的工作,使农民工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且很多人被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致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时常得不到保障。

二、全县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个方面都采取了许多措施,努力维护农民工权益。但从调查情况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仍十分艰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对工会组织不了解,在非公企业中建会难。

全县的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人数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7%。究其原因之一是某些企业领导人或业主对组建工会和吸收农民工入会态度不积极。在调查中了解到,非公有制企业老板担心组建工会后,员工就不好领导,是自己给自己“套绳索”,而且还要缴纳工会经费,减少一块利润。有人还提出不建工会的理论依据,说农民工有土地,身份还是农民,不属于工人阶级。工会干部普遍反映,企业领导不同意的事绝对办不成,这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原因之二是大多数的农民工对加入工会组织的态度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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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调研报告

《咱们工人有力量》更是振奋人心,2016年春晚农民工代表旭日阳刚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动了全国.因此农民工这个字眼不得不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为了更多的解当下农民工问题,寒假期间我专门走访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一些叔叔阿姨,与他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不易与艰辛!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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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农民工文化需求调研报告

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当新生代农民工物质需求逐步得到满足时,其他方面的需求就会被激发出来,文化需求显得相当突出。

一、新生代农民工文化需求现状分析

1.新生代农民工对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文化作为一种符号传递着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状态。新生代农民工已经由生存理性转变到社会理性,物质已经不再是他们唯一的需求,他们的文化精神需求同样迫切。但是由于经济原因,农民文化消费能力不强;另外,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把农民工的需求排斥在外,其文化娱乐生活极其单调。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休闲娱乐方式主要停留在睡觉、听广播等较为原始、低级的娱乐方式上。即使有的农民工开始接触网络等较现代化的娱乐方式,他们也大多把网络作为打发时间的工具(聊天、看电影等),而没有有意识地利用网络在信息传递、文化提升、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新生代农民工相对单调的文化生活致使他们在价值观上也呈现出保守、落后的特征,大大不利于其市民化进程。

2.新生代农民工对专业技能的需求。学好一门过硬的技术是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最强烈的愿望。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比传统农民工虽然有了显著提高,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他们即使有心摆脱出卖苦力的低级打工状态,也普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第一个“坎”,就是求职过程中的技术门槛,他们普遍陷入一种“技术困境”。另一方面随着产业的升级,城市现在紧缺技术工人,但求职农民工80%没有任何技能,远远满足不了市场要求。 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有了初步的学习意识,但由于学习成本较高以及收益的不稳定性,对于学什么、怎么学,却还存在着很多迷惘和认识上的误区。

3.新生代农民工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传统农民工文化水平有显著提高,但是其平均受教育年限却远远低于城市从业人员,这种差距与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不相适应。新生代农民工要想真正融入城市,就要不断学习,接受新知识、新技能,从根本上适应农民到市民角色的转变。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和自我意识的觉醒,他们要想顺利地争取自己的权利,必须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文化知识与之相匹配,他们的实践需要决定了他们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另外,许多农民工在城市遭受到了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带来的困惑和失望,有些把希望寄托在了下一代身上,希望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需求原因分析

1.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学习欲望强烈。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文化水平都比较高,基本上是初中以上,还有一部分是高中生,甚至有些接受过中专或高技类课程培训,知识面、信息来源比较广。同时在工作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的学习热情较高,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种观点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得到最广泛的认同。他们不仅仅自己有着强烈的学习欲望,而且对下一代也寄予很大的期望。对知识的渴望使新生代农民工对文化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文化状况远远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

【中国农民工调查】

2.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度较高,土地意识淡化。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特性变化和技能素质提升,加上农地制度变迁使得他们新生代农民工的乡土社会认同在减弱,他们大多数人往往直接从学校进入外出务工行列,有的还是在城里跟着打工父母成长起来的,对于现代产业规律的熟悉程度远高于传统农业。同时,他们极力谋求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在经历了城市生活及文化氛围的熏陶之后,更感觉到城乡社会的差距,从而表现出对城市社会更强烈的向往。他们不管各种制度性的障碍仍然存在,转变就业观念、生活方式......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7/454143.html

第八篇:青年农民工调查研究报告

社会对“农民工”一词早已不陌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内部也进行着更新换代,作为当代社会的青年力量之一,“农民工”群体中的80、90后,这个农民工群体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生存生活状况关系着农村的未来,寒假期间,记者走访了我国劳务输出大省四川辖内的盐亭、梓潼三县的部分农村地区。对80、90后青年农民工的情况做了部分调查。

一、打工潮的由来

出门打工这一说法开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当时农民种田除了缴纳农业税外还需缴纳提留款以及各种集资(包括村社集资、乡镇集资以及市县集资)。各种税费加在一起,农民辛苦一季下来没有什么剩余。

县镇的一位农户这样告诉记者:“我清楚地记得97年我家油菜籽卖完后除去各种必交的款项,剩下的钱就只给我们娃儿买了个‘冷狗’(当地一种冰激凌,当时售价为一元钱)。

“在那个年代,农民手里也真是没什么钱”梓潼县交泰乡政府一位干部告诉记者,“那个时候我们下村社收农业税、提留款的时候也闹心,再动员也没用啊,有些农业搞得差的农户手里就确实就拿不出来。大多数农民交上税费后就没什么结余了。”

从那时开始,农村很多的青壮年劳动力就出门打了,不愿在家干有苦又累还没什么出路的农业了,打工潮也一直延续到现在,即便是国家后来陆续出台了很多惠农政策,从由费改税到全面取消农业税。大部分打工仔任然不愿回家务农了,出门打工还是现在很多农村青年的首选。

二、成长经历及受教育状况

当代青年农民工的成长经历大多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家乡成长,初中毕业或职中毕业后便进入社会远走他乡开始了打工的生涯,另一种是跟随父母,在父母打工的地方上学,由于不能在当地上学或是其他原因,大多也初中毕业便和父母一起上班了,不过这类情况较少,由于之前严格的户口受限,大多数的青年农民工是在家乡长大成人的。

记者抽样采访的一百个青年农民工中,绝大部分人只有初中学历,占百分之九十一,高中学历的仅为百分之六,剩下三人初中没有毕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完成高中学业的六人中有五人是90后。

面对这样的结果,县塔山中学的龚老师告诉记者:“现在的农村孩子读初中......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8/384377.asp

第九篇: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报告【中国农民工调查】

为积极推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返乡农民工实际情况,通过加强动态监控、采集用工信息、注重政策宣传、强化就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推进劳动协作等措施,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有序流动,有效的促进了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或就近就地就业。

一、基本情况

1、全市劳动力资源情况。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农村劳动力万人,其中富余劳力万人,外出务工经商万人,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万人。

2、返乡农民工人情况。截至2016年2月12日,全市外出务工人员总数万人,累计返乡农民工万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

3、返乡农民工春节以后外出务工情况。春节后,截止2月25日,我市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已达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万人,本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农民工万人;滞留农民工数万人,其中自愿创业农民工万人,等待外出就业万人。

二、我市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监控点,加强动态管理。为了帮助返乡民工多渠道就业和就近就业,在全市18个乡镇和3个涉农街道设立监控点,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联络员,采取实名制管理,对村里返乡民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实行返乡民工周报制。同时,在月日至月日,我局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了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活动,建立健全了各类基础台账,准确掌握了各类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就业情况和创业意向等。

(二)收集用工信息,努力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深入市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全市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二是成立了3个劳务信息对接考察组,分别到经济圈进行收集岗位信息。经过仔细筛选,共收集到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43608个。三是举办劳务协作洽谈会,携手打造“劳务合作联盟”。为拓宽就业渠道,密切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地的联系,2月22日下午,我局与烟台市、南通市就业服务部门及30多家用工单位和淮北煤电技师学院、烈山区职教中心、淮北市新科技学校等13个教育培训机构举行了劳务合作洽谈会,共同研究如何对我市劳动力进行订单式培养和转移就业,促进我市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实现跨地区转移就业。四是及时互通信息,在“淮北就业网”、《淮北就业报》设立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专版,及时发布转移就业岗位信息,协调淮北日报、淮北晨刊及电视台跟踪报道农民工转移情况及各地采取的帮扶措施经验。

(三)注重政策宣传,欢迎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一是将中央、省、市近出台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编成宣传单,免费向农民工发放;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返乡农民工从电视里了解到当前的各项优惠帮扶政策;三是深入汽车站、火车站、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举办政策现场咨询活动......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6/373100.asp

第十篇:失地农民工生产生活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了掌握和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心理情况,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失地前后的经济和生活现状,为日后更好的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一手资料,四川农业大学校团委“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小分队”及时组织开展了失地农民现状抽样调查。此次调查我实践小分队选取了雨城区实地较多的大兴镇前进村以及具有代表性的80户失地农民家庭。调查自2016年以来的耕地被占用情况及实地后农民就业和生活现状。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调查表上的数据和反映上来的信息,经过汇总和整理,我们看到前进村的失地农民包括两类人群:本地的失地农户和由汉源县由于修建水坝、水电站搬迁过来的失地农民。本地失地农户数量较少,只占失地农民总数的25%,平均失地0.8亩/户,占失地农民承包土地面积的20%。与之相比,汉源搬迁过来的失地农民较多,占到失地农民的75%,每户失地在2—5亩不等,这些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部分是在2016年开始被征用,每户的家庭人口数3—7人,失地后剩余土地不足1亩,仅供自给自足种点粮食。调查我们还发现失地农户的文化程度较低,80%是没有上过学或仅是上过小学,上过初中的占到15%,而上过高中及其以上的不足5%。

二、农民失地的原因及被占用土地的使用情况

据调查农民失地的原因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投资项目用地,如修建水坝,水电站等征地;2.政府东扩西移后办公楼用地;3.当地农民承包土地搞菌类种植租地;4.子女外出打工,劳动力减弱,自愿出租土地。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⒈失地后总体收入水平下降。据对80户失地农民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民失地前人均纯收入约1800元/人/年左右,失地后为1200元左右,有的甚至不足1000元。失地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元/人/月,失年地后消费支出将近120元/人/月比失地前增加了50元左右。原因主要是土地征用前,农民家庭食品消费如粮、菜主要靠自产自食,水消费不要钱,成本较低,有的农户还可以靠卖粮食来储蓄一部分钱;而如今,粮食蔬菜基本上都要从市场购入,食品、水暖消费增加,导致了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其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乎上了年纪的农民。人均收入比失地前有所增加,原因是征地前他们劳动力较弱,粮食收入较低,而被征地后发放的安置费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消费支出。

⒉失地后就业形势严峻。土地被征用后,有的农民全部拿到了失地安置补偿费,有的农民只拿到了部分补偿费。在就业安置上,农民全部以自谋职业为生。在调查的家庭中,原来在外打工的继续打工,失地后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因失去了原本的固定经济来源,只能外出寻找工作,他们虽然也稍微从政府帮助农民搞基本技能培训那里学到一点东西,但是在金融危机的旋风下,仍然很难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据调查收集上来的数据统计,85%的失地农民正处于无业、待业的困境中,10%的失地农民在建筑工地上打工,或者从事其他行业的服务性工作,极少数不足5%的农户可以有一定的资金去做生意,搞个体经营。

3.社会保障如养老、医疗保险不到位,低保覆盖面不高。由于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在农村推开,失地农民自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差,到目前调查农户中约5%的人有能力参加商业保险。大部分失地农民反映政府的低保金额较低,只有不到80元/户/月,不足以维持每个月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4/359773.asp

第十一篇:农民工就业和社保调研报告

为了解我国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城市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他们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文化娱乐少,技能培训少。尽管如此,但多数农民工仍认可目前生存的现状,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

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共分四篇,##第1篇为《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第2篇为《城市农民工生活与教育状况》,##第3篇为《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第4篇为《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国各级城市(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中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对象是:年龄在16-65周岁的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包括被企业(单位)招用的在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在社区街道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采用面访方式,对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街道社区拦截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包括劳动就业、获取报酬、就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调查样本的抽取

1、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分两阶段抽取城市农民工进行调查。即先在制造业等12个主要行业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单位),然后从中选取一定数量农民工进行调查。在抽取农民工时按照该企业(单位)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职业,适当考虑了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5/362028.asp

第十二篇: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调研报告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长期的、必然而且必须的,而农民工又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进城农民和城市的其他劳动者不同,他们是一个非正式、非固定、收入低廉、无城市户口、无城市居民待遇和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如何解决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1农民工的城市住房现状分析

目前农民工的城市住房条件基本不尽人意,他们基本没有固定的住处,在哪工作就在哪居住,吃喝拉撒睡基本都在空间狭小,卫生条件差的临时住所。虽然农民工大都比较年轻,这使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状况都比较自信,即使患病也不太在乎,但实际上恶劣的居住环境还是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据统计,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其中仅建筑业农民工队伍就达3200万左右,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90%以上。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入城市,他们在城市的住房问题也成了一大难题。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大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基本如下:

1.1公共场所

许多农民工在进城后找到工作前,如没有亲朋好友可以提供可住宿的住房,而且又没有钱可以住在旅馆,那么他们也就大都住在本来为城市人设计、建造并管理的公共场所。

1.2建筑工地的工棚或未竣工建筑物内

所谓的工棚,一般是指建筑工地搭建的存放钢筋、水泥、塑料管等建筑材料的临时性的简易棚子,大都是水泥瓦(石棉瓦)作顶、草席竹席挡墙,具有夏不隔热、冬不御寒的典型特征。至于建筑工地里未竣工的建筑物,更是农民工们比较好的栖身地。

1.3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里

雇主能提供集体宿舍,对农民工来说已经是比较理想的住宿条件。但此类集体宿舍受建筑成本的限制,往往是高低铺、过道狭窄,不仅不能像城里人的住房那样有必备空间,而且没有了个人的隐私空间。

1.4雇主家里

住在雇主家里的一般都是家庭保姆、护工等。因为要照顾小孩、老人、病人等,一般来说雇主也就不能不让农民工住到自己家里。

1.5城中村

所谓城中村,简单的说就是城市中的村庄。中国的城中村,特指在城市急剧扩张中,政府行政和开发商尚未能够征用并强拆的农民住房群。

2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意义

2.1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推进城市化、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城市化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推动力,也是今后较长时期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2016年达到45.68%,30年提高了个近28个百分点,成绩有目共睹。但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难度不断加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难以留在工作地实现安居乐业,而是如同候鸟一样往来于城市与农村,不断的外出务工又返乡回流。从长期来说,随着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逐步解决,可以实现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高,有效降低生育率......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2/338366.asp

2015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四篇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5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二)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三)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2016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五篇

第1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调查地点:寒假往返的列车上

调查时间:寒假期间

调查方法:访谈(与近20个民工的谈话,聊天中对民工生活有了大体的了解)

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三、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严重,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 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社会实践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黑社会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二, 摆补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护民工权益还停留在口头上,只喊口号,不见行动,如有行动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制订政策文件时如同儿戏,政治口号满篇,只字不见硬措施,强手段。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这种摸棱两可,愚弄民众的文件进行了有力地批评就是典范一例。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让只发300元,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竟是那么的冷漠,苛刻。他们不会不知道民工这点血汗钱是一家人赖以为生的救命钱,按时没有他民工家里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额,无法生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流血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可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以为自己为虎作伥,才是真正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第2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我从一个交通事故案例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2016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16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16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16年5月作出(2016)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16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16)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16)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

第3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社科调研的开展和调研报告的写作

一、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围及社科调研的意义

1. 社会科学——反观人间的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着眼外部世界”

a) 基本社会科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人文地理学;

b) 应用型社会科学:教育学、行政学、国际关系;

c) 规范型社会科学;研究人间的规范,如法律学;

d) 分析型社会科学:大多数科学分析方法都可以用在社会科学上,比如统计学;

e) 记载型社会科学:历史学——记载、整理过去。

2. 社科调研的意义:

以实证的理念、严格的方法、系统的探索,获得客观经验及资料。“用脚做学问”是社会科学者重要的素养,是贴近人间、审视人间、进而温暖人间的过程。

二、社科调研的前期准备

1. 确定大致的研究方向,并通过互联网、图书馆(含高校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以及与相关领域的研究前辈约见等方式,尽量充分地搜集、学习相关材料,理解研究方向的概况,确定需要调研的问题。

2. 草拟“调研计划”,主要包括:调研主题、调研背景、调研目的、调研方法、调研时间表、人员分配、使用的工具或设备、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其中,调研方法要说明以下细则——抽样计划、研究设计、研究工具、研究过程、分析方法。

3. 筹备工作,主要包括:联系调研人员、熟悉当地、准备器材、安排交通等。

三、社科调研的主要调查形式

1. 问卷调查:要特别注意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内容的完整性、逻辑的顺畅性、表达的准确性、实施的可行性,对照问卷进行统一的讨论,反复修改,再送交相关领域的研究前辈指正。定稿后安排发放问卷的人员进行统一的学习。

2. 人群访谈:草拟访问提纲,罗列所要获取的信息、发问方式、时间控制等。

3. 其他:专家调查、电话调查、邮寄调查、网上调查、座谈、实验,等。

四、资料整理

定性材料的整理此处不累述。特别要说明的是问卷的整理:筛选有效问卷,把问卷记录在相关软件上(一般选用EXCEL即可)输入成表格等形式,根据需要进行相关的基础统计。整理过程中,除分类进行频数统计、百分比计算、平均值方差等基本统计量的计算,还可结合图形进行简单的观察和判断。

加一句,一定要熟悉EXCEL的使用。既要熟悉基本操作,又要重点掌握函数和作图。

五、调研报告的写作

(一) 调研报告的常见类型

1. 记叙描述型:重铺成描述,重实用借鉴,定性分析为主;

2. 分析论证型:重论述过程,重理论创新,最好要有一定的定量分析。

(二) 调研报告的写作过程

1. 确定报告的主题:

a) 充分依据原材料,实实在在定主题;

b) 哪些东西适合提出来?从什么角度提?

2. 拟定提纲、取舍材料:

a) 拟定提纲:搭框架,摆层次,推敲逻辑,设计结构,打补丁;

b) 取舍材料:权威性,可信度,新鲜感,被接受程度,后续处理方法。

3. 撰写报告:格式规范见下文。一篇好的调研报告:严谨、厚实、清晰、灵气。

4. 修改报告:自己要先推敲几遍,再找有领域背景和方法经验的前辈修改。

(三) 调研报告的一般结构和撰写规范

1. 标题:准确、简明、新颖、概括地将主题凸现出来。

2. 引言,主要包括:调研背景情况——研究缘由、目的、意义、承办单位、参加人员、所要探讨或解决的问题;调研过程中的基本情况——研究时间、地点、对象界定、调研运行主要过程、处理分析的方式方法。

3. 正文:围绕主题,按照谋篇布局的构架,将调查研究的资料及其定量定性分析的结果展示出来。注意小标题的设立、资料的取舍、论点的分析和陈述等。

4. 结尾:根据正文部分的陈述、分析、论证,形成结论,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5. 附录:据前文遗留,包括附图、附表、材料出处、参考文献等。

(四) 初写调研报告的同学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 主题的概念表述、范围界定不明确;

? 没有充分查阅文献,不知晓前人的研究进度,也就找不准有价值的处女地;

? 材料多而不精,层次、转折不够清楚,结论不够简洁有力;

? 引文、脚注、参考文献遗漏或者格式不规范,且序号凌乱;

? 附图和附表不够规范整洁,且序号凌乱;

? 排版上的低级错误。

第4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问卷调查报告范文

问卷调查报告范文

当今的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留意和谨慎似乎变得重要,然而我们看到的是事故的发生,亲人的眼泪,忽视带来的后悔,不仅在社会上,即使生活在大学校园里,安全隐患依然围绕在我们周围。倘若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较强,无疑可以给自己减少很多麻烦,倘若大学生的 安全意识很薄弱,则有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伤害。为了探究当代大学生安全意识状况,我们安全协会与4月初进行了一次针对此问题的大范围的调查。我们走访了XX大学虎溪校区大一大二的学生,对他们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1293份,回收率为86.2%,其中大一学生832份,大二学生461份,男生占57.5%,女生占42.5%.......

在日常生活中,当代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薄弱?

由于此次调查只在XX大学虎溪校区进行,所以我们的调查结果反映也许并不完善,可是这些结果仍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还处于一般水平。这说明我们安全协会很有必要搞一次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虽然说大学生整体安全意识处于一般水平,但是男生和女生又有何不同呢?请看下表:

男女安全意识比较表

很有安全意识一般基本没有

男生26.0%30.3%1.2%

女生12.8%29.3%0.5%

从这个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很有安全意识的男生明显高于女生,但这也不很令人乐观因为基本没有安全意识的男生也明显高于女生。安全意识处于一般水平的男生稍微也比女生高一点点,但是很有安全意识的明显高于基本没有安全意识的男生。女生也是如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就总体而言男生还是要比女生好一些。

年龄越大,安全意识越强?

相对而言,人们普遍认为年龄越大,其安全意识越强,因为年龄越大,阅历越丰富,知识也可能越丰富,究竟年龄与安全意识强弱的关系如何,请看下表:

大一大二安全意识比较表

很有安全意识一般基本没有

大一37.3%60.9%1.8%

大二41.2%57.3%1.5%

从此表可以看出,在很有安全意识方面,大二同学比大一同学好一点,在安全意识一般方面却比大一同学差一点,在基本没有安全意识方面,大二同学又比大一好一点,就总体而言,大二同学还是比大一同学安全意识强一点,看来安全意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强。

大学生安全方面的知识程度如何?

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他们的人身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利益,但是他们安全方面的知识程度掌握如何呢?

安全知识掌握比较表

丰富一般欠缺

男生10.1%42.2%4.3%

女生3.0%36.7%3.6%

从此直方图我们可以看出安全意识一般的同学占了78.9%,很有安全意识的同学占的比例要比基本没有的高一些,从此图还可以看到男生的安全意识要比女生好一些,这种现象还远远不能令人满意,我们有必要针对在校大学生搞一次有关安全知识方面的活动,以丰富他们的安全知识。

可能很多人也知道他们的安全意识不是很好,但是他们针对次问题的态度究竟如何呢?请看下图

行动比较表

想过并付诸行动想过但未付诸行动没想过

男生12.8%29.7%15%

女生7.4%27.8%7.3%

从此图可以看出有77.6%的过去丰富自己的安全知识,但是仅有20.2%把此想法付诸行动,也就是说大部分人并没有把此想法付诸行动,更为糟糕的是还有22.3%的人根本就没有想过去丰富自己的知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我希望将来这种将改变。

大学生的人生字典没有轻生一词?

大学生是社会的优势群体,有高超的技能,丰富的知识修养,所以很多人认为大学生没有理由去轻生,也不可能去轻生,我们先不管这种结论的正确与否,来看一个我们的调查结果。

从此图可以看出大部分同学从来没有过轻生的念头,有24.1%的同学偶尔有过,还有4.7%的同学一直都有轻生的念头,这种结果表明大学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优秀,他们中的部分人心里也是不健康的,他们缺乏心理安全方面的知识。

当问及他们能否理解并接受大学生轻生现象时,有15.5%的同学表示能理解并接受,有57.7的同学能理解但不能接受,另外还有26.8%的同学表示不能理解。

这同样表明大学生缺乏心理安全方面的知识。

遇到危险时,男生比女生更理智,果断?

我们这次调查只在XX大学虎溪校区进行,XX大学男生多,女生少,这就使我们的结果不够完善,但是还是能反映一些情况。

在我们的印象中,女生有这样的性格特点:依赖性强,情感细致,心理承受能力比落,因此容易恐惧,遇到困难拿不定主意,而男大学生已经可以称为男人,因此普遍被认为:坚强,隐忍,勇敢,能冷静看待问题,心理承受能力强,那么遇到困难时,男生是否更理智,果断呢“

当问到“你觉得自己遇到危险时能否理智果断的采取措施?“时,男女生回答不尽相同,女生答能的41.1%,没想过的45.5%,不能的13.5%,男生答能的50.9%,没想过的42.2%,不能的7%。这个结果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在于女生回答不能的比例是男生的两倍这印证了传统的观点,女生中回答能的比例也有41.1%,不比男生的509%差很多,而男生回答没想过的也有42.1%,这个结果与其能果断的面对困难,危险的性格有差距。

我们当代的大学生都生于改革开放之后,经历的困难比较少,从小受长辈的保护,身处危险之中时,普遍不够理智果断。

XX大学校园的够安全吗?

由于我们学校新老校区相距较远,所以此次调查只能在大一,大二所在的新校区进行,校园的安全因素决定于两方面:硬件设施,软件人员和管理。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情况,我将大一,大二,女生,男生分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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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查 第六篇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走向城市成为产业工人。近年来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件令人震惊,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不仅是维护农民工权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现状

县是一个13万人的小县,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9045人,其中乡镇中小企业的参保人数为861人。县城工业园企业工伤保险企业参保情况比较好,基本上可达到95%以上。乡镇小企工伤事故率高,且员工绝大数人都是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许多企业技术要求较低,为了节约成本,很多企业在简陋的厂房里采用了安全性能差、劳动安全没有保障的旧机器。在这种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员工又缺乏必要的劳保设备,加上加班加点的工作,身体疲乏,注意力不集中就造成了工厂工伤事故的多发。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

二、农民工工伤权益享受不到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只算眼前账,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竟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地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大部分农民工发生工伤都是由自己或其亲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许多用人单位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

工伤预防机制缺失。工伤补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三个重要方面。工伤预防是指事先防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劳动者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和安全。目前,县有关工伤保险的法规条款还多限于工伤发生后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各项待遇标准的给付上,而对工伤预防的内容则涉及的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伤保险在事故预防中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事故前的工伤预防可以大大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三、保障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前述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现状和问题,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大力宣传,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针对部分企业认识不到位,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业负担,缴纳工伤保险“不划算”的思想,组织人员上门做企业的工作,帮企业算笔账,用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导,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来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使企业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效果。

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负担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工伤保险除了要进行工伤补偿外,工伤预防工作必不可少。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做法,实践证明,采取积极的工伤预防措施,可以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而我们的工伤预防工作还十分薄弱,所以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这是目前减少工伤事故频发的根本措施。工伤预防可以在以下方面做一些工作:一是通过缴费手段和费率机制将企业是否重视安全与本企业经济利益相联系;二是利用部分工伤保险基金开展预防的研究工作;三是通过各种手段,对工伤预防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得员工能够加强自身保护意识,积极的争取应有的权利。乡镇企业的员工承担了经济建设中最繁重、最危险的工作,他们是当前最需要工伤保障的劳动者,同时也最需要社会的保护和关爱。乡镇企业的员工工伤保险不仅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地推进,更需要安监、卫生执法等多部门的配合;不仅需要政府,而且需要全社会真正关注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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