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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2016-11-22 08:45: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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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一篇

关于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宝鸡分公司党支部自接到关于印发<关于开好2014年度各单位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中移党组[2014]65号)文件精神和省公司党组要求后,宝鸡分公司党委根椐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计划,于2015年5月18日—5月31日开展市公司19个分部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现将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市公司督导组组长及督导组其他同志。

(2)各党支部党员代表及本单位非党员领导干部。

二、会议情况

(1)2015年 月 日由组长王丁带队,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配合,参加所在的机关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2015年 月 日由组长吕恩利带队,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政企客户部配合,参加所在政企客户部、政企客户服务中心的组织生活会;

(3)2015年 月 日由组长宋雪浩带队,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网络部配合,参加所在分公司网络部的组织生活会;

(4)2015年 月 日由组长冯海强带队,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

部、市场部配合,参加所在市场部、中高端运营中心、终端与渠道中心的组织生活会。

三、会议内容

(1)市公司督导组组长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要求;

(2)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深刻反思和剖析自己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其他领导人员对其进行批评帮助,并依次进行(各党支部三级经理以上含助理);

(3)市公司督导组组长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并进一步强调自觉践行“三严三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性。

(4)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会议气氛融洽、热烈,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明确方向、促进整改的目的。

XX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自检报告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二篇

XX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自检报告

一年来,XX党支部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使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支部周围,有效的增强了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坚持落实支委会制度,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 XX党支部坚持支委会每月例会制度,对学校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党建工作进行集中研究讨论,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一年来,XX党支部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事项召开支委会X次,部署全年X项重点工作,研究讨论X项重大事项,党支部作为学校的领导核心,带领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二、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发挥党小组的组织作用。 XX党支部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小组活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编排进党小组,认真参加党小组活动。一年来,XX党支部开展小组活动X次,在党员教育、评议党员、征求意见、主题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党小组的组织前沿作用。

三、坚持党员大会制度,发挥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XX党支部在组织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党员进行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一年来召开党员大会X次,确保党中央的政策法规、政令文件以及学校的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使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促进党员全面参与到支部改选、民主评议等重大组织生活中来,充分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发挥党员的教育作用。

XX党支部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中,坚持普通党员讲党课制度,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参与到讲党课活动中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X名普通党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使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成为党员自己学习、主动学习的活动,学习的效果更加突出。

中共XXX党支部

2014.X.X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报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三篇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组织成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有关群众路线的重要理论,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论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点研学习近平同志近期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支部专题学习2次,对外发放征求意见函50份,设立专线电话1部。

二是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之间彼此进行谈心谈话,把思想谈深谈通,意见谈清谈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累计谈话时间3小时。

三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 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情况写清楚,将“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具体事例。

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写清楚,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四是开展自评和互评。要求每名党员在会上认真负责地进行自我剖析,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紧扣主题、开门见山,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实事求是,坦诚相见。

二、工作成效

一是提高了党员对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性意识,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充分利用理论学习时机,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使党员自觉树立起参加党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观念,参加组织生活是提高自身素质和党性锻炼的重要途径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参加组织生活。向群众征求到意见建议3条。

二是本次民主生活会,大家坦诚相待、直面问题,交流了意见、提出了建议、碰撞了思想。自我批评时,聚焦作风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挖根源、找实质,剖析深刻。

三是对照检查注意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语言朴实、简捷,直奔主题,做到具体化、案例化,敢于触及深

层次问题、实质性问题。通过撰写材料,发现“四风”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党支部书记查摆“四风”问题10条,党员自身查找问题19条,提出批评意见6条,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15条。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党组织对组织生活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门重工作、轻党建的思想,认为抓业务工作才是“硬指标”,开展组织生活是“软任务”,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全局观念,不能真正从战略和政治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

二是组织生活制度弱化,落实管理力度不大。事前对党组织组织生活缺乏规划,没有按要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学习时间不固定。

四、意见建议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对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教育意义,从思想根源上抓住问题,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党性教育,将会上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更好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出要求。

3、xxx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四篇

关于Xxx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矿党委:【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根据矿党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 争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Xxx党支部于Xxx年Xxx月Xxx日召开了X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时间:Xxx年6月12日上午(下午)

9时30分—11时30分

会议地点:Xxx会议室

参会人员:

矿党委书记(委员)、副矿长:Xxx

出席会议的综掘队党支部成员有:

党支部书记:Xxx;

组织委员:Xxx;

宣传委员:Xxx;

青年委员:Xxx;

列席人员有:

党员代表:Xxx。

会议主持:Xxx

会议记录:Xxx

会议概况:

一、党支部书记Xxx通报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目的、主题、准备情况

1.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目的

严格党内生活,严明组织纪律,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党员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为矿井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 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2.会议主题

“三严三实”我践行,创先争优当先锋。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手段,深入查找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党性修养、遵章守纪、工作业绩、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改进作风,增强团结协作,为促进矿井中心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3.会议准备情况

见附件《综掘队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报告》

二、党支部书记铁志俊代表支部班子开展对照检查。 见附件《综掘队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三、党支部成员开展对照检查。

按照发言顺序,分别见:

附件《党支部书记Xxx对照检查材料》;

附件《党支部组织委员Xxx对照检查材料》;

附件《党支部宣传委员Xxx对照检查材料》;

附件《党支部青年委员Xxx对照检查材料》;

四、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列席党员代表评议发言。

(一)对党支部书记Xxx的批评意见5条,:

1. Xxx提出:老好人观念较深,处事圆滑。

2. Xxx提出:对思想学习不到位,不重视。

3. Xxx提出:对部分信息传达不够,效率慢。

4. Xxx提出:对职工了解不深,沟通少。

5. Xxx提出:工作效率慢,拖拉。

(二)对组织委员Xxx的批评意见6条:

1. Xxx提出:工作认识与班组现场管理不足,要加强思想理论与专业技能学习。

2. Xxx提出:处理工作问题时还有欠缺,要加强专业技能学习,加强思想学习,干好本职工作,抓好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3. Xxx提出:老好人思想严重,没有大局意识。

4. Xxx提出:与职工沟通少。

5. Xxx提出:与支委成员沟通少,要加强支委工作。

6. Xxx提出:对职工了解不深,缺少沟通,参加支委工作少。

(三)对宣传委员Xxx的批评意见4条:

1. Xxx提出:思想学习不到位,与职工沟通不足,性子急、脾气大,在管理上要采用制度管理。

2. Xxx提出:对职工了解不深,缺少沟通。

3. Xxx提出:与职工、干部要多了解、多沟通,避免独断专行。

4. Xxx提出:合理安排业余生活。

(四)对青年委员Xxx的批评意见5条:

1. Xxx提出:作为青年委员工作不足,缺少沟通;思想学习不全面,要加强学习;工作不积极主动。

2. Xxx提出:学习认识不足,要加强队设备使用维修方面的专业理论学习。

3. Xxx提出:对学习不够重视,安于现状。

4. Xxx提出:工作不求上进、不积极主动。

5. Xxx提出:对工作责任心不强。

各支委成员对大家提出的意见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并表态要在今后一定改进不足。

五、党支部联系点领导Xxx同志点评发言

Xxx同志认为,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的成功扎实。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会议准备比较充分,学习全面,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阶段党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充分,并完成的会议准备要求的各项工作。

二是查找问题广泛。多方面的查找了自身问题,做的到位,并在会上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与互评,党员干部提出的问题都很准确。

三是谈话、谈心工作开展的到位,积极征求了职工、党员、支委的意见建议。

对综掘队党支部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抓好、抓实查出问题的落实工作,定时间、定标准进行整改,要做到“量化落实”。

二要凝心聚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面对工作任务

重、时间紧、安全压力大,要抛开成见,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努力完成安全生产工作。

三要党员、干部落实“三严三实”,做好带头,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努力弘扬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给职工树立榜样,做好带头。

六、会议主持人Xxx同志总结会议

今天我代表支部对队班子存在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各支委都针对自身“三严三实”问题查找了原因提出了措施,同时要感谢禹矿长及各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以及Xxx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会后贯穿到支部和个人的整改方案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扎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党支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巩固下来,按照上级要求,立足综掘队实际,持之以恒的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狠抓队伍建设,更好的完成矿党政下达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建设一流矿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会议主题及议程

2. Xxx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报告

3. Xxx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4. Xxx党支部书记Xxx俊对照检查材料

Xxx党支部组织委员Xxx对照检查材料

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五篇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转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和市局有关要求,经市局总支批准,我支部于2014年**月**日上午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同志主持,共有在职党员**名。参加会议的有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名,**名党员请假,不能够参加。

一、会前准备情况

为开好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进行了充分准备。

(一)精心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党支部多次组织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深入学习了党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增强了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门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党支部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敞开心扉听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干部职工群众代表征求各类意见、建议30多条,经整理汇总后涉及“四风”和其他方面的

问题共28条。

(三)广泛交心谈心,增进团结共识。会前,党支部书记****同志与各位党员之间、单位领导与分管科室的同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坦诚的交心谈心活动,大家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剖析问题,化解矛盾,形成共识。

(四)认真对照检查,触及灵魂深处。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支部书记****同志主持起草了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并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其他委员严格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各科室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

(五)坚持边查边整边改,体现务实作风。针对反映的突出问题,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逐个分析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措施。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条件具备的进行了立即整改。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一)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进行剖析

1、支部作风建设

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信念坚定,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纪国法、各项规章制度;班子成员在住房、办公用房和配车等方面没有超标,“小金库”零设立,“会员卡”零持有。存在的问题有:群众意识不强,对为民服务的宗旨认识不够;在精文简会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在厉行节约方面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

2、“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广泛征求意见,从职工及群众代表中征求到的意见有15条,表现不一,症状多样。

3、原因分析

(1)政治理论学习功底不够扎实,在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方面存在差距。

(2)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经验不足,宗旨观念有所淡化。

(3)创新意识不强,忽视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调动。

4、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2)模范带头,率先垂范,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传递正能量。

(4)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5)以学促改、边学边改、推动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支部书记******同志及其他参加的9名党员都进行了个人剖析,1、介绍自己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2、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不细、不实、不快,认识有差距。3、原因分析:理想信念问题、思想作风问题是直接根源。4、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三、支部书记******同志总结讲话

今天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得较好,全体党员同志会前作了充分准备,会上作了坦诚、深刻的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较

好的效果。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团结;通过自我剖析,找准了自身和总务处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推动工作,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围绕“团结——批评——团结”的目标,齐心协力、同心同德、主动思考、提高效率、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单位的整体形象作出应有的努力。

四、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民主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参会党员围绕“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附件一),参照“民主评议党员标准”(附件二),对每位党员进行测评,给出“好、一般、差”的评价,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表3),对所有党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在此基础上,对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评价,并填写“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表”(附表2)。

五、增进团结共识,体现务实作风。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要求其他党员同志打消顾虑、敞开思想、坦诚相见、开门见山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其他党员同志也深刻进行对照检查,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并虚心接受了相互批评。会议发言热烈,气氛融洽。各位党员同志自我批评,聚焦“四风”,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联系自己思想、工作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明确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触及思想灵魂,既有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紧张与严肃,又有加加油、鼓鼓劲的宽松与和谐,既深化了认识,又凝聚了共识。

与会党员同志们一致表示,会后将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在把征求

到的意见对号入座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决策。大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工作作风。结合中央精神,深入研究,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4-**-***

2016乡镇三会一课做法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六篇

乡镇三会一课做法

一、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委支部结合本委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不断促进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县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党课教育内容可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每半年活动一次。主要活动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

三、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体现经信工作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联系的县领导和委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每位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委党组加强对“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乡镇三会一课做法 [篇2]

xx-xx年xx月xx日,在xx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由党委书记xx-x主持的会议。专题研究了有效对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将此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会议。

会议认为,在便民服务过程中,镇政府始终处在改革发展、服务建设的第一线,直接担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要有效对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将此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会议指出, 有效对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将此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政府职能,服务群众,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服务工作大局,着眼于推动创新浓溪建设发展,从工作职责、工作方式、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的一大进步。

会议决定,将上级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将此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参加人员:镇党委全体委员

记录:镇党政办

xx-xx年xx月xx日

乡镇三会一课做法 [篇3] 一、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整改落实、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对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发挥模范作用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各项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主要任务:(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2)学习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3)学习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相关要求:党课教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支委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的教授授课。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其他事项: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七一”前后,要深入联系村(社区)党组织上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报乡镇党委书记审阅。

三、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和指导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参加 “三会一课”。

(三)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指导所属每个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各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同时每半年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记写心得体会。

(四)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革命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三会一课”必须突出政治性,严禁党组织活动低俗化、娱乐化。县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导组将联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分季度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6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七篇

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土门办事处党委,各企业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保障。按照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

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通报党务公开事项;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三、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落实。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

三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各党(工)委要每月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并加盖印章,调阅结果汇总上报组织部。近期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基层组织2016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调阅基层党组织的2016年“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和调阅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 [篇2]

各党总支(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效果,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二、“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事项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1)要认真制定每季度党课计划;(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支部是落实这项制度的关键,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注重“三会一课”的质量,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

3、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镇党委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三会一课”召开前,党支部要将会议(党课)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每次会议(党课)结束后,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将会议(党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因病因事请假人数、无故缺席人数,以及因病因事请假党员名单、无故缺席党员名单上报镇党委。各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每月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向镇党委报告。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4、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每月2日前,各党支部要将上月“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统计并报镇委组织办,镇党委于5日前统计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此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 [篇3]

各总支、支部:

经镇委同意,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皂市镇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6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党(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市政府各办委局(行社司)、各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效果,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二、"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事项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村情民-意报等形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

(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

(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

(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工)委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工)委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支部,督促和指导"三会一课"的开展。党支部是落实这项制度的关键,各党支部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注重"三会一课"的质量,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三会一课"。

3、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各基层党(工)委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指导所属每个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三会一课"召开前,党支部要将会议(党课)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每次会议(党课)结束后,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将会议(党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因病因事请假人数、无故缺席人数,以及因病因事请假党员名单、无故缺席党员名单上报党(工)委。各党(工)委、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每月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由上级党组织定期进行通报。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4、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基层党(工)委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每月5日前,各地各单位党(工)委要将所辖党支部上月"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统计并报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开展情况由市直机关工委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此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八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6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 第九篇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关于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

(一)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意义(为什么要将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作为专题培训内容?)

就全国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党员开始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使得党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个日益庞大的流动党员群体。有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农民工2.7亿人,其中有流动党员近400万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党员流动呈现出四种趋势:一是流动党员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二是党员流动的范围将会越来越广;三是党员流动的时间将会越来越长;四是流动党员主体突出但结构日益复杂。除此之外,流动党员中文化素质较高、有技术专长的人将会逐步增多,党员流向的行业也会日益广泛。在这种情况下,流动党员的管理就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既是新形势下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才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就我们商洛来说,今年市委提出了“五大党建”,即农村党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非公党建和流动党建,将流动党建与其它4个党建并列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前我们也经常抓流动党建,但并没有将其与农村、社区和机关党建相提并论、并驾齐驱,由此可以看出,流动党建已经成为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流动党员的概念及界定

200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动党员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我们一般理解为:离开原组织关系所在地连续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居住,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的概念包含四个条件:其一,流动党员的前提条件是党员的流动基于就业或居住地的变化等原因而形成;其二,流动党员的时间条件是党员必须流动时间较长;其三,流动党员的核心要件是党员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所在党组织活动并履行党员义务;其四,流动党员的必要条件是党员必须未同新单位或新居住地的党组织建立新的组织关系。这四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流动党员的类型划分

根据对流动党员的概念界定,我们一般以地域分布、身份特征和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对流动党员进行分类。

1.以“地域”分布将流动党员分为三类。一是从本地流出的党员;二是在本地流动的党员;三是从外地流入本地的党员。

2.以“身份”特征将流动党员划为四类。一是农村流动党员;二是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三是部分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党员;四是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连续时间超过3个月,或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而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员。

3.以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将流动党员分为五类。一是“地下党员”,即进城务工并已在居住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且不过组织生活的农村党员;二是“口袋党员”,即随着原单位被改制、破产、重组而下岗在家或务工,或者退休,且组织关系虽已转出却没有转入社区而揣在口袋中的党员;三是“挂靠党员”,即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出后,暂时存放在民政部门和人才服务中心的部分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四是“户口党员”,即一些派驻外地,但是管辖关系仍在原单位,且在外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五是“隐名党员”,即从原单位流入新单位后而不愿亮明身份的党员。

(四)流动党员的特点及流动趋势

1.流动党员的特点

流动党员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出现的一个特殊党员群体,具有不同于传统体制中党员的特点。

一是流动党员群体内部的个体差异性较大。具体表现在个人素质上,既有文化水平较低的流动民工党员,也有高水平的流动人才党员;在从事行业上,既有文教卫部门,也有厂矿业、商业等;在对党的感情上,既有游离组织管理的,也有有心纳入新的党组织管理却又苦于无路的。

二是流动党员群体的稳定性较差。有的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一般是一些流动性十分强的工作,有的是因为他们所在的企业不愿稳定地雇用人。所以一地的流动党员群体在数目上、分布上常常不断地在发生变化,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变动十分频繁。

三是流动党员群体参与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不足。他们中有些人是因为面临生活焦虑,没心思参与组织生活,有些人是觉得已离开体制内单位组织,再参加组织活动已没有实际意义,不愿再参与党组织的相关活动,还有一些则是感觉自己与暂居地、现工作单位各方面都很隔膜,无法融合,故有“做客意识”,既是做客,自然认为也无必要在组织上密切联系了。

四是流动党员群体对党组织管理的认同感不强。这一方面是因为流动党员走南闯北,接受新鲜事物多,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较快,务实、效率观念的提高使他们不愿在党组织活动上花费时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目前传统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所呈现出来的单一性和机械性,确实也已不能适应流动党员群体的需要。

2.流动党员的流动趋势

(1)农民工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二是有序流动与无序流动并存;三是工作逐步稳定与流动频率加快并存。农民工流动党员的从业特点表现为从业层次差异较大,从业领域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

(2)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居住分散,分布广泛;二是构成多样,素质参差不齐;三是流动性大,各种信息难以收集。

(3)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主要特点是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和综合素质,党龄一般都比较短,并且可塑性较强。

(五)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存在问题

以传统党建的设计来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已经不适用,但新的适合流动党员自身特点的教育管理尚处在探索之中,全国各地党建工作者普遍感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度较大。目前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主要存在“五难”问题:

(1)底数难摸清。组织找党员难和党员找组织难这“两难”导致“两不找”或“两不管”,以致出现了许多“挂名党员”和“空挂党员”。

(2)管理难落实。流动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按规定接转党组织关系,不能按时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

(3)教育难适应。教育理念落后,教育内容单一,教育方式呆板。

(4)活动难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参加难,党员活动组织难,党员教育培训难,党员权利义务监督难,党组织活动协调难。

(5)作用难发挥。部分流动党员未能充分发挥“领头雁”、“信息员”和“联络员”等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极个别流动党员产生副作用。

此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组织架构难也是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

2.主要原因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这些问题和难题,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还有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的原因。

(1)流动党员群体的特点是客观原因。流动党员外出方式多,活动区域大,从业范围广,流动性极大,导致客观上不易管理。

(2)党组织和流动党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是主观原因。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误区。而部分流动党员也存在组织观念淡薄、党员意识不强等问题。

(3)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方法不完善是制度机制原因。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沿用传统“条归条、块归块”的办法,且条块之间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够,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管理格局。此外,各级党组织还没有建立流动党员的专门管理机构,加之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薄弱及其发挥作用时的客观受限,都使得流动党员的管理力量薄弱。

(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我们将从管理的理念、制度体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来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创新流动党员管理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理念需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思想约束、轻制度建设向思想约束与制度建设并重转变,由重义务、轻权利向义务与权利并重转变,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

1.针对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设置不健全等问题,要“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是为了构建网格一体化的动态组织管理模式。“所谓网格化的党组织是指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分别建立各种类型的党组织,构成一个组织系统,形成网格化的组织架构。”网格化组织管理模式以一体化的网络建构为基础,通过网格的形式,来实现全国党员的信息资料和组织生活的一体化管理和流动党员治理。以上所解决的是流动党员难找组织和简化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的问题。

2.针对流动党员不找组织,形成“挂名党员”、“口袋党员”的问题,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以解决党员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一,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关怀服务机制,以激发流动党员的活力。健全关怀服务网络、困难救助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素质提升机制、健全互助服务机制。第二,通过实行党员党籍年度注册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以解决继续出现“挂名党员”和“口袋党员”的问题。

3.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和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举行由流入地的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计生等单位以及流出地组织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实现两地信息的互通有无。建立“党员身份证”制度。可以借鉴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和管理方法,并由组织部门借助电子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4.针对流动党员教育学习内容和方式单一呆板的情况,流动党员教育学习要“突出规范性”、“增强针对性”和“讲求灵活性”。一是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在坚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流动党员在不同岗位、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思想问题的实际,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教育。二是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在坚持经常性邮寄文件、学习材料的同时,通过完善远程教育网络,把开展远程教育作为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补充。三是基地教育与脱产教育相结合。以流出地党组织设立的党员活动室为教育基地,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5.针对流动党员活动开展难等问题,通过“建立动态管理的物质保障机制”来进行解决。一是要实现各类党组织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党建资源共享;二是通过把管理经费纳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财政转移支付范围、鼓励“两新”组织对本企业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经费支持、鼓励党员个人对组织活动给予经费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

6.针对流动党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要为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一是以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载体,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二是通过对流动党员设岗定责和年终进行综合评议,促进流动党员作用的发挥;三是通过研究制定对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给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的政策措施,激发流动党员多做贡献的积极性。

二、“三会一课”

(一)概念

“三会一课”,即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程序和有关规定

1.支部大会

(1)基本程序

①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②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

③党员围绕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④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

②支部大会必须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党员到会才可举行。

③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2.支委会议

(1)基本程序

①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部委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②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③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②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党小组会

(1)基本程序

①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③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2)有关规定

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②党小组会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4.党课

(1)基本程序

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②集中组织党员听课。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2)有关规定

①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2]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3]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在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局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适时对党员进行测验,作为支部党建百分考核的内容。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4] 一、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整改落实、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对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发挥模范作用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各项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主要任务:(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2)学习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3)学习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相关要求:党课教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支委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的教授授课。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其他事项: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七一”前后,要深入联系村(社区)党组织上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报乡镇党委书记审阅。

三、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和指导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参加 “三会一课”。

(三)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指导所属每个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各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同时每半年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记写心得体会

(四)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革命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三会一课”必须突出政治性,严禁党组织活动低俗化、娱乐化。县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导组将联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分季度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5]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党的指导思想、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财政业务工作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一季度至少一次,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进行选举或作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并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3.召开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是党小组活动主要形式和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讨论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4.上好党课。党课一年不少于两次,由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5.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上级指定内容或其他重要问题。

三、有关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紧紧围绕当前财政工作,突出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老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2.各党支部要按照规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3.“三会一课”活动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

4.党员干部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

四、督促检查

“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党支部和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和“三会一课”相关材料,局党组将组织检查。

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镇属各基层党支部(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进贤县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字〔2016〕1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就落实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经过长期实践证明建立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要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特色展示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对象范围

镇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村(社区)党支部(总支)。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x.3.1-201x.3.15)。指派专人对镇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和活动场所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摸底,组织召开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的动员会议,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动员部署工作,并通报专项调查摸底情况。

2、自查自纠阶段(201x.3.16-201x.3.20)。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的情况认真进行梳理。一是看本单位党组织的班子是否健全,不健全的要及时按有关程序配齐配强,并上报镇党委;二是看是否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没有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必要阵地;三是看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的开展,要实现常态化。

3、组织实施阶段(201x.3.21-201x.6.30)。根据自查的情况,及时进行完善。一是在确定的活动场所将“三会一课”有关制度上墙,“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二是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要把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支部组织生活,摆到重要的工作议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项要求。三是各项活动记录要规范齐全。

4、巩固提高阶段(201x.7.1-201x.12.31)。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 坚持党性原则,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要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2. 做好充分准备,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3.围绕主要问题,突出集中度和侧重点。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4.改进活动形式,突出吸引力和民-主性。“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要服从内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新形势,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三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定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注意发扬党内民-主。支委会要处理好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发扬民-主,又不能搞事务主义。

5、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基础性和规范性。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一要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有标志牌、有党旗党徽、有电教设备、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台账和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六有标准,建好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为开展“三会一课”打下坚实基础。二要自觉组织党员认真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作劝退、除名处理,或建议纪检部门给予党纪处分。三要组织完善资料归档,“三会一课”的有关资料指定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组织委员如有调整,档案资料在支部书记监督下交接,新、老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在档案资料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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