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报告 >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2016-11-23 10:17: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共9篇)企业法制工作三年规划陕 字[2012] 号 签发人:关于《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2012-2014年)》的报告陕西 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法律工作制度,强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及二期扩建工程中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省国资委《关...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工商建设规划》,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企业法制工作三年规划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一篇

陕 字[2012] 号 签发人:

关于《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

(2012-2014年)》的报告

陕西 有限公司:

为完善公司法律工作制度,强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及二期扩建工程中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落实监管企业法制

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 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法制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我公司未来三年法制工作规划,现将《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2012-2014年)》随文呈报,请审阅。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法制 工作 实施 规划 报告

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2012-2014年)

为完善公司法律工作制度,强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及二期扩建工程中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落实监管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集团公司《 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法制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未来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法制工作现状

近几年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依法制企方略,按照国资委及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制工作原则,将法制工作贯穿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配备法律专业人员从事企业日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参与制订公司规章制度,审查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公司合同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利用公司内媒介进行法制宣传以及为公司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积极参与公司扩建工程招标文件审查、公开招标监督等重要工作,确保了公司在此期间的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平稳顺利运行。

二、公司未来三年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法制工作文件精神,以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公司依法经营和依法治企能力为主线,使企业法律工作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做大上发挥保障作用。健全“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律工作制度。

三、公司未来三年法制工作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继续推动公司法制工作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实现规章制度、各类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

把关率达到100%;按照《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的要求,2012年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继续充实专业法律工作人员,2014年底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同时做好公司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二)具体措施

1.强化法制理念,坚持依法从严治企。

使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从严治企成为公司贯彻如一的经营理念。依法规范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做到依法依制度办事。领导干部不仅要具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而且应当认真学法用法,率先垂范,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像重视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一样,重视法制建设,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法制。

以防范法律风险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强化管理环节。继续完善以建章立制、决策法律论证为主的事前防范;以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督导为主的事中控制;以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内容的事后救济;以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面履行职责、全面提高素质为特色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注重事前防范,实现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制度化【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建立企业重大事项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在决策前,应经企业法律工作者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做合法性论证,为公司领导最终决策提供法律支持,防范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 规范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严格照章办事

坚持“合法、规范、统一、科学”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法律工作者在制度建立方面的专业优势,及时做好公司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完善和新形势相适应,与建设现代企业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的良性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完善加强审计、监察工作,监督跟踪到位,考核奖惩到位,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违纪违规行为,树立制度至上的权威,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从严治企。

4. 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和队伍建设

落实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继续充实公司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作为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为企业平衡发展保驾护航的专门机构。加强对法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后续教育学历的比例达到100%;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达到100%。

5. 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1)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强化合同归口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合同精益化管理水平。

(2)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强化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管理。合同示范文本覆盖公司所有主营业务和经常性业务。

(3)完善合同履行的跟踪和监督机制。对合同的履行过程予以充分重视,实行动态跟踪,对于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为合同经办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建议,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力争在2012年建立起完善的合同履行跟踪和监督机制。

6.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知识,实现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显著提高,特别是企业各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理念、维护企业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7. 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提高维权能力

(1)探索防范和化解违法经营造成重大诉讼纠纷的机制。建立公司重大法律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违法经营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

(2)进一步完善公司合同工作部门重大纠纷上报制度。杜绝法律纠纷的瞒报、漏报情况,确保各类法律纠纷的可控程度,形成公司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和纠纷多发部门定期汇总分析、及时沟通、超前把握和应对的良性机制,指导公司维权实践,避免纠纷处理中的法律风

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二篇

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

工商法字〔201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各直属单位:

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1.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多年来,高度重视法治工商建设,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始终把法治工商建设放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推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取得了“四个基本建立”的重大成就,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了基础。特别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布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以“四化建设”为抓手、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努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体现在立法立规、执法监管、服务发展、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法治工商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进依法行政与适应新形势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立法立规质量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尚需提高,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的措施有待完善,创新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的步伐仍需加快。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全面认识、正确看待经济社会和执法环境的新发展、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职能到位、应对监管风险、提升执法权威的关键来抓,切实增强法治工商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法治工商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建设,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力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全面实现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制基础进一步夯实、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等工作目标,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二、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3.进一步增强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要注重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

5.健全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总局行政学院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办的学习培训中,要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知识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组织本地区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上岗培训、定期轮训等

方式,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6.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地方人大、政府的统筹安排,积极推动并配合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握规律,做好部门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完善的基础保障;对社会高度关注、执法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立规项目,要作为工作重点,争取尽早制定出台。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后,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及时书面报告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增强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立法,完善公众参与工商制度建设的制度和机制,丰富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形式,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使规章制度能够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规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总局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制度建设中的作用。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积极探索开展制度建设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8.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坚持立改废并重,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或者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有关规章备案的规定,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规章书面报备以及电子报备工作,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承担备案审查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纠正。

四、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9.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程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行政决策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10.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要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引起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明确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促进

和服务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及重要商品安全、制假售假、侵犯商标权、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着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12.规范执法主体。进一步完善工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后,方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工商所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权限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得随意授权,不得越权执法。

13.规范执法程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登记程序和审批程序,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听证、集体决定等行政处罚程序,完善对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程序,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按照管辖和移送的有关规定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

14.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市场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不枉不纵。坚持文明、审慎行使执法权,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对依法需要采取强制和处罚手段的,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合情合理,不得粗暴对待行政相对人。完善行政执法适用规则,细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平等予以保护,对违法行为平等追究法律责任。积极开展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工作。

关于当前法治工商建设的调研报告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三篇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关于当前法治工商建设

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局法规科:

根据你科室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法治工商的调研工作,下面围绕你科提出的调研提纲逐项汇报如下。

一、我局机构合并的相关情况

界首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4月3日合并成立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4月4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有8个党组成员,11个内设股室、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个事业单位性质的稽查大队,另外设有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等机构。目前工作进展情况良好,通过不断开展业务培训,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得到了加强。

二、执法证等变化情况

我剧统一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即将换发省法制办统一制发的执法证件;制式服装没有改变;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案件有关法律文书目前已采用省法制办统一制发的文书,但文书不够全面,根据省法制办的文件精神可以根据需要从原3家单位使用的文书中选一部分使用,使用前要报当地法制办备案;执法程序我局已进行了整合,将原3家执行的办案程序进行了统一,并通过了当地法制办的前置审查,目前已作为规范性文件公示,要求全系统采用。 本局认为为维护执法统一,省法制部门应统一执法文书、证件、服装等。

三、机构合并后执法人员、执法主体变化情况

机构合并后,原基层工商所的监管范围又增加了质检、食药的业务,执法人员压力较大;具体从事工商、质检、食

药的执法人员有了一定范围的交流,但人员变化不大,目前业务工作仍以原单位执法人员为主,业务股室主要以原工商执法人员为主;基层市场监管所总数未发生变化,工作人数也基本未发生变化。

四、2012-2014第一季度办案情况

2012年一季度办案67件,罚款23万元;2013年一季度办案269件、罚没款100万元;2014年一季度办理工商行政执法案件54件、罚没款12万元.

办案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主要因为2013年春节前后我局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节日“双打”行动,所以2013年第一季度案件较多,罚款数额较大;2014年第一季度由于机构改革,对人员的思想造成一定的波动,影响了执法办案工作,所以案件较少。

五、案件比例

2014年一季度办理工商行政处罚案件比例占总数的90%以上;罚没款比例占总数的90%以上;质检、食药行政处罚案件比例占总数10%左右。

六、复议、诉讼案件情况

2013年度复议2件,都是因为对投诉举报案件未按国家局制定的消费者投诉申诉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未及时调节消费纠纷、未及时告知调节和案件处罚结果造成的,最后经过协调复议申请人都撤回了复议申请;2013年度没有诉讼案件。2014年一季度无复议、应诉案件。

七、当前影响执法办案的因素

1、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人员业务素质太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于违法行为不能发现识别,成为“睁眼

瞎”,这些人年龄又偏大,不愿学习,这是影响执法办案的最大障碍。

2、地方政府干扰。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直接阻扰执法正常执法,比如不许执法部门进入工业园区检查,凡进入园区检查的必须先向纪检部门请示报告;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不让处罚,要求以教育为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行为助长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3、说情风太重。有来自政府官员的、有来自社会的,等等,几乎每一个案件都有人出来说情,对执法办案造成很大干扰。

为阻止地方保护主义,国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各级地方政府的错误做法,最重要的是要国务院反映,从国家层面出台措施纠正地方政府的错误做法,加强对地方保护主义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处理力度。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假冒伪劣、盗版侵权严重影响着国家的国际形象,而执法人员在面对地方政府时又是无力和无奈。不从国家层面来纠正这个问题,单靠一家部门的力量很难改变这种局面。

八、登记制度改革、体制调整对工商执法工作的影响 登记制度改革后激发了市场活力,调动了人民创业的激情,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是一项很好的制度。2013年一季度企业注册105家,2014年第一季度企业注册180多家,增加了近80%;去年一季度注册资本2000万,今年一季度达到1个亿,增加了4倍。

体制调整后工商执法工作的领域和范围扩大了,但主要面临人员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的困境,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去适用。

九、三局合一后,仍应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后,工商行政执法需要应对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受理的申请增多,工作量增大,对工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提高登记注册方面的业务素质,提高办事的工作效率。

三局和并后,三家的办公系统未能及时实现整合,对工作带来很大的不利;基层合并而上级未合并,上级在布置工作和下发文件时往往会出现重复安排的现象,在上报各种材料时需要多头上报,且上级3家部门对下级的工作要求标准不一致,导致基层无法适从。

三局合并后出现一个问题是事业单位人员执法和公务员执法问题向冲突,比如稽查大队和基层市场监督所在事权划分上存在冲突,一些原质检、食药部门的业务要交给基层所去管理,而稽查大队也要管理,二者出现交叉管理的现象;而稽查大队属于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人员又不能和行政编制人员混岗;另外稽查大队人员能否采取强制措施也是个问题,强制法规定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不委托又会给他们执法带来一定的困扰,所以稽查大队的指责界定是一个难题。

市场巡查要更加突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巡查,减轻基层执法人员工作压力;网格化管理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否则反而会加重执法人员负担而又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十一、对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建议

1、对于工商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提出修改建议,以便使其更好地适应监管的需要。

2、希望总局、省局多到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一线,和基层人员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以便在制定政策、制度时更加有的放矢,避免闭门造册。

3、希望省局每年能有计划地、系统地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每次培训的内容不要雷同,将培训的知识扩大,讲一些深层次的东西。

4、希望省局能多和其他2家单位沟通,在布置工作或制定针对基层的相关制度时能统一标准和要求,比如原3家对涉案物品的管理要求不一致,省局应主动和其他2家沟通制定统一的涉案物品管理办法,等。

论法治工商建设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四篇

法治工商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强化“两个第一”工作理念,促进积极有效履职,努力实现“三最一高”的目标。实现此目标的主体则是每一个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法治工商建设的主体,“强化责任心,强化落实力”是我们投身法治工商建设的关键。笔者从以下方面浅述自己的几点思考。一、法治工商建设中主体位置的思考工商系统中的每一份子作为法治工商建设的主体,都处在执行和落实的位置上,我们的行为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但作为一个执行者在法治工商建设中,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就要在法律或规则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完成好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用规范的行为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以一种不超越法律、规则、制度的主人翁态度,在自己的岗位上扎实履行职责,为法治工商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试想,如果工商部门的每一份子在法治工商建设活动中,每人每天进步那么一点点,我们的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就会前进一大步,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法治工商建设问题。二、对法治工商建设态度的思考就态度而言,它是人们意识层面的东西,具体到法治工商建设工作,需要每个工商人对“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工商建设”主题内涵,有一个正确的认知态度和认真的落实态度。一是正确的认知态度。正确的认知态度来源于对“确责、履责、问责” 核心内容的全面掌握。强化工商队伍落实力和责任心,把干部职工的行为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引导,使我们的履职行为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做到不缺位、不失位、不越位,敢于担当责任,把份内的事做到位,做到极致,不断提升工商职能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二是认真的落实态度。法治强调的是规则的权威性,但这种规则不排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很**度上是依赖于人的能动性而实现的。所以,工商的法治建设要实现既定的目标,需要调动每个工商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干部职工认真的落实态度。正确对待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则,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做并且还要用心做好,促使干部职工自觉地用规则约束个人的一切行为,在履职过程中不碰制度规则这根“高压线”,不挑战规则的权威性,做一个能做事、会做事、不坏事的有用之人。三是“责、利”对等的态度。就是责任与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对等。让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明白,履行责任好就有利可言,反之,将会受到严厉的问责和追责。各级领导要把“利”用在激励和调动干部职工的履职积极性上来。不能只给“责”而不给“利”,使那些本已表现出色的干部职工,看不到自己的希望,得不到组织和他人的尊重和肯定从而放弃自己的责任。要充分利用“责、利”手段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这种对“利”的分配使用,是尊重和肯定干部职工劳动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干部职工而言,这种分配会使他们有一种事业的成就感,在履职过程中不断寻找新起点,捕捉新机会增强创新活力。

三、法治工商建设中“特权”现象的思考我所看到的所谓“特权”现象,就是我们工商队伍里一些不做事尽坏事的人,他们无所事事、避责争利。岗位责任目标明确,但其履职效能低下,岗位工作成绩实在不敢恭维,这些人不是没有能力,而是履职态度不端正,“比差不比好,比劣不比优”,这种“怪象”有一种泛滥的势头。由于履职缺位失位,造成了负面社会影响,问责时就怨制度和规则太严太苛刻。而这些人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下不被清除,是现有的社会环境造成的“特权”现象。这种现象对法治工商建设规则的权威性是一种挑战,“特权”现象正在侵蚀工商系统的肌体,制约着法治工商建设前进的速度。四、消除不利法治工商建设问题的建议一是加强责任教育。加强责任教育把握一个方向,从独立人格方面着手加强责任教育。引导教育每个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对自我价值认可重要性的认识,建立符合法治工商建设规则的以责任为核心的价值观。随时保持淡泊、宁静的心态,从事自己的岗位工作,不被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所传染,用心地做好平凡的岗位工作,不随波逐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工作意味着责任”的理念,自觉地纠正个人不良的行为,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对工商系统内先进分子的精神宣扬和物质奖励力度,使系统内每一份子有可学习的榜样。一味地给以责任和制度规则,而忽视激励的实施会出现适得其反的效

果。利用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分配手段,激励后进向先进学习看齐,营造一种自我约束、自我修正、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三是严格执行刚性的淘汰机制。法治工商建设中的制度和规则是不容任何人挑战的,对敢于挑战的人必须严格执行刚性的淘汰机制,不停地净化法治工商建设环境,清除侵蚀工商系统肌体的毒瘤。

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研究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五篇

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研究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教育中心 庞桂婵

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首度提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信用工商、法治工商和信息工商”,这一高度概括的提法,指明了工商行政管理建设的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牢牢抓住这三个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此,我省工商系统也提出了打造“数字、法治、和谐”为内容的“三型工商”建设的目标,各级工商机关正在为推进目标的有效实现,努力创造条件。在此,本文仅就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作以粗浅的探讨。

一、“法治工商”建设的理论依据及内涵

(一) “法治工商” 建设提出的理论依据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步入快车道,在中国社会进入全面改革的背景下,逐渐从“人治”走向“法治”,也使人们对法治的理解逐步接近法治的精义和内核。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原则;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以此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决策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其目标是建设法治国家,与此相适应,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权力配臵和运行的基本准则,其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该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

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其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治国、推行依法行政的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而实施依法治国,党必须依法执政,为此,国务院作出的相关规定,又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核心所在,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才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

(二)“法治工商”的内涵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以此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理念已经有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这种理念的变化表现为“法治”与“法制”比较,除了包含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还丰富了运用法律制度体系进行治理的内涵。

法治工商建设,是指为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大力加强工商执法能力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更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实现工商监管执法水平的新跨越。进一步理解,就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切权力来源和行使都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都要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这里的“法治”就是依据法律的治理,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模式,是一种方略或原则。而“法制”通常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其基本要求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最终要实现法治,那么对法治工商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基本层面来理解:

1、职权法定。指工商管理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力的获得

及行使均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非依法取得的权力都应当认定为无权限,非依法行使的权力都应当认定为无效。

2、依法行政。工商管理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必须遵守法定的行为规则,不得任意扩大行政权力,更不得将部门或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法规、规章之上,否则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公正行政。工商管理机关要以社会正义的要求,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出发,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做到实体公正而且保障程序公正,不仅考虑合法限度,自由裁量,而且实施人性化监管,文明执法,这也是法治工商建设的理想追求。

二、法治工商建设目标的确立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通知精神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思路以及我省工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我省法治工商建设的目标基本可以确立为:

(一)体制顺畅,职能到位——基本建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从理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基本关系出发,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也就是说按照所管理事务的特点和规律确定行政职能,设臵管理机构,明确权限职责,解决行政执法体制中多头管理、权限交叉重叠、职责不清等问题。法治工商建设就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等不同层次、有机联系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体系。

(二)制度建设,规范科学

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

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建设法治工商的基础和前提,建设法治工商必须确保制度明确具体、科学规范、切合实际、切实可行。

(三)依法履责,政令畅通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 “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的, 行政部门的依法履责就是要实现“三必须”、 “三平衡”。 “三必须”指必须依法执法、必须严格执法、必须文明执法。“三平衡”指价值、目的平衡,公私利益平衡,目的、手段平衡。

(四)决策科学,顺应民意

政府提供的信息、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保证决策科学、正确;只有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工商发展的决策才能得到有效执行,法治工商的建设才能向前迈进一步。

(五)纠纷解决,高效便民

法治社会要求一个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专业、迅速、便捷、成本低廉的优势,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工商管理机关主要是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机制、扩大功能、理顺关系、完善网络等措施,大力推进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方式解决各类纠纷。

(六)权责一致、监督有力

现代行政是一种责任行政,法律在赋予行政机关权力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治工商的基本标志是公权力受法律控制,只有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法可依,责权一致,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提高行政监督效能,才能有效推进法治工商的建设。

(七)观念增强,能力提高

法治社会,不仅是制定了法律制度,建立了法律实施机制,更要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具有法治意识,即人们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市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马怀德认为,科学的发展观,还应当包含科学的法治观。所以,是否具有法治意识,是能否实现法治政府的关键所在,也是法治工商的关键所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关键和基本保证,工商部门要按照从严治政的要求,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提高工商干部队伍的执法理念,进而促进执法能力的提高。

三、法治工商建设目标实现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法治工商建设目标实现的基本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根据《纲要》的规定,法治工商建设也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中应当达到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即职权法定和行为有据,工商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行政机关既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

2016年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六篇

为加强法治工商建设,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工商工作实际,提出2016年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工商的奋斗目标,切实转变行政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法治工商能力,健全法治工商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苏区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巩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

2.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3.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4.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继续开展好省局“每月一法”在线考试学习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二)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工商规范性文件质量

5.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新制定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制定宣传、培训、执法、评估等具体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效果。(法规股、商广股、消保局、消协负责)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工商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建立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库。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出纰漏,要对已发布实施规范性文件进行必要审查,红头文件大过法律的,一律纠正。(各业务股室、办公室、法规股负责)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7.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办公室负责)

8.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法制机构要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法规股负责)

9.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探索制定重大决策项目清单,凡属重大决策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负责)

(四)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一支队伍办案”机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解决交叉执法、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平交易局、人教股负责)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各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2.编制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3.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加大行政指导工作的广度、深度,提高与各项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以行政指导为抓手,推动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和职能转变,抓好九江等地行政指导经验总结推广工作,进一步打造“行政指导监管品牌”。(各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4.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法律救济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业务股室、信息中心、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5.推行网上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务系统功能,加强处罚裁量的网上监督,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公平交易局负责)

16.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商品质量(农资)、广告等领域的执法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监察室、法规股、有关业务股室、基层分局负责)

17.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察室、法规股负责)

(五)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力

18.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推广“诉调衔接”工作经验,主动融入“大调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经费、场所、设施设备到位,深入开展“进千家门、解万户忧调解为民”活动,进一步打响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工商建设首长负责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县局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营造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各基层分局、业务股室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和培养基层法制员队伍。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每个分局确定一名法制监督员,负责监督本分局的各项行政行为,对执法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法规股进行请示。对行政处罚案件,先由基层法制监督员进行初审后,报法规股和分管领导审批,前移法制监督关口。

2016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七篇

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工商所按照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意见》和《全省工商系统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提高工商行政履职能力为主线,在干部队伍中扎实开展素质教育,全面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工商建设,进一步推进工商所转型升级,促职能到位。在法治工商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始终将法治工商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目标,成立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制定详实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步骤、考核方案,将该工作列入各队、室工作的首要任务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强化执法理念,促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廉洁高效始终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之中,所长带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落实民主集中制。将加强干部队伍执法理念作为每周例会必不可少的课题,通过努力,达到了团队协作精神强,爱岗敬业风气正,忠于职守观念牢。全体干部职工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所容所貌焕然一新。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整合执法力量,坚持“ 一个窗口许可,一张网格监管、一支队伍办案、一条热线维权”,内设机构责权明晰,监管机制健全,执法力量充实。制定执法评议方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个执法岗位责任,定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及执法人员向管理和服务对述职述廉活动。彻底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被当地政府评为 “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6年还被浠水县委评为“五个基本建设先进单位”。

强化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增强执法技能。结合六五普法、一月一法一考活动,制定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确定学法重点。依托《浠水工商》、《法制大讲堂》等媒体及网络教育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一案一析一评”,以案学法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使干部职工的学习氛围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的良好态势。全所干部执法技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行政处罚从过去的无照经营、过期食品案件拓展到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两虚一逃等领域。今年元至六月份共办理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8起,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5起,执收罚没款17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实现了辖区内无区域性制假售假、无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现象、无黑网吧、传销等违法经营活动;实现了多年无行政复议、诉讼撤销或改处,无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

强化服务意识,促发展高效。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增量提质行动”,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零收费”规定,设立登记绿色窗口,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指导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指导的指导思想原则、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指导保障制度。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工作规程》、《行政指导流程》、《重大指导项目审议制》、《行政指导评估制度》、《行政指导监督制度》等科学的行政指导保障制度,确保实施行政指导工作的合法有效。选准突破口,点面结合全线铺开。根据辖区实际,以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指导辖区重点企业规范行为,做大做强等为行政指导重点项目,制订重点行政指导项目实施方案,列出指导工作时间表,抓好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同时把行政指导工作全面导入到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去,作为各片(网格)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与落实片(网格)责任制结合在一起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截止目前,全所共开展各类行政指导1500人次,行政辅导850人次,行政提示390人次,行政规劝50人次,行政建议180人次,指导企业网上年检80次。截止6月份共实现市场主体增量281户,有效地运用职能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多次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肯定。多次被当地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单位”。

2016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八篇

范文一: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各科室、外包中心、执法大队:

按照太政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切实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省、苏州市和太仓市贯彻落实意见中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商贸投资环境。抓好平安建设的巩固、提高和完善工作,努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政策环境、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定稳定的法制环境、舒适殷实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是将实施依法行政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时刻牢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宗旨,将要求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分散在局重点工作责任制中,继续完善责任制内容,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导考核,以保证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得更好;三是加强法制工作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解决关系到太仓市投资环境、全市外贸进出口、酒类流通和全市产业经济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做好商务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按照“批”“管”分离原则,完善监管职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目标。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四、方法措施

(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决策机制。健全我局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论证、听证制度和集体决定制度,强化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决策执行力度,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透明。

2、创新党务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科室、外包中心、执法大队签订《科室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审计,扩大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

3、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扩大群众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制度,适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4、探索商务执法改革。今年我局按照全省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及相关文件精神,对改革方案进行了重新的梳理和调整,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方针,争取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商务综合执法改革目标。

(二)努力提升法制建设水平

1、优化行政服务。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积极申报依法行政示范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2、改革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管理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着力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3、规范文件管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建立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废止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1、加大执法监察和机关问责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执法监察,加大督察力度,保证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完善监察分析、应用和处理机制和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注重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效能程序规范建设,提高监督、服务水平。

2、落实惠民举措。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确保酒类流通、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点的安全、有序、稳定运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质量。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活动,普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崇尚法制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法制理念、法制精神、法制文化和商贸法制化等课题,努力使之融入到服务外包、招商引资、内外贸易等各个领域,不断推进法制商贸建设进程。

2、深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局目标管理和效能建设考核体系,采取各种载体,依托多种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法律。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电视教育片、电影幻灯片等宣传教育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

3、加强干部学法。强化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考核等基本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的法律培训任务,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15天。

(五)依法保障稳定健康发展

1、加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大力整治影响商贸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商贸系统稳定的热点问题。在工作职能范围内,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依法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为全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创造公正有序的商贸环境。今年将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反腐倡廉。

2、落实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商贸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完善各类合同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持持续良好的稳定环境。依法加强各项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3、加快构建商务诚信体系。这是在目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背景下一种新的工作方式和手段,通过建立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布局市场化平台主导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机制,第三方机构主导的企业专用信用评价机制。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取得企业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把评判权和选择权都留给市场,通过市场自我调节。将以这次商务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执法平台建设,综合12312举报中心、视频监控中心和肉菜追溯平台,布局商务诚信信息系统建设,预留升级空间。为今后的商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范文二: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各分局,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常熟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深化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适时制订我市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或操作办法。市局拟订的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前,应由本局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越权决策。要定期对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评估,适时提出修改建议或进行修订、废止,并在局域网站公布清理结果,切实解决法律法规中的冲突和矛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宣传,提高土地法制意识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测绘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以增强全社会公民崇尚法律、遵守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珍惜保护和依法合理使用国土资源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有利于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化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深入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加快推进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管理的相关政策。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交易监管平台,完善经营性用地公开交易条件、方式、程序等,杜绝土地交易中的恶意竞争和串投标行为。继续发挥土地登记、批后监管违法用地查处、地价评估会审、联审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四、落实责任,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通过签订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执法监察及案件查处、违法用地监控查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责任书、下发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和梳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将执法职权落实到岗位,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对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进行评议考核,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执法责任和土地问责制度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五、公开政务,提高行政透明度

在土地评估价格会审基础上,扩大土地评估项目本身的会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窗口办文制度等一套相对完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或者延期答复等环节,落实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加大网上政务公开运行力度,加强在线交流和公众互动;进一步强化办文窗口管理,提高窗口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办文窗口作为服务基层、服务民众、服务社会以及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作用。

六、规范运作,提高复议诉讼质量

把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作为考核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持行政机关的正当行政行为,依法保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对明显错误的行政行为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给予撤销。严格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对阻扰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复议而不履行复议程序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严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追究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对违法决策或因决策不当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完善征求意见、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党组重大决策合法论证率达100%,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事项的依法组织听证率达100%。要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民众的监督,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

八、采取措施,提升“法治国土”新形象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国土”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在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问题和不足,重点要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把手是依法行政、重大决策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唱好主角,担起责任。领导干部要做好学法笔记,按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德工作。

二是当好参谋。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政策研究、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根据依法行政的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要真正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需要建立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制度,更需要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市局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在本系统接受上级部门考核的同时,加强对各基层分局(所)和相关科室的考核。

范文三: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贵阳市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市“两会”和全省、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守住两条底线,探索双赢之路,在新起点上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要求,坚持服务发展升级、守住法律底线,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在统筹落实方面抓提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全局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完善依法行政考核通报制度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好即将发布的《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和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推动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法制工作研究,为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抓提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商立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突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着力提高工商立法质量。要探索工商法制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门与专家学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多方参与的联合起草方式,完善草案审议程序。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反馈市人大、市政府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情况。实行规章清理常态化,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局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三、在文件审查方面抓提升,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继续贯彻实施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文件起草部门对拟规定的重要制度和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工商部门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报政府审议前,应当先送本级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相关部门书面意见等材料。工商局业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送法制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

采取定期清理检查、不定期抽查、受理管理相对人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报备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在健全决策机制方面抓提升,促进依法决策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制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应依法组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健全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逐步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跟踪反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高度重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未经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得作出决策。进一步完善决策监督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提请审议、会议讨论、决定签发、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工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做好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工作,及时提供预见性、可操作性强的咨询论证意见,防控法律风险,提供最优的法律路径。建立健全工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所涉及法律法规的咨询释疑工作,为改革后各事项在全市工商机关顺利办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五、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抓提升,推动依法履职

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改革的新举措,从减少数量为主向创新审批方式和提高服务质量、效率转变,推进相对集中许可的试点,完善市级工商权力清单,适时调整权力清单事项,指导区(市、县)工商部门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本级机关“权力清单”并按程序公告,通过“权力清单”把本机关能干什么清楚明白地列出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责任清单”,将本级机关各项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并向社会公告,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完善依法审核、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办事程序,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六、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抓提升,规范执法行为

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重新梳理市级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调查规则,实行执法活动都有音像记录或书面执法笔录,进一步规范执法取证活动。向社会公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参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市、区(市、县)执法部门整合执法力量,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逐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强化公正执法体制制度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建立完善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执法人员规范管理,推进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七、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方面抓提升,依法化解矛盾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强化行政复议宣传,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和案件处理质量,积极引导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监督工商各级执法机构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按照法定期限和要求提交行政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备及相关报表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资料。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增强行政调解透明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各级工商法制机构要及时报请本级行政机关和部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准确掌握《行政诉讼法》修订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总之,2016年全市工商系统的法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入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切实抓统筹、抓落实、抓提升,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守住法律底线,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为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当好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

范文四: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作,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创建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我县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武功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民政局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责任制的作用。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

1、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备案审查。

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县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016物价局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第九篇

根据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切实履行价格工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经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争创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价格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推进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增强管理通胀预期的紧迫感,发挥价格调节功能,提高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调控价格的能力,创新监管理念,丰富监管内容,为促进两个率先和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要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公开的深度和形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物价网站建设,依法履行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义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开范围和内容准确无误,全力打造“阳光物价”。三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继续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定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和价格行政处罚集体审理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都要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深化水价改革,认真贯彻《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等价格调整工作,适时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积极疏导油气价格矛盾,及时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深入推进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改革。二是做好服务民生改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阶段收费行为,完善普通高中特色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督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中小学伙食费、代办费等收费管理,跟踪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管理,建立中药饮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房地产价格,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一价清”制度,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适时修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强化涉民收费规范清理,继续推进民生价格公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三是加大民生价费监管力度。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活动,严格查处价格欺诈和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涉嫌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串通操纵价格等垄断行为。加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力度,重点对运输领域、进出口环节和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医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继续加大对教育、医药等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一要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深入推进“六五”价格普法和干部学法工作,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和依法行政培训,确保年度集中法制学习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三要加强价格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物价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月,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宣传体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的认知度。

三、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把全局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上来,把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法治建设推进积极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法制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及领导责任制度等工作规程,并作为全局工作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经常向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法治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考核评议,落实目标责任。以《市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为依据,从“执法管理”、“执法公开”、“执法实施”和“执法监督”四个方面,对本局各科室以及每一个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量化,责任到人,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全市价格系统法治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工作。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法治工商建设规划》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工商法治建设成效 法治工商制度建设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法治工商建设规划”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baogao/74917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