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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2016-11-28 10:10:0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共9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职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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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一篇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二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 治安保卫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站内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治安形势,通报工作动态,总结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值班制度

站坚持实行每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作好值班记录;节假日另外增加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处要求的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置并向上级反映。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企业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每月对管辖区域进行两次安全检查。

2、 安全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3、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4、 工作人员发现安全问题不得隐瞒,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防火、防盗制度

为加强我站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和被盗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制度

1、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物品进入仓库重地,严禁在仓库

重地吸烟或烧毁废弃纸张和其它物品。

2、不得乱扔乱放带明火的烟头和火种。

3、雷雨季节下雨时必须关闭所有电脑,以防雷电袭击引起火灾。

4、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二)防盗制度

1、做好来人登记,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2、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每月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必须锁好门窗。

4、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重要物品的保管工作。

5、 仓库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重地防盗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6、发生被盗事件要用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三篇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院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上级综治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综治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强化综治工作,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第二条 院将综治工作列入院党组工作议事日程,成立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超前做好防控和化解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 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院主要领导为全院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专兼职人员我具体责任人,负责掌握本科室人员的思想动向,抓好本科室的综治工作。

第四条 落实院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综治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分析总结单位综治维稳和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第五条 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增强治安防范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杜绝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到单位、个人、家庭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第六条 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综治检查工作,做到处室月查、个人随时查,节假日重点查,随时掌握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本单

位安全的督查、督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人防技防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办公场所、保安宿舍的安全等。加强院消防器材的检查,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以便应急使用。

第七条 强化保安管理制度,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总值班要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夜间巡查;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应根据聘任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八条 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日制度。在节假日、重要庆典日都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到位,应向办公室和科室领导请假,并调整值班人员,如因脱岗发生事故的,则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负责安全检查、处理来电来信来访等工作;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院综治领导小组对院各科室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事故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并对治安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四篇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1、议事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学习贯彻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的有关精神,总结本月工作,分析工作现状和薄弱环节,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对策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情况通报制度。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向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同时向各社区及有关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3、集中会办制度。各成员单位提出需要集中有关部门联合会办的事宜,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集中会办;重大问题、专项工作,需要会办的,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组织会办。

4、督查督办制度。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5、应急处置制度。制订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组织和使用、处置责任等制度。

6、检查考核制度。根据街道与各社区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制定检查考评细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标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五篇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标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标准

1 范 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与职责、员工管理、考核评比、一票否决、奖惩、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规定》《湖南省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制定。

3 术 语

3.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简称综合治理,它是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是指在党政领导下,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3.2 一票否决

本标准所指的一票否决是指在综合治理方面,工作做得较差,在单位评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或综合性荣誉称号,个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时,取消参加评选的资格。

3.3 目标管理

单位为实现某项工作所确定的理想期望值,对完成目标的体系、保证措施以及成果评价等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工作。

4 管理职能

4.1 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司领导、专业公司经理、中心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主任由经济保卫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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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兼任。项目部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项目部领导、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专业公司(中心)、多元产业公司等单位成立相应机构。

综合治理工作中,依法治司工作由总经部(法制办)归口,人民调解工作由工会工作部归口,治安、消防等工作由经济保卫部归口。其他各部(室)、单位应完成规定职责。

4.2 职责与权限

4.2.1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4.2.1.1 职责

a.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决定等文件精神。

b. 指导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c. 在员工提级晋升、评先、受奖时,为公司党委、行政提供综合治理情况,对有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

d. 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减少违纪违法和杜绝犯罪行为。

e. 履行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赋予的“五权”,即通报表扬权、限期整改权、教训例会权、罚款权、奖惩罢免建议权。

f. 每年年终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和考核评比,对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见义勇为者给予奖励。

4.2.1.2 权限

a. 有权对各责任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b. 有权建议对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

c. 有权建议对违反综合治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d. 有权实施“一票否决”。

4.2.2 项目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与权限

4.2.2.1 职责

a.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综合治理的政策、规定、决定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b. 推行综合治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指导下属单位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提出治理方案,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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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减少或杜绝员工违法犯。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d. 对违反综合治理规定的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经项目部决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综治办备案。

e. 把综合治理纳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评比、总结。

f. 协助公司综治办搞好年终评比工作。

4.2.2.2 权限

a. 有权对项目部的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b. 有权对项目部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c. 有权对违反综合治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d. 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4.2.3 各单位(含多元产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4.2.3.1 向员工传达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办法。

4.2.3.2 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

4.2.3.3 因地制宜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4.2.3.4 充分发挥党员、团员、班组长骨干作用,开展互相监督,群防群治的活动,营造一个树立正气、抵制歪风的良好局面。

4.2.3.5 及时将违反综合治理规定的人员的处理结果报公司综治办(在项目部的还应报项目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贯彻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各级负责,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有责、环环相扣的综合治理体系;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为公司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5.1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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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修改、完善适合本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5.3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5.4 公司所属各单位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评先评奖、转正定级、考工升级、含量发放、班组建设晋级等政绩考核范围。

5.5 公司所属各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 防范意识。

5.6 公司应与所属各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基层。

5.7 工会工作部负责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5.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5.8.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定,应针对公司的实际,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5.8.2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明确综合治理责任人,每年与公司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5.8.3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把综合治理纳入工作计划,与施工生产同布置,同检查。

5.8.4 综治办应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的变动,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5.8.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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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包括各项目部、部门、专业公司(中心)、多元产业各公司)实施一票否决:

5.8.6.1 被判刑或劳动教养一人及以上的;

5.8.6.2 被拘留人数占员工总数0.5%以上的;

5.8.6.3 吸毒或卖淫嫖娼一人及以上的;

5.8.6.4 赌博人数占员工总数2%的;

5.8.6.5 寻衅滋事、故意殴打他人人数占员工总数1%或打架人数占员工总数2%的;

5.8.6.6 盗窃人数占员工总数1%的或一次盗窃价值3000元以上的,或一年内累计盗窃价值10000元及以上的;

5.8.6.7 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一次达5000元及以上的,或一年内累计20000元及以上的;

5.8.6.8 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5.8.6.9 综合治理年终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的。

5.8.6.10 其他适用一票否决的。

5.8.7 一票否决并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5.8.7.1 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不健全、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职工及其家属教育管理不善等造成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5.8.7.2 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力,导致非法游行、2人及以上的非正常上访,进京滋事、聚众闹事、停工停产或在公共场所发生爆炸、投毒、放火、自焚自爆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5.8.7.3 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发生严重刑事案件,严重毒情,特大交通、火灾或治安灾害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案件(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8.7.4 存在重大治安、安全隐患,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达整改通知或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或者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整改不力,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六篇

2016年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咬定“奋力争当全区政法工作排头兵”这一目标,筑牢基层组织、基础管理两个基点,全面提升平安、法治、政法队伍三大建设水平,培植社会管理精细化、政法便民惠民优质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四个新品牌,完善挂钩共建、交办督办、社会评判、创新驱动、考核激励五个机制,为转型升级突破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不断提升组织领导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纳入“四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所占比重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0%),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综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各部门、综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系列平安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街道2016年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逐项按时抓好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市、区先进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严格执行组织、人社部门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综合性奖励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全面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和述职报告制度。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和结对共建,各部门挂钩社区,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将综治平安建设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群防群治经费等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财政所要把有关矛盾纠纷、社会创新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计划,重视加强对社区综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解决社区综治工作人员的报酬和平安创建所需的经费问题,各社区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健全综治、纪检、组织、社会保障、监察等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认真开展督查指导和考核。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年内,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纳入综治平安考核内容,对各社区有关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确保对、街道所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年内实现全覆盖,建立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在全面深化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的基础上,完善对接平台,规范运行程序,不断增强调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行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专业调解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大调解”的功能和实效,努力打造“个人调解室”、“法律工作室”等特色品牌,积极探索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新途径,建立一支与化解社会矛盾形势要求相适应的专职调解员队伍。

(三)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机制。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建立健全“三项排查”长效机制,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高危人群“三项排查”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认真执行《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机制的通知》,坚持每半月开展维稳形势分析,提出并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

(四)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调处和干部大走访等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推动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以“排查得出、调处得了、化解得好”为目标,以加强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其排查化解工作整体水平和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年内,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收上。

三、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管理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证通”制度,加快推进“三集中”建设步伐,年内,中型以上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率达到70%以上。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流动人口落户入住条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分色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条件,强化责任,坚决消除和减少治安隐患。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二)强化对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减少违法犯罪。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妥善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就业困难。积极试行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矫治方法,提高矫正工作实效,防止脱管漏管。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社会闲散青少年、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治疗、教育和管理措施,防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基层村、社区建设。全面推广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社会管理模式,构建社会党组织领导、居委会统筹、服务站主抓、综治办协助的管理格局。建立村社区综治办主任由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担任,配备充实保安辅警、专职调解员、综治社区等人员力量。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社区干部工作职能,分片包干、设岗定责、责任到人。广泛建立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门栋长,把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栋、每户居民。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构建治安警务、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工作平台,推进“一门式、一站式、一卡通”社区工作法。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阵地作用,及时掌握预警信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从政策法规、行政手段、技术措施和经济制约等方面多措并举,构建网上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网上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和手机短信等虚拟社会的管理,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网评队伍作用,占领网络阵地,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年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2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五)重视街道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单位和易发火灾事故场所的监督检查,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危险品治安管控,切实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加强对场所行业经营单位的日常治安管理,坚决遏制“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扫黄打非”,禁娼、禁赌、禁毒等工作,切实提高人民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制假贩假、走私、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省和市部署的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年内在、街道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邪头地霸、打击暴力催债、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

(二)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文化政治渗透,坚决取缔境外宗教组织非法传教。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按照“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转化工作,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三)强化社会面巡防控制。在街道建立和完善动态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巡防机制,不断提升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上半年完成社会面技防监控补育工作。建立响林、北马、许郑3个社区级的监控室。完善市场监控市。年内完成朱塘、孙唐、林南、周桥、双墩5个社区的技防入户工作,入户率达到85%以上,探索建立技防一条街。继续加强专职巡防力量建设,对主要街面路面实行24小时巡逻。围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在、街道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军警民”大巡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面防范能力。加强治安信息员、中心户长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等易受侵害单位和群体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易受侵害的单位,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检等各项管理制度,配足专职保安,落实技防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社会办学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

(五)严格规范“九小场所”管理。强化阵地控制,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治安管理系统,适时组织“九小场所”(小旅馆、小洗头房、小足疗店、小浴室、小网吧、小酒吧、小游戏机室、小废品收旧场所、小棋牌室)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底数,梳理突出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综合运用打、防、管、建等手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和打击混迹其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有针对性地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加强街道政法综治组织建设。规范党委政法委运行质态,选配好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按照《关于加强镇街()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年内,确保街道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社区综治办达标率达100%以上。4月份,组织开展基层综治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干部素质能力。5月份,召开社区“三室”建设现场观摩会,强势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加强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要扩大“模式”的运行质态。今年一是要完善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运行模式。二是加强引导真正发挥政法中心的作用。三是完善政法综治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群众上访、法律咨询、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以政法中心为牵引的政法综治工作的格局。

(三)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吸收辖区内学校、医院、企业等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全面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铁路等13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把所有机关、团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纳入创建范围,实现平安创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系列平安创建的体制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创建指标,细化创建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年内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七篇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根据上综治[2016]11号文件要求,我司于3月1日—3月31日在全司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围绕加强和创新管理为主题,大力宣传我司积极开展和谐平安建设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提高群众和谐平安建设及加强和创新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新闻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

2、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社会建设,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情况;宣传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作用,在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下,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们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情况。

3、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和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做法和经验。

4、宣传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全力促进和谐稳定的经验。

5、宣传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宣传各地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和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的情况;宣传各地大力发展社会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情况。

6、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7、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8、宣传开展“严打”专项行动、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9、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

10、宣传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铁路爱路护路工作。

三、活动安排

1、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全国两会结束后,选择一个双休日,组织全司干部职工在街心花园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2、组织一次系列宣传,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系列宣传,各科室紧紧围绕宣传重点,集中向新闻单位投稿。

3、举行一次法制讲座,组织基层民爆站各站长、辅导员在宣传月期间到各站点开展一次法制课(讲座),不断增强各基层民爆站法制意识。

4、悬挂一幅标语横幅,在单位门口悬挂张贴综治宣传横幅、标语,并通过板报、墙报、宣传册等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司综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的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加强正面宣传,要紧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积极报道各科室工作举措、成就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切实做到简报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总结经验,及时反映情况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及时将宣传月活动情况和有关影像、图片资料报送到县综治办综治股,此项工作成效纳入年终综治考核。

2015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八篇

方案一: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按照20XX年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结合我镇实际,为维护八里河镇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信邪教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十三、继续开展好村级综治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确保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十四、加强镇直各单位、中心学校、八里河风景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方面不安定因素,打造平安和谐八里河。

方案二: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合我镇综治维稳力量,切实加强我镇综治维稳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建设***茶店,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茶店子镇综治维稳中心,特制定中心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州先进平安乡镇为目标,按照中央、盛州、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和安排,整合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力量,搭建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努力把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成为社情***的收集中心、矛盾纠纷的调处中心、普法教育的宣传中心、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中心、群防群治的指挥中心。

二、组织机构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案件分流转办、中心督办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镇综治维稳中心。

(一)机构设置。中心在镇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镇综治维稳办牵头,整合公安、法庭、司法、信访、民政、安监等综治维稳资源和力量,实行集中办公。中心由主任、副主任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中心下设11个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各专项工作小组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办理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组织形式。中心向下延伸到村和村民小组,形成三级联动的综治维稳网络。在村一级建立综治维稳工作站、实行治保会、调委会和警务室合署办公;在村民小组建立综治维稳联络点,由组长担任综治维稳联络员;依托治安中心户长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及时排查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三)人员组成。中心设主任1名,由乡镇分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副书记黄祖贵同志担任,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乡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谭新英同志兼任,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由镇派出所所长吴号忠、镇司法所所长马尚武、镇法庭庭长罗桂香、镇安监办主任易勤平和镇信访办主任钟茂波同志兼任,在中心轮流值班,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设工作人员若干名,由镇综治维稳办汪斯堂、谭魁甲同志、其他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联络组组长组成,在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坚持预防为主,掌握社情***,组织、指导并督促辖区各单位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协调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和重点治理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全镇治安稳定。

(四)全面掌握、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采取针对措施,指导辖区各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动员群众参与,巩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增强群众安全感。

(五)组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访工作,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

(六)抓好镇村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行为规范、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

(七)督促辖区相关单位抓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社区矫正、禁赌禁毒、***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

四、运作流程

按照“集中受理、分流转办、归口处理、分工协作、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的总体要求,实行“六统一”。

(一)统一受理。中心设立接待室和服务热线电话(0718-4652189),每天坚持由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带班,一名副主任值班,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参与,全天候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受理事项逐一填写《中心求决事项受理登记表》。

(二)统一分流。对受理的求决事项确需分流转办的,由值班主任填写《中心求决事项转办单》,提出拟办意见,报值班领导或中心主任审签后,交由相关单位限时办结,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统一协调。对受理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带班领导或中心主任认为需要协调多个单位联合处理的,定期召开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四)统一督办。承办单位对中心交办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由中心发出《中心督办通知书》,督促承办单位限时办结。

(五)统一回复。中心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回复,简单事项由值班主任电话回复或当面回复,并作好记录;较大事项要以书面形式回复当事人,并做好跟踪回访。

(六)统一归档。中心成员单位对承办事项负责建档,按照管辖关系分类管理,建档后移交中心统一管理,中心建立台帐留存备查。

五、工作机制

(一)联查机制。中心要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集中梳理、分类处理、归口办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化解到位。

(二)联调机制。中心对受理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一般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

(三)联防机制。中心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保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联治机制。中心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定期组织排查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全镇治安稳定。

(五)联创机制。中心围绕争创全州先进平安乡镇的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氛围,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六)联勤机制。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中心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落实值班备勤工作。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中心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

六、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由镇党政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中心副主任轮流值班,工作人员具体参与,处理中心日常事务。值班主任和值班领导有事外出必须向中心主任请假,并作好调班事宜。

(二)议事例会制度。中心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主任例议,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负责人综治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解决方法,安排阶段任务。

(三)首办领导责任制。中心受理的求决事项,当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包案、牵头协调、督促办理,直到问题解决、当事人息访,并实时跟踪回访。

(四)请示报告制度。中心成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定期向中心报告综治维稳信息;中心则每月要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五)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中心要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法。

(六)限时督办制度。中心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承办认为直接责任人,诉求简单事项当天办结、一般事项7天内办结、重大疑难事项30天内办结;中心明确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直到办结回复为止。

(七)考核奖惩制度。中心对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并作为单位和公务员考核评先表模的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对因工作不力、作风漂浮造成激化矛盾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方案三: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2015年为全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总体思路,并结合我镇创建“平安东阳”的神圣使命,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四化两基”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强化基本目标、基层组织、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矛盾排调、打防结合、管理创新、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政法综治工作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达到五个目标:一是实现年内无刑事案件发生;二是不发生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三是杜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四是吸毒实有人员负增长;五是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政治安定团结,社会安全稳定,经济繁荣协调,生活文明安康的和谐乡镇。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1、派出所要深入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涉黑涉恶四项犯罪为重点,以整治车站周边、菜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工程项目周边四个部位为重点的严打整治行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把握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和重点时段,攻其一点以凑全功,突破薄弱环节以推动全局。要坚持“命案必破”原则,加大对命案和伤害案件的侦破力度,严惩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以“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重点毒品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通过断源头、端窝点、破网络,破获一批涉毒案件。以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的涉毒问题和帮教重点涉毒、吸毒人员,及时排查、收治吸毒人员,努力降低复吸率,遏制毒品的发展和蔓延。

3、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精心组织反“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打击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防力度。同时,继续组织开展“扫黄扫非”专项活动和禁赌专项斗争,坚决打击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二)要进一步推进防控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三防”措施。一是坚持人防抓落实。派出所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道、路面和治安卡口,实现动态防控;要突出抓好专业协警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全天候治安巡逻,切实维护社会面的治安秩序;各村要加强联防队、护村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护村巡逻;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内部自防工作。二是坚持物防抓落实。继续深化“零发案村”竞赛活动,尽最大努力遏制刑事案件的发生。三是坚持技防抓落实。大力推进“平安E家”报警电话入户建设,各村(场)、社区在年内务必安排报警电话50户以上;继续加强公共安全监控系统“全球眼”的安装和维护工作,逐步在全镇所有公共场所推广和实施电子监控,使技防设施向企事业单位拓展,向社会面覆盖。

2、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一要抓好“两所一中心”规范化建设。镇维稳综治中心要继续整合部门力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工作机制,完善与村、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更好地发挥综治工作中心的作用。派出所要继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和社区警务室的建立,下沉警力,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一方平安。司法所要以争创优秀基层站所为目标,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活力、实力和战斗力。二要积极开展综治进村、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努力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维稳综治办为骨干、村居调解和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全面加强村的综治组织建设,做到机构统一、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要健全校园维稳综治机构和普法机构,在全镇学校中广泛开展“创三无、保平安”(即无学生违法犯罪、染毒涉毒、安全事故)活动,加强对师生的治安防范和交通、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网吧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着力构筑校园的“安全防护网”。

3、加强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平安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顺利通过平安建设考核。一要明确任务抓落实。今年的平安示范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配套措施,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二要突破重点求实效。针对杀人与伤害致死案件、“两抢”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等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三要加强整治保平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精心组织道路交通秩序和出租房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各类事故指标的全面下降。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建设“法治东阳”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法治东阳”建设。特别是要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东阳”、“法治东阳”,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坚持“严控”,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积极推进维稳工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必须认清肩负的使命,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维稳工作建设,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维稳组织网络。明确驻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职责,建立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维稳办,镇、村都要有明确固定的维稳信息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沟通的工作网络。二要落实工作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稳定信息的收集、摸排工作要渗透到社会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及时发现苗头,准确掌握方向。对突发性事件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不稳定事件要连续实行跟踪,对节假日等重要敏感日期,要确保二十四小时信息畅通。三要落实工作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机制。①要健全定期逐级信息收集、报告机制;②要完善分析研判制度;③要建立预警制度;④要实行包案到人制度;⑤要落实处置制度;⑥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个权责明确、信息畅通、处置及时的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置工作及时、果断、有效。

2、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继续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敏感日期和重要部位的监控。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无邪教村居”、“无邪教校园”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有效防范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一月两排查”、“一月一台帐”、“一月两例会”、“一月一交办”、“一月一督查”的“五个一”运行机制,全面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带有倾向性、突发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调处。对初信初访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力争一次办结。对上访老户要逐件复查复议,做到政策落实到位,经济处理到位,感情工作到位。

4、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工作保障等五项机制,有效预防群众性事件的发生。继续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劝返队伍、应急小分队等三支应急力量建设,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处置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群众性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坚持“严管”,增强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抓小放大”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暂住人口落脚点“人户一致”管理工作机制、流动人口高危人群“五查三控一联系”工作机制和流动人口涉案对象落脚点责任倒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排查和监管工作,及时打击流动人口中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自主管理,力争全镇流动人口人户一致率达90%以上。继续深化出租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出租房管理有新的突破。加强对流动民工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流动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大力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计划”,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和法制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加强闲散、流动、困难群体与重点青少年人群的教育和管理,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及黑恶势力。

3、加强娇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化社会帮教形式,拓宽市场化安置渠道,继续开展娇正人员走守法致富之路系列活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坚持“严治”,确保政法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1、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健全镇、村、企业、学校综治网络,灌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战斗力;紧密联系我镇实际,积极探索综治工作新思路。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充实工作力量,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为开展综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加强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政法综治工作的保障力度,要把政法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平安创建、维稳、禁毒、队伍建设、流口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3、加大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力度。健全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制度,每季度专题分析一次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综合评估履行综治责任制和开展综治工作的情况,对考核成绩位于前列的给予奖励。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把抓综治工作和基层平安建设的情况,作为村级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完善和落实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一些抓治安稳定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现象及时进行督查通报和督促整改,促进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九篇

第1篇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调整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庐综治〔2016〕10号)的通知要求,我委挂钩联系镇村。为充分发挥我委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现制定我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意义;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平安镇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小组,组长由经信委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同志担任,委属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卢宗成担任联络员,做好与县综治委和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及时了解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联系,帮助、协调解决联系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具体问题。

(三)指导联系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原因查找、整改整治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帮助当地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四)总结联系点工作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工作创新。向县综治委汇报联系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联系点发生重大治安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和督促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与联系点加强交流,共同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针对联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事件,与联系点进行研究协商,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三)不定期举行座谈会,总结阶段性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综治管理水平。

(四)向联系点传达平安创建的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在工作检查、联合办公等活动中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政策宣传,帮助联系点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化解矛盾,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五)及时向县综治委做好挂点联系情况的汇报工作,建立联系点工作档案,做到下情上达。

五、工作要求

县综治联系点工作组及联系点具体联系人,要不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一)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工作指导,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每年年底向县综治委书面汇报开展联系点工作和相互联系情况。

(二)到联系点调研,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第2篇

根据县综治委〔2016〕14号《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3月份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全面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营造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平安企业的舆论氛围,为建设“平安”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加强社会管理、建设美好。

三、活动时间

综治宣传月活动从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企业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部门与企业发展规划、企业社会管理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切实抓出成效。

四、宣传形式

通过相关会议及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利用经信委创办的工业、橱窗、委网站、企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途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开展集中宣传重要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对平安综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2)宣传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的措施及成效。

(3)宣传政法、综治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

(4)宣传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

(5)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的意识。

(6)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国家分裂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与国家安全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防范意识、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7)宣传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所属企业要把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当成全年深化平安创建的大事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

(二)把好宣传导向、确保宣传成效。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原则,发挥宣传工作在综治平安创建活动中的正确导向作用,通过积极向上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凝聚力量。要注重在特色上下功夫,在声势上做文章,突出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善于发掘、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创新工作方法,放大亮点特色,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学习园地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以宣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形成信息报送机制,向经信委报送信息,要及时总结报送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并报县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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