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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2016-11-28 11:06:3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共9篇)XX县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XX县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一、我县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1、发展规模。近几年来,我县民办教育迅速发展,在教育改革大潮中焕发出蓬勃生机,基本形成了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体系。目前,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已经发展到194所,占地3825亩,建筑面积95 89万平方米,教...

XX县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一篇

XX县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一、我县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

1、发展规模。近几年来,我县民办教育迅速发展,在教育改革大潮中焕发出蓬勃生机,基本形成了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体系。目前,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已经发展到194所,占地3825亩,建筑面积95.89万平方米,教职工5977人,在校生14.3万人,总资产8.28亿元。

2、发展特征。一是发展速度较快。民办学校数量和学生数占全县学校总数和学生数的比例已分别由2000年的10.8%、5.6%上升到2009年的49.7%、45.8%。二是是政策保障有力。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办学奖励、招生聘师、养老保险、土地使用、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三是教学质量明显。在招生、中考、高考等方面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3、取得成绩。一是初步形成一批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有明显特色的民办学校。二是拓宽了教育投资渠道,弥补财政支出的不足,助推了小、初、高生源高峰的平稳过渡。三是深化了教育改革,满足了社会需求,扩大了教育供给,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四是带动了诸如建筑、餐饮、商贸等相关产业的繁荣,拉动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办职校每年向外地输送技术人才2万人,每年为我县创益约1.6亿元。

二、我县民办教育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存在于社会层面的问题。一是社会认同感低,舆论压力大。人们对国家包办教育习以为常,对大量出现的民办学校缺乏认同感甚至抱有偏见。二是民营资本不足,发展空间有限。许多民办学校除了靠自身投资外,只能依靠学费收入以学

养学。此方法虽不可取,但投资者却无其它方法。三是学校生源减少,招生压力加大。受宏观政策(计划生育、高校扩招)的影响,加上公办高中招生连年大幅度增加,周边民办教育兴起等因素,民办学校招生越来越困难。近几年来,公民办学校之间年年陷入招生大战,不少公办中小学也给教师下达了招生任务,违反了市、县政府公办学校不扩大规模,增量资源用于发展民办学校的规定。

(二)存在于政府层面的问题。一是宏观的政策环境不帮忙。随着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某些加快教育发展的政策(如“六有”、“校校通”、“四项配套”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教师待遇提高、债务化解等)使公办学校得到了长足发展,却迟滞了民办学校的发展。二是具体的优惠政策不落实。市、县各级政府为了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出台的许多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对民办学校的“以奖代投”、规费减免、土地使用以及教师养老保险、教师流动等政策。三是相关部门的管理太苛刻。大多县直部门都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办学校收过费、罚过款,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加大了民办学校的办学成本,打击了他们办学的积极性。

(三)存在于民办学校自身的问题。一是指导思想不明确。少数民办学校的办学动机不纯,缺乏明确的办学目标和长远的打算,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片面追求高额利润,严重忽视教育的公益性。二是整体发展不平衡。有的民办学校总资产达数千万元,校园三区分开,六化达标;有的学校只有数百万元甚至只有几十万元资产,难以保证教学需要。很大一部分学校还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抓生源、抓资金”上。三是教师队伍不稳定。民办学校教师普遍缺乏安全感,教师存在打工思想,教学工作缺乏连续性、稳定性,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四是内部管理不科学。一些民办学校没有系统、科学、严格的内部管理

制度,缺乏有效的行政、教学、财务监督,导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层和普通教职工之间相互猜疑。虽然问题只存在于个别学校且已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向我们发出了明确的危险信号——民办学校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

三、发展我县民办教育的几点建议

倘若我县的民办教育关闭的话,撇开一些社会问题,仅从教育方面考虑,按照幼儿园在园幼儿500名、小学在校生1500名、初中在校生2500名、高中在校生4000名的规模计算,要新增22所幼儿园, 11所小学,19所初中,7所普通高中,3所中等职业学校。即使公办学校可以分流一部分学生,但也不会一帆风顺。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政府扶持、行业监督等各种途径维护其生存,促进其发展。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努力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舆论宣传与活动,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了解到,民办教育不是政府财力不足时的过渡产物,它不仅是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更是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不仅可以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改革,满足教育需求,还可以腾出更多的经费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舆论宣传与活动,让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了解到,民办学校对促进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民办学校是新事物,应该给它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不应该过多地指责认为民办教育都是想赚钱的。大部分学校只是通过收费维持日常开支,即使有部分学校通过办学有所盈利,也将其中的大部分用于教育再投入。

通过舆论宣传与活动,让举办的人及投资的人了解到,民办学校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暂时的,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始终是重视和支持的。举办者和投资人要进一步掌握民办教

育相关政策,明确民办教育投资的方向和领域,坚定办学信心,坚持依法办学,逐步形成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宏观管理,加大创新扶持力度,努力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政策环境

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建议对市、县已出台的政策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不完善的方面和细节予以补充和完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提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初步意见和措施,供县主要领导决策时参考。

要进一步强化资金扶持。建议建立完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制度,对符合市、县奖励的民办学校进一步加大“以奖代投”力度。工商企业老板用其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可将与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予以返还。民办学校在办学投入、改善办学上向银行借贷时,政府可适当给予财政贴息。

要进一步明确教师待遇。教师在公办学校期间的养老保险由原来渠道补交到位;民办学校要按规定办理教职工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劳保部门按事业单位性质给民办学校教师办理养老保险。教育、人事部门在教师流动、职称评定、评优晋级等方面给民办学校教师以公办学校教师待遇。确保公民办学校教师,除工资来源及发放渠道不一样外,其它待遇全部一样。

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对公民办学校的统筹规划,明确公办学校施教区,限制公办学校招生规模和寄宿制规模。两所公办高中即四星级高中XXX、三星级高中XXX招生从今年起,分别不超过35轨、32轨,并在三年内压缩至30轨、20轨。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施教区外学生,重点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借鉴浙江、河南等地做法,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为其划定施教区,以此促进民办学校发展。

(三)完善运行机制,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努力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相关部门在加强行业管理时要减少消极限制,多留发展空间,做到“放水养鱼”。不能把民办学校与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等同起来,执行各种法规政策时以企业作为参照,在日常管理中,不能将工作简化为收费和罚款,而要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态度,对民办学校收费采用下限标准而非上限标准,在县权范围内的收费项目能免则免。对民办学校一些不正确的做法及时予以教育引导,给民办学校一次整改的机会。

在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设立民办教育财政监管专户,加大对民办教育学校财务状况监管力度,着力克服民办学校办学上的盲目性、运行上的无序性、教学上的随意性。对个别投机取巧、违规办学的学校和人员予以严厉查处,直至逐出教育行业。

(四)民办学校要从改善办学的硬件和软件着手,积极寻求学校自身的发展出路

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完善董事会与校长负责制,明确董事会与校长各自职责,实行“重大事项董事会议决制”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使董事会享有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保证校长享有独立的学校行政管理权。要规范自身资产及法人变更手续,形成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要进一步扩大融资投资渠道,民办学校在资金陷入短缺的时候,投资人和举办人要做到不灰心、不气馁,在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拼搏度过难关。

绿春县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二篇

绿春县民办幼儿教育现状与对策思考

一、现状分析

我县现有西城区幼儿园和大黑山乡幼儿园两所民办学校。西城区幼儿园是全县第一所民办幼儿园,始建于2001年8月。大黑山幼儿园始建于2007年10月。2008年,这两所幼儿园在园幼儿有420人,占全县在园幼儿的12.75%,专职教师35名,占全县幼儿教师的59.3%,学校资产达150余万元,占地面积为3360平方米(其中租赁15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其中租赁1200平方米)。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民办教育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文件,为发展民办教育提供了环境条件。比如:现有民办幼儿园(西城区幼儿园、大黑山幼儿园)负责人黑石妞是全州唯一享受带薪留职的公办教师,这样有助于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大黑山乡幼儿园筹建时,政府出让2800多平方米的教育用地,并资助5万元的“1150”工程款,切实减轻了民办教育学校的经济负担。将民办学校教师的教学时间算为工龄,并在公务员考试中加0.5分的分值。社会对民办学校的认可度也有很大提高,城区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相当。

学校具备法人条件,学校的设立经过县教育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学校能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开班设臵课程,学校收费经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目前无违规办学现象;学校能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政策规定开齐上足课程,能把握每个学科的目标要求,教育组织实施较为规范,教育评价体系较为完善。有明确的教学(保育)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科学的教学(保育)质量监控制度和措施;财务制度健全,学校财务由专人负责,会计人员有专业资质证书;教师招聘考核制度化,由学校根据学校教育需要选择教师,目前在校教师均为师范院校毕业的相关专业的学生,专业知识、年龄结构较合理。新教师进入时基本工资为420元,实发500以上,无拖欠教师工资情况。在保育过程中,学校均接受相关部门的卫生检查和学生体格检查,历年来幼儿营养综合评价均达标。注重学校安全教育,未发生过任何重大的安全事故。学校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积极选派教师积极参加我县历年大型节庆文艺活动及迎宾活动,精彩的表演受到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大黑山乡幼儿园实行城乡一体化教学,实现了教学资源的有效整合,西城区幼儿园承担着县财政局安排的幼儿珠心算教学任务,每年均选派幼儿参加州财政局举办的珠心算比赛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我县民办幼儿园已初具规模,正努力向规模化办园、集团化管理的办园目标迈进,民办幼儿园的进一步发展,也大力促进了公办【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幼儿园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民办学校决策机构不健全。《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但我县民办学校决策机构不健全,在修订校章程、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方面不能体现科学、民主决策。

2、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因办学规模不大、经济效益不明显、教师流动性大等诸多因素,我县民办学校只能发放职工的基本工资,并未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教师评奖评优机制不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但我县自2001年举办民办学校至今,教育主管部门未将民办教师的评奖评优列入全县教师队伍管理工作范围,不利于提高民办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不足。我县民办幼儿教育起步较晚,部分群众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不足,有些家长存在“民办不如公办”的思想,认为把孩子送入民办学校得不到基本保障。

5、硬件设施有待加强。我县现有的两所民办学校共有在校幼儿420名,学校场地远远不能满足现有学生活动需要,但学校目前还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筹集足够资金购买或租用更多的场所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

6、未签订用工合同。因民办学校教师大多刚从大专院校毕业,他们更多想的是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等形式有个固定的职业,因而也不愿意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认为签订了合同自己就受到了束缚,由此引发民办教师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教师流动性大、学校管理不稳定等诸多问题。【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三,发展民办教育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宣传力度。民办教育也是我国教育的一部分,《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教育不仅壮大了我国教育力量,也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它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同时,也为增加社会就业提供了条件。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的重要性,宣传我县民办教育的具体举措,提高社会的认可度。

2、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我县民办学校在很多方面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一是在学校用地方面。因我县城区建房用地紧张,县城区民办幼儿园(西城区幼儿园)创办至今,学校用地一直靠租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民办学校的经济负担。政府应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臵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或对民办学校所征用的土地给予相应的优惠,并完善相关规定,使土地不作为他用。提供经费支持,对学校改建、

扩建、新建等,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二是在信贷方面。《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解决民办教育资金不足的问题上,政府应在民办教育信贷过程中给予协调解决。三是关于教师福利方面。基于我县是国家级特困县,现有民办教育学校不可能根据规定上线收取幼儿保育等各种费用,导致民办教育经费来源紧张,学校无法为教师全额支付养老保险金,当地政府可根据财力为教师支付部分养老保险金,以“政府补一点、学校出一点、个人交一点”的“三合一”方式缴纳教师的社会保险金,以减轻学校的负担,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

3、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审批和督导评估制度,通过督导评估,对民办学校办学方向、保育质量、总体运行状况及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促使学校依法办学,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4、进一步加大决策机构建设力度。学校要建立健全理事会或教职工作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增加学校运作的透明度,维护教师知情权,使学校各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幼儿家长的监督。

(绿春中华职业教育社)

2009年3月20日

关于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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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人教〔2003〕10号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关于赴新疆学习考察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8月25日至3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的率领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文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庆勋、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杨益坚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同志组成的市人大常委会考察组一行8人赴新疆学习考察。考察组就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增强代表素质、创新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规范民办教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等方面的内容与新疆人大的同志进行了学习交流。下面,我们着重从教科文卫委工作角度介绍本次新疆之行所获取的民办教育方面的工作经验,并结

合厦门的实际情况对如何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一些探讨。

一、新疆发展民办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人口1925万,面积160多万平方公里。新疆的民办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至2002年,新疆有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810个,其中民办幼儿园226所,民办小学34所,民办普通中学4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500多个,普通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4个,应该说,新疆的民办教育已初具规模,并在本地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新疆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新疆民办教育之所以能在短短的的几年里从无到有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与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是分不开的,其做法和经验有:

1、认真制定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完善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

1996年,新疆民办教育刚刚起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就根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设立与撤消、审批与管理、教学与行政管理、财产与财务管理、保障与扶持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配套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内部管理的意见》、《社会力量办学综合评估标准》等文件,对民办教育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了规定,使

新疆的民办教育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2、有针对性地下放审批权限并采取较灵活的招生政策 根据原国家教委规定,民办幼儿园、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初中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中(含完全中学)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日益高涨的“普高”热,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经济较发达地区下放了审批权,如乌鲁木齐的民办高中就授权乌鲁木齐市审批。同时,自治区还在招生范围上向经济较发达地区倾斜。按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批准其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门所管辖的区域,但乌鲁木齐市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经教育厅同意,可以面向全疆招生,从而确保了民办学校的生源,增加了民办学校的竞争力。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乌鲁木齐市民办教育的发展。

3、坚持管理和扶持两手抓的原则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区民办教育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根据这些政策和办法,对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各级民办学校则坚决贯彻“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自治区也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支持和扶持,对办学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表彰。”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予以规划,

并适当优惠。”对于民办教育机构创办的校办产业,明确规定“享受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校办产业的同等待遇。”根据自治区的这些要求和规定,一些地区还制定了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使新疆全区的民办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4、坚持与时俱进,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办法 作为民办教育起步较晚的地区,新疆的民办教育也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如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一些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不够、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不到位、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需要改善等。对此,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9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了一套进一步发展民办教育的思路,如:进一步营造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把民办教育的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建立科学的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现代学校法人制度、要求学校建章立制照章办事、建立民办教育中介组织、在民办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等;给予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等。

新疆民办教育的发展给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按照新疆同志的介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拓宽了教育投资的渠道,扩大了教育的规模,实现了教育的超常规发展;二是民办学校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对于缓解入学高峰和城镇化给公办学校带来的压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满足择

校、寄宿、特长培养等多样化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打破了国家包办教育的格局,使办学和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促进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四是有利于突破千篇一律的学校教育模式,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相信再过几年,新疆的民办教育会给我们一个惊喜。

二、新疆的经验和思路对我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启示

最新统计数字表明,我市现有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412家,其中民办高校(包括筹办的学院)9所,普高、中职学校9所,初中8所,小学34所,幼儿园134所。较之新疆的民办教育,我市的民办教育起步早,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出现了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倾资兴办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的光辉典范。改革开放伊始,我市便有7所民办教育机构。1999年,市政府颁布了《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倡导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我市的民办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人们对民办教育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缺乏发展民办教育的紧迫感和主动性,有关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致使我市的民办教育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波折,如出现立志小学举办者卷款逃跑、树德学校遭到学生家长集体投诉等事件。现阶段,我市的民办教育依然面临着较大的问题,如融资难、要地难、没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和生源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民办教育的进一

大方县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报告2014.4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四篇

大方县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报告

大方县教育局

(2014年4月)

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市中部。总面积3505.21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389个村(居)委会(含托管的百里杜鹃风景区2个乡镇和双山新区2个乡镇),居住着汉、彝、苗、白、仡佬等23个民族,总人口104.3万人。

一、大方民办学校发展现状

大方县民办教育经历了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起步阶段,九十年代末至今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依靠县人大、县政协的关怀重视和监督扶持,我们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以“巩固、发展、创新”为总目标,以依法强化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推进规范化进程,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使全县民办教育初步步入了法制化与多元化发展轨道,呈现出全面追求层次与水平的良好态势。到目前,我县民办学校已发展到14所,其中,已办证民办中学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所、幼儿园7所。正在建设和申报尚未批准的幼儿园13所、小学2所,9年制学校1所,12年制学校1所,职业教育学院1所。全县民办学校有专职教师:中学255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8人,幼儿园90人。兼职教师:中学115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人,幼儿园33人。全县民办学校高中在校生5375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469人,在园儿童1948人。

二、取得的成绩

我县民办教育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从不同层次完善和丰富了我县教育功能,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教育选择和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全县教育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是民办教育的发展,弥补了教育经费的不足。发展民办教育,打破了政府单一的教育投资体制,通过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实现了教育投资的多源头、多渠道,既增加了教育投入,扩大了教育资源,弥补了公办教育的不足,又减轻了地方财政的负担。

二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民办学校充分利用大量社会闲臵的教育资源,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臵。聘用离退休教师、干部,为他们提供了发挥余热、老有所为的机会,也为一些大学毕业生等提供了就业岗位,还为难以升入公办学校的学生提供了学习的机会。

三是为教育创造了一个更具竞争性的环境,为教育改革增添了活力。民办教育机构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国家独家包揽教育的单一办学体制,使办学体制多元化。多元化办学带来了民办学校之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竞争,增强了民办学校的效率和服务意识,也促进了公办学校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

我县民办教育起步虽晚,规模不大,却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民办教育亮点。亮点一:教育理念超前。如美育中学以“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生活、学会创造”为培养目标,努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具有竞争力的人才。亮点二:重视行为习惯的培养。行为习惯的培养和养成是学生人格形成、个性发展,素质提高的关键之所在,将影响孩子的一生。童天艺术幼儿园、启蒙实验幼儿园十分注重儿童习惯的培养,从良好的行为习惯做起,从细节的关注和践行做起,以实现让每个儿

童都成为全球一体化背景下的“大写的人”的教育愿景。亮点三:重视综合素质的训练。如美育中学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着眼全体发展,促成个性成长,并让其特点转化为特长,开设了书法课、美术班,通过“内修外塑”让学生个性张扬,特点彰显,气质独具。亮点四:“依靠名师兴办民办教育”。我县育德中学即是靠原大方二中退休校长的声誉创办的,现在已是2008年度省级先进民办学校(全省仅11所学校获此殊荣)。亮点五:借鉴公办学校管理经验,各民办学校都制定中远期教育目标和发展规划。尤其是针对前几年民办中学既招初中、又办高中、还搞职教,结果初中上不去,高中没办好,职教逐年滑坡的实际,各民办学校审时度势,收紧拳头,发挥优势,调整规划,形成最能发挥自己优势的办学格局,适合办职教的办职教,适合办普通高中的办普通高中。亮点六:收费符合民情,学生家长经济上承受得起,收取的教育成本费大部分用于学校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

三、贯彻落实教发„2012‟10号、黔府发„2011‟25号文件方面的情况

大方县教育局组织专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教发„2012‟10号)、《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1‟25号、《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毕党发„2013‟5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3‟1号)文件精神,对加快大方县民办教育发展举行调研论证,代大方县人民政府草

拟了《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出来后,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多次召开研讨会、论证会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稿第四稿已完稿,现已送县委、政府,待县委、政府会议通过后颁发。

2、大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制定了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的方案,对全县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评估。

3、为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以独立举办、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学校,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参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渠道,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我县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2014年1月,大方县人民政府成功与金塔凯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举办贵阳一中金塔国际学校协议,预计总投资2.8-3亿元,现已进场施工。2014年2月大方县人民政府与重庆市南川区大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职业教育投资办学协议书,创办贵州同心专业技术学院,用地面积500亩,投资5亿元,现正在征地。

4、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2012年,大方县政府招商引资,由广东省惠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从事多年幼教事业的赵秋芸女士投资2000万元兴办大方县中心实验幼儿园,现已建成投入使用。2013年大方县启蒙实验幼儿园举办人章红投资1750万元另行选址新建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已建成投入使用。2013年11月,大方县人民政府引进成都东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00万元新建大方县红苹果幼儿园协议书正式签订,现正在征地。

5、规范办学行为。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我县认真落实《大方县教育局法规股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职责》和《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办教育管理机制,促进了民办教育规范健康长足发展。同时,根据我县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召开民办学校法人、校长、园长专题培训会议,不断提高法人、校长、园长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办学,建立依法办学公示栏、校务与园务公开栏,做到招生、办学、开课、收费、劳动用工等工作规范合法,较好地促进了民办学校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全县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做到无违规办学。对全县非法民办教育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一是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民办非教育机构,住宅楼里、地下室、私人自建房等非教育场地的集体补课、辅导等教学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清理取缔。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完善县、乡镇、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常效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各乡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辖区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三是各乡镇把辖区内办学点比较集中的区域;各中小学附近作为排查清理整治的重点区域。清理整治工作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后,各民办学校遵照国家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通过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公示的内容主要有:

课题汇报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五篇

我区民办教育投入保障机

制的调查研究

——民办教育现状、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分析及对策

如何定义民办教育?为什么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如何发展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我们如何认识民办教育?民办教育如何定位?其发展、投入及保障的趋势怎样?围绕这些问题,课题组试图在基础教育

领域范围内回答这一问题。

一、民办教育概念的界定

民办教育——我国将其定义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即从法律主体和办学经费来源两个角度进行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称为私立教育机构,“由非政府组织控制和管理的

教育机构,不论其是否接受公共权力机构的资金支持”。在其1995年的《世界教育报告》中指出:“由政府提供资助的学校,如果其属于私人管理,即被视为私立学校”。对比发现,国际上对“私立教育”的认识是从“管理角度”而言,而不是“经费来源”,即公立学校是指“接受政府直接行政管理的学校”,而私立学校则是“独立于政府直接行政管理的学校”。(中国民办教

育P355)

二、民办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学前教育

2002年,我区有民办幼儿园491所,小学100所,普通中学137所,职业中学6所。到了2008年,我区有民办幼儿园1069所,在园儿童75434人,学前班儿童23211人,共计98645人,幼儿园平均在园儿童92人。全国幼儿园平均在园儿童112人,我区在

园儿童数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2、民办义务教育 2008年,我区有民办小学70所,在校生44873人,校均学生数64人,全国校均学生数774人,校均规模是我区的1.2倍。民办初中有61所,在校生32068人,校均学生数526人,全国校均学生数920人,校均规模是我区的1.7倍。

3、民办高中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2008年,我区民办高

2016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六篇

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了解情况,总结发展经验,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 总体情况与主要做法

我市民办教育从1989年9月**县**中学诞生起,大致走过了三个时期:即低门槛准入,滚动发展期(1989年-2002年);优化政策环境,快速发展期(2002年-2016年);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期(2016年-现在)。截至2016年底,我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409所,固定资产近15亿元,占地面积2937亩,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在校生数约11万人。民办学校在校生数与全市在校学生数相比,小学达8.4%,高于全省的2.8%和全国的4.99%;初中达27.57%,高于全省的11.3%和全国的7.97%;高中(含职高)达17.75%,高于全省的16.2%和全国的11.9%;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市的59.2%(无证园未统计)。有8所民办学校被评为市级优秀民办学校,一所职业学校通过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5所民办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一些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逐渐显现:如**县励志中学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柔性”与制度相结合的校本管理,成效显著,成为社会广泛认可的优质教育资源;**市**实验学校的数字化校务管理平台和教育资源库,被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评为“全国中小学优秀网站”,学校被评为首批“**省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引进省内外先进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培训,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2016年通过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市**幼儿园成为我市首批达到市一类园标准的民办幼儿园。

我市民办教育无论是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还是涵盖领域,均居全省领先地位。在增加教育供给,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如北京《中小学管理》杂志社社长、北京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清在多家媒体上发表了《地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经验——以浙江宁波、****、湖南常德三地为例》。《**青年报》2016年12月24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以《**山作证》为题专题报道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想上重视【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我市是一个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的限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很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迫切需要社会力量来改善,历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都保有清醒认识,高度重视。一是确立开放办学观念,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市委、市政府较早地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民办教育,破除“非政府办学不正规”的旧观念,并于2001年5月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长赴**考察民办教育,从领导层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民办教育的认识。为鼓励其发展,2016年11月,市教体局简化审批程序,下放民办初级中学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权,委托各县市区教体局受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其他民办中等教育机构的办学申请并行使属地管理权。二是建全组织机构,服务民办教育。2016年我市专门设立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成为全省最早设立的几个市之一,2016年4月又成立全省第一个民办教育协会,使民办教育遇到困难和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进入一个全新发展阶段,为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能够准确把握这一精神实质,依托民办教育协会这个平台,先后举办多项专题培训,为其解疑释惑。为及时了解民办教育发展新动向,指导我市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2016年11月,我市代表**省组团赴京参加“改革开放30年之中国民办教育纪念论坛”,和同行们共同研讨民办教育的“责任与使命”;2016年12月,与宁波、上海等城市共同发起成立全国民办教育城市联盟,并于2016年在我市举办第二届年会,与来自14个省21个城市的代表共同探讨民办教育发展问题;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组织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赴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培训,就民办学校的教育管理与发展听取专家解读等等。三是大力进行表彰,提振办学信心。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民办教育表彰大会(2016年2月)和民办教育发展现场会(2016年9月**县)外,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对民办学校进行评比表彰,极大地增强了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办学信心,也吸引了市内外、省内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办学的热情。

2、政策上扶持

2002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提出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确立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地位,“民办学校的校园和建设用地、规费征收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机制等多项扶持政策,并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列入县市区政府年终教育目标考核内容之一。2016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将民办教育促进工程列入其中。市教育局同年底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促进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奖补、支教等一系列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出台《关于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暂行规定》,每年按不少于在职教师2‰的比例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工资由财政发放。每年设立20万元奖励基金,对办园规范和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等等,促进了全市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3、管理上规范

2016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2016年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年”,同年,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汇报会”,尽力使每一所民办学校都能够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对申报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设置标准;对申报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申办审批的暂行规定》执行。审批时,既审定学校章程、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招生办法、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又核查校舍条件、设备设施、启动资金和师资构成;又认定办学形式、学校领导体制和法人代表资格,经公示后才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二是严格督查。重点督查办学方向、育人环节和安全卫生等,引导学校处理好全面发展与特长培养的关系,提高质量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关系。通过评估,达到示范学校标准的给予挂牌,以资鼓励。如发现未经备案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不按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年度未作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责令纠正。对非法办学进行清理整顿,一些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设置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使我市民办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 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一)主要问题

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总体上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民办教育举办者未能真正将自己从事的事业完全置身于整个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之中,对其公益性认识不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只注重给予的权益、支持和扶持方面,而忽视赋予的义务、责任和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地方法规政策不够健全配套,对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协调发展、指导评价等不够到位,这些给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政策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举办者不按教育规律办事,办学思想不端正,不重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而是急于收回投资,片面追求赢利。一些民办学校产权关系错综复杂,法人财产权与出资人财产权尚未明晰。尽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学校批准设立的必要条件,但实际上有些董事会制度流于形式,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没有真正分离,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学校利用政策法规的空缺而不规范地融资和资本运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还有一些学校超越原定办学层次和招生范围,以大量花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高额招生回扣、压低收费标准抢夺生源,导致办学投入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

2、政策配套不完备,发展不均衡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经费资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拨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经费及用地和建设优惠等扶持、奖励政策,我市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及一些县市区至今未能完全贯彻执行,或未拿出可操作的办法。再如在教师合理流动方面,有的地方出台了公办学校教师对民办学校的支教政策,有的地方却出台了限制教师流动的规定。在教师待遇方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差异,造成所享受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不同等,导致不少民办教师心理失衡,期望通过各种途径跳出民办教师队伍寻求更好的发展,除少数优质民办学校,大多数民办学校面临着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在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的发放方面,一些地方已经或部分执行,一些地方基本没有执行。在均衡发展方面,一些地方民办学校设置过于集中,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占有量超过公办教育,凸显了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而在绩溪等地,民办教育几乎为零。

(二)对策思考

我市民办教育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实属不易,它凝聚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心血,劲可鼓不可泄,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发力。

1、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领导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问题,但其在弥补公共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致力于“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因此,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公办、民办教育发展,把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整个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不同教育层次和区域特点,合理布局,纠正偏差,使民办学校的数量、规模、质量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不影响整个教育的公益性。

2、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认真梳理我市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对不适应现实需要、存在歧视或冲突的政策进行认真清理,该配套的尽快配套,该纠正的尽力纠正,该落实的全力落实,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当前,要尽快制定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对其给予民办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尽力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公民办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给予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培训、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解决民办学校留人难问题。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性教育,属于公共产品,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理应享受同等生均教育经费。各地都应加大力度,逐步提高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育经费的补助比例,直至全额补助。

3、规范和引导并举,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严格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按程序审批,既要注重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审核,又要注重办学方向、办学思想、校长素质等“软件”考核。针对当前突出的学前教育无证办学现象,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同时把好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关,探索对不要求合理回报、要求合理回报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情况监管。二要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向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转变。探索政府和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共享办学资源,充分发挥两种机制优势,使群众得实惠,民办教育上台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学校、企业、个人按照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办学,鼓励和引导出资人加强对民办学校持续投入,在特色上做文章,做大做强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使民办教育真正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编辑:露露)

2016县人民调解制度调研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七篇

人民调解制度是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一、XX羌族自治县的现状对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XX羌族自治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东接江油市,南邻安县,西靠茂县,北抵松潘、平武县,面积3084平方公里。全县辖6个镇、17个乡,总人口约24万,居住有羌、藏、回、苗、壮、土家、满、黎、维吾尔、基诺、达斡尔等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其中羌族人口8万多人,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受自然、历史的客观条件和社会的综合因素影响,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部分地方信息闭塞,民族性格突出,民族意识较强,注重本民族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利益。

(一)经济社会特点

1、居住特点

XX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幅员辽阔,地广人稀,人口居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分布格局,部分地方以羌寨聚居。

2、经济社会状况

XX受自然条件、交通、信息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发展很不平衡。境内山高谷深,零星地发育为河谷平坝和台地,东南一隅为丘陵,山地占幅员面积的98%,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加之“5.12”特大地震的影响,“耕居分离”、“人户分离”、“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混居”,呈现出费孝通先生笔下的熟人社会与现代的陌生人社会并存的现象。

3、人文特征

由于多民族杂居,虽互有影响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各不相同,文化的多样性和传统文化保存的完整性共存。民族性格各不相同,有的民族剽悍、有的民族内敛,但各民族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意识强烈。因此,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繁荣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征

尽管XX有其独特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特点,但同样处于经济转型期、发展机遇期、矛盾凸显期的大环境之下,通过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各项社会事业均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加之“5.12”特大地震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的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也随之凸显,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趋利性强,以前多是“咽不下一口气”,现在主要是利益之争。二是主体多元化,以前多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现在出现了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有时还涉及到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跨行业、跨地区的纠纷也时有出现。三是类型多样化,如征地拆迁、干群矛盾、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等新型矛盾成为热点和难点,随着外出务工的增多,婚姻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四是纠纷复杂化,很多纠纷的时间跨度长,关系复杂,调查取证难,特别是环境污染等新型纠纷,涉及群体大,化解难度大。五是纠纷易激化,有些纠纷虽因小事而起,如争地、争水等,但处理不及时很容易激化。部分纠纷当事人因法制观念淡薄及别有用心的人挑拨而出现盲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部分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方式偏激,动辄上访、缠访,甚至利用媒体(包括境外媒体)推波助澜,扰乱视听,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管纠纷如何发展,但大部分都是由于各种利益问题引发的非对抗性矛盾,都是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是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就是从根本上、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和消除社会对立情绪,有效防止信访问题反弹、社会矛盾积聚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牢固筑起民族自治地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XX羌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1、调解组织网络化

通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人民调解法》颁布以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XX现有乡镇调委会23 个,村(居)调委会343个,调解委员会成员2167人,调解员1563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调解纠纷2000余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

2、工作机制长效化

人民调解的各项工作机制长效化、常态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援”对接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的衔接机制建立,调解不成功的权力救济途径畅通。

3、调解程序逐步规范化

中共政法委曾经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从政策机制上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尽管人民调解强调就地、就近,但对于一些较大的纠纷,仍然有必要规范调解流程,以体现人民调解的执法性。XX现已形成了纠纷受理、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流程。

4、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不断扩大

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和不受理的两类情形。人民调解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种纠纷。随着形势的发展,现已将法人与法人之间及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随着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将刑事案件引发的民事赔偿及刑事自诉案件也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大,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同度也不断提高。

5、专业调解组织得以发展

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不断涌现,交通、医疗、消费、劳动、物业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完善。XX成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便捷的化解涉专业纠纷,既使当事人避免了诉累,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又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调解组织流于形式,调解员素质不高

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维护社会稳定主要依靠公检法发挥主力军和威慑作用,人民调解只是化解日常发生在村(社区)的一些小纠纷,在关键时刻拉不出,用不上,从而对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独特优势、前置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导致了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关心,致使部分人民调解组织有名无实,特别是处于中坚力量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多由干部兼任,加之民族自治地区多年来教育、经济发展的滞后,大多数人民调解员文化、法律素质偏低,在紧密的熟人社会及其关系的连带性已经逐渐减弱的现代社会中,调解员的素质将直接影响人民调解职能的有效发挥。

2、经费保障不够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由于人民调解不收费,所需经费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XX受经济发展的影响,财力有限,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不够。特别是困扰基层多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长期得不到保障,调查取证没有差旅费,调解没有务工费,办了事还要自掏腰包,挫伤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人民调解职能的充分发挥。

3、规范化程度不高,程序上有待完善

由于受认识等诸多因素影响,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较慢,调委会还存在调解协议不规范,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现象。《人民调解法》专门在第四章中用了十一个法律条文对调解程序加以阐述,虽然从立法的框架结构上看,调解程序得到了充分重视,但是从具体内容上剖析,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调解的法定期限并无规定,造成在实践中难以衡量和把握“调解不成”的时间节点,从而出现“久调不决”的现象,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救济;二是关于“终止调解”的形式,没有作出具体的统一规范,就势必会影响到当事人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期间以及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三是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的告知无具体形式的规定,是口头还是书面,内容包含哪些,还需进一步明确。

4、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还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司法确认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责任心、积极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调解员认为调解成功即案结事了,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再关心,忽视回访环节,致使部分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降低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对提起司法确认的申请主体要求十分严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而对撤回申请的主体要求则十分宽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撤回申请,这无疑提高了司法确认的门槛,给了当事人特别是债务人极大的反悔空间,不利于调解协议的全面履行。

5、对人民调解的指导跟不上

基层司法所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前沿,司法助理员承担着具体职责。但XX很多司法所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出现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困境,很多司法所要么没人,要么仅有一名司法助理员,还要承担很多业务工作,严重影响了指导效果。而负有业务指导职能的人民法院,也存在人员紧张的问题,因忙于自身工作及认识等因素的影响,也疏于指导,致使人民调解工作难有突破。

三、完善XX人民调解制度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人民调解员制度体系

要严格按照司法部“五有、六统一、四落实”的要求,打造适应XX特点的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一是建立科学的调解员选拔制度、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把退休老干部、退休政法系统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充实进调解员队伍。同时结合少数民族的性格和宗教特点,把宗教领袖、文化传承人等充实进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威望高、熟知本民族习惯的特点。要通过集中学习、现场指导、调解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岗位培训。二是建立和完善专职调解员、首席调解员、选择调解员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三是建立调解员奖惩及退出机制。要建立人民调解员奖惩制度,严格进行考核,对违反人民调解纪律和不适宜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实行有序退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建立纠纷信息预警机制,由调解员兼任信息员,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方针,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定争止纷”。

(二) 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力度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模式值得借鉴。如上海长宁区的李琴人民调解工作室,广安郭太平人民调解工作室等,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XX的财力有限,很多方面要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因此有必要从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繁荣出发,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以奖定补”、“以案定补”等方式,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应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较为长期的培训、学费补偿机制引进法学专业大学生进入专职调解员队伍等模式,改变民族自治地区调解员素质普通偏低的现状。

(三)完善衔接机制,构建“大调解”体系

一是加强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整合社会资源,改变“各自为战、各弹各调”的旧格局,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加强公调、检调、信调对接机制建设。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前置制度。探索在基层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聘请专职调解员,对依法可以调解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及刑事自诉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实行预立案,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调解成功即取消立案,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完善委托调解制度。法院、公安、检察院、行政机关将适宜人民调解的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必要时也可以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实现调解的无缝衔接。

(四)适度规范调解程序

人民调解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也是有组织的民间调解,因此调解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程序,以保证调解效力和调解工作的规范。人民调解程序的适度规范化、调解过程与调解结果的文本化,是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一是要按照纠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回访、结案归档等规范的流程进行,并形成完整的案卷,即使是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进行书面记录,以体现其严肃性。二是规范调解的期限,比如以一个月为限,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可以有效防止调解“久调不决”,便于当事人及时得到权利救济。二是以书面形式终止调解和告知当事人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明确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衔接,保证当事人及时行使救济请求权。

(五)调解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

“在基层民间纠纷的解决处理上,依照习惯往往比直接适用法律解决效果更好”。 苏力教授在其著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指出:“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恰恰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相近的规定"。由此他提出了民间法的概念,“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的,是在社会中衍生的,为社会所接受的规则……它生于民间,出于习惯,乃由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体现,因而具有自发性和丰富的地方色彩”。XX的人民调解更要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当然其中有部分与现行的法律不符,如“出嫁女不继承父母遗产”、“订婚男方需给女方一定的彩礼”等,但仍然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XX借力少数民族民间法,将民间法的具体代言人和执行者“羌首”、“端公”以及“文化传承人”、“老命”等聘为人民调解员,用羌族特有的“议话坪”和“转转酒”化解纠纷,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在与民间法的结合过程中,更要强化人民调解的自治功能,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弱化行政化,保持人民调解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是要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审查制度。将司法助理员审核人民调解协议作为一项制度并长期坚持,有效防止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高协议的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可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直接的法律效力:如对于在合法基础上当事人自愿签定的调解协议,负有履行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不及时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只针对协议本身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不涉及纠纷本身审查。二是调解员要加强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回访,确保协议能得到及时全面的履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制度,降低申请门槛,一方当事人即可提出确认申请,且实行“谁申请谁撤回”的原则。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促进人民调解的健康发展。

(七)建立和完善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制度

XX的接壤地区往往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观念极强,因土地、林地边界纠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必须加强联调工作。要在认真研究本地区涉边界纠纷的现状、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县、乡、村涉边界纠纷联防、联调、联谊“三联”制度,规范边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联调措施办法,掌握涉边界纠纷排查化解及重点地区动态,推动涉边界纠纷的联调工作,维护民族地区的边界区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八)全面落实指导制度

要坚持常态指导和动态指导相结合,一是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司法所的全面指导效果。通过近年来的“两所一庭”建设,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因客观条件的制约,部分司法所的条件仍然艰苦。除了加强奉献精神的教育外,更多的是要解决好司法助理员的后顾之忧,在待遇上给予倾斜,创造招得进、留得住的工作环境。认真落实好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按照每个所至少2人的标准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强化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二是提高基层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效果。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聘任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等常态措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九)注重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跨越

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进XX的法治进程。费孝通先生认为乡村调解是适用于传统小农经济基础和深厚的血缘地缘关系的经济模式,其特点“其实是一种教育的过程”, 而人民调解是从乡村调解发展而来,保持了其基本属性,也是一种教育过程。人民调解组织可以充分利用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编辑:华华)

2015县幼儿园学前教育考察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八篇

三原县幼儿园学前教育考察报告

马利民

12月5日,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由成教办邹小平主任、李军涛副主任带领彬县8所幼儿园园长赴三原县考察三原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根据三原县成教办张主任的介绍,近年来,三原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的目标,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多方筹资,改扩建县、乡、村三级幼儿园,建成各类幼儿园60余所,在园幼儿10117名,教职工847名,基本形成了“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县域学前教育发展体系。2015年10月21日咸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在三原召开,同年11月陕西省学前教育推进会在三原召开。在张主任的安排下,我们观摩了三原县城关镇中山街幼儿园、渠岸镇中心幼儿园、西阳镇中心幼儿园及新兴镇张家坳幼儿园四所幼儿园。

经过一天的考察,我觉得三原县在发展学前教育方面有以下几个显着特点:

一是三原县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合理,成功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

为发展学前教育,他们采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分“两步走”加快幼儿园标准化建设,2015年和2015年先后投入2780万元和4885万元,全面完成全县16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在办好县级幼儿教育机构的同时,积极发展乡村学前教育,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功能转换、重复利用”的办法,将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地理位置优越的撤并学校改建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确保每一个乡镇都能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同时,注重在规模较大的行政村中办起学前教育机构,使幼儿园办园机构延伸到村组一级,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提高了幼儿入园率,统筹了城乡发展,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中心幼儿园为示范,辐射村级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公、民办并举的覆盖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学前入园率达到98%以上,使全县80%的适龄儿童享受到了公办优质教育。

二是三原县学前教育在规划过程中,坚持撤并的中小学进行以改造为主,充分节约了教育资源,节约了成本。

三原县在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的同时,特别注重教育资源的整合与节约,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功能转换、重复利用”的办法,将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地理位置优越的撤并学校改建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截至目前,在新建的16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中,有1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利用闲置校舍进行了改扩建或原址新建,闲置校舍利用率达到了81%, 最大限度地整合了教育资源、节约了成本投入。

三是三原县在校园环境创设过程中,在借鉴外园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我”化,加入了古龙桥、于右任等当地文化元素。

三原县在办园工作中注重抓特色建设,据张主任介绍说,三原教育局在2015年提出“以园所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彰显办园特色”的号召,各级幼儿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实践,促成了一所所“规范+特色”的现代幼儿园。如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在教室外设置了不同主题的文化氛围,以“大美三原”、“书画名家”等主题文化墙时时处处对幼儿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而新兴镇张家坳幼儿园充分发挥自己地处农村得天独厚的环境资源和自然材料,如树叶、豆子、玉米芯等,做成小玩具、陈列品和粘贴画,培养孩子的绘画塑造能力,让幼儿体验成功的喜悦。同时,除了教幼儿种植外,让幼儿玩泥巴、采摘水果、体验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发展幼儿的动手操作能力。中山街幼儿园和渠岸幼儿园采取巧设情景空间的方式,对幼儿进行传统知识、民间艺术及幼儿动手能力的培养,如在楼道楼梯,过道走廊墙面上挂满了各种农具、生活用品、手工制作、戏曲脸谱、石磨等,挂有各种钉有扣子、拉链、锁子的袋子,让幼儿亲临感悟,让幼儿自己动手扣一扣,拉一拉,开一开,幼儿的灵气与心智、童趣与思维得以培养和激发。三原的园所文化环境激活了幼儿的认知兴趣,启迪了幼儿的智慧,这是对我心灵最大的震撼。

四是重视幼儿在园游戏区角活动开展。

三原县各幼儿园在注重园所文化特色建设的同时,更注重了园内幼儿游戏活动区角的设置。他们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办园宗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保教活动,以“主题鲜明化、制作手工化、特点突出化、设施童趣化”为思路,根据不同幼儿年龄特点,在班级内设置幼儿游戏活动区域角,组织幼儿开展玩游戏、讲故事、绘画、舞蹈、唱歌、学剪纸、环保制作、珠心算等活动。每个班设有四个以上的活动区域角,最多设七个,让幼儿玩在其中,乐在其中,寓教于乐,幼儿在活动中增长了见识、提高了能力。如渠岸中心幼儿园的一个班设有模拟超市、小小图书架、小小手工坊(剪纸、泥工)、小小建筑工地、娃娃家、我爱图画(绘画)、我是小明星(歌舞)7个区角,激活了幼儿认知兴趣和智慧与潜力,锤炼了幼儿动手操作和想象与创造能力。再如张家坳幼儿园利用饲养角、种植园、戏水池、小盆栽等区角来彰显自然和谐的育人环境,更在活动中培养了幼儿的情操、意志与能力。

五是突出教具自制特色,注重废旧材料的环保利用。

参观考察的四所幼儿园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提倡教具自制,注重废旧材料的环保利用,并向幼儿开展了一系列环保特色活动。在活动中,教师大大提倡利用身边的废旧物品,鼓励幼儿大胆想象,发挥幼儿的创造力,顺利建立了环保特色活动室。如中山街幼儿园的“好孩子服装店”主题环保活动室,鼓励幼儿与家长利用“废品回收站”收集废旧报纸、旧塑料袋制作各种服装(如:百褶裙、喇叭裙、休闲裤等等),深受幼儿的喜爱。还有“玩具加工厂”、“贝贝餐厅”、 “美容美发厅 ”等环保特色活动室,真正体现了教育生活化 。新兴镇张家坳 中心幼儿园的教师和孩子们充分挖掘身边的废旧材料和农作物资源,制作了各具特色、美观实用的户外教玩具。师生们利用废弃的易拉罐、当地农村的玉米杆等材料,制作各种低碳环保的玩教具和活动器械,活动不仅提高了孩子们的动手能力,培养勤俭节约意识,还增进了“环保、低碳、节能”的现代生活理念。我们欣喜地发现,环保意识正在幼儿心中生根发芽,一批“环保小卫士”从中涌现。

六是三原县幼儿园严守办园规模,严把班额关,为提高幼儿保教保育质量,降低安全风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追求教育的最大效果,三原县幼儿园严守办园规模,严把班额关,实行小班化教学,园所一般控制在7-12个班,在园幼儿一般200多,最多不超过400名,保证了幼儿受教育机会的均衡,带给幼儿更多的学习机会。包括展示自己的机会,锻炼自己的机会,交流合作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开发幼儿的潜能和情感培养,孩子发展更全面、更活泼、更出色。正如三原县教育局张主任所言“我们追求的是品牌教学,所以我们不能让一个孩子落下,每个孩子都是我们的百分百”、“对幼儿老师来讲,小班制教学带给他们是更好的发展,新课程倡导幼儿老师要善于“分析与反思”教学过程和效果,做一个‘反思形型的实践者’,‘分析与反思’自己的教学和效果。所以教师进步快,教学水平高,教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这是三原学前教育带给我心灵的又一次震撼。

七是幼儿游戏活动能注重挖掘民俗资源。

民间游戏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遗产中一笔宝贵的财富。民间游戏蕴涵着丰富的民族智慧,也是一种重要的民间教育活动,在传递民族文化、培育民族性格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民间游戏出现了衰落的趋势,许多地方的民间游戏正面临失传的境地。因此,及时抢救和挖掘这些宝贵的民俗文化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从2015年开始,三原县的幼教工作者们不辞辛苦,深入农村,一件件“打捞”起这些沉淀在人们记忆深处的老游戏,像丢手绢、拉大锯扯大锯、踢毽子、骑大马、“老鼠嫁女”、滚铁环、抓包、跳绳、跳房子等等,并分类梳理,汇集图例,使它们焕发出新的生机,更契合现代幼儿教育的需要。教师们在原有民间游戏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融合现代元素进行丰富和发展,老游戏、新玩法,使之更具趣味性、教育性和普及性。张主任说:“自从我们开展民间游戏以来,孩子们的身体状况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善。(

三原县幼儿园探索和挖掘传统民俗文化,将传统民俗文化融入园所各领域教学活动和区域活动中,把民间游戏这种极具传统文化特色的实践活动引入幼儿教育中,这种探索民俗文化与幼儿教育相结合的途径与方法,构建具有浓郁“我地风格”的幼儿教育体系,无论是在继承与发扬传统文化、促进教育的生活化方面,还是在寻求儿童教育本土化的实践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创新价值,都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2016某县干部挂职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区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第九篇

某县干部挂职工作的调研报告

干部挂职锻炼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尤其是年轻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干部培养中发挥着致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挂职工作,培养锻炼大批优秀干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XX县干部挂职工作情况

XX县历来高度重视选派党政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把干部挂职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抓手,主动协调帮助解决挂职干部的实际困难,在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挂职干部,为挂职干部在基层安心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力的条件和良好的氛围。在工作岗位安排上,做到了任实职、给实权、压担子、大胆使用,极大地激发了挂职干部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生活安置上,县委组织部门主动协调各接收单位尽最大努力安排好挂职干部的吃住问题,解决其后顾之忧。

各级挂职干部挂职期间,能克服语言交流、生活条件等诸多困难,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与干部群众座谈、深入基层熟悉乡村情况,了解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人口分布等基本情况有了明确的认识,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农村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绝大多数挂职干部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中虚心向当地干部群众请教,积累了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机关干部到挂职干部的角色转换,较快的进入了状态,为挂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挂职干部发挥作用情况

挂职干部能从工作实际出发,找准挂职锻炼的切入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有力的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

挂职干部充分发挥个人学历高、知识面广、思想观念新的优势,帮助基层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注重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制度和管理制度,利用上党课、组织政治学习等方式,加大了党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了农村党员的科学文化水平、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推进了乡村事务的公示、公开工作,把群众关心的事情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村两委班子干部自觉坚守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三是在农村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及时向农村干部群众做好宣传。四是积极参与各类党内学习教育活动。挂职干部大多都是原单位的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挂职干部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主动承担起了大量的工作任务,协助乡村做好党内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督查指导、文件资料处理和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帮助乡村建立健全了公文规范化管理制度。五是推动基层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挂职干部大部分来自上级机关,见多识广、思路清晰、作风严谨,挂职干部通过领导和参与基层事务,给基层干部带来新思路、新方法、新作风。

(二)发挥优势,牵线搭桥,引资引智

挂职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岗位职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大部分挂职干部能够以挂职点为家,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他们在跑项目、争取资金、大力做好引资引智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认真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县委、政府及接收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联系派出单位,给予基层大力支持

挂职干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经常向派出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派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各对口帮扶单位领导也多次到对口帮扶的乡镇、村及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

三、当前挂职干部选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派出单位管理帮扶不够。挂职期间,部分派出单位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一般限于接受挂职干部为数较少的思想汇报,缺乏对他们挂职的跟踪管理和关怀帮助,客观上给挂职干部造成了被疏远、被忽视、被边缘化的不良心态。此外,由于挂职干部主要是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在派出单位都是骨干力量。挂职期间,部分干部由于原单位人员编制较紧、工作任务较重,一时无法完全脱钩而仍然兼顾了原来的工作任务,"两头跑"现象客观存在,这虽然可以考验挂职干部的统筹协调能力,但客观上给挂职干部也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

2、部分挂职干部全身心投入不够。干部挂职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干部。因此对一贯表现不错,挂职期间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挂职干部,挂职期间或期满后,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及时选拔使用,这样才能促进培养与选拔的有机结合。但有些挂职干部担心挂职锻炼一至两年,原单位难免有些人事变动,自己与原单位领导同事工作关系或多或少生疏了一些,即使原本比较优秀的干部,此时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也难以脱颖而出,客观上可能影响正常的选拔使用。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给挂职干部带来了精神压力,导致部分挂职干部不能全身心投入挂职单位的工作,也有少数干部存在"镀金"思想,没有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挂职干部培养力度不够,挂职干部之间沟通交流不够。挂职干部在挂职前缺乏有效的岗前培训,不利于挂职干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适应接收单位工作,同时挂职干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挂职干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有待进一步搭建。

(二)对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1、进一步拓展干部挂职选派渠道和选派方式。要在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干部挂职锻炼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干部的挂职交流。一方面,进一步加大集中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央省属企业挂职锻炼的力度,挂职时间2年左右;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从企业选派一批优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以短期为主;加大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省直部门和省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既培养锻炼干部,又促进上下、内外交流。采取竞争性选派的方式选派挂职干部,做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强中选强,把好干部挂职工作入口关和质量关。

2、进一步加强干部挂职管理服务。干部挂职期间,由挂职接收单位、派出单位和组织部门共同管理。接收单位负责对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力所能及地搞好后勤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培养,合理安排分工,加强检查考核。接收单位每半年向组织部门、派出单位通报一次干部挂职情况。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每年要对挂职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挂职干部工作汇报,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挂职干部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挂职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派出、接收单位负责人在干部挂职期间相互沟通交流每年不少于一次,及时交流干部挂职情况,共同培养管理干部。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工作督查,每年召开一次至两次干部挂职锻炼情况交流会,每年走访一遍挂职干部,了解工作生活情况,(

3、进一步健全挂职干部培养机制。挂职期间,接收单位要多给挂职干部搭平台、压担子、给机会。要让挂职干部全方位了解挂职单位的情况,尽量安排挂职干部到综合性或业务性较强的岗位进行锻炼,多让其参与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确保干部挂职"真挂"、"实挂",挂出实效。要根据干部挂职锻炼的实际需要和接收单位的工作特点,适时调整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让挂职干部能够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培养锻炼。对一贯表现优秀、挂职期间表现突出、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干部,无论是挂职期间还是挂职期满后,在干部选拔使用上,要与在原单位工作的干部同等对待,不能以挂职为由影响干部正常的成长进步。对于挂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懈怠思想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问责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挂职期满后,各派出单位要继续做好挂职干部的培养工作,促使其健康成长,对表现优秀的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要重点关注、重点培养,统筹提出干部使用建议,及时择优选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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