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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6-11-30 09:26:5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共9篇)社区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 筹备和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

社区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篇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 筹备和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三、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四、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调节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七、协助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八、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

九、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知道开展服务活动。

鼓楼区洪山镇兴园社区

2012年1月

社 区 居 委 会 职 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党支部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

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责:

日常工作。

二.协助主任制定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的措施。

四.负责总结分管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向居委会进行报告。

五.按照居委会的决定完成临时确定的任务,接受主任的委托,召集与主持有关会议。

七.及时向主任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党领导下的依法开展 “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 和履行 “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具有以下基本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公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教育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区集体资产。

四、指导、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五、做好社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建议。

评议、民主监督。

八、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和有关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二篇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和有关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

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居委会的工作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

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制定社区建设计划和社区管理制度,并提交社区居民代

表会议审议,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

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民政优抚、低保、就业再就业等项工作;

五、与业主委员会、辖区单位等加强沟通和联系。组织协调

社区成员开展便民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困难户等特殊群体提供义务服务和低偿服务。抓好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工作,实现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

提出建议;

七、 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主任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居委会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团结、组织社区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

2、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成员会议、居委会主任会议等,讨论本社区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

3、组织制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居委会成员和内设的各委员会、社区工作服务站、居民小组,执行居委会决议,落实工作计划;

4、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5、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组织协调居委会和各方面的关系,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共建;

7、认真研究、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满足居民群众的需求;

8、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做到社区财务公开;

9、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

副主任及委员职责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及委员,协助主任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1、协助居委会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协助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受居委会主任的委托,召集、主持有关会议;

2、制定分管工作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计划的落实;

3、组织分管的内设委员会执行居委会决议,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等项活动,发展社区经济;

5、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卫生、文化、体育等活动;

6、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居务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3、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捐资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公开的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居民投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咨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4、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

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能够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2、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传达部署居委会各项工作,研究如何做好本小组的各项工作;

3、居委会办公会议 (1)、每天早晨居委会主任开碰头会,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汇报昨天工作情况及发生问题,同时居委会主任部署当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2)、每周首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小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抓好重点工作的要求; (3)、每月末居委会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各种会议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四、学习制度

1、每周确定一个半天为居委会成员学习日;

2、学习内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及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办事能力;

3、每月组织小组长学习一次,结合形势和各阶段中心工作,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小组长作用;

4、结合各阶段重点工作及时召开群众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总结交流会,谈体会、谈收获,互相促进;

6、每次学习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三篇

一、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学文化知识,居委会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审议,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度向社区议事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和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议事会的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如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三、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委会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等,通过联系卡、公示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五、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和社区议事会的批评。社区成员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满意率低于60分的,社区居委会班子应及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一、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协议。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救济工作。

四、做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医疗保健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五、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保护工作,关心教育青少年。

六、对社区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

七、向政府反映社区成员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代表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建成,居民会议可由全体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2-3人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社区居民会议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规划。

三、讨论制定和修改居民公约。

四、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变更和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行为准则

严于律己,宽人待人,深入楼院,服务群众,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勤俭节约,廉洁事公,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民办事,勇于奉献。

社区居民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代表2至3人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社区居民会议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规划。

三、讨论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公约。

四、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变更和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

1、社区事务决策要坚持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

2、设立居民议事栏,实行一事一议制,议事前充分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

3、社区日常事务由社区“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实行定期召开(每月一次)和即时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社区内公益事业建设、事业性管理费等有关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召开社情恳谈会,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表决制。

5、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分工负责。具体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间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能组织实施;形成的决议,社区“两委会”必须带头执行。

6、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建立会议记录簿,记录会议参加人员、主持人、讨论主要议题、讨论结果、形成的决议,并存档备查。

7、按季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向党员、居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四篇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 社区党组织职责

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 社区代表大会职责

 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 社区党员联系居民制度

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 社区居民委员会六大工作委员会职责

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 社区工作者准则

 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守则

 社区居民委员会十项经常性

社区党组织职责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支部或党总支的负责人原则上应按党内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根据目前现状也可先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组织选举。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社区自治组织,支持社区自治组织依法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社区;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活动;加强社区党总支做好社区工作者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和监督工作。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质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或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民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动员和组织居民开民爱国卫生运动,一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支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等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

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受社区成员会议和社区成员的委托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的各项事务;

社区代表大会职责

建立社区代表会议制度。社区代表会议是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协调、议事、决策和监督机构。由社区内的本市居民、驻社区单位和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的外地来京人员及其他方面的代表按一定比例推选产生。也可以邀请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知名人士参加。社区代表会议要定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其主要职责:选举、撤换、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成员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改变或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监督。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任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五篇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任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社区居民会议或者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社区居民会议或者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制定社区建设计划和社区管理制度,并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组织评选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楼院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前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与业主委员会、辖区单位等加强沟通和联系。组织、协调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得民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等特殊群体提供义务服务和低偿服务,抓好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

安、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区工作,实现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7)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

为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生活补贴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二、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三、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民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位捐资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集资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四、公开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和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成员投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社区单位、社区成员咨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五、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社区居委会民主决定管理制度

一、民主决策

1、决策内容。凡是涉及居委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民主决策。

2、决策程序。议事决策一般先由“两委会”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再根据决策内容,相应召开“两委会”联席会议或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必须先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然后再递交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表决结果要在居务公开栏中公开。

二、财务管理

1、财务实行“一支笔”限额审批。所有经济往来的票据由居委会主任证明。单项票据在2000元以上须经“两委会”集体讨论审批或递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审批。

2、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支出凭证必须写明用途,票据规范,严格实行“三笔会签”,即经办人签名、证明人签名、审批人审批,并经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审核,做到手续齐全后方可报销入帐。

3、招待费实行限额管理,按街道党委、办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招待费包括饭、菜、烟、酒(饮料)、茶、果品等和对外工作交往中的支出,严禁变相分发食品、物品及补贴。

2016社区居委会服务承诺书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六篇

社区居委会服务承诺书

本人经选举当选为居委会干部,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为,完成创业承诺,推进居委会的各项事业发展,特向全体居民做出承诺,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人将主动接受街道党工委的诫勉或辞去现任居委会干部职务:

1、身体状况不佳,或患重病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工作,客观上不再适合担任村干部的。

2、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履行党组织决定的。

3、不认真完成两委会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4、不执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5、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查处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土地管理法和村镇规划违法建房,造成恶劣影响的。

7、决策不民-主、程序不到位、违规管理或者严重违反居委会集体财经纪律,造成集体经济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群众意见较大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半年内累计四次不参加党总支部会议、居民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的。

9、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或一年中连续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工作的。

10、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本人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承诺书即作为接受诫勉或辞职申请书。

居委会干部承诺书

作为一名街道社区工作者,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向党和人民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承担并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任务;

3、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4、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5、不利用职权批报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违反规定接受超标准接待;

7、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8、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街道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承诺人: 单位: 职务:

年 月 日

居委会支委竞职承诺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党员同志们:你们好!

我叫____________,现任居委会主任.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年一届的居委员会换届工开始了,根据我居委会实际情况,围绕《《新一届村居班子任期目标》》要求,在上级党委和我全体党员居民的大力支持下,我要是再次当选,我会加倍珍惜这个工作机会,和两委班子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坚决服从上级党支部的领导,以身作则,做好表帅,团结带领两委班子,服务奉献,争当一流,努力营造一个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认真负责。为人正直无私,做事光明正大、公道正派,不会假公济私。

3、紧抓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积极宣传党的计生政策,协助配合计生主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制度,做好计生重点户的教育和转化工作,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稳固成长

4、我一定不负众望,努力学习,开拓进取,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群众利益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决不以权谋私,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5、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积极建议居委会,拟定切合我居实际的经济发展目标,并且踏踏实实地予以实施和执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社区的工作更加规范和系统,居委会也获得很多荣誉.但荣誉代表着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提醒着我如何走好下一步,我的成长和进步,离不开领导、居民代表和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我也清醒地知道,社区工作还有很多有待完善和解决的地方,随着创建和-谐社区工作地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的道路任重道远,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充实自己,以居民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带好班子,抓好团队建设,使每一位同志能在工作岗位上一展所长,使社区成为和-谐建设的基地,为建设兰陵社区美好和-谐的明天尽职尽责!

承诺人:

2016年7月1日

2015居委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七篇

第1篇: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2篇: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向居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的指示和任务。

二、为群众提供办理身份证、婚姻、住房、计划生育、出境申请、户口死亡等有关证明。

三、向群众提供有关户口申报,计划生育bàn zhèng程序。

四、对社区内暂住的流动人口查验“四证”包括(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对常住育龄妇女建立信息卡,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五期教育

五、协助做好拥军优属,帮困救济,扶残助寡及统战,殡葬,改革等工作。

六、协助城管部门整治社区脏、乱、差及堵塞等工作。

七、协助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帮教“归正”回籍人员,防火防盗等工作。

八、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搞好社区建设工作。

九、组织群众集体文化活动,做好寒、暑假期青少年思想文化教育工作。

第3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居民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

2、根据实际,提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意见。

3、建立各项居民自治制度;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

4、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办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6、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履行应尽的义务(),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家庭。

7、协助街道办事处和有关zhèng fǔ 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服务、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民政、社会保障、青少年教育、信访、文文教体、群团等项工作。

8、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4篇:居委会民政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

二、做好贫困居民调查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做好社区残疾人管理工作,为残疾人申请办领残疾证;

四、为社区老年人申办老年人优待证;

五、宣扬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六、做好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

七、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第5篇: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社区的贯彻实施。

二、在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支(总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积极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管理好各项社区事务,并接受协商议事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抓好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团结、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及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协商议事委员会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

第6篇: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zhèng fǔ 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向zhèng fǔ 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zhèng fǔ 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zhèng fǔ 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2015社区居委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八篇

第1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履行法律法规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利用社区资源,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推进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协助zhèng fǔ 部门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

三、协助zhèng fǔ 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就业、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人口计生、优扶救济、青少年教育、老年人、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社区生态环境,协助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消防等市政公共设施。

四、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五、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与辖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开展共驻共建;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六、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居民文明素质。

七、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八、协助zhèng fǔ 部门做好社区内的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外来暂住人口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协助zhèng fǔ 部门做好社区助残、帮困、济贫工作。

十、指导、协调社区社会单位利用自身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向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十一、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zhèng fǔ 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十二、向zhèng fǔ 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十三、组织社区居民对zhèng fǔ 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十四、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zhèng fǔ 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指导开展服务活动。

十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十六、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2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居民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

2、根据实际,提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意见。

3、建立各项居民自治制度;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

4、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办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6、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履行应尽的义务,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家庭。

7、协助街道办事处和有关zhèng fǔ 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服务、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民政、社会保障、青少年教育、信访、文文教体、群团等项工作。

8、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3篇: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zhèng fǔ 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向zhèng fǔ 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zhèng fǔ 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zhèng fǔ 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第4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能。根据社区实际,制定社区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并向居民会议负责。教育、督促居民遵守居民会议的决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3、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协调处理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共驻共建,整合社区资源,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

4、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文化、普及和体育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争做文明市民,提高道德素质。

5、组织内设委员会协助政府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调解、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民间组织等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

6、及时了解居民情况和社情民意,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的建议。

7、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在社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第5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三、协助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与驻区单位的共驻共建工作,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切实为社区内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及时调节、解决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建议和诉求。

七、完成上级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6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筹备和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三、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四、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调节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七、协助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八、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

九、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zhèng fǔ 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知道开展服务活动。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九篇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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