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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2016-12-07 12:11: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共9篇)企业税务注销清算鉴证报告模板(适用于一般企业注销)XXX税清字[201X]XXX号企业税务注销清算鉴证报告XXX有限公司: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因解散终止经营的税务清算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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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注销清算鉴证报告模板(适用于一般企业注销)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一篇

XXX税清字[201X]XXX号

企业税务注销清算鉴证报告

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因解散终止经营的税务清算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等规定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就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贵公司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清算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鉴证,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

贵公司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涉。

一、注销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XXXXXX有限公司系自然人XXX、XXX、XXX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并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XXXXXXX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其中XXX出资XX万元、占股本的XX%,XXX出资XX万元、占股本的XX%,XXX出资XX万元、占股本的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X;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

因公司XXXXXXXX,根据XXX年XXX月XX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解散本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由XXXX担任组长,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清算期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XX年XX月XX日 结束。

二、注销企业清算情况

现对贵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算,公司全部清算工作均按规定的清算原则,清算手续进行,清算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止,现将清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前企业情况

截止清算开始日XXXX年XX月XX日,贵公司的资产合计金额XXXXX元,其中:货币资金XXXX元,应收账款XXXX元,固定资产原值XXXX元,累计折旧XXXX元,固定资产净值XXXXX元;负债合计金额XXXX元,其中: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元;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X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XX元。

(二)清算审核情况

1、关于企业资产的处置

截止xxxx年xx月xx日 ,贵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货币资金xxxxx元、应收账款xxxx元、固定资产xxxx元,资产账面价值合计金额xxxxxx元;资产计税基础:货币资金xxxx元、应收账款xxxxx元、固定资产xxxxx元,资产计税基础金额合计xxxxxx元;截止xxxxx年xx月xx日止资产可变现价值:货币资金xxxx元、应收账款xxxx元、固定资产xxxx元,资产可变现价值金额合计xxxx元,待清算后作进一步处理;经清算确认,资产处置净损失xxxx元。

2、关于负债的清偿和处置

截止xxxx年xx月xx日 ,贵公司的负债账面价值: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元(如为负数则应说明: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已不能抵扣,应转为清算损失),负债账面价值金额合计xxxx元;负债计税基础: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元,负债计税基础金额合计xxxx元;经清算确认,截止2011年6月12日止负债清偿金额xxxxx元: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x元,负债清偿金额合计xxxx元,待清算后作进一步处理;经清算确认,负债清偿净损失xxxx元。

3、关于清算净损益的计算

(1)清算收益合计xxxx元

其中:

(2)清算费用合计xxxx 元

其中:

(3)清算税金及附加xxxx元

其中:

(4)清算净损失为xxxx元

4、清算所得税计算

(1)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 xxx元

(2)加: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 xxx元

(3)减:清算费用 xxx元

(4)减:清算税金及附加 xxx元

(5)加:其他所得或支出 xxx元

(6)清算所得 xxx元

(7)清算所得税额 xxx元

5、清算结果

截止清算开始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元,清算净损失xxxx元,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为x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xx元,待清算后分配。

(三)剩余资产计算和分配

经清算后公司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xxxxx元,减:清算费用xxxxx元,减:其他债务xxxxx元,剩余资产为xxxxx元,由公司股东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即:xxxx分配金额xxxxx元,xxxx分配金额xxxx元,xxxx分配金额xxxx元。

(四)清算前后的企业所得税及地方税费纳税情况

1、审核贵公司企业所得税及地方税费申报缴纳的相关会计资料,以前年度无欠税,当年经营期内无销售收入,各项税费按规定申报,无欠税情况,当年经营期账面利润xxxxx元,无发生纳税调整事项,实际亏损额xxxxx元。

2、审核贵公司清算所得项目的相关会计资料,经计算贵公司的清算所得额为xxxx元,未发生清算所得税额。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贵公司xxxx年xx月xx日的财务状况与截止该日止的清算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建议贵公司将清算情况呈报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注销登记手续,缴销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事项。

附件:

1、《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2、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3、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4、附表三:《剩余资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5、《清算期资产负债表》

6、《清算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7、《清算损益表》

8、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9、税务事务所执业证

XXXX税务师事务所

省份 城市

xxxx 主 任 税 务 师:x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

企业办理注销、清算的手续及流程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二篇

企业办理注销、清算的手续流程

1.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局)

2.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

3.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

4.基本户注销(开户银行)

5.工商局受理、注销(工商局)

6.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

一、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1、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2、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

3、备案公章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交回所有材料后,等片管员通知。一般要查看公司帐本。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刊登注销公告

登报45天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四、基本户注销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五、工商局受理、注销

1、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注销声明的报样;

2、全部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六、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3、工商局注销回执

公司注销流程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 股东会决议解散;

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一)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二)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

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⑴《评估报告》;⑵《业务报批单》;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三)注销银行账户流程

1、 填写注销银行账户申请表,经开户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2、 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

(四)注销工商流程

1、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指定(委托)书》并填写完整。

2、持《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注销银行账户通知单、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大约一周到工商领取注销工商登记通知单。

备注:

① 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要先到工商做备案登记,并登报注销公告一次或三次(于注销工商登记前45日进行登报公告)和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注销清算报告。

② 全民所有制、合伙制、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类型企业注销工商登记不用提供登报注销公告和清算报告。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注销

领到工商注销通知单后,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统计证到工商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一、 清算、注销的必要性

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清算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说明:

1、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

●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清算组成立文件;

●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4、清算财产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5、清算费用

●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三篇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月×日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 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 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 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1、本清算报告内“×”部份由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清算情况填写。

2、以上格式供参考。

注销税务登记--清算报告--模版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四篇

企业名称:深圳市 公司 税务登记号: 纳税编号:

企业地方税业务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鉴证报告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深圳市 XX 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于XX有限公司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鉴证报告

深圳市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情况审查验证。贵公司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发表审查意见。我们的审查是根据我国现行税收、财政和会计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查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核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报表、账册、凭证及其有关资料,根据取得的资料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本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成立日期: (二)纳税人识别号: (三)地址: (四)法人代表: (五)注册资本: (六)企业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注销登记原因: (九)企业清算情况: (十)本次鉴证起始时间: (十一)本次鉴证范围: (十二)其他:

二、截止至清算开始日会计报表的概况

贵公司编报的清算开始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元。编报的年初至清算开始日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为 元。

三、清算税费的审查

(一) 年度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XX年度)

2、企业所得税(20XX年度)

4、教育费附加(20XX年度)

5、个人所得税(20XX年度)

(二) 年度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XX年度)

2、企业所得税(20XX年度)

注销清算报告样本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五篇

:

根据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起进入公司歇业清算程序至 年 月 日(注销公告45天以后,股东决定之日起30天内的任何一个时间)清理结束,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1、(其中货币资金元,应收帐款应收补贴款 元,其他应收款 元,待摊费用 元,长期投资 元,固定资产净值 元,存货 元;其他 元。)

2、(其中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元,应付工资 元,应付福利费 元,未交税金 元,其他未交款 元。)

3、所有者权益:元。

二、公告情况:于 年 月 日在 (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三、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1、资产清理情况:(清算开始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除收回 元外,公司将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元转为清算损失。)【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2、债务偿还情况:(清算开始日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元,除债权人申报偿付 元外,公司将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元转为清算收益;对清算期末无需支付的应付福利费 元亦转入了清算收益。)

3、债权债务已处理完毕,清理期间清理损失及费用(其中登报公告费 元、其他费用 元)已计入清理费用;公司无对外投资,清理后净资产 元。

四、剩余净资产 元由股东支配。

五、公司注销歇业后,公司的一切债务债权包括隐性债务均由股东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公司已办理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注销登记。

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2015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六篇

第1篇:XXX公司注销清算报告的范本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XX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注:

1、本清算报告内“X”部份由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清算情况填写。

2、以上格式供参考。

第2篇: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是指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后提出的对申请注销登记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计算后提出的书面报告。清算报告经有关机构确认后生效,是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重要文件之一。清算报告在事业单位提出注销登记前完成,申请注销登记时必须提交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第3篇: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一、清算组组成情况;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包括公告的次数、首次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1、债权的清收情况;2、债务的清偿情况。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

九、清算负责人签署意见。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第4篇: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公司已经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

住所:XXXXXX;

成立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注册资本:XXXX万元;

股东姓名:XXXXX,出资XXXX万元。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XX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担任。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XXX年XX月XX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XXXX年XX月X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X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公司应收债权数额为XXX元,债务为XXXX元;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XXXX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剩余财产由股东XXXX所有

截止XXXX年XX月XX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XX有限公司(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2015清算报告范本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七篇

第1篇:有限公司清算报告范本

根据本公司XXXX年XX月XX日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登报前决定注销公司的股东会会议日期),解散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XXX、XXX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XXX担任,并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清算组人员已对XXXX有限公司进行了完全彻底的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如下:

一、注销公告情况

我公司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上刊登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1、公司清算期初存货XX元,清算期间处置存货收入现金XX元,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清算期初固定资产净值XX元,作价XX元出售给XXXX,处置固定资产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

2、由于公司债权不多,客户信誉良好,经过我们清算组的不懈努力,清算期末应收帐款余额XX元已全部收回。

3、公司债务不多,我们在处理资产和收回应收款项同时,用现金归还XX元,与应收帐款对冲XX元,清算期末已支付完所有债务。

三、缴付所欠税款

公司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已于XXXX年XX月XX日注销了国税税务登记证,XXXX年XX月XX日注销了地税税务登记证。

四、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X元在于XXXX年XX月XX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组人员在债权追讨、清偿债务等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清算组人员工资XX元均在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日期应在清算工作结束后)。

六、人员安排

所有员工均在清算结束前安排妥当。

七、分公司和对外投资

公司没有办理分公司(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已于XXXX年XX月XX日经工商部门核准注销登记),清算期末没有进行对外投资。

八、会计资料保管

经股东会/股东研究决定由XXX保管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九、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财产在支付上述所有款项后,截止清算期末,公司资产总额XX元,其中:流动资产XX元;负债总额XX元;净资产总额XX元。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净资产,其中,XXX占XX%,XXX占XX%。

综上所述,清算组对XXXX公司的清算工作已完成,全体股东保证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

公司股东会/股东确认意见: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股东签字、盖章: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报告范本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___)。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__等人组成(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报刊登清算公告;

三、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公司已了结所有未完业务,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四、本公司所有税款已清缴;

五、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____元;

六、公司已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清算费用_________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_________元

3、税款_________元

4、其他债务_________元

七、清偿债务后,公司剩余财产_________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组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第3篇:公司清算报告范本

由于本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股东会研究决定,公司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根据公司2015年12月31日股东会决议,由_________、_________二人组成清算小组,_________为组长,负责清理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算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7日。

一、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略

二、清算情况

1、银行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977.95元,清算期间发生利息收入5.64元,清算结束日的余额为983.59元。

2、预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13,666.00元,根据股东会决议,以后由股东_________处理。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13,666.00元。

3、存货

清算开始日余额199,257.90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199,257.90元(明细表已交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4、固定资产

清算开始日净值139,995.11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139,995.11元(明细表已交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5、应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327,168.29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_________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327,168.29元。

6、预收帐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51,085.44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_________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51,085.44、

7、其他应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116,788.38元,清算期间转入应付_________其代公司支付的年检费1,500.00元,歇业公告费450.00元,预提案件执行费897.10元,清算审计费2,500.00元,清算结束日余额为122,135.48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_________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

8、清算净损益

清算期间共计发生清算净损益-5,341.46元。其中:

(1)利息收入5.64元

(2)支付年检费1,500.00元、歇业公告费450.00元,预提案件执行费897.10元、清算审计费2,500.00元,合计清算费用5,347.10元。

三、清算结束时资产负债表:略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15年7月15日,经上海市_________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批准,本公司已注销税务登记。

2、清算后,公司剩余的所有资产全部归_________所有。

3、清算后,公司若有未了债权、债务,也全部由_________享有或承担(承担债务以_________实际接受的公司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

4、清算后,公司的清算会计报表及其他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移交_________存档保管。

_________公司清算小组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篇: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

经过认真、细致地清理,本人已对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________(企业名称)完成了清算,清算结果如下:

(一)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二)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

投资人亲笔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4、公告的情况。(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五)、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____________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资人(盖章)确认:____________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5篇:公司清算报告

________公司股东会:

根据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简要写明清算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分为几个阶段进行清算,每个阶段做了哪些工作等等)

二、公告情况

公司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上已公告三次。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有总资产________万元,总负债________万元,净资产________万元。

2、债务偿还情况

公司共有多少债务,债务的具体偿还情况。

四、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1、偿还债务后剩余的净资产情况。

2、上述剩余净资产的分配情况。

特此报告。

________公司清算组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东会确认意见: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6篇: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对上海_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作清算报告如下:

一、清算过程:

1、因公司经营上的原因,经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公司。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担任,________为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在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刊登了注销公告。

3、清算组已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了清算方案,并已经股东会确认。

二、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2、公司的债务已全部清偿。

3、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股东盖章、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16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八篇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

双方同意以共同经营为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合作项目完成为止。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合作方式

甲乙选择通过分工进行合作。合作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一)甲方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负责案件代理的执行工作。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代理工作。

(二)甲方权利

1、甲方从律师代理费用中提成%作为报酬。

2、甲方的旅差费用及前期代理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垫付。

(三)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履行如下义务

1、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案件的资料,负责当事人的联络工作

3、其他:

(四)乙方权利

1、乙方从代理费用中提成%

3、其他

四、免责条款

1、乙方应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负责,因履行合同的纠纷由双方协商;

2、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最终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2]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 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

第十五条 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 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 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 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 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二ο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5]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2016公司章程 合作协议
公司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的清算时间 第九篇

公司章程 合作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他法规,同意在湘潭市岳塘区建立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生产地址: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同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合资经营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和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及技术优势和丰富的经验,提供优质服务,开发、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发展地方经济,不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使合资各方都能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规模:年营业收入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投资总额____万元,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

第十条合资三方的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以部分设备及人民币折合元投入。

乙方:出资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以____万元设备及__万元现汇投入。

丙方:出资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以____万元设备及__万元现汇投入。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甲乙丙三方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到位,并通过验资。(或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15%,余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到位)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两方同意,如果不同意,视为决定自己购买。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时,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甲、乙、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为设立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报批事宜,公司的批准证书,领取营业执照等。

2、按本合同第十、十一条的规定出资。

3、担任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

3、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第十、十一条的规定出资。

2、监督公司的运行,委派公司财务主管。

3、负责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第十、十一条的规定出资。

2、监督公司的运行。委派公司出纳人员。

3、负责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名。(三名以上,一般为单数)

第十六条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如需在任期屈满前更换董事人选,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七条董事会董事长由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方委派(可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以临时授权其他董事作为代表。(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并在相应条款中注明)

第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否则,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并参加表决。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条下列事项须由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的中止、解散。

3、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内容。

6、公司的其他重大发展事宜。

对其余事项,可采取简单多数通过来决定。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作详细记录,经出席的董事或代理人签字后由公司归档保存并抄送合资三方。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名(或两名),由投资方共同委派(或分别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任期四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第三十条董事长或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行为或严重渎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三十二条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

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由总经理制定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代表公司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需职工,主要采用公开招聘,经考核后择优录用的方法,凡录用者均需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五条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公司职工按照中国的有关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按月提出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九条每一年度的前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年,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的成立日期,合资期满后,合资三方若要延长合资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四十一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规定进行清算,经清算后的资产按三方投资比例分配(或其他分配方式)。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险种、投保金额和期限及其他有关事宜,按照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利润按三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并共同承担风险与亏损(合作公司应另行约定)。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四十四条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丙三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合资三方认为终止合同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面终止合资,相关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相关方同意继续合资,违约方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未按期交齐出资额或提供合作条件时,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或者要求终止合同。

第四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技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合资三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五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十一条在诉讼中,除三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根据第四十五条相应调整)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三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和为设立公司已有的相关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甲、乙、丙方通知的方法,如用传真、电传、电报、电话通知时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确认,合同中所列的甲、乙、丙定地址为甲、乙、丙方的收件地址,一方如有变更,应在一周内用书面通知另外两方;没有得到书面通知,视为地址没有变化。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签定。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章程 合作协议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二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万。(¥ rmb)。

第十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_ %)

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_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十一条 公司注册成立后,应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日用品批发兼零售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三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5)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6)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9)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11)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2)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股金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5)公司登记注册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逃其出资。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依照《公司法》第三章)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注:两个股东不允许全部转让)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5)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依据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6) 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九条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二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为每年2月份召开一次,监事或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召开,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代表主持;

(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6)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诀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其它需要明确的职权。

第九章 监事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1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九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可要求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9)列席股东会会议;

(10)其它需要明确的职权;

第十章 公司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规定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 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三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偿责任。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

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后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十五天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诀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或执行懂事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四十条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执行董事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第四十二条 公司当年有盈利时,分红可以一年一次,如分红,则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如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暂不分配。但经执行董事提议、股东会决议,公司可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足以按单位股份面值百分之六的比率支付股利时,亦可按上款办理。

公司普通股股利,应按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按税务部门规定代扣并缴纳个人股东红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十四条 公司实行的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四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四十六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第四十七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执行董事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十八条 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四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

第五十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十一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三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五十三条 公司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5)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6)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五十四条 公司因前条第(1、2、3)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4)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5)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6)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成立后,执行董事、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例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末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六十六条 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责又不指定或不能指定他人主持公司股东会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推选的股东担任并主持股东会。

(二)修改章程,应按下列程序:

(1)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章程的提议;

(2)股东会述过修改章程的决议;

(3)根据股东会通过的修改章程决议,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4)章程修改补充文件按规定报备有关部门。

(三)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 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六)在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七)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六十九条 本协议章程签字生效后,此前各方所签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章程为准。

第七十条 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推。 。 :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七十三条 以上条款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均为无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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