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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016-01-26 08:47: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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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一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所在车间部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五条 公司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1、公司建立隐患自查制度,全公司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班检查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

2、公司建立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由工艺、设备、电气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外聘安全技术专家不少于1人,专家组名单应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专家排查应采用表格式(检查表式另行印发),对照企业现状逐项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及时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

3、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供电、供水、供气、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六是公司防雷、防汛、防火、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八是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十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4、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车间、公司以及安环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制度,公司每月25日前要向上级部门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公司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通报当地政府。

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排查依据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

第六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七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后5日内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三定四不推”(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公司

里能整改的不推到集团公司。)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车间部室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二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内容、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定义

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四、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

《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五、工作程序

1、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2、公司质安部应当建立对分包、分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与周检查,质安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企业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

2)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内容、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责任人等相关内容。

六、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 策划

在组织隐患排查前需要进行认真策划,由组织隐患排查的负责人确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对特定的隐患排查,要有具体的要求和目的。

2、制定排查范围

每次隐患排查,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体的排查范围。

3、提出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要求,包括受检单位的态度、排查人员的责任心、排查程序等方面。

4、明确排查内容

1)对被检查区域内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

3)对现场的环境、设施、工艺、指标、显示、标识、作业等观察和记录,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

5、对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作出判断,找出主要问题,即物、人、环境、管理几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进行检验。

七、排查范围与方法

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1)隐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员(包括各种外部人员)、所有活动(常规和非常规的)、所有场所(公司内部场所以及外部租赁场所等)、所有设施(建筑物、设备及工器具等),同时还要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2)专项或专业检查可以针对特定的对象,但要对特定对象界定范围所涉及到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

活动等全面排查;

3)在一特定时间段内,公司组织的各种检查必须要覆盖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

2、应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1)定期综合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设施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5)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生产工艺、设备、电气、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3、检查形式

1)联合检查:

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

的安全检查;

2)日常检查:

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

3)季节性检查:

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检查:

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

5)自检:

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

6)互检:

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

7)交接检查:

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用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4、隐患检查要求

1)相关部门应当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其特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使用、有效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或抽查,部门与班组至少每年组织二次综合检查或抽查;

3)春季安全检查要重点关注防雷、防静电和防解冻跑漏;夏季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关注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和防洪防汛;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三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有效防范各类灾害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排查整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学校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危房并及时加固检修,确保整改到位。

2、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学校教室和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和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要排查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及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3、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校舍楼有人值班和出口畅通。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6、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舍是否位于高坡下、河流水塘边,是否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的危害,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郭家店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1年4月1日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四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方法及要求

⑴、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落实“三定”,既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⑵、质检组、安全组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的主要依据。 ⑶、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安全员、质检员在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项目巡查人员组织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 ⑷、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技术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技术人

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⑸、各种检查都应有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⑹、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记录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分、危险程序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⑺、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技术科。

⑻、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⑴、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依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⑵、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项目,

必须引起整改项目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项目必须立即整改。

⑶、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指出,立即纠正。

⑷、受检项目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⑸、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3、公司每月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组,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排查制度巡回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科。

五、各项目部巡查组人员,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应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作为每周教育的内容。

三、公司生产技术巡查组一般规定

1、从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开始至竣工结束,应按照本司的企业标准及国家的规定执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切实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第一”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身形象,廉洁自律。

3、印章的使用权限及签字手续的使用权限

⑴、遵守公司的有关印章,签字管理的规章制度;

⑵、所有的签字、盖章首先应考虑是否会引起法律纠纷、合同纠纷、索赔纠纷、有损害公司形象声誉等事宜;

⑶、在施工检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要求,在巡查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⑷、与公司财务、经营、质安等部门是否还有未处理好的事宜; ⑸、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负责人不得签字、盖章;谁签字、盖章谁负责,触犯法律及制度的按有关循序处理。

四、公司质安技术巡查组的巡查内容和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促进工程全面创优。

2、巡视检查时间安排

⑴常规检:按巡查值班表每日巡检;

⑵例检:每星期一上午。

3、巡视检查工作内容

⑴、重点巡查对存在较大危险源的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爆破、人工挖孔桩、大型施工机具的安拆等工程是否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重点巡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是否按公司的企业标准进行施工。

⑵、巡视检查施工程是否满足工程进度、工期要求,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⑶、巡视检查施工机具是否满足工程进度、工期要求,投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⑷、巡视检查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包括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有效质量抽检测报告及其它有关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质量等。

⑸、巡视检查施工环境,包括天气、湿度、雨水、风向风力、光照强度、空气污染度及雷电、冰雹霜雪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影响。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成情况对下道工序施工的影响,上道工序未隐蔽验收,或下道工序施工对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有破坏有影响时,坚决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五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1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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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9)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5.3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班组、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6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3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7 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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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六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广西斯创格机械有限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安全员或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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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公司、行政部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行政部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生产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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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制度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行政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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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公司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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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项目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500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避免安全隐患的各项措施

1、安全教育

(1)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岗位安全三级教育,即必须进行分公司一级、车间一级、班组一级安全教育。

(2)班组一级教育,由主管工长具体负责,教育内容为事故教育及本工种的工作环境等,教育后办理签字手续。

(3)安全生产知识,每年每个工种上一次安全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安全知识学习时间,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小时,其他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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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七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八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标准及适用范围

1.1为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安全隐患倒查考核制度的通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逐级建立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形成全员关注安全,全过程、全方位排查隐患的工作氛围和制度标准,确保一期施工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标准

集团公司安监局《关于建立安全隐患倒查考核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集团公司安监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阳煤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3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一期技改筹备处。

2、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长效机制

2.1坚持隐患排查制度与上级安全专项检查相结合,主要解决影响安全施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2坚持隐患排查制度与本筹备处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根据本筹备处施工特点,有针对性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3坚持隐患排查制度与规范日常安全管理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期技改筹备处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加强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2.4坚持隐患排查制度与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相结合,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成果的推广落实,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规范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行为,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2.5坚持隐患排查制度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

急预案内容,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全面推动预案的制定、落实和演练工作。

2.6坚持隐患排查制度与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相结合,加强日常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建档跟踪工作,实时进行排查,严格按照 “不安全,不施工” 的原则执行,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2.7坚持“当日排查、当日督办、按期整改、定期验收”的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每周五利用“安全活动日”隐患单位必须进行隐患排查专项整改讨论,将一周发现的隐患汇总、分析、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组

3.1 组 长:

3.2 副组长:

3.3 成 员:

4、各级管理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1组长隐患排查职责

4.1.1对本筹备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1.2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3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1.4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时监督方案的执行实施落实情况。

4.1.5确保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4.1.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

4.1.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8及时、如实向集团公司安监局、铝业公司和电解铝分公司汇报一期发生的安全事故。

4.1.9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4.2 分管安全副处长(总工程师)隐患排查职责

4.2.1 在筹备处处长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

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2.2 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2.3 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2.4排查有关部门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事故分析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2.5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5、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内容

5.1 工程部各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5.1.1工程部部长隐患排查职责

工程部部长负责技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核、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审查报批、拟定招投标文件资料、组织招投标工作、对竞标的设计管理、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审查、工程的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监督、工程协调、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过程的隐患排查,工程部部长对本部门负责范围内的隐患工作负全面责任,工程部部长对因本部门隐患排查负责范围内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5.2工程部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5.2.1负责排查技改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5.2.2负责排查全公司围墙、房屋建筑、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厂区景观、下水道、给排水管道、供热管道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2.3负责排查在各类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上轻质屋面、进入危险生产工房等危险性工作,是否提出和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并监督其作业过程,防止发生倒塌、高坠等意外事故;

5.2.4负责排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否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对进入生产区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5.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内容

5.3.1负责排查一期日常安全生产运行中各类隐患,监督和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5.3.2负责排查督促一期技改筹备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各施工区域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3.3负责排查一期技改项目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5.3.4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工作。

5.3.5安全组专职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5.3.6安全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排查出来隐患后,及时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隐患排查“四定”原则及时确定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电解铝分公司安全技术部,监督落实。严格按隐患排查“闭合消号”原则进行隐患问题及时消号闭合;

6 隐患反馈整改

6.1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对隐患进行界定,同时将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和隐患单位。筹建处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原则上“不追究、不处罚、不批评”,而要按照“三定”整改通知单要求,侧重于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直到隐患消除。确实需要对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处罚的,经工程部隐患安全小组研究可进行处罚。凡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不能按期进行消除,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要从重处罚。

6.2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按时将整改问题反馈至安全组;对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将未整改而采取的措施、未按时整改原因、计划整改方案、计划整改时间、责任人进行登记报送电解铝分公司安全技术部,并实时跟踪监视。

6.3 每月20日前,向公司安全技术部上报一期安全隐患排查结果。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九
《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工作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二、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三、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为本年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本班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定人、定位检查。

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检查,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库房、电脑机房、实验室、食堂、众一公寓、财务室及其它专用教室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电器、电源、用水、煤气及化学危险品为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学校分为四个检查领导小组,工会主要负责检查办公室的安全隐患,政教处、团委主要负责检查教室的安全隐患,总务处主要负责检查食堂、库房、众一公寓及灭火器,教导处及保卫干部主要负责检查各专用教室的安全隐患,每次检查都要

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将记录表格交保卫干部处。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交次大检查,保卫干部再进行复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机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六、班主任每天放学后对教室进行小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年级组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七、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将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处罚。

八、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查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高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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