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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管理制度

2016-05-25 09:09:2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员的管理制度(共5篇)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学习制度为确保我对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1、党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有党员、预备党员各相关资料存档管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工作、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入党积极分之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培养工作。2、每年年终时...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的管理制度(一)

党员管理学习制度

为确保我对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党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有党员、预备党员各相关资料存档管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工作、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入党积极分之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培养工作。

2、每年年终时召开党员民主评议,对本年度内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民主评议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的程序进行,特别优秀的党员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

3、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将党员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以“帮、包班组”形式,增强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党员联系群众,深入工作现场,并能够及时反映职工思想动态,使党组织能够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协调职工与干部、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使每个党员都能有相应的分工;

5、党员每个季度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6、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向党员谈话一次,通过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党员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7、党员按时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欠,因外因导致未能及时上交党费的,事后必须及时补交;

8、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支部,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追究原因,进行教育。

9、每年7月1日召开党组织学习及党的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对党员进行教育,或开展相关专题研讨会,对党现阶段政策、方针进行学习。

10、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的重大决策和党的教育方针。

11、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调研与理论研讨相结合。

12、端正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下功夫。

13、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要根据学习情况做好相应笔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无辜不

做笔记和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要和个人的工资绩效挂钩,进行相应的处罚。

14、严格考勤制度,因故耽误学习的,要及时补课。

15、年底做好检查评比工作,奖励学习积极分子。

16、加强理论学习,定期培训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把“入口”关,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新党员。

18、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剖析自己,纠正错误。

供电队党小组

2015/1/13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的管理制度(二)

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

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党员的管理制度】

五、多进行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

【党员的管理制度】

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创办党刊,鼓励党员踊跃投稿。

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凡是在本公司工作三个月的党员,要转来临时组织关系;工作半年以上的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支部。

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党员发展制度

一、为满足社会优秀份子在政治上求得进步的要求,吸纳优秀员工加入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入党程序合乎组织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对入党积极份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四、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严格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六、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七、支部发展预备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八、预备党员预备期过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

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

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

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

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党员的管理制度】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党员学习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按照党的“三讲”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反腐倡廉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定期集中举行,每两月必须一次以上。【党员的管理制度】

四、其他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

五、学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

六、凡党员学习日不准请假,更不准无故不参加。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委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党委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支部大会每两月举行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会议的决定,安排支部的工作。

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各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江泽明同志的“三个代表”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委工作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委在社会和民营企业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民营企业中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党委是带领企业中的党员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的指挥中心、运筹中心和总体协调中心,是企业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

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民营企业中党员与非党员的联系,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企业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企业内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为社会的稳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服务。

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街道工委的中心任务,围绕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企业党委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员工的心坎上。

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

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员工。

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

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

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

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制度自党委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党委会全体会议。

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团结、组织党员员工完成在企业中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集体讨论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依法履行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等主要职能,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

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撤换或补选党委成员的建议。

八、加强对支部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支部的自治作用。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关心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发动党员,依靠全体员工,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有效的服务。

四、领导子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造

党员工作制度
党员的管理制度(三)

党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精神,结合园区党组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正确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突出重点,注重培养、优化结构,提高治理,积极主动地把新形势下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钟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内在活力。

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质量建党,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按计划地进行,不断巩固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及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十六字”方针,防止片面性和盲目性,以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的原则。 我们的党是由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自己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党员的管理制度】

(2)个别吸收的原则。所谓“个别吸收”就是指发展党员要在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党员的管理制度】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建立、管理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为: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入党愿望迫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中表现较好,成绩突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方法和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小组提名或推荐,在广大党员、群众中公示,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指定派式党员负责进行培养。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要认真按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为培养和确定发展对象提供可靠的材料依据。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发展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综合报告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内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支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调整。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间满一年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将调整的情况备案。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凡是没有经过培养和考察的人,一律不能吸收入党。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循序渐进,经常进行。教育的内容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

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等。

3、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两名思想水平较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的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帮助他们,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并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它活动。

(3)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4)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一般一年两次。

4、各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时间为每半年一次,考察要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5、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为:其政治思想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群众观念和社会表现等。

6、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将日常考察、任务考察、活动考察、关键时刻的考察和定期考察相结合,内容要真实、具体。

(三)政治审查制度

1、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政治审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3、政治审查的方法:(1)同发展对象谈话;(2)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3)函调;(4)派人外调。

4、政治审查要求:(1)全面了解情况;(2)保守机密;(3)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4)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四)对发展对象的短期集中培训制度

1、对发展对象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2、培训的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等。

3、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校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班。参加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的,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而准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即发展对象)。

4、集中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5、对于考试不合格或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不发结业证,并且对违反培训纪律的要追究原因,进行处理。

(五)谈话制度

1、党委在审批申请入党前,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考察,帮助申请人提高对党的认识。

2、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考察其觉悟程度以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另外针对申请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必要的教育,讲清组织的希望和要求。

3、接受谈话的申请人要积极准备,认真对待谈话,对于在谈话中达不到组织要求的申请人,组织上将暂缓审批,对发展对象进行进一步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待符合党员条件后,再给予发展。

4、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在同申请人谈话之后,要认真负责地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其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是否清楚;觉悟程度如何,工作表现怎样;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符合党章规定;谈话人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谈话人应郑重签名盖章并注明谈话时间。

(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制度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1、党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过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达正的依据。

2、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以及正确对待预备期等方面的教育。

3、考察的内容: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共产主义信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实践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4、对预备党员日常的教育考察由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填写考察写实记录,定期向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

5、预备党员要经常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一般每季度至少一次。

6、党支部应定期听取党小组和入党培养联系人的汇报,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研究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同本人谈话,帮助解决。

7、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支部应把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8、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按照党员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的管理制度(四)

[篇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党员管理制度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篇三: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篇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篇五: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建工作制度
党员的管理制度(五)

[篇一: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篇三: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09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08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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