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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发2016

2016-07-12 11:28: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办发2016(共6篇)《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2016—2017年最新关于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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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中办发2016 第一篇

【中办发2016】

2016—2017年最新关于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中办发2016 第二篇

关于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16〕11号)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能源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闽政管综〔2016〕4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带头厉行节约,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特制定漳州市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办发2016】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重点,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工作,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认真做好建筑节能,创新机【中办发2016】

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效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中办发2016】

(一)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推广普及节能知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使节能降耗成为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等有关制度和规范。

(三)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能耗统计网络编报工作制度。

(四)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指标要在2016年基础上降低5%,逐步实现分户、分部门、分类计量,按人员考核用电量;

建立和完善空调、电梯、照明、办公设备等用电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规定;定期对供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科学控制阀门、水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使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倡导景观用水与灌溉用水循环利用,切实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务车辆编制配备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车辆标准及数量,积极稳妥地处理超编超标车辆。加强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档案,推行公务车辆单车能耗核算、公示制度。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16年基础上削减10%。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五)加快推进制定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政府投资新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规范运作秩序,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弊端和“三超”(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问题,促进廉政建设。稳步推进新

2016乡镇干部走读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中办发2016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办发〔2016〕14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群组发〔2016〕21号《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发〔2016〕15号《自治乡镇(街道)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花群组发〔2016〕13号《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新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与查处典型案件相结合,坚持制度管理与严格监督相结合,坚决治理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干部“走读”问题进行治理,对干部“庸懒散虚”等不良风气进行纠正,使全镇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治理范围

纳入我镇管理的全体干部职工。

四、治理内容

1、无故经常迟到、早退,不安心基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

2、工作日期间,未经许可,不按规定下村、随意离岗办私事的;

3、以到机关部门办事为名,擅自延长滞留时间脱离工作岗位造成群众办事延误或其他工作延误的;

4、居住地和工作岗位不在一起,造成周一不按时到岗、周五提前回家的;

5、不遵守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不在岗的;

6、无故脱离岗位,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问题,未能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的;

7、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批准请假外,乡镇党政正职同时离开本乡镇的。

五、工作步骤

干部“走读”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要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与问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前)。对全镇干部“走读”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成立相关机构,加强管理,综合分析,摸清全镇干部“走读”的真实情况及原因,及时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并制定治理干部“走读”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县委派驻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

2、开展承诺阶段(9月10日至15日)。各乡镇广泛开展。“严守工作纪律、杜绝‘走读’行为”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落实责任人。乡镇组织单位干部,向乡镇党委作出承诺;承诺结束后,将承诺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监督检查阶段(9月15日至20日)。由镇纪委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抽查、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对全镇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评优依据。

4、问责处理阶段(9月20日至25日)。在专项治理期间,对有“走读”行为的干部实行问责。受到问责的干部,取消该同志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5、建章立制阶段(9月25日至30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迅速建立完善干部轮流值班制、周工作例会制、驻村签到制、办事记实制、干部去向公示制、考勤考核制、请销假制、夜访恳谈制、绩效考核积分制、督促检查制、落实责任制等制度。并制度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追究办法,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做到立行立改。

六、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纪委、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镇治理干部“走读”现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为镇治理“走读”办),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镇党委书记是治理干部“走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纪委书记室具体责任人,负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2、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走读”治理工作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州

3、努力优化环境。着力解决我镇机关干部职工办公条件和食宿条件,积极向上级财政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完善内部基础设施和各种文化、娱乐设施。通过改善我镇机关干部职工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条件,让他们在机关不仅能工作号,还能有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为我镇机关干部职工驻乡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七、职责分工

镇纪委负责牵头抓总,我镇干部“走读”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分工:

镇纪委:负责组织开展对我镇干部“走读”情况的明察暗访工作;负责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开展承诺;负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对干部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进行审查。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全体驻村干部实行每周一、三、五;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每日一签的指纹签到制度。

2016县直机关五型机关实施方案
中办发2016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提高人民群众对县直机关的满意率,在率先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参创范围

县直各部、委、办、局(公司、行、社)、人民团体以及所属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创建内容

(一)创新型机关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保持机关的蓬勃朝气、昂扬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创建创新型机关。

机关创新氛围浓厚,单位有创新工作项目,科室有创新内容,党员干部有创新建议,创新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始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解决一至两项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管理水平和执行力明显提升。创造性地履行部门职能,部门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肯定,工作做法或经验在市及省系统得到总结推广。

(二)学习型机关

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44号)。单位建立健全督学、评学、考学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构建具有特色的学习平台,强化党员干部学习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干部培训计划,积极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单位年度内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不少于12次。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单位在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学习调研成果。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年度内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业务知识竞赛或测试等活动不少于两次。

(三)服务型机关

积极倡导“真情、尽责、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以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人性化服务为重点,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办事讲程序、守规范、重效率,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延伸服务领域,打造服务品牌。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特点,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标准和便民措施,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建立服务对象及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和网络化服务。无“三乱四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象发生。

(四)实干型机关

坚持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为重点,结合岗位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机关作风,努力创建实干型机关。

认真执行《县提高机关效能若干规定》,着力围绕提高公信力、执行力和约束力,在机关建立和完善工作绩效动态考评办法。充分利用目标考核、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等手段,切实与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有效挂钩,督促每个工作人员履行好岗位职责。机关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无大的责任事故和工作失误。工作坚持高标准,圆满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节约型机关

积极倡导勤俭节约风尚,规范机关内部管理,落实节能降耗和降低行政成本的具体措施,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

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远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远事管〔2016〕9号)文件相关要求,积极倡导厉行节约的理念,在机关深入开展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活动。会议、接待、办文、办公、车辆管理等方面有规范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精简会议,改善会风。公务接待费用在上年基础上减少10%以上,耗电耗油耗水指标要在上年基础上降低5%以上。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或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通报。

四、活动步骤和要求

各单位要着眼全局谋划工作,将“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文明创建、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结合机关实际,统筹谋划创建活动,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创建活动的目标、重点、工作项目和工作措施。各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创建细则报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各单位按照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分项落实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分步组织实施,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创建活动情况总结上报机关工委。同时,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活动情况记载,强化过程管理。

(三)检查考核。县直机关工委于年底对参创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组织专班考核与县级领导、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既重过程又重结果的原则。具体考核办法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是专班现场考核。县直机关工委组织专班,依据创建活动考核细则(另发),到单位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与部分干部座谈等方式,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同时,机关工委在创建活动期间开展一至两次督查,并根据平时工作反映出的明显问题据实进行扣分,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参与情况,党建日常工作落实及机关内部管理等情况。专班考核得分占总分的75%。

二是县级领导评议。由机关工委印制《民主测评表》,请所有县级领导干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参创单位进行测评。县级领导评议得分占总分的10%。

三是社会民主评议。由机关工委印制《民主测评表》,在县“两会”召开期间,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参创单位进行测评。社会民主评议得分占总分的15%。

上述考核完成后,县直机关工委汇总考核情况,得出各单位的综合得分。按得分多少确定30个优秀“五型”机关候选名单,并经县纪委、县综治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对“一票否决”执行情况审核后,报县委审定,命名表彰。凡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县直机关所属二级单位的检查考核由一级单位负责。

(四)表彰奖励。被评为优秀和合格“五型”机关的单位,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政策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取消本年度评先表模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在县委和县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县直机关各单位一把手对创建活动负总责,各级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县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协调,对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将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列入年度宣传计划,作为部门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好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做好创建活动的日常报道,积极向县直机关工委和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送动态信息,营造比创建、争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016规划局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方案
中办发2016 第五篇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按照《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东委〔2016〕8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发〔2016〕4号和苏发〔2016〕9号、通委发〔2016〕3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贯彻落实市委“双创双争”(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争当苏中发展领头雁;创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争当作风建设先行军)的要求,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改正缺点、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原因,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及时解决,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认真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要紧紧围绕省委明确的“四查四治”这条主线,查宗旨意识牢不牢,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之病;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治急功近利、不负责任之病;查精神状态振不振,治慵懒散漫、贪图享乐之病;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治挥霍奢靡、铺张浪费之病。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思想引导,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严格要求、动真碰硬,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敞开大门、群众参与,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坚持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突出问题,在动真碰硬、正风肃纪上取得实效。坚持领导带头、层层示范,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规划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单位全体党员。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1.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中办发〔2016〕4号和苏发〔2016〕9号、苏办发〔2016〕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联系学习吴仁宝、兰辉、尤建华等先进典型,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组织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研讨。局机关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开展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抓手,认真组织召开1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

2.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通过“规划开放日”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在局内外网开设征求意见专栏、开通专线电话、县50强企业挂钩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座谈会。综合运用12345政务平台、896政风行风热线、县政府网站等载体和渠道,查找问题、搜集意见建议,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查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身边发生的“四风”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等改进作风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4个必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必谈,单位中层正职与副职必谈,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同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机关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开门见山、直奔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局党组负责同志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既要有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有诚恳的相互批评,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目标和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一要紧扣“整改落实”这一主线。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坚持边查边改、立说立行、不等不靠,有条件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向群众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解决。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项目和内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办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列出清单,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二要突出“正风肃纪”这一重点。中央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就是要集中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的行为都不放过,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将进行组织调整;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系统抓好建章立制。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做好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快批后管理制度化建设,制定完善《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县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办法》、《县建设工程听证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加快建立“一张图”系统,落实好规划报建员制度、县50强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细化、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从严把握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涉及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需要解决的问题各有侧重。既要坚持活动原则要求,从严把握要求,把“规定动作”完成好做到位,又积极探索创新,让“自选动作”有特色出亮点。

(三)突出群众参与。要突出问题导向,让群众有序参与贯穿活动全过程,查找问题让群众把脉,解决问题吸收群众智慧,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在参与过程中看到我们党改进作风所作出的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注重问题导向。要努力从群众提出的意见中深入查找问题,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做到敞开心扉“真听声音”,深入基层“听真声音”。要努力从群众提出的意见、典型案例、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加强整治,务求实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的成果。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精心组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好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好活动的经验成效、宣传好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方法,加强部门宣传,正面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正面声音,营造活动健康顺利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坚持统筹兼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本目的是改进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更好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大局、促进全局工作的开展。要以“三争三实”的要求提振全局人员的精气神,激发不甘落后、敢于突破的锐气,营造出赶超争先、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按照年初部署,紧盯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扎实推进规划编制更广更深、品质提升更美更高、行政效能更快更好、服务镇区更多更实、批后管理更紧更严、队伍建设更精更强。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检验活动取得的成效,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促进发展、取信于民。

2016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3篇
中办发2016 第六篇

第1篇

为夯实委局文明建设工作基础,传播文明风尚,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开展践行文明风尚活动,全面、快速、持续提升委局干部文明素质,扎实推进文明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成立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徐海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为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从3月起至年底,逐步更新局办公楼及周边宣传栏、宣传牌和宣传标语,在机关显要位置悬挂文明风尚宣传标语,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文明风尚传播氛围。具体实施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二)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小组成员在中央文明网等国家级网站、省文明网等省级网站和市文明网等市级网站注册博客账号,积极开展文明风尚传播活动,每周在各级网站上发表不少于两条文明风尚博文、评论或报道等;在监察局网页开设文明风尚传播版块,倡导文明风尚,各科室每月投稿一篇,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维护更新,文明办负责文稿和图片编辑。

(三)开展文明风尚传播宣传语征集活动和文明风尚传播我先拍活动,征集优秀的文明风尚宣传语和优秀的文明行为摄影作品及曝光不文明行为摄影作品。具体实施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

(四)制定下发《委局机关干部文明上网规范》,各科室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干部室负责监督检查。

(五)对各科室和个人参与文明风尚传播活动进行年度考核表彰,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优秀博文和评论文章,进行宣传表彰。具体实施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3月中旬活动全面启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做到日常工作与活动兼顾。

(二)突出特色。针对机关特点,主题活动在形式上丰富多样、贴近实际、喜闻乐见;在内容上要有深度,有广度,彰显财政文化特色。

(三)讲求实效。依据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科室要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布置任务,不打折扣,不拖延,取得明显效果;要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践行文明风尚传播行动,做到人人参与,共同提高文明素质。

第2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关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中办发2016】

一、总体思路

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通过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力争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四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小车费)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节约增效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初步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各副书记负责落实分管科室的节约工作,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2、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搞好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要主动向党支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相互交流配合,组织联合检查。

3、资料收集、总结报告。特别是压缩经费支出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二)办公室牵头贯彻落实的任务

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4、严格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

5、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

三、厉行节约的主要措施

(一)节约用电用水

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做到出门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无人空调”等能耗空放现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使用空调时,拉开窗帘,尽量使用自然日光,不开或少开电灯。空调温度设置要适当,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并适度关好门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节水卫生洁具,防止“长流水”现象发生。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巡查办公室、会议室和卫生间,发现未关灯和空调等情况,应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或关掉每层楼的总阐。

(二)严格办公经费和物品管理

加强办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从紧控制支出。办公经费管理使用要公开、透明,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建立领取登记签字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文件的印制。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和纸杯的使用。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提倡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提前下,利用电子邮件商洽工作;严禁电话聊天,禁止使用办公电话拨打资讯电话和私事电话。在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同类采购事项,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大宗印刷要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印刷厂家。

【中办发2016】

(三)从紧控制会议费开支

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节约会议开支,提倡开会自带包、笔记本和笔。严禁会议主办单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会议上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四)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是严格实行“规范管理、单独列账、实名登记”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三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禁止在机关范围内,上下之间、部门队(处)之间、同事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五是严禁接受来本单位办事等与公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吃请和贿赂;六是严禁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七是禁止私客公请和各类公款馈赠,禁止报销各级领导利用职权假公济私的宴请接待餐费;八是严格控制名烟、名酒招待客人;九是严格控制综合服务性支出发票报销入账,严禁公款报销歌舞厅、洗头、洗面、洗澡、洗脚等娱乐保健消费。

(五)加强公车使用和聘用人员管理

一是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二是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严格维修报批和报销手续,坚决杜绝私车费用在单位报销。三是坚决制止公车私用。不用公车为私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不用公车为私人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提供服务;不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用公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不用公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用公车接送子女等亲属。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私借下属单位车辆。五是从严控制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报批和管理,公开选聘。

(六)严格差旅费管理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16〕9号),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预算约束,杜绝假借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严禁通过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院校、办事处等组织出国(境)团组。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期间发生的旅游景点浏览费用等,一律不准报销。严禁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会议,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和节约提示标志等形式,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决策项目等过程中,要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把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杜绝和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资源浪费,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引导社会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营造“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坚决克服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良现象。领导以身作则带动职工自觉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注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真正把“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变为实际行动。

第3篇

一、整治范围

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

二、整治内容

(一)公款送礼。重点治理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问题(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二)公款吃喝。重点治理以下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之间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三)奢侈浪费。重点治理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含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动员(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1、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学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精神,了解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3、区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各纪检监察组织相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监督检查(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

1、自查自纠(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区纪委党风廉政室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自查情况。(落实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专项督查(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等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纪工委)

3、明察暗访(2016年2月23日前完成)。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单位: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区纪委纠风室、各纪工委)

4、财务检查(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组织财务和审计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会议、培训、节庆及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财务重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公款、年底突击花钱等行为。(落实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三)总结提高(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对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划出具体“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16年3月22日前报送区纪委党风廉政室。(落实单位:区纪委党风廉政室)

四、责任分工

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

(二)区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监督惩戒机制。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四)区财政局负责财政监督,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等财政、财务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完善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消费经费管理。会同县审计局组织开展财务重点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五)区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六)区接待办负责公务接待行为的监督检查。

(七)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事项的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活动审批,严肃查处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

(八)区纪委纠风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节会、庆典、研讨会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活动审批,严肃查处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

(九)区教体局负责部署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有效管用的办法,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二)落实责任分工。有关部门要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要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财务检查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结束后3天内将有关情况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察局。

(三)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执纪监督,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积极营造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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