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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2016-07-21 14:57: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共6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方案设计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方案设计2015-41 系统建设背景近年来我国从国家主要领导到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愈来愈重视,取得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减少的较好成绩,但我们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安全...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方案设计

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管理系统

方案设计

2015-4

1. 系统建设背景

近年来我国从国家主要领导到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愈来愈重视,取得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减少的较好成绩,但我们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还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和管理方法落后等问题。

北京市顺义区经过5年的摸索,探索出一种对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分级与自查自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自2009年在顺义区全区运用以来,成效显著。为此,2011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顺义区召开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推广应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的经验做法。在此之前,北京市安监局于2010年12月起,已在各区县推广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的管理模式。 当前,以信息化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化已逐步渗透到整个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但在我们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相比,还存在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顺义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是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成功实践,是实现安全生产科学监管的有益尝试,推广应用顺义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具有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委办〔2012〕28号)。 其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为指导各地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制定工作,征得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同意,将北京市顺义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供学习借鉴。 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四川省安监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和研发企业在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践经验的基础,建设开发了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2. 系统建设意义

安全生产的基本任务是保证企业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就是要解决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企业主体责任是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是企业生产与安全、企业各层面的社会关系,这也正是社会管理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长治久安的需要,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的需要,是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的需要,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需要。

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的建立,可以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的桥梁,实现政企互动和信息传输,做到下情上达、上令下达、政令畅通、反应快捷、监管高效,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隐患自查标准,组织排查隐患,依托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定期上报隐患排查情况。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企业上报的事故隐患类型进行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促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障各种防范设施到位,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模式是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生产安全事故的最大特点是突发性,如何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并防范事故的发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的建立,可以明确企业、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起以政府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模式,构建起动态排查、动态挂账、动态治理的长效机制,扩展了安全生产监管的范围和深度,摆脱时间和空间束缚,使监管触角直接延伸到企业,实现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其他行业重点企业的全方位、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全省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精准化、透明化和实时化监管。既能节约行政成本,又能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渠道。保障安全生产,不仅要靠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提高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也要靠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纵向贯穿省市(州)安监局、区(县)安监局、街道(乡镇)、生产经营单位,横向扩展到其它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全过程记录、管理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通过对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的记录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运用信息技术,实现政企互动和信息传输,建立起反应迅速的运作机制,时时监控,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的发生。

3. 系统建设原则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建设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原则为指导,以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和优化服务为目标,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建立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实现安全管理的数据信息在省局集中处理,功能覆盖各安全监管工作环节、所有市(州)、县(区)安全监管部门。

为使信息系统能够满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保证系统的灵活性、适应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实现隐患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本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及“金安”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篇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研制报告

目录

1.安全隐患信息系统立项背景..................................................................................... 2

2.安全隐患信息系统主要研究问题............................................................................. 3

3.安全隐患信息系统建设内容..................................................................................... 4

3.1系统建设目标................................................................................................... 4

3.1.1应用目标................................................................................................. 4

3.1.2技术目标................................................................................................. 5

3.2技术解决方案................................................................................................... 7

3.2.1系统架构................................................................................................. 7

3.2.2软件部署方式....................................................................................... 10

3.2.3运行环境............................................................................................... 11

3.2.4安全策略............................................................................................... 13

3.3系统分析......................................................................................................... 18

3.3.1组织结构............................................................................................... 18

3.3.2系统需求概述....................................................................................... 19

3.3.3系统需求分析....................................................................................... 20

3.3.4系统流程............................................................................................... 25

3.4系统设计......................................................................................................... 27

3.4.1系统框架结构设计............................................................................... 27

3.4.2系统功能设计....................................................................................... 28

3.4.3数据库设计........................................................................................... 30

3.5系统功能介绍................................................................................................. 32

3.6系统实施方案................................................................................................. 38

3.6.1项目实施范围....................................................................................... 38

3.6.2项目实施方法....................................................................................... 40

3.6.3系统培训............................................................................................... 41

3.6.4系统运行支持....................................................................................... 44

4.系统推行效果........................................................................................................... 45

5.项目效益分析........................................................................................................... 46

5.1经济效益分析................................................................................................. 47

5.2社会效益分析................................................................................................. 48

1.安全隐患信息系统立项背景

从我国煤矿整体安全形势来看,2002年以来,我国煤炭产业发展迅速。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也随之发布了《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说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当前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而隐患管理中排查出隐患不是目的,治理隐患才是根本,只有保证治理方法得当、治理手段先进,才能有效的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实现隐患信息的完全闭合以及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就成为隐患管理中的紧要任务。

近些年来,各大煤炭集团增加了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纷纷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急救援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煤矿真正的管理薄弱环节在于隐患排查和三违管理的落实,由于这些管理疏忽经常发生中小伤亡事故。大部分煤炭企业在重视硬件投入的同时却忽视了对隐患信息的管理以及安全自主意识的培养,在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方面停留在简单的信息管理和简单的闭合统计,没有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未能实现信息平台的全员参与和信息共享,因此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只解决了表面问题。

为了有效落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本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思想,以及具体业务的管控模式相结合,我们通过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准备研发煤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系统。通过本系统可建立基础数据库、隐患信息库、专家信息库和安全知识库的信息集成平台;实现各区队、排查和治理的多级制约管理;提供事故隐患的时限预警、频发预警和短信预警功能;统计分析各类隐患及事故发生的趋势和规律,找出影响因素,便于及时防范、发现和治理隐患。通过安全阳光信息网站实现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从而加大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力度,在全体员工中形成安全防范意识,主动的进行安全管理。这种模式在义络公司试验成功后,可以在集团中进一步推广,以煤矿为隐患业务管理的主体,并以点代面逐步建设,最终在集团层面形成隐患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对重大隐患进行及时的实时的管理和监控。

2.安全隐患信息系统主要研究问题

“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研究”项目包含四项主要研究内容,分别是:

(1)隐患闭合管理模式建立及系统流程设计

(2)三违闭合管理模式建立及系统流程设计

(3)GSM短信预警平台设计

(4)自定义报表平台设计

项目技术路线图

3.安全隐患信息系统建设内容

3.1系统建设目标

3.1.1应用目标

建立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了安全网络化办公。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信息通过登陆平台,利用网络实现上传、审核、查询、领导批示、提示预警、统计汇总、制度文件下载等功能。各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权限,履行对隐患或三违的认定、审查和批示的职责。

通过信息平台,矿井哪个地点存在什么隐患,治理到什么程度,各级管理人员都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为及时做出决策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和真实、可靠的依据,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时效性和三违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①按级别和专业管理隐患,按级别和类型管理三违、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多角度管理;通过集团、矿、区队、班组、个人参与,实现煤矿安全的多层次管理;

②实现从隐患上报、审核、审定、批示、治理、复查以及隐患综合查询的闭合式管理模式,系统保留所有业务的处理过程,便于明确责任、有效监管和责任追究;

③实现从三违上报、审核、处罚、公示以及三违综合查询的闭合式管理模式,并引入三违的申诉、仲裁机制,使三违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④通过设立安全知识库、隐患信息库和事故警示库,建立统一的隐患认定标准,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积累历史经验和教训,避免事故发生;

⑤实现隐患多重预警管理。短信预警借助短信发送平台实现信息即时传送到责任人掌中,在线预警通过预警隐患确定和治理状态跟踪,实现隐患信息的即时提醒;

⑥系统提供灵活的查询条件,用户输入后即可根据权限查询出所需的业务数据和信息,同时可对数据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分析,并支持多种格式的输入输出;

3.1.2技术目标

(1)实现人性化的系统配置功能: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系统的灵活性,满足用户瞬息万变的需求,本系统增加了许多人性化的系

篇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201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第1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号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屿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斌(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唐伯文(镇综治副书记)

郭晓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郑 儒(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秀燕(宣传委员)

陈可飞(统战委员)

周仁维(副镇长候选人)

江祥昭(科技副镇长)

郑建飞(南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金 仪(城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毛忠剑(国土资源所所长)

林 志(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跃强(综治办主任)

张学略(南屿派出所副指导员)

潘依光(工商所所长)

林碧妹(南屿船管站站长)

王建进(南屿公路站站长)

林善杰(闽三中校长)

陈圣生(南屿中心小学书记)

陈启平(南屿供销社主任)

唐振南(南屿医院院长)

李 魁(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峰(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许贞润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刘建兵、张汶。电话:22806607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镇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加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派出所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船管站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土地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更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镇安办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建设站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镇派出所、综治办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建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整治小组,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专项整治小组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专项整治组及牵头单位将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及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23日前报镇安办。

第2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第3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市“363”工作计划,进一步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我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酒类企业、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学校等事故多发易发行业和部位为重点,在我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市“363”工作计划的推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任务措施

3月份为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我镇各办室、各村(社区)3月1日起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整治,同时实行企业、村(社区)、镇乡(部门)、市四级分组备案建档,分级治理,分级督促。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重大隐患,必须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个落实”,并填写附表于3月25日前报镇经发办备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全镇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我市“363”工作计划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工作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在这次排查整治行动中,既要通过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又要认真组织检查执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隐患台帐,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现实隐患的单位,必要时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对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非法生产的要坚决打击取缔。

(三)严肃工作纪律。这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设和谐幸福文君的重要举措。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充当违法非法、违规违章保护伞以及瞒报事故、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推进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好的工作经验、做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及时报送镇经发办。

第4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长治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深化全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院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牛海书(院 长)

副组长:琚建华(书 记)

贾爱增(副院长)

王爱爱(副院长)

成 员:罗丽霞(办公室主任)

李治国(医务科主任)

申晚平(护理部主任)

杨俊萍(感染科主任)

蒋 一(总务科主任)

篇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篇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2016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篇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2016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5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30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社区(村)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目标任务。并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单位、小区,督促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而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级监管”机制。由包抓领导带队,各单位(小区)对本单位(小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网格;各网格对网格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各单位(小区)进行自我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社区;对各社区(村)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办事处安监办;由办事处安监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由安监办牵头,及时督促辖区各单位小区、网格、社区(村)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并对此次活动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督查,确保活动有效进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决定成立以主任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具体指导、协调各社区、村和企业开展活动,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检查范围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校园等行业和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要以“人、车、路、企、管”五要素和省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30条措施为抓手,强化车辆、道路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尤其突出对“两客一危”的治理,严格治理“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现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消防领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对未达到验收条件和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露事故发生。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库存烟花爆竹管理情况,落实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安全措施情况等。

4、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领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突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防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加强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同时要对城市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露和爆炸。有效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5、校园领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上下学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及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溺亡等。

6、食品领域:由安监办牵头,食药局配合,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原始记录、出厂报告、采购室三证、销售记录、出入库台账、现场卫生、企业证照并深入摊位、仓库、厨房等重点部位,对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继续深化液化气瓶治理、坚决取缔餐饮业使用液化气瓶从事经营的行为,实现全区餐饮业无使用液化气瓶目标。

7、特种设备领域: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抓好安全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与当前全区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并安排部署。确保当前我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我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大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单位和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予以严厉批评并及时公开曝光。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个吴办”建设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全办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和综合协调能力,做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创建任务

(一)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和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九条意见;将食品安全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放心街道办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2.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4.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奖励制度健全、渠道畅通、受理及时,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监督管理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及联三路农贸市场的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严查蛋糕房等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3.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坚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实现辖区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100%,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营(含临时许可)率达100%。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所有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率达100%。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提高食品监测品种覆盖率,全面扩大食品质量监督范围,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监管。

4.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加强监管,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无证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100%;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对超标准使用添加剂的查处率100%,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查处率达100%。

5.加大对肉品的监管,超市、农贸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

6.对涉及食品违法经营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向刑事司法部门移送率100%。

(四)应急管理

1.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建立区、办、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网络,分工明确,工作落实。

2.完善应急预案、企业有专门预案。

3.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五)宣传教育

1.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及时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

2.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

3.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信心,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4.及时向人民群众及时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辖区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五、主要责任

(一)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综合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三)负责指导食品流通规范化管理;负责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活动,取缔私宰窝点;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创建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负责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负责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负责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和保证人员安全。

(六)负责筹集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对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规范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开展农产品的整治;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九)负责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对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对全辖区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食堂、学生课间餐、学生食用蛋奶、饮用水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督促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情况;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查验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

(十三)负责指导、检查粮油食品经营门店管理工作,维护粮油食品安全。

(十四)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十五)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含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以及公开举办农村家宴等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餐饮消费环节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含食品零售摊贩)以及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承担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现场制售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并实施监管;负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5日---4月30日)。成立街道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个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精神传达至每一个村、社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7月31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标准,认真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活动,健全完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和工作制度,对照创建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自查,对不达标项及时改进,确保创建工作成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逐一排查、扎实推进,全面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综合政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使本环节、本辖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认真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31日)。对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按时完成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是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三)夯实工作责任。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投入,保障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应急处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完成。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延伸,统筹协调基层群众平安生活需求,切实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平安生活人人共享,群众安全生活、家庭平安健康。年内力争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区级安全社区2个。

三、方法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有效”的思想,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6月25日-7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

2.认真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目的、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3.开展调查摸底。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人群分布等软硬件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积极搭建“安全进社区”活动平台。一是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安全健康救助、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三是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安全知识,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在80%以上,共同打造安全社区。

2.定期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社区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社区每月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隐患排查,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治及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自救演练。各社区(村)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及社区的特点,开展防火、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地震等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2016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工作有效平台。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包抓领导为组长,包抓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要认真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记录、及时报送,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将排查情况盖章签字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4篇

为认真落实《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街道办决定,3-6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街道办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长同志担任。食药所人员和各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药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社区(村)、食药所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抓落实。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重点环节及主要内容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质监部门。积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中小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大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对于不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二)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谢小玲,协调联系工商部门。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和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企业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食品餐饮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区食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学校食堂、小饭桌)。要以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农家乐、乡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红白自办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进行查处。

(四)农产品及牲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协调联系农牧局、区商务办。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经营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含量等专项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上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依法坚决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加强对农贸市场肉品的监管,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督促检查,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毫不手软,对农残超标的坚决予以退市。

协调联系卫生、粮食、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密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要利用宣传车、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一切有效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5日)。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限期。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要尽快拿出处置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系。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针对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区食安办将组织力量,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的评价性抽检,并做好迎接省、市食安办抽查验收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村、食药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要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确保人民健康的攻坚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层层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农村食品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具有地域广、隐藏深、参与人员多等特性。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力争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食品典型案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

(三)加强沟通,推进整治。要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每月8日和23日前向街道办报送整治工作信息和整治进展情况,以便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对整治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开展诚信经营,争当诚信标兵。

第5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四品一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现根据辖区实际,办事处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办事处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农产品监督管理站站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食品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辖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率,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规范餐饮器具消毒操作。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依法科学监管,强化餐饮业液化气使用安全管理、督查督办、警示告诫和问责追究,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

药品方面

(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二)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

(三)诊所的整治。严查诊所的药品质量和购药台账,坚决取缔黑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

(四)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农产品方面:

(一)加大对辖区水果批发市场和联三路农贸市场的检测信息出示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无公害农产品证明等相关资料,督促商家完善准入制度。

(二)加大对农贸市场肉品“三章两证”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检查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

“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整治。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为公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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