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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2016-08-09 10:11:0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共6篇)2016—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 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 号)和省民政厅《XX 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X 民事 〔2020〕36 号)要求,结合我市殡葬管理工...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第一篇

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 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 号)和省民政厅《XX 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X 民事 〔2020〕36 号)要求,结合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 划。

一、发展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时期,我 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殡葬事业取得了长 足进步。全市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推行火化“一刀切”,目 前现已基本普及遗体火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 有殡仪馆4 家,经营性公墓4 家,公益性公墓20 座,公益性骨 灰楼(堂、墙)6 座;殡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葬礼葬法改革 有了新突破,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 丧事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但是,我市殡葬改革发展不平衡,特 别是在殡葬资源配置、殡葬经费投入、殡葬服务质量、殡葬救助 保障、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 主要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基层政府殡葬管理方式方法简 单,火化率不巩固;部分地区政府公共财政对公益性骨灰存放设 施和殡仪馆建设改造投入不足;部分地区相关部门缺乏协调配 合,在治理乱埋乱葬、规范殡葬市场管理等方面相互推

诿;部分 地区对殡仪馆、公墓的建设和经营监管不到位;一些农村地区葬 礼改革进展缓慢。因此,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殡 葬改革,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 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 务,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完善殡葬服务体系, 促进殡葬科技进步,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 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 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 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有效遏制一 些地区火化率下滑和乱埋乱葬的问题,节约殡葬用地。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强化 殡葬基

本公共服务,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实现文明节俭治丧。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因 地制宜地推动殡葬改革。

三、主要任务

(一)坚定不移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

1、有步骤地推行火葬。加强宣传引导,依法强化管理,提 高群众对遗体火化的接受程度,继续巩固提高火化率。2016 年 全市火化率要达到80%,力争消灭火化率低于60%的镇(街道); 2017 至2018 年全市火化率要达到90%,力争有50%的镇(街道) 达到95%以上;2019 至2020 年全市火化率要达到100%。

2、积极改革土葬。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 风易俗,积极参与改革土葬,治理乱埋乱葬。

(二)逐步规范骨灰安葬管理

1、大力推广节地葬法。积极倡导和鼓励骨灰撒海、骨灰植 树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丧葬方式,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降低骨 灰占地安葬比例。

2、着力治理占地毁林建坟。对1997 年7 月21 日国务院《殡

葬管理条例》颁布后至2015 年底出现的违规建造新坟,各县(市、 区)要制定规划,分期整治。对“十三五”期间违规建造的新坟, 要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宗,依法处理一宗。

(三)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服务

逐步建立完善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2016 年,要制定农 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 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的减免政策,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 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适 当扩大减免对象和服务范围,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四)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建立和强化政府对殡葬 事业的投入机制,因地制宜,推进镇、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骨 灰楼)建设。2020 年,全市每个镇至少要有一座公益性生态墓 地(骨灰楼),实现全市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建设覆盖率 达到100%,满足当地群众的殡葬需要。

2、加强和规范公墓建设和管理。要严格公墓审批,加强对 公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和管理。XX 县、XX 开发区经营性公墓 建设已列入全省规划,要严格按照《XX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6 -2020 年)》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争取在2020 年前建成投 入使用。市

区陵园位于XX 火车站旁,鉴于周边开发建设及规划 限制,市城区可考虑另择址建设,纳入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并按有关规定报省民政厅审批后组织实施。

3、继续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继续完 善殡葬服务设施,重点对落后火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行 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2016 年,XX 市XX 殡仪馆要达到省二 级殡仪馆水平;2017 年,市城区殡仪馆、XX 市XX 殡仪馆、XX 县殡仪馆要达到省二级殡仪馆水平;2020 年,XX 县殡仪馆要达 到省一级殡仪馆水平。【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五)着力规范殡葬市场秩序

1、充分发挥XX 殡葬协会作用。强化市场准入和监管,引导 社会参与,对于带有选择性和营利性的殡葬用品销售、经营性公 墓安葬服务等项目,积极鼓励市场参与。

2、依法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制定完善公墓建设规划,从 严审批经营性公墓。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公墓,加 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炒买炒卖墓地,加大对超规定面 积墓穴、墓地的治理力度。

3、依法加强殡葬服务行业和价格行为监管。规范殡葬服务、 丧葬用品和公墓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完 善行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第二篇

娄星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娄底市殡葬管理办法》以及《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积极落实殡葬改革各项措施,改革土葬,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娄办发[2009]19号文件精神明确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改革土葬,推行火葬。二是着力提高火化率。从2010年起,全区每年火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至2013年,全区火化区火化率要达到100%。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要组织对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流两侧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沿六区”)的乱葬坟墓开展专项治理,基本实现“三沿六区”无坟化,到2013年底以前全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对骨灰的管理。杜绝火化区内骨灰装棺二次葬的现象,有划地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活动,坚决制止违规建设、经营公墓的行为。五是深化殡葬礼仪改革。引导群众采取科学、文明、节俭的悼念仪式,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葬形式。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区域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全面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有步骤地推进火葬,把全区划分为强制火化区与推行火化区。强制火化区为乐坪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花山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社区。推行火化区为不含上述地区的本区其它全部区域。强制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推行火化区内公职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其它人员死亡提倡和逐步推行火葬。

(二)落实殡葬法规,全面执行火化政策。从2009年12月20日零时起,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娄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强制火化区域内的非农居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光荣院老人、外来死亡人员和非正常死亡人员;社会无名无主尸体及在城区各医疗机构死亡的人员;非强制火化区内的公民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

(三)规范丧葬行为,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对应火化死亡人员实行土葬或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土葬、将遗体偷运至推行火化区或外县市治丧和土葬,以及在强制火化区内搭设灵堂灵棚治丧,

在接运遗体或出殡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打响铳,将遗体、骨灰抬棺游街,大型车队送葬游街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各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单位部门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齐抓共管,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开展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属范围内的家属死亡后,其火葬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配合,督促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单位已改制或撤销的及火葬区域内的居民死亡后,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负责。

(五)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政府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1、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布《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通告》,张贴至全区各单位机关院落及居民集中居住区(由各单位、村(居)委会具体负责)。

2、各单位、社区居委会门口悬挂宣传横幅1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能少于10条(宣传内容由殡葬管理办提供,具体工作由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

3、区殡葬管理办公室组织宣传车到城区及全区主要公共场所、村、(居)委会巡回宣传,并散发宣传资料(由区殡葬管理办负责)。

4、将殡葬改革工作重要宣传资料及主要领导专题讲话精神,在电视台和广播台进行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电视台、报纸、广播、墙报、标语开展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殡葬文明新风,教育改变人民群众陈旧殡葬观念。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四、组织领导

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陈明华 区委书记

组 长:梁立坚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罗 琳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群欢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彭建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雄杰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肇中 区政协副主席

黄文瑞 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区政府办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娄星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区民政局 区法制办

区人事局 区文化局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卫生局

区交通局 区林业局

区交警大队 区环保分局

区物价分局 区工商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分管殡管工作的周爱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曾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315957)。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殡葬改革工作,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建立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表现,实施检查、监督,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区委组织部:把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个人表现和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分。

区政府办:负责组织、监督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协调理顺各相关单位关系。

区委宣传部:负责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区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政法系统各单位,严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殡葬改革执法保驾护航。

区法院:对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做出的处罚决定,要依法予以支持和维护,对形成诉讼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审结,对申请执行的案件,要积极组织力量,及时执行。

区检察院:对涉及破坏殡葬改革的刑事案件要依法予以办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殡葬法规顺利实行。积极维护殡葬秩序,对在殡仪活动中有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们合法权益行为且经民政部门制止无效的,对拒绝、阴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殡葬服务单位工作秩序,故意毁坏殡葬设施或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和殡葬职工的,违反治安管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取缔丧葬封建迷信活动及其活动场所,依法查处在丧事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和无名尸、无主遗体,出具死亡证明,通知殡仪馆接送火化。

区司法局:把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协调处理殡葬改革中的矛盾纠纷,为殡葬改革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组织、宣传有关殡葬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行政执法错案的发生。

区民政局:履行殡葬改革主管部门的职责,认真研究制定深化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加大殡葬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内部改革与管理,加强殡葬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区财政局:大力支持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在殡葬管理机构的运转,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将无名、无主尸体的处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负责设立区殡葬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单位的罚款予以扣缴,对未火化对象的丧葬费和抚恤费不予发放,同时将上述经费划拨到区殡葬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专户中。

区发展改革局:将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做到主动衔接,尽快审批,积极服务。

区交通局:加强对运输业的监管,对非法从事尸体运输的车辆进行处罚。

区人理(老干)局: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将殡葬改革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在职人员死亡后,丧户不按规定火化和安葬的,不得核发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困难补助,同时配合殡葬管理办对未火化对象的丧葬费和抚恤费等费用的扣缴。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加强丧葬用地的管理;督促基层国土所严格审批丧葬用地手续;查处丧葬滥占土地和私建乱造坟墓行为,并责令恢复地貌;查处公益性公墓对外出售墓穴、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企业职工殡葬改革法规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企业离退休、退职、在职人员死亡后,丧户不按规定火化和安葬的,不得核发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同时配合殡葬管理办对未火化对象的丧葬费和抚恤费等费用的扣缴。

区卫生局:负责对医院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死亡病人尸体的“源头”管理,严防尸体非法外运。对病人在医院死亡的医院要及时告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出具死亡通知书,对丧主擅自转移遗体的,医院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殡葬执法部门,对医院工作人员擅自同意或默许丧主将尸体运出医院的,卫生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丧葬用品市场的整顿和管理工作,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点,清理整顿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点;负责受理群众对非法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的举报,并予以制止和查处。

区文化局:负责全区丧事活动中的鼓号队、腰鼓队、锣鼓队以及丧葬音乐的管理工作,对从事殡葬活动的民间乐队、艺术人员加强管理和指导。

区环保分局:负责宣传殡葬改革对促进环境保护的生产部门科学道理,制止和打击在殡葬活动中影响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区物价分局:加强对殡葬收费管理监督和检查,科学管理制定殡葬服务价格,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区交警大队:负责对违规操办丧事影响交通的行为和送葬车队进行查处。

林业局: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认真查处非法毁林建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内部林业单位管理,不得擅自利用林地建造公墓。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把殡葬改革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管理好本单位和辖区内的丧葬活动,并积极推进本区域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区殡葬管理办公室作为负责殡葬改革日常工作的机构,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殡葬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对殡葬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要开展调查研

2016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目标和任务

全镇范围内所有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各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墓地。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各村(居)要根据管辖范围成立由村(居)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殡改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要组织召开殡改工作宣传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

2、加大宣传,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各村(居)对本辖区内每个自然村或居民聚集地进行集中宣传,以发放《殡改宣传问答》,刷写殡改宣传标语,张贴殡改公告为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殡改政策法规。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办理丧事的行为,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共同做好丧者家属工作,使其及时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经做思想工作,拒不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镇民政所。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公职人员,由镇纪委组织等按照县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对拒不执行的,遗体不火化而实施棺葬的,通过做工作仍不主动执行火化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火化;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快殡改信息网络建设。设立举报电话XX、殡改信息员,各村(居)信息员由监委会主任兼任。

5、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居)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村(居)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末两位的村(居)书记或主任将在2016年专项会上做出书面说明;死亡后各村(居)干部应主动做死者家属工作,家属自愿遗体火化后,给困难补助500元/具,每火化一具给村工作经费300元。村(居)每年遗体火化任务不少于四具,如果年内死亡人数低于四人,则必须完成实际死亡人数,否则没有完成任务村(居),每少一具惩村(居)500元/具;若信息员上报不及时,每次扣信息员工资100元。

四、纪律和要求

各村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抵制偷埋土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

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站所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统一组织领导,各站所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镇民政所要认真制定深化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

2、国土所依法查处非法殡葬用地、乱建坟墓的行为。

3、林业站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4、综治办加强对治丧环境管理,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5、派出所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镇纪委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借殡葬改革之机为个人捞取钱财行为。【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7、XX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在本院及各行政村卫生所内亡故人员遗体的管理,未经殡葬管理部门不得擅自运走遗体的,对默许或同意运走遗体者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建立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制度

1、人口死亡报告制度,各村(居)辖区内有居民亡故的,必须1个小时内上报镇政府民政所。

2、责任追究制度,全镇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凡干部(含离退休人员)有赡养、监护关系的亲属死亡违反规定不火葬的,按县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各村(居)有居民亡故未报告或延误报告的,造成乱埋乱葬并形成事实的,由镇纪委给予负责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

全镇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参保人员死亡的,丧属必须提供遗体火化证明,镇殡改办才能予以办理领取丧葬抚恤费用手续。

凡是全镇低保户,若家庭中有没有遗体火化的,立即取消家庭中所有的低保资格。

违反规定,造成乱埋乱葬的,按属地管理原则,责成丧属或丧事承办人起棺火化,不听劝阻的,报请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民政、国土、林业、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丧属或丧事承办人承担。

3、有奖举报制度

全镇范围内对逃避火葬进行土葬、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凡经查证核实的举报,镇政府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六、惠民举措

对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90岁以上老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共六项(1、县内普通殡葬车遗体运送,2、遗体消毒,3、遗体冷藏3日,4、遗体火化,5、普通骨灰盒,6、骨灰寄存1年)。本县去世到外地火化的不享受该政策,外县去世就地火化的,凭殡仪单位出具的火化证,费用明细单及收费发票到镇办理免费手续。办理程序由民政所解释。

七、加强管理与指导

各村(居)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服务设施落实,推进移风易俗,使殡葬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016治理整顿殡仪车辆实施方案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四城同创”的总体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通过采取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有效手段,强化殡仪运尸车辆管理,规范殡葬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积极配合,成立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市民政局成立由副局长挂帅,殡葬管理所所长任组长,殡管所稽查科科长为副组长,各镇(办)民政办、殡仪馆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长挂帅,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任组长,交警支队总支成员、城区二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交警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殡葬管理所,由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整顿的工作目标是:核定殡仪车辆、审核运营资格,统一颜色、标志,治理非法运尸、清理乱停乱放,规范日常管理。

市民政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的要求,统一对全市各殡仪馆专用殡仪车辆进行重新核定。各殡仪馆填写《市殡仪专用车辆审批表》,各镇(办)民政办逐一审核,经市殡葬管理所核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审核后,统一喷涂颜色,统一配发标志,统一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一)统一殡仪专用车辆车身颜色。车门两侧标明:殡仪馆名称、编号和殡葬图标;车尾标明服务监督电话。殡仪车辆的改色,由具备资质的修理厂(点)进行。

(二)新增或更新殡仪专用车辆的,殡仪馆需填写《市殡仪专用车购置(更新)申请表》,经所属镇(办)民政办同意,由市民政局核准后,办理有关标志和运营手续,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审核后,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三)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对运尸车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拦截非法运尸车辆,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其他违法运尸行为的,由市民政局依法实施处罚。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0日)。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摸清本市殡仪馆运尸车辆,非殡仪车辆,私自改装运尸车辆,违规挂靠殡葬单位的车辆,套号车辆及已注销或报废车辆从事运营的底数。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殡葬运输车驾驶员动员大会,营造宣传治理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宣传和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31日)。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警各大队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殡仪馆下发或在殡仪馆内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告知殡仪馆办理运营手续,明令非殡仪馆运尸车主停止非法运营活动,改变车辆用途。对超过规定时限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阶段:集中专项治理(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警各大队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整治工作专班,对本辖区内从事运尸业务的车辆进行统一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在殡仪场馆或道路行使中的运尸车辆进行突击检查。对非法运尸车辆依法予以查扣,依法进行处罚。

各镇(办)派出所要配合治理整顿工作。对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以上工作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开展殡仪车辆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是贯彻落实《殡葬条例》,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管部门及派出所,要把贯彻落实《殡葬条例》,治理整顿殡仪运尸车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此项工作与深化殡葬改革、维护公共安全和实施依法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民政办和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殡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建档建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实施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2016全民节约行动实施方案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第五篇

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把节俭养德全民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特制订全县民政系统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实施方案。

一夯实社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家庭是社会的组织细胞。在开展“俭以养德人人行动”行动中,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创新,利用好社区发动和组织群众的优势,号召全社区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组织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体验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广低碳出行、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时配合宣传部门,提倡在社区中心位置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为群众讲解勤俭节约小知识、小典故,在小区电子屏、图书室、各个楼道单元宣传栏等放置“节俭养德全民行动”的警句名言和宣传标语,大力营造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浓厚氛围。

二发展慈善事业,让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节俭奉献、养德行善,是慈善事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广泛发动群众捐赠废旧衣物,让家庭中的废旧衣物在扶贫济困中得到充分利用。支持中华慈善总会开展“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号召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家庭收集旧纸张和书刊,将售卖所得款项捐赠给县慈善协会“专项账户”,用于救治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患病儿童。大力宣传慈善捐赠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让慈善的星火燎原,让爱心久久传递,让“节俭养德”涓涓细流成为扶贫济困的不竭源泉。

三倡导奉献友爱,广泛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是人们分享资源、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民政系统要按照《全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以“节俭养德”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城乡社区及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光荣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广泛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回馈激励机制,让志愿服务记录成为志愿者的“爱心银行”,引导广大志愿者主动参与并积极倡导“俭以养德、节约光荣”的生活方式。把社区打造成为“节俭养德”志愿服务的主平台,发动社区居民组建社区低碳生活志愿小分队,会同有关部门,提供适当场地,方便人们交换和买卖闲置衣物、玩具、图书、家具、家电等,引导广大志愿者在促进绿色低碳生活、节俭节约风尚中贡献力量。

四坚持以民为本,把民政服务融入到“节俭养德”活动中。民政工作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民政服务是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门要把“节俭养德”理念融入到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各项民政工作,要将“节俭养德”的要求贯穿于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站、婚姻登记中心服务机构、殡仪馆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监管,确保各类民政服务节约成本、提高效益,让有限的资源更好地惠及更多群众。特别是要带头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扫,切实抵制奢华丧葬的不良风气。

五加强职业修养,使“节俭养德”成为民政干部的日常准则。“节俭养德”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重要要求,是民政干部自身修养的重要课题。各级民政干部要在“俭以养德向我看齐”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在前列,在为民服务、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的相关规定,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反对铺张浪费和浮华攀比,在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中更好地树立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勤俭的形象。

2016机关单位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方案4篇
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中发[2016]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实现“建设新城区、打造新核心、树立新风尚”的“三新”为目标,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把整风精神贯穿活动始终,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局机关干部职工、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二、重点任务

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教育实践路线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集中解决局机关、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思想之病、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动真格、见行动、求实效,强化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凝聚起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要紧紧扭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分类实施教育实践活动。

1、局领导班子。局领导班子要带头查找和整改信念动摇、漠视群众、作风漂浮、吃拿卡要、慵懒散拖、蛮横霸道、特权思想、奢靡腐化等8个共性问题,带头树立和培养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科学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规范用权和行政效能建设、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科学培养管理干部等8个工作习惯。

2、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要结合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找准自己的问题,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解决上班纪律涣散,工作不落实、不主动,“中梗阻”,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态度冷冰冰、办事慢吞吞,不敢担当、不善攻坚、不能吃苦,动力不足、得过且过等问题。

3、党员干部。党员干部要着重解决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不振,思想保守、不思进取,贪图享受、及时行乐,纪律松懈、慵懒散漫;调研走马观花、工作蜻蜓点水、办事虎头蛇尾,对民政对象利益不维护、不作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和实际相脱节;廉政纪律执行不严,办事索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基本需求问题。一是要通过加强汇报协调,解决民生兜底资金和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二是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启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军休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军休优抚对象待遇,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指导做好第九次村委会换届工作,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三)着力解决民政工作规范管理的问题。健全完善灾害救助、城乡低保、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评残评烈、退伍安置等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流程和服务流程,明确职权与责任,将限时办结制、首办负责制、监督检查制度均纳入其中,建立方便流畅、直接有效的工作流程。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对所涉及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拨付、发放程序、监管办法提出明确的意见,从源头上预防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善民政资金内部监督核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挤占、挪用、贪污问题的发生。

(四)着力解决民政队伍服务能力的问题。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理念不新、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畅等问题,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服务机制。重点解决和提高科学发展民政事业的谋划能力、提高民政业务工作能力、推进民政事业创新能力、处置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应对能力、汇聚各方面力量推进民政工作的协调能力、提升民政工作者形象的自律能力。

(五)深刻反思“破坏选举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委关于“破坏选举案”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五项反思”,强化“五项教育”,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深刻反思在重大政治性、原则性问题上立场不坚定,甚至忽视党的领导、背弃党的使命,集体失语、集体失职等问题;要深刻反思以钞票换选票,把神圣权力当作利益交换的工具,明知故犯、以身试法、亵渎选举等问题;要深刻反思关键时刻出现的蔑视党纪、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问题;要深刻反思在贿选苗头出现直至愈演愈烈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明哲保身、好人主义、随波逐流等错误思想;要深刻反思作为党员干部,该为谁代言、为谁用权、为谁做主的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三、方法步骤

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着重抓实3个环节,各个环节组织“回头看”,确保每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思想发动。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成立全局活动领导机构,审定活动方案。4月初召开动员会议,邀请区委督导组现场指导,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局属单位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2、学习教育。运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书本学习和网络学习、体验学习和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勤政为民、廉政纪律“四项”教育,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编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集中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教育专题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六问”大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大讨论以及“我的群众观”专题讨论。4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时间为期3天的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活动,组织到湘南学联、酃湖乡光明村、东阳渡人民村等教育基地开展调研式、体验式、案例式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通过“单位内部找、督导组实地查、基层群众提”,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梳理,从中了解群众的呼声,查找工作的差距和问题,及时汇总、汇报和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找准局机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深入查摆分析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组织查找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条目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梳理分析,把班子和个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一一查摆出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征求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党员干部要结合“六个去哪儿了”开展大讨论。【2016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2、扎实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做到真谈、实谈、谈出效果。督导组在一定范围内找党员、干部个别谈话,全面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通报。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包括四个部分: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一风一风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家属子女从业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要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进行公示。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要在召开民主生活前报区委督导组审核。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在会前报区委督导组同意后召开,并邀请督导组参加。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以整风的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党组书记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在全局中层以上骨干中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党员干部要采取“一会四评”方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坚持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边回顾,做到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保障有制度。通过集中治理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1、制定整改方案。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查摆剖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报区委督导组审查后进行整改、逐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2、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和“破坏选举案”的专项整治任务。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坚持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坚持解决问题与移风易俗相结合,要旗帜鲜明地同陈规陋习、顽章痼疾作斗争,以党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好转。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正,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正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局机关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长期不起作用、起负作用、群众口碑差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的要求,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继续坚持。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出外学习考察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5、开展评议总结。9月初召开阶段性总结会议,对前阶段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区委督导组对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会后,按照区委督导组的评议意见,继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9月下旬,召开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对局领导班子再次开展自查评估,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并报区委督导组审定通过后召开总结会议。

四、活动载体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必须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载体,狠抓工作落实。重点开展好以下四项活动。

(一)开展“四教育”活动。具体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廉政为民、岗位廉政风险四项教育活动,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服务能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根本,采取党组书记讲党课、开展专题学习和观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片《贪婪者的忏悔》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认识当前社会发展现状。抓好组织观念教育这个重点,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次到市委党员教育中心挂牌的衡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党内法规学习,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场和观点。抓好廉政为民教育这个关键,继续开展“双联双争”大走访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开展岗位廉政纪律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讲座,深化落实廉政纪律防控工作。

(二)开展“下基层”活动。在局领导班子和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下基层”活动。结合听取意见环节,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入户服务,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跟班社区工作人员到困难群众家中入户调查,访贫问苦,征求民政服务对象对办事流程意见,体验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到敬老院、福利院体验服务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询问服务对象对服务单位的印象和要求。

(三)开展“大创新”活动。在局机关股室中开展强服务活动。按照《2016年度全市民政系统创新工作成果考核评定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工作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各业务股室要主动与市局业务科室单位对接,同时深入基层,联合开展创新工作,以取得实实在在的创新成果。要通过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四)开展“帮扶困”活动。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帮扶困”活动。组织机关党员进村庄、入社区、进学校,扎实开展“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服务群众见行动”活动,认真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家门口服务”活动,与80户(名)困难群众、优抚对象、五保对象、贫困学生结对帮扶,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建立机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清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创新活动形式。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既要坚持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灵活安排各个环节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手机报、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报道典型事例、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有针对性曝光反面典型,传递警示信息。

(四)注重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党员干部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转化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民政工作绩效检验活动成效。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深化“双联双争大走访,服务群众见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珠群组发〔2016〕7号)和市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服务群众见行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以工作组联点、干部联户,争创人民满意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仆为主要内容的“双联双争大走访,服务群众见行动”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及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等为主线,以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服务发展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联村联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帮民解难,帮民致富,提升服务本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民政事业顺利推进。

二、主要任务

通过大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困难,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走访调研。全局机关干部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联系村里去,了解真实情况,形成能为区委、区政府及本单位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调研报告和合理建议。

(二)宣传政策。大力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精神。注重将大走访活动和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既让广大群众知晓党的十八大精神,又要积极宣讲法律法规知识和党的惠民利民政策,给基层群众带来实惠,进一步凝聚人心、提振信心。

(三)服务发展。全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把搞好春耕生产、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基层设施建设等作为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加强组织。帮助基层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解决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问题,力争进驻当年实现晋位升级。

(五)解决问题。围绕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关注弱势群体,走访慰问贫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妇女,给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增进感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直接联系群众系列制度规定,以直接增进理解,以经常加深感情,以服务赢得信赖。坚持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以包容和尊重的态度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

党员干部下到联系点,要具体要做到“四个六必”:一是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走访所在地基本情况、优势劣势必知;社情民意、突出问题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动态必知;困难群众、致富(工作)典型必知;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必知;涉工涉农政策、服务信息必知。二是联系群众上做到“六必访”,即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军烈属必访,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必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先进人物必访,计划生育、信访、综治等重点对象必访,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必访。三是工作开展上做到“六必到”,即联系村召开重要会议必到,研究重大村务必到,推动重点工作必到,解决难点问题必到,化解重大纠纷必到,处置突发事件必到。四是任务执行上做到“六必办”,即联点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办,急难险重任务倾力办,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办,情况特殊问题具体办,敏感问题透明办,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协调办。

三、方法步骤

工作组集中开展工作时间为两个月,时间段为4月1日至5月30日。

(一)组织动员。4月初,召开局“双联双争大走访,服务群众见行动”大走访活动动员会。会后,各工作组抓紧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培训。

(二)组织实施。4月20日前,各工作组要组织干部多形式、分批次进驻联系村,全面开展工作,集中开展工作活动后,局机关安排1-2名干部驻点一年开展帮促活动,着力帮民、惠民。

(三)总结整改。5月底,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围绕“双联双争”大走访活动的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活动总结和数据汇总表交局办公室汇总报送区作风办。年底,对问题解决情况和集中整顿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四、组织领导

这次活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负总责,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局长两位同志具体负责,全局30名机关干部分成4个工作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局机关干部大走访活动,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全局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大走访”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各工作组负责人要带头深入联系村,解决实际问题。

(二)务求实效。各工作组要根据联系村的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要正确对待各类矛盾和问题,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局机关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融入群众,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不虚报浮夸。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严格遵守“八条禁令”,自觉做到“八不准”:不准层层陪同,不准敷衍应付,不准缩短时间,不准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请吃,不准收受红包礼金和土特产,不准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不准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参与其它不正当活动,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机关形象。在农户家食宿,每人每天付给农户的生活费不得少于20元。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全局干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中发[2016]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区委九条规定的要求,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养殖户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六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推动形成层层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二是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从具体问题抓起改起,下大气力解决发生在养殖户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更加注重敞开大门、扩大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让广大群众提意见、来监督、作评判,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四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充分激发基层创造活力,支持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自选动作”。五是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把基层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传递到上级机关,通过上下联动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是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必须坚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始终,加强督导工作力度,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重点任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全局中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要紧紧扭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八个方面的共性问题:一是信念动摇,不注重理论学习,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政治意识不强,不信马列信鬼神,不讲党性原则。二是漠视群众,对群众没有感情,把群众问题当作负担,甚至不愿接触群众怕惹麻烦,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是作风漂浮,不用心干事、不真心干事、不专心干事,心浮气躁、脱离实际,搞花架子、好大喜功,热衷于迎来送往,不能静下心来深入基层、研究问题。四是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借办事之机收回扣、拿红包,随意设卡设障,不给好处慢办事、不办事,给了好处快办事、乱办事。五是庸懒散拖,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讲效率、不讲标准、不讲效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六是蛮横霸道,家长作风,独断专行,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把分工当作分家,对群众态度恶劣、随意训斥。七是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根深蒂固,总想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搞特殊化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插手工程项目,与民争利,借各种名目敛财。八是奢靡腐化,贪图享乐,违规搞高消费,奢侈浪费。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畅通养殖户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养殖户的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养殖户养殖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不断完善,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加强和改进畜牧服务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站畜牧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养殖户自身养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四)着力解决“破坏选举案”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委关于“破坏选举案”的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党性观念、价值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和群众观念教育,深入查找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换届选举期间暴露出来的问题,剖根溯源、汲取教训,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在重大政治生活中政治立场不坚定,甚至忽视党的领导、背弃党的使命,导致集体失语、集体失职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管党责任,弘扬敢于担当的精神;深刻反思关键时刻出现的蔑视党纪、践踏国法,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的问题,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深刻反思领导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代表提名把关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进一步搞好立规建制,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切实摒弃明哲保身的好人主义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强化党性意识、法纪观念,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办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深入思考作为党员应该为谁代言、为谁用权、为谁做主的问题,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三、方法步骤

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着重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一是搞好摸底调查。摸底排查,掌握党员信息,建立相关台账。对年老病弱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采取送学上门等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适宜、适度、适量安排参加活动,为他们就近搭建学习平台。二是抓好思想发动。召开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把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三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编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五本书,集中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教育专题片,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六问”大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以及“我的群众观”专题讨论,打牢转变思想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特别是要重点围绕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对“破坏选举案”一连发出的“这里面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市委和市政府到哪儿去了、当地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到哪儿去了、当地纪委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党纪国法观念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良知到哪儿去了”等“六问”进行大讨论。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时间安排不少于3天。要采用“口袋书”、“明白卡”的形式,组织好基层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要整合红色资源、基层联系点、警示教育基地等阵地资源,开展调研式、体验式、案例式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践学、带着问题学、紧贴思想实际学,增强学习效果。坚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做到知行合一。局主要领导要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集体学习成果,亲自备课,亲自撰写心得笔记,为党员干部上一次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党课。四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要有深度和广度,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养殖户和居民来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从中了解群众的呼声,查找工作的差距和问题。搞好上门征求意见,特别是对那些德高望重、关心党的事业的离退休老同志逐一拜访,倾听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要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注意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以形式广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代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随意应付,空洞无物;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以致劳民伤财,引发群众不满。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深入查摆分析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作风建设,聚焦“四风”问题,特别是要对照省里确定各类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存在问题的目录,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领导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一一查摆出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二是扎实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要逐一谈心交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同志要深入谈心交心。还要针对“破坏选举案”查处过程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活动,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弘扬正气,提振信心。谈心交心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取得共识,增进团结,做到真谈、实谈、谈出效果。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受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案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区委严格审核把关。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活动督导组派人到会指导,开展点评。按照“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要求,一把手要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剖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正风肃纪。以专项整治为抓手,重点抓好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以及市委部署的1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规范性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结合实际对活动的效果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四、推进措施

要扎实深入推动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必须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载体,狠抓工作落实。

(一)抓实“四项”教育,促党员干部自觉服务群众意识提升。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理想信念这个根本,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二是开展组织观念教育。抓好组织观念教育这个重点,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维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三是开展勤政为民教育。抓好廉政为民教育这个关键,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是开展岗位廉政纪律教育。大力开展岗位廉政纪律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知道“风险”、力求“保险”、无法“涉险”,达到不犯或少犯错误的实际效果。

(二)抓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四风”根本转变。认真对照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及要求,主动对号入座,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担当精神,立说立行、不等不拖,真改、实改、快改,改出成效,促进四风根本转变。

(三)抓实党员教育帮扶,促不合格党员转化提速。既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同时也注重解决普通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帮扶工作。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育转化力度。一是发放提醒登记卡。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每人发放一张《党内提醒登记卡》,及时反馈评议结果,告诫党性原则、纪律要求,不合格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党性认识、思想动态等,由支部书记在《党内提醒登记卡》中如实记载。二是签订整改承诺书。党支部要梳理不合格党员产生原因,制定转化措施、明确承诺事项,与转化对象签订《不合格党员整改承诺书》。三是明确帮扶联系人。落实1名支部委员、1名优秀党员与不合格党员进行“2+1”结对帮教,每月与不合格党员至少开展2次以上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支部委员侧重学习帮教,进行党内基本知识培训、党性教育等。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全局其他党员干部为成员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认真制定方案,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推进。

(二)做好宣传。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特别要注意选树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身边的先进典型。有针对性曝光一些反面典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还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统筹协调各股室、乡镇动物防疫站的活动安排,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

区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区“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转化为建设现代化畜牧业的强大动力,用畜牧养殖业的健康生态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局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坚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改进思想作风、全面优化学风、改善领导作风、转变工作作风、端正生活作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区畜牧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1、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坚持做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

2、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局领导班子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问题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坚持民生优先,认真解决养殖户关心的突出问题,让国家惠农政策最大程度的惠及群众。

3、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局领导班子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以共产党人应有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全社会树立畜牧行业良好形象。

4、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局领导班子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注重顺应民意、回应民愿,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长效化。

三、重点工作环节及方法步骤

自2016年3月下旬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4月中旬-5月中旬)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发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切实搞好思想发动。在局党支部动员大会召开前,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习近平、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

2、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在局党支部动员大会召开后,局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编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五本书,集中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教育专题片,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六问”大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以及“我的群众观”专题讨论,打牢转变思想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特别是要重点围绕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对“破坏选举案”一连发出的“这里面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市委和市政府到哪儿去了、当地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到哪儿去了、当地纪委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党纪国法观念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良知到哪儿去了”等“六问”进行大讨论。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时间安排不少于3天。要采用“口袋书”、“明白卡”的形式,组织好基层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要整合红色资源、基层联系点、警示教育基地等阵地资源,开展调研式、体验式、案例式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践学、带着问题学、紧贴思想实际学,增强学习效果。坚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做到知行合一。局主要领导要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集体学习成果,亲自备课,亲自撰写心得笔记,为党员干部上一次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党课。

3、集中组织专题讨论。要在领导班子中开展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集中专题讨论,进一步明确党的作风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性;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4、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走进直接联系的乡(镇)、村和10户家庭了解养殖现状、现实困难,征求意见,结合实际,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下旬-7月上旬)

1、深入对照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聚焦作风问题,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深入、再查找。同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查问题、找差距、明方向。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有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中旬-9月下旬)

1、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局领导班子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整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2、强化正风肃纪。针对局领导班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责令整改等措施,进行专项治理。一是对侵害养殖户利益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3、健全长效机制。对局领导班子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四、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党支部是抓好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同时,建立教育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示范带动作用。

(二)发挥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带头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每名班子成员都要开展蹲点调研,示范带动和推进全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带头照镜子、提升境界,带头正衣冠、树好形象,带头洗洗澡、净化灵魂,带头治治病、解决问题。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统筹兼顾。局领导班子要把开展实践教育活动与当前各项畜牧水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畜牧事业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把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畜牧工作的动力,用推进养殖业健康、持续、生态发展的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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