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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2016-08-12 12:04: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电力实训场地标语(共6篇)实训室标语实训室标语1.动脑启迪智慧,动手提高技能。2.树创业创新意识,育技能操作高手。3.面向最前沿,着眼高技能。4.今练技能打基础,来日就业显身手。5.学技术,练技能,当能手,做贡献。6.精雕细刻出精品,千锤百炼铁成金。7.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做学问要不知足。8.为精通职业走进来,为服务社...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电力实训场地标语》,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实训室标语

实训室标语

1.动脑启迪智慧,动手提高技能。

2.树创业创新意识,育技能操作高手。

3.面向最前沿,着眼高技能。

4.今练技能打基础,来日就业显身手。

5.学技术,练技能,当能手,做贡献。

6.精雕细刻出精品,千锤百炼铁成金。

7.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做学问要不知足。

8.为精通职业走进来,为服务社会走出去。

9.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从掌握技术走向开发技术

10.用一流的标准管理好学校,用科学的精神建设好专业

11.创意发展——学校有特色

创优素质——上岗有优势

创高技能——转岗有能力

创新技术——晋升有潜力

创业实践——发展有本领

12.做人要真,学艺要精

13.技能熟自训练,技术精于钻研

14.学技术练本领 强素质争第一

篇二: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实训室标语

实训室宣传标语

车工实训室:掌握一种技能,享受一生幸福。(60x60 红色字) 汽修实训室:实训提高能力,能力创造机会。(60x60 红色字) 管路拆装室:一丝之差 优劣分家 一丝不苟 能成高手(60x60 红色字)

化学中控室:团结 协作 安全 文明(60x60 红色字)

烹饪工艺实训基地:增强技能 精心操作 铸就品质(40x40 红色字)

计算机实训室:网络连接世界,信息沟通心灵

动脑启迪智慧,动手提高技能

计算机维护维修实训室:修机 修业 修身

琴房:琴声放飞心情,才艺放飞人生

分光光度室:分析细致入微,总结一丝不苟

基础化学实训室:注重技能培养,铸造专职人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

舞蹈室:图片

篇三: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2016电工安全工作承诺书

电工安全工作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作以下承诺,确保安全生产、高高兴兴上班来、快快乐乐回家去。

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前必须检查各种防护用具、工具、仪器良好可靠,从事电气线路工作前,一定要用试电笔验电。

二、必须了解和掌握所属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负责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和线路的数量、动态和状况:服从队(班)长领导,听众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时完成所分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安装任务,做到随叫随到。

四、根据计划和安排,按时进行检修、安装工作,工作前必须做好工具、材料和备件的准备工作。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确保安全作业。对检修或安装好的设备做好试机验收工作。

五、严格劳动纪律,充分利用工时,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做私活或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七、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后一定要挂停电牌,能闭锁的开头要闭锁,并做好发电工作。

八、登高上梯时,应首先检查梯子是否安全可靠,放置角度要适当,注意防滑。

九、在高空工作时,严禁抛扔物品,安全带应系在电线杆及固定的构件上。

十、如遇雷雨、大风天气,严禁在高空线路上工作。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 职务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京峰北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七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501203068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电工安全生产保证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公司、项目部及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本岗位施工特点,本人向公司及项目部作出如下保证:

1、严格遵守三联公司及体育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保证督促班组长班前讲话,班组长每天不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拒绝施工。

3、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虚心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保证不跟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检举和上报。

4、进入施工现场保证正确配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并按要求佩带胸牌,保证现场不吸烟,不乱扔垃圾、大小便。

5、保证不酒后上岗,不打闹和开玩笑。

6、保证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保证自己没有不适宜高空作业禁忌症(如高血压、贫血病、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眩晕症等)。

7、保证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6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作业,作业前保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修、移动电器设备和接拆电时,保证不带电作业。保证不随意操作设备。

8、工作前保证先检查使用的工具、仪表是否安全可靠。高处作业时保证将仪表、工具等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保证系好安全带,并保证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牢固的位置,防止空中坠落。

9、在拉设临时电源时,保证电线架空或埋地,过路处采用钢管保护;保证不乱拖乱拉或使电源线被车碾压、物砸。保证不将电线直接绑在钢筋或金属架杆上。

10、保证电箱内电气设备,各路电线容量与设备负荷容量相适应;保证箱内电气设备完整无缺,电线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插头插座完整无缺。保证不使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

11、保证电箱设置高度符合规范要求;保证电箱有防尘、防雨措施,箱上有锁,箱内整洁无杂物。保证变压器、配电房、配电箱周围3米范围内无杂物,无积水。

12、人工弯管时,保证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保证避开面部。机械弯管时,保证不使机械“带病”运转,并保证各类防护罩完整无缺。

墙上剔槽、打眼时,保证榔头不松动,凿子无卷边、裂纹;在楼板、砖墙上打眼时,保证楼板下面、墙后无人靠近。焊接管道时,保证持证工作,并保证进行动火审批,有监火人和配备灭火器材。

13、保证使用的扶梯有防护脚、防护绳,不缺档、断档;使用角度保证在60度至70度之间。

14、临时设施内的照明线路安装,保证穿管保护;保证不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保证食堂及浴室使用防溅型电器。

15、保证按规定进行每日巡回检查(包括临时设施照明用电),发现问题,保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16、保证现场使用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保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7、上下班途中,保证遵守交通规则,不追逐打闹;过路口时,保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以上保证如有违背或造成后果,本人愿意接受体育馆项目部及公安机关的任何处理。不服从管理和违章操作发生的任何事故与体育馆项目部和三联公司无关。

保证人自愿签字:

保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电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它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兴旺与发展。为了更好发把我电工班组工作做好,特制定以下赏罚制度,并公布大家,以监督和促进我整个电工班组的工作。

一、认真执行厂部的巡检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发现一次没有按时巡检或巡检不细心,扣当事人50元,若因此引发严重后果,一次扣当事人100—1000元,扣负责人200—1000元。

二、厂外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若发现一次违章扣当事人100元,若因此引起严重后果,一切后果当事人负责,并且电工班组不在录用,且连带扣负责人100元。

三、严格实行业务技术考试制度,每月考试不合格者,由车间扣款,并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停班学习。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干活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现违章操作,第一次扣当事人100元,第二次停班学习。若因此引发个人及设备伤亡事故,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连带扣负责人100元。

五、巡检时工具必须齐全,电笔必须随身携带,若发现一次不带工具或工具不全,扣当事人100元。

六、实行奖罚制度,以后进促进先进。同样问题,若别人没发现,而你发现并处理了,一次扣其他人100元,奖与发现并处理此问题的人。

七、必须时刻保证各电器、仪表卫生干净彻底,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当班人员50元。

八、自即日起建立违纪累计帐,各项制度违犯第一次以上规定扣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停班学习。并全年累计无违纪者享受安全奖,全年累计超过10次的,我电工班组不再录用,自谋出路。

以上制度适用于电工班组的每一个人(包括负责人),以往制度也同样适用于以上规定,望大家共同遵守、齐心协力,让我们电工班组的工作有一个新的起点。

【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电工班组

2016年2月 1日

电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法规条例,认真执行中煤地质总局特种勘探中心探水队项目部和金海洋南阳坡煤业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2、必须了解和掌握所属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3、负责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和线路的数量、动态和状况:服从队(班)长领导,听众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时完成所分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安装任务,做到随叫随到。

4、根据计划和安排,按时进行检修、安装工作,工作前必须做好工具、材料和备件的准备工作。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确保安全作业。对检修或安装好的设备做好试机验收工作。

5、保证所分管范围内矿井三大保护的完好,保证设备符合防爆要求,保证电缆悬挂符合规定。

6、严格劳动纪律,充分利用工时,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做私活或与工作无关的事。

7、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8、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后一定要挂停电牌,能闭锁的开头要闭锁。

机电副经理: 年 月 日 责 任 人: 年 月 日

电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安全责任

(1)工作前必须检查各种防护用具、工具、仪器良好可靠。

(2)从事电气线路工作前,一定要用试电笔验电。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严禁带电操作。

(3)登高、上杆工作者必须精力集中,如有身体不适、头晕等情况禁止登高、上杆工作。

(4)登高上梯时,应首先检查梯子是否安全可靠,放置角度要适当,注意防滑。

(5)如遇雷雨、大风天气,严禁在高空线路上工作。

(6)在高空工作时,严禁抛扔物品,安全带应系在电线杆及固定的构件上。

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

千人死亡率为0;

千人重伤率为0;

千人轻伤率为0;

职业病发病率为0;

重大设备事故为0;

重大火灾及其他事故为0。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职务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四: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201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1篇:沧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每年对学校教职工个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是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火防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新生入学后由政教处、宿管处联合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三、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陪训。

四、由安办室每年组织对教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害部位责任人、义务消防员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安办室、政工处、治卫处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第2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体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

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

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

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保卫处领导审批,并配合现场监控。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4、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消防规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_l二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l)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欢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l)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情况及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l)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或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而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中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中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没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火灾现场的保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l)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4)违规使用、储存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3篇:光明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通过消防知识宣传栏,制作消防公益广告、标语,在居民楼建议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营造社区消防宣传氛围,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

三、每半年组织社区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站开放活动。

四、依托志愿消防站每月组织社区居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开展灭火和逃生救援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素质。

五、根据季节性特点,每逢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火宣传工作。

六、教育督促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活动。

七、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咨询,向居民提供消防宣传资料,为社区内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八、依托社区警务室每季度对社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人进行实地灭火演练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九、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社区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4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5篇: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第二十八条: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篇五: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太阳能发电宣传标语

太阳能发电宣传标语

1、创索天能,开源世界。

2、天作之能,福享神工。

3、光伏惠及百姓,科技改变生活。

4、成本接控有效,效率提高无疆。

5、光伏新未来,智能中转站。

6、提高我的动力,降低你的成本。

7、使用天能源,世界变新颜。

8、低碳高效天能源,文明和-谐新生活。

9、天能源,让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10、绿能我“芯”,自然畅享。

11、能量取自阳光,绿色还给蓝天。

12、源自根本,遂穷之不竭。

13、绿色能量,不同凡响。

14、太阳能发电的项目专家。

15、节能环保,智慧创造。

16、能源关乎生活,光伏创新世界。

17、世界的晴天,我们的能源。

18、把握正能量,释放新梦想。

19、光耀世界,能动未来。

20、聚天之能,光福天下。

21、天赐清洁能源,助我造福世界。

22、有光就有希望,科技凝聚力量。

23、惠民天能源,绿色增效益。

24、用天为民,能泽天下。

25、能源可再生,电力爱迪生。

26、光电天能源,世界变新颜。

27、光伏高科技,环保添动力。

28、科技天能源,绿色光伏站。

29、光电天能源,中国梦能园。

30、天道酬勤,能源无限。

31、热火朝天的事业,光彩照人的能源。

32、科技创新,动力无限。

33、节电天能源,环保每一天。

34、天人合一,能源科技。

35、能源改变世界,光伏创造未来。

36、太阳能发电,惠民天能源。

37、能源新锐,科技新标。

38、惠州天能源,绿色无污染。

39、环保新能源,力保高效率。【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40、天恒久远,能源永传。

41、光伏逆变,创新发电。

42、光电耀天下,能圆万家梦。

43、逆变光伏产业,永做光谷第一人。

44、逆变光伏产业,领军光伏科技。

45、天赐无限能量,助我造福天下。

46、环保添动力,绿色新能源。

47、天能源科技,太阳能给力。

48、绿色的能量,电力的力量。

49、绿色情怀,自然精彩。

50、自然能源,廉价发电。

篇六:电力实训场地标语
2016毕业生实习邀请函范文

毕业生实习邀请函范文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我单位( 公司)已于20 年 月 日,与贵校20 届毕业生 签订《协议书》。根据我公司发展需要,特邀请 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来单位顶岗实习,请贵校予以安排。

顶岗实习期间, 公司为学生提供 。

公司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 。 附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毕业生实习邀请函范文 [篇2]

大学 学院:

我公司为使高校应届毕业生尽快了解和熟悉公司及工作情况,使毕业生更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诚挚邀请 专业 级 学生 (已与我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尚未与我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到我公司实习,具体要求如下:

1.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 实习内容:

熟悉工作环境,学习信息维护的有关知识,记录常遇到的情况以及应对措施,积累经验,建立良好的人脉关系;初步利用大学中所学到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实践过程中摸索并不断总结不足。

3. 在实习期间,我公司将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同时保障学生在我公司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保证参加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由学生本人和公司商定。

4. 学生因参加实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学校无关,由学生和公司约定解决。

5. 参加实习的学生如与公司产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6. 实习期满,公司应要求实习学生尽快返回学校参加毕业答辩。

公司电话: 公司人力部门章:

年 月 日

毕业生实习邀请函范文 [篇3]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我公司是天津金冠贝诺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感谢您百忙之中抽阅此信。为了促进学校、毕业生、我公司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了招聘人才的需要,我们诚与贵校函商学生实习就业合作事宜。下面是我公司的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

招聘岗位:实习生。

人数:20名。

岗位描述:

实习生可在本公司实习,进修、迅速提高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本公司特别对实习生制定了专业学习环境,由专业技师任教,进行实践操作,可有效避免实习中出现一人干十人看的局面。初期学习普通活动义齿、固定义齿的制作;中期学习活动义齿、隐形义齿、全口义齿、固定义齿、精密铸造技术及金属烤瓷技术的制作。后期看掌握技术程度可提升为专业全套师傅、专业边缘师傅、专业蜡冠师傅、专业车金师傅、专业上瓷师傅、专业车瓷师傅、专业胶托师傅、专业隐义师傅及专业钢托师傅。专业师傅鉴技术月薪3000-7000元之间。

条件:1、为人好学上进、谦虚、稳重。2、态度端正,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动手能力。3、有集体荣誉感,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主人翁意识。4、有口腔专业类毕业书或学校推荐书。5、能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待遇:提供食宿;有实习工资。具体工资面议;实习期满,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实习奖金,可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希望贵学校给予支持和帮助,期待互相合作。详情请复函或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特此函商

毕业生实习邀请函范文 [篇4]

尊敬的 校领导:

我单位已考虑通过 同学来我单位实习的申请,邀请 系 专业 同学来我单位实习,请校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实习单位:

年 月 号

毕业生实习邀请函范文 [篇5]

尊敬的各用人单位:

非常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衷心希望我校毕业生能为贵单位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16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浙江工业大学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理、工、文、法、农、哲学、经济、医药、管理、教育、艺术十一大门类,设有22个学院2个部。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34900余人,在读各类研究生7256人(博士研究生433人,硕士研究生6823人)。2016年学校列入就业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8994人,其中博士、硕士毕业生1892人,普通本科毕业生5099人,之江学院本科毕业生2016人。

为方便用人单位招聘储备人才,我校定于2016年5月17日举办“2016届毕业生实习招聘会”,欢迎广大用人单位参加。

一、招聘会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10:00。

二、招聘会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体育馆。地址:杭州市留下镇留和路288号。

三、用人单位参会办法:

1、请需要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于5月11日下午17:00前登录我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①登陆我校就业信息网,未注册的单位须注册成为会员。

②注册企业登录后选择进入“大型招聘会”版块,选择“浙江工业大学2016届毕业生实习招聘会”并点击“报名”选项,提交参会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新增岗位”添加岗位信息。

③提交岗位信息后,待学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对企业信息及岗位设置进行审核。

④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登陆进入“大型招聘会”版块,点击“报名状态查询”可查看报名审核情况及岗位发布情况。

注:由于场地有限,招聘会报满即止。不能参加本次招聘会的单位我们将通过其他时间或其他方式安排招聘。

2、参会用人单位代表请在5月17日上午9:30之前直接到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体育馆报到、布展。

3、行车路线请见附件3,乘j12、310、k193、k853路公交车在水口站下车即可到达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门口。

4、5月17日上午10:00至下午15:00,用人单位与学生进行招聘洽谈。

四、招聘会服务:

1、本次招聘会不收取展位费,并免费为用人单位参会代表提供中餐(快餐)和饮用水。因受招聘会场地限制,每个用人单位安排1个展位,参会代表1-2人。

2、请参会单位自行准备宣传材料,大小不超过90cm×120cm(宽×高),要求质地较轻、易于悬挂。

五、会务组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20163,0571-88320861(传真)

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16届毕业生专业人数分布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行车路线图

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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