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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工作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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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工作简讯

(  第1期  )
 
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目  录
 
 
1、四川省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回顾
2、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五年行动计划(2007-2011年)

 
四川省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回顾
 
       2007年度,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2007年“十大惠民行动”的目标任务。
一、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数量比2006年增加一倍。
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154个,在2006年77个(其中含自费启动的4个区)的基础上新增加77个(其中含自费启动的顺庆、小金、黑水、会理、会东共5个县、市、区),占全省县级区划个数的85.08%,高出省政府80%目标的5.08个百分点。
二、覆盖农业人口和“参合”人数大幅增加,“参合率”有了较大提高。
截止12月底,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业人口6038.46万人(含自费启动的9个县、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2.24%;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为5330.29万人,比2006年净增2635.68万人;“参合率”达到88.27%,与2006年的77.8%相比,2007年总体“参合率”增加了10.47个百分点。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到账情况良好。
截止12月底,全省本年度筹集资金总额达到268026.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5187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108891.23万元,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53120.35万元(含民政医疗救助补助1967.59万元)。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有所改善。
截止12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合计为191394.21万元,占已到账资金的71.40%。其中:统筹基金支出为169023.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31%;家庭帐户支出为22371.0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69%。
全年统筹基金总体使用率为77.83%,比2006年的59%增长18.83个百分点。
五、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有所提高。
2007年全年,全省“参合”农民累计受益2748.16万人次,约占“参合”农民总数的51.55%。其中,享受住院补偿317.37万人次,占参合农民数的5.95%;补偿住院费用157771.26万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82.43%;次均住院费用为1678.84元,比2006年的1671.81元增加7.03元;次均住院补偿为497.11元,比2006年的389.86元增加107.25元,增长27.50%;全省实际住院补偿比达到30.5%,比2006年的23.32%增加7.18个百分点。
享受门诊补偿1223.08万人次,占参合农民数的22.94%;补偿门诊费用22602.74万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11.80%,人均补偿18.48元。
累计为“参合”农民实施健康体检1137.14万人次,占参合农民数的21.33%;支出体检费6725.30万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3.51%。
六、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推进。
(一)加强部门协作,加大督导力度。2007年以来,通过实施省政务目标管理,把政府重视、宣传动员、管理机构建设、基金筹集与拨付、基金运行、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7大内容,量化为31项指标,由省政府督办室组织,省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各地进行了两次重点督导。除此而外,省卫生厅还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仅农卫处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下基层时间达260余天,覆盖了21个市(州)。对个别县存在的管理不规范、资金到位不及时、补偿报账水平低、统筹基金沉淀较多等问题给予了及时地指导和纠正;针对扩权强县引发的市、县补助资金基数分割的问题,会同财政厅到南充市专题调研,提出解决这一共性问题的具体措施;3月中旬,卫生部、财政部、中编办到我省调研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建设,就我省机构建设“抓得早、抓得实”给予了较高评价,感谢四川为全国下一步出台相关编制文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及时组织资金申报、下拨工作。做好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会同财政厅、财政部驻川监察专员办事处共赴资阳市、德阳市现场核查参合人数及地方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按照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会同财政厅分别于2月、6月对14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省级补助资金进行分批拨付,并在年底前对部分县新增加参合人数的资金进行了追加补助。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试点工作。年初以来,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案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的意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意见》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增用药目录》、《四川省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不予报销项目》等规范性制度、意见和办法,编印了《新农合文件汇编(二)》,使合作医疗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了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实实在在指导各地调整和完善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掌控和分析,每个季度围绕核心问题对全省基金运行情况分地区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各地,并给予针对性指导;按照《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地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普遍降低了住院起付线、提高了住院补偿比和封顶线,完善了二次补偿(大病特补)制度,参合农民受益面进一步增加,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大力实施惠民便民措施。积极探索解决参合农民跨区域就诊和报帐难问题。针对辖区间边界乡镇参合农民就医报账不方便的问题,指导各地尊重当地农民的就医习惯,坚持就近就医原则和自由选择医疗机构的原则,对参合农民跨区县在邻近乡镇卫生院就诊住院的,可按本区县乡镇卫生院补偿标准报销费用;住院费用回本区县合管中心或乡镇合管站报销。这一规定实施后,深受乡镇卫生院和参合农民的欢迎,在不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的情况下,方便、惠利了参合农民。
确立了22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患疑难杂症的参合农民转诊治疗;针对劳务大省的特点,在北京、拉萨等外出务工农民较集中的城市建立外埠定点医疗机构,此举深受打工农民的欢迎,当地电台及报纸专门进行了报道。
(六)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
1.组织专家、成都市医保局、省卫生信息中心、新农合软件开发人员等,对《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并于3月初正式下发该方案。就我省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目标、建设原则、系统构架、系统功能、组织管理、实施进度等作了统一规划。
    2.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信息系统网络建设步伐的通知》、《关于加快机房和网络建设与系统集成步伐的紧急通知》、《关于下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任务的函》、《关于县级新农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特性化功能开发与实施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就软件开发组与技术服务组人员分工、协作、职责,机房建设标准,系统管理员配置要求,分期分批实施表与时间表,单机版使用,软件特性化功能开发,以及实施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均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并于5月下旬组织召开了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
    3.2007年2月、10月分别完成第三批、第四批试点县信息化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分别为2022台(件、套)1143.62万元、626台(件、套)910.20万元,设备已全部到货。同时,举办了3期网络安装与操作系统培训班、4期新农合信息系统县级平台管理软件培训班。另外,已制定2008年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装备方案,已经厅领导审批,尚待编写技术标书和招标采购。
4.截止12月底,全省已有59个县完成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任务,实现了网上在线适时报账和审核功能。
(七)组织开展新农合管理培训。组织实施了新增的72个县(市、区)新农合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计划培训人数5399人次。截止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训上述各类人员5107人次,其中省级培训市(州)县(区)领导干部471人次、管理干部和经办人员600余人次,各地培训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4036人次。
(八)其他重要工作。召开了2007年全省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市(州)分管副市长及财政、民政、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关县(市、区)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刘晓峰副省长到会并做工作报告;编写了《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设置方案;成功承办了卫生部委托我处举办的中部地区市级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班。
四川的新农合工作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宁南县、南溪县和金阳县在2007年被国家八部委评为全国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今年7月下旬,卫生部新农合专家组到四川进行了7天时间的调研,最后交换意见时谈到:与上次来川相比,此次又呈现出许多新面貌,有不少亮点。如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又出了不少新文件,其中有不少创新性的东西;信息化建设也很有特色,已开始运行的地方使用效果也较好;确定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做法、以及探索合作医疗与劳务输出结合并建立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做法,在全国也是比较超前的,有利于加强费用监管和方便参合农民在外就医;慢性非住院性疾病在许多地方被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实行限额付费的探索,对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是一个很好的尝试;积极探索各种筹资方式,实行日常筹资与滚动筹资、集中筹资相结合的办法,有利于方便群众参合和降低运行成本;特别是在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方面,以德阳市及绵竹市人民医院为代表做得非常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层层落实(有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奖惩逗硬;既依靠外部监管,更把重点放在内部监控;抓得实,也抓出了成效。今年9月下旬,国务院新农合联合督导检查组来我省进行了为期4天的专项检查。检查组组长在反馈督导情况时说:“四川省在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中,特别是在资金筹集、运行和管理,加强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等方面做了积极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主要体现在:党委、政府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基金运行规范;补偿方案设计合理,补偿水平逐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到位,参合农民切实受益。”
2008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的精神,以实施“惠民行动”为着力点,以建立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为保障,以规范运行管理为重点,以大力提升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为核心,推动《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五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五年行动计划
(2007—2011年)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其中包括“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一年有新进展、三年有新突破、五年上新台阶”的目标,着力推进“四个跨越”,实现四川和谐发展。为贯彻好十七大和省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促进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和《四川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五年行动计划》。
一、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从2003年起连续四年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从2004年到2006年,省政府每年都将开展试点工作列为全省“为民办十件实事”,实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2005年,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研究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即争取2008年在全省基本推行,确保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并决定从2006年开始,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标准在人均2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分两年到位,增加部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2006年底,省委、省政府又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全省“十一五”期间的“十大惠民行动”之一,并决定加快推进建设进度,2007年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总数从2003年的5个增加到154个,覆盖了85%的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6038.46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2.24%,参合农民共计5330.29万人,参合率达到88.27%;参合农民累计受益2748.16万人次,累计得到补偿19.14亿元。各地还围绕创新筹资机制、加强基金监管、强化管理措施、完善药品供应、控制医药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报账、扩大受益面和提高补偿水平等方面,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出了很多好的思路和办法。从总体看,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农民就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参合农民的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广大农民誉为“农民得实惠、党政得民心”的民心德政工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的初级医疗保障形式,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不够健全。一是农民受益面较窄。目前,我省大多数地区的新农合实施个人账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补偿办法,在“保大病”的补偿模式下,享受统筹基金补偿的主要为住院病人,仅占参合农民的4%左右。二是筹资水平较低、保障力度有限。目前每个参合农民筹资只有5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补助20元,个人筹资10元,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均1100元的筹资水平相比,仍然还有巨大差距。据统计,2007年我省实施新合各县的住院实际自付比例近70%,抵御大病的风险能力仍然不足。三是新农合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各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不同程度都存在人员少、管理手段落后、工作经费不足,有的甚至没有专门的财政预算经费。尤其是乡镇合管办人员大多为兼职,日常工作经费难以落实。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此,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在五年的时间内,不断完善制度、创新管理,促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实施“惠民行动”为着力点,以建立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为保障,以规范运行管理为重点,以大力提升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为核心,推动《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五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促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好又快发展,为提高全省农民健康水平和构建和谐四川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个人、集体适当分担,不断健全筹资机制;
——坚持以收定支、尽力保障,最大限度发挥基金效益;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参合农民权益;
——坚持探索创新,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新农合稳定、持续发展;
——坚持部门配合,发挥相关制度协同作用。
(三)总体目标
总目标:在总结和借鉴试点经验基础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建立起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方式,以及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建成以省、县“两级”管理平台为中心,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管理效率和能力显著提高;不断扩大覆盖人群,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差距,实现全省农村全覆盖。具体分三步实现:
一年有新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覆盖全省90%以上的农业人口,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年有新突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农民自愿、踊跃参合的可持续发展局面,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实现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全省联网运行,全面提升新农合监管能力。
五年上新台阶。力争使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受益面达到西部领先,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满足农村居民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
(四)主要指标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2008年实现全省覆盖。
——参合率力争达到并保持在90%左右。
——2009年,实现筹资标准翻番,达到人均100元;力争2011年人均达到150元。
——2009年,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补偿水平提高到50%左右;力争2011年达到60%左右。
——2008年,完成全省新农合信息化设备装备;2009年建成以省县“两级”平台为中心、以市(州)适时监管为重点、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实现全省联网运行。
——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开展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对接的探索,或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障方式,使这些地区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接近或达到城镇医保水平。
三、措施
(一)建立和创新管理机制,确保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新农合组织管理体制,县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专门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设新农合管理中心,乡镇采取县中心派驻或在卫生院增加公卫人员编制确定专人从事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财政保障机制,新农合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其人员经费按照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预算,工作经费以满足工作必需为原则合理安排;建立新农合政府重点目标督查考核机制,将新农合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二)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基金的筹集、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到位和安全;组织专项督促检查,对财政补助资金到帐差、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部分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实施医药费用清单制,加强结算审核,建立定期抽查分析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的制度,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约束和费用控制,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长;全面落实合作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在县、乡、村三级设立固定的公示栏,定期公示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提高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将部属、厅属和部队在川医疗机构纳入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畴的措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逐步实行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认。
(三)加强政策宣传,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同时探索自愿参加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筹资方式,实行日常筹资与滚动筹资、集中筹资相结合的办法;在农业人口较少的地区,开展以市(州)为统筹单位的探索;在经济发达、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方,鼓励提高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缴费金额,使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指导各地不断完善补偿方案,研究和探索门诊统筹补偿的有效方法,以及完善慢性非住院性疾病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实行限额补助的补偿方案,在保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和受益面;
(四)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合作医疗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形成县域内网上审核报销、省和市(州)网上即时监控管,提升新农合监管能力;继续开展新农合管理人员培训。
(五)不断改善审核报销方式,切实做到便民利民。积极探索新农合制度与劳务产业发展的结合,在北京市、广州市等外出务工农民较集中的城市建立外埠定点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参合难、报帐难和医疗费用控制难的问题;参合农民在本省县(市、区)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随着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搭建完成,逐步采取医院现场审核报销的方式。
(六)继续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备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完善医疗救助的政策措施。协调民政部门,研究探索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两项制度的紧密结合,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行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偿“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争取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进度
五年期间,以实施“惠民行动”为着力点,以建立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为保障,以规范运行管理为重点,以大力提升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为核心,在全面推动《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工作。
(一)2007年  启动部属、厅属和部队在川医疗机构纳入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二)2008年  启动外出务工农民较集中的城市建立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起新农合基金政府审计工作秩序。
(三)2009年  基本建立健全新农合组织管理体制;实现合作医疗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启动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偿“一站式”服务。
(四)2010年  启动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认。
(五)2011年  全面完成各项行动目标;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卫生厅农卫处整理)
 
 
 
  报:厅领导,卫生部农卫司、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中国农村卫生协会。
  发:卫生厅各处室,各市(州)卫生局,省农村卫生协会。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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