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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2016-08-16 11:17:3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共5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第二部分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纪检组长岗位职责一、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受理信访举报,部署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二、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本系统违纪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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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二部分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组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受理信访举报,部署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本系统违纪违规案件。

三、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运用行政监察手段,对本系统各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劳动保障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和实施。

四、负责组织安排局纪检监察室对本系统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形势变化,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堵塞漏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明确各级责任,定期组织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六、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室报告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劳动保障部门党风行风建设经验。

七、检查督促纪检监察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规章及政策的教育,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八、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信访工作职责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体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四、向上级给检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本级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情况,拟订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

六、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案件检查工作程序

一、涉案材料的受理程序

1、受理材料的接受。承办人员对收到的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填写材料受理登记表以备查考,对原件进行编号,妥善保存。

2、受理材料的审阅。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对象;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或过去已有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留存备查;对需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立案前的初步核实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对需实施初步核实的,承办人员应办理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核实人员。初步核实人员的多少,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但最低不少于2人。

3、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初步核实依据(有关领导的批示);需要核实的内容;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初步核实方案应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实施。

4、初步核实的实施。一是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初步核实意见。二是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三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三、立案程序

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审查批准立案。

4、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5、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

【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四、案件调查程序

1、调查前的准备。组织调查组;熟悉案件和相关法规依据;拟定整个案件的调查方案及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提纲等内容。

2、实施。主要包括选择适当时机宣布立案决定;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调查终结。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审核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要鉴别证据。看证据是否合法有效;三要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四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五要撰写调查报告;六要做好调查后的有关工作;七要整理装订案卷。

五、移送审理

1、严格把握移送审理的条件。一是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的案件;二是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三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2、审查移送审理的有关材料。一是审阅调查报告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及主要情节是否清楚;二是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三是审查实体处分条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3、依法办理移送审理的手续。承办案件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在移交时,交接双方在表上签名,填写移交时间。至此,案件检查程序已全部完成。

案件审理程序

一、指定承办人

对情节简单的案件,可由一人承办,一般案件应由二人承办,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上以上的审议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办。

二、明确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审理案件,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审理过程中遇有问题要及时提出,提请研究解决。审理结束后,要提出审理意见。

三、全面认真地进行审理

包括对案卷材料的审理;对错误事实的审理;对错误性质的审理;对处理意见或处分决定的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与受处分人员谈话

案件经过审理,在提交支行党组讨论之前,一般应派人与犯错人员谈话,特别是给予违纪人员撤职以上处分或本人对调查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案件,必须派专人与犯错误人员谈话。

五、制作有关纪检、监察文书

案件审理承办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一般应写出审理报告,提请纪检组长审批。由本级审批的案件,应立即办理批复手续;需报上级党委、纪委监察部门审批的案件,应及时办理请求手续。待批复后,写出处分决定。

再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保障局整体外部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个严禁》等有关规定。

二、建立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再监督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每半年对被监督人员或岗位进一次调查和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

三、设立再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及时收集整理、调查、处理举报事件,举报事件,由局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负责调查落实。

四、建立再监督登记簿,及时登记反映再监督情况。

勤政廉政制度

一、每个领导干部必须保证年年出满勤(除病休、特殊事故外)凡有事请假在一天以上,必须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外出下乡或开会要及时向局长或办公室交待。

二、每天上班,遵守局里的办公制度,以饱满的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工作。工作上不得推诿、畏难、敷衍。对外来同志要求局领导办事的,要热情接待,由分管的专人负责,随到随办。对暂时不能办的事,要当面讲清原因,说明道理。需研究的特殊情况,要在办公会提出,研究后及时作出答复,在办事过程中,坚持公开原则。

三、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年每人不少于指导性调查书面材料两篇,作出示范。

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个严禁”等有关规定,严守法纪、秉公尽责,不弄权渎职,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压人,不弄虚作假,不参加政府和上级行不提倡的种种组织或团体。在工作中,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贪污受贿。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禁止为单位和

篇二: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促进纪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话,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监督、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水平,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纪检监察事务。本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廉洁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经营监督制度。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

一、本项目部纪检监察组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各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

(四)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公司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六)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八)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九)承办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范围和内容。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决定、命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决策的实施情况和党风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职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党员廉洁自律制度

一、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济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三、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四、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五、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六、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一、加强学习,增强免疫力

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党员、干部也要开展自学,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二是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防止蜕变的有关论述;三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觉悟,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自己,帮助别人,实行群众监督

1、民主生活会。支部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如遇特殊情况,临时立题召开民主生活会。

2、支部成员要进行述职、述廉报告,总结工作,剖析自我,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保持廉洁奉公,干当人民公仆的精神。

3、支部每年要组织至少一次问卷调查或座谈会,征求群众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实行群众监督。

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利用问卷或座谈会等方式实行民主监督、进行组织监督、制度约束,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使我支部党员干部不发生腐败行为。

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从严规范领导干部。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其他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工作。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工作。

3、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4、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

5、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廉工作。

6、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奋勇争先,增强服务意识,不准弄权吃、拿、卡、要。

四、实行企务、党务公开,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1、要全面推行企务、党务公开,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

2、要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规章规范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

第五章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

一、 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思想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充分利用监察教育职能的优势,紧紧围绕单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观念,为我单位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企业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 党风廉政教育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党风廉政教育要密切联系本单位生产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摸清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全面系统地进行教育。

2、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用大量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增强其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的原则。针对我单位管钱、管物的重点岗位的实际,首先要抓好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产生,要抓住重点,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坚持加强教育同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政纪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增强教育效果。

三、 党风廉政教育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弘扬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

2、进行《党章》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

3、进行党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教育。

4、进行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5、进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教育。

6、进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形势任务教育。

四、 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

1、学习班、培训班、理论研讨班是党风廉政教育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搞好基础教育和专题教育。

2、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有效地理论灌输,同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向深入。

3、搞好典型教育,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榜样教育,同时,党支部要定期运用典型案例剖析,进行警戒性教育。

五、 党风廉政教育组织领导

为提高广大管理人员廉洁从政意识,本单位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其它部门配合抓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改进方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三: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2015司法局纪检监察年工作要点-范文

sgO> 召陵区司法纪检监察2015年

工 作 要 点2015年,召陵区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省纪委五次全会、司法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战备方针,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统揽,加大监督、办案和预防力度,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为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

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由纪检监察部门带头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践行省委作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廉政、勤政、良政意识。

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即: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要坚决拒收,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3、不许干预和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4、不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5、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会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6、不许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7、不许在分配、购买、建造住宅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人上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8、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9、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10、不许观看淫秽影视书画及表演,不许接受色情服务,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参与财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11、不许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行贿买官的要一律先免职,再规定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法依纪严惩不贷。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和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12、不许在民主推荐中搞拉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治理。一是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凡是违反要求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进一步重视股级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要把它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作为党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不论多少,必须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对于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会凭证、贵重物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三是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要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标准,实行定点接待,招待费支出情况定期公开等制度,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档娱东消费和健身活动。

二、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司法行政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同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制定年内的廉政教育计划,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的全面领导责任,全年要做至少两次的廉政教育报告,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的管理制度,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于发生重大问题的;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用人失察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从事非法活动、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不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该追究不追究的或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

局党组、纪检组要把查处案件作为从严治警的重要手段和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的关键一环来抓。对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参与与非法组织活动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认真查处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职业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要做到有案必查必究,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局党组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重大案件由局长亲自抓。纪检组织在查办案工作中,要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时间,快查快结快报。要加强案件的报告、备案、登记、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要定期分析发案的特点,从中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党组提出决策性建议。

四、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贪赃枉法、滥用权力等与法律、纪律相悖的思想和行为。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律师、公证、基层等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抓出成效。一是要坚决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乱收费、服务质量差、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滥用权力的不正之风;二是要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办人情案(证)、关系案(证)的行为;三是要重点治理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向当事人索贿受贿吃请问题;四是要坚持安排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本部门本行业的纠风工作真正管起来,切实抓起来,要把纠正和制止私自办案、私自收费、越职越权办事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抓出成效;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对法律服务的监督工作,切实执行“三公开一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

五、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信访工作是关系到大局稳定,局党组、纪检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对待信访工作。

1、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部署、指导、督促和检查,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方,及进解决好有关问题。

2、抓好信息反馈,遏制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要通过来信来访和预测检查,及时为本单位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仿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发挥全系统信访工作的整体优势,共同做好信访工作,坚决制止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3、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信访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信访条例》和司法部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处理来信来访的政策水平和能力,发现苗头,提前介入,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司法 纪检 监察 工作要点

召陵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 份)

篇四: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2016年司法局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下,我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会议、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遵守《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积极开展、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履行职责方面:

和局党组其他成员认真共同履行好局党组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履行好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1、年初,认真协助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2016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对“工作方案”和“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同时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要求每个干职工都签署了《个人廉洁从政承诺书》。

2、一年来,我认真按照县委有关要求,积极协助局党组组织开展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确保了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认真按照县委的部署,协助局党组积极开展了“连心”工程,切实进一步改变我局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3、认真按照县纪委今年有关工作部署及我局今年的工作方案,积极协助局党组结合我局实际,努力营造我局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廉的“三清”氛围。

一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对全局干职工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学习,组织我局干职工认真观看阅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廉政教育材料,使全局干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

二是认真履行落实“两个责任”。我积极协助局党组将履行落实“两个责任”纳入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之一,并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履行落实“两个责任”,1、牢牢抓住党风廉政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好局党组主体责任这个“关口”,使局党组全体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2、明确局党组及党组成员的责任;3、强力治懒、散、奢,重点整顿队伍纪律作风,杜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4、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持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

三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学习,使我局全体干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有了进一步深刻的体会。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我局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有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出台了我局相关规定,要求全局干职工坚决执行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午不得饮酒,用餐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原则;要求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严禁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另外,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我局“红包”常态化治理和加强节日廉情监督,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例收受“红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我局“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根据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了有关表格的填写、报送和公示,并进行督查。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我局全体干职工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从而防止了我局干职工在工作中存在利用特定关系人损害国家、集体、工作对象的利益。

五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我局“行政权力梳理工作”。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局的行政权力逐一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公示,并报送审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局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行使行政权力打好更深基础,创造更好条件。

六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我局就“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迅速召开了全局干职大会。会上学习传达了县委书记徐国义同志、县纪委书记邹建平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会后,按照推进会相关要求,我局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

七是认真协助局党组加强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干部作风效能、廉洁勤政的监督检查。为了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我局对监督规章制度进行健全规范整理,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年来,我局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挂牌、打卡上岗,出勤率为百分之百,工作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办事便捷迅速。在上岗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禁干职工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上网聊天,严禁干职工串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

二、廉洁自律方面: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在工作和生活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针对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较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从不以权谋私,从不以任何方式搞腐败现象,没有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道德品质方面:

认真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认真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规矩。通过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的“三严三实”要求。

篇五:基层司法行政纪检监督制度
2015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存在问题(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四)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五)干部思想不稳定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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