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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2016-08-17 10:21:4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共6篇)保健食品采购制度保健食品采购制度1、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2、审核所购入保健食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3、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4、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5、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执行...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采购制度

保健食品采购制度

1、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2、审核所购入保健食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

靠性。

3、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

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

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5、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执行。

6、保健食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

要求。

贮 存 制 度

1、保健食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

效期食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2、保健食品与墙、屋顶(房梁)时间距不

少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厘米。

3、保健食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食品,

退货食品(区)为黄色,合格食品(区)为绿色,不合格食品(区)为红色。

销售与服务制度

1、按国家保健食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

售。

2、营业时间内,营业员佩戴标明姓名、技

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3、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4、应顾客要求,销售人员应负责对保健食

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礼品等销售方【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式。

6、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制度

1、药店应由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药店从事质量管理,检验和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高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3、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篇二: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

2、 目的;规范保健食品产品购进管理,保障产品安全。 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

3、

4、 适用范围;保健食品产品购进质量管理和控制。 内容;

4.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 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品种重复积压以至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4.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4.3认真审查供货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5采购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4.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

【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帐,货相符。

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4.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 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产品;

[2] 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3] 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异常的产品;

[4] 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定的产品。

二 、保健食品产品成列、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保健食品产品成列,储存管理,保障产品安全。

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

3、适用范围;保健食品产品陈列。储存质量管理和控制。

4、内容;

4.1 所有购进的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验收,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进入专柜销售。

4.2 销售专柜的责任人应根据保健食品产品的储存要求,正确陈列,储存保健食品产品。

4. 3 保健食品产品储存,陈列应严格遵守产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陈列保健食品产品必须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比较重的保健食品产品不得叠加存放,并定期检查。

4.4 应保持陈列区,货架和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清洁卫生,

定期进行卫生保洁,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

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4.5 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产品的陈列,储存条件,确保销售

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

4.6 应根据专柜保健食品产品的销售流转情况,定期检查

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架

撤柜,并上报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保健食品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保健食品产品的销售管理,保障公众利益。

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

3、适用范围,保健食品产品的销售质量管理和控制。

4、内容;

4.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4.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

4.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产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4.4 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产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

4.5 专柜管理员负责做好放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应缉私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

4.6 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或批文超过有效期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

四 、保健食品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1、目的;加强保健食品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公众利益。

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

3、适用范围;保健食品产品的售后质量管理和控制。

4、内容;

4.1 专柜的营业员负责解答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使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的咨询;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产品的质量问题和顾客的投诉处理。

4.2 保健食品的销售可以建立客户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经营管理负责人。

4.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即使想主管负责人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企业负责人应及时处理

4.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4.6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和采乃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篇三: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2015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第1篇: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

⑴、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⑵、保健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批发)

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保健食品购进质量关,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的审核

采购员负责首营企业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审核。

第2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分类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执行分类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分类、分区存放、专人专柜专库管理。门店必须挂有醒目标志,注明区域(或柜台),引导群众正确消费。严禁混放、互替销售。

2、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的区分:

2、1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食品包装上有特定的蓝帽子标示。

目前国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

卫食健字(+4位年号)第XXXX号(国产保健食品)

卫进食健字(+4位年号)第XXXX号(进口保健食品)

国食健字G+4位年号+4位顺序号(国产保健食品)

国食健字J+4位年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

2、2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化学药品以H开头(

2、3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普通食品(一般食品)和保健食品都是食品,都有食品声称:

第一种功能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须的基本营养物质;

第二种功能是有特定的色、香、味、形;

第三种功能只有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27种保健功能)。

一般食品批准文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XX-YYYYYY号(XXXXXX指行政区域代码,YYYYYY指本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以前的格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将逐步被取代。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程序

1、保健食品采购原则及依据:在采购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2、进货前的审核标准:

2、1首营企业:审核该企业是否具有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质量好且稳定、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2、2首营品种:审核所购保健食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是否具有质量标准。

2、3审核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法定标准和储运要求,以确保保健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2、4审核与保健食品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员的合法资格。

2、5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进合同。

3、对供应商进行多方面评审后,将情况汇总后,报经理审批。

4、凡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采购员必须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并经经理审批,方可进货。

5、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程序: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必须严格审核该企业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并按以下规定办理手续,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

5、1索取和审核盖有供应单位红色印章的证照复印件。

5、2索取盖有该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核对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

5、3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和确认。

5、4无《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或无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不予验收。

5、5进口保健食品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依法登记的国内销售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6、采购员应按计划购货,并开具发票。

7、保管员按到货单据入库。

8、验收员按《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逐批进行验收。

9、经验收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由采购员负责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办理退货手续。

10、采购员要及时做好采购记录,其内容包括:品名、规格、保质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批准文号、购进数量、购货日期、批号。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担任。

2、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进货验收必须按法定保健食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内容包括: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厂名、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等。

4、验收整件保健食品按5%上、中、下分别取样,零散保健食品少于10瓶(盒、袋)按数验收,10-100瓶(盒、袋)按5%抽样,特殊品种、贵重品种逐一验收。

5、进口保健食品除按规定验收外,还应检查是否具有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6、验收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要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7、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填写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企业、保质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验收员要签字盖章,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书写工整。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8、凡经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并立即报告经理。

保健食品陈列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

2、陈列的保健食品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3、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开陈列,类别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标志醒目。

4、凡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准上架销售。

5、对陈列保健食品,按月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做处理。

保健食品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性能及养护方法的人员担任。

2、养护员依据保健食品的质量特性监督保健食品贮存的分类情况是否合理,贮藏条件是否合适。

3、库存保健食品按“三三四”的养护原则(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陈列保健食品每月一次,定期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

4、近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易霉变、易潮解的保健食品养护周期为一个月,并建立养护档案。督促营业员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作好催报。

5、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午10、00-10、30,下午4、00-4、30二次观测记录温、湿度,使库内的湿度控制在45%-75%。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保健食品的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保健食品储存安全。

6、养护员每季度对养护记录进行汇总,做出评价分析,评价保健食品养护情况,质量管理员审核后存入养护档案。

7、养护员每年要对养护设备进行养护检查一次。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建立保健食品供需关系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首营企业的审核

2、1向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前,要首先验证该企业的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必须索取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签署的销售人员委托书、销售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GMP认证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2质量管理员会同采购员共同审核确认供货单位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可靠性,填报《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2、3首营企业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货。

3、首营品种的审核

3、1购进首营保健食品时,必须对保健食品合法性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核实该品种生产批件、批准文号、保健功能、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价格批文、样品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3、2采购员还应了解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等内容,并按程序填报《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等有关人员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方可购进。

4、首营品种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并对其质量情况进行跟踪。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从保健食品采购到保健食品贮存、销售、使用环节中各种因素造成的影响保健食品内在质量的后果,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后果。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1、1重大事故:

1、1、1在库保健食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使用,每批次在3000元以上;

1、1、2售出保健食品出现差错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1、1、3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劣保健食品,受到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影响或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以上者。

1、2一般质量事故:

1、2、1保管不当,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者;

1、2、2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3000元以下者。

1、2、3消费者投诉较大质量问题。

2、质量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2、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必须立即报告经理,并由经理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也应在三天内由企业直接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清原因后再做书面汇报,不得超过15天。

2、3一般质量事故在一个月内查清原因,采取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3、事故发生后,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既: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4、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质量事故处理:

5、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被查实,在质量考核中予以处理。

5、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被查实,轻者在质量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5、3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被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职责。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是指反映保健食品质量、产、供销各环节工作质量的基本数据原始记录,报表资料,文件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各种情报资料。

2、质量信息的来源主要有:

2、1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保健食品质量信息、质量抽检通报。

2、2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等。

2、3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和食品药品检验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与本部门相关在质量信息。

3、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3、1质量管理员为信息员

3、2信息的收集必须准确、及时、实用、经济。企业内部信息通过统计报表、会议、信息反馈单及职工意见、建议、谈话、走访等方法进行收集;企业外部信息通过外部调查、观察、用户咨询、分析预测等方法收集。

4、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系统,质量管理员按季填写《保健食品质量信息报表》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迅速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通畅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5、质量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质量管理的信息。

B类信息:由店经理决策并负责实施的信息。

C类信息:由质量管理员协调并监督实施的有关信息。

6、质量管理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归档。

卫生管理制度

1、环境卫生

1、1营业厅内禁止吸烟、吐痰、乱仍杂物、地面保持平整,随时保持干净、清洁、无尘土、杂物。

1、2门窗、玻璃、橱窗定期擦扫,保持窗明地净、无灰尘。

1、3柜台保健食品按要求摆放整洁干净、美观大方。柜台、货架、玻璃地面经常擦扫,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1、4库区严禁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保持库区卫生清洁,四壁、顶棚无蜘蛛网,地面无尘土和垃圾,门窗结构严密,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火、防盗设施。

2、营业员卫生要求

2、1每日上岗前要穿戴干净、整洁、完好的工作服。

2、2注意保持个人清洁,勤剪指甲,勤理发须,勤洗澡,

勤换衣,工作前洗手,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2、3养成保持卫生的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不乱倒脏水,按照要求和指定地点倒赃物、脏水,自觉维护好店内的卫生。

3、卫生设施

3、1要设置与职工人数及客流量相应的卫生设施。

3、2卫生设施要整洁通畅安排专人负责消毒。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服务设施

1、1店堂门面、牌匾清洁醒目,柜台货架布局合理,证照、服务公约齐全,橱窗美观艺术,整体效果好、起到指导消费、吸引顾客、美化市容作用。

1、2店堂内布局合理明亮整洁,无杂物废物,客流畅通,保持货柜、货架营业用具设备以及仓库清洁卫生。

2、文明经商:

2、1建立卫生制度,防止保健食品受到污染,营业员上岗应穿整洁的工作服,搞好清洁,注意个人卫生清洁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2、2接待顾客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礼貌待人。

2、3营业员上岗应使用文明用语,即“请、欢迎、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不准吃零食和看报纸、刊物,做到文明经商。

2、4微笑站立服务,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顾客投诉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员或经理。对顾客意见或投诉应做到件件有交代、桩桩有答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注意事项,店内的广告宣传,要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内容为准,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不得虚假、夸大、误导顾客。

2、6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使差错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健康标准:

对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员工和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以及有可能污染保健食品的疾病。

2、体检项目

呼吸系统及胸透、肝功能全项检查、皮肤病方面检查等。

3、体检频次

3、1新员工进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3、2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持有体检合格证方可继续在本岗位工作。

4、凡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者,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经经理批准后持健康证上岗,凡体检不合格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调离岗位。

5、因病离岗人员经治疗恢复健康后,需持有指定医院开具的健康合格证,经经理批准后方可重新上岗。

6、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记录表、历次健康体检的原始资料及健康证复印件和患病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等。

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1、质量管理员根据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2、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岗位专业知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标准、岗前培训、职业道德等。

3、法律、法规和的学习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随时组织学习。

4、员工的质量知识学习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新进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以及有关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2、保管员凭验收员签章的手工入库票验货,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模糊的保健食品拒收,报告质量管理员。

3、保健食品储存应按保健食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保健食品分区存放。

4、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库:温度控制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5、保健食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6、保健食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发货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7、库存保健食品要按批号顺序依次或分开堆码,保管员接到出库单后,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8、建立不合格保健食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9、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空调、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10、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保健食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11、对储存保健食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2、按规定记好保管帐,做到帐、货、票相符。

第3篇: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

篇四: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201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第1篇: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3、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5、1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5、2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5、3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5、4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5、5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5、6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5、7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8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5、9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5、10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5、11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5、13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14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5、15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六其它

6、1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6、2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第2篇:不合格品分类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对生产工序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统计、分析和便于及时改善,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职责:

1、操作员将当日生产的不良品放置于指定的不合格品分类箱(盒)中,并作好记录;

2、工序品管员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

3、工序班长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管理,分析原因,包括对操作员的教育。

4、当某一产品不合格率达到3‰时,班组长必须向品管部、技术部报告,确认是否继续生产还是停机改善。

规定内容:

1、作业员将生产时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放入机台旁的临时红箱中,在下班前、岗位转换时或批生产完成后,再集中分类放入不合格品架上的相应不合格品箱中,并在『不合格品记录表』相应栏内真实的填写相关记录。

2、当班班长随时对不合格品进行跟踪确认,并签名。

3、当班质检员随时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并签名。

4、当班班长对于当日出现的全部不良分类整理,并且得到当班品管员的确认后,才能送仓报废。

5、仓库在收集报废品时,根据「不合格品记录表」进行核对,填写报废单。记录表上没有品管经过确认的,不允许报废。同时,报废单上有品管的确认及处理意见。

必须遵守的事项:

1、在转岗前、批完成后、下班前,及时清点不合格品,不准储存和累积不良品,等待第二天的清理;

2、『不合格品记录表』上的各项目必须真实、详细的填写;

2、班组长必须不定期的去各机台确认临时红箱的不良品是否清理;

3、员工对于不良品的报废,必须得到班长和品管的确认,并在记录表上签名才能有效。

[处罚规定]:

1、没有如实填写记录,有记录但班长和品管没有确认的,私自报废的,进行处罚。

2、罚款金额为10-50元/次。

对于处罚后能够及时改正,以后自觉遵守的,将取消处罚罚款。对于多次教育仍不能遵守。

第3篇:合格品及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2015版

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不合格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被识别和控制,避免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提高客户满意度,实际公司目标,特订此管理办法;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分类,进货、半成品、成品、交付和使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与处理,并且明确了处理方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3职责

3、1生产部IQC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识别、判定与处理结果的跟踪。

3、2各责任单位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3、3财务部负责质量赔偿与负激励的扣除;3、4总经理负责不合格产品放行的审批。4程序

4、1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4、1、1皮胚:产品送到公司后,由仓库挑皮检验人员根据《皮胚挑选检验规程》对皮胚进行分离分类,根据

产品的不合格程度,在标签上注明不合格现象处理方法可采用选别、让步接收、退换货等。

4、1、2对一般不合格挑皮检验员在物料上贴“待处理品标签”,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反馈仓库员处

理。

4、1、3仓库管理员在核实原辅料的的情况,并与供应商确认退货返工事宜;

4、1、4对于其它物资的进货检验,由仓库员直接检收,对不合格品直接退回或要求供应商返工处理,并且将

不合格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

4、1、2对严重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并经生产部长签署处理意见后,由采购员按退货手续办理退货。

4、2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4、2、1对于不合格的识别,根据《皮革检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产品的不合格程度,在标签上注明不合格

现象。

4、2、2严重不合格品为不可返工、返修的报废品;

4、2、3一般不合格为通过返工、返修后可以达到预期要求的不良品;4、3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流程图

4、3、1相关检验人员根据客户的检验要求及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工段长安排人员放置规定的区域,并通知生产总现场确定;

4、3、2生产总工到现场后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确认,经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按“改作它用”、“返工、返修”或“报废”处理。

a)若因客户急需使用,在告知客户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长召集生产、运营相关人员综合审

定后,由总经理评审放行。

b)对于“改作它用”的不合格产品,相关检验员在“待处理品标签”上注明“改作它用”,责任单位需

在三天内完成不良品的“改作它用”处理。

c)对于“报废”的不合格品,由责任单位直接报废登记。4、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批量不合格,应按照重大质量问题对待,责任单位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4、5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仓库需入档保存。5质量问题处理5、1质量问题分类5、1、1一般质量问题

a)因质量问题涉及的产品订单量:***张以下或***元;

b)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因质量不良导致返工、返修或改作它用;c)产品在仓储或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性能、外观受到影响;d)产品的外观不合格;

e)产品交期延误在12小时以内;f)对质量问题在处理期限内未完成处理;

5、1、2严重质量问题

a)因质量问题涉及的批量性订单产品:***张以上或***元;

b)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工具损坏影响产品正常生产5小时以上;c)产品的关键性能不合格;

d)产品出厂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客户批量性退货;e)产品交期延误在24小时以上;

5、2质量问题的内容

a)涉及产品设计、销售接单、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工艺)、仓储运输、检验、服务等过程,因下

列原因导致成品批量报废、返修、降级、改作它用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并对客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b)图纸/传真、生产流程单;c)原材料不合格、混乱、用错;

d)生产工艺错误、违反工艺纪律、操作不当(未按文件要求执行操作);e)生产管理不善、指挥错误,对质量问题未及时处理或不处理;f)交期延误,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g)工序制造质量及工序管理不善,设备故障、仪器仪表失准;h)产品保管或运输不善;i)产品批量性退货;

j)涉及的经济损失或影响大小。5、3质量问题的处理

5、3、1生产部检验人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不良品退货和制程不良,上报相关人员后,由责任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和处理,并安排生产助理填报《质量管理日报表》,发送相关领导邮箱,对提报原因分析与整改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急及上报上生产部长。

5、3、2生产部总工根据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罚标准开具负激励单,由责任人确认,部门领导审核,交财务部执行。

5、4质量问题的赔偿与处罚标准

5、4、1被判定为工作人员人为操作不当,或不按工作标准执行而导致的质量问题,质量赔偿直接由责任人承担;

5、4、2属于工艺试调整或技改造成的报废,不追究质量事故责任。5、4、4应赔金额超过1000元的,可申请分期支付。

5、4、5对于赔偿,一个年度内,视其综合表现,给予赔偿金额以内的返还。返还申请由部门提报,行政人事

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于春节前由财务发放。

5、4、6应赔偿计价:按损失金额的50%确定,废料由公司统一处理。5、4、7应赔金额按损失额度的大小,执行不同的比例: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第4篇: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第5篇: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的,均属不合格商品。公司严禁不合格商品购进和销售。仓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库(区)与不合格库(区)应有明显标志,并建立专帐。

入库前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暂存不合格品库(区),标挂红牌,由质管科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假冒商品就地封存,同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

对需销毁的不合格商品,由保管人员造表,经质管科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批,并由质检、业务、财务负责人共同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购进调入退出商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退货商品依据主要是不执行合同,超期发货,多发货,价格变动等;二是入库验收发现质量、规格、包装等问题;三是其他原因需要退货;四是确定为退货商品必须分别存放进入退货库(区)并设明显标记;五是退货商品的发票收到应作拒付处理。

属退货(退出或退回)按分工由业务、质管等部门具体经办,发争议的由公司经理决定,并认真管理好退货手续,以备查验。

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质量事故不报者,作隐瞒事故论处,哪个环节不报,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

篇五: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制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两级关于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托“五个”建设的丰富内涵,加大对食品、药械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节期间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械监管的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餐饮服务环节

(一)重点内容: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装框上墙。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类别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凡经营凉菜的单位,必须做到专人、专柜、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或冰柜、专用微波炉,有紫外线灯,非手动式水龙头。

3、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和食品留样制度,。凡在节日期间有婚宴等集中用餐的单位,所有熟食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增设菜品留样冰箱,留样数量每样不得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专柜、专用量具、专人管理、索证、索票齐全,有记录。

(二)重点区域:城区主次街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

药械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二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以保健食品“打四非”,为契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虚假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依托药品“两打两建”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食品药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这次“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涉及食品药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械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增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文明、规范、诚信经营的目标,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模式。此次活动,将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通过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行业示范,宣传诚信典型,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诚信经营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六规范”、“八到位”和“八不准”。

(一)六规范

1、规范经营主体。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规范经营渠道。经营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

3、规范经营产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号(备案号)。

4、规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悬挂(张贴)上墙,并执行到位。

5、规范经营区域。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类摆放,化妆品按使用用途分类摆放。

6、规范广告宣传。经营单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合理宣传产品,宣传经批准符合规定的产品广告内容,不超范围宣传功效疗效,以及利用虚假夸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八到位

1、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规范经营要求,做到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制度到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打印成册,留档备查。

3、标识到位。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佩戴标有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胸卡内容清晰易辨。非专营店的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置保健食品或化妆品经营专区,统一标示有保健食品或化妆品标示牌,粘贴或悬挂在专区的显著位置。

4、档案到位。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供货企业、购货企业(适用批发企业)档案、经营产品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制度档案等相关档案。

5、设施到位。店堂整洁,店内有符合要求的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设施且运转正常。有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产品分架、分类存放。货柜(架)、橱窗干净、美观、大方。

6、记录到位。建立健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确认销毁记录等,记录中产品相关信息完整齐全,能客观反映产品来源去向等信息,做到票货相符。

7、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企业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按规定粘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或《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8、监督到位。经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要店内制度落实情况及产品质量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八不准

1、不准经营未获得生产许可或卫生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

3、不准经营假冒套用文号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4、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

5、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6、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7、不准经营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或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三、评定和管理

(一)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向区局递交《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申报审批表》(附件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经营示范店评定参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店评分表》(附件2),实施现场核查。

(二)评定周期。规范经营示范店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评定一次。经营示范店的评定复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

(三)评定主体。经营示范店的认定实行评审制度,市局负责组织综合评定,区局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核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局按一定的比例对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四)结果公布。综合评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统一发文公告,并在市局网站和市媒体上予以公告年度规范经营示范单位。

四、2016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前,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宣传创建工作,公示创建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创建方案、培训创建标准,全面发动、引导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0月底,区食药监局进行摸底调查,筛选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参加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标准整改提高,并达到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各保化经营单位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对照标准,主动申报“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填报《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表1),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综合科。

(四)审核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0日前,区食药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按照经营企业10%的比例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2016年规范经营示范企业名单。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

(五)公示授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市食药监局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牌匾。对已授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1、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查实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日常检查中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认真组织实施。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意义,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分别在10%左右不同规模的批发、连锁企业、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保化经营单位完善设施、健全软件资料,依法、诚信经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突出长效管理。区食药监局要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采用先进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保化经营单位都可以积极申报,争创保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第6篇

为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制订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6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针对小餐饮经营及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广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指挥、领导包抓、分段推进、分片包干。全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四个镇办。以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烧烤夜市为重点行业,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举办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凡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服务队,必须提前3天将大型聚餐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主办人、联系人、通讯方式、就餐菜肴清单,报送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登记备案。经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接待活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专项行动。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宣传动员、拉网式的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第一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6月22日至11月30日)。集中检查,严肃处理。针对排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全面的整顿,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活动做到“人员、目标、任务、标准、时限”五个到位。第二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餐饮业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以及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结合镇办食品监管体系改革推进,全面整治农村自办家宴,以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篇六:保健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2016食药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3篇

第1篇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围绕省市局中心工作,发挥法制服务保障作用,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切入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塑造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一、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标准》,通过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制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执法风险防控办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指导和政务服务等工作制度。修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制定餐饮服务、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落实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等制度,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的创新,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效能评估、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

强化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五、强化政务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有关规定公布财务预算、人事任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提高公开质量。

六、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工作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拓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途径。通过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执法案卷评查、复议案件办理发现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按照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八、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提案办理。创新行政复议办理方式,规范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新机制,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九、抓好普法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集中学法、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着力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十、完善餐饮类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十一、搞好法律政策调查研究。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配合国家局做好《执业药师法》和《药品管理法》制、修订调研相关工作。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确保全县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着力保安全、促发展、创特色,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进一步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为“人家”幸福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保障安全:做到“五个零”,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特殊药品零流弊,行政诉讼零案件,行政复议零撤改,干部队伍零违纪。

促进发展:全力服务产业发展,加大对企业指导培训、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实施企业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改造等措施,促进产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创建特色: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在餐饮服务上创建出示范特色项目,在提高稽查办案效率上力争有较大突破。

三、重点工作

1、理顺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加强与县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3月中旬前完成食品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转换的交接工作,5月底前完成办公场所、人员补充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机构正常履行新职。

2、争取示范县创建项目。加强与省、市局的沟通联系,做好创建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请示及创建方案。

3、加强药械日常监管。加大对基药配送企业资质、质量保障、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药品进库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加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器械质量考核体系的分类指导及培训帮扶工作,规范涉药单位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药械企业及使用单位日常监督覆盖率100%,GSp跟踪检查覆盖率100%;加强特殊药品、高风险器械、计生器具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监管,杜绝特药流弊现象发生;进一步做好药械、保化品广告监测和案件移送工作;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相关领域的药械专项整治工作。

4、夯实保化品监管基础。开展保化品监管调研,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者备案制度。组织召开相对人会议,传递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信息,督促经营单位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

5、抓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100%建立完善全县餐饮单位基本信息档案;加大餐饮市场准入管理,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培训,培训率100%;开展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重要街道、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小餐饮点规范整治工作,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和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100%。

6、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抓好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的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诚信档案,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争取在2016年通过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验收。

7、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配合和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刑事案件的移送和利用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快速查处机制,积极研判和整合各类涉案信息,提高稽查办案的科学性。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不合格大型医疗器械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案件。

8、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抓好食品药品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加强检验技术人才培养,努力建成高质量的食品药品快检机构,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的靶向性和初筛能力。

9、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健全乡镇监测网络,落实不良反应监测目标考核;认真做好药械监测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突破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例数。

10、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辖区内经营环节基药核注核销率100%;药品批发企业“两码合一、数据实时上传”的覆盖率100%;无菌器械经营企业产品购销情况建档率100%;“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登陆使用率达到月均30人次以上;省局药品安全地理信息系统和其它应用系统的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11、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企业诚信意识,营造社会监管氛围。抓好12331举报投诉电话的处置工作。

13、加大扶持力度。发挥政策、信息和技术优势,落实帮扶企业发展措施,大力扶植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

14、抓好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握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认清食品药品监管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改进监管工作上理清思路;认真落实县委及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文处理和后勤保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能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为政不廉行为。

15、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抓好社区联创联建、包村扶贫、信息公开、人口与计生、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无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无违法违纪和治安刑事案件,无聚众滋事和进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无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引发的群体事件,实现“保全县饮食用药安全、保机关内部和谐平安”的综治工作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1、推进系列平安创建。积极参与平安学校、平安医院等系列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2、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帮扶共建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千名干部进万家”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做好挂点村平安建设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平安建设实效。

3、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将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切实加大对机关安全防范基础设施的投入。

(二)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三网”工作体系建设

加快“三网”工作体系建设。按照“三网”建设要求,建立本局基本信息公开服务系统、法律法规管理服务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体系、平安创建管理体系、来信来访管理体系、综治办公管理体系等一系列信息服务系统,并通过运用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会管理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转变,实现食品药品网络监管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得到充分体现。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健全多部门协作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机制,认真排查、调处、化解食品药品安全纠纷。健全完善食品药品行政调解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案卷,努力做到排查在先,发现在小,调处在早。

3、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大重点人员思想教育,落实重点人员帮扶,发动社会帮教力量,确保各类信访安全。

(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1、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一是加快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继续加强量化分级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小餐饮整规活动,打击无证开展餐饮服务行为;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地沟油、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深化对大型餐饮、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保健品“四非”专项整治,全面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环节监管。一是认真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新版药品GSp的培训指导,严格执行GSp管理规定。二是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全程监管措施,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日常监管。三是加大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基本药物生产、采购、储存、养护、使用等行为。四是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全程监督,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切实履行特殊药品监管和禁毒职责。

3、继续强化药品打假治劣工作。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邮寄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等为整治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区域,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药械等违法犯罪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查处。

4、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加大治安设施投入,切实做好对局机关办公楼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落实局领导和干部值班,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问题,防止发生责任事故;加强日常检查,做好防火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完善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综合治理直接责任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案件、事故和违纪违规问题。

(二)加大形势分析和应急处置。一是要研究分析综治工作形势,认真梳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敏感问题。二是要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不漏岗、不脱岗。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开展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

(三)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一是抓好县、乡、村三级联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二是强化快检室建设,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及药品质量初筛能力;三是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密文件要有保密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对要害部门、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的保密管理。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或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危害社会稳定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加大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干部对社会管理的认识,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综治工作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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