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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2016-09-09 12:20:1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共6篇)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税收...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五)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管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查而不处;

(七)加强作风建设,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纳税服务,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推进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九)监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十)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领导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等重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安排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提出具体措施;

(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听取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五)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六)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改正;

(七)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及时研究和督办重要案件;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九)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结合调研、部署分管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

大事项;

(三)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抓好内控机制建设;

(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有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预警措施;

(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第九条? 各级税务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抓好落实,并加强对下级业务对口部门的指导与督促,定期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规范运行;

(六)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责任实施

第十一条 各级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税务机关目标管理,与依法行政、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第十二条 ?每年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反腐倡廉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应当成立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和其他有关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应当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负责人与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十五条? 各级党组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职能部门根据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制定工作措施,确定责任人员,抓好工作落实。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类指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章 检查考核

第十八条? 各级党组应当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抓好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本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工作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分值占年度综合考核总分值15%以上。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应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第二十条? 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检查考核应当组织被考核单位全体干部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不低于应参加测评人员的80%。 第二十二条? 检查考核应当与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参加个别谈话人员不低于应谈话人员的80%。

第二十三条? 检查考核应当按照考核内容,查阅反映有关工作的原始资料,主要包括:党组会议记录、

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信访案件卷宗及资料、有关制度、相关工作文件、计划、方案以及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档案资料等。

第二十四条? 检查考核结果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检查机关。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组应当每年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专题报告上一级党组。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被评为“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被评为“差”等次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予以免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三)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部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实际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等制定检查考核具体方案。

第五章 责任监督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组应当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三十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三十二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广泛接受特约监察员、行风评议、第三方调查、网络舆情等社会监督。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部署安排、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四)未按要求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致使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因工作严重失职,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普遍的或者重大的税收违法行为,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疏于督促检查,不严格把关,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违反财经纪律、预算执行、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九)对本系统、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十)对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和税务形象的重大政风行风问题的;

(十一)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三十五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第三十六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三十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三十八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三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四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一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四十二条? 责任追究机关应当将责任追究情况在本系统、本单位通报。

第四十三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党组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责任追究畸轻畸重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组予以纠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班子”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

第四十五条? 各级党组可以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发布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地税局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分局按照县局党组的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效能建设为抓手,以构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为载体,强化教育监督,严格制度落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面践行“人民税收为人民”的治税思想,不断提高我分局反腐倡廉水平,为税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分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全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是安排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力度和深度。二是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人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对重大议事决策过程及其程序的监督检查, 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我分局建立了以党支部学习为龙头,教育活动为载体,集中培训为重点,个人学习为主导的学习机制,通过组织观看税务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直机关工委、县局党组的有关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等,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杜绝奢靡享乐之风的滋生,从根本上提高全体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三、深化“两权”监督,税收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今年上半年,我分局注重出实招、办实事,积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通过健全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基本税收法律、法规,熟知税收工作业务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根据我分局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税源管理,强化税收分析,提高征管质量,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和纳税服务制度。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从上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够强,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工作缺乏创新意识;二是对基层一线的税收执法和税收征管各重点环节的监督机制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税收收入任务的高增长与税源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给完成全年任务带来了空前困难和压力。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贴近税收工作实际创新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针对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半年着重在抓落实、打基础、带队伍、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治税水平,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税收任务目标

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准确掌握各乡镇税源分布和存量增减变化情况。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的税收征管。加强重点税源和主要税种的税源监控,坚持立项督办,专人负责,重点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和欠税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征管台帐,清理查找漏征漏管户,着力解决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对各行业大、小税源征管,抓大不放小。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三是继续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税教育,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并逐项加以落实。

XX地方税务局

XX税务分局

2014年8月5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2015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四川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市国税系统及时传达学习省局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市局第二稽查局一是抓好全局工作纪律,全面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今年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二是抓好全局作风正风,一把手对自己要严,对下级要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层层落实责任制,以制度管人,管好人。每个干部要抓早,防患未然,要抓小,防微杜渐,要抓己,防变拒腐。三是强化职工底线思维,坚持以“三不”、“四确保”为基本目标,切实解决好行风作风问题,把税务执法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稽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决不和代理“联合”办案,决不踏“红线”,闯“雷区”。四是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两个责任一起抓。

锦江区国税局围绕创建成都国税系统中心城区精品国税局目标,进一步厘清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准确理解和把握各级纪委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两支队伍”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预防监督职能,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细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监察点位设置,关注重要时节、盯住重点环节,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活动,自觉践行纪检监察队伍“六项承诺”,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双流县国税局一是结合业务工作,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多形式地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组织收入、征管服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税意识。

二是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好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15-2017工作规划任务实施。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三是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查找、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进行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真正做到转作风、促发展。

四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团队建设和风险防控,完善权力内控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五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拓展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和内容,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和县局廉政文化教育园地建设。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切实加强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局内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主业建设平稳高效推进和干部队伍的安全。

龙泉驿区国税局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认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按照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查纠“四风”。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是开展风险排查,健全内控机制。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为主题,大力落实“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政务、财务、业务、事务四个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形成岗位常见风险问题、失误案例、防范措施三项成果。

四是践行三个承诺,着力取得成效。组织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层层、人人签订“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开,年底进行对照检查,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上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氛围。继续强化市局“一主两辅”廉政文化教育辅基地建设,夯实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充实完善“六廉”举措。开展好聚焦“四风”典型案例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警醒,形成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良好氛围。

武侯区国税局一是领会精神,思想统一,保持一致。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严党风、肃政风、正行风、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集中统一,方向一致,步调整齐。做到政治可靠、思想不偏差、行动不掉队。

二是学以致用,敬业爱岗,履职尽责。通过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升华活用,适时与各项税收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把省、市局部署的“三承诺”落实到工作中,转化为具体行动。届时,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级签订“三承诺”书,形成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践行“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同时,从区局党组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切实认真、持续严格地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形成稳定税收,持续发展。

三是正风肃纪、改进作风、确保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省局会议精神,在纳税人办事办税难、繁、慢、乱,队伍作风上的软、懒、散、奢、贪等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见成效。以壮士断臂、刮骨祛毒的气魄胆识,直击要害、直面问题,敢于较真,从整改自身的问题抓起;从严谨细致、廉洁高效地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做起,真正解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务实为民公信,将勤政廉政的正能量化为风清气正,征纳关系日益融洽,国税形象不断攀升。

彭州市国税局提出了以“六个强化、六个确保”为着眼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廉洁平安工程,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每半年向党组述责述廉,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季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确保岗位廉政教育取得实效。将廉政教育列入全局年度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廉洁从税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日常学习的必修课程,有效地提升廉政教育的成效,切实提升全体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意识。

三是强化完善提升,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影响力、辐射力明显增强。认真总结提炼经验,运用好现有成果,制定好2015年建设规划,完善品牌的打造,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树立自清自洁的廉洁意识,将廉政文化从物态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完成廉政文化主体展示厅的建设,并力争建成彭州市的廉政文化精品项目。

四是强化制度体系,确保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按照“廉洁彭州、清风行动”的要求,建设廉洁清明国税;继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各项税收工作的安全运行机制;着力规范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重点事项和环节,加强电子监察、执法监察系统的运用,使各项执法行为做到可查可控,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督保障体系。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确保政风行风的明显改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四风”问题开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和《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出台和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作风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四个服从”,重点整治在日常管理、税收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吃、拿、卡、要、报、借、占”等行为。

六是强化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要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税收政策业务、提高全方位监督的履职能力;要开展好廉政承诺和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金堂县国税局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源头防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建设,领导干部做表率,切实改进学风、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深化四位一体防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内控监督,优化行风提升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两权”监督,确保“两权”规范运行。

三是深推依法行政,加强服务评督。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行定性与定量双重考核。建立健全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外评议制度,通过问质问效,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是开展专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税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预防税务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廉政建设目标。

蒲江县国税局一是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实际,结合中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推进蒲江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引导和促进蒲江国税党风、政风和行风进一步转变。

二是深入抓好廉政文化。按照丰富廉政文化、创新形式、逐步推进、营造氛围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局域网“廉政箴言”弹出窗口、廉政格言屏保、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以行政机关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意识,夯实廉洁自律防线,推动干部克服软、懒、散、奢、贪、庸等典型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立场坚定的干部队伍。

三是健全制度监督体系。切实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做到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最大限度降低失职、渎职和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无论是企业的日常征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还是资金的收入支出、税款的征收减免,都要体现监督制约的要求,以防促管、以查促廉,完善党风廉政监督体系。

金牛区国税局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保障。区局将加强对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廉洁推进。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公示制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整顿会议纪律,大力转变会风文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简安排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梳理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纳税人的诉求。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涉税行政审批、纳税评估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察,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四是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活动,向纳税人“问需求”,持续推出创新举措;扩展“办税直通卡”持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强服务效能反馈;加强导税咨询台及自助服务区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推广办税信息化,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增加纳税服务载体,真正让纳税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五是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完善信访调查处置机制,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力度;切实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置工作能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

青白江区国税局一是结合群教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高、在岗不敬业、推诿扯皮、管理松懈等不良现象,严肃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工作落实不力、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等行为,切实实现全局工作作风的大提高。

二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架构。借助“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在梳理全力事项风险点的过程中,熟悉掌握本部门本环节权力事项的运行规定。监察室要加强对全局各单位的督查,杜绝不按规定行使权力的行为和现象,切实发挥好青白江特色的廉政监督制度作用。

三是丰富廉政教育活动,内化清廉理念。进一步开展好读书思廉、家庭助廉、以评促廉、典型引廉、以案警廉、诺廉测廉“六个一”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式,进一步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教育性、实效性,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促进干部职工清廉理念的内化。

崇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各科室、税务分局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好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经费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会务等管理。继续开展“三清、三查、三审”工作,适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

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和各种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

五是结合将要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顿“贪、庸、懒、散、奢”等现象,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提升国税形象。

六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把制度的笼子编织好,应用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执法和廉政风险。要求各部门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权力风险防控运行,在进一步“清权、亮权、用权”的基础上规范各项权力运行,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都江堰市国税局一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利用周一学习会认真学习刘书记讲话,要求逐条逐句对照自查,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安排,年底有总结。

二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2015年各项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会议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贯穿于各个岗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税。继续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工作建设,自查廉政风险点,界定每一个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特别是在“三清三察三审”专项整治上下猛药、出重拳,坚决纠正“四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按照会议精神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局“三个三”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用好、用活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使廉政文化内化于心。

青羊区国税局一是着力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领域,结合道德讲堂活动,把税务廉政文化建设融入职业道德教育之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廉政学习,统一学习内容、规定学习时间、明确参加人员并定期检查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督促局内各部门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责任制度。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继续强化“一岗两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和问责。

三是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以“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为主体的大预防格局,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严格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大邑县国税局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总局关于“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严禁”的36字落地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克服好人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贯彻执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一岗两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同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贯彻实施新一轮中央惩防体系规划为契机,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制定落实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和领导班子---科室(团队)---岗位“三级联防”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两权监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做到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完善制度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合理规范、特色鲜明的廉政教育制度。在内容上,将党风廉政与党性教育、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相统一;在对象上,针对不同层级干部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在形式上,将廉政讲堂、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方法上,将传统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利用服务评价器、电话随访、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形成单位内部、社会外部的监督网络,构建立体化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四是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外查企业偷漏税,内查税务干部的不廉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倒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担当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因此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忠诚可靠、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成华区国税局一是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充分利用局务会、科分局长会、科务会等形式,网络学校、廉政建设、廉政教育“每月一学”等平台,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切实保障学习质量。

二是突出抓好纳税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设立“纳税人之家”,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大力推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扩大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认证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精简涉税报表资料,推行免填单服务,对区局已掌握纳税人基础信息的,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取消所得税年报前纳税人到税源管理部门签字等规定,切实还权于纳税人;建立热点政策咨询库,成立工业园区纳税服务小组,不断完善预约服务、分类服务、订单式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

三是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每周由人教科、党办、办公室、监察室组成的行政效能暨作风建设督察组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政风行风、纳税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布督察通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由党办牵头开展“查思想认识,看服务纳税人的意识是否牢固,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通下情;查工作方法,看是否高高在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能否被基层干部和纳税人接受、是否受欢迎”的“三查三看”活动,查找干部思想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12字总要求,牢牢把握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监督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继续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开展“廉洁从税、优质服务”双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新都区国税局一是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主题活动为抓手。集中整治纳税人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繁、慢、乱等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促进效能建设持续深化。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查处和纠正铺张浪费行为。

三是深入挖掘以“荷孕清廉”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格局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

郫县国税局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筑牢防线。重点抓好对部门、(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2015年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统筹推进廉政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源头防治腐败预警机制构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各项要求具体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5年。该局将结合新办公楼建成的契机,开展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创意征集、作品海选等系列文化活动,不断开拓廉政文化领域,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切实起到规范工作、预先防范的作用。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履行职能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落实八项规定,重点解决“落实不力”、“能力不强”等问题,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2016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打造阳光税务稽查,提高纳税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地方税务局开展“三问三治”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调研’活动”的精神,我于月日至月日,对本部门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用下基层科室、深入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现调研结束,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税务稽查部门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事关税务稽查工作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民心向背,影响着各项工作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不仅正气难树,人心难聚,事业难兴,稳定难求,而且各项工作都会导致无序化。为此,我税务稽查部门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点建设好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做到以先进的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引领税务稽查干部,以优秀的税务稽查廉政文化激励税务稽查干部,营造浓厚的“公正、廉洁、高效”的税务稽查氛围,着实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纳税人满意。在建设税务稽查廉政文化中,一是组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税务稽查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巩固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二是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座谈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报告会等形式,推动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三是每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税务稽查干部听警示案例,看警示录象,接受现身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长城,争当清正廉洁税务稽查干部。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税务稽查部门总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良好,近年来没有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在纳税人当中具有良好社会声誉,促进了税务稽查工作的深入发展,获得当地政府和上级地税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不足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够高

少数税务稽查干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揭自身之短,露伤疤给别人看,影响本部门的政绩;认为抓税务稽查工作是务实,看得见成绩,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抓不抓无所谓;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与己无关,对党风廉政建设热情不高,无参与积极性。

(二)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够强

我税务稽查部门虽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但措施不够强,落实不够,存在一定形式主义。比如,虽然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税务稽查干部的的具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轰轰烈烈,但签订后事过境迁,检查监督不够,没有真正实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初衷和目的,实际成效不高。

(三)税务稽查干部存在贪图享受思想

个别税务稽查干部对自己廉洁自律要求不高,存在一定贪图享受思想,造成工作浮夸,作风不实,存在着“虚、浮、散”现象。在税务稽查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业务知识水平、业务操作技能与当前的税务稽查工作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观念较为淡薄,不规范执法的行为仍有所发生。在日常工作中,不比贡献比待遇,一坐下来就是人家单位年收入多,节日发了多少钱物,而我们只有多少,很少谈工作,谈成绩,谈贡献;极个别税务稽查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思想品位和职业道德不高,迷恋于酒桌歌厅、扑克麻将,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干部的整体形象。

三、解决存在不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

我税务稽查部门要组织广大税务稽查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税务稽查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在任何时候,面对任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出任何问题,绝不能违法乱纪,出现腐败案件。要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项配套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岗两责”,全面掌握《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落实到具体税务稽查工作中,取得实际成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廉洁公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做到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无数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出现腐败行为,都与不严格执法有关。我税务稽查部门在日常的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求每一位税务稽查干部时刻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每查处一起税收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程序办理,讲事实、讲程序、重证据,正确把握税收政策运用的准确性。每起案件在定案之前要与纳税人进行多次的沟通,在纳税人在税法政策上有异议或者不了解的情况下,税务稽查干部要及时与纳税人进行探讨和做耐心的解释工作,直到纳税人弄清弄通后定案。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廉洁公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展。

(三)惩防并举,提高廉政成效

紧紧抓住惩防体系建设这条主线,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的根本途径。我税务稽查部门要扎紧廉政篱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等关键环节,强化教育的效果、确保制度的落实、保证监督的到位,使教育、制度、监督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制度约束机制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防范和治理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成效。

(四)注重实际,拓宽廉政领域

我税务稽查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注重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采取新对策,拓宽廉政工作领域。要把廉政建设工作的触角由管理层向操作层延伸,由管理制度向行为理念转变;由“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规避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把税务稽查部门真正建设成为“公正、廉洁、高效”的阳光执法部门,获得纳税人的真诚满意。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20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xx市国家税务局xx分局xxx本人根据市局的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基本路线为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税务人员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对照中纪委干部廉洁自律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本人没有存在不廉洁的方面。现就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指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配合分局长与分局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分局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二、廉洁自律,不赠送不接受“红包”。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和省、地国家税务局、市局有关规定精神,为政清廉,以身作则,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本人没有赠送和接受“红包”。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对企业财务人员耐心细致做好税收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不以权谋私。四、抓好廉洁教育,严格执行纪律,维护税务人员的形象。一年来,本人能认真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配合分局长组织分局干部开展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税务人员勤政廉政意识,爱岗敬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时刻不忘廉洁意识,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我们的工作作风,提高我们的办事效率,维护税务人员的形象。一年来,能担负职责,文明、公正。一年来,本人根据上级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思想上不放松,警钟长鸣。来年一定要在巩固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实处。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
2016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院、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院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我院“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纪律意识,为“五个”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辅导讲课、党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坚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新提拔任用、新录用人员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初任培训、任前谈话、教育座谈、法官任职宣誓等方式,组织全院新提拔、新录用和新任职法官开展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的岗位廉政教育,培养廉洁从政意识,为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奠定基础。

(三)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廉洁奉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发挥家庭“廉内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和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遵守党章意识、为民服务意识。

(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受教育,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七)开展主题读书活动。围绕“法官的梦想与担当”主题,结合“正风肃纪、争当好干警”活动要求,研读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文件、讲话和书籍,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研讨活动,畅谈读书感想、撰写读书心得

(八)开展巡视督察活动。认真检查全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贯彻执行党章和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实名通报,督促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严格自律。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院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及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宣教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院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安排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各部门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正风肃纪,争当好干警”活动结合起来,抓好教育活动落实,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院各部门在开展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活动总结报告于6月5日前报本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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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鹤教党【2008】3号)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2 更新时间:2008-10-1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6月份在全县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08-23)

2、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共5篇)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县县贸促会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结合贸促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201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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