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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2016-11-02 13:24: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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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制度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一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处罚条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基本规定 ......................................................................................................................... 1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 2

第三节 防水工程 ......................................................................................................................... 2

第四节 钢筋工程 ......................................................................................................................... 2

第五节 模板工程 ......................................................................................................................... 3

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 ..................................................................................................................... 4

第七节 砌体工程 ......................................................................................................................... 4

第八节 抹灰工程 ......................................................................................................................... 5

第九节 门窗工程 ......................................................................................................................... 6

第十节 饰面砖工程 ..................................................................................................................... 7

第十一节 涂饰工程 ..................................................................................................................... 8

第十二节 屋面工程 ..................................................................................................................... 8

第十三节 电气工程 ..................................................................................................................... 8

第十四节 水暖风工程 ............................................................................................................... 10

第三章 进度处罚办法 ....................................................................................................................... 11

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制度……………………………………………………………………11

第五章 附则…………………………………………………………………………………………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项目创优目标的实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对施工

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及施工合

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材料进场实行报验单验收签字制度,无合格证,未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规格

进场(含限时退场),罚款500元/次。

第三条 现场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总包单位没有采取措施整改的,罚款500元/次。

第四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

检验批资料,上交监理部,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无检验批资料不予验收。

第五条 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

警告一次;本次工序两次不合格,罚款1000元。单月警告次数超过3次,罚款1000-5000元。未

经验收或报验不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罚款5000元/次。

第六条 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

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否则罚款500元/次。

第七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

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八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

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200/次的罚款。

第十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施工单位处以

1000~30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

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 监理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施工单位不整改,整改不到位,视情节

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200~10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施工单位处

以20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对于监理部下发的监理通知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反馈的,对监理部人员工作不支持,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施

工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

复测的,对施工单位以2000~3000元/次罚款。

第十六条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图纸、标准

图集、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专项方案、样板施工罚款500元/次。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

要求。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十七条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

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 开挖基槽时要控制好基槽的轴线、标高、放坡系数,如有一项超出规范及方案的

每项2000元罚款。【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十九条 开挖基槽时基底严禁用机械一次性开挖到设计标高及超挖,要按规范预留人工清

槽的地基,必须要有钎探记录,超出允许偏差给予每项2000元的罚款。

第三节 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要求。

第二十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

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

如直接铺贴则罚200~5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

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四节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

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11G101》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

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给予一个接头200元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严禁对钢筋进行气焊烘烤,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

且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

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罚100元/根(自己补上不计)。

第二十七条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

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100元/根。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100元/处。

第三十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500元/处。

第三十一条

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100元/处;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100

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次。

第三十三条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

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根的罚款。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给予100元

第五节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

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门架剪刀撑不能少,结构线条、梁截面尺寸及模板标高均符

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偏差值以内。

第三十六条

过3处不予验收。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等杂物不予验收。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罚500元/处。 支撑架的扣件松动下沉一处罚100元/处。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监理部,监理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超

第四十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偏差15mm以内的处罚50元/处,30mm以外罚

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100~1000元。

第四十一条 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10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

模后出现歪扭罚100~1000元/处。

第四十二条 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

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8mm罚100元/处。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二篇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创优质、铸精品的精神,并针对现阶段工程特征,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2、范围:各项目。

3、职责:工程部、项目部主要负责按此规定对工程施工期间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监理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4、管理规定: 本处罚条款的幅度是按出现问题的严重性来衡量,初犯或性质轻微的按低幅,重犯或性质严重的高幅。

4.1制度及程序管理及处罚规定

4.1.1单位资质备案制度

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在开工前将有关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备案,不报或未按时报罚款500-1000元,超限期后处200元/天罚款。

4.1.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如有发生一经发现可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罚款100000元。对需要分包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单位资质需满足要求,违者按非法转包处罚。

4.1.3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制度

施工单位中标后应立即组织项目部,项目部管理架构需满足投标承诺、合同及现场要求,管理人员调入或调出现场须由甲方预先以书面批准,管理人员调入现场前其履历应先得到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要求对玩忽职守、能力差或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更换,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换或增减,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拒不执行甲方要求处1000元/天罚款。

4.1.4图纸会审制度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开工前应尽快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共同研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的资料并在会审后及时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资料。资料准备不充分每次罚款1000—3000元;资料整理不及时每次罚款500—2000元。

4.1.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项目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重点、难点应有针对性的措施。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各项措施应满足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内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齐全,能满足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工后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过审批罚款2000—5000元。

4.1.6施工样板及功能样板制度

样板制度在施工前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甲方同意后实施,可采

用样板墙、样板间方式进行。工序施工前要做技术交底,实际操作要与交底内容一致,违者每项罚款500元。砖墙、护角、拉接筋、灰饼、挂网、内外墙面、天花抹灰、地面找平、地面贴砖、外墙贴砖、吊顶、栏杆、防水、门窗、烟道、给水管及电线管开槽、排水管安装、给排水管口及开关插座定位等工序需做施工样板,经甲方项目部和监理机构检查验收后作为后续工作施工及验收的标准,不做样板施工者每项罚款3000—5000元。功能样板应做到功能元件定位、尺寸明确、功能合理,符合甲方要求,违者罚款3000—5000元。

4.1.7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4.1.7.1现场所使用材料设备(品牌或厂家等)需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才允许使用,违者除材料退场外还将罚款2000-10000元/次。

4.1.7.2材料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报验。报验时应提交厂家资质证书、出厂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和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3000—5000元。

4.1.7.3水泥、钢材、砖石及砌块材料、沙石、混凝土外加剂、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PVC线槽、线管、DN25以下户内管道阀门、建筑涂料、防水材料、电线电缆、通电开关及断路器、铝型材、铝单板、铝塑复合板等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率要达到100%,违者每次罚款2000—5000元。

4.1.7.4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应先提交水泥、沙、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检验报告、每批混凝土的配合比单,没有材料检验报告或配合比单的不得进场,违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

4.1.7.5装修使用的木材、夹板、石膏板、外墙涂料、大理石板、花岗岩板等装饰材料应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或放射性物质含量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使用,没有检测的罚款500—1000元。

4.1.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及程序

4.1.8.1施工单位应落实“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落实好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和专职质量检查员的专检,经三检合格后报监理机构进行验收。报验时应提交“工程报验申请表”(监理表格)、相关工序施工记录、检查记录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违者罚款500—1000元。

4.1.8.2对重要的工序要进行双控,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报验申请表”(监理表格)经监理机构初验后还应报甲方项目部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4.1.8.3甲方、监理对工程质量提出整改要求时,施工单位必须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按时完成整改。对整改不按时或有意推脱的每项/次罚款500—2000元。

4.2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4.2.1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及合同要求编制总进度计划,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报甲方项目部审批实施,违者罚款5000元/次。

4.2.2工程进度计划须配合甲方开发节点、各阶段合理进度要求,若无故不执行处100000元/次罚款,延迟处10000元/天罚款。

4.2.3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向监理、甲方项目部上报下周计划,每月28日前向监理、

甲方项目部上报下月计划,逾期不报罚款1000元/天。

4.3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4.3.1定位放线、土方工程及桩基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

4.3.1.1验收时建筑物轴线偏位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的,每超一处罚款1000—3000元。

4.3.1.2土方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桩体,不许野蛮施工造成桩体破坏,违者每次罚款1000—3000元。

4.3.1.3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回填土的土质要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回填土的压实方法及压实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2000元。

4.3.1.4灌注桩、预应力管桩施工时桩位要准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超出规范允许范围每一根罚款500—1000元。

4.3.1.5灌注桩桩底及桩顶标高误差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误差,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根;预应力管桩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尺寸偏差、桩顶的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误差,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根。

4.3.1.6灌注桩钢筋笼规格、长度、搭接应符合规范、图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预应力管桩施工时桩尖规格、桩尖和接桩的焊接焊缝要饱满,焊完冷却时间要符合要求,垂直度要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4.3.1.7灌注桩砼强度须符合图纸要求,违者处2000-5000元/根罚款;预应力管桩基础施工时,灌芯混凝土和钢筋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违者每根罚款1000—3000元。

4.3.2基础承台、基础梁、主体框架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

4.3.2.1钢筋的调直和弯曲必须采用冷拉或冷弯,冷拉时不得违法对钢筋“瘦身”。违者每根罚款500—2000元。

4.3.2.2钢筋验收时钢筋的锚固长度或搭接(焊接)长度不足的,每根罚款100—300元。

4.3.2.3主筋的搭接(焊接)接头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300元。

4.3.2.4剪力墙、柱竖向钢筋偏位2cm-5cm罚款200—400元/根, 偏位在5cm以上的罚款500—2000元/根。

4.3.2.5钢筋验收时发现有钢筋代换而没有代换手续的罚款1000-3000元。

4.3.2.6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内预埋墙体拉结筋和构造柱拉结筋的位置、数量、长度、抗拔能力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300元/根。

4.3.2.7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100元。

4.3.2.8钢筋验收时发现钢筋根数缺少,梁的箍筋、柱的箍筋及楼板钢筋每少一根罚款200-500元,梁、柱、墙及楼梯主筋每缺少一根罚款1000—3000元。

4.3.2.9模板验收时,模板封闭不严密、支撑不稳固或刚度不够或采用编织袋等异物塞缝,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2.10结构构件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与设计不符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2.11模板验收时,模板内未清理干净或砼内埋木块或吊模时铁丝穿透模板每处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罚款500—1000元。

4.3.2.12发生胀模现象罚款300—1000元/m2。

4.3.2.13施工时擅自更改混凝土标号,每次罚款3000—5000元;商品混凝土浇捣时随意加水每次罚款500—2000元。

4.3.2.14混凝土有露筋、孔洞、夹渣、蜂窝和裂纹等质量缺陷,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

4.3.2.15拆模时发现混凝土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和裂纹等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和监理检查签字后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违者每处每次罚款1000—3000元。

4.3.2.16混凝土的拆模时间要符合规范规定,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0—2000元。

4.3.2.17混凝土拆模后要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及方法要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并作好养护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2.18混凝土中预埋件或预留口位置、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4.3.2.19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事先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

4.3.2.20现浇混凝土楼板板底的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间房罚款500—2000元。

4.3.2.21混凝土剪力墙、混凝土柱的垂直度、平整度每检验批的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达不到的罚款500—2000元。

4.3.2.22混凝土试样要按规范要求留置,压验时发现不合格的每组罚款500—2000元。

4.3.2.23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现场要有人旁站,还要有人检查塌落度和试样的制作。相应的班组要派人跟班。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300—1000元。

4.3.3砌体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

4.3.3.1现场砂浆采用商品砂浆,违者罚款5000元/次;如同意采用自拌砂浆,搅拌要有配合比标牌,称重衡器,违者罚款500元/次。

4.3.3.2砖砌体及砌块砌体的墙面、柱面垂直和平整,每一检验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达不到的罚款200—1000元。

4.3.3.3砖墙砌筑完成后要勾缝、清扫墙面,违者每处罚款200—500元。

4.3.3.4砖砌体及砌块砌体组砌应合理、砂浆要饱满、灰缝应平直、灰缝厚度应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4.3.3.5砌块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5m砌至梁板底时留置20cm—21cm空隙,7天后再砌到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4.3.3.6构造柱处墙体必须砌马牙槎、先退后进,每500mm设置拉结钢筋,不符合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4.3.3.7门窗洞口及施工洞口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过梁,且支承长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得用钢筋砖过梁,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门窗洞口及施工洞口两侧不得采用竖砖砌筑,违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3.8预埋线管需砌筑后开槽的,必须用切割机镂槽,严禁用斧、凿开槽,管线安装完成后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挂网找平。不符合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4.3.3.9砌筑砂浆应按规范要求留置试样,试样要现场实地取样。压验不合格者每组罚款500—2000元。

4.3.3.10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有防水要求位置需按规范要求浇筑砼反高,违者罚款200-500元/处。

4.3.4天花、地面、内外墙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4.3.4.1抹灰砂浆采用商品砂浆,违者罚款5000元/次;抹灰所使用的砂浆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0—3000元。

4.3.4.2墙面抹灰前必须做到:混凝土结构喷桨拉毛、贴灰饼、内墙阳角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护角高度大于2m)、穿越墙体的管道和穿越楼板的孔洞应填嵌密实、清理墙体、洒水湿润。如不符合要求每一墙面罚款500—2000元。

4.3.4.3内外墙饰面的垂直、平整每检验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达不到罚款500—2000元。

4.3.4.4地面墙面饰面砖表面要求平整、线条顺直、不得空鼓,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00—500元。

4.3.4.5外墙饰面砖施工前要进行排砖,经甲方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不按要求施工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

4.3.4.6外墙饰面砖的腰线、窗口、阳台、女儿墙压顶等处应有滴水线或排水措施,不合格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4.3.5门窗、防水、屋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4.3.5.1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底框上边线与室内石材或地面砖平齐,铝合金门窗框塞缝、打胶、平面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4.3.5.2屋面、地下室、卫生间防水施工工艺及质量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按规范、图纸施工的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

4.3.5.3厨房、卫生间防水层铺涂高度要求高出楼面200mm(设计如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处罚款300—1000元。

4.3.5.4地下建筑防水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平整不得有蜂窝、露筋、孔洞等缺陷;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

4.3.5.5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密实、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4.3.5.6防水卷材接缝应粘贴牢固、封闭严密,防水层不得有损伤空鼓、皱折等缺陷,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7000元。

4.3.5.7涂料防水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4.3.5.8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等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4.3.5.9门窗、栏杆、饰面砖、卫生洁具、灯具等施工完成后,要有保护措施,没有措施造成破坏的每处罚款200—2000元。

施工项目管理处罚办法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三篇

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项目管理处罚办法

二00九年三月

为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内部)的政确履行,工程技术部在日常巡检中对发现的问题,将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将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罚并继续整改。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内部)的罚款500元。

2、项目部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而进行工程分包的罚款500元。

3、未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而进行劳务分包活动的罚款300元。

4、项目部未促使劳务作业队作业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罚款500元。

5、未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上级部门对公司处罚的,除罚款由责任方全额承担外,公司对责任方另处以1000元罚款。

6、为有效控制合同工期,每月25日前,项目部未向工程技术部预报下月生产计划的罚款100元

二、质量控制

1、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及未按程序审批的,按本规定附录中1.1.1条款给予处罚。

2、未按规定向工程技术部提供图纸的罚300元

3、停检点部位未通知工程技术部进行停检点检查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300元。

4、工程技术部巡检中开出的不符合项要求限时书面回复整改而未按规定执行的罚款300元。

5、回填土严重超厚、配比不准确、不过筛、不打夯的罚款300—500元。

6、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器具的罚款500元。

7、混凝土、砂浆未派专人按配比严格计量的每次罚款100元。

8、在质量方面申报省、市品牌工程的项目,其申报资料未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而直接上报的罚款300元。

9、涉及技术性问题未经工程技术部同意,私自到经理办盖章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0、工程竣工前相关技术资料未经过工程技术部审核的罚款300元。

11、工程未经过公司竣前预验或未经公司许可而进行五方初验的罚款500元。

12、不按时上交技术资料、竣工图、备案资料的每项罚300元。

13、工程交付使用后,未在工程技术部通知时限内进行工程回访的处罚项目经理300元。

14、对顾客投诉反映的问题,项目经理不派人配合工程技术部进行现场勘察的罚款3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处理方案及时进行处理的罚款300元。

15、因施工现场管理不善,至使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停工,使公司信誉受到影响的,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项目部1000至3000的处罚。

三、安全生产

1、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每少一本罚款100元。

2、未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内容不全,责任未明确到人的罚款500元;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员的罚款300元;施工现场三类人员未取得考证书的罚款300元。

3、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工程中出现违背强制性规定行为的罚100-500元。

4、项目部未给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罚款1000元;特种工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作废)的每人罚款200元。

5、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10元;高空作业未用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50元。

6、规定停检点部位未通知工程技术部进行停检点检查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300元。

7、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及特殊过程,施工前未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技术部除暂停施工外,每项罚款300元。

(1)、基坑支护与防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8 )、预应力工程施工

8、以下六项工程施工前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工程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技术部除暂停施工外,每项罚款500元。

(1)深基坑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大爆破工程

9、应提供结构设计计算书(如超高脚手架、挑架、卸料平台,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等)而未按规定提供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设施,每少一项罚款300元。

10、机械设备处未设置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每处罚款200元;机械设备未接地接零的每处罚款100元。

11、不搭设外脚手架进行主体和装饰施工的每栋楼罚款1000元(国家允许的其它方法除外);未采用上料平台倒料的每处罚300元;脚手架(含吊架)、上料平台未进行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每栋楼罚款500元。

12、外脚手架立杆下未按规范设置底座或垫板,地基土未夯实处理,内高外低,立杆根部未设纵横扫地杆,罚款300—500元;脚手架未随主体同步的每少一层罚500元;未按

规定设置剪刀撑的罚款500元,剪刀撑未与架体同步的,每少一步(特指剪刀撑步高)罚300元;架体与主体结构未按规范要求设拉结杆的每处罚款50元最少不低于300元;作业面外侧无护身栏杆的每处罚款100元;脚手架与物料提升机、上料平台连接的每处罚款100元最少不少于300元。

13、架体外侧未用密目网全封闭的,罚款100—500元;架体内侧未按规范搭设平网,每少一层罚款300元;平网与密目网材质不合格的罚款200-500元。

14、现场临时用电不采用TN-S系统,不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罚款1000元,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处罚款100元。

15、使用木制配电箱的每个罚款100元;用电设备不按规定搭设防护棚、防护罩,配电装置无防雨、防尘设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6、“四口”及临边部位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电梯井口除封闭外,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应用板材做一次封闭性水平防护,每少一处水平防护罚款100元。

17、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每台件罚款1000元;龙门架处无防护棚、防护栏的每处罚款200元,乘坐料盘上下或攀登龙门架上下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18、安全员不履行职、不负责任,不检查或检查不到位,不做记录,视情况给予50-200元罚款。

19、塔吊、室外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安拆时,所用的安拆单位必须有相应资质,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或栋号)必须与安拆单位签订安拆合同,安拆单位必须在安拆前向项目部或(或栋号)提供由其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拆方案,否则罚500元;起重设备安装完毕,未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或检测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施工过程中每少一处附着件罚300元。

20、配电室,木工棚、油料库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未进行防火演练的罚款300元。

21、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未按规定隔离放置的罚款300元。

22、未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可分别制定)并演练的罚款300元。

23、龙门架无限位器的罚200元;脚手架、塔吊、龙门架无防雷措施的,罚款300元。

24、因施工现场管理不善,至使出现安全隐患,造成工程停工,使公司信誉受到影响的,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项目部1000至3000的处罚。

25、市政工程施工,未作维护(或防护),夜间无红色警示灯,每少一处罚款100元,路口处未设置宣传横幅的每处罚100元,主要工作点或基地未设置企业标志牌(五牌)的罚300元。

26、如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责任,最后视责任情况再作处理。 三、文明施工

1、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不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每少一本罚款100元。

2、未按公司统一标准设置大门、门标、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主出入口处未设置五牌二图等相关图表的,视情况给予500-800元罚款。

3、施工现场人员工作期间未佩带胸卡的每人罚款10元。

4、申报省、市文明工地的项目,其申报资料未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而直接上报的罚款300元。

5、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视情况给予300-800元罚款;未进行粉尘、废气、废水等环境

检测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泥泞不堪,道路不通畅未硬化处理,乱倒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的,视情况给予300-500元罚款。

7、现场各种材料未分区堆放,未做到“一条线、一头齐、一般高”,未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标识的,罚款100-500元

8、生活区、生产区未隔离的罚款300元

9、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办公室未采用彩板房,地面未铺地板砖的罚款500元;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议采用彩板房,最低应采用轻体机制板房并吊顶硬化地面,未按要求执行的罚款200—500元。

10、伙房地面未硬化,锅台未粘瓷砖,未设防鼠板,排污水口处未设分油池的,罚款200-500元。

11、食堂未办卫生许可证的罚款300元,炊事员未办健康证的每人罚款100元。

12、宿舍未设可开启式窗户,地面未硬化,睡地铺、通铺的,罚款300元。

13、生活用品乱摆乱放,在伙房、宿舍周围严禁乱倒生活垃圾,随地大小便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罚款。

14、宿舍用电未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罚款300元。

15、未采用水冲式厕所,无标识,未定期清理打扫消毒,污物横流的罚款100-300元。

16、不对工人进行教育,至使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每次罚项目部300元。

17、不制定防止扰民措施,或制定措施不严格执行,招至周边单位和居民投诉,影响公司信誉的罚款500元。

18、项目部未配备医疗保健箱,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罚款100元。

四、红旗工地评比及季度性达标考核

1、公司红旗工地每月评比一次,汇总评分达到85分为红旗工地,奖金300元,每增加一分增加100元;70分以下为不合格,罚款300元,每少一分加罚100元。

2、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进行一次专项达标考核,对考核达标的项目每项奖3000元,不达标的项目每项罚3000元。

五、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分“工程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工程技术资料按附表《工程技术资料缺陷情况处罚表》执行;安全技术资料参照《工程技术资料缺陷情况处罚表》中的相应或相近条目执行。

六、其它( 会议、学习、QC、贯标、进度 )

1、项目经理及承包人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会或其它业务学习的每次罚100元,其它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或工程技术部组织的会议或业务学习的每次罚50元。

2、未按公司通知进行QC小组选题、注册、开展活动的罚款500元。

3、完不成施工生产计划的视情况给予300—1000元罚款。

4、未经公司批准向外泄露公司有关管理方面的文件、制度、办法的,罚款300元。

5、未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开展贯标工作的罚款500元,贯标资料整理不符合规定的,参照本办法中相近条目执行。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四篇

[篇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件行为的职工,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干部违反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篇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篇三: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xxx

2、组长:xxx

3、副组长:xxx

4、组员:xxxxxx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篇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t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03]136号

6、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2<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

项目部管理制度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五篇

[篇一: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总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项目部管理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六篇

[篇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监控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全管理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00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篇四: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

安全奖惩制度
方案未按规章制度施工的对项目部的处罚为多少? 第七篇

[篇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安全奖惩制度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篇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篇三:建筑工地安全奖罚制度]

(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施工单位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会议参加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制度:要求所有相关参会人员守时、提前赶至会场,以便于各项工作布置。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必须在会前3小时提交书面请假条报至建设、监理单位(格式详见附表)。如不遵守规定,按无故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2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其他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1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无故缺勤处理。会议期间秩序制度要求会议期间所有人员遵守会议秩序,以便会议正常进行。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严禁会议现场接听、拨打电话;如有重要电话需接听必须暂离会场,暂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会议期间,非发言者严禁随意插言、交头接耳。如有违反会议秩序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50元罚款。会议准备制度参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准备发言内容。每周四16:00前总包单位必须将会议计划报至监理单位。如有会议计划未按时上报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总包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对于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工作面向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予以1000元处罚;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向总包单位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安全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总包单位1000元处罚。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停工处罚。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更换安全负责人员。要求定期检查塔吊使用安全,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置防砸防护。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对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总包单位。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管理用电制度。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三)、资料制度: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要求进场材料、设备及时上报出厂保证资料、复试资料。无进场报验资料的材料,严禁用于现场施工。每次进场材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每次复试资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一周内必须回复)。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500元处罚;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完善报验资料、及须盖公章资料。申报验收时无报验资料、需盖公章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以验收,并向总包单位予以通报。考虑各方盖公章资料的允许时间,提前将重要资料准备到位,避免影响质监部门验收工作。要求及时上报限期须报资料。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要求限期上报资料必须按期完成,如不能完成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按每份资料300元处罚总包单位处理。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对资料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完善现场签证资料。要求一周内完善实际发生的签证资料手续,超过一周时间不办理签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要求按年度与建设单位清点签证量。逾期不主动联系清点签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要求资料负责人全面熟悉各专业资料制作程度,及时查漏补缺,严禁出现不称职现象。无项目章、无项目经理签字的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认证。要求总包单位严格管理项目用章,各项资料签发必须经项目经理认可、签字,严禁代签。每发现一次未审核、代签现象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300元处罚。

(四)、质量制度: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更换质量负责人。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总包单位予以5000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按图施工。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要求重视成品保护。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承担。要求总包单位统筹安排交工前各工种施工,尽量减少成品破坏。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五)、进度制度: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奖励制度:申报奖励流程:由施工单位申报书面资料,经建设、监理考核、商议后酌情予以现金奖励。奖励内容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资料检查、质量检查为主,持续保持一月以上情况良好的达到奖励条件。每月评比出质量、进度、安全、资料优秀楼号,经建设、监理、总包批准后予以300元奖励。上述制度执行总包单位、各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加强管理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监理单位说明情况。各项罚款金额、奖励金额均由总包单位递交;甲方直接分包(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出现的罚款金额、奖励金额由公司负责人递交。

[篇四: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五: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

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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