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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2016-11-15 10:46:5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共9篇)民政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2015年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被确定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单位。为督促全区民政系统全面履职...

民政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

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2015年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被确定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单位。为督促全区民政系统全面履职尽责,圆满完成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目标,着力解决民政系统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和优质高效、利民惠民的服务环境,为加快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

按照省、市、区“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督建分离”的原则,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在市民政局和区纠风办、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区民政局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与督办落实。

(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直相关部门、政府办的

协调联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协助领导小组搞好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其他综合协调落实工作。

组长:杨县华

成员:赵守军 王从林

2、巡视督查组。指导检查和督办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

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各位副局长

成员:各股室股长和二级单位负责人

3、综合材料组。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稿,拟制方案、计划和工作安排;负责材料综合、情况上报;负责对文件资料分类整理,按要求归档。搞好信息收集汇总,编发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简报等;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宣传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组长:赵守军

成员:时录勇 龚煦超 詹健

三、督促检查对象

督促检查对象是:区民政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四、督促检查内容

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督促检查: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执行民政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是否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贯彻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政策、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是否保证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六个专项整治”要求,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否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制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民政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从5月底开始,11月底结束,相对分5个阶段,各阶段具体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和区纠风办、区政府办部署要求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至6月)

1、层层发动。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和区纠风办、区政府办统一部署,制定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各民政办要及时主动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及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抓好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网络、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宣传、介绍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3、公开承诺。认真梳理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聘请政风督查员。按照区纠风办统一要求抓好落实,主动加强与政风督查员的联系对接。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至8月)

1、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采取“点题监督”的方式,认真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闻媒体和民政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信函和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改进民政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开门纳谏,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积极参加电视网络直播节目,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全区民政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和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至11月)

1、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要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始终。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到位;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注重宣传整改成果,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真实感受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2、加强督导检查抓整改。区民政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掌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效果,对口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3、兑现社会承诺抓整改。认真对待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要以解决群众投诉问题的满意度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公开承诺的事项兑现落实到位。

4、采取倒查追责抓整改。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区民政局将督促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启用倒查追责措施,实行“一案双查”,报请区纠风办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接受测评阶段(9月至11月)

按照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测评计分办法,省市民政部门和区纠风

办、区政府办将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换算成分数,形成对被督促检查单位的督促检查结果。具体计分方法为:督促检查结果得分=第三方监督结果×20%+服务对象测评结果×30%+集中测评结果×30%+平时工作情况×20%,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1、第三方电话抽样调查。积极主动配合市民政局和区纠风办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活动。全区民政系统初步确定核实60名服务对象,其中城乡低保对象25名、优抚对象15名、民间组织登记对象5名、村(社区)工作者5名、残疾对象10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办要认真核实服务对象信息,做到真实、准确;要求服务对象回答问题准确、规范,确保抽样调查的质量效果。

2、社会问卷调查测评。积极主动配合市区纠风办统一组织的问卷调查测评活动,及时掌握情况,严守工作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3、集中评议。积极主动接受区纠风办组织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民主评议。【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五)总结阶段(11月)

11月底前向市民政局和区纠风办、区政府办报送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民政系统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抓好推进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自查自纠。全区民政系统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建立信访台账,并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将处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要紧密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履职尽责及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大追责力度。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公开通报、点名曝光等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XX民政局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篇

XX民政局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XX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5〕 号)等文件规定,为了推进我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摸底调查(6月9日—6月19日)

项目内容:计算机总数、用途、购置时间、使用通用软件情况、联网情况等。更换软件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使用计算机和软件情况进行详细摸底,确定更换软件数量,并将具体情况报县民政局办公室。

二、安装正版软件(6月20日—7月17日)【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安装工作由县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根据县政府办公室通用办公软件计划,统一安装国产g 正版软件。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并对更换后的正版软件建立专项档案。以便加强日常管理和

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新软件安装后,将对各部门的专职管理员进行统一培训,熟悉掌握新装软件的操作使用。具体步骤如下:

①预先通知各科室确定安装时间。各科室在安装前必须将有关资料进行备份,防止丢失和泄密。

②安装时将被更换软件的计算机系统全部格式化处理,清除非正版软件信息。

③依序安装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调试无误后授予使用序号,张贴标签。

④由使用软件单位填写“软件安装情况表”,计算机专管员和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报软件领导组办公室作为管理档案和结算依据。

三、检查验收(7月18日—7月31日)

7月底,县民政局办公室对首批更换正版软件科室的更换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对于电脑中发现的其他未经授权的软件,限期纠正或当场予以删除。

2015年6月9日

X民政局干部执行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篇

X民政局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大X发[2011]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升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执行力,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学习好、宣传好、领会好、落实好X第十次党代会、X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以创新求突破、实干谋发展、高效促跨越,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执行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执行力,为推进全县民政各项事业“上档进位”,加快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总体目标,着力解决影响民政工作执行力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思想解放上有新突破。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摒弃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旧观念,努力构建审批简、收费低、服务优、效率高的服务环境;着力解决民政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的思想保守,怕担责任,不主动、不创

新,拖拉疲沓,墨守成规等突出问题。

(二)率先垂范,勤政廉政,在领导带头上有新面貌。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活动,促进局班子成员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实效。要求全局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率先做到;要求基层做到的,局机关率先做到;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率先做到,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工作要求不严,工作不细致深入,只注重安排部署、不注重检查督促,只注重完成眼前任务、不注重兼顾长远全局等突出问题。

(三)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活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到说了算、定了干,干就要干出成效。注重协调配合,着力解决落实上级决策和领导部署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问题。

(四)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在提升执行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建立起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责任制。针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或重大项目,重点做好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制度的能力,做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要求,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强化执行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要求不严、管理松懈、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等作风不实的现象;解决不注重制度建设,不注重调查研究,提不出切实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工作思路缺乏指导性等突出问题。

(五)强化监督,落实问责,在执行力提升上有新保障。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活动,建立渠道畅通、制度保障、注重激励的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兑现奖惩,对主动发现问题、认真问责的要给予鼓励,对捂丑护短、问责不力的要加重处罚。着力解决群众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科室对发现的问题不愿追究,怕得罪人不敢追究,不敢较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执行力。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分管县领导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的重要工作或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坚决执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履职尽责,杜绝工作不畅等现象。

(二)强化“一把手”职责。“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在“执行力提升年”带头抓落实,抓执行,切实做到“四有”,即有敏锐发现问题、正确分析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魄力;有旗臶鲜明、不当“老好人”的态度;有不抓则已,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的精神。促使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形成整体合力,强力高效推进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

(三) 强化素质提升。教育引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按照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的原则,针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培训。同时,注重学习的实效性,不断拓宽学习的形式,主动“走出去”,派出干部职工参加

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考察和调研工作。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帮助其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使干部职工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四)强化制度落实。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推行权力公开运行,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在坚持按照制度规范办事的基础上,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到用好、用活制度,保障执行有力,促进民政工作有效开展。

(五)强化干部问责。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本着“行得通,做得到”的原则,制定出要求具体、易于操作的考核办法,加强目标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应负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不断加强对各科室执行力提升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步骤

我局“执行力提升年”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2011年2月至3月31日)

(一)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县“执行力提升年”工作大会精神,让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提升执行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二)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执行力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措施得力。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一)认真自查自纠。通过民主生活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彻底的自查自纠活动。重点自查以下九个方面:一是对照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检查一把手在单位自身建设上严不严;二是对照服务承诺的要求,检查工作效率高不高;三是对照转变职能的要求,检查服务意识够不够;四是对照服务大局的要求,检查工作主动意识强不强;五是对照工作落实的要求,检查目标任务完成得好不好;六是对照团结协作的要求,检查相互之间配合协作顺不顺;七是对照相关制度要求,检查执行实不实;八是对照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检查为群众办实事多不多;九是对照廉洁从政的要求,检查工作行为廉不廉。

(二)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设臵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各种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社会测评及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上级主管部门、业务联系紧密部门以及下级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结合单位岗位实际,公开个人服务承诺,通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公约等方式来采纳意见建议。

(三)开展案例剖析。挖掘本单位事关执行力建设的正反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剖析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大张旗鼓地宣扬正面典型,严肃认真地惩戒反面典型。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阶段(201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纠建并举、整改提升的思路,着力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影响发展、阻碍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切实加

民政局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篇

民政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根据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民政局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服务于全县“工作落实年”,认真贯彻县十四次党代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部署,着力在改善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服务态度上下工夫,整改工作纪律松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更好地激励民政干部争当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务实进取、无私奉献的表率,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幸福安图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参加范围

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改进

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机关作风建设年”重点整改行为。

机关工作纪律方面:无故不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参会纪律的;工作时间上网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行为;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除外商或本县以外的公务接待);因通讯不畅,贻误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机而影响某项重点工作开展的。 机关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对象举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冷硬横的;未能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

制的;对联审联办业务已协调妥当,却故意拖延不办的;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的其它有关问题。

机关工作效率方面:未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决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或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不能限时办结的;忽视化解民怨引发群众上访的;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和程序刁难服务对象的;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的其它有关问题。

四、实施步骤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自2012年5月开始至2013年4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评定。

(一)动员部署(2012年5月)

认真查摆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2年6月-2013年3月)

依照县委、县政府部署,采取“每月一自查、半年一测评、年度一总结”的形式,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1、“每月一自查”,即民政局每月对机关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方面开展一次自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半年一测评”,即每半年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服务对象中选出部分同志,通过集中填票或邮寄测评票等形式,对本局工作和服务进行打分测评,得分情

况在本局予以通报。

3、 “年度一总结”,即在年末要全面总结“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评定(2013年4月)

根据本局月自查、测评、监督举报情况,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划档分类,评选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对“较好”等级以上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一般”等级以下的批评并要求认真抓好整改。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机关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抓好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机关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信息材料,积极向党工委报送,力争在《机关党建》刊登。

民政局“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篇

民政局“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十二五”期间法制建设纲要和县委、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和全局法制化管理水平,确保稳定。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引导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开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识,树立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主,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低保条列》、《救灾条列》、《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阵地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培训、考试制度,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要

创新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12.4、3.15”等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指导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增强村民的民主法律意识。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在居民中积极提倡依法维权,在小区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结合居委会换届选举,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意识。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学校教育青少年学生开展宣传,使其从小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二级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

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7、开展“法律进农户”活动。配合政府普法机构,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同时,通过下乡走访宣传法律法规到农户,进万家,进一步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

四、创建“法律七进”单位

1、“法律进机关”单位:民政局。

2、“法律进乡村”单位:东来镇跃进村、庆合村、工农村。

3、“法律进社区”单位:民主社区、胜利社区、和平社区、城北社区、解放社区、工农社区。

4、“法律进学校”单位:实验小学、民主小学。

5、“法律进企业”单位:殡仪馆。

6、“法律进单位”单位:光荣院、老年公寓、婚姻登记处。

五、要求

1、“法律七进”主题活动与“六五”普法同步进行。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

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将活动情况、好的做法及时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七进”主题活动,按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为深入贯彻实施《xx镇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积极推进全镇机关单位、依法行政进程,推进村(居)委会、学校、企业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依法治镇进程,为实现奋力崛起,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镇实际情况,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驻镇(直)各机关要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宗旨,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理沦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5、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评比活动,以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推进机关学法用法。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结合目前全镇开展的全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实现镇建立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要建立—个法制宣传栏和其他结合农村实际的方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2、加强镇基层干部、村“两委”和农村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六五”普法期间,每年要对农村法制宣传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要普遍轮训农村“两委”干部,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及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推广“旁听式”调解法,选择典型案件,组织村民旁听,并结合案件调解,向村民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

4、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5、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行政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依法治理水平。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形成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广大城镇居民学法用法意识,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途径,丰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努力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1、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 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 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 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 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措施。

3、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 辅导员。

4、依托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单位,建立校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基地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5、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 络建设,依托家庭、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将国有、集体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的法律学习培训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指导并督促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努力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民工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3、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单位注治化管理水平

1、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2016民政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3篇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标准,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进一步完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严格按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进一步梳理、规范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水平。

2、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比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3、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一是建成6个县级流浪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场所,实现了每个县(市)1个救助场所;二是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三是启动了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二期养老示范工程建设;四是实施了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五是市属两所光荣院附属工程建设。

4、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依据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简化优化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对已经编制的行政职权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据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标明行政职权名称、依据、受理条件、受理材料、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流程等内容,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开。

(三)推动、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1、统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按照市政府“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模式标准,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加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建设,规范项目收费行为。

2、落实政务服务项目标准。在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展示窗口单位名称标牌和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照片。公示政务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分级统一进中心项目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等基础信息,编制项目审批流程图。

3、认真制订窗口办事规范。实行窗口办事“首问负责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各窗口制做“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材料、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文书的格式样本。

4、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认真执行“亲切服务”标准,积极倡导“微笑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举措。

5、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大网上办事的建设力度,完善事项的网上咨询、申报、办理和反馈机制。

6、大力组织标准化实施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授课,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氛围,提升标准化执行能力,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向前推进。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7月)。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8-11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办修订、完善的各项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研究,统一部署,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培训。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3、强化监督考评。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评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第2篇

一、做好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围绕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网络问政,有效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具有行政职权的部门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将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控机制,以干部管理、预算使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为重点,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从2016年起,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公开上年度部门决算和本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6年实现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各地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本级财政总预算、总决算;比照市级做法,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从2016年起,各县市区实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不断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依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明确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发布载体和信息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到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简洁明了、公开效果实用有效,真正让基层群众对国家政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规范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制订行业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编制并发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统一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结合国家在我省开展的统计试点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加强分析研究,注重结果运用,及时改进存在问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地要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后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均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等特殊情况不进中心办理的,应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确保90%以上行政审批项目进政务服务中心。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加强监管,杜绝变通,防止反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各地要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网上发布、上墙公示、窗口告知等多种形式,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继续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行政事业收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做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施后涉及审批事项调整的衔接工作。

七、不断创新审批服务的制度机制和运行方式

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各职能部门要制订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必须集中到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职能难以归并的部门,要求所涉及的科室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审批项目进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窗口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到位。

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免的减免,能暂停的暂停,能降低的降低”原则,尽力减少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收费;全面落实《关于试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流程、整合人员,实施分段办理、并联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的提速增效。启动企业设立注册登记“一表通”,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出台企业注册登记“一表通”办法,通过整合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利用企业设立注册登记“一表通”行政审批办公软件,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次缴费、并联办理、同步送达。

启动第五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梳理,改革前置审查办法,优化前置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努力提高即办件比例,确保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项目即办率由19%提高到35%,即办件比例45%提高到81%以上,承诺件平均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3.2个工作日之内(国家有特殊规定需要公示的项目公示期除外),成为全省审批效率最高地区之一。

八、拓展基层政务服务领域

各地要结合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基层站(所)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大力支持和督促本系统基层站(所)进驻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村建房、户籍管理、企业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九、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认真总结桐城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试点经验,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并向基层延伸,力争做到全覆盖。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将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在新服务大厅建立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逐步实现不同层级政务服务中心之间、政务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推进网上审批、核查、考核等工作,以科技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十、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

十一、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制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管理和窗口办事行为,规范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十二、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要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政务服务专题培训班。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止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权力寻租场所。加强上级中心对下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监督、逐级强化的良好格局。

第3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实施年”的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民政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纳入到民政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做到民政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对民政窗口服务工作,我们注重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树立窗口服务形象。配备了一名民政专业毕业的党员干部负责行政事项集中受理工作,实行党员岗位亮牌上岗,承诺“高效、热情、文明、廉洁、规范”服务。二是实行“八公开”服务。按政务管理相关规定,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八个方面事项全部公开,并在窗口摆放相关业务办理资料,方便群众了解、咨询和申报。三是加强窗口人员管理。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玩游戏、不炒股票、不擅离职守,有事提前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对接待群众咨询和受理的事项,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今年以来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共受理和办结审批事项53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清理规范行政职权。今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下发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民政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工作,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完成并上报了《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总表》、《市民政局行政职权事项信息表目录》、《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理信息表》,共清理行政职权77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职权25项。年底前,我局将根据市行政职权清理办的审核意见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我局今年还启动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重点部位、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职权风险进行了排查,对查找出的风险点,逐项建立防范制度,靠制度制约规范权力的运行。对此,市纪委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局做法列入全市典型经验之一。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有关规定将我局工作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以及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提供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政策规定和民政工作动态信息。同时通过《日报》、市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民政工作,让群众多渠道了解民政工作情况。今年我局与市广播电台签订了《民政联系你我他》的合作协议,每周六早上播报一次民政工作情况,每档150字左右。二是进一步规范民政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做到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应当让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均予以及时主动公开。同时,正着手修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事项。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积极参与我市“1584”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大力加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今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今年,我们将局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了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工作力度。目前,我局属市福利彩票中心、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公墓管理处、殡葬管理所、军干所等民政事业单位均编制了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全部上墙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单位领导和党员职工带头签订岗位承诺书,示范带动全体职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四)加大民政业务重点事项公开力度。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要民政工作,我们都予以单独公开。一是公开民生工程。今年,我局牵头实施了4项民生工程,分别是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医疗救助、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建设、城乡养老体系建设。为了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让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我局采取文件通报、民政信息和媒体宣传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检查督办等情况,目前已发文件通报5份、民政信息326篇、日报报道稿件50篇。二是公开救灾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了风雹、洪涝、台风等灾害,给全市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对于各地救灾信息,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审核后以最快速度向社会公布。对于救灾款的发放,我局在每次下达分配给各县(市)救灾经费文件时,均要特别重申救灾款发放的范围、对象、程序、方式以及监督渠道,要求各县(市)严格执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做到“阳光操作”。救灾款发放结束后,我局还将适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努力确保有限的资金都用在确需救助的灾民和困难群众身上。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对救灾款发放不公平性进行投诉和举报,仅有少数群众反映救灾款发放标准偏低等问题。三是指导村务和居务公开。近年来,我们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居务和村务公开的工作。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村务公开机制基本形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各地把发展规划、财务、计生、救助款物发放、社会事务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基层工作考核评价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做到社区、村在明显位置要设立公示栏,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要设有人员公示栏、便民资料盒和工作指南台,村委会和居委会办公场所要上墙公示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咨询问题和办事。四是民政基建工程信息公开。根据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将民政基建工程信息发布到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同时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建立了相关链接。目前,我局已发布市社会福利院道路工程和第三光荣院附属工程的各项情况,在市直单位中我局信息发布效率位居前列。

(五)民政决策事项和内部事务公开。凡涉及民政资金分配使用、民政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以及民政资产管理等重要事项,均要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今年以来我局已召开此类方面的局长办公会8次,职工会议4次。同时,积极向机关干部公开了机关内务,内容包括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进了机关和谐,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四、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小差距。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民政电子业务平台建设滞后,民政业务信息不能实现共享,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等。

对此,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制度,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网上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数量和质量。

2016民政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篇

为加强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把我县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罗纠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政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原则。将日常考核、问卷测评的下级综合评议有机结合,建立体现整改力度、进步幅度、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二、评议对象

2016年的评议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窗口单位,重点是城乡低保动态管理。

三、评议内容

1.是否重视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是否公开信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限时、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是否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是否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是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基本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6.是否提高服务质量,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无霸王条款、消费陷阱;是否做到高效服务,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限;是否做到优质服务,端正服务态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7.是否优化服务环境,做到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正,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浓厚氛围。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县局各科室、下属单位、服务窗口上下联动,各自负责本业务的评议工作;以业务工作评议为主,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等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公正评议。主要分三个阶段,各阶段穿插进行,有机结合。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7月)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二是调查充实加强行风评议工作机构和聘请民评代表;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月30日)

各科室、局属单位和服务窗口要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和设立投诉信息、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方法开展评议,深入查找影响民政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抓好自查自纠。县局不定期组织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认真听取和收集社会群众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参评单位、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服务窗口要按照评议内容,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民政局。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

一是各科室、局属单位和服务窗口对全年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民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11月上旬报县民政局。二是县民政局将根据各科室、局属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上报材料、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进行总结,然后报县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民评作为加强部门和行业自身建设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具体抓,其他领导对分管部门和范围直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要注意将民主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我县民政部门要把与人民群众接触密切的热点问题作为行评的重点,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将低保动态管理作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开展创建活动。

(二)注重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服务窗口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过程中,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民政行业民评工作动态。要通过强化监督,防止、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在监督方法上,要在全面推进中突出重点,在坚持明察的同时加大暗访力度。在监督时,既要加强事前、事中过程的监督,更要注重工作结果的监督。要通过民评政风行风工作,切实实现社会、群众有序参与对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

(三)坚持纠建并举,力求纠风和民评工作取得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改正工作作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等工作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通过听民声、访民情,借助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这一优势,着重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着眼破除制约本行业本部门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

(四)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评议公正有序开展。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保证评议工作客观公正,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016市民政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八篇

市民政局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落实民政创建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文明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这个主题,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加快文明社区创建步伐和基层民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的整体素质和文明形象,为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创建文明城市材料提报任务》的要求,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主攻方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全面落实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创建目标

通过努力,使民政系统基本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形成比较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民政工作者队伍;形成比较丰富、高雅的社区生活,积极搭建服务居民的平台;形成新型、科学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形成基本完善、配套的福利公益事业;形成整洁、规范的地名服务系统。

四、方法步骤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在创建过程中,民政系统上下务必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主要分四个阶段开展创建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至4月初)。建立、充实和完善市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市民政局动员大会,印发创建文明城市任务目标分解的通知,将每项创城工作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采取新闻报道、宣传标语、组织竞赛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发动,广泛动员,提高认识,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增强文明素质和城市意识,并将此项工作贯穿整个创建工作始终。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年4月1日至*日)。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文明城市材料提报任务的通知》及有关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表,进一步细化目标,并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做到既有分步的重点,又能相互衔接和穿插,同时加强经常性督查,采取专项督查、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整改提高。部署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张贴公益宣传画、宣传条幅等,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及《创建文明城市有关知识》等。所有创建文明城市各类资料,及时进行分类归档,于4月15日前提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年4月)。按照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创建过程中,保存好创建活动中积累的各类资料,做好实地考察的现场准备。及时总结经验,推出典型,形成创建特色,突出工作亮点,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

第四阶段:迎查验收阶段(*年5月至7月)。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相关材料,保证各项任务高质量达标,以此配合省、市文明城市创建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民政系统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工作任务,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时限,做到事事有人过问,件件有人落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单位一把手负责、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

(二)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动员、引导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充分利用公开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要搞好社会宣传,配合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单位张贴宣传标语、条幅等,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求真务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创建文明城市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重、项目多、要求高,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文明城市材料提报任务的通知》及有关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逐项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新新)

2016民政局殡葬管理工作方案
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一、征集到的殡葬管理方面突出问题

1.殡仪馆管理松弛,自选收费项目不够透明、不够公开;2.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3.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4.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间

1.关于殡仪馆管理松弛。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程序,将自选收费项目张贴在殡仪馆事先告知丧主,事先明确告知丧主基本服务项目与自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把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性服务项目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或误导殡葬消费,自选收费项目由丧主自行待批,着力打造阳光殡葬、透明殡葬。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

2.关于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的问题。在殡仪馆开展为民服务和廉洁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制定《殡仪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章制度》,全体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亮明身份,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优化服务环境,殡仪活动中,做到“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声安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成为群众满意的殡葬服务单位。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关于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的问题。完善拒收“红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收受“红包”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名职工给予辞退。在殡仪馆显眼处和殡仪车张贴拒收红包的告示牌,统一制作工号牌,公布举报电话,殡仪馆全体人员与殡仪馆,殡仪馆与县民政局签订了拒收红包的责任状,对索要、收受“红包”的人员经查实后,当即予以辞退。同时,建立了丧主反馈调查制度。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送遗体和火化遗体前,要先告知丧主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丧主按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并将印有监督和举报电话的意见反馈表交与丧主签收,丧主如发现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可随时向民政局反映和举报,民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收受、索要“红包”和擅自收费的现象发生。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关于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的问题。对私自印制的火化证予以当场销毁。建立严格的火化证发放制度,确保火化证与死亡火化人数相一致,做到每月审核火化证。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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