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2016-11-15 11:33: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共9篇)党支部八项制度汇编党支部八项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前要做充分的准备,要拟订出会议议程和要讨论的各项重大问题,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使每个党员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形成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禁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的现象。(2)根据单位当前工...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党支部八项制度汇编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一篇

党支部八项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 1)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前要做充分的准备,要拟订出会议议程和要讨论的各项重大问题,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使每个党员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形成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禁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根据单位当前工作重心,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小结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出新的工作计划与措施并责任到人分头抓好落实。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总结党小组的工作和党员个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组好党费的收交工作。

(4)结合当前形式上好党课,每年对党员上党课不少于六次,党课必须有授课人,要做到内容新,注重实效。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连队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和党员民主生活会,

(2)会前必须召集职工代表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就支委会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交换意见,要写出发言提纲,以备会上发言。

(3)会议期间,每个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必须积极发言并对支

部委员会以及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错误要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4)党支部要写出民主生活会的总结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向职代会通报

三、创先争优制度

(1)党支部要经常性的开展好“红旗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等争先创优活动,支部的党员要100%参加活动。

(2)坚持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表彰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和后备干部。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对党员进行一次党外群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墙公布。

(2)每半年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背靠背评议,并将党内外民主评议结果汇总由党支部大会最后定格,形成决议后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

(3)党支部将把1年两次评议结果做为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和后备干部的首要依据。。

五、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要始终坚持常年走访本单位职工家庭,每月至少走访本单位职工家庭30%,了解掌握职工群众在工作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困难,无法解决要做耐心的

思想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每月底交党支部。

(2)建立党员“联系点、联系户”开展好党员扶贫帮困,搞好对弱势群众的帮扶工作,每个党员每月要为职工办l-2件好事。

(3)每季度召集一次职工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及及党员干部在工作和思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支部委员要根据分工情况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

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月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或观看电教片,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建立制约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连队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大会或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

(3)完善监督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集一次职工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及及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连队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党员廉政建设方面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向职代会通报。

(4)切实搞好“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

七、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把本单位党建的各项任务从质和量上加以规定,层层分解到党小组或党员个人,落实责任,明确考核奖惩办法。

(1)坚持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每月至少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每月要写出一篇心得和2篇学习笔记交党支部。

(2)开展好“五大活动”即:“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党员先锋岗,红旗党支部”活动。每个党员干部要有自己的责任区,联系点联系户。并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与方法。

八、汇报制度

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完成党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汇报2次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持支部委员的工作,传达上级组织的决定、指示,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与支部委员会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连队党、政、工。团的关系。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一班人的自身建设。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二篇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中共*******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年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

支部大会的任务。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大会的次数。支部大会应是3个月召开一次。

支部大会的准备。召开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为支部大会的召开进行认真准备:首先,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其次,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支部大会的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会上,要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

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

会议的主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等等。

会议的次数。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应每月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

出席会议人数。每次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否则,它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急需做出决定,而能到会的支部委员又不过半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急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作为支部大会闭会期间专门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它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为了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同支部党员大会一样,必须指定专人按照记录的要求做好记录。

(三)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除了以上所说的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外,还应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制,主要是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如何保证体现党员意志的原则、程序、方法和各种有关规定。党支部有没有完善的、能够体现党员意志的选举制度,是衡量党支部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的根本标志。在这个问题上,要特别注意做到这样几点:(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候选人名单要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使之具有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基础;(3)实行差额选举;(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任何人的权利;(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支部的表决制度,是党支部内部(主要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或者对某一问题做出决定时所实行的一种必要程序。换句话说,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程序。缺了它,就不成为民主集中制。实行这种表决制,就是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最后必须以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如果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以便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表决的方式有各种各样,

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表决结果如果超过了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就算获得通过;反之,就算未通过。

二、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这个制度,有利于发挥每个支部委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党支部能够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做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实施正确的领导,防止个人专断现象的产生;同时,每个支部委员又有明确的分工,可以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主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重要内容包括: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不是分片包干,不是指分管哪一部分工作的领导对自己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情也可以个人说了算,而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去执行集体的意志。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三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二、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小组

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二)全体干部学习组

1、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2、月初、月末星期五下午全体人员集中在机关会议室学习,其它的星期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

3、机关集中学习由值班书记或分管常委负责召集,办公室、宣教室具体准备,班子成员轮流作中心发言人。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发改方面业务、市场经济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5、在学习中,机关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 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三、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班子成员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党支部会议讨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完成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批示的措施和向上级党委提出工作的请示和报告;讨论积极分子列培,听取接纳新党员的意见和研究给予党员奖惩的决议;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办法;讨论党员的教育、培训和考察鉴定;讨论党支部委员的分工,并汇报、检查每个支委分工的工作情况。

(四)党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议、决定。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五)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

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检查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五、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讨论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表彰、处分党员等问题。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委员。

(四)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五)党员大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七、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四篇

附件一

08

基本工作制度 电气学院 08自动化党支部 自动化党支部

目录

08自动化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 3

一、三会一课制度 ........................................................................ 3

一、支部党员大会................................................................... 3

二、支部委员会 ...................................................................... 4

三、党小组会 .......................................................................... 4

四.党 课................................................................................ 5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 6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 6

党支部委员讨论会制度................................................................. 7

党员评议制度................................................................................ 8

党费收缴制度................................................................................ 9

组织发展制度................................................................................ 9

支部工作汇报制度 ........................................................................ 9

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11

一、党内监督的目的: ..........................................................11

二、党内监督主要内容: ..................................................... 12

三、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12

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 13

党员争先创优公开承诺书 ..................................................... 14

08自动化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为真正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特制定此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两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贯彻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2)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讨论并制定支部的各项活动计划等;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组织发展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落实并做好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

(7)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副书记主持。

3、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因故不能参加,应履行请假制度(需书面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

4、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上级组织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布置并组织政治学习;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讨论并制定适合支部发展的各项活动、计划;

(5)研究协调团学会、班级、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本支部按本、专科设本科党小组和专科党小组,并指定党小组组长;

2、每学期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需书面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

4、会前,党小组组长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5、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具体组织并落实政治学习;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具体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讨论支部各项议题,并做出相应的计划和举措;

6、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四.党 课

1、党支部要从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入党成员都能按时听党课。一般情况下上一次为期半年(不少于16课时)党课。

2、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五篇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

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

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等。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

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致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并切实地把这项制度坚持好。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

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如何开好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首先,要做好会前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支部委员,让大家作好准备。其次,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四,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第六条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简称党小组生活会,是指以组织学习

2016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六篇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二)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六)对党员的奖惩。

(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八)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九)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七)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八)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九)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按时上好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车间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并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的表彰,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3、每次举行支部党员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

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同意的人数、不同意的人数、弃权的人数),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

(3)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保证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及学习、培训等任务;

(4)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5)发展党员工作;

(6)选拔(推荐)干部及党员奖惩工作;

(7)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8)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问题。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3、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4、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支部委员会议内容要安排专人按要求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以及每个党员应当完成的任务;

(2)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研究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酝酿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5)评选优秀党员和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工作;

(6)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候选人等。

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4、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5、认真做好会议将记录。

四、党课

1、党课的主要内容:

(1)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

(2)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3)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2、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3、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4、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车间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5、全体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学习,做到人人有笔记,人人有心得。

6、对所学的内容要进行考核,并将成绩记入党员考察综合表中。

五、“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健全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3.支部党员大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4)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5)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4. 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按照以下要求:

(1)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出席的党员。

(2)会前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3)出席人员应会前在出勤本上签到。

(4)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

(5)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

(6)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7)相关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已备待查。

5. 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 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至两次。

2.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

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

战斗堡垒作用。

(2)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

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

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

重要问题。

(3)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

员干部参加。

3. 支部委员会要求:

(1)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

提交讨论。

(2)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要求进行。

(3)认真做好记录。

4. 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

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 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

观,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

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

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

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4)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

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

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 党小组会要求:

(1)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

(2)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

(3)要认真做好记录。

(4)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

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四、党课

1.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

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2. 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

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

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

3. 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学材料;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

4. 党小组组长必须参加党课。

5. 做好会议记录。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5]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中心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州招投标、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当前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中心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中心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一)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 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开评标、出差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五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体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 “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2016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七篇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可结合党员活动日进行;按照镇党委安排,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

二、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党支部的重要问题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1)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完成任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2)组织党员讨论研究决定本村有关重大事项,并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和通报本村有关重大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3)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内活动,研究决定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重要事项。

(4)组织党员研究讨论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2、支部委员会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决议。

(2)研究、制定和检查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执行情况。

(3)讨论决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干部的选拔和其他组织的有关工作。

(4)研究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3、党小组会: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任务,组织党员学习。

(2)汇报交通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检查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向党员布臵工作。

(4)酝酿讨论党的自身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4、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制度,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

三、党员大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员因故缺度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四、参加会议人员要主动发言;对会议讨论决定内容需保密的,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对会议的决定,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避免造成决策失误,以致于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

2、党内重大决策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镇、村、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3、征求意见的方式:集体讨论,个别征求意见、决策预告、决策内容通报等。

4、对与基层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基层组织的意见。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村情民-意的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1、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的文件、规定。

2、党委书记通报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情况,党委成员通报本人的工作情况。

3、通报会前征求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

4、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发表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

5、其他有关事项。

二、会议规则

1、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确定。

2、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成员参加,镇机关其他党员干部列席会议。

3、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要提前一周报告县委组织部。

4、民-主生活会应根据县委确定的主题召开。

5、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6、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检查、剖析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7、办公室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筹备、记录,并按时上报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教育和管理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会议;坚持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坚持每半年上1-2次党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评议;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党课、廉政建设等教育活动。

2、党支部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3、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经过全体党员广泛讨论,评出2—3件好人好事上报局党委,以便进行宣传报道。

4、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委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工作经验类的调查报告,努力提高党建工作。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

1、切实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工作,采取长期灌输、渐进积累的办法,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

2、讨论支部的工作、决议。

3、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5、发展新党员和进行党纪教育。

6、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聆听报告、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戏剧等,使党员在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中受到启发教育。

三、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1、明确组织生活的意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注重组织生活的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组织生活会前都要通知每个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引导党员认真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思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防范巩固工作,相互进行帮助,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团结。

4、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发展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做好本村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队伍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党章》规定的标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

三、要把社会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在确保以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为重点的同时,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新的社会阶层和妇女中发展党员,使党员结构趋于合理,扩大党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五、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

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培养和考察。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找出成绩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鼓励他们发挥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申请入党人要有2名正式党中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知识,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以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向党支部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情况。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帮助预备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入党。

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工作岗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支部应重新确定介绍人;申请入党人调离工作单位,党支部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向调入单位党支部介

绍培养、教育的情况。

七、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部大会和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期间,乡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为5至7天。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一年后,党支部根据本人的表现,认为条件成熟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申请入党人要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支部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要向党支部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在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之后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

入党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决议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行认真考察。

九、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终身牢记入党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在一年的预备期期间,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2个月汇报一次,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支部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要予以保密。

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

对有的预备党员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党支部继续进行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支部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党组织保存。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篇2]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篇3]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按时上好党课,这是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坚持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监督支部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有关党的会议精神。

(3)听取和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宜。

3、支部党员大会的组织

支部委员会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组织者,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书记因故无法召集和主持时,可由支部委员代行职责。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并将会议内容、时间、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4、需要说明的问题

(1)会议主持者报告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未到会党员缺席的原因。

(2)大会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3)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中,对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改选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方面的内容,还需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和缺席人、会议主持人、大会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做出的决议等。

5、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做出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议题时,应当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明确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决议时,视不同情况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赞成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并将表决结果向与会同志公布,决议方可生效。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会议,是坚持集体领导原则,维护党支部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有: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集中精力抓好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本部门建设的发展规划、重大措施、精神文明建设和支部工作计划等。

(4)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处理日常事务。(5)、根据党小组的提名,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需要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3、需要说明的问题

(1)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开好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坚持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因此,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书记必须把自己置于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支部委员缺席时讨论问题的做法。当有支部委员缺席时,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当慎重,通常的做法是:以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为例,一名支部委员有事请假,一般不宜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如果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很紧迫,可以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如果需要讨论的问题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已经有过决议,纯属是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时,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的精神,可以由两名委员协商办理,不必再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3)正确处理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不能超越支部党员大会,它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反之,则不能。但是,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发生错误时,支部委员会有权重新召集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修改或请求上级组织裁决。

三、支部组织生活会

1、支部组织生活会,是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它是支部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2、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实现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好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文体活动和其它有意义的活动。

四、党课

1、党课,是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基层党组织按时给党员上党课,对于加强党员的思想

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支部要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保

证每季度集中给党员上一次党课。

2、党课的基本任务

基层党组织党课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有关重要文件为基本依据,以上级党组织、党委宣传部编发的党员读物为基础教材,针对本部门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系统上课。通过党课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加深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当改革和建设的模范,自觉地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党课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制度和机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风、党纪、党史和党的优良传统等。

(2)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党内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党内重要决议、指示、形势与任务等。

(3)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理论思想等。

(4)现代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开阔党员视野,更新观念,强化本领,而有选择地介绍有关的常识。

3、党课的形式

(1)对话式,即围绕某些问题,进行说理、启发的一种教育方式。

(2)专题报告式,即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名人、有关领导等,对某一问题进行报告的一种教育方式。

(3)读书演讲式,即由党员登台对某一主题内容发表见解,抒发感情,把讲与演结合起来的一种教育方式。

(4)典型示范式,即宣传具有教育意义的正反典型,为党员树立学习的榜样或从他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的一种教育方式。

(5)实践感受式,即结合课堂教育的内容或主题教育的内容,组织党员参观访问等,使大家获得实际感受的一种教育方式。

(6)知识竞赛式,即围绕某一教育内容,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各种形式的知识竞赛,使大家在竞赛中深化和巩固党课教育内容的一种形式。

此外,还可以结合集中讲课的内容,组织党员观看有关电影、录像等。

五、“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

1、党支部要建立“一薄四册”,即:会议记录簿、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党费收缴登记册、党员活动点名册。

2、“三会一课”会前要有准备,内容要集中,时间要紧凑,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防止会前无准备,在党员和干部中造成不良影响。

3、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月有安排,季有检查,半年有考核总结,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机关党总支

2016年3月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5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第九篇

第1篇: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为支部工作服务,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教育新形象。

五、认真做好党员评议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党支部的的先进事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按时向上级党委交纳党费。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先例党员的权利,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十不准,努力抓好清政廉洁工作。

七、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八、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把工、青、妇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并放手支持他们独立地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2篇: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围绕税收征管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税收收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和求实精神,不断探索现代税收征管制度条件下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

六、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机关和所属单位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3篇: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企业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

4、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5、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7、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党员(),在开展创建“五个好”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8、做好党费缴纳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日常培养教育工作,讨论表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建制度。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党组织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0、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问题及上级组织交办的相关事宜。

第4篇: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下达的各项任务在本村的落实和完成。

2、在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排党支部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带领和帮助农民奔康致富,积极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的凝聚力。

4、及时了解掌握并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搞好党员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5、注意抓好全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订立村规民约,培养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6、经常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研究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主任、股份社理事会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注意抓好村委会、股份社、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建设,协调好相互关系,指导他们围绕总体目标积极主动的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强对其它民间组织的指导。

8、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素质,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督促支委会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一班人的自我督促,注意搞好一班人团结、协调,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5篇: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6篇:学校党支部工作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对学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把好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2、负责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办学的正确方向。

4、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尊重、支持和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

5、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

6、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

7、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对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

8、领导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党支部工作"8,x"基本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73958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