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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2016-11-15 11:57: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共9篇)党建工作制度2015党建工作制度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健全工作机构。站党务工作机构为站...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供大家学习参考。

党建工作制度2015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一篇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站党务工作机构为站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月党建工作。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臵党建工作任务 。

四、年底召开党员会议,报告支部工作。

五、支部成员应对干部职工进行帮助,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个别指导。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知识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站党支部每年要举办1-2次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率达到100%。

二、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支部每半年要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三、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搞好党员干部的自查自律工作。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评工作,对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并报上级党组织。

五、年内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检纪员报告工作。党支部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维护机关良好的风气。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组建由党支部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对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明确五项监督检查内容,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即帮助党支部对照党建目标责任书,拟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参加并监督检查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专题主生活会;监督检查党支部完成党组织设臵调整、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监督检查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夯实基础工作;为党员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定三项制度,确保监督检查见实效。即建立考核制度,要求监督检查组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科室检查或指导党建工作一次,并详细记录每月的监督检查要点和开展情况,确保监督检查组成员能切实担负起检查指导的责任;建立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将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组工作会议,围绕党建“创建”目标,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推动血站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建立工作任务“菜单”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站党支部每季度下发一次党建工作任务计划“菜单”,要求监督检查组成员围绕“菜单”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党委工作制度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二篇

莱阳市工商联中小食品企业商会党委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商会党委工作,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有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委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商会党委每半年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汇报一次非公党建工作情况,对非公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商会党委适时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会议由书记负责召集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及时研究相关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议,扩大会议的相关事项由书记会议研究决定。

四、党委委员及委员所在单位都必须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做为自己的重要职责,纳入目标管理,实行齐抓共管,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五、每个党委委员都要认真履行非公党建工作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经常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与书记、副书记通气,重大问题提交党委集体讨论。每名委员都要就落实非公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定期在党委会上汇报交流。

六、每个党委委员都要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联系点工作,经常到点检查指导,帮助制定工作规划,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注意发现和选树先进典型,适时组织交流。

七、各企业党支部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及市非公委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本支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工作汇报、年底有工作总结,并与党委保持密切联系。

八、按照上级党委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党组织工作制度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三篇

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目标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建工作,制定党总支年度目标管理制度。

2、每年公司党总支都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党总支年度工作以此为依据,抓好工作落实,并上报党委备案,作为考核年度党建工作的依据。

3、党建工作安排,总支重大活动,党员管理教育,新党员发展、党员评议等工作都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并定期向党委反馈情况。

4、各党支部在每年6月、12月分两次对年度党建工作向党总支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党建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5、党总支将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优树模的依据,对年度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2、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要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目标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学习、党性实践、作用发挥、遵纪守法、岗位职责等。具体内容由党总支根据各支部和年度实际确定。

3、党员目标管理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半年检查落实一次,年底结合党员评议,由支部负责进行考核。

4、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由党支部备案,作为党员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5、各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要对全体党员公开,并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党委汇报。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十二月份。

2、党员民主评议对象为各支部全体党员,党员没有特殊原因一般都应参加民主评议。

3、参加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对照自身行为,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评议内容。

4、党员民主评议程序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支部考察、总结表彰五个阶段。

5、党员民主评议要做到内容具体、时间相对集中,做到“四个公开”,即评议内容、标准、方法、结果公开。

(四)总支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委员会和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六月底以前进行,下半年十二月底以前进行。

2、各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的参加范围是支部书记及全体支部委员。

3、党总支支委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是:按照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对照检查工作,交流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进行准备,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全体党

员通报。

5、党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

6、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五)“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党内长期形成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员管理教育的有效形式。

2、各支部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党总支工作,分析解决有关问题。

4、总支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总支内部重要工作,通报总支工作情况,讨论党员发展情况等。

5、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各支部书记负责进行,辅导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6、“三会一课”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应定期缴纳党费,缴纳党费的标准按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党费收缴,确定专人管理,总支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上缴一次,上半年不得超过7月15日,下半年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5日,更不得截留、挪用。

3、党总支每年对支部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4、对不按规定和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党总支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党员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党员培训教育制度

1、党员培训教育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的有效形式。各支部必须保证年度内96%以上党员参加培训。

2、党员电化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由党总支根据情况确定。

3、党员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也可以采取巡回讲课和按党支部讲课等方式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达到100%。

4、党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教育,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内容。

5、要把党员培训教育纳入党员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借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教育。

6、各支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党总支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保证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完成。

(八)学习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组织,并按党总支工作的考核要求,认真做好考评和记录。

二、员工政治学习:每季度一次,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员工参加。除急办工作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缺席,每年员工都要有专用学习笔记,做好记录,并结合理论学习,每年撰写不少于

2-3篇学习体会,记学习笔记数5000字,由支部书记检查并签阅。

三、业务学习:每年由公司组织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各部门每期生产前组织学习一次。平时主要以自学为主,实行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度统一考核一次。

(九)党总支议事制度

为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讨论决定党建重大事宜。总支委员会会议由总支书记召开,总支委员(或扩大至各支部书记参加)。

2、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县委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2)研究制定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重点阶段性工作方案。

(3)讨论审定向主管部门呈报的重要材料。

(4)讨论确定党员发展、表彰、评优树模、党员违纪处分等事宜。

(5)其他需要总支委员会议定事项。

3、总支所议事项,会前由总支委提出,总支书记审核,条件成熟,形成提案,提交总支会议讨论研究。

4、充分发挥党总支职能,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参加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开展讨论,发言要有依据,意见要具体可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呈报上级党组织,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向外散布会上不同意见。

5、会议由专人记录,并要妥善保管、按年度归档。

(十)党总支工作制度

1、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和主管部门的部署,研究安排总支工作。

2、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半年缴纳一次党费。

3、总支委员会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工作、思想、执行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4、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员思想汇报,年终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通过党员自我总结和民主评议,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工作的目的。

5、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总支每年评选奖励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至4名,事迹突出的申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奖励。

6、总支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十一)发展党员制度

1、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2、组织非党干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近。

3、定期听取干部员工思想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及新时期党的根本任务,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对党的态度、并根据表现,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4、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并吸收其参加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和相关活动,进行培养。

5、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察,肯定成绩,帮助其改正不足和缺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在听取培养人和其他党员员工的意见后,经考察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提请支委会讨论同意,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十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党总支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公司业务工作,针对员工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员工进行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3、全体员工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

4、各支部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员思想汇报,思想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必要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交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各支部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制定阶段性思想计划,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解决工作、思想、执行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十三)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负责的完成本公司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负责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了解反映员工意见和建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3、制定总支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员工理论学习工作计划以及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搞好党组织班子建设及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促进班子团结,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党员管理及队伍建设,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使党员管理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并按照党员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6、按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违纪党员依照《条例》规定做出调查处理。

7、同班子其他领导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抓好公司各项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各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负责地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2、负责做好所属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了解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3、按照公司党总支的总体安排,制定支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员工理论学习工作计划以及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搞好党支部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促进团结,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党员管理及队伍建设,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使党员管理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并按照党员发展总体规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6、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司党总支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违纪党员依照《条例》规定做出调查处理。

7、与各部门其他领导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抓好单位各项工作。

8、完成公司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四篇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1、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活动。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党员的组织关系各党委要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总支开具介绍信,基层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学院内各党委之间可以互相接转,外出或外来党员经学院组织部接转。

3、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支部应经常向党员公布党费缴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即: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

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2、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3、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5、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6、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

公司党委规章制度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五篇

公司党委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党委协调保障工作制度

第三章 思想保障制度

第四章 组织保障制度

第五章 监督保障制度

第六章 武装保卫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制度的依据和制度的管理

根据公司党委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党委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方便操作的原则,制定《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共分七章一百九十一条。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管理部门、厂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驻外机构(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政策法规和《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第二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协调保证工作制度。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协调保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保证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第三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思想保证工作制度。公司党委宣传部是思想保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思想保证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党委宣传部和企业文化部合署办公,在思想保证制度中对企业文化建设也进行表述。

(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公司法》、《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第四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组织保证工作制度。公司党委组织部是组织保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保证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

(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规,制定第五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监督保障工作制度。公司纪委是监督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在本章中对行政监察工作也进行了表述。

(五)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甘肃省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制定第六章金川集团公司武装保卫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保

卫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与武装工作相互联系交*,在此章也予以表述。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武装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武装保卫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

第二条 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

委省政府工业强省的战略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坚持实施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党建创新战略,努力把公司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公司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 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国有企业独特政治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保证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二) 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用人导向好、作风形象好、科学发展实绩好的“五好”领导班子。

(三) 建设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四) 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适应公司跨国经营需要,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职工队伍。

(五) 形成一条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自身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 公司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坚持政治领导,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公司贯彻执行。

(二)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厂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六)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指导和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七)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五条 政工干部配备和队伍建设

本着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配备专职政工人员,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 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5〕52号)要求,公司专职政工干部的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式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公司成立政工系列中级评委会,与省高评会相对接,严格考核,严格把关。要牢固树立政工干部是企业人才的理念,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复合型”人才要求,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修养、政治素质和市场经济、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真正把那些素质好、能力强、潜力大、熟悉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配备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要制定实施企业政工干部培训计划,力争每5年对基层政工干部轮训一遍。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职政工队伍。要建立政工干部与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实行交流、轮岗制度,使政工干部合理流动,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成为复合型人才。要关心政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确定政工干部的工资、奖金,确保政工干部在学习培训、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同级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享受相同政策。

第六条 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

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依据《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即“国有企业要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经费列入企业年度经费总体预算,具体额度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5]52号)的规定,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左右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每年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公司和基层单位按3:7的比例提取分配,由党委掌握使用,书记、副书记、主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常委审批,经费不够时应予适当增加。

第七条 公司党建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随着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跨国经营战略的逐步

深入,公司的产权结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都发生着重大调整和深刻变化,对公司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要求;公司经营组织形式的调整变革,对公司党组织的设置提出了新要求;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对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职工队伍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公司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确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党建工作新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与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与董事会直接决策的关系,不断探索建立公司党建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使党建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实效性。

第二章党委协调保障工作制度

第一节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党委会议原则

(一)本制度所指党委会议包括公司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书记月工作例会和务虚会。

(二)党委会议坚持精简、高效、务实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决定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符合公司工作实际。

(三)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通过集体研究、会议表决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四)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向党委会议书面报告。临机处理不当的,应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

2016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六篇

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年季度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是大问题。

2、支委会每月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决定的意见,安排支部工作计划。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4、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员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和工作业务能力。

2、坚持星期二、五半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3、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觉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

4、凡党员学习日不准无故不参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市委组织部门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

2、评议党员的格次一般可分为三合格,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3、民-主主平议党员工作一般可分为准备阶段,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审查表彰和处理六个阶段进行。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与党员目标管理和“创造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优秀党员从合格党员中评出给予表彰,不合格党员受到处置,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落实帮教措施,升格期限一般为一年,期限仍不能改的予以劝退或除名。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反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报上级党委同意,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双重”生活会。

2、民-主生活主要是总结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和支部决议的情况,以及支委成员思想作风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3、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应按规定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4、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党委作汇报。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按照党委规定的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2、凡有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的党员,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401元至600元,601元至800元,801元至1500元,1501元以上者分别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1%,1.5%,2%,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3、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者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委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管理制度

一、认真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思想、作风、队伍和制度建设。

二、严格组织生活,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三、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实事求是地做好对每个党员的监督、考察和鉴定,及时做好基本合格党员的教育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工作。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五、积极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保证每季度向上级组织交纳一次党费。

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

一、凡属全国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重大任务的完成和奖惩、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决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确定的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都要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一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任何成员无私改变,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二、书记要当好“班长”。在召开党委会前两天,要先提出议题,每个委员都认真准备意见。

三、党委成员一要各自主动参加集体领导,经常向党委反映情况,报告自己的工作;二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党委决议、接受书记的督促和外圆内方三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委一班人的团结。

廉洁自律制度

一、坚持“三公开”、“一落实”。即政策公开,凡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党委制定的政策,特别是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要及时公布于众,用人公开,中国干部的选择和使用、人员调动、奖惩及招干等,将条件和程序公布于众;财务公开,每年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公开1-2次财务收支情况;认真落实好中央及各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表率。

二、接受监督,对党内干部群众反映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并把查结果公布于众。

三、不准借工作之便和手中权力行贿受贿,吃、拿、卡、要。

四、不准利用职权,拖欠公-款、公物不还。

五、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六、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任务有影响的宴请。

七、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品。

八、不准超标准建房、住房。

九、不准收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一切报销和费用开支。

民-主生活制度

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增加会议次数,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时,提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过双民-主生活会,按分工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并做好具体指导。

二、每个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情况下,都必须参加民-主生活,有事外出或特殊情况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并递交书面发言材料。

三、民-主生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将开会时间、地点、重要议题及准备工作情况,提前报告市委组织部,并将生活会原始记录综合情况书面报告市委。

四、按照开好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每次生活会后都要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考核。党委应将召开会议情况及有关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基层各总支(支部),对下级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督促检查和考评奖惩制度

一、为使党委各项目标得到落实,党委对各位党委委员所负责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实行奖惩。

二、每个党委委员分管的各项工作,要定期向党委汇报进行进展情况。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各位党委成员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写出述职报告,党委根据工作完成的好坏实行奖惩。

四、每月一次召开党政班子会,对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写出报告,上报上级党委,对班子成员进行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失责完不成任务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写出检查,并通报批评,限时制订下阶段的整改措施。

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一、涉及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党员、干部自身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报告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三、属决策性的重大问题要事先汇报,属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四、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

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 [篇2]

一、落实好支部(支委会)大会

多年来,我镇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我镇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我镇各党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多年来,我镇各党支部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问题,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学校“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我校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党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情况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年来我校党支部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支部工作以及学校重大问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在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党员成为校园中良好风气的带头人,按照十七大报告中的要求,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另外我们还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学习,比如;我们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在北京35中看课之后与教师座谈的讲话精神;学习了有关规范办学文件精神,组织教师撰写师德自查,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明确了党在新时期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及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支部委员平时带头学习,号召全体党员大兴学习之风,争创学习型组织,在学习中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了正确的工作观,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以大局为重,以群众为本,以团结为要,振奋精神,讲究奉献,提高了党员的思想境界,明确了努力方向保持了忘我的工作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教学之中,以苦为乐以学校的发展为自身成功的基石。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我校推行“四议两公开”作法是:每一项重大决策先由校长提议、党支部审议、全体党员初议,最后由教职工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公开每期收费项目和政策依据。期末及时结算清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有效遏制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实行政务、教务、财务公开。学校每项重大决策、人事、评优、评先、晋级以及各项建设、开支等及时公开,让大家心里清楚、明白,接受教职工监督。

学校推行民-主决策,通过教职工的广泛参与。即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学校民-主管理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又加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性。把规范程序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了学校政治制度建设和民-主运作的稳步推进。收到了较好成效。

校党支部始终把党员的团结以及党员干部团结群众作为重点来抓,我们始终要求党员注意自身形象,注意舆-论导向,反映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在群众中不说消极话,不说没有根据的话,不做无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损国家与集体利益的事。

在党员中实施层层分工,责任到人,以语言为磁石,以关爱为基石,以正确的舆-论

为导向,以鼓励与赏识为动力,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如:其“十一”前夕支委成员专门走访慰问了老同志。同时为了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活动,我们在全校党员及教师中开展了“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提高了我校党员干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时刻把学生放在心中,他们不仅爱少数学生,而且关爱全体学生,尤其是那些家庭困难、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老师能够义务为学生补课。

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 [篇3]

为严格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努力形成基层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对农提帮扶村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一是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上一次党课,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共有个省级农提帮扶村,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1次,支部委员会57次,党小组会议102次,上党课20次。二是严格会议流程。每次会议和党课都要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提高会议效率,每次会议都形成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决议,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提高会议和党课的质量。三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员若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党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另择时间学习会议精神。

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一是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工作。充分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加快美化、绿化、亮化的工作进程,并把工作中遇到

的瓶颈制约,通过研讨,着力破解。二是结合本村特色,开展特色活动。三是结合人才培育,制定发展规划。村干部多次深入群众走访,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计划。并加强对农村优秀青年带头人进行培训,制定科学完整的考察措施。9个省级农提帮扶村根据自身特点,均制定了本村的发展规划。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为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我县从制度建设抓起,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制度化,个农提帮扶村都制定出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并明确各级责任,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和长效的管理机制。在平时的督导检查中,县委组织部直接到村,通过现场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查看会议影像资料,走访党员群众,与“两委”干部座谈等形式,现场打分。在年度考核时,加大“三会一课”制度在考核中的比重,对“三会一课”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支部,进行表彰;对“三会一课”不正常、组织生活散漫、开展效果不好的党组织,采取及时通报和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等措施,促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2015党建工作制度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七篇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八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6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的问题
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的需要 第九篇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的问题

2016年5月至9月,利用政工干部大轮训和架子队党建调研之机,先后对兰新、渝利、蒙河、牛栏江、贵广、湘桂、沪昆(江西二标)等六个项目部党工委和27个架子队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并认真查看了7个项目部党工委《党建工作记录本》填写情况,现将当前架子队党支部“三会一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架子队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一、架子队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欠缺。相当一部分架子队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在党支部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部分人觉得党建工作是虚的,施工生产工作是实的,“三会一课”多了会影响施工生产进度。

形式缺乏创新。不论是支部大会,还是党小组会,其形式多为一人讲,众人听,党员参与及发表意见少。对这种形式的党课学习党员肯定会感到枯燥无味。

内容脱离实际。“三会一课”内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密,为活动而活动的现象较普遍。

党内批评困难。会上说工作多,谈思想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说自己多、批评别人少。

检查督促无力。经调查架子队党支部的“三会一课”,部分项目部党工委有检查,但从来没有检查意见,以致造成在架子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克服和纠正。

二、解决架子队党支部“三会一课”存在问题的办法 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建设实践证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战斗力的有效形式,必须与时俱进,从内容到形式进行必要的改进,因此各项目党工委和架子队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并为其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只有落实相关责任,“三会一课”的质量才有可能得到提升。努力形成党支部、党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严格党内生活。严格党内生活,提高生活会质量,要抓好三个环节;会前通过有效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照党员条件和群众意见,组织大家深刻剖析,并按只谈问题、不谈成绩的原则写好发言提纲;会中自我批评要一针见血,批评应在会前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内容要具体深刻,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会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素质培养。架子队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的素质决定着“三会一课”的质量,必须抓好三项事情:一要建队伍,公司党委着力把素质好、党性强、业务精、懂管理、会教育、乐奉献的党员选拔到架子队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的岗位上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队伍;二要抓培训,各项目部党工委书记要加强对架子队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架子队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的综合素质;三要严管理,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架子队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工作档案制度,用制度管人,凭制度管事,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强化党课教育。党课是党员教育的重要形式,结合当前党员队伍实际,党课内容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也可以安排一些形势任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知识教育等。具体选题要结合实际,选择党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也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授课人要精心备课,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防止照本宣科。也可以分专题到人,先专题发言,然后各抒己见,共同探讨,集中讲评。

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架子队党支部工作实际,制订“三会一课”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二是建立逐级督察制度,各架子队党支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融“三会一课”内在质量与有效监督为一体的督察机制。三是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以效果性考核为主的原则,扎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形成规范的考核机制。四是对“三会一课”措施实、效果好,作用发挥好的架子队党支部应表彰奖励,做到有为有位,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的问题 [篇2]

4月份,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第一季度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支部会议记录、走访农村党员等方式,重点对46个村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制度落实情况

通过调查了解到,今年来,各乡镇党委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加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抓督查促规范,抓考核促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普遍实行列席制。

党委副书记、组织干事或包村干部每季度预约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既指导工作,又督查落实,使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得以落实。在调查的46个村中,乡镇干部参加了42个村支部的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活动。座谈中,党委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普遍反映,在目前情况下,列席制是推动“三会一课”活动按期开展最有效的措施。

二是“三会一课”活动逐步规范

。46个村中,43个村结合冬春季培训召开了一次党员大会,开展了总结支部工作、发展党员、民-主测评等活动;41个村每月支委会议均在1次以上,8个村支委会议对进一步抓好特色党小组活动作出了安排。除2个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记录合记外,其余都记在党支部会议记录薄上。

三是强化对“三会一课”的考核。

13个乡镇在冬春季培训期间,开展了“三会一课”知识培训。19个乡镇在与支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时,加大了对“三会一课”活动的考核分值,对会议的内容、数量、记录等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做到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并将其作为支部晋位升级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中发现,村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支委会议主题不突出。

从参会人员来看,支委会经常性地扩大到全体村干部,以村“两委”会代替支委会。从会议内容来看,大多是讨论村级行政事务,很少集中研究支部工作。从会议过程来看,缺乏党内民-主气氛。支委会研究工作时,常常是采取支部书记拿方案,支部委员表决同意。70%的村支部会议记录过于简略,没有完整的研究讨论记录,3个村存在包村干部代记补记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记录现象。

二是党员大会功能弱化

。座谈中党员们反映,党员大会中组织活动主要是学习报刊文件、传达上级精神和发展党员,对晋位升级、“五有五能、五讲五比”、设岗定责、党员评议等支部工作研究讨论得较少,体现不出党员大会的特点。党员大会上对党员带头完成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安全维稳、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安排得较多,党员大会成了任务布置会。2个村第一季度没有召开党员大会。

三是党课质量不高。

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上党课是最薄弱的环节。在调查的46个村支部中,第一季度只有18个村支部上了一次党课。上课形式单调,80%的村支部党课都是读读报纸念念文件,没有抓住支部现状和党员需要去备课上课,党员普遍反映支部党课吸引力不强,效果不好。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是由于部分村党支部对抓好“三会一课”思想认识不够,村支部书记党务知识欠缺,活动内容与党员队伍实际脱节,有些乡镇党委指导督查工作滞后,整顿后进支部措施不力,导致少数村支部长期不开展“三会一课”活动。

三、今后重点需要抓好的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也是健全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管理农村党员,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针对全县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存在的形式老套、内容单调、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当前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持之以恒地落实好列席制。

做到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活动中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干事或包村干部一人必须列席,在会议记录参会人员中注明乡镇参会干部姓名。列席人员围绕会议内容等事项提前要与村支委沟通,做好必要准备工作,保证会议有序进行。

二要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形式内容。

村支委会要多研究讨论一些支部建设工作,党员大会不要只开成精神传达会、工作安排会,要针对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提高党内民-主意识。要紧紧围绕支部当前重点工作和党员所需所求安排会议内容,通过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学习、邀请致富能人传授经验、与联姻结对支部开展活动、到田间地头观摩学习等丰富多样的方式,不断增强“三会一课”吸引力,使“三会一课”活动形式更活,内容更多,质量更高。

三要突破难点均衡开展。

“三会一课”中党小组会是个薄弱环节,乡镇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至少抓好1个特色党小组活动,让党员活动有榜样有典型,让支部活动有亮点有特色。流动党员较多的村和后进村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是难点,虽然会议难组织、意见难统一,但乡镇党委不能放任不管,要督促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抓住党员关注的焦点问题做为党员大会主要内容,提高会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增强支部凝聚力,推进各村党建工作均衡开展。

四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

乡镇党委要制定一个制度,定期指导检查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是不是按期召开,检查会议记录是否规范、真实、完整,检查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是否一一落实,并将其计入支部年终考核,做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包片组工干部每年参加1-2个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活动质量。(##中共民和县委组织部供稿

)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的问题 [篇3]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洋县立足实际,将督查与指导、整改与立制、评价与考核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管好农村(社区)党员这个主体,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划定量的底线,提升质的水平,三举措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有序有力、保质保量落到实处。

一、明确督导任务,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抱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心态,检查一个,整改一个,指导一片,整改一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松,整改效果达不到标准不放松,紧抓常抓持续抓,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务必做到“六个确保”,即:确保基层党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保质保量落到实处;确保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更加科学;确保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发挥;确保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深化;确保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党员干部得成长、农村(社区)得发展、群众得实惠。

二、盯紧督导内容,严格规范组织生活。

督导过程中,强调“规定动作”必须做到位,查细查实查真。对于弄虚作假、集中补资料应付检查的,一经发现,在党建工作会上通报批评,在电视上曝光。

一是做到“十一个看”。看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是否按时上好党课,且支部书记有没有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看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参会人员情况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看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召开是否合乎程序;看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是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是否尊重了党员的基本权利;看重要事项的决定是否合乎规定;看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会议内容是什么,党课授课内容是什么,会议及授课效果怎么样;看会议记录是否要素俱全、认真仔细;看党员、群众评价、意见建议是什么;看各类资料是否由专人保管、是否全面有序、是否保存完整;看上级党组织检查指导情况;看督导组每次检查后本基层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达到“十五个有”。有党员活动室、有电教设备、有会议决议、有关于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有会议记录、有授课记录、有工作台账、有视频图文资料、有工作方案、有工作制度、有学习笔记、有典型材料、有汇报总结、有评价报告、有考勤记录。

三是落实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在督导过程中,检查各党(工)委是否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建议、安排部署,是否定期派驻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基层组织生活,是否认真落实了“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

三、拓展督导方式,切实增强督导实效。

构建相互补充、衔接紧密、贯通持久的督导方式体系,切实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无软肋、强力度,无混乱,全规范”的实际效果。

一是听取汇报。督导组要认真听取各党(工)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该制度运行的整体情况和具体细节。

二是查阅资料。督导组要查阅“十四个有”相关资料,看每个党员的学习内容是否大体一致、学习时间和程序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临时补资料的短期突击行为;看学习时间是否达到总量要求,学习内容是否合乎要求、与中省市县精神一致,是否紧扣当下热点和基层工作实际。

三是实地走访。督导组要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全程参与、现场指导召开2-3次党组织“三会一课”,适时指出不足,提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深入3-5名党员家中,单独谈心,了解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真实看法和思考;要深入5—10名群众家中,了解群众最当地党组织成长、发挥作用的看法,对部分党员干部的期望和要求。

四是定期检查。督导组要每个月到各自包抓的党(工)委选择3-5个点进行指导,检查2-3次帮助整改落实,力求到年终将所有党组织“全覆盖”。

五是随机抽查。督导组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不打招呼,在督导当天组织成员集合赶往被抽查单位,力求检查快速、准确、真实,不给基层党组织弄虚作假机会。在此过程中,不准通风报信,不准走马观花式的检查。

六是反馈意见。督导任务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及时与所督导党(工委)及基层党组织交换意见,通报情况,指出不足或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两天内向所督导党组织发出《整改通知书》。同时,督导组要把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和亮点以及突出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县委组织部进行反馈。

七是考评考核。督导组对各党(工)委在规范组织生活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系统考评打分,并根据排名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中之重。从各基层党组织中挑选出30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成绩突出的进行县级表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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