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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2016-11-16 10:16:3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共9篇)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优质态党员队伍,为质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质监局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对全局上下进行宣传发动,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深入了解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然后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2.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在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无论是党员身份的认定,还是评议标准的把握、评议格次的确定等,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则更要稳妥、慎重,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在运行基本程序的同时,要简便易行,加强可操作性,追求实效。

3.教育为主,处置为辅。针对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应该把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使他们端正思想,深刻认识自身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对那些屡教不改、丧失党员基本条件和意识的人,要坚决畅通出口,以纯洁党的组织。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展开,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局全体党员要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一)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人员分工(6月份)

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理顺组织体系,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党务工作,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建立相关资料台账。

(二)党员登记(6月份)

1.发布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工作的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联络沟通全局党员,确保党员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100%、参与率100%。

2.调查摸底。在局党总支部的指导下,各个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三查三对应”,即查党员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查组织生活记录(参加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记录等)、查政法综治信息(违纪违法记录等),实现党员和党支部一一对应、党员和档案资料一一对应、党员现实表现和组织掌握情况一一对应。通过初审,完善党员资料,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党性进行初步分析。

3.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指导党员实事求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届时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党员进行联系,督促党员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健全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准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要在民主评议之前进行补办。暂时无法联系或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暂缓填写登记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登记、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在民主评议

时将其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公开评议(7月份—8月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会前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党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员填写登记表、自我剖析党性、查摆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党员画像,梳理“问题清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努力找准找实每个党员存在的问题,为民主评议打牢基础。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时,会前要将对照检查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党员问题清单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按照“支部先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五评”程序开展评议,评议结果现场公开。支部先评,各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实到会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的80%),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党员自评,由支部书记带头,每个党员都要对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每个人都要发言。党员互评,在党员自评之后,其他党员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平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各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总结评价。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全体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测评结果现场公开。

4.支部研究评定。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讨论评议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每个党员格次进行初步认定:一是优秀。对现实表现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90%的,定为优秀格次,优秀率一般控制在10%以内;二是合格。对现实表现较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50%、低于90%的,定为合格格次;三是不合格。对存在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党员,或者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低于50%,或者不合格票数等于或高于50%的,定为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上级复核审定。党支部在作出初步评定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情况及不合格党员调查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局党总支进行复核审批。局党总支复核后将不合格党员名单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县委组织部复核审定后,将会以书面形式将批复下发到局总支部。局总支部将及时把结果通报给党支部。

6.党员本人认定。上级党组织审批后10天内,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局总支部派员参加,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对不合格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结果在公开栏公示。党员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局总支部申请复核,局总支部会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对评议合格的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四)教育转化(8月份—9月份)

此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是为了通过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跟踪教育。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一般应给予一年的期限进行改正。限期改正期间,局党总支将派人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指派两名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主题是学党章、强党性、守党纪,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县委组织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引导他们端正认识,正视问题,进而明确整改方向,促使他们尽快转化。对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由局总支部进行组织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不再承认其党籍。

2.整改评议。限期改正期满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其再次组织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鉴定,仍然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表彰奖励。党员评议的结果要和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

(五)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9月份)

在分析党员情况,总结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各项制度。

1.健全党员教育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开展一次。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的全面教育。

2.健全外出党员定期联系制度。如有党员外出的应当及时上报,并办理流动党员证。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与外出党员联系,做到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络、沟通一次,外出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支部主动联系一次。联系情况应当及时记录。

3.健全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县委把每周六确定为全县党员集中活动日,我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义务劳动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以执行。

4.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本次党员登记、民主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因为党支部负责人不作为引起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制定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进行。【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肩负起管党责任,牵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局总支部将派人参加,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督导。

2.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对不合格情况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对需要县委组织部审查把关的,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其是、擅作主张。对党员登记、民主评议工作不符合要求、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返工”,并通报批评。

3.严格纪律,注重保密。各党支部要完善档案资料,对所有涉及党员登记工作的文字材料,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永久性专门档案。党员登记中产生的各类数字、材料要严格保密,对泄密、失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登记工作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不得对外宣传。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2016年党员评议个人总结范本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三篇

有一个个人工作总结习惯是对自己工作效率很大的帮助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6年党员评议个人总结范本,欢迎阅读。 总结一:2016年党员评议个人总结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位同志的支持配合下,本人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总结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我按照局党委、县纪委的安排,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修养,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纪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协调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总结二:2016年党员评议个人总结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我能够积极参加每次的政治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平时,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道德修养。做到带头遵纪守法、自尊、自重、自爱、尊重领导、团结同工、关心爱护学生,一言一行起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学生的表率。 为了充实、提高自己,我从不放松自己的业务学习。平时积极参加校本培训,认真阅读各种教育教学刊物,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领会新的教学理念和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做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去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改革旧的课堂教学模式。在课堂教学中,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并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写好教学后记,通过不断的反思、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一、思想认识。 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道德修养。做到带头遵纪守法、自尊、自重、自爱、尊重领导、团结同工、关心爱护学生,一言一行起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于我所钟爱的教育事业上,倾注于每一个学生身上。并以爱国心,事业心,责任心三心为动力,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以良好的师德形象,独具特色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广大师生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班级管理中我能够创设宽容、理解、和谐的班级气氛,尊重学生个性,具有与学生一起共同学习的态度,具有能激发学生创造渴望的教学艺术。 二、教育教学 教育工作中,我把课前精备、课上精讲、课后精练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三环节,面对有限的课时,我以改革精神探索提高教学效率的科学方法,激发学生自觉参与学习的意识,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时间里的教学效益。把提高教学效益当作首要任务,把课前精备、课上精讲、课后精练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三环节。课前精备,是指上课前把功夫下在深入钻研教材,广泛搜集有关资料,精心设计课堂结构及教学方法上,特别是认真研究怎样用最节省的时间、最简洁的方法让学生掌握最多的知识,并促使学生最快地转化为能力。

2016年党员自我评议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四篇

2016年党员自我评议

为了能够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本人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所提高。

思想上,积极进取,坚持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切实执行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以及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修养。平时关心国家大事,时刻与党保持一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态度端正,努力刻苦,形成自己独特的学习方法,并在学业上取得不错的成绩。进入大四以来,我深知专业课程的重要性,学习更加勤奋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工作上,进入实习单位以来,我工作认真踏实,勤勤恳恳,责任心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态度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怕困难,勇于奉献。

生活中,我注意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勤俭,节约,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修养。与人友善,与同学及室友关系非常好,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助人为乐,从各方面关心同学,帮助同学。

总的说,一年来我较好地履行了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认真参加了组织生活和学习讨论,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用党的标准来衡量,我还有以下缺点:一是党的理论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魄力有待提高;三是体育活动参加较少。今后,我一定努力改正缺点,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党员自我评议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一直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现自我评价如下:

一、思想方面

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经过一系列的学习,使自己坚定了政治立场,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更加坚定了对共产主义的信念。

二、工作方面

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一项工作中,很好地完成了全年

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意研究工作方法,保持和领导的经常性沟通,具体工作安排与同事多商量,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在同事之间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友爱的氛围。

三、服务群众方面。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党员,我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正确对待群众意见,互相信任,关系融洽。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个人作风方面

本人能严格遵守党章,遵纪守法,做到干净干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好表率,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日常生活中,本人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表率作用。【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此外,我还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为自己补充新的知识和养分。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不足之处:

一、学习上,缺少对马列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

二、工作上,没有与一线岗位的同事深层接触,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一线的情况;年轻气盛,好胜心强,还不能完全克服

三、实践中,存在经验不足的现象,有些事情做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

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基本原理联系具体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树立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对待目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进一步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企业的改革,在平凡的岗位上自觉为企业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二是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杜绝违章违规的行为。三是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能针对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2、改进工作作风。要从日常事务中超脱出来,经常深人一线了解一线工作,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时时处处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

4、严格自律,多做工作,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干工作,争取对国家、对人民、对企业有更大贡献。

认清差距,才能明确努力方向;克服不足,才能完善自己。上述问题的存在,虽说不是主流,但它确实有一定的影响,必须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加以克服、改正。在此也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中多加批评和指导。以上就是我对自己半年工作的自评,请予以批评,谢谢!

2016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五篇

2016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

2015-2016年,我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争取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现在我就以下几个方面对自己一年来的情况进行自我总结。

理想信念:我热爱祖国,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学习理论知识,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面对不良风气和思潮,能够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做到理智甄别,拒之门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火热情怀。

作风纪律:时时刻刻都能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强化党性党纪观念,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学院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禁令,做到令行禁止,依法行政,秉公尽责,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本职工作: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在工作中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以“三严三实”标准激励自己、要求自己,切实在个人修养和工作上带个好头。在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同事们的共同协作下,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和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效率提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

2015-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存在不足:一年来,虽然我在思想、工作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与优秀党员的标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都还存在差距,还需要在保持精神状态、提高素质能力和创新工作上方法上多下功夫。今后,我会更加努力,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让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升华,为师生服务本领不断增强,积极向优秀党员的标准靠拢。

2016全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实效,保持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局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组织考核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党员在创建和谐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我区审计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主原则。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员在向支部报告总体发挥作用情况的基础上,要详细报告党员承诺践诺、参加“党员活动日”等情况;党组织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要求。

(三)坚持开门评议原则。发扬党内民主,让广大党员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民主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缺点和不足。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从党员自身实际出发,着重总结检查2016年党员在理想信念、工作业绩、服务患者、文明创建、务实落实、廉洁自律、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员服务承诺完成情况。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同时认定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不可做劝退处理,组织处理可采取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方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注重结合实际,保证评议质量。一是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检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二是要与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相结合,检验党员践诺情况;三是要与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相结合,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四是要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检查党员立足岗位、文明创建情况。

四、评议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

1、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动员部署民主评议党员及党性定期分析工作;

2、党支部组织安排学习、讨论,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思想认识,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标准、步骤和方法。

第二阶段:自我小结阶段

个人准备,形成书面小结。着重对照党员标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党性分析,进行自我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好思想汇报材料。

第三阶段:党内外评议阶段

1、召开党支部会议,每个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书面小结。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议,按不超过党员总数5%的比例,各支部提名优秀党员候选人(1名);

2、召开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的意见。

第四阶段:组织考察阶段

召开局党支部会议,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做出组织评议意见并上报优秀党员候选人。

第五阶段:表彰处理阶段

1、公布优秀党员

2、对评议工作进行小结;

3、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政策,严肃、慎重地进行处置。

五、评议要求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励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党员要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同时,要对其他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要通过民主评议,使每个党员真正受到一次洗礼,获得一次教育,得到一次提高。

2015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奠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思想基础,按照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的部署,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就扎实做好我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增强党员意识的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要坚持做到“三个贯穿始终”:一是要将正面教育贯穿始终,二是要将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三是要将促进工作贯穿始终。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和评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天。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海玲书记任组长,学校党委委员范秋明、陈全宝、陶旅枫、翁光龙、张建斌、钟慧莉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党员办公室,由张建斌任办公室主任,由钟慧莉、乐炼、陈迪夫、罗新莉、蒋铁祥、李运宏、陈余勇、谭韵政任工作人员。

行政一支部、行政二支部、高中一支部、高中二支部、高中三支部、初中支部、达材支部均由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负责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和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帮助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能力水平;组织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增强科学跨越意识、创业富民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人本意识、开放合作意识,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民主评议党员要做到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等几个环节落实到位,不走过场,让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同时,逐步加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的力度,会前、会中、会后均征求群众意见,增强民主评议的准确性、针对性。

民主评议要密切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引导党员查找本单位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基础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学校2015年抓管理、抓质量、抓督导评估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形成动力和助力。

四、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中旬),组织发动阶段: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党员大会予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月下旬),学习培训阶段:由学校党委组织一次全体党员(甚至扩大到全体教职工)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培训辅导活动;由各支部组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体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三阶段(3月上旬),党员自学自评阶段:党员自学有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等,在做好学习笔记;对照有关要求完成党员自评的思想汇报。【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四阶段(3月中旬),组织评议实施阶段: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

第五阶段(3月下旬),总结处理阶段:各支部完成民主评议的有关表格上报和总结材料,如有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交学校党委再行评议;学校党委对个别不合格党员或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诫勉谈话、个别培训、结对帮助等形式进行跟踪教育。

第六阶段(4月份),巩固评议成果,形成组织建设机制和学校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和宣传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创新形成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机制,学校发展的新生产力。

五、纪律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在教学之余开展,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有环节的活动,不得请假缺席;

3.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党员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和填写好有关表格;

4.评议过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假大空,不走过场。

方案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保组通字(2015)54号和徐组(2015)3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彰先策后、畅能出口,以纯洁组织、整顿队伍、提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定档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标准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徐工[2015]10号文件执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一)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5年9月1日—9月15日)。在学好文件精神基础上,及时准确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群众中去,统一思想认识,为评议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抓好落实(2015年9月16日—10月)。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展开(2015年11月—12月)。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将评议活动全面展开。

(二)主要作法:

1、党员自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2、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评价。之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3、群众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定档依据。

4、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期间,支部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党内外意见。

5、支部定档。党支部根据“三评”结果和定档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提出定档意见,上报工委审核。

6、工作公开。经工委审核、审批后,支部将所有党员的定档结果在“党务工作公开栏”中公开。

7、总结归档。评议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民主评议,分析找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党组织工作档案。“优秀党员”相关材料和“不合格”党员的旁证材料、组织处理决定、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主要措施

1、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培训,并明确职责,以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2、认真开展“三清查一汇总”。对所辖党员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查一汇总”。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加强组织领导,务求评议效果。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对无故不参加评议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补课。

方案三: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经站党支部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主要内容:

1、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金意为人民服务。

2、评议党员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评议党员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评议党员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评议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基本程序:

1、评议准备阶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每名党员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

2、评议实施阶段: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按照个人汇报、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评议。(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3、评议鉴定阶段:各支部要在每位党员的民主评议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对推荐的优秀党员上报乡党委进行表彰。(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三、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几点要求:

1、评议之前,要结合实际,拟定评议工作安排。

2、评议中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得推荐、上报工作。

方案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现制订2015年党员评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以服务为中心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

(四)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员评议的“格次”及评定条件

党员评议分四个格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成绩显著,在民主评议中优秀票占总票数90%以上的党员即评定为优秀。

(二)合格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数共占总票数75%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党员。

(三)基本合格党员评定条件:基本履行党员义务,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占总票数的61%—74%的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

(四)不合格党员评定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起不到党员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老弱病残不能处理的党员除外)或不交党费;

二是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信仰宗教,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消极或抵制态度,经教育后仍不转变的;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理的;

四是民主评议中优秀合格票占总票数在60%以下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

四、方法步骤

党员评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宣传学习。明确开展党员评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二)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2015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五)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六)表扬和整改。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分性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妥善处理后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报上级党组织逐级审核。党支部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

党员评议的活动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5日一3月31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党员个人总结;

第二阶段(5月1日一5月10日)为征求群众意见和民主评议阶段;第三阶段(5月10日一5月25日)为总结和整改阶段。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做好总结和整改。

六、评议要求

(一)全体党员群众要高度重视党员评议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支部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三)做好党员评议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报支部审核汇总。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2016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3篇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按照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应先切实加强整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5.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党组织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形式,将评议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局党组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要在3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党委要严把审核关,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总)支部,责令其重新评定,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局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我局特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才兵任组长。局各股室、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局党组要根据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局党组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的文件精神,坚持“统一核定指标、统一录用程序、统一人员管理”的原则,从严控制编外用人数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内编外用人管理,努力促进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清理原则

1.从严控制,精简效能。我局使用编外人员须严格遵循“精干高效、先批后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周密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3.依法清理,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清理清退基础上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做到依法清理、规范用人。

4.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清理规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清理规范对象及范围

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县人民电台、县电视台的编外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清退现有编外人员

1.对现有编外用人从用人数量、用人形式、用人待遇、审批手续、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并在清查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报编外用人计划。

2.对未经审批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在核定指标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并统一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续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备案。对没有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退。

(二)清理编外用人经费渠道

将编外用人的经费来源报县财政局。对挤占项目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用于编外用人经费支出的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进行清理。

(三)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在清理核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我局编外用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

五、组织实施

清理规范工作分核查申报、清理清退、登记备案、检查整改四个步骤。

1.核查申报。根据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认真核查编外用人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编外聘用人员数额情况汇总表》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聘用人员资料一览表》。根据单位实际,结合单位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对需要聘用的编外人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书面申请。

2.清理清退。编外用人指标经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下达后,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用人指标内续聘的人员完善相关用人手续,未续聘的人员按规定作清退处理。

3.登记备案。在核定的编外用人指标内,对符合用人条件、考试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人员花名册》,至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并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财政局备案。

4.检查整改。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编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外用人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阶段性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稳步实施,规范操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对清退中因解除和终止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问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对经过清理且符合条件续聘的编外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对其中已由我局自聘并订立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改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告一段落后,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未经批准或超额使用编外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广电的良好形象,促进广电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

4.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

(一)清理范围

广电系统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或工作,期满未回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作和补贴的;

4.达到退休年龄后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5.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6.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和补贴的;

7.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和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9.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

10.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之前“吃空饷”的均是这次清理范围,重点清理2016年元月以来的“吃空饷”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广电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搞好宣传动员。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发有关文件,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专项清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

广电局各下属单位要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并写出自查总结。公开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

县广电局配合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核实,重点督查自查工作情况、公示内容、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采取“一集中、六对照、一抽查”的方法认真核实,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签到表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工资福利兑现签字表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抽查核实。三是走访干部群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验证检查情况是否真实。四是汇总总结。

(四)整改处理阶段

清理工作完成后,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审定。县广电局根据县纪委意见进行落实。

1.对检查中发现的“吃空饷”现象,对虚报、冒领的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追缴,上交国库。

2.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或通知其本人限期回原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3.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离职学习手续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核发相应比例工资。

(五)回头看阶段

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我局财政供养人员人事、编制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广电局成立清理“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务必按照此方案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要加强配合。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二)要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广电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6商务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 第九篇

按照县委活动办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行为、表彰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局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为了把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好、抓实,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转变作风、清廉为民”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要求,以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为目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把活动引向深入,提高商务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商务工作更好发展提供保证。

二、方法步聚

以支部为单位分五步进行:

(一)思想发动。要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良好契机,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省、市、县委相关材料、对照焦裕禄精神、三严三实有关要求,通过学习来强化党员的宗旨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要使广大党员弄清这次民主评议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

(二)自我总结。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自我评价,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尤其是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

(三)民主评议。在自评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先由党员个人汇报自评情况,然后由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党员互评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相互评功摆好。党员干部要带头剖析自己,评议别人。虚心接受他人帮助。

(四)组织评定。要召开局党总支党员大会,对每个党员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并由县委督导组同志发放党员评议表并组织现场评议。结合实际,按标准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给每个党员做出评定。对评定结果,党总支要整理好相关材料上报县委活动办以及备案。

(五)组织处理。对评议一致认为较好的优秀党员,要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党员,由各支部上报局党总支审批后进行表彰。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各支部党员总数的10%,对不合格党员要酌情予以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县委机关工委和纪检委等有关部门酌情处理。

三、加强领导

为保证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日程。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过场。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党总支要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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