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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2016-11-17 09:26: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共9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基本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基本要求一、什么是重大事项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1、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与人们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的作出、重要政策的出台、重大改革的实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的举办,以及县委、县政府或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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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基本要求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一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基本要求

一、什么是重大事项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1、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与人们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的作出、重要政策的出台、重大改革的实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的举办,以及县委、县政府或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促进决策、执行、实施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以防范、降低或消除实施过程中的涉稳风险,为推进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决策提出部门、政策起草部门、项目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牵头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报告。风险评估一般按照“五步走”程序:第一步,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第二步,广泛调研论证,预测

预判风险;第三步,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通过对显性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从高到低Ⅰ、Ⅱ、Ⅲ、Ⅳ四个风险等级中评定出相应等级标准,做出不实施、暂缓实施、部分实施或试行实施、实施的决定;第四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第五步,运用评估结论,加强跟踪督办。

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十分必要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文化一体化和改革开放、转型发展的深入,既带来了重大事项的发展机遇,又极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一些同志就说:每推进一项重大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不会影响决策效率?“拍脑袋”、“一言堂”式决策,重大项目仓促上马、抢时间、抢进度,貌似有效率,看似有魄力,往往容易造成决策不当引发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既使改革发展的许多重大工作陷入被动,还影响到社会稳定。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首要环节和第一道防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似乎给改革发展附加了一个新的约束条件,其实是确保加快一方发展与维护一方稳定有机结合。通过对涉稳隐患进行全面预测预判,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能使各级对重大事项的把握更加全面、过程更加透明、决策更加民主、结果更加科学,看似多花了“磨刀”的时间,结果没误“砍柴”的功夫。翻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从第

三届旅游文化节等重大活动,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等重大改革;从S211省道改造等重点工程,到离任村干生活补助等重大政策,都证实了这一点。

二是推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在我县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之初,有不乏类似的质疑,“这不是政府作茧自缚吗?那还怎么发展经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可能会影响个别项目的经济效益,但却有着更大的社会效益。如果一个项目匆匆上马,引发不稳定因素,最后其经济效益从全局来看为零甚至负数。如果一些项目只考虑经济和技术风险,忽视环保、民生等公共利益和社会效益问题,看似高效,实则将建设成本转嫁到了维稳成本中。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核心就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是把维护稳定工作做在前面,先期预测研判社会矛盾,提前介入化解稳定风险,将经济账、生态账、稳定账一起算,既看当前又顾长远,在保证群众利益的同时推动重大事项顺利进行。 三是从源头上做好维稳工作的需要。在中国政治生态中,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其他任何事情都要以稳定为前提,任何工作都要给稳定让路。任何一个重大事项的出台实施,必然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从源头上防范、控制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实现从被

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的转变。五千年文博园开园暨第三届中国花亭湖旅游文化节举办,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基础上,预测9大类不稳定因素,提出10大类38条稳定风险化解措施,形成一整套维稳工作预案,从而达到了“平安旅游文化节”的目标。

三、如何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稳评”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具有最终决策权的领导层,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执政观,深刻地认识到,开展稳定风险评估不是对执政设置羁绊,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以稳定保发展、以发展促稳定的必然抉择。要将此项工作当成一项大事来抓,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领导工作责任制,作为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刚性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应进行评估而未评估的重大事项做到坚决不上会、不决策、不实施。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把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制度约束化“硬任务”成为“下意识”。

二要加强指导督促,提升“稳评”的科学性。县维稳办要指导各地各部门规范风险评估程序、内容、方法、步骤等,督导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要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建立培训机制,通过层层举办培训,以达到授业解

惑、信息共享、传授方法、整体提高的目标,提高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增进评估的科学性。

三要加强考核考评,强化“稳评”的责任性。要将风险评估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内容,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评估报告质量、台账资料收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稳定工作不重视,未认真执行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化解稳控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总结推广,强化“稳评”的创新性。要认真总结风险评估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要注重探索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完善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的技术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各类专业评估中介机构,设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不断增进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中立性。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如何统筹抓好“硬道理”与“硬任务”、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并行不悖、发展与稳定相互促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实现这一平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载体。

稳定风险评估台账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二篇

铁王镇重点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台账

注:1、风险类别:山林土地、移民安置、拆迁补偿、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群体上访;

2、风险等级: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无风险; 3、评估意见: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停实施、不实施。

填 报 人:

铁王镇重点稳控人员稳定风险评估台账

注:1、风险类别:涉法涉诉、到区上访、到市上访、到省上访、进京上访、群体上访;

2、风险等级: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无风险;

填 表 人:

铁王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图

队伍稳定工作风险评估报告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三篇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陕西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五大”体系建设队伍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随着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物资供应公司面临进一步的改革任务,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团结稳定的局面,为全面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我公司扎实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制定了维稳措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风险评估情况

为了全面分析掌握公司存在稳定隐患的风险点,7月份,公司组织各部门开展了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范围覆盖全公司240人,采取的方式有面谈、座谈、召开思想动态分析会等形式,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总结了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包括:

1、舆情方面: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化,可能引起员工的议论,并引发媒体关注的可能性较小,但不容忽视;

2、依法治企方面:公司由原来的陕西省电力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西北电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银河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而成,涉及原单位组织机构变更、财务账户变更、固定资产变更等工作,存在廉政及法律风险隐患; - 1 -

3、岗位变动方面:工作隶属关系的调整和岗位变动引起少数人的不理解或不满的风险;富余人员的不合理配臵风险、局部差异造成的观念冲突风险、心理因素导致的个体不适应风险;

4、后勤保障方面:办公区域变动较大,银河招标公司搬迁至唐延南路,存在办公区域装修、通水通电、防火防盗等后勤保障工作,防范安全风险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明确目标与要求

公司“三集五大”办公室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下发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当前队伍稳定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即为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及时动态地防范风险、排查隐患,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群体事件、极端事件、非正常上访等稳定事件,确保省公司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坚持“一条主线,两层支撑,三级组织,四项活动”的维稳工作思路(即以企业与员工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干部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为支撑;以党、工、团三级组织为主体;开展好“创先争优”、党员“亮身份树旗臶”、优质服务年和班组建设等四项主题活动),具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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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企业与员工和谐发展为主线,强化稳定工作对中心发展的作用。

进一步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稳定作为硬任务。针对组织建设、机构调整、子女就业等敏感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领导到位、排查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追究到位。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完善中心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妥善处臵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维护稳定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等制度,强化舆情的研判、监督与报送工作,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人才培养方面,将提升员工综合能力作为维护员工发展权的重要载体和重要举措,鼓励员工合理规划职业人生,立足岗位成才,确保企业与员工个人健康和谐发展。

2、以干部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为支撑,夯实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基础。

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紧密结合,以干部员工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两项工作为支撑,增强员工的思想觉悟和对中心发展的认同感。在推进物资集约化建设过程中,及时做好信息传导和宣传解读工作,为员工搭建畅通的诉求通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化解矛盾,为中心 - 3 -

构建和谐的改革发展环境。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洁从业风险管理,预防职业犯罪隐患。

3、进一步加强党、工、团三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坚持并运用好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定期的情况沟通、信息交流和检查督促机制。进一步落实省公司党组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以“贴心服务,让员工满意”为标准做好工会工作,通过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关爱离退休职工,定期举办文体活动,作为增强员工的幸福指数和企业荣誉感。通过开展技能比武、爱国主义教育、团队拓展等活动,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引导。形成党、工、团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做好稳定工作。

四、具体措施

1、不断完善细化方案,做到科学合理

在符合公司总体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前提下,不断完善优化“五大”建设方案,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依法依规、操作性强,做好维稳风险评估工作。

2、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分析和管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地宣传发布公司“五大”建设的政策,强调执行和“公转”,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3、加强依法治企教育,保证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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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员依法治企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在“五大”建设中的保障作用,营造“干事干净”的环境。加强民主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4、加强培训,保证顺利换岗

加强“五大”建设相关培训,保证员工尽快适应新岗位需要。加强宣传工作,使员工充分了解相关工作安排及政策,掌握员工思想动态。

5、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工作生活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调动和跨区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6、加强沟通,及时上报

各部门、各支部针对实际情况做好稳定风险预案,稳定事件实行即时逐级一事一报。严禁涉稳信息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等失职、渎职行为。

7、坚持预防为主,做好排查化解

各部门、各支部要形成维稳合力,坚持预防为主,讲究化解工作策略,及时妥善化解不安定因素。

8、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支部作用

各支部要全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以真诚的态度,广泛深入到员工中去,开展党员“一帮二、一带二”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关 - 5 -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四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三、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是否超过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负责人对所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

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列入评估的五个方面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开工、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

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内容包括:

(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二)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三)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一)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

情况;(二)预测评估情况;(三)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

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市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市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并建档、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重复第二、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和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

(二)加强协作配合。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能依靠各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工作进行相关稳定风险评估,又能主动深入一线有重点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体现绝大多数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方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新区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如未经评估或经评估制定预案后仍擅自做主,造成重大纠纷、群众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五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各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三、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

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是否超过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111接受提案后,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负责人对所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

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列入评估的五个方面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开工、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

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必要时由111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办)牵头,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

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内容包括:

(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二)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三)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一)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二)预测评估情况;(三)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

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市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市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并建档、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重复第二、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

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和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在111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并物色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

(二)加强协作配合。正确处理好111综治办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能依靠其他职能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工作进行相关稳定风险评估,又能坚持新区综治办主动深入一线有重点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体现绝大多数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方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新区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如未经评估或经评

2016畜牧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方案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六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解决当前影响我中心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市农牧局统一部署,中心决定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农牧局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范治理,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集中化解影响中心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任务

矛盾纠纷调处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其中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矛盾化解

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中旬)。对“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动员部署,研究制定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活动。

第二阶段,深入排查(7月中旬至7月底)。采取集中排查、日常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排查本单位影响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切实做到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反复排查,隐患问题超前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高度关注社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重点领域、群体、人员的动态需求,着力排查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社会矛盾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敏感问题,特别是排查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改革、安全生产等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提出化解的目标任务,明确化解时限要求,研究制定落实化解的措施。7月31日前,将排查的积案和矛盾纠纷上报市农牧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7月底至9月中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实现“案结了事、息诉罢访”。7月底前重大矛盾化解率达到50%以上,9月底前完成积案化解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并健全完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促进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9月下旬至10月上旬)。9月下旬开始,在本单位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专题报告,总结经验和做法,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迎接市农牧局工作组的检查验收。

(二)机制建设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排查化解矛盾特点、规律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1、健全落实维稳责任机制。按照《甘肃省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甘肃省维护稳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健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解决维护稳定特别是矛盾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承担起对矛盾化解负总责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领导干部定期调查研究维稳工作制度,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在排查化解重大涉稳矛盾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责任,一旦发生不稳定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矛盾的化解控制工作。

2、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中央、省、市强调的一项维稳重点工作。各单位必须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搞改革、定政策、上项目和组织重大活动的刚性前置程序,不断拓展稳定风险评估的深度和广度,提前发现、主动预防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稳定风险评估在先,群众诉求解决在先,矛盾防范化解在先,不断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水平。

3、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双联”行动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暂行规定》,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健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做到矛盾早排查,问题早解决。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信息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激化和引起更大范围的涉稳问题,要及时制定工作预案,着力做好化解工作。三是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分流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社会矛盾,逐一建立档案,分门别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做好交办、办理、督办、办结等工作。四是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制度。当前,要认真排摸梳理一批可能影响党的十八顺利召开的社会矛盾,及时挂牌督办,落实领导包案,争取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五是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定期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六是健全完善责任查究制度。对排查不深不细、化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重大涉稳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中心主任张爱平,副主任王珏、周勇组成,张爱平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赵国智同志负责,处理工作小组具体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各自既要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排查、化解、防范各项工作,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严格工作措施。坚持权责一致,逐案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人员,限期进行化解。在化解工作中,要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化解矛盾,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把解决问题和理顺群众情绪结合起来,把化解矛盾和落实稳控措施结合起来,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

201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七篇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

唐正林、裴正直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3、严格追究责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2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新卫发[20XX]2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保证我院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维吾尔医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决策:

组 长:艾尼瓦.买买提

副组长:高建平、夏同德

成 员:阿米娜.阿不列孜、阿地里.赛买提、买买提.霍吉、李淑芳、阿孜古丽.依米提、李忠林

活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阿米娜.阿不列孜负责。

二、评估工作范围:

1、风险评估范围:

1)事关医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2)事关医院长远发展工作方针的制定、落实;

3)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的采购、工程选址;

4)关系医院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科室的整顿与恢复等;

5)关系广大医护人员切实利益的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职工待遇的调整、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6)其他设计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2、评估工作内容

1)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党的政策、文件精神等。

2)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可续发展观、是否符合医院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与医院的发展速度相适应,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等。

4)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性事件。

5)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

四、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科室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评估报告编制与报送。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负责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同时做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责任追究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3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控防社会矛盾,保障各重大事项平稳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观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会诊工作法”为总抓手,坚持主动维稳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是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建立评估人才库(主要包括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的人员)。

2、立项、会诊评估。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立项及实施,并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层层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主办或主管部门立项和组织评估。评估方法有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评估。

3、撰写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决策。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综合分析报告,召开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估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对本项重大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不予实施的评估决定。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会诊工作法”,把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防范和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2、搞好责任落实和协作配合及跟踪督导。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将立项项目上报至镇委领导小组,成立以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和业务能手进行评估决策,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对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不及时认真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导致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和村,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八篇

第1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2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第3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2016街道四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涉稳重点人员风险评估 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开展“四项排查”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街道的实际,现制定街道“四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开展以“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排查”工作,深入实施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大力推进“百日维稳会战”,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四个一”接访和矛盾纠纷四级管理制度,扎实推动维稳措施责任落实和各类问题解决,确保实现“三全三确保”(信访问题排查村居(社区)全覆盖、信访积案领导全包案、群众合理诉求全解决,确保全年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确保十八大前后不发生有影响的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目标,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四项排查”活动

l、排查突出信访问题。以环境保护、劳动社保、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排查化解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加大领导干部集中会办、督查督办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涉众性问题,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

2、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摸底调查辖区内在建和拟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公共服务项目,重点分析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对已经出现风险预警的项目,要立即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风险,防止引发事端,特别是对虽然合法合规,但群众意见较大、一时工作没有做通、矛盾没有完全化解的项目要暂缓进行。

3、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监督检查,抓好大型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库、燃气站等重要单位的安全检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专项治理,抓好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落实“百名专家查千企”活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4、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排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法综治组织及治安巡防队伍、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网格化社会管理、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企业工会组织是否健全;各项维稳措施特别是矛盾化解、纠纷调解、预警报警和治安巡防中队建设等在基层是否落实,基层网格化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辖区内的医院、学校和“两新组织”的综治维稳措施是否落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投入是否到位,管理和服务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是否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提高基层处理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

坚持把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与“四项排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集中推进月活动(8月15日一9月15日)。要按照领导干部参与全覆盖、所有村居(社区)联系全覆盖、有重点信访案件地区落实领导包案全覆盖的要求,健全完善“三解三促”活动方案,把各级领导干部迅速派到联系点,开展接访下访活动,重点访查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调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排查基层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群众诉求带上来、梳理好,把各项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把各类矛盾问题协调好、解决好,把涉稳重点人员安抚好、稳控好。特别在驻点住户期间,对“四项排查”的内容要及时登记,应排尽排,自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自身解决不了的要按照问题解决层级,提交街道专项督查组,由督查组按责任归属交办督办解决或者向区督查组汇报。

(三)推行信访疑难案件带案督办制度

以开展“四项排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对重点信访疑难案件实行带案督办制度,在前期领导包案化解的基础上,由信访办再排出一批信访疑难案件,交由各督查组带到各居委会,帮助居委会共同解决,确保在督查期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停诉息访。

(四)全力推进“百日维稳会战”

按照《区“百日维稳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三项会战”,对各类不稳定因素、突出治安问题、疑难信访问题和安全监管隐患再进行深入细致、及时滚动的排查,对获取的线索认真梳理,分类归档,并逐条落实责任制,集中整治化解。

三、督查组织

街道成立“四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雪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为加强对“四项排查”工作的督查指导,成立由街道三套班子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各部门抽调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项排查”工作督查组,常驻各居委会进行督查。(详见附表2)

四、督查方式

根据督查推进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四项排查”活动的开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座谈走访、协调指导、重点督办等方式进行。

对环境保护、劳动社保、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信访问题,重点督查每日接访制度是否落实、各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是否细致全面地排查出各类矛盾问题、是否集中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是否及时就地解决排查出的矛盾问题。

对有风险预警的项目,重点督查手续是否完备,群众是否赞成,是否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督查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完整、台账是否完备、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督查基层基础的各项设施是否完备、投入是否到位,基层群众的诉求渠道是否畅通,维稳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行。

“百日维稳会战”纳入“四项排查”一并督查,对社会治安环境清查整治活动,主要看“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的管控是否到位。

五、督查步骤

督查推进活动从8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摸底阶段(8月1日至31日)。成立“四项排查”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督促面上排查工作,做到应排尽排。8月20日至25日,迎接省、市“四项排查”督查组到街道和各居委会进行专项督查。

2、化解矛盾阶段(9月1日至30日)。根据排查出的矛盾问题以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督促制定调处方案和稳控措施,明晰责任主体,明确化解时限,千方百计化解各类矛盾,全力以赴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3、整改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总结“四项排查”督查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性的工作规范。对前两阶段进行回头看,加大对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对潜在问题的排查力度,做到边排查、边解决、边总结、边提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迅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各项工作,找准影响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主要矛盾,着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四项排查”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的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督查组要保证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居委会督查指导。各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对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在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确保维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统筹协调推进。各督查组要会同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排查摸底、化解矛盾、整改总结等各阶段工作,明确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推动边排查边整改。督查组每周向街道党工委汇报一次本周工作落实情况和督查出来的问题。

4、严格责任落实。各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确保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确保矛盾、问题和隐患排查到位、解决到位。各督查组的领导既要条块结合,以居委会为主体,开展好“四项排查”工作的落实,又要条线结合,把自己分工负责的排查内容落到实处。各居委会要坚持每日值班制度,并将8月份到年底前的单位值班表本周五前报到党政办。对工作中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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