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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11-17 12:20: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9篇)保安市场整治方案精选范文:保安市场整治方案(共2篇)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保安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保安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62号)国务院...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保安市场整治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一篇

精选范文:保安市场整治方案(共2篇)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保安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保安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6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和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对全市保安服务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扩展队伍规模,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我市保安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二、组织领导市里建立以市公安局为召集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保安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总工会、团市委、经委、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建委、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人民财产保险分公司、人寿保险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的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公安局已成立由副局长江耀龙任组长,治安、内保、督察、法制、保安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全市保安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并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市区保安服务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三、目标任务全面掌握各类保安服务组织和其他治安防范组织的基本情况,通过清理整顿。并按照“五统一、两到位”统一保安称谓、统一招录条件、统一培训要求、统一保安标识、统一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落实到位)要求,进行重组整合,将非正规保安纳入公安行政监管范围;坚决取缔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各类保安组织和保安培训机构;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保安服装(包括各种仿保安、仿军警、仿国家工作人员制式服装)行为;严厉打击保安人员监守自盗、殴打侮辱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扭转保安服务市场管理混乱的局面,确保年底前实现新发展2150名保安员的目标。四、工作重点未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非正规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单位和组织。重点是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以及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保安服装、标识的企业和个人。市区的清理整顿作为全市重点,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治安、内保、督察及辖区派出所都要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整顿工作专班,专抓此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将城区作为重点,抓好清理整顿工作。五、主要措施(一)区别情况。1凡是穿着、佩带保安服装、标识(包括仿保安、仿军警、仿国家工作人员制式服装、标识)保安组织。承担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保安队、护卫队、护厂(场)队、护校队等,一律由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逐一登记备案,监督其与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业特许加盟(代管)协议》并一律改称xx保安服务公司xx单位)保安大(中、分)队,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的统一监管。2凡是由政府和有关部门出资组建。保持其原管理体制、工作职能、经费渠道不变的前提下,一律改称乡(镇)街道、社区保安队,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序列,实行派驻制管理。3凡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聘请专业保安人员。原自行招聘的保安人员,如符合保安员招录条件的接受聘请的保安服务企业应优先录用。(二)严格管理。1严格招录审查。全市所有保安服务组织招录的保安队员。且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故意犯罪记录和精神疾病,并逐一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逐人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安机关一律不予登记,所有保安服务组织一律不得录用。已经在岗在位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应督促有关保安服务组织予以清退。2严格教育培训。凡是未经专业培训的保安队员。可先由所在保安服务公司按照“先骨干,后队员”原则,采取脱岗轮训、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进行专业培训。其中,班、队长以上骨干原则上都应实行脱岗轮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使其熟练掌握《保安

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以及相关业务知识。3严格着装管理。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制式保安服装。保安队员的现有服装可暂时予以保留,逐步过渡至换装前。凡不按规定穿着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标志、标识的一律不得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从事保安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的机构(包括武术学校)都必须严格依照国务院第412号令、公安部《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第85号令)等有关政策法规。逐级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方可从事保安培训业务;已经省公安厅批准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也要重新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申请换发新的保安培训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保安培训业务的所在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工商、教育、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四)严格依法办事。擅自经营保安业务的所在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未经批准。并依法处理经营责任人员;对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标志、标识的要坚决予以收缴,并没收非法所得;对不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要责令停业整顿;对保安从业人员监守自盗、殴打侮辱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六、工作步骤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一)调查摸底阶段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集中清理整顿阶段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清理整顿行动,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逐一解决发现的问题。(三)检查验收阶段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各县(市、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是工作走过场,没有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责令限期补课(检查验收标准另行制发)七、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清理整顿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拿在手上,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依法妥善处理清理整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严防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二)注重宣传。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办发〔〕62号、国务院第412号令、公安部第8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政府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秩序的态度和决心,大力宣传专业保安员恪尽职守、文明服务、见义勇为、救助危难的先进事迹,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保安队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重要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并适时抓住非正规保安人员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媒体上曝光,以正视听,让人民群众通过正反面典型的对比来评判优劣,区分良莠,使社会各界了解保安,尊重保安,从而真心支持保安工作,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严肃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以及全市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长远意识,树立“大保安”观念,自觉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大力支持所属的各类保安组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实行重组整合,走市场化、职业化、产业化的道路。各级公安机关要整合治安、内保、督察、法制、保安等警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治安部门及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面保安服务的监督检查、内保单位要加强对内部单位保安服务的监督检查,督察部门要督察各警种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法制部门要为打击处理提供好法律支持。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保安服务企业接受重组整合,接受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保安服务业特许加盟(代管)协议》严禁以各种名义、各种借口,直接或变相地收取特许费、加盟费,确保重组整合的顺利进行。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市里将适时召开全市保安工作会议,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完成任务突出的地方,给予表彰奖励;对清理整顿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保安员发展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对保安服务市场存在问题失查漏管,以致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加强联系。要及时报告。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形成专题报告,连同

《年新增保安员统计表》和《全市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情况统计表》报市清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保安市场整治方案(共2篇)]篇一:保安公司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保安公司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公安局《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动员部

署大会》精神为指针,以市、区公安监管机关各项指示要求为依据,认真吸取近期保安行业连续发生三起恶性案件、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和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全员教育,层层动员,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各项规章制度在保安一线的落实,努力达到市局提出的“确保客户单位安全、确保内部不发生问题”的要求,为企业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

业务管理总监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分公司经理、各保安大队长为组员,统一领导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公司管理部为清理整顿主责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报公司领导。

三、清理整顿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根据市、区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针[保安市场整治方案(共2篇)]对公司所属单位在经营和

管理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这次清理整顿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保安人员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一是结合传达兄弟公司发生恶性案件、事件的通报,认真组织全体保安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坚决不做违法违纪和超越职权的事。二是根据公安机关的部署,继续抓好“七防六要五不准”的再教育,并通过板报、墙报进行张贴宣传,使全体保安人员人人清楚上级指示要求的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三是认真落实好公安机关关于“人人受教育、个个有笔记”的要求,各单位要为单独驻勤的保安班队配发会议记录本,为所有保安人员配发学习笔记本,并抓好督促检查,迎接公安监管机关的检查。

(二)、深入做好摸底排查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

是对重点人的情况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重点是保安人员中有无精神病患者,有无因个人、家庭、情感、劳资纠纷、上下级关系紧张以及性格粗暴、爱打架斗殴等易危及安全的高风险人员。各单位领导对上述重点人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视情采取防范措施,及早解决问题,及早消除隐患。二是在保安队伍中组织一次点验活动,对私藏管制刀具和淫秽书籍、音像等可能诱发违法违纪的物品,要及时收缴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三是督促和指导各驻勤网点和保安班队,认真开

展“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尤其要把夏季用电和防淹亡、防食物中毒、防奸情等作为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内部安全。

(三)、坚决执行上级规定,认真抓好“指令性”工作落实。围绕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市、区公安机关有许多硬性指标和规定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保安员证》考试工作,对本单位保安人员总数和已取得《保安员证》人数等情况要心中有数,做好随时接受公安机关检查的准备。二是要抓好保安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新入职和离职人员变动情况,杜绝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数据不准、内容不实等问题的发生,尤其是对不符合保安员条件人员的处理要严格按公司要求办理,并尽快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要抓好保安员《劳动合同》和《安全保证书》签订工作,严格履行保安员入职、离职手续,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抓好项目部经理、保安班队长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每期参训人员要按时报到,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杜绝因违规违纪被退学问题的发生。五是抓好保障保安员合法权益的工作,自觉做到以人为本,关心爱护保安员,坚决杜绝扣押保安员身份证件、拖欠保安员工资等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促进保安员队伍稳定。

(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再学习,促进队伍管理规范化。按照公安监管机关的指示要求,公司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保安

队伍实际情况,专门编制了《保安队伍教育管理文件汇编》,近期陆续下发到所有保安班队。该汇编主要内容是:《保安服务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岗位制度》、《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好自身学习,并组织好所属人员的学习教育,使广大保安员都能清楚上级的各项规定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促进保安队伍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各种违规和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加大自查、互查和纠察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为确保清理整顿效果,公司决定采取自查、互查和纠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公司所有保安班队进行指导检查。一是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做到责任到人,限期纠正。二是由公司协调各单位进行互查,担负互查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公司管理部上报情况。三是公司纠察队将通过明察

和暗访等各种形式,以检查持证上岗、入职政审、信息比对、劳动合同和《安全保证书》签订等情况为重点,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严重且不认真整改的单位,除依据公司《保安纠察检查扣分标准》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和严密组织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在认真学习公司整顿方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组织有力,工作有序,确保效果。

(二)领导带头,严于律己。各级管理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吸取兄弟公司发生恶性案件、事件的教训,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始终做到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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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保安工作整改方案

保安工作整改方案

2013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的点点滴滴,保安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顺利,治安事件比同期来说相对减少了许多,但由于公司的培训与管理制度跟不上,人员流失率较大,保安的人员基础差, 造成了保安人员纪律散漫,工作态度不积极,责任心不强,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提升叠彩城服务形象,提高保安部的工作质量,特提出以下几点来改变目前现状:

一、人员录用。 将保安人员的录用标准年轻化,从形象和精神面貌上来体现整体效果。改变过去抓壮丁的方式,令缺毋滥,对新进员工采取先培训,后上岗的模式,让每一位新员工及时熟悉岗位职责,熟悉岗位操作流程,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按照服务合同中关于员工录用标准、以及重庆市祥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形象要求招录员工,确认录用前背景调查后报叠彩城管理处经理审核同意后录用上岗;

2、员工录用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记录的证明; 3、员工录用后七日内完成各个岗位操作培训、员工礼仪培训等,经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录用和执岗;

4、二月内通过公司内部调整等方法调整完毕叠彩城现有超龄保安(超出合同约定)和业主保安;并不在录用小区业主在叠彩城从事保安工作;

5、叠彩城管理处经过工作抽查发现员工重大违纪者,或严重违反祥怡物业公司员工守则者直接开除并及时补录新员工,依据重庆市祥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市龙运物业服务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两家公司制度衡量不一致时采用衡量处罚严厉的;

6、龙运公司负责处

保安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二篇

保安清理整顿后续工作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社会保安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更好的执行渝公警令【2011】703号文件所传达的指示精神,结合相关规定对全县保安队伍进行梳理整顿,人力资源部要及时跟进,派驻保安力量,特制定以下工作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的加强社会防控网络建设和强化社会安全管理,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壮大保安队伍,规范保安管理,保障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保安清理整顿后的人员收编、培训,保安的招聘、储备、派驻。

1.根据督察部门清理整顿进程,对有资质的保安人员进行收编,对非法的保安员进行培训。

2.根据公司前期制定“关于开展全员招聘保安人员活动方案”进行人员招聘。

3.对招聘的保安人员按各行业、各批次,进行分批、分类培训。

四、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社会保安专项清理整顿后续工作小组,由总经理石荣任组长,副总经理唐远贵、郑勇任副组长,成员有:冉华、田丹、田飞、陈剑、马潇骁。

五、方法步骤

清理整顿后续工作分招聘专业保安、培训专职保安,建立保安储备人才库、收编社会保安并派驻专业保安四个阶段。

〈一〉、招聘阶段

延续《关于开展全员招聘保安人员活动方案》的招聘思路和方法,结合当前清理整顿非法保安的进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招聘空间,在数量上创新高。

〈二〉、培训专职保安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保安员进行岗前理论培训和军事技能掊训,提高保安员从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让全县保安员素质上新台阶,真正起到稳定社会治安、构建平安酉阳的作用。让保安员成为一支坚强的协警辅助力量。

〈三〉、建立保安储备人才库

录入合格保安员基本信息,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建立人才储备库,为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坚实的人员保障。

〈四〉、收编社会保安、派驻专业保安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采取与条件成熟的单位和企业合作,由用人单位提供推荐保安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汇总后经过初审合格安排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保安公司统一派驻到推荐单位和企业,补齐该单位和企业的保安空缺。

酉阳保安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保安勤务工作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三篇

保安勤务工作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工作思路:

为了创建“平安单位” 西安建工集团长安区双竹村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部,努力落实《保安值勤方案》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服务工作,消除企业各种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全厂财产不受损失,为企业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因此, 保安工作要坚持以“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不断深化管理,培养新时代的保安职业精神,激励广大保安员坚持自我管理,全方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高效、务实、文明的保安队伍。为西安建工集团长安区双竹村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部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条、保安工作目标:

1、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完善厂区内安全防范体系,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实现全年厂区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3、进一步加强厂区社会治安和保卫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保卫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4、开展保安员培训工作,加强厂区基础防范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严密性。【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三条、保安工作计划:

第三条 1、保安中队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角度”入手,全方位抓好内部保安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严格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方针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加强保安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思想教育,重点做好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监督制约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保卫人员及其它门卫人员的督查,促使其文明值勤,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单位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4、抓好厂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稳定。 5、落实好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厂区巡逻检查值班制度,隐患整改和事故汇报制度。保安人员做到有事必应,有应必行,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6、加强门卫管理,强化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做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做好厂区出入大门制度和携物出门查验制度,确保资产和员工个人财产不发生丢失、被盗。

7、调解处理好厂区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维护好厂区的整体安全。加强员工管理,

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8、做好厂区安全防火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第四条、工作流程:

1、从中队队长管理入手,提高保安综合素质。

2、从中队人员配置如:招聘、条件、思想、素质、试用、留用。

3、从中队周计划、培训、训练、内务、汇报、总结进行管理。

4、从中队队员着装、礼仪、纪律、卫生、形象进行要求。

5、从中队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进行明确。

6、中队作息时间、一日生活制度、考核制度落实。

7、明确中队与队员奖罚制度。

8、加强保安信息档案管理工作,积极与辖区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络与沟通,并搞好关系,共同做好消防、治安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9、强化职责、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副队长、班长的作用,促进保安工作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北门(一号岗):

1、北门属于形象礼仪岗位,08:00—18:00必须实行站立岗,其他时间坐岗。遇到甲乙双方领导及前来办理公务人员必须敬礼。

2、对外单位人员来访,必须进行盘查、登记并亲自通报被访人是否接见,方可进入。

3、配合巡逻岗管理门前车辆停放,打扫大门前卫生并注意保持。

5、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头脑灵活。

6、不得签收、代收、代保管业主的信件和物品,工作期间不得使用手机。

7、着装整洁,举止庄重大方,皮鞋保持干净,保证对讲机信号、电量饱满,不得用对讲机听广播。

8、对出入大门的自行车和电动车要盘查,留意有没有锁或有没有插钥匙,注意当事人的神态动向,如有问题及时和巡逻岗配合处理,夜间值班人员应提高警惕。

第六条、巡逻(二号岗):

1、严格“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定时对厂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负责24小时小区内的巡逻工作,查看围墙是否有被破坏或有人翻越的痕迹,及时做好记录,报告队长协调甲方做好应对措施。

3、巡逻时注意个人形象、行走端正,不得玩手机,两人一排、三人一列,并注意个人安全,警惕周围动向、声响及气味。

8、巡逻岗,每隔30分钟要对厂区进行徒步巡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防止发生被盗、被抢事件。

9、对出入厂区的自行车和电动车要盘查,配合门岗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不得任其自由停放。

10、着装整洁举止大方,皮鞋保持干净,保证对讲机信号、电量饱满,不得利用对讲机听广播,不得睡岗、脱岗,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15、未经允许,严禁收废品者或小商贩进入厂区。

16、主动发现可疑人、可疑物或其它迹象,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重点目标的安全巡查,尤其是对消防设备、水、电开关设备。

17、夜间巡逻时,注意检查办公楼、生活楼、厂区门窗是否关好,员工下班后注意检查死角是否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给予解决。

18、发现可疑人员注意检查盘问的方法技巧,站位要与对方保持一步的距离,确保自身安全。

19、巡逻队员要随时与门岗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甲方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岗位人员配备

第七条、人员配备:

保安人员配置11人

第八条、岗位人数: 1、队长1人负责全盘管理,不担负值勤任务。

2、换休假人员1人,负责11人每月2天的休假,不担负值勤任务。

3、一号岗6人,(每班2人,每八小时倒班一次)。

6、巡逻岗3人,(每班1人,每八小时倒班一次)。

第九条、人员要求:

1、配备队员年龄均为18至40周岁,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素质俱佳、无纹身,且无违法犯罪前科者。

第四章 保安装备

第十条、服 装:

1、2011式保安舂秋装17套;

2、2011式保安夏装17套;

3、2011式保安冬装17套;

4、2011式保安冬大衣17套;

第十一条、装 备:

1、喊话器喇叭1个;

2、强光手电3把;

3、灶具一套;

4、被褥17套;

5、电视1台(卫星接收器1套);

6、对讲机5部;

7、橡胶棒10根;

8、架子床4套;【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9、武装带10条;

10、钢盔5顶;

第五章 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队长职责:

保安中队长要坚决执行公司的各项指令,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织本中队队员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学习保安业务知识和公司文件,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中队队员的整体素质,搞好分队的团结。

二、全面掌握执勤点地理环境,周围情况、防范要害部位的安全,亲自检查,执行中队安全防范措施,经常征求客户主管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认真贯彻执行队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队员的出勤考核,坚持经常性的执勤检查。按照合同内容,包安全、包效益、包信誉、包管理,做到布置安排要细,检查督促要勤,考核考勤要真,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四、既要敢于管理,又要善于管理,对好人好事要及时表扬上报,对出现的违章违纪现象要及时纠正,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争创先进保安中队。

五、不断改进和加强与客户的关系,主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取得客户的信赖。积极协助大队长做好服务费的回收工作。

六、加强请示汇报制度,对执勤中出现的较大问题要及时解决,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关心、爱护队员,及时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对中队长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的工作失误和损失将酌情予以处罚。

九、被公司辞退或辞职保安队长不得继续在本客户单位工作,否则扣发当月工资。

十、中队长不得拉帮结派,发现一次扣罚500-1000元。

第十三条、班长职责:

1、在中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岗点)的日常管理和勤务工作,安排和解决好本班队员的工作和生活,带领全班完成各项勤务工作任务。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确保班、岗点的安全。

3、定期组织召开班务会、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和纠正不良行为,组织全班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素质。

4、管理好寝室内务卫生,纠正队员的警容风纪、礼节礼貌、行为举止,提高服务质量。

5、检查保安服务范围的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向客户单位提出书面整改建议。 负责本班队员的考勤、统计上报,关心和安排好队员的工作和生活。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保安员职责: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依据保安服务合同规定的内容和客户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车辆、人员、物品的登记、询问、检查等工作。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维护好责任区内的正常秩序。

3、严格执行客户单位的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装载的物品进行验证、检查,严防客户单位物资流失。

4、在责任区内开展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向客户单位提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

5、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或证人,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6、遇有违法犯罪和扰乱客户单位生产生活秩序和厂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劝阻和制止。

7、对发现有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犯罪的嫌疑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设

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四篇

关于印发

《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提高员工正规操作、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公司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机电专业专项检查计划表》

3.《运输专业专项检查计划表》

年 月 日

附件1:

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机电运输管理力度,强化机电运输标准化标准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二、活动目标

(一)杜绝机电运输方面的伤亡事故和各类非伤亡事故。

(二)提高机电运输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年轻技术人员的培养,增加人才储备。

(三)促进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落实,提高标准化水平。

(四)提高员工正规操作意识和自主保安意识,减少机电运输违章。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学标准,开展机电运输专业标准学习活动。一是由机电科、安监处负责,6月20日组织一次“机电专业知识大课堂”,对新版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讲解,对集团公司综合考评机电专业问题进行剖析;二是由运搬区、安监处负责,7月上旬组织一次“轨道铺设技术课”,对井下轨道的铺设标准、方式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讲解;三是加强机电运输专业人才的培养,机电科、运搬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对本单位的年轻大学生进

行重点培养,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与年轻大学生结对子,在理论知识和现场实际操作能力上进行重点帮教,增加公司机电运输专业人才储备。

(二)找差距,开展机电运输自查自纠活动。6月20日至6月30日,各采掘、辅助单位及洗煤厂要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对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运输设施等进行自查自纠,要制定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帐,不符合标准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现场质量标准化水平的提高。

(三)查现场,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活动。6月20日至6月30日,机电科、安监处负责,按照机电专业和运输专业专项检查计划表的要求,对井下所有地点的机电设备、运输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所有检查问题要以问题落实表的形式落实到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专项检查要坚持一天一通报,当天的检查情况检查人员要负责汇总,安监处于次日早会时间通报。

(四)严整改,开展机电运输检查问题查后查活动。6月30日至7月10日,机电科、安监处负责,坚持“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对前期检查的所有问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查,对于不按要求整改或者是重复出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处理,加倍考核,确保消除现场各类隐患,严防问题重复发生。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机电专业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岗位维修工及各岗点司机记录填写情况,查看各种记录填写是否及时、内容正确、项目完整

2.检查绞车安全保护装置投入及实验情况,查看各保护是否正常投入使用,试验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馈电开关漏电试验情况,查看漏电试验是否按时进行试验。

4.检查各设备完好情况,查看设备是否存在不完好或失爆现象,包括电器设备密封圈不合适、螺丝透丝过长或过短等现象。

5.检查维修人员设备检修质量情况,是否按照措施进行检修,检修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情况,查看钢丝绳是否存在锈蚀、断丝、磨损超限的现象。

(二)运输专业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绞车的固定状况、完好状况,钢丝绳的完好状况、排绳情况、钩头插接捻距及保安绳插接使用固定状况,是否存在拐弯运输、倒拉提升等现象。

2.检查安全设施安设是否齐全、安设质量及灵敏程度是否合格。主要包括一坡三挡联动装置,吊梁、吊梁架子及拉绳,自动捕抓器,挡车门(栏),护身柱等。

3.检查声光信号灵敏度及完好状况,信号硐室、躲避硐室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上部平车场是否符合标准,三叉门口红灯、语音信号配备及完好情况、风门运输红灯安设使用情况。

4.检查铁路铺设质量,夹板、扣件使用情况,轨缝、杂拌道、铁路加楔、地滑子、轨枕使用是否符合标准。

5.检查运输过程中的正规操作情况,重点查绞车司机持证上岗情况、“双卡双述”落实情况、“三人松拉车”等规定落实情况等,查是否存在超挂车、行车行人等违章行为。

6.检查“四超”物件运输情况,检查 “四超”物件运输专项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四超”物件封车、区队干部盯重点等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生产班子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重点强调,赋予检查人员相应的权利,亲自组织对所查问题进行分析、处理;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是本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每天的检查,对当天的检查内容和重点进行安排、布置,确保专项检查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效果显著;机电科长、调度室分管机电运输副主任、安监处分管机电运输科长是本次活动重要责任人,无特殊任务时要带队进行现场检查;机电科、安监处机电运输专业人员是本次活动的主要力量,按照专项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对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全面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人员要严格按照分工要求,抓好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层层动员,全面发动。要充分利用生产会、早晚会、班前班后会的时间,对本次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传达学习,每名干部员工都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提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1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五篇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安全施工的目标

根据临汾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标化管理的要求及建设部JGJ59-99安全设施的标准,确立了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杜绝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工程事故重伤率为零,轻伤率控制1‰以下。力争达到山西省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山西省标化工地,山西省文明工地。我们将结合本工程的特点,以人为本,以提高员工自我保护与相互保护能力为核心,并根据施工实践制定了一整套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方案。

二、 组织领导机构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项目部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协调、指挥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吴妙伟(项目经理)

副组长:楼郁伟(项目副经理) 卢晓阳(安全科主管) 蒋德良(项目总施工)

组员: 张俊伟(6-7#幢号长) 张美高(8-9#幢号长) 孙月松(1-5#幢号长) 葛君荣(安全员)

王福华(安全员) 韦茂良(安全员)

夏志国(项目电工主管)

三、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

1、安全责任

(1) 项目经理为安全施工的总责任人。

(2)项目部成立专职安全机构安全科,下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名,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安全技术的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

(4)各项目施工员和个幢号长对分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负责,贯彻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各施工班组长对自己班组施工范围的安全施工负责。

(6) 每个施工人员也应对本项工作负安全作业负责任。

2、安全三级教育分为公司、项目部、班组对各施工人员进行针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三个阶段。

(1)安全教育

①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经安全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②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分别组织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上岗证,准予现场施工。

③由项目部组织进行作业人员继续安全教育(视工程节点工艺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

技术员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结合分部、分项施工的特点,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签证认可,并归入台帐。

(3)层面监控动态管理

①由各幢号长负责落实监控人员进行安全监控,明确职责范围,施工不停,监控不止。

②根据授权范围,项目管理人员签发“动火令”的同时,对“动火监护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监护职责和监护范围, “动火监护员”签字认可,并保持记录。

3、安全检查方案

项目部组织人员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工地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具体到每次检查应有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整改落实人签名,定整改时间,整改复查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分类统计情况每10天上报区质量安全监督站。

(1)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由工地各级负责人与有关人员实施,对存在的

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2)由安全科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3)班组每天进行上岗安全检查、上岗安全交底、上岗安全记录和每周一次的安全讲评活动。【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在节假日前后、高温季节组织施工用电、和高温的专项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报监理公司批复。

(5)对监理公司日常检查发给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有本项目部安全科负责整改落实,整改落实后及时给监理公司整改回复。

四、安全施工总体措施方案

1、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以安全生产作为标准化管理的重点,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建筑安全生产的规范、规定,落实各项措施。

2、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措施。

3、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有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施工安全。

4、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及保管说明应及时提供给材料使用人。

5、配备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和夜间检查制度。

6、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安全、防火规定。施工人员进行厂区施工前,事先接受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制度。

五、安全实体防护措施方案

1、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有安鉴合格证,检验报告等,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2、专门编制基坑围护,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⑴基坑周围一圈必须搭设二道扶手拦杆,高度分别为60cm与1.2m;办公区域与基坑距离较近,人员走动频繁,护栏为1.5m,分别是0.5m、1m、

1.5m,立杆的间距为2m,并用1.5m钢管进行锚固,间距为2m,打入土深度50-70cm以上,然后刷30cm一道黄黑油漆,再挂设密目式安全网。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⑵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⑶坑槽开挖须设置安全边坡,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土方开挖应按规定程序开挖,以确保邻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

⑷支模应有专项方案并进行计算支撑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支拆模板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规定支拆模板。

⑸模板存放应选择平整的场地,防止倾倒伤人,堆放要整齐。

⑹作业人员进入基坑施工应有安全专用通道,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有隔离防护措施,基坑内应有足够的照明。

⑺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并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定期对基坑毗邻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并做好观测记录表。

2、各种类型脚手架均应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规范搭设和拆除。搭设和拆除前应对架子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形式),并有专人监护。

3、卸料平台应用槽钢并进行设计计算,搭设时要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系统不应与脚手架连接,平台必须限定荷载重量,并挂牌标示。

4、脚手架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高出檐口1m,钢管、扣件材质要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太扁、有裂缝、弯曲、锈蚀严重的钢管以及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

5、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量化验收内容,经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6、对各种防护措施,工人不得随意拆改,如需拆改,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拆改。

7、施工的楼梯口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高度分别为0.5m和1m,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8、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cm,小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边长为25cm—50cm的洞口,用木板盖住洞口,盖板必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cm—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边长大于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所栏杆,洞口内挂设安全平网。

9、严禁利用垃圾井道和烟道作垂直运送垃圾。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固定门栅,电梯井内自二层楼面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拉设一道安全平网。

10、凡外架均采用密目网封闭,架体下方施工通道,作业场所等均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脚手片,高层建筑棚顶设双层脚手片。

1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附设置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12、脚手板等拆除时,不得乱抛乱扔,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外,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品。

六、防火安全措施

1、工地设设立由安全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防火安全制度必须公布于众,做到人人皆知。

2、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操作时应带好二证一器,落实好安全防火监护人,严格执行“十不烧”制度。

3、在施工区清除现场杂草等易燃物。

4、现场按每100平方米配备二只灭火器,重点部位如木工棚,油漆间,配电箱等每25平方米配一只灭火器。

5、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钢筋切割等有半明火的作业,应得到项目部安全科的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进行。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015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攻坚年”部署,推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临淄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20xx年煤矿整治的重点是: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安全整治,全区煤矿杜绝死亡事故、2人以上重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二、煤矿安全整治的主要措施

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解决眼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着力抓好瓦斯治理、防治水及雨季“三防”工作。所有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要把落实“以风定产”与合理集中生产、加强现场管理结合起来,严禁多头多面过度集中生产,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和扩散通风,严禁随意停开局扇;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施工、验收记录。各煤矿要加强对落实探放水措施、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探水的煤矿依据国务院446号令严厉处罚。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在雨季来临前及早清捞水仓、清挖水沟,疏通地面泄洪道,填平古井。对供电电源和排水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化“双基”建设内涵,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大力开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着力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总工程师的职责,把技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工作来抓。二是加强现场管理。要把安全基础管理的重点放在区队、班组和现场,建立以安全考核为主的区队及班组业绩考核标准,加大安全工资在工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位作业人员。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方面,包括国务院《特别规定》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60多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对薄弱地点、薄弱时间、薄弱环节、薄弱人物的排查和监控,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治理或不能实施有效监控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止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上档次。各煤矿必须不等不靠,加大投入,从地面绞车房、矿灯房、职工宿舍、澡堂、调度室、办公室等到井下各生产系统都要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整改。地面广场、办公区做到干净、整齐、有序,矿区绿化达到园林化;井下各系统要向质量标准化更高级别迈进。

(三)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自主管理。要明确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的职责,赋予他们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和考核分配权。充分发挥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切实把区队班组建设作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加强区队长、班组长培训管理,强化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的培训。根据区队长、班组长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进行业绩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撤换。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安全的组织生产和施工。

(四)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各煤矿要积极推进采掘工艺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炮采、炮掘,加快淘汰木支护。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及时足额提取维简费并按规定全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认真搞好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矿井安全开采的技术论证工作,完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加快发展煤矿生产机械化。要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尽快实现采掘机械化。开采薄煤层矿井要结合煤层赋存条件,制定适宜的机械化发展规划。通过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五)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办矿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煤矿要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时间。煤矿矿长、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工要进行梯次教育培训。要采取委托培养、专项技术培训等措施,培养一批煤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应知应会教育和强制性安全轮训,增强干部工人的安全业务素质和自助保安能力。要抬高新工人入矿“门槛”,逐步推行变招工为招生的用工机制和全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凡是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系统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煤矿工作资格证”方可上岗。要改进和完善劳动分配管理,增加煤矿井下工人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用较高的劳动报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六)持续不断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采掘工程部署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区煤炭办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跟踪督察,督促矿井及时进行整改。

(七)认真开展劳动定员工作,严格按矿井核定能力和劳动定员组织生产。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煤矿要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定员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要采取定采区、定头面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逐步推行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煤矿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均衡生产。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在采、掘工作面交接班。严禁两班交叉作业。实行“限员挂牌”制。煤矿要在井口公示牌上真实标明每个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三、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煤矿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区煤炭办成立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效东主任任组长,煤炭办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部署煤矿安全整治活动,搞好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检查调度和日常工作。

方案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扎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订《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5]第5号),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抓反复,反复抓,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

成员:xxx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依据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各自业务职责,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并抽调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省级督查工作组,对全省11个市及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五个市的督查工作,省煤炭工业厅负责长治、晋城、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六个市的督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对涉及私挖滥采、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及移交后的关闭矿井组织专项督查。

领导组下设综合信息组,分别设在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掌握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此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一是逐级对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分类整治;二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5]第5号)情况;三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对省属煤炭企业集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集团所属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对所有煤矿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该关闭的矿井是否组织实施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是否停产整顿,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强了日常监管。

2.是否建立了“集团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效果专家评价制度和公告制度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是否建立健全了能够适应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7.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二)对地方政府及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煤矿企业进行了分类整治。一类企业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二类企业是否真停真整,整改无望的是否列为关闭对象实施关闭,整改达标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三类企业是否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2.《通知》中明确的对地方政府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及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是否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政府班子成员、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市县长安全助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到位情况和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6、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7、是否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做到早关、快关、关实、关到位;是否严格规范煤矿整合技改行为,严格执行煤矿整合技改期限,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整合技改矿井实现管理强矿;是否切实做好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

(三)对煤矿企业检查内容

1.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彻底关闭,尚未执行关闭的矿井,是否拆除主提升系统的动力设备、加封上锁、停止供电,任何单位不准向其提供生产条件,当地政府和主体企业要派人24小时盯牢看守。

2、对生产矿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瓦斯方面: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建设情况;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放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治水方面: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是否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是否摸清本矿井周边老空积水情况,完善水文地质资料。

(3)采掘方面:是否加强工作面探放水、支护、通风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4)机电方面:是否加强机电、大型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杜绝机电失爆。

(5)火灾、煤尘防治:是否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是否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6)是否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严禁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

(7)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是否跟班指挥,与职工同上同下,区队长是否带班作业,是否落实“六大员”安全管理责任, “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8)是否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3、对全省煤矿在建项目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

(2)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转包行为,建设、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达标。

(3)建设、施工企业是否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

(4)是否严格“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

(5)是否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到位。

(6)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是否落实。

(四)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5]5号)和《山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发[2015]6号)要求,8-10月在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一)对全省兼并重组整合已关闭矿井、正在实施关闭

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不含已经移交国土部门的关闭矿井)重点检查和打击:

1、已经关闭的矿井是否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关实关死,重点打击死灰复燃现象。

2、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是否拆除主、副井提升系统动力设备,从业人员是否遣散,公安部门是否停供并清缴火工品,供电部门是否停止供电,监管部门是否逐矿派驻专人24小时盯守,是否不再具备生产条件,重点打击擅自非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对其他煤矿企业重点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建设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不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8、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建设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政府组织检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垂直督导”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

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要成立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做好专项整治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方式步骤和具体要求,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

企业自查贯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本次专项行动内容,组织全面自查自整,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规定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建,并及时上报煤炭行政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隐患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各煤矿企业8月10日、2015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和全年自查自整情况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

第三阶段:实施整治阶段(9、10、11月)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属)煤矿企业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检查新建、整合改造矿井,相关手续是否完善齐备,是否严格按照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建设,是否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监督检查纳入关闭范围的矿井是否存在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彻底现象;监督检查整顿矿井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时限,明确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监督检查生产矿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处理落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处罚到位,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治本之策。

县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市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70%,三类企业50%以上,同时要对各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每县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抽查比例为: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督查分组名单附后)。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2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要组织回头看检查,跟踪抽查一类企业关闭情况,二类企业整改情况以及第三阶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省级督查“回头看”。

各市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省领导组,20xx年1月10日前将全年专项整治总结报省煤炭工业厅,省领导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打分评比,并在全省通报。

方案三: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仙政文〔2015〕233号文),推进我镇矿山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非煁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仙游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改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树立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细化整治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整顿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矿山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完成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整治我镇非煤矿山违规开采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高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的露天矿采矿原则。

1、实行自上而下,按顺序分层开采,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采用浅眼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6米。采用中深孔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20米;

2、剥高表层土的宽度始终符合设计规定;

3、禁止采用扩壶爆破和中底部掏采;

4、终了边坡角度符合设计要求,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5、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6、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矿区;

7、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冒险作业;

8、生产期间矿长、安全员在岗在位;

9、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整治未按设计建设和开采行为。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计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要责令补办后方可投入生产;露天矿的开采设计与原生产系统变动较大的,应履行“三同时”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2、要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建设和开采,未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的,应停止开采,在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后,方可按设计方案组织开采;

3、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须对原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须报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已持证的矿山企业没有做到一个独立生产系统办理一张安全产生许可证的。

(三)整治不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1、严格执行规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2、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工棚、宿舍、民房住宅,高压供电线路及其他重要构筑物应限期搬迁或迁移到爆破安全距离之外或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租用协议合同,在搬迁、迁移或未签定安全协议书或租用合同前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3、对整改无望的矿山,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仙游县人民政府予与关闭。相关部门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吊销相关证照。

(四)整治非煤矿山机械设备安全和安全运输。

对桅杆吊等危险性较大的超重、提升等机械设备,配合质监部门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安全监管,人货混装和运输超载,危险路段和部位须设置安全警示栏和防护栏。依法取缔矿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各矿山企业不得私自储藏易燃易爆机械用油。

(五)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期间自查自纠。矿山企业要在每日生产期间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进行自查自纠,并登入《矿山企业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六)建立健全矿山企业档案制度。

矿山企业在十一月底前按县安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仙安监〔2015〕18号)文的要在现场办公地点设立档案柜。

(七)关闭和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含各种证照过期的),关闭率达100%。

(八)依法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对持证矿山要按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九)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用电

对矿山企业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电工人员没有取得特种许可证的,用电设备、线路老化的,供电企业可以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直至矿山企业整改到位,保证矿山企业的安全可靠用电。

(十)集中整治砖瓦窑安全生产

对砖瓦窑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应停止生产。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的矿山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应暂停提供爆破物品、电力使用等生产资料,促进企业规范化开采。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矿山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确保矿山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实效。

2、排查整治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矿山进行全面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矿山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跟踪督促矿山企业整治到位;要按照巡查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发现无证采矿(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要予以关闭、取缔。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要上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国土资源所要于每周五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表填报国土资源局地矿股。

2、抓好源头安全监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对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都必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私自组织采矿生产作业,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按程序提请吊销其有关证照,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工秩序工作专项整治,规范非煤矿山无采秩序。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砖瓦窑、采石场,尤其是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每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至少检查一次,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资源的合力,着力整治采矿秩序,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通过联合执法,使采矿秩序、安全状况逐步好转。

4、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要设立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整治走过场的村、单位要予以曝光,对整治不力的,在整治期间发生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2015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秩序。

二、工作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维稳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当前要重点纠正在农村征地、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的治理。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协调联动、归口调处、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镇、村坚持每月、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办法,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湖北省信访条例》以及镇委、镇政府《关于规范信访接待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

积级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稳定信息,镇定期进行稳定形势分析,做好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完善落实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

坚持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是坚持“命案必破”,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定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单位要坚持每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领导挂点、专班立项整改的办法,就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供电通讯设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等治安环境。坚持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整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份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和有害气功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各村、单位要精心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切实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因地制宜,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力争全时段全地域覆盖,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镇要强化安保队的巡防,村(社区)要开展群防群治,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安全防范网络。

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发布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信息、开展法制、预防犯罪和禁毒常识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思想防范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90%以上的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组织广大群众在平安创建中尽该尽之责,尽能尽之力。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单位内保工作,健全组织,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害部位保卫责任制、门卫值班、安全检查、档案及重点人口管理、奖惩、治安问责等工作制度。

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主要街道、商业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全部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技术防范体系,并逐步把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到社区、单位和家庭。

(四)努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城镇社区综合管理的做法,采取政府和部门出资购买社会管理成果的方式,组织群众运用公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方式,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逐步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发现举报各种违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和改进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劳动保护、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花蕾保护行动”,坚持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结对关爱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五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对重点学生的关爱与潜能激发,强化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律和综治责任,并科学适当地问责追责。

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案件事故发生。加强对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大查禁毒品力度,有效控制黄赌毒蔓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地要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控管,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认真落实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奖惩。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平安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文化、教育、广电、司法行政、公安派出所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第2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继续保持和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根据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创建“法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1个确保”、“7个不发生”、“8个最低水平”、“9个位居前列”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加强街道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定期排查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大防控”能力

设立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其职能,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向街面路面,投向案件高发的地区、路段和时段,加强巡逻堵控,努力压降街头路面犯罪。按照万分之十的标准配优配强专职保安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运转正常。加强辖区科技防范建设,确保20XX年底90%以上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网吧、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立监控系统,90%以上的社区建成技防社区。

(三)加强社区工作,全力夯实社区创安基础

加大经费投入。社区综治办要按照“六七八九”工程的要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到人员、制度、报酬落实到位,活动正常开展。

(四)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街道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分值不少于10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保障到位。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同时配一名副书记具体抓。街道纪工委、党政办、综治办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防,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到位、限期不达标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坚决采取组织和纪律处理。建立综治与平安建设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

三、实施步骤

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阶段(2月底完成)。街道制定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纳入街道目标考核,分值不低于10分。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抓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并将综治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以及维稳、大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专职保安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9月)。各单位对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街道综治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力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份)。配育典型,组织观摩学习、借鉴外单位的经验做法,对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努力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

(四)迎接检查阶段(11月—12月)。街道对照考核标准对全年平安建设回头望,认真作好迎接省、市综治委明查暗访工作,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把面上工作做到位,把点上工作做靓丽,按照不失分、得满分的要求,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第3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平安锡山,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区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关于今年锡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区创建领导小组对我局下达的20XX年度综治、创建工作任务,特制定20XX年锡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治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和现实情况出发,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压降各类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和谐文明的现代化新锡山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是: 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28,继续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监管水平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二、工作重点

今年全区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是: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格局,使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主要工作是: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考核力度

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要将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和农机等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坚持行政首长履责报告制、全员责任制、千分考核制、重大危险源挂牌督办制和风险抵押制等工作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年内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加强工作效能的考核,对各项工作及时完成情况、材料信息报送等情况加强考核,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责任制落实的覆盖率,采取专项督查、违规重罚等有效措施狠抓企业层面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企业法人,并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员工。

(二)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推进防线前移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面临的监管对象安全管理基础差、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弱等问题,今年要进一步创新监察执法机制,扩大监察的覆盖面,加大监察力度,提高监察质量。

1、明确监察目标。一是数量质量并重。全年区级监察企业数量不少于500家次,开发区、乡镇(街道)不少于50家次。并且要做到“监察一家、整治一家、提高一家”。对监察人员执法任务进行量化考核,提高监察执法的频率和覆盖面。二是服务提高企业。按照“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原则,做到“五个一”,即:“送一张服务联系卡,赠一本安全法规小册子,签一份安全告知承诺书,作一次细致认真的安全检查,发一份检查意见书”。通过宣传告知,督促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锻炼提高队伍。通过提高监察企业的频度,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学习培训,邀请职业卫生、消防、特种设备和建筑安全,依法行政、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专家作讲座。业务学习和监察工作实践相结合,使每一名监察人员基本胜任独立工作。

2、加强规范管理。要对监察工作作进一步的规范,制定好比较详细规范的检查守则。一是明确监察检查的内容。使监察人员人人掌握监察检查的方法、步骤、内容和达到的标准。二是明确处理办法。使监察人员能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或经济处罚等处理意见,处理措施做到合理合法。三是明确行政处罚的要求。监察人员要熟悉行政处罚的程序、文书、规则等。四是明确日常监察工作规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规范日常监察工作。

3、创新监察执法机制。一是“两权分离”机制。逐步建立查、审、罚分离的监察机制。先从查、罚“两权分离”做起,逐步走三者分离。监察执法“两权分离”即监察机构内部人员作明确分工,使监察执法、执行处罚权相对独立。同时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及一般处罚程序,完善案审会集体讨论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二是“分类监察”机制。将监管对象按风险等级和安全状况进行“ABC”分类,建立管理台帐,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各类监察对象实施分类监察。三是“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安委会办公室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针对一些安全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和事故单位,与质监、消防、国土、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联合组织安全检查执法活动,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实施全程监察。与发改、工商、规划、环保、消防、卫生等部门联系,对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从企业设立、登记注册开始,到企业试生产、正式投产、到新、改、扩建、搬迁直至关闭实施全程监控,把好行政许可关,安全评价关、“三同时”审查关。四是“分片包管”机制。继续实行“片管员”制。将全区7个乡镇(街道)和1个开发区划分成2个“片”,每“片”派出2名安全监察人员常驻基层,会同驻片消防干部和镇安监部门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察。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深化专项整治,认真抓好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冶金、铸造行业、建筑、特种设备、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学生接送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实施关闭。继续推进火灾普查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加强重点高危行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五本帐”,即重特大事故隐患台帐、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台帐、厂长(经理)安全资格培训台帐和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台帐。强化高危行业、重要场所的监管,确保重点高危行业专项整治收到实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管理网络,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工作,巩固锅炉整治成果,确保锅炉有证、合格、安全使用。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安监、交巡警、消防、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排查,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对问题严重,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区、镇两级要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落实安全评评价和新、改、扩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加强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同时,继续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工地”、“平安企业(市场)”、“平安农机”等系列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根据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完成年度创建目标,推进平安锡山建设。

(四)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的投入,强化队伍建设,依托大型企业,加强重点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和相关物资储备,科学规划应急救援队伍的合理布局。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适时组织实战演练,全面检验应急流程,不断修改和完善预案,增强预案的适用性和科学性,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宣传效果

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升群众的安全文化素质,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的社会氛围,是保障安全的根本所在。今年是“安全文化建设年”,要重点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乡镇、进工厂、进社区、进家庭,真正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抓好安全文化“四个一”试点活动(一条路、一个工业园区、一个企业、一所学校)。要大张旗鼓地树立和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典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二、三”工程,即在全区范围内树立100个安全文明岗、20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0名安全生产标兵。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交巡警大队等部门与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拓宽宣传阵地,充实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夏百安”、消防“11.9”和文明交通“五进”工程等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安全文化集市、咨询、展览、文艺活动、警示教育等安全文化系列活动,努力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提高全民、特别是企业法人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这两个责任主体的安全理念。建立厂长(经理)法定安全资格培训台帐,尽可能做到“应培尽培”。特别是要做好高危行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保护意识。

(六)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切实加强镇级安监队伍建设,确保各镇安监部门做到编制、职责、人员、经费、装备、办公场地“六到位”。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重点抓好行政村达标考核工作,全区行政村力求全面达标。探索村级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区、镇、村三级生产、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网络,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进一步保证和加大区、镇、村、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消防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乡镇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网络,上半年将终端全面覆盖到各个乡镇,构筑起完整的市、区、镇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效率。

第4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进程,按照州委、州政府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开展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创建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海西”工作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力争达到“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五个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目标,努力把海西建成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地区。

“五个明显提高”:即加强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明显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强化基层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明显提高;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

“五个有效遏制”:即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制贩枪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安全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五个防止发生”: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敌对势力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事件;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灾害事故;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防止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事故。

“五个百分之九十以上”:即群众参与平安建设面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公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全州平安建设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016区政府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保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整治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全区成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长周楚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尹培国、副县级干部马玉衡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朱永忠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重点检查按许可品种、数量和销售范围进行销售的情况;民爆物品仓库防雷防静电的检测情况;电子监控系统按规范安装防雷与接地的落实情况;库房安全储存民爆物品的情况。

民爆物品运输环节:全面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公治〔2016〕203号)文件精神,强化经由道路运输民爆物品的企业和车辆资质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重点查处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爆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装载民爆物品的车厢载人,以及出现险情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公安机关等违法违规行为。

爆破作业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房屋和市政工程、工业、电力和水利等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爆破作业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民爆物品储存和使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格审查爆破施工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质,规范民爆物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秩序。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重点检查民爆器材销售、使用单位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防火、防雷、防盗等情况;涉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值班守卫制度落实和民爆物品发放、领用和清退、登记的情况;库房保管人员和押运人员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穿戴情况;库房超量储存危险品和过期、变质、不同性质同库储存危险品以及已出库且已经拆箱(盒)又回库存放民爆物品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7月)

各乡、街道、区内相关单位及有关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本辖区民爆行业(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企业或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及时上报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7-8月)

在全区民爆行业生产、销售单位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问题和汇总安全隐患,提出明确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和责任,集中开展隐患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安委会将结合全区民爆行业安全大检查,对专项行动前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效果进行联合督查指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惩处严重违法违规企业,落实整顿、停产、关闭、取缔等各项措施,确保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8月)

各乡、街到及区内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街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向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认真抓好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公安机关要牵头抓好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抓好对民爆物品承运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监督检查;安监、建设、交通、水利等职能部门加强对非煤矿山、房屋和市政工程、工业、电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规范贮存、使用民爆物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工作衔接和隐患排查整改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统筹兼顾,提高效能。各乡、街道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区域本行业整治的重点内容及重点打击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组织集中行动,排查整治到位。加强联合执法,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追究到位,形成合力,构建政企合作、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面防范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打击民爆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

(三)营造氛围,广泛宣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推进群防群治,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确保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四)、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各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把民爆物品安全监督、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环节、各岗位和具体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涉爆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涉爆单位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管理长效机制。凡因监管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彻底整改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爆企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职责、安全防范措施、储存库建设、人员培训不到位的,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的,必须立即停业整改,经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吊销许可证件。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一律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这篇区政府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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