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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2016-11-17 12:42: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共9篇)党员管理制度汇编党员管理制度汇编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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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制度汇编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一篇

党员管理制度汇编

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 — 1 —

灵活多样。

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每位党员联系1-2名职工,帮助职工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适应形势,提高素质。

(2)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

(3)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

三、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

坚持党日活动制度。原则上每月5日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同年终总结、“争先创优”等工作结合进行,时间可相对集中。

(2)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3)评议的方法:一是深入动员,明确要求;二是听取党内 — 2 —

外群众意见,开展评议;三是对照标准,搞好个人总结并自我认格;四是召开评议会,初定格次;五是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分析综合,评定格次,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主要情况;六是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4)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正确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评议结果要书面报上级党组织。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委、党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生活会。

(2)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等,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3)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10天报上级党委。

(4)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生活会召开的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委。

— 3 —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

(1)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2)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作风散漫,经常旷工,或不讲职业道德,见利忘义,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或虚报浮夸,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5)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 — 4 —

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的。

(6)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张贴大小字报,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7)搞家族结盟,拉帮结派,公然威胁组织,甚至与组织对着干;或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贻误工作;或组织、指挥、参与宗族和帮派械斗;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的。

(8)不履行公民义务,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乱砍滥伐林木,乱占耕地,违规建私房,偷税抗税,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超计划生育或违反《收养法》非法收养子女;或违反村规民约,影响很坏的。

(9)在选举工作中搞非法组织活动,或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纂改选举结果的。

(10)信仰宗教,参加非法组织,或经常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11)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挪用、截留、侵占集体公款或项目资金,或者以借为名拖欠公款不还的。 — 5 —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二篇

党员管理制度

1. 党的组织生活

1.1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2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

党小组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1.3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由离退休支部编入党小组,定期过党

的组织生活。

2.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1党员调动工作、入学、参军和长期外出等,都必须转接党的组织

关系,党员离开单位前,由所在党支部通知政工办公室办理《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党员本人。

2.2长期外出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外

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的党组织生活;外出时间为3至6个月的,可以出具党员介绍信(临时组织关系信),参加外出所在单位党的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内,一般不转组织关系。

2.3 党员外出时间在3月以上,6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

法转移组织关系,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经常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2.4 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

2.5 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由政工办公室统一处理。

2.6 出国留学、进修、讲学和出国劳务人员中的党员关系,一律由院

党委保存,由政工办公室开具党员证明信。

2.7 因私出境、出国或去港澳的党员不转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8凡因私事要求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共产党员,必须由本人提出申

请,经党委同意,分别报送组织、公安部门审批。

2.9凡具备自费出国留学条件的党员,出国留学的审批手续,按党员

因私事出国(境)的审批手续办理。

2.10党员经批准出境定居,在其出境后立即停止党藉,停交党费。

如果是预备党员不再办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不再保留。如果本人提出退党,可以按照党章制度办理退党手续,对出境多年后返回者,原则上不能恢复党藉,回国表现好,可重新入党。如果有特殊理由要求恢复党藉的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 党费的交纳

3.1 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按照上级规定的数额执行。

3.2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

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3.3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

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缴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4党员应自觉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

纳党费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

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3.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三篇

党员管理制度

1、组织生活管理。

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群众监督,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每季上一次党课,当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组织关系管理。

实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接受地党员组织要转出地党组织返还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单。党员因工作调动的,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党员证明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3、党费管理。

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组织缴纳党费,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一般不超过6个月,党员生活贫困的,可少交可免交。基层党组织每季向区委交纳一次党费。

4、特殊类型党员管理

加强对特殊类型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特殊类型党员管理台帐,掌握其基本情况。关心特殊类型党员,为他们的工作、

学习和生活等提供便利和帮助。

经常了解外出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定期向其通报组织的重要情况,及时通知他们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基本办法

(1)实行请假报告制度。临时到外地学习工作、探亲访友或居住,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党员,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请假报告,详细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确定联系方式,并填写特殊类型党员登记表。其所在党组织要认真作好记录。

(2)实行定人定期联系制度。凡有特殊类型党员的党支部,支委成员都要联系1—2名特殊类型党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类型党员,党组织要确定好具体联系人,每季度与他们联系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3)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是虽然超过6个月,但流动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经区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接收,并纳入到基层支部参加党的活动。《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年进行一次审核,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负责,主要是审核是否按固定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四篇

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

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五、多进行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

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创办党刊,鼓励党员踊跃投稿。

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凡是在本公司工作三个月的党员,要转来临时组织关系;工作半年以上的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支部。

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党员发展制度

一、为满足社会优秀份子在政治上求得进步的要求,吸纳优秀员工加入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入党程序合乎组织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对入党积极份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四、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严格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六、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七、支部发展预备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八、预备党员预备期过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

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

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

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

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党员学习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按照党的“三讲”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反腐倡廉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定期集中举行,每两月必须一次以上。

四、其他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

五、学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

六、凡党员学习日不准请假,更不准无故不参加。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委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党委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支部大会每两月举行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会议的决定,安排支部的工作。

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各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江泽明同志的“三个代表”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委工作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委在社会和民营企业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民营企业中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党委是带领企业中的党员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的指挥中心、运筹中心和总体协调中心,是企业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

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民营企业中党员与非党员的联系,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企业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企业内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为社会的稳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服务。

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街道工委的中心任务,围绕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企业党委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员工的心坎上。

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

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员工。

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

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

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

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制度自党委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党委会全体会议。

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团结、组织党员员工完成在企业中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集体讨论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依法履行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等主要职能,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

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撤换或补选党委成员的建议。

八、加强对支部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支部的自治作用。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关心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发动党员,依靠全体员工,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有效的服务。

四、领导子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造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五篇

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

三、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违纪的党员,党委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五、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做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

六、党员调动,应及时到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者,要及时向党委织报告,待问题查清后,方能补转组织关系,对遗失组织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和个别履行手续的原则,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培养工作,把好政审关。

八、预备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党小组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谈一次话,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

九、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检查总结工作。

2016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六篇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形势、围绕工作,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要上一次党课,也可结合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局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的教授授课。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规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情况,适时对党员进行理论测验,并作为支部党建目标的考核内容。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了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三会一课”。

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如何贯彻好上级组织决议,对支部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安排党员教育,研究发展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支部委员会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承担党建目标管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

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党员大会主要传达、学习和讨论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定期报告工作,安排布置党务工作及宣布表彰和处分党员的决定。讨论通过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党支部委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会,服从党小组长的分配,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四、上党课: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党课教育要有计划,一般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平均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光荣传统和国际国内形势等。讲党课的同志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好课,讲好课,上党课时可让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教育要有记录。

肖冲村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如下:

(一)观念上创新,不断增强“三会一课”的前瞻性。

“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的“三会一课”的形式和内容已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党员说:“三会老一套,不读书便读报,说的都是大道理,理论实际不对号”。如何适应新形势,开展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认为必须跳出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思路,创新观念。一是紧跟形势,服务中心。首先以宣传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大政方针和省市委的决定、决议为重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党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的自觉性。其次围绕市委、市局党组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组织党员学习讨论,明确肩上的重担,增强责任意识。如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12366”工作思路上,我们通过“三会一课”学习讨论,准确把握工作总体取向和地税发展规律,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管理基础,优化纳税服务,创新征管举措,切实提高执行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使税收工作效果明显。二要关注党员诉求,掌握所思所盼,所想所愿,增强党员的关注度。比如,民生问题曾是大家关注的热点,我们就组织召开支部会,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发动大家开展讨论,统一了认识,消除了误解,增进了团结,进一步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热情。

(二)内容上创新,增强党员的认同度。

要增强党员对“三会一课”参与的积极性,就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丰富“三会一课”的内容,并不断创新。

一是把“三会一课”内容的着力点放在践行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围绕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奋斗目标,组织学习宣传先进的典型新鲜经验,我们将这些经验的学习宣传作为“三会一课”的内容之一,使“三会一课”更加贴近实际。

二是把“三会一课”的着力点放在反映党员思想实际上。党员可以充分利用“三会一课”这个平台,反映自己对单位重要的发展规划、重要的工作部署,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对制度执行方面的看法,对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使“三会一课”更加贴近群众,加强党组织同党员的沟通。对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释疑解惑、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对能够办的事尽量办好。

三是把“三会一课”内容的着力点放在不断满足党员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上,并同业务工作相融合,大力提高党员综合素质。除了将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纳入“三会一课”内容外,还将税收业务知识、外出拓展训练、专家作辅导报告、公务

员文明礼仪培训、社会调查等内容充实进“三会一课”,全方位提高党员素质。党员们说,“三会一课”安排的这些内容既丰富,又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党员们参与“三会一课”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特别突出地反映在学习上,每个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认真写心得、记笔记,平均个人记笔记都在5000字以上。同时,近年积极参加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的读书演讲比赛活动,成绩名列前茅,特别是今年一举囊括了两个一等奖。

(三)方法上创新,提高“三会一课”的趣味性。

要使“三会一课”更加活跃和长期坚持,内容丰富是一个方面,同时,需要好的方法和形式作为载体,提高“三会一课”的趣味性,进而增强党员的参与性。

一是注重双向互动。改变过去在“三会一课”中党组织习惯于把自己作为主体,把党员视为客体,把“三会一课”等同于简单的灌输过程的现象,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使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举办党小组轮流讲学、读书演讲、征文比赛、心得交流等丰富多彩的互助活动,让党员在主动参与平等交流中获得教育。

二是形式多样。在理论学习上,以电子网为载体,开展网上读书、网上学习、举办学习园地;在业务学习中注重社会调查,组织党员深入企业、深入纳税人了解情况,摸清问题,对照税收政策加深理解;在思想教育中,注重内外结合,务虚与务实相结合,学习与考核相结合。

三是强化机制的内在联系,增强机制的整体功能。我们在着手“三会一课”制度机制建设上除了建立和完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民-主、监督及党建责任制工作方面相关的规章制度外,还特别注重机制建设上的内在联系。 坚持“四个结合”,即:普遍性与个别性相结合,注重对工作流动性较大的一线党员的日常管理,使每一位一线党员都能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保一线党员“三会一课”不留死角;坚持把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教育过程变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集中学习与党小组学习相结合,解决工作学习两不误,确保两促进;“三会一课”开展与地税文化建设、效能建设活动相结合,变“单枪匹马”为“联动共融”,从而大大增强了“三会一课”的实用性。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支部虽然在开展“三会一课”工作上有所创新,在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思路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三会一课”质量不是很高的问题:一是形式单一,集中开会多、集中学习多;二是内容枯燥,读文件多、念报纸多、结合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教育少;三是民-主渠道还需加强,如会前征求党员意见少,会上党员发表意见少,缺乏思想交流与沟通;四是党员大会功能异化,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功能是带领全体党

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讨论并决定支部重大事项,但有时支部党员大会成了工作安排会,任务布置会;五是党小组会落实支部决议、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做得不够,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分析研究得少,小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六是有时党课教育的针对性不强,等等。

三、建议与对策

为了进一步创新开展“三会一课”,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充分发挥其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的作用,我们认为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努力形成支部、党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2、增强素质,严格管理。要按照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和党员个人实际情况,制定出“三会一课”的年度计划和目标计划,明确责任,党小组及党员在一定时期内应当完成的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完善机制,加强考核。一是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制订“三会一课”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二是建立逐级督查制度,形成融“三会一课”内在质量与有效监督为一体的督查机制。三是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以效果性考核为主的原则,形成科学的考核机制。

4、立足实际,努力创新。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新形势下“三会一课”职能作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不断创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要改变“三会一课”的固有模式,丰富“三会一课”的内容,把“三会一课”与中心工作巧妙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平台,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激励党员、增强团队的凝聚力,调动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既推进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又促进“三会一课”质量上台阶的目的。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为落实先进性长效机制,保持党组织、党员队伍先进性,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上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指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作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接顶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录象、

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知识、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党员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

会前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讨论决定问题,按照党委指定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1--2次。

2、党小组会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每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支部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

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作好准备,组织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1、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四次。

2、党课的主要内容: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党员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及形势教育等,形势任务宣传教育,专业技术培训讨论。

3、要求:上好党课,认真编好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每次党课以集中讲授为宜。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将检查情况在党支部内通报。

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一、定期汇报。党员每半年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二、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年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党员要按月交纳党费。

四、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支部,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

系,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追究原因,进行教育,事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一、结合不同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教育党员从思想上入党,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每年“七.一”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特色活动,看一次录像片或上一次党课,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光荣传统,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开展经常性的学先进、评先进活动,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党员的党纪、政纪教育,严格党的各项制度。

教育培养积极分子制度

一、党支部要经常向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二、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帮助其端正入

党动机。

三、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积极分子的入党介绍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教育。

五、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后,经支部讨论同意,报党委审批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进行政审和培训,否则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会前应指派专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支部的工作意见。

三、支部书记在简要总结前段工作的同时,向支委反馈近期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支部委员、党员干部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整理成文,上报党委。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目的

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完成党组织布署的各项任务。【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二、要求

1、党员所在班组范围内,经常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2、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建议和批评。

3、联系、培养、考察积极分子。

三、注意事项

1、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是,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2、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知道和督促。

3、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有支部负责,在支部的领导下有步骤的进行,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对党员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后提出意见,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评议内容

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新年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是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基本方法

1、学习教育,学习方法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

2、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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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评价,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或由支部组织党员评议。

4、组织考察,支部会对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给予表彰,经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提出处臵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并整理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做好支部一班人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委员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做好责任区内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三、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和说服力。

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组织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保证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广泛联系的青年社团组织。

五、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

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六、团组织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七、团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的作风建设,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八、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一、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党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发展对象必须是政治坚定、思想进步、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优秀分子。

三、发展对象入党前要首先进行政治审查,支部至少派两名正式党员,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居民区进行座谈了解,掌握该同志配偶、家属以及其它社会关系方面,是否政治坚定,历史清白。

四、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培训,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纲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

五、发展对象每季度向支部书面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

六、坚持个人自愿申请,支部注重考察的方法,确定培养入党和积极分子,同时,由个人聘请或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

七、对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培养人和入党介绍人要履行好职责,认真考察、加强教育、保证质量。

八、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九、支部按照党员发展规划,做好支部党员的发展工作,同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新党员接收工作。 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

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三、积极向分局困难职工、家属、军烈属、孤寡老人、等需要帮助的职工或社会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或资助。

四、廉洁自律,以自身行为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五、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服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篇4]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三会一课”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四、支部党员大会

1、每月两次.

2、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听取党员行政负责人对一段时期主要工作的通报;讨论支部工作的主要问题,并在布置工作时,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五、支部委员会

1、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学校未设支委,以校务委员会为主)

2、主要内容: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措施;听取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及党员奖惩等工作,对支部的活动作出安排。

六、党小组会

1、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讨论党员的奖惩以及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3、我校党支部尚未成立党小组,其主要内容由支部统一安排。每个党员必须参加,有事采用事先请假和事后补课制度。

七、党课

1、每季度一次。

2、党课的内容: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 实际 , 注意正确性、针对性、生动性。

八、“三会一课”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同时尽量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注重实效。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增强全体党员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本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既是对每个党员进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的过程,也是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个人党性锻炼的过程,通过评议使每一名参评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争做认真学习的模范、加强党性修养的表率。

二、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注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二)是否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学校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 是否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管理与服务等项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四)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五)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章程,学习评议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评议,讲求实效。

(二)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纪律、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对是否合格自我评定。每名党员都要写出书面自我评价材料,在党支部会上交流并交党支部审定。

(三)民-主测评。党支部要开好支部生活会,组织党员相互评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每个党员进行概括评价,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5%。

(四)组织评定。党支部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

(五)制定整改措施。搞好评议总结,同时要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戒勉谈话,促其尽快转化,形成合力。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党员定期分析”制度 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保持我校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要求。

二、时间规定及参加范围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也可以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支部确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1、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2、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学生的先进分子。3、遵纪守法是否带头,能不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能不能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4、是否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5、工作业绩是否出色,能不能做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6、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是否坚持求真务实,是否牢记“两个务必”,能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能否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个人品德是否先进,生活情趣是否健康,能否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公德的带头执行人、文明新风的主动传播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8、党员本人及其他人认为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党员领导教师除上述八项内容外,还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四、方法步骤

(一)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重温教育系统党员保持先进性、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明确开展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二)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

(三)谈心交心。党员领导与普通党员教师之间、普通党员教师之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普通党员教师谈心面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广泛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五)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教师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由党支部指定其他党员代表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年老体弱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口头方式进行党性分析。党员领导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党性分析会议。

学校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时,提请教体局党委派员参加。

(六)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党性分析会后,学校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征求本人意见后,填写《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登记表》,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

(七)制定整改措施。学校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八)通报分析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教师和群众通报每名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九)上报备案。党性分析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教体局党委备案。

(十)其他事项。党员对评议意见有异议时,党支部应调查核实。党性分析的有关材料,由党支部存档备查。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党内激励关怀扶持”制度

为切实做好关心爱护基层党员的工作,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排忧解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与温暖,使“党心连民心,温暖送万家”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退休党员和困难党员信息台账,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了解困难原因以及联系方式等,纳入关怀帮扶范围;

二、建立和完善党员活动制度。开通党员服务电话,完善定期走访、沟通协调、信息反馈等制度,为党员特别是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建立党员活动室,加强设施建设,做好党员“党员服务站”的服务工作。

三、实现真诚帮扶全覆盖,采取四项措施进行帮扶。

一是亲情关怀暖人心。每年“七·一”和两节期间,购买慰问品,开展大规模的走访慰问活动,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是思想引导保先进。根据党员个人的思想状况,建立长效的党员教育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尤其是对有思想问题的党员及时谈心,进行交流沟通,宣传政策,化解思想上的疑虑和“疙瘩”。 三是权利保障注活力。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广大党员充分享受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申诉权。通过党员活动日、文件学习和情况通报、党务公开会和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培养、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党费收支等重大党务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使他们感受到政治上的关怀,组织上的关心。

四是扶危济困解难题。在学校党支部中开展为老党员、困难党员、老模范解一个难题活动,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模范解决体检看病、生产生活扶持等实际问题。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正确履行职责,建设和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类型及内容

(一)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

1.学习谈话。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体会和经验,经常进行交心谈心,以促进思想政治水平的共同提高。

2.沟通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或出现一些矛盾的苗头是,双方要本着讲大局、讲团结,对工作负责,对同事负责,坦承相对的进行交心谈话,消除隔阂,统一思想,共同努力,促进工作。

3.工作交流。班子主要领导在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或者在贯彻执行前,和班子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协商,听取意见或者建议,相互支持。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班子建设也要积极主动向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班子成员和党员交心谈心

1.思想交流。党员在学习、工作、家庭、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工作精神状态不佳时,班子成员要主动与党员进行思想交流,给予帮助、支持和开导,缓解思想压力。

2.工作交流。党员对本科室和局的有关工作和决议有不理解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对领导工作有想法的,可以直接找相关领导进行沟通交流,班子成员要热情接待,真心交流,虚心倾听。

二、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待,以心换心。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对事都要实事求是。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要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帮助他们,认真分析其原因,指出改正办法,重点是帮助提高其对错误的认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奋精神。

6.经常及时的原则。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对党员在工作、学习、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在注重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解决。

三、谈心谈话方式

可以采取个别谈心谈话,也可以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5人次。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为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根据各级党工委下发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章》和各级党工委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 作用,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切实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参与决策的原则

学校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

三、参与决策的内容

学校的重大问题是指:学校章程,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重大改革方案,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任免,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精神文明建设方案,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教职工奖惩制度等。

四、参与决策的程序和形式

对不同类别的事项,学校领导核心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后,在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的委员会)中充分讨论并形成意见或建议;凡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还应提交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并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

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要有一定的会议形式和正式文字记录。提交党的委员会 会议讨论或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有正式的会议形式和详细的文字记录。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党组织要予以重视,并根据多数委员或多数党员的意见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提交校长或学校相关会议。

1、学校章程、重要规章制度、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 案、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经党的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形成意见或建议后,还需在全体党员中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

2、常规的规章制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中层干部任用、学 校奖惩制度等重大事项,应由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酝酿后,提出初步设想,交党的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形成意见或建议。

3、学校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事安排、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安排、国际交流活 动及人事安排、校级以上各类评优人选等事项,由校长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后提出主导性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

五、组织领导

学校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教职工及有关方面意见;书记、校长要充分酝酿,取得共识。

决策时要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议事。

决策后要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失当,应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发现有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七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八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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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党员管理制度,最新 第九篇

党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

时间的脚步总是匆匆而过,不知不觉地我们又在忙碌的节奏中迎来了新的一年,在感受新年新气象、新希望的同时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更要及时地对照党员的标准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希望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更深刻的剖析自己、在反思中完善自己。

20xx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可以说是刻骨铭心的,我们全世界的人们都面对了相同的生活压力,我们共同经历了那段甲流所带来的恐慌日子。作为一名党员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我严格执行每天两次的体温记录和上报工作,遇到不负责任的家长总是能自己主动打电话询问,每天坚持两次向单位和家长报告幼儿健康情况,那段时间是紧张的也是忙碌的更是充实的,因为我的认真收到了很多家长的认可,他们几句问候的信息、感谢的话语更是激励了我更加认真踏实的工作。

作为幼儿园的老师每天面对的就是孩子和形形色色的家长,作为党员的我在工作中坚持用真情感动人,用微笑服务人,在和家长的交往中我学会了拒绝所有家长的馈赠,同时我也收获了更多家长另一种形式的回馈——班级一盆盆鲜活的植物,各项活动的大力支持,所以我更是坚信那句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你能真心实意的对待所有的孩子所有的家长,你一定会得到一枚最特殊的奖杯——家长的口碑,这也应该是我们受益一生的财富。

因为人无完人,所以我们每年都要通过民主生活会来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反思审视自己的问题,改正自己的问题,我认为在工作中我存在以下的问题:

1、理论功底还不够深厚。

首先,理性认识它源于感性认识,又高于感性认识,是对事物规律性的集中反映。在工作中我有时往往只看到表面现象而看不到本质,缺乏入理的分析。如幼儿课堂常规不好的现象,感觉孩子越来越难教,家长越来越不好沟通等。其次,社会形势总是再变,而自己的头脑的观念和知识更新还不够及时,在工作中出现了难以创新,难以升位,研究起点不高的现象,在和年轻教师比较中发现自己的差距越来越大。

2、专业知识还比较欠缺,业务水平还需要不断提高。

作为幼儿教师要涉猎很多的领域才能满足孩子好奇心和求知欲,作为蒙氏学科的带头人我越来越感觉到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在指导新教师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

3、代教的方式有待改变。对于新老师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指导的语气有些生硬,缺乏指导沟通的技巧。

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经常化。主观上对学习比较放松。对政治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政治学习太死板、太空洞、不实用,除集中学习和完成规定的自学要求外,会比较强调客观原因或忙于工作事务,而放松对自己的学习要求。久而久之必将影响素质的提高,影响到工作作风和处理事情的水平。

2、在管理事务中,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并希望年轻教师同样的成长,对于出现的问题总是从原则上去考虑,而忽略了人的感性情感,片面的批评影响到年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今后的改进方向:

首先,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知识容量在扩大。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和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才能在业务上有新思路、新突破,再上新台阶。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不要遇难而退,要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

其次,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中踏踏实实的工作,默默无闻的付出,自觉遵守《教师法》,以它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要依法执教。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用个人的人格魅力征服人。

作为一名从教多年的教师,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中,我深刻的评析、审视了自己,对于问题的剖析有不到之处也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导,让我不断的进步、不断的成长,努力成为一名幼儿喜爱的、家长满意的老师!

党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的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我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调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党委下设19个党支部,现有党员610名,其中:正式党员560名,预备党员50名。

乡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年来,共发展党员15人,其中女性3人,占总数的20%,35岁以下党员11名,占总数的73.3%。

二、自查情况乡党委及各党支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经过自查,未发现违反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情况。

三、主要做法

1、党委重视,支部落实。

乡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乡党委及各党支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

3、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我乡工作系统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乡党委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乡人事科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四是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女党员偏少等现象。

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党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三:

近年来,我们按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为目的,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使县直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党工委现有直属党总支4个,支部104个,党员2103名。其中党政机关支部47个,事业单位支部49个,公有制企业支部8个;现有党政机关在职党员793名、事业单位在职党员472名、企业在职党员134名、离退休、内退党员655名、其它党员49名;女党员369名、少数民族党员4名。

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在县直机关党员干部中相继开展了理想信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学党章、正党风、守党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实行以岗定责、不断强化党员目标责任管理。这些活动的开展、制度的建立健全,从根本上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使县直党员教育管理基本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上好“党课”为主,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机制。我们把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始终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以上党课为主,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阵地的作用,采取分级负责、分级教育管理的办法。在培训内容上,突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律法规和党员教育管理知识等。在培训阵地上,充分利用县委党校、基层党员活动室、党员电化教育等。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上,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工委每年集中组织大型党课4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两期,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1200多人次。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各基层党总支、支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同时,我们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各基层党支部能够坚持一周集中一次以上学习,每月正常组织一次以上活动,一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扎实开展党建活动,丰富教育管理内容。我们本着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开展深入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内容。几年来,我们坚持面向机关广大党员,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和“解放思想找差距、干事创业促发展”等签名活动,每年还要在县直基层党组织及党员中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使广大党员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工作,为党员教育管理拓宽了新的空间,更好地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力。

(四)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强化教育管理职责。我们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狠抓落实。一是落实党建及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经常研究并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避免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在对党员教育管理中,严格制度,在明确教育对象、教育时间、教育内容的同时,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争先创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三是注重培养队伍。通过及时的调整充实,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培养锻炼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

我们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总体上看,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党员宗旨观念和模范作用淡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明显,有的甚至混同于一般群众。二是有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开展集体活动难。三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形式还不够灵活。

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模式、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部分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开展,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下步工作打算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从根本上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每个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解决能否代表、如何代表的问题。

2、要改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制订长远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适应当前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改进培训方式,利用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3、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从各条战线、各个行业挖掘先进党员的典型,总结典型经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使全体党员在典型的带动下奋发工作,锐意进取,为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发的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现就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党委下设2个党总支,13个直属党支部,共有党员327名。其中正式党员229名,预备党员98名,教工党员230名,学生党员97名,目前有1577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两年来,学院党委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按照“注重质量,兼顾数量,着眼教师,重视高知”的原则,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两年来,发展党员180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164名,女党员88名,教工党员13名。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党委高度重视,各级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学院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学院党委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全院党员积极开展创建“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的活动,做好党建三级评估工作,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每年上半年检查一次,下半年研讨总结一次,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党委组织部每年都认真制定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各总支、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组织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给各总支、支部以具体指导,使发展党员计划更加合理,更切合实际,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为了使各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学院党委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治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又专门举办了党支部(总支)委员培训班,着重对发展党员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并围绕“基层党组织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展开了专题讨论,院党委主要领导就如何搞好党建工作,把好党员质量关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通过培训,支委的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学院党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重申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发展党员必须注重的问题从15个方面进行了重申。为了加强指导,组织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到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尚不规范的问题,院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分为22道程序,还设计定做了发展党员组织材料档案袋,把发展党员各项程序以表格的形式体现在封面上,并附有发展党员填表范文,使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时需要什么材料和如何填写材料一目了然,便于操作,更加规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高知群体教工党员发展工作

根据学院党员基数大,高职为主的学生在校时间相对短,层次相对低的特点,近年来,我院每年发展学生党员总数控制约学生总数的5%左右,把发展教职工党员,尤其是教师党员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中央和省委召开了人才工作会议以后,党委更加重视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传科学的人才观。制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 在政治上更加关注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从政治上关心教工党员。学院领导经常同教学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非党的高层次人才更多地了解我们党,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为他们搭建学术研究平台,创造事业发展的条件,让他们感觉到党的关怀和党的政策的英明;三是通过学院制定的“教师职业生涯计划”,让各级党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状况有较深的了解,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及时确定工作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把教育、培养发展工作落到实处。近年来,先后有13名教师(其中有4名高职称教师)加入了党组织,有一名副教授党员被评为全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有效地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两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录用的教工和新生,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一)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学年院党校都开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通过参观、放录像、开讲座、听报告等多种形式,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党支部也组织党员讲座,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两年来先后办班4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587人。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如让教工承担更多的教学、科研或行政工作,让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组织学生参加“捐资助学”、“绿色环保行”、“精彩助残日,快乐残疾人”、“心系社会,送我温暖”等社会公益活动等。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二)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郴肿拥呐嘌疾欤岢挚疾煊肱嘌嘟岷希龅脚嘌心勘辍⒖疾煊心谌荨⒔峁械羌恰VР拷ⅰ度氲郴肿涌疾毂怼罚课蝗氲郴肿又付?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我院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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