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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2016-11-18 10:25: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共9篇)2016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2016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现制定我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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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一篇

2016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现制定我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进一步树立企业诚信、规范的良好形象,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的切实利益,推动我县房地产开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这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开发建设、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中介、房地产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等环节,重点解决挂靠资质、土地审批、报建程序不规范、方案不合理、违规开工施工、违规预售商品房、物业管理随意性大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达到纠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稳定商品房价格的目的。

三、具体内容

(一)强化审查管理,完善准入机制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核登记,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虽有营业执照但超范围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要严肃查处。

(二)严格规划审批,完善服务功能

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报批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初审后,组织国土、房产、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非因基础设施建设,严禁对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户型、结构、环境整体布局作变更审批。并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管理工作,切实完善住宅小区服务功能。

(三)加大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规划站、质监站、房管站在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招标投标、材料准用、建设监理、市场监管、质量评定、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层层严把质量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质监站应突出抓好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以及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处罚;做好工程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督抽查;抓好建筑节能验收、房屋建筑工程和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管理,并应将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做好房屋售后质量保修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价格管控,保障群众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时,须将配套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计入开发建设成本。要对商品房的开发建设成本进行如实核算并上报县房管站进行审查,并会同县物价局对上报的成本和销售价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备案,严格杜绝开发商随意提高房价。

(五)加大售后监管,提升物业档次

加强合同的行政监管,严格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减少和防止商品房买卖争议的发生。积极引导督促房地产自觉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监督、指导房地产经营企业按照约定的期限、面积和质量履行合同,按规定向住房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在交付使用时,开发企业不得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管理小区物业服务。应由县房管站审核并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接管。严格杜绝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声势,确保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步骤

本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0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宣传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充分准备。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3月20日)

开发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物业公司要认真对照《县房地产管理暂行规定》,自觉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查找问题要实要准,切实切断问题源头。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3月底)

开发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物业公司要根据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切实将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大到规划设计,小到人员管理,逐项逐条狠抓落实。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10日)

由我局组织规划、质检、房管、规范化管理办公室,对各开发项目进行综合检查,对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开发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物业公司将依法处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二篇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活动及相应房地产市场管理行为。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业务活动和结果。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在业务活动中获悉的交易当事人的资料,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违法利用其所获取的信息。

第四条 市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

发展改革、工商、价格、建设、税务、劳动、国有资产管理、银行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房地产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第五条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要求,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作为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操作平台和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的发布平台,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控。 除依法公开的信息外,使用房地产信息系统应当进行数字认证,以获取相应的操作权限。 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 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成立和完善相关房地产行业组织。房地产行业组织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组织章程,实行房地产行业自律管理。

房地产行业组织应当积极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从业水平。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七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禁止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擅自在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禁止销售前款规定的违法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其销售行为提供法律见证、经纪、公证、贷款等服务和便利。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在申报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项目资本金,在商业银行设立专户存储,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商业银行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储手续后,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项目资本金存储证明。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核准立项,建设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预售前,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应当不低于项目资本金10%,并在项目取得规划验收合格凭证后,方可提取使用。

在符合提取使用条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款规定的项目资本金挪作他用,商业银行不得拨付。

商业银行出具不实资本金存储证明或者不按本条规定拨付资金的,银行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建立房地产开发项

目手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的主要事项,应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予以记载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之前,应当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价格监督执法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

价格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房地产开发价格行为规则,引导、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第十二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付清地价款,并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封顶,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三分之二层数;

(四)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五)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利且未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查封、扣押;

(六)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不低于项目资本金10%;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直接出售或者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变相出售商品房。

第十三条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将下列材料在营业场所公示:

(一)购房指引;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采取预售的,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六)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附件;

(七)商品房项目总平面图和测绘报告;

(八)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

(九)商品房销售控制表;

(十)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十一)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为购房人查询与所购商品房有关城市规划、公共配套设施、开发进度等信息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使用主管部门提供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经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变更或者增减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就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样板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其价格、规格等信息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并逐项列明是否与销售商品房一致,置于样板房入口等显要位置。【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供样板房说明,样板房即为具体确定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样板房说明未予说明、明确的项目,该样板房项目即为具体确定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

第十八条 在商品房预售项目竣工前,商品房预售款必须专项用于购买该预售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含工资及社会保险)及法定税费、行政罚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预售款缴纳法定税费、行政罚款的,应当凭法定税费计税依据、凭证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取使用;使用预售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工资及社会保险)或者建设材料、设备款项的,应当凭经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共同确认的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说明、施工企业或者材料设备供应企业收款账号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取使用,款项直接支付至施工企业或者材料设备供应企业。

商业银行收到预售款拨付请求后,可以就工程进度进行现场查验。经查验认为申请使用款项与进度明显不符的,商业银行应当拒绝拨付。

商业银行不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拨付预售款的,银行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预售款申请使用和拨付情况如实即时载入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结算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工程款(含质量保修金)全部依约支付完毕后方可在开户商业银行办理预售款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其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同时载明受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称和备案编号。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怠于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置,并纳入诚信档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要求将相关处置责任履行完毕前,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条件中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与竞买。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损害购房人权益的行为:

(一)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二)订立虚假合同;

(三)违反价格备案制度出售商品房;

(四)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者以意向金、诚意金及其他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押金、定金或者购房款;

(五)违背购房人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者附加购房人提供资金证明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以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互串通,统一确定、维持、变更价格;

(二)通过囤积截留房源、捂盘惜售等方式限制销售数量,操纵价格;

(三)捏造、散布涨价或者房源断缺等信息,哄抬价格,引发市场恐慌,推动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

(四)在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房时,无正当理由,对不同的交易相对人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或者项目名称以及代表其名称的标志、图形、代号,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房或者经营活动;

(二)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房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三)以销售商品房为目的,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对项目建设、通讯、质检、供水、供电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房地产经纪、估价等中介机构进行贿赂;

(四)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以不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五)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六)从事法律明文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

(七)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

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及辅助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照国家规定考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以所属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下同)在本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或者本办法施行后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主管部门公布的办理备案的其他材料。

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备案手续。 工商、劳动等部门应当为主管部门核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材料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的,应当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并按规定在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以下称执业登记)。

房地产经纪辅助人员应当熟悉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掌握房地产交易程序和实务操作技术及技能,辅助房地产经纪人开展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应当对辅助人员的业务行为进行指导,对其辅助的执业行为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在按要求整改合格前,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将在本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以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以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示下列信息:

(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书;

(二)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及其执业登记信息;

(三)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四)行业组织制定的交易指引;

(五)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和流程;

(六)收费项目、计费依据和标准;

(七)信用档案查询方式;

(八)投诉方式和途径;

(九)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开展业务,应当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使用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由执行该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签字,并附有参与该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和执业登记信息。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告知委托人下列事项:

(一)执行该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执业登记号;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工作、提供的必要材料和文件;

(三)房地产交易的一般程序;

(四)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纪活动中,应当如实告知委托人服务进度情况以及与交易有关的事项。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地产经纪业务所必需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并附有相应的信息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当事人签订书面经纪服务合同,取得系统自动生成的房源信息编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凭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编码,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对相应的房源信息进行查验。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者从业人员通过本经纪机构购买、出售、承租、出租房地产的,应当在签订房地产转让、租赁合同前书面告知交易当事人并取得交易当事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九条 未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收或者监管交易当事人支付的交易款项。

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收或者监管不超过交易价款总额5%的交易款项。

第四十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广告,应当载明其机构名称和备案编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聘用或者指派未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以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或者其他方式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二)以其他企业名义或者允许其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开展业务;

(三)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地产交易价格等信息,赚取交易差价;

(四)为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规定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三篇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规定

第七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禁止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擅自在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禁止销售前款规定的违法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其销售行为提供法律见证、经纪、公证、贷款等服务和便利。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在申报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项目资本金,在商业银行设立专户存储,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商业银行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储手续后,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项目资本金存储证明。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核准立项,建设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预售前,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应当不低于项目资本金10%,并在项目取得规划验收合格凭证后,方可提取使用。

在符合提取使用条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款规定的项目资本金挪作他用,商业银行不得拨付。

商业银行出具不实资本金存储证明或者不按本条规定拨付资金的,银行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的主要事项,应当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予以记载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之前,应当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价格监督执法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

价格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房地产开发价格行为规则,引导、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第十二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付清地价款,并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封顶,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三分之二层数;

(四)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五)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利且未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查封、扣押;

(六)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不低于项目资本金10%;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直接出售或者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变相出售商品房。

第十三条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将下列材料在营业场所公示:

(一)购房指引;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采取预售的,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六)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附件;

(七)商品房项目总平面图和测绘报告;

(八)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

(九)商品房销售控制表;

(十)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十一)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为购房人查询与所购商品房有关城市规划、公共配套设施、开发进度等信息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使用主管部门提供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经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变更或者增减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就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样板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其价格、规格等信息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并逐项列明是否与销售商品房一致,置于样板房入口等显要位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供样板房说明,样板房即为具体确定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样板房说明未予说明、明确的项目,该样板房项目即为具体确定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

第十八条 在商品房预售项目竣工前,商品房预售款必须专项用于购买该预售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含工资及社会保险)及法定税费、行政罚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预售款缴纳法定税费、行政罚款的,应当凭法定税费计税依据、凭证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取使用;使用预售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工资及社会保险)或者建设材料、设备款项的,应当凭经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共同确认的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说明、施工企业或者材料设备供应企业收款账号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取使用,款项直接支付至施工企业或者材料设备供应企业。

商业银行收到预售款拨付请求后,可以就工程进度进行现场查验。经查验认为申请使用款项与进度明显不符的,商业银行应当拒绝拨付。

商业银行不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拨付预售款的,银行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预售款申请使用和拨付情况如实即时载入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结算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工程款(含质量保修金)全部依约支付完毕后方可在开户商业银行办理预售款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其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同时载明受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称和备案编号。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怠于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置,并纳入诚信档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要求将相关处置责任履行完毕前,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条件中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与竞买。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损害购房人权益的行为:

(一)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二)订立虚假合同;

(三)违反价格备案制度出售商品房;

(四)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者以意向金、诚意金及其他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押金、定金或者购房款;

(五)违背购房人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者附加购房人提供资金证明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以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互串通,统一确定、维持、变更价格;

(二)通过囤积截留房源、捂盘惜售等方式限制销售数量,操纵价格;

(三)捏造、散布涨价或者房源断缺等信息,哄抬价格,引发市场恐慌,推动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

(四)在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房时,无正当理由,对不同的交易相对人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或者项目名称以及代表其名称的标志、图形、代号,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房或者经营活动;

(二)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房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三)以销售商品房为目的,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对项目建设、通讯、质检、供水、供电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房地产经纪、估价等中介机构进行贿

赂;

(四)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以不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五)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六)从事法律明文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

(七)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

地产项目运营管理策划书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四篇

集团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方案

策划书

2013年5月

集团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方案策划书

一、方案说明

本方案是为 集团进行房地产开发,解答有关运营管理方案的建议,旨在为地产项目的运营提供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概要性的指导意见。本方案并非基于具体土地、具体团队、具体市场研判的市场报告,也有别于正式的制度设计。

本方案不是最终运营方案,本方案仅是 集团介入房地产运营管理的概要性指导意见。最终运营方案需要在运营团队对具体地产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市场考察,并考虑投资者具体的情况之后,才能完成最终市场调研报告、开发计划及其它运营方案等。

二、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营管理趋势简判

1、中国房地产开发管理的发展趋势

2011—2012年可以说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一个分水岭。房地产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企业重新洗牌期。2011年—2012年,一方面是以中国快速城镇化为核心驱动力的房地产刚性需求,刺激着中国房地产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硬性发展;另一方面是房地产企业正在新一波经济的调整中迎来新的高强度的冲击。各个房地产公司都心理很纠结地面临“去、留”、“成长、萎缩”的选择。

2012年是房地产业在严峻的调控中获得较快发展的一年。从房价来看,据中房网全国一手房交易价格指数显示,截止到2013年3月,全国房价已经连涨8个月,房价已经回到调控前水平。 限购的一线城市房价回暖力度显然大于中小城市。去年上半年,多数房企延续采用去年的以价换量原则,尤其在5、6月

份,由于时逢冲击半年度业绩的时间点,因此推案量和促销力度都达到阶段性高点,而进入2013年年之后,由于一线房企业绩完成情况普遍较好,加上对十八大城镇化建设的经济刺激政策的期待,量价出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从房地产企业业绩来看,龙头企业取得了较快增长。龙头企业在融资渠道、拓展布局、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均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在调控中的经营策略非常合理,既重视扩张,也注重规避风险,企业战略上积极向高周转策略靠拢。房地产企业纷纷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规避风险。从发展布局来看,不少全国性企业已经不满足于国内的房地产开发,开始拓展海外业务。绿地、万科、碧桂园等企业均提出了海外发展计划,其中绿地、碧桂园、鑫苑置业已经在海外有项目在建。从发展的业务范围来看,为了规避风险,房企的发展方向更为多元化,今年以来企业的多元化发展脚步加快,转向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商业地产、一级开发等等,尤其是旅游地产开发,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热点。

房地产商把产品品质、营销手段都做到位时,市场已开始回归理性,购买人群的观望情绪占了主导地位、市场会进入相对时间、相对地域的萧条期。在经历前一阶段的暴涨之后,房地产行业走到了重新洗牌阶段,连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无法避免。以万科为例,她的整体营销思路是在今后,以“合理的价格”、以最快的速度出售现有货量。万科作为行业龙头虽然在中国地产市场份额并没有占据绝对多的权重,但是它的行为会对整个行业产生相当大的导向作用。

房地产企业在大的气候征兆下,都在苦练“内功”,在拼管理,在拼“资源整合”,在拼“人才”,在向管理要效益,在经过暴利时代之后,房地产行业已然走上精细化管理之路,行业正在经历一次重新洗牌。这就是目前中国房地产行业“战国”时代的现状和趋势!

2、新趋势对开发管理模式及管理团队的要求。

如何在项目所在地把地产项目打造成“精致城市宜居社区”,做“名片”式项目,打造高品位“富人区”?如何实现““地王”开局,强势崛起”?如何实现“预算周期,规模制胜”?如何适应中国下一波城镇化开发的热潮?在房地产行业“战国”时代的现状和趋势下,答案只有一个:只能形成能增强竞争能力的运营机制,才成功运作。目前,大的地产商已形成完整的产业组合,在成本管理上具有独特的优势;一些经过成功营销建立了品牌的地产商,已形成气候、规模,对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营销构成了压力。新地产企业地产项目如果要开发成功,就必须寻找一个差异化的突破点,那我们拼什么,其实就是拼运营管理,这也是目前房地产企业转型与洗牌所正在激战的核心竞争力,加强运营管理是在相对“低迷”时期各个开发商正在“埋头苦干”的事情。虽然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地产商仍是“土八路”,但挑战已经来临:一是房地产市场在调控形势下,近几年销售面积已接近极致,产量放大,竞争加剧,正在超越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的阶段,原来的土法上马,一块地皮建房子卖就是房地产的日子已经告别,地产行业的市场化、规范化时代已悄然来临;二是全国商品房均价正在跨越6000元/平米的门槛,客户消费心理也正在走向理性化,对地产的规划、质量、配套、性价比、投资潜力甚至地产商品牌、信誉、团队的资质及知名度都更有挑剔的眼光;三是新地产企业新项目本身的成功开发需要开发团队具有极强的市场营销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内部控制及团队整合能力,也就是各类资源整合能力,这需要各方面的专业团队、职业团队,并在高效、可控的管理模式下运作才能完成。

总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过去那种依赖高地价、高房价的粗放式赢利模式将难以持续,目前的各种环境也决定了新入门的房地产企业从土地价格的快速上涨中获取高利润的的模式已不可取。新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开发成

功的关键是在一种高效、可控的管控模式下,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团队运作。

三、 集团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的目标

基于股东的投资目标,并为达成股东投资目标;建议开始介入的地产项目运营管理的目标可明确为以下几点:

第一,构建在项目所在地突出的房地产项目运营能力,保证本地产项目运营可控、高效;构建成熟的房地产管控模式,明确“责、权、利”,真正将个人利益与权力和责任挂钩,杜绝责任不清、赏罚不明、人浮于事的现象,为集团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探索一条可行的模式。

第二,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操作的职业团队,专业团队职业操作,同时实现投资股东与运营团队的“双赢”,为项目的成功开发及股东其他项目的开发培养人才。

第三,初步树立集团地产品牌在区域的影响力,为集团地产在区域的发展奠定一定的品牌基础。

第四,确保盈利,将本项目打造成当地标杆“精品”楼盘,为公司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者说争取项目利益最大化。这是项目运营管理的最终目标。

四、运营管理的基本思路

在“新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是在一种高效、可控的管控模式下,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团队运作。”这一中国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趋势下,为达成前述的运营管理目标,无论是是现有的地产企业,还是即将迈入这个行业的新企业,如果想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获得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企业必须走市场化道路,管理要在规范化的基础上追求精细化,团队也必须是专业化、职业

房地产分销方案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五篇

房地产分销方案

分销商含义:

所谓分销商,就是房产经纪公司利用遍布市场的二手房中介门店终端网络,为开发商的一手楼盘销售进行一对一的客户深耕,扩大客户源,有效对接到真正的潜在客户,从而加快销售进度,回笼资金。

房地产项目为什么要采用分销渠道:

当楼市陷入阶段性长时期的低迷状态,开发商的地产项目去化量锐减,加之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信贷收紧,开发商对于资金的敏感度再次升温;与此同时,二手房中介的优质房源挂牌量减少,生意难做,急需开拓新的收入来源。渠道分销于是成了开发商和中介在严冬中相互抱团取暖的联合体平台。

房地产分销现状:

市场分析房地产产品和分销渠道一个房地产一般有几个代理商?一或两个?错了,答案是n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购买”连续挤压,合格的房地产买家购买越来越少。锁定意向客户已成为竞争的焦点的主要开发者在茫茫人海。反映在市场上,这是一个“广撒网”、“撒大网””已成为流行的分布模型。近一两年,特别是海南房地产-清一色和“多代” “n分销”销售代理合同,代理模型,成为规范。

行业分析

1、影响分销因素

客源开发、团队搭建、同行竞争、市场影响、开发商合作信用

2、分销的利于弊

一、利:投资相对较小,回报较为丰厚

二、弊:依赖于发商存活

四、公司运作模式

1、线上

主要通过百度推广,企业在购买该项服务后,通过注册提交一定数量的关键词,其推广信息就会率先出现在网民相应的搜索结果中。简单来说就是当用户利用某一关键词进行检索,在检索结果页面会出现与该关键词相关的广告内容。由于关键词广告是在特定关键词的检索时,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的显著位置,百度推广按照潜在新客户的访问量计费,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控制推广力度和投入。

2、线下

线下推广主要包括:渠道推广、终端推广、人员推广、公关、派单

3、岛内外渠道开发

4、楼盘代理

五、分销公司经营成本

1、前期网站建设:

网络软件: 元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推广软件: 元

400电话: 元

每月百度推广: 元

2、人员配备:

网站技术管理(主要负责网站维护编辑、推广优化) 人:月薪 元

文员:(负责考勤、工资结算、文件处理、网站图片更新) 人:月薪 元 销售经理:(主要负责销售部管理、团队组建、销售培训) 人:月薪 元

行政经理:(主要负责行政、网络部门运营、工作考核、后勤管理) 人:月薪 元 销售主管:(主要负责房产销售、小组团队工作安排) 人:月薪 元

(个人销售提成佣金 %、团队销售提成佣金 %)

置业顾问:(主要负责房产销售) 人:月薪 元(个人销售提成佣金的 %) 财务(兼职):1人:月薪 元

3、车辆:两辆轿车、一辆商务

4、办公设备几用品:电脑 台(每台 元)共 元、办公桌椅 元、文件柜 元

5、房租: 元

6、车辆费用: 元

7、兼职司机: 元

首月预算开支总计:万

固定每月开支:万

年度总开始预算:万

六、回报率:

置业顾问每人每月客户量 人共计 人(每位客户网络成本费用 元) 费用共计: 元

客户成交率: (每月成交套数 套,每套利润 万)

月销销售额: 万

年销售额: 万

利润:年销售额 万

七、风险:

业绩未达到目标

1、开发商切客及市场泡沫

2、网络推广未达到预期效果

3、销售团队能力不足

4、同行恶性竞争

元、会议桌

2016县房地产管理局年终工作计划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六篇

xxxx年是全面贯彻xxxxxxxx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xxxxxx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实力xxxx”、“开放xxxx”、“绿色xxxx”、“幸福xxxx”为目标,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xxxx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开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经济指标

xxxx年经济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股室

经济任务

股室

经济任务

经营股

230

测绘队

90

估价所

230

租赁办

3

交易发证xxxx厅

370

监察队

4

鉴定办

3

开发公司

100

白蚁所

80

合计

1110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

1、全面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xxxx年计划完成廉租房356套,公共租赁住房199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00户,发放租赁补贴2050户。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对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行“四个一”,即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3、加强保障房小区运营维护管理。积极探索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让租住户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4、强化保障对象的审核管理。对已入住对象“一年一小清,两年一xxxx查”,完成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入户清查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完善住房保障网络信息系统。

5、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效机制。一是落实住房保障规划。按照“十二五”期末20%的城镇居民享受住房保障的要求,完成“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落实建设用地。按照住房保障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土地供应计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年度土地计划中单列。三是落实资金筹集渠道。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取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四是加强住房分配和维护管理。规范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维护管理。

三、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1、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政府调控作用,加强供需平衡,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xxxx县物业管理办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付标准》及《房产开发项目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

2、努力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任务。xxxx年,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2亿元,在建面积32万㎡,销售面积15万㎡。

3、优化房地产市场开发环境。成立房地产开发协会,提高企业应变能力;开展xxxx型房地产营销宣传活动,联合招商局举办项目推介暨招商说明会;出台相关招商引资政策,为开发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招xxxx商”、“招好商”,引进实力强的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着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

4、全面运用信息化成果。建立物业维修资金自缴系统、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和保障房管理电子台帐,完善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和产权产籍电子档案系统,争取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与民政、交警等网络互通,提高办事效率。

5、完善房地产市场执法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队伍,强化监管职能;适度控制房价上涨幅度;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对开发企业存在的违反资质管理擅自开发、违规预(销)售、虚假广告、恶意炒作、提价惜售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6、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房地产咨询工作,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和房产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7、健全房地产市场预测预警机制。继续开展房地产月报和季报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每季度向县有关部门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和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四、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各项工作服务水平

1、履行好岗位职责。根据本职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继续把“温馨服务、方便服务、灵活服务、宣传服务”作为工作方法,严禁在为企业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搞吃、拿、卡、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优质服务唯一衡量的标准。

3、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五xxxx网络平台建设,即:房地产权籍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和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

4、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定期开展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比活动,并向社会公布评比结果。对服务差、技能低、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决依照相关制度降级或吊销资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在开发项目备案时,公用设施规划设计必须同时备案。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必须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经营用房位置及面积等。办理初始登记时,对照档案,必须现场查验物业用房、绿化等公用设施的配套落实。

5、整顿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一是集中清查整顿租赁市场。在全县规划区内集中清查商住租赁房屋,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统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启动全县乡镇、县直单位房屋租赁规范管理考核工作。二是加强配合协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在工作中坚持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密切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租赁双方行为,依法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监管。三是服务管理相结合,构筑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同时,及时发布房屋出租信息、房屋租金指导价格,并利用网络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引导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6、做好房地产管理其他工作。一是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和安全鉴定,做到危房鉴定不出现人为差错,特别是D级危房鉴定零差错。二是积极开展白蚁预防工作,严格遵守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杜绝重xxxx白蚁危害事件发生。三是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档案管理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房地产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传递、共享、利用、安全等服务。四是加强对直管公房的运营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直管公房门面门前“三包”,改造部分直管公房中的危房。五是不断发展壮xxxx益民开发公司实力,重点完成双安BT项目年度计划任务。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妥善解决各类信访案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做到及时布控、及时解决、及时上报,为我县房管事业的发展打造平安和谐的环境。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专项排查,机关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评要求做好日常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抓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将机关文明创建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力争在文明单位创建中争先进。四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在抓好本局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严把公有住房租赁户人口登记关,积极协助好本县城镇和计生部门抓好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五是抓好节能减排工作。除做好机关节水节电等工作外,重点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设计、建设、使用等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六是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城乡同治和建设扶贫等其他工作。

五、积极开展五项活动,致力建设“五型”机关

1、加强“五型”机关建设。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高效型”机关为目标,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兴趣小组活动,xxxx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审批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说实话、想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做到多干事、少议论,多谋事、少谋人。开展局班子成员和股室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活动,了解民情,听取民意,积极为企业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道德防线,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排查“风险点”,整章建制,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树立清正廉洁的房管形象。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局务工作制度,加xxxx制度落实的督查力度,保障工作有效实施。强化各项工作管理,成立考核办,规范考核细则,完成对单位干部职工定岗、定人、定责“三定”工作。严格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要着重提高制度执行力,把今年确定为“制度执行年”。

4、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出台激励政策。将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在职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积极吸收党的新鲜血液,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把房管局建设成为一支与时俱进、团结奋进、勤政为民、奋发有为的团队。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中建立工作组织和党组织,并积极开展各项组织活动。

(编辑:华华)

2016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七篇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一)

一、xx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优越的地理环境,浓厚的商业氛围,旧城历史景观和独特滨江景观特色是xx房地产业的发展的主要特质。从20**年起至今,xx商品房价格一直呈现稳步上涨的态势,xx已成为武汉高档房产的主要聚集区域,同时,也成为优势地产竟相博弈之地。总体而言,xx房地产无论从产品定位还是创新程度,都趋向于中高端。

xx年以后,随着大量外埠资本注资xx,该区域房地产格局呈现出新变化。一方面,房产的整合概念不断增强,如永清片区的新天地项目,集合住宅、酒店、写字楼、商铺等不同商业业态于一体。房地产开发不再以某类物业为主,而是深化为产业概念,地产对城市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顶级项目拉动了高端消费力量。长期以来,武汉的房产高端消费都受到了产品的极大制约,项目品质的均等性使xx的房地产业不能满足细分市场的要求。20**年后,这一局面被打破,xx滨江地产及商业地产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20**年,xx房地产进入了历年来最火爆的一年。

目前,xx房地产呈现出住宅、商业并进的格局,物业形态上以高层为主,投资型物业不断涌现。在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影响之下,房地产项目的消化速度虽然有所放缓,但价格仍然稳步上升。

二、xx商品住宅发展特征

产品特征:xx中心区域住宅以高层住房、高档公寓为主;城郊结合部以多层、小高层、连排别墅为主。

价格特征:xx城区商品住宅总体价格水平在6500元/平方米左右,均价在6500元/平方米以下的物业主要集中于后湖、金银湖、二七片及古田区域。

供求特征:全市商品房销售项目中,xx区域占据了39.54%,xx区域楼盘供求基本平衡。

消费者特征:包括公务员、商人、公司职员、企业老总、外来人员等。

产品定位:中高端产品为主,中低档楼盘放量偏少(多集中在后湖、金银湖)。

文化诉求特征:浓厚的商业、娱乐等都市文化特征。

三、20**年(1-6月份)xx商品住宅供给和销售基本分析

(1)商品住宅价格与销量分析

xx区域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丰富的土地资源以及优美的自然环境等优势在过去的时间内,房地产开发量居XX市前列,同其它区域相比,其价格一直呈现出上升状态,20**年(1—6月份),xx住宅均价达到5894.43元/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增长了39.57%。另一方面,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在进入20**年以后,商品住宅的销量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20**年(1—6月份),xx住宅销量为8950套,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1.32%。

从上表可以看出,xx区的住宅物业平均价格同整个XX市的总体住宅物业平均价格的涨落步调还是相一致的,而且上涨的幅度十分平稳。从整个区域市场来看,高档楼盘主要集中在xx中心城区,中档楼盘主要聚集在东西湖、后湖和古田区域。

xx中心区作为XX市的一个开发热点,住宅开发力度较大,目前区域可售楼盘套数在45000套左右。从市场接受情况来看也是比较理想的,相信随着该区经济不断的纵身发展,房地产业会在其中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同时,该区域交通日益通畅,市政配套逐步成熟,东西湖、后湖、古田区域的绿化、美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果,这些都将为这一带的房价带来一定的升值空间。

(2)xx商品住宅市场供求关系

1、20**年(1—6月份)xx商品住房市场总容量约为45000套,1—6月总供给13299套,市场总销量为8950套,总体供销比为1.49:1。

2、拆迁购房与投资性购房比例的降低导致住宅销量减少

为避免因房屋拆迁量过大而导致被动需求的过度增长和市场价格波动,XX市在xx年以来对拆迁规模进行了压缩。20**年(1-6月份),全市旧城改造拆迁面积为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94%。

同时,国家出台的政策促使投资购房的成本和风险不断加大,也直接导致了购房需求的减少。据亿房网今年(1-6月份)的网络调查数据和对90多个楼盘的调研数据显示,已拥有一套住房,进行第二次或多次购买行为的家庭占到47.52%,其中,包含了改善居住条件和投资购房等动因。由于这种动因并不属于迫切性需求,因而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成为住房市场中可伸缩性的需求。

xx作为武汉房产投资的主要区域,投资类楼盘销售的放缓使其住宅整体销量有所减少。

3、购房者对xx中心城区的住宅偏好度高

亿房研究中心的20**年最新调研数据显示,潜在消费者对购买住房的区域偏好主要集中于xx中心城区。但受到该区域高房价的影响,使得一部分在该区域工作及希望在该区域置业的人群不得不在别的片区寻求替代品。

4、主要销售的住房产品价格集中在5000-7000元/平方米

如下图所示:5000—7000元/平方米价格层次的商品住房销量占到总销量的65%以上,7000元/平方米以上产品的销量逐步上升。

5、今年1-6月份主要销售的住房产品户型集中在90-120平方米

20**年(1-6月份)xx的户型供销比例统计结果显示,90平方米以下户型供小于销,140平方米以上户型供大于销,90-140平方米户型供销比较平衡。其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上市量占到xx总上市量的20.52%,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销售量占到xx总销量的27.83%。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上市和销售情况受政策的影响程度日益显现,从今年1-6月份的情况来说,xx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上市量较大,占到全市同等户型上市量的40.17%,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销量则占到全市同等户型销量的45.43%。

四、xx各区域住宅市场发展概况

xx区目前由xx中心区、古田片区、二七、后湖片区和XX区四个区域组成,根据其房地产发展特点,下文将按不同片区对其住宅发展特征进行分析:

(一)xx中心区

20**年上半年xx中心区成交均价为6875.42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2152.88元/平方米,涨幅为45.59%。其中商品住宅共成交3235套,较去年减少4630套,降幅为58.87%。

从上半年xx中心区成交价格来看,1至5月呈递增趋势,5月达到价格高峰,为7286.34元/平方米,随后6月价格出现小幅回落,但每平方米价格仍稳定7200元以上。相比价格来说,成交方面较去年严重萎缩,总体成交量还未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一半。

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由两方面因素造成,首先xx中心区商品房供应量趋于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房供应量减少3成之多,制约了购房者消费;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上半年武汉楼市的整体低迷和观望。尤其在中心城区,房价涨幅过快,甚至超过中高收入购房者的支付能力,楼市显得愈发不景气。在这样的市场面前,大多数开发商选择坚挺,仅有少部分尾盘项目打起价格战,这也就造成了6月该片区的价格出现小幅回落。

xx的发展总是伴随商业的脚步前进的。随着武汉天地的问世,集住宅、甲级办公楼、零售、餐饮、娱乐、精品酒店等多种功能的140万平方米大体量项目对永清文化进行传承与再造,势必带领整个永清板块的崛起;时代豪苑、外滩棕榈泉也让整个风景如画的沿江板块活力四射;融科天城的推出,加上位于解放大道循礼门综合项目的即将兴建,位于xx内环解放大道中心地段的老循礼门板块焕发出新魅力,而之前,新世界中心的落成以及武汉国际广场的兴建也让武广板块如虎添翼。

预计不久的将来,xx内环将呈现汉正街、武广、永清、循礼门、沿江等多板块综合发展态势,各大板块功能定位不同又相互促进,将由点及面,以板块崛起带动周边区域发展,从而促进整个xx中心区的加快建设。

xx中心区主要在售楼盘信息(截止到20**年6月30号)

(二)古田片区

20**年上半年古田片区成交均价为5217.82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1516.4元/平方米,涨幅为40.97%。其中商品房住宅共成交1195套,较去年减少2609套,降幅为68.59%。

从成交价格情况来看,尽管古田片区今年1至6月一直都是稳中有升,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在全市各区中价格涨幅居末位,仅仅高于青山片区。另外,成交方面,古田仅成交1195套,跌幅居全市之首。

从该区域楼盘地理位置的分布来看,活跃楼盘全部集中在解放大道古田四路至古田二路沿线,该地段离中心城区较近,周边配套也相对完善,所以构成了古田片区目前的供应主体。正因为如此,随着轻轨建设的降温和解放大道沿线开发的逐步完成,该片区供应量减少,市场关注度有所下降,再加上经济适用房对商品房价格体系的冲击,以至今年古田片区楼市较为沉寂。

政府对古田区域的整体规划,为古田板块的楼市发展改善了外部环境,区域房地产市场后期发展看好。随着硚口政府对古田区域的闲置工业用地进行处理,使得古田区域项目可以成片,整体开发,同时,未来轻轨通车,西汉正街商圈形成,都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古田区域的城市环境,为古田楼市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古田片区主要在售楼盘信息(截止到20**年6月30号)

(三)二七、后湖片区

20**年上半年二七、后湖片区成交均价为5186.25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1694.93元/平方米,涨幅为48.55%。其中商品房住宅共成交2364套,较去年下降42.06%。

从成交价格来看,该片区价格涨幅基本趋于平稳,1至5月稳中有升,6月价格略为回调。受供应量的影响,后湖地区商品房关注度下降,百步亭现代城、香利国庭等项目撑起了该区域成交的主体。二七地区则依然是航天·双城和东立国际独揽商品房住宅市场。由于新上市楼盘数量较前两年大幅减少,二七、后湖片区的楼市整体呈现温和向上的走势,部分楼盘因而加大了打折力度,高端商品房价格回落明显。

令人振奋的是,轻轨二期的正在加速建设,堤角至丹水池路段基本竣工,黄浦路段则已建设过半,交通方面的瓶颈有望在近两年内打破。商业方面,二七的东部购物公园正在紧锣密鼓的招商之中,家乐福等商业巨头已经确定落户,未来她将辐射后湖、二七等地区,弥补商业配套不足的现实问题。

二七、后湖片区主要在售楼盘信息(截止到20**年6月30号)

(四)东西湖片区

20**年上半年东西湖片区成交均价为4708.77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1431.83元/平方米,涨幅为43.69%。其中商品房住宅共成交2364套,较去年增长了14.07%。

从成交价格及成交套数来看,东西湖片区今年实现价量双增,特别是销量,尽管只增长14个百分点,但纵观今年全市其他的销售情况,该片区的表现还是令人刮目相看的。

虽然整个市场气氛的一直处于观望情绪,但从该片区个别项目的调查显示,客户平均接待量并没减少多少。而来看房的客户,很多也是因为价格相对较低,所以将买房目标选定在郊区,面对高房价,有迫切购房需求的中低购房者不得不把目光集中在郊区盘,从目前情况来看,东西湖尽管存在交通不便,但价格低、环境好弥补了部分缺失。

多层作为郊区最易消化的普通住宅产品类型,一直是本区域开发的主力产品。近4年来其供应量的递减趋势说明,市场环境的影响下,开发商开始注重产品结构的调整,产品重心逐渐由多层向高层和小高层转换。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和其他区域市场多层小高层高层的转换阶段不同,本区域由于其自身条件限制,小高层的过渡时间不长、过渡量较少,迅速迈入了高层物业开发阶段。因此高层物业还需一定时间的市场磨合,才能逐步为区域市场接受。从楼市发展的总趋势看,高层物业是未来市场的主流产品。

东西湖被誉为武汉的“北大门”,而金银湖更是占据空港经济之利,未来还将在这里修建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物流经济。这将大为加强东西湖于城市圈的联系,加快异地置业的脚步,为下一步楼市的繁荣奠定基础。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二)

关注民生,让百姓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也是政协组织关心的重要议题。为了深入了解榆林房地产市场起伏较大的原因,促进榆林房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20xx年榆林市政协总体工作安排,环资委就金融危机对我市房地产业的影响,向榆阳、神木、府谷等7个房地产市场较为完善的县区和市发改、房产、统计等8个相关部门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征集相关资料,并在榆林城区进行了实地视察。为了切实搞好这次视察活动,视察前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视察路线、房产企业的确定、视察内容以及视察方法广泛征求意见。视察结束后,又召集榆林城区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榆林市房地产市场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住房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辅“三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解决了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得到完善。

20xx年至20xx年10月份,全市共建成商品房面积210.6万㎡,完成销售面积136.8万㎡,空置面积74.0万㎡,空置率为35.2%,其中20xx年1-10月份全市建成商品房面积49.1万㎡,销售27.2万㎡。

20xx年榆林市区商品房均价1646元/㎡,20xx年涨至2300元/㎡,20xx年更是涨至高层4000元/㎡、多层3000元/㎡,20xx年1-10月份,高层3900-4100元/㎡、多层3000-3200元/㎡。尽管20xx年下半年以来成交量下降明显,但房价仍未下降且略有上升,这主要是受建材价格、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20xx年特别是二、三季度以来,榆林城区楼市发生强势反弹,从低迷逐步走向火热,5-10月份刚性需求促成成交量大幅反弹,房价平稳上扬。

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影响榆林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因素。20xx年--20xx年全市累计完成经济适用房85.1万㎡,其中20xx年完成22万㎡;20xx年完成18.1万㎡,同比下降17.7%;20xx年完成45万㎡,同比增加了148.6%,安置住房困难户8510户。目前在建经济适用住房23万㎡,小高层均价2300元/㎡,多层均价约1800元/㎡,在房产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廉租房建设起步较晚。在实物配租方面,榆、神、府等7个县区申报了建筑面积7.7万㎡(1540套),总投资1.17亿元,其中榆阳区等5个县区已开工4.25万㎡、850套。

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分析

1、房价起伏较大,楼市回暖较快。榆林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撤地改市特别是2002年以后逐步发展壮大,多以本土企业为主,一些经营思路、开发模式、营销策略、管理经验、广告宣传、市场定位、经济实力等方面较好的企业脱颖而出,消费者对撤地改市后房价涨幅的心理预期,加之中国宏观经济利好的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在“买涨不买跌”消费心理的作用下,在某些大楼盘开盘时甚至出现了排队买房的现象,各种因素导致榆林特别是榆林市区的房价起伏较大(见图2),充分暴露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全和不完善。金融危机以来,榆林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20xx年全市共建商品住房空置面积按主体竣工口径计算约47.5万㎡,空置率约为63%,交易量大幅下降,开发量明显下滑。20xx年全市房地产上市交易面积67.6万㎡,交易额17.9亿元,交易面积较上年下降近40%,开发量下降10%,到20xx年第一季度,更是跌到了低谷,下降了63.1%。7县区20xx年第一季度较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61%,到了第二、三季度强势反弹,7县区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54.8%、56.3%,促成今年二、三季度榆林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主要源自两大动力:一是去年一度低迷的楼市积压了的购房需求在今年上半年集中释放;二是救市政策效果显现。上半年为防范通货紧缩,保持经济增长,稳定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增强了消费者的购房积极性。同时,相对宽松的信贷政策明显促进了房地产商的开发热情,进而引燃了20xx年三季度楼市的大爆发。同时,银行信贷支持也是助推房价快速回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2、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差异较大。由于我市经济南北差异较大,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房产业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目前我市仅有榆、神、府、定、靖、横等北部6县区有规模较大的房产市场,绥、米、子等南部6县区房产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同时,房价也存在较大差异。如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神木县20xx年-20xx年全县共建成商品房面积60万㎡,房价高峰时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价达到5400元以上,南部县区的房价则普遍较低,基本和我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相一致。

3、投资型购房减少,消费者趋于理性。20xx年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房价的过快增长,导致很大一部分购房者把购房作为一个投资项目,助推了房价的强势上涨。但从20xx年第三季度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持续低迷,投资型购房客户明显减少,一些潜在的购房者也在持币观望。一部分经济基础好且在榆林房产投资中受益的人则到西安、北京等周边的一线、二线城市购房。消费者购房逐步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更是一种刚性需求在推动,泡沫成份在逐步减少,榆林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走向成熟。

4、土地价格大幅上升,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和土地储备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房产开发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榆林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从2001年起实施,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严格化及供地方式的规范化,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土地使用权供应也将由经营性用地招标挂逐步完善到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格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水涨船高。房地产企业对土地需求比较旺盛,其土地价格逐步抬高,开发成本大幅上升(见表4):

20**年以前,榆林城区土地价格亩均价为57.43万元,而20xx—20xx每亩均价为207.4万元,20xx年亩均价94.1万元,基本与20**年以前持平,土地价格的变化正与榆林城区的房价基本吻合。据调查,20xx年上半年榆林城区房地产企业未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现在建和销售的商品房,是以前的储备土地。20xx年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企业均未冒然购地,他们对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持续时间、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房价走势等不确定因素难以作出准确科学判断,土地购买热情不高,对土地价格的心理预期不是很乐观,导致土地需求锐减,土地价格明显回落。同时土地购置费用上涨,土地开发成本大幅提高。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购置费用,从20xx到20xx年呈现先高后低的趋势,从高速增长到大幅回落。20xx年至20xx年,榆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土地购置费用快速增长,增速达到1.7倍;之后受市场影响,房地产投资热情减弱,使得20xx年至20xx年土地购置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41%。依据榆林市商品房屋销售额和销售面积计算出来的平均销售价格(现价),从20xx年的2050元/㎡上升到20xx年的2394元/㎡,上涨了344元/㎡,涨幅达17%。从宏观政策调控的层面上来看,土地严控、银根紧缩、所得税预征都对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总体来讲当前支撑房价上涨有三大因素:一是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住房的更新换代成为时尚。与此同时,20xx年股市持续低迷,存款利率较低,房地产市场恰恰成为投资者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经济发展与消费增长是支撑房价增长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上看,随着近几年以来的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增大了土地获取价格,从而直接推动了房地产成本的上涨。三是受拆迁成本加大、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工人工资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房地产投资成本。消费需求的改变使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也增加了商品房建设成本,促涨了房价。土地开发投资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准备,是将“生地”变为“熟地”资金的投入,进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的过程。从20xx年—20xx年,每平方米土地开发成本由263元上升到794元,增加了531元。

5、房地产资金来源借贷比重增加,自筹资金比重减少。20xx年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本年度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占到17%,到20xx年上升到33%;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的比重分别由51%、32%下降到20xx年的42%和25%。在省内其他地区房地产公司贷款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我市房地产资金来源中的国内贷款稳中有升,也是我市支持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政策的具体体现。20xx年国内贷款达到48%,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分别占到27%、25%。

企业自筹资金和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下降,反映了房地产投资者和大多购房者处于观望状态,人心的稳定及市场信心的重建都需要时间,目前房屋销售仍处于调整期。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政府干预,在有效地遏制了工业经济持续下滑的势头,加之中省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目标的实施,榆林的房产企业逐步走出低谷,从第二季度开始,榆林的房地产受国家调控政策的推动,投资者信心显著增强,销售额明显增加,房地产业可以说率先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榆林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我市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

1、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1998年废除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市房地产业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从1998年到20xx年,房地产行业年均增长24%,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998年到20xx年,扣除土地购置费后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从不到1%上升到2.5%。由房地产开发投资到引致的相关产业经济增加值,可视为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率,1998年到20xx年榆林市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间接贡献率从3%上升到10%。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2、房地产对投资增长的贡献。对经济增长贡献40%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贡献比重很大:

3、房地产业对消费增长的贡献。20xx年以来房地产销售额4年平均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1%,是占消费份额最大的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仍未见底、经济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扩大内需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扩大房地产的投资和住宅销售是扩大内需不可替代的重要选择(见表7):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4、房地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20xx年—20xx年房地产税收呈平衡增长态势,净增加1976万元,房地产市场销售活跃。20xx年房地产税收7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2万元。20xx年1—10月份,房地产营业税入库9877万元,较去年同期6024万元增长的63.96%。20xx年1—10月份,房地产税收总额6256万元,较去年5349万元同比增长16.96%。

此外,房地产业对就业增长、相关产业的拉动等作用也非常明显。

从表8可以看出,20xx年全市房地产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2.87%,房地产税收对全市地方税收贡献较大,20xx年房地产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2.53%,所占比例略有下降。但实际上,与同期相比,净增加了198万元,仍处于上升趋势。进入20xx年,受房地产市场下滑的影响,房地产税收全年完成7116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1.18%,较上年同期减少2742万元,所占份额下降了1.35个百分点,下滑幅度较大。20xx年1—10月份,房地产行业税收完成6256万元,同比增长16.96%,占税收总收入的1.21%。

四、对规范我市房地产的几点建议

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有四大特征:政策方向对、政策配套性强、政策目标符合经济发展需要、政策作用符合市场改革方向。榆林房地产业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对于推动榆林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加快榆林房地产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和监管。房地产业的大起大落对国民经济的消极作用非常明显。所以强化政府在房地产业中的政府职责,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要稳定房价,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要在综合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基础上,把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普遍都能接受的水平上,要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相一致,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要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来平衡房价,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过程中,既要把握规划建设时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真正起到抑制房价作用;又要科学、合理地控制投放数量;既要满足城市低收入价层的住房需求,使他们“住有所居”,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尊重市场规律,不宜过分扩大保障范围,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较大影响,破坏市场发展规律。同时要对低收入人群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科学合理供给,引导房价涨幅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

二是定时发布房地产有关信息制度。要建立准确、真实的房地产统计信息渠道,用准确的信息数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房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要对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统计分析,科学掌握购房需求信息,对购房的数量、户型、面积、位置、价格等相关统计信息进行定期发布,防止盲目建设,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有效解决供需矛盾,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权威、科学的获取信息的平台。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目前,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29个,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开发企业12个,三级资质开发企业31个,四级资质开发企业73个,暂定资质开发企业13个,有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仅占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三成左右,且房地产企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一方面难以形成自己的品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太多也造成了监管上的难度和压力。因此,政府要重点支持一些诚信守法好、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市场认可度高、经营效益好的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使他们的企业做大做强,培养造就几个全省、全国的品牌房地产企业,让他们充分发挥在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对那些经营管理差、技术水平低、有名无实且经营业绩差的小企业,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或进行转产、资产整合,根据自身的技术和优势,另辟生存发展空间。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秩序。要严格依法查处“小产权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的违规房产。在国家未出台“小产权房”处理有关政策之前,对已建成并使用的要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对正在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取缔,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秩序。

2、加强土地管理,确保房地产业的土地供需平衡。国土资源部今年上半年为回应广大网民对房价过快上涨的质疑,调查了全国有代表性的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选取了东部、中部、西部不同的类型,620个案例中,销售房价最高的为45000元/㎡,最低为1130元/㎡,地价占房价最低例为5.3%,最高为58.6%。620个案例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23.2%,356个项目比例在15%-30%之间,其中比例在30%以下的约占总数的78%。土地价格在房价中占有重要比例。因此,一定要加强土地监管,确保土地供需平衡,以抑制房价不合理上涨。一是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高土地统征、储备和管理的能力,搞活土地二级、三级市场。依法打击非法炒买炒卖土地行为,盘活已出让土地,促使存量土地加快开发挖掘闲置土地的潜力。对闲置土地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法律精神,严格按规定收取闲置费,闲置满两年以上的土地要无偿收回,打击奸商囤积土地谋取暴利的行为。二是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对划拨用地的监管力度。对因企业破产改制、单位拆迁改造等,对原划拨进行开发的,必须按原土地用途开发;如果要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必须由政府收购储备,进行招拍挂出让;对以其他方式变相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必须严肃查除,坚决制止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实行严格的税费征收政策,防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四是做好征地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供地,从而稳定地价。五是压缩个人住房贷款,提高房地产公司银行贷款的门槛,从而预防房地产投资过热。六是信息要透明、公开。政府要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土地闲置空置信息、政府储备土地信息、房地产销售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情况等信息。七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房地产抵押登记审批,对评估失真的抵押贷款不予审批登记。七是做好宣传工作。降低社会的心理预期,通过金融、税收等手段,有效抑制投资需求和超前需求。

3、开发理念要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房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首先开发理念要与榆林发展同步。榆林城市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使其暂时无法与同类发达城市的开发理念直接接轨。鄂尔多斯市现在人均gdp是1万多美元,超过北京、上海,创造了中国的奇迹。鄂尔多斯市除了能源的推动外,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强势增长也功不可没。据统计,鄂尔多斯市房地产业占gdp的比重为40%多,远高于榆林房地产业18.7%的比重。未来要使榆林房地产飞速发展,必须首先加快城市发展,让先进的开发城市理念进入榆林,带动榆林房地产更好地发展。榆林房地产开发必须顺应未来发展的总趋势,走整体性、规模化发展之路。其中,政府必须强化其总体规划功能,否则必然导致开发水平参差不齐。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最终整个产业必然朝着品牌化的道路发展,其中尤其体现在品牌的竞争力和营销能力上。随着房市的日益成熟,消费者也是日益理性化,尤其是房地产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着消费者必然倾向于投资那些愿意为消费者长远利益负责的开发商。所以,要想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必须重视品牌在营销中的重要性。随着市民对房地产开发品质要求的提高,房地产企业必须建立服务至上的理念:一方面在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对地段、交通、规模、配套、价格、环境、户型以及今后的物业管理这些都要精心考虑。另一方面也要完善今后服务意识,做到“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转变,进行细致准确的产品定位,并采取多种销售手段,把目光转向售前、售中、售后各个阶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创新。

4、公开税费项目,规范税费征管行为。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土地出让金、税费三项合计流向政府的收入占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支出的59.42%。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向房地产企业征收的税费共50余项:

其中一些项目的收取比例弹性较大,这就给某些政府权力部门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增大了腐败的可能性,同时也减少了财政收入,加重了企业负担,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政府要组成清查组,对所有税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国家、省上明令规定缴纳的税费项目予以保留;对一些地方性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要予以取缔,废除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免一些收费项目,以减轻开发商负担,增大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动力。

5、加强城市配套建设,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对于推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人们的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对追求生活品质的要求逐步提高,消费者对于住房的社区配套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作为消费群体中具有代表性的公务员群体也位列其中,对住房配套问题给序了相当大的关注,买房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榆林开发区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发展日新月异,但诸如中小学、蔬菜市场、金融等配套设施未能及时跟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部分人买房的积极性。随着市委办公小区等一部分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相继投入使用,必将对榆林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是购房置业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因此要想方设法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品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增加广大居民的收入,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和榆林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和改善居住的环境和居住条件。

6、进一步放活二手房交易市场。目前,我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规章制度、人员配备、交易场所等还不健全,交易量小,且很不规范,这对于房地产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健康有序的房地产业离不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活跃和繁荣。因此,要加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建立、工作机构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减免部分税费,以吸引广大居民加入到这一市场上来,不断完善和繁荣这一市场,以推动榆林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懈的努力,使我市的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方向对、政策目标准、政策力度大、政策配套完善、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市场,积极引导房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三)

一、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今年1-6月,我区房地产业实现税收5亿元,同比增长85%;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7.3亿元,其中住宅投资完成23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489.9万平方米,销售100万平方米。今年以来,我区房地产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房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速

我区近年的大开发大建设态势和房地产市场的走热使得房产开发商对我区房地产市场前景纷纷看好。今年上半年我区房地产开发仍延续了去年以来的较快增长势头,1-6月,房地产开发平均增速为42.2%,具体走势见图一。其中,住宅建设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地位突出,占到房地产开发全部投资的62%;商业营业用房今年开发增速也持续走高,2-6月累计增速分别为:2.6%、15.2%、84.5%、79.1%、1.9倍;办公楼开发投资也保持了10倍以上的增速。

2、房产销售势头回落明显

今年我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的同比增速均呈逐月下降趋势,2-6月的增速走势见图二:

从商品房预售情况来看,回落趋势明显。1-6月全区预售3940套,总面积50.6万平方米;预售套数和面积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了15.5%和15.4%。出于对宏观政策的观望心态,3月份我区商品房预售出现了一次明显下降,4月份仅售出474套,总面积6.5万平方米,与3月份相比均下降了44.3%。5月、6月继续维持了较低的预售水平,每月预售385套,总面积5万平方米左右。

3、房产平均价格持续走高

虽然今年年初开始,中央及市频频出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政策,但年后,房地产市场已进入快速上涨的新一轮行情,由于土地的稀缺性、百姓改善住房的实际需求支撑以及“跟涨不跟跌”的投资心理等因素影响,我区房价也呈持续走高的态势。

自年开始,我区房地产价格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快速提升,房价在分别同比上涨20.5%、30%和42%。目前,我区新建商品房均价已达5590元每平方米,同比上升20%;存量房均价已达5000元每平方米,同比上升47%。

二、近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影响

由于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投机成份严重,中央将防范房地产风险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重点,市也出台了多项有关政策,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中央和市的政策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来调控房市:

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建设部等七部委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及供应时间;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严控高档住房用地供应。

房贷利率调整。3月16日,央行出台了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可将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到30%,并实行住房贷款下限管理,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水平由5.31%提高到6.12%。

房地产财税政策调整。国税总局、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规定20**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规定凡在20**年6月1日以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3%全额征收契税。

三、积极应对,保持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由于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基数相对较低,近期又迎来“两港一城”开发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从长远来看,我区房地产市场仍将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近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使我区正在发展中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调整-巩固-提高的阶段,走向日趋成熟。为保持我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当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房地产价格监测工作

及时掌握我区房地产价格动态和走势,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房价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监测土地出让价格,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的交易价格;当前特别要重视加强对住宅类商品房价格的监测工作。加强房价的季度、年度分析预测工作,将出让土地面积、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新建商品房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空置房面积及空置率,市场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和原因等列入分析内容。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2、加强房地产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建立房地产项目的跟踪联系网络,及时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协调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房地产企业根据政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并按照统一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来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严格对房地产企业有关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手续的办理。把好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对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3、有计划有步骤的规划房地产开发

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来开发房地产,根据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来编制房地产开发计划,合理预留开发空间,以达到通过城市规划来引导房地产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通过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化,培育和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房地产企业掌握市场状况,根据市场运行状况合理安排开发计划。

4、合理引导住房主体需求

中低收入职工、新增的城镇职工、城市化推进的人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城镇中的困难家庭是社会上的住房主体需求。为满足这部分需求,市政府今年大力推进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两类住房建设,同时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我区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引导商品房开发向普通住宅建设倾斜,改善住宅供应,完善住宅功能,提高住宅质量。同时,结合我区开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实际,引导居民对住房的理性消费,推动主体需求的合理化。

2015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关注民生,让百姓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也是政协组织关心的重要议题。为了深入了解榆林房地产市场起伏较大的原因,促进榆林房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2015年榆林市政协总体工作安排,环资委就金融危机对我市房地产业的影响,向榆阳、神木、府谷等7个房地产市场较为完善的县区和市发改、房产、统计等8个相关

部门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征集相关资料,并在榆林城区进行了实地视察。为了切实搞好这次视察活动,视察前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视察路线、房产企业的确定、视察内容以及视察方法广泛征求意见。视察结束后,又召集榆林城区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榆林市房地产市场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住房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辅“三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解决了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得到完善。

2015年至2015年10月份,全市共建成商品房面积210、6万㎡,完成销售面积136、8万㎡,空置面积74、0万㎡,空置率为35、2%,其中2015年1-10月份全市建成商品房面积49、1万㎡,销售27、2万㎡。

2015年榆林市区商品房均价1646元/㎡,2015年涨至2300元/㎡,2015年更是涨至高层4000元/㎡、多层3000元/㎡,2015年1-10月份,高层3900-4100元/㎡、多层3000-3200元/㎡。尽管2015年下半年以来成交量下降明显,但房价仍未下降且略有上升,这主要是受建材价格、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2015年特别是二、三季度以来,榆林城区楼市发生强势反弹,从低迷逐步走向火热,5-10月份刚性需求促成成交量大幅反弹,房价平稳上扬。

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影响榆林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因素。2015年——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经济适用房85、1万㎡,其中2015年完成22万㎡;2015年完成18、1万㎡,同比下降17、7%;2015年完成45万㎡,同比增加了148、6%,安置住房困难户8510户。目前在建经济适用住房23万㎡,小高层均价2300元/㎡,多层均价约1800元/㎡,在房产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廉租房建设起步较晚。在实物配租方面,榆、神、府等7个县区申报了建筑面积7、7万㎡(1540套),总投资1、17亿元,其中榆阳区等5个县区已开工4、25万㎡、850套。

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分析

1、房价起伏较大,楼市回暖较快。榆林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撤地改市特别是2002年以后逐步发展壮大,多以本土企业为主,一些经营思路、开发模式、营销策略、管理经验、广告宣传、市场定位、经济实力等方面较好的企业脱颖而出,消费者对撤地改市后房价涨幅的心理预期,加之中国宏观经济利好的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在“买涨不买跌”消费心理的作用下,在某些大楼盘开盘时甚至出现了排队买房的现象,各种因素导致榆林特别是榆林市区的房价起伏较大(见图2),充分暴露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全和不完善。金融危机以来,榆林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2015年全市共建商品住房空置面积按主体竣工口径计算约47、5万㎡,空置率约为63%,交易量大幅下降,开发量明显下滑。2015年全市房地产上市交易面积67、6万㎡,交易额17、9亿元,交易面积较上年下降近40%,开发量下降10%,到2015年第一季度,更是跌到了低谷,下降了63、1%。7县区2015年第一季度较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61%,到了第二、三季度强势反弹,7县区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54、8%、56、3%,促成今年二、三季度榆林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主要源自两大动力:一是去年一度低迷的楼市积压了的购房需求在今年上半年集中释放;二是救市政策效果显现。上半年为防范通货紧缩,保持经济增长,稳定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增强了消费者的购房积极性。同时,相对宽松的信贷政策明显促进了房地产商的开发热情,进而引燃了2015年三季度楼市的大爆发。同时,银行信贷支持也是助推房价快速回升的主要原因之一。截止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已达1092亿元,居全省第二,较年初增加206亿元,较年初增加137亿元,增长29、35%,同比多增76亿元,增量已相当于2015年全年的181、75%,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4、93个和1、35个百分点。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67亿元,较年初新增4亿元,其中,6月当月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新增4、15亿元。金融机构为积极配合国家启动和鼓励消费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增加了对居民消费的信贷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榆林房地产市场较快回暖。

2、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差异较大。由于我市经济南北差异较大,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房产业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目前我市仅有榆、神、府、定、靖、横等北部6县区有规模较大的房产市场,绥、米、子等南部6县区房产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同时,房价也存在较大差异。如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神木县2015年-2015年全县共建成商品房面积60万㎡,房价高峰时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价达到5400元以上,南部县区的房价则普遍较低,基本和我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相一致。

3、投资型购房减少,消费者趋于理性。2015年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房价的过快增长,导致很大一部分购房者把购房作为一个投资项目,助推了房价的强势上涨。但从2015年第三季度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持续低迷,投资型购房客户明显减少,一些潜在的购房者也在持币观望。一部分经济基础好且在榆林房产投资中受益的人则到西安、北京等周边的一线、二线城市购房。消费者购房逐步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更是一种刚性需求在推动,泡沫成份在逐步减少,榆林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走向成熟。

4、土地价格大幅上升,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和土地储备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房产开发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榆林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从2001年起实施,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严格化及供地方式的规范化,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土地使用权供应也将由经营性用地招标挂逐步完善到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格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水涨船高。房地产企业对土地需求比较旺盛,其土地价格逐步抬高,开发成本大幅上升(见表4):

2015年以前,榆林城区土地价格亩均价为57、43万元,而2015—2015每亩均价为207、4万元,2015年亩均价94、1万元,基本与2015年以前持平,土地价格的变化正与榆林城区的房价基本吻合。据调查,2015年上半年榆林城区房地产企业未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现在建和销售的商品房,是以前的储备土地。2015年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企业均未冒然购地,他们对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持续时间

、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房价走势等不确定因素难以作出准确科学判断,土地购买热情不高,对土地价格的心理预期不是很乐观,导致土地需求锐减,土地价格明显回落。同时土地购置费用上涨,土地开发成本大幅提高。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购置费用,从2015到2015年呈现先高后低的趋势,从高速增长到大幅回落。2015年至2015年,榆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土地购置费用快速增长,增速达到1、7倍;之后受市场影响,房地产投资热情减弱,使得2015年至2015年土地购置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41%。依据榆林市商品房屋销售额和销售面积计算出来的平均销售价格(现价),从2015年的2050元/㎡上升到2015年的2394元/㎡,上涨了344元/㎡,涨幅达17%。从宏观政策调控的层面上来看,土地严控、银根紧缩、所得税预征都对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总体来讲当前支撑房价上涨有三大因素:一是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住房的更新换代成为时尚。与此同时,2015年股市持续低迷,存款利率较低,房地产市场恰恰成为投资者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经济发展与消费增长是支撑房价增长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上看,随着近几年以来的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增大了土地获取价格,从而直接推动了房地产成本的上涨。三是受拆迁成本加大、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工人工资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房地产投资成本。消费需求的改变使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也增加了商品房建设成本,促涨了房价。土地开发投资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准备,是将“生地”变为“熟地”资金的投入,进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的过程。从2015年—2015年,每平方米土地开发成本由263元上升到794元,增加了531元。

5、房地产资金来源借贷比重增加,自筹资金比重减少。2015年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本年度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占到17%,到2015年上升到33%;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的比重分别由51%、32%下降到2015年的42%和25%。在省内其他地区房地产公司贷款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我市房地产资金来源中的国内贷款稳中有升,也是我市支持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政策的具体体现。2015年国内贷款达到48%,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分别占到27%、25%企业自筹资金和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下降,反映了房地产投资者和大多购房者处于观望状态,人心的稳定及市场信心的重建都需要时间,目前房屋销售仍处于调整期。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政府干预,在有效地遏制了工业经济持续下滑的势头,加之中省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目标的实施,榆林的房产企业逐步走出低谷,从第二季度开始,榆林的房地产受国家调控政策的推动,投资者信心显著增强,销售额明显增加,房地产业可以说率先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榆林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我市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

1、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1998年废除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市房地产业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从1998年到2015年,房地产行业年均增长24%,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998年到2015年,扣除土地购置费后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从不到1%上升到2、5%。由房地产开发投资到引致的相关产业经济增加值,可视为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率,1998年到2015年榆林市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间接贡献率从3%上升到10%。

2、房地产对投资增长的贡献。对经济增长贡献40%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贡献比重很大:

3、房地产业对消费增长的贡献。2015年以来房地产销售额4年平均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1%,是占消费份额最大的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仍未见底、经济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扩大内需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扩大房地产的投资和住宅销售是扩大内需不可替代的重要选择(见表7):

4、房地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2015年—2015年房地产税收呈平衡增长态势,净增加1976万元,房地产市场销售活跃。2015年房地产税收7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2万元。2015年1—10月份,房地产营业税入库9877万元,较去年同期6024万元增长的63、96%。2015年1—10月份,房地产税收总额6256万元,较去年5349万元同比增长16、96%。

此外,房地产业对就业增长、相关产业的拉动等作用也非常明显。

从表8可以看出,2015年全市房地产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2、87%,房地产税收对全市地方税收贡献较大,2015年房地产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2、53%,所占比例略有下降。但实际上,与同期相比,净增加了198万元,仍处于上升趋势。进入2015年,受房地产市场下滑的影响,房地产税收全年完成7116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1、18%,较上年同期减少2742万元,所占份额下降了1、35个百分点,下滑幅度较大。2015年1—10月份,房地产行业税收完成6256万元,同比增长16、96%,占税收总收入的1、21%。

四、对规范我市房地产的几点建议

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有四大特征:政策方向对、政策配套性强、政策目标符合经济发展需要、政策作用符合市场改革方向。榆林房地产业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对于推动榆林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加快榆林房地产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和监管。房地产业的大起大落对国民经济的消极作用非常明显。所以强化政府在房地产业中的政府职责,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要稳定房价,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要在综合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基础上,把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普遍都能接受的水平上,要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相一致,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要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来平衡房价,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过程中,既要把握规划建设时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真正起到抑制房价作用;又要科学、合理地控制投放数量;既要满足城市低收入价层的住房需求,使他们“住有所居”,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尊重市场规律,不宜过分扩大保障范围,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较大影响,破坏市场发展规律。同时要对低收入人群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科学合理供给,引导房价涨幅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

二是定时发布房地产有关信息制度。要建立准确、真实的房地产统计信息渠道,用准确的信息数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房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要对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统计分析,科学掌握购房需求信息,对购房的数量、户型、面积、位置、价格等相关统计信息进行定期发布,防止盲目建设,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有效解决供需矛盾,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权威、科学的获取信息的平台。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目前,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29个,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开发企业12个,三级资质开发企业31个,四级资质开发企业73个,暂定资质开发企业13个,有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仅占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三成左右,且房地产企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一方面难以形成自己的品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太多也造成了监管上的难度和压力。因此,政府要重点支持一些诚信守法好、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市场认可度高、经营效益好的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使他们的企业做大做强,培养造就几个全省、全国的品牌房地产企业,让他们充分发挥在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对那些经营管理差、技术水平低、有名无实且经营业绩差的小企业,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或进行转产、资产整合,根据自身的技术和优势,另辟生存发展空间。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秩序。要严格依法查处“小产权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的违规房产。在国家未出台“小产权房”处理有关政策之前,对已建成并使用的要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对正在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取缔,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秩序。

2、加强土地管理,确保房地产业的土地供需平衡。国土资源部今年上半年为回应广大网民对房价过快上涨的质疑,调查了全国有代表性的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选取了东部、中部、西部不同的类型,620个案例中,销售房价最高的为45000元/㎡,最低为1130元/㎡,地价占房价最低例为5、3%,最高为58、6%。620个案例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23、2%,356个项目比例在15%-30%之间,其中比例在30%以下的约占总数的78%。土地价格在房价中占有重要比例。因此,一定要加强土地监管,确保土地供需平衡,以抑制房价不合理上涨。一是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高土地统征、储备和管理的能力,搞活土地二级、三级市场。依法打击非法炒买炒卖土地行为,盘活已出让土地,促使存量土地加快开发挖掘闲置土地的潜力。对闲置土地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法律精神,严格按规定收取闲置费,闲置满两年以上的土地要无偿收回,打击奸商囤积土地谋取暴利的行为。二是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对划拨用地的监管力度。对因企业破产改制、单位拆迁改造等,对原划拨进行开发的,必须按原土地用途开发;如果要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必须由政府收购储备,进行招拍挂出让;对以其他方式变相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必须严肃查除,坚决制止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实行严格的税费征收政策,防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四是做好征地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供地,从而稳定地价。五是压缩个人住房贷款,提高房地产公司银行贷款的门槛,从而预防房地产投资过热。六是信息要透明、公开。政府要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土地闲置空置信息、政府储备土地信息、房地产销售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情况等信息。七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房地产抵押登记审批,对评估失真的抵押贷款不予审批登记。七是做好宣传工作。降低社会的心理预期,通过金融、税收等手段,有效抑制投资需求和超前需求。

3、开发理念要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房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首先开发理念要与榆林发展同步。榆林城市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使其暂时无法与同类发达城市的开发理念直接接轨。鄂尔多斯市现在人均gdp是1万多美元,超过北京、上海,创造了中国的奇迹。鄂尔多斯市除了能源的推动外,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强势增长也功不可没。据统计,鄂尔多斯市房地产业占gdp的比重为40%多,远高于榆林房地产业18、7%的比重。未来要使榆林房地产飞速发展,必须首先加快城市发展,让先进的开发城市理念进入榆林,带动榆林房地产更好地发展。榆林房地产开发必须顺应未来发展的总趋势,走整体性、规模化发展之路。其中,政府必须强化其总体规划功能,否则必然导致开发水平参差不齐。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最终整个产业必然朝着品牌化的道路发展,其中尤其体现在品牌的竞争力和营销能力上。随着房市的日益成熟,消费者也是日益理性化,尤其是房地产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着消费者必然倾向于投资那些愿意为消费者长远利益负责的开发商。所以,要想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必须重视品牌在营销中的重要性。随着市民对房地产开发品质要求的提高,房地产企业必须建立服务至上的理念:一方面在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对地段、交通、规模、配套、价格、环境、户型以及今后的物业管理这些都要精心考虑。另一方面也要完善今后服务意识,做到“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转变,进行细致准确的产品定位,并采取多种销售手段,把目光转向售前、售中、售后各个阶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创新。

4、公开税费项目,规范税费征管行为。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土地出让金、税费三项合计流向政府的收入占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支出的59、42%。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向房地产企业征收的税费共50余项:其中一些项目的收取比例弹性较大,这就给某些政府权力部门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增大了腐败的可能性,同时也减少了财政收入,加重了企业负担,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政府要组成清查组,对所有税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国家、省上明令规定缴纳的税费项目予以保留;对一些地方性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要予以取缔,废除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免一些收费项目,以减轻开发商负担,增大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动力。

5、加强城市配套建设,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对于推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人们的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对追求生活品质的要求逐步提高,消费者对于住房的社区配套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作为消费群体中具有代表性的公务员群体也位列其中,对住房配套问题给序了相当大的关注,买房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榆林开发区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发展日新月异,但诸如中小学、蔬菜市场、金融等配套设施未能及时跟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部分人买房的积极性。随着市委办公小区等一部分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相继投入使用,必将对榆林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是购房置业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因此要想方设法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品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增加广大居民的收入,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和榆林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和改善居住的环境和居住条件。

6、进一步放活二手房交易市场。目前,我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规章制度、人员配备、交易场所等还不健全,交易量小,且很不规范,这对于房地产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健康有序的房地产业离不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活跃和繁荣。因此,要加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建立、工作机构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减免部分税费,以吸引广大居民加入到这一市场上来,不断完善和繁荣这一市场,以推动榆林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懈的努力,使我市的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方向对、政策目标准、政策力度大、政策配套完善、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市场,积极引导房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2篇: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报告

一、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奋力跨越争进位,富民强县快发展”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全县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大,房地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保持市场供需总量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合理,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的态势下,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快速运行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指标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至目前,我县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已有17家,“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3亿元,建设花园、锦华苑、公园、城南、金都、金明寓、栗园、金星等成规模小区8处,开发商品住宅6200套、5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为我县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我县房地产业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时期,各类型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建筑类型方面,已建和待建楼房以砖混结构为主,框架结构楼房所占比重逐渐上升;楼盘品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日益改善。XX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同时,我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品质得到了不断提升,购房户的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住宅小区的环境和品位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加大了居民对住房消费的吸引力。消费结构方面,主要以10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楼房为主,90-100平方米的小户型销售情况良好但数量较少,仅占年度开发量的25%左右。

总体看,XX年我县房地产需求增长速度将低于XX年,房地产供求形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价格涨势将趋向相对稳定。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抑制房地产非合理需求的力度加强,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等调控措施的实现以及二级市场的扩大,我县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主要消费需求是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乡镇机关工作者及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成为购房的主力军;同时,个体从业者、私企老板及企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高档住宅的需求也将有所增加。商品房购买对象以个人购买为主,投资商尚未大量出现。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市场化程度如何(特别是个人购房比例)以及投资性购房的比例。XX年,从购房者购房的动机来看,我县城区购房者中,购房用于自己居住的比例达到93%,以投资为目的占7%,而纯属投机炒作购房的比例尚不到2%,说明我县整个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大量投机者,整个销售市场处于自然销售状态。

预计房屋价格在较旺的实际需求的支撑下将继续上涨,涨幅经历了XX年爆发性增长之后,将趋向平稳,全年增长速度预计将小于XX年水平。XX年全县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280元/m2,同比上涨6、5%。受土地价格、建筑“三材”价格上涨和小高层商品房投放量的增加,以及商品房配套设施,环境建设档次提高等因素的影响,XX年全县商品房平均售价涨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市场供给与需求同步增长,商品房价格与商品住房价值基本相符,价格与价值之间并未形成较大的炒作空间。我县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没有呈现“泡沫”,并且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XX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17%,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拉动全县gdp增长1、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开辟了财源,每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了6%。拉动了社会总体消费的增长。XX年,房地产销售收入1、3亿元,按拉动消费系数1、4计算,拉动其他消费额1、82亿元,两项累计达到3、12亿元。同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5000余个。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房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中高档住房供应量过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偏少。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房供应量不足三成,严重供不应求。由于近年来我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而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幅远赶不上房价的涨幅,广大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楼兴叹,希望能多推出经济适用房以及小户型楼房,以满足部分弱势群体的购房需求。

2、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括商品房预售和销售、二手房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备案、开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开发经营许可、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开发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房地产信贷等。房地产业涉及的十多个税种,由国税、地税、财政分别征收,计税方式复杂,征管难度大。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是能够很好地解决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增加透明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监测市场运行的动态变化提供依据,有利于调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监督科学化;二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平台,以房地产信息为依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推动房地产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达到“先缴税、后bàn zhèng”的要求,以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我县的房地产信息系统还没有建立,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机制尚未形成,不利于及时便捷地对市场进行监测分析,同时也造出市场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

3、城乡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由于房产管理体制不理顺,导致产权、产籍多头管理,市、县、乡镇房产分治。按照建设部建房(1997)173号文和省建设厅鲁建房发(1997)239号文《关于制作颁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要求,一个县只能有一个发证机关,并且所颁发的房产证必须是经建设部备案、由北京印钞厂统一印制。县城规划区外的各乡镇、村街房产,特别是各乡镇驻地企业,因无法办理全国统一的房产证,所以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过户等手续,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不仅造成了工作上的扯皮,损害了群众利益,还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

4、部分开发商重视商品房建设,轻视配套设施建设的思想还很严重。相当项目配套设施水平低,配套不完善,开发项目整体功能差,造成消费者使用不方便,也给社会带来一些隐患。如绿地、公厕、幼儿园、超市、健身场、物业用房等这些基础配套设施多数小区没有或根本达不到设计要求。

5、违规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以前旧村改造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建房过程中,除还建本村居民和本单位职工住房外,还对外销售了许多手续不完备的房屋,驻城村街中也有个别住户在建房过程中少批多建,并将多建的住房违规出售,这些违规开发行为造成了房地产税费流失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对商品房市场带来很大冲击;也导致大量的房屋因手续不完备而不能确权和上市交易流通,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关于规范发展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

1、引导普通商品房建设,推行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土地由国家划拨,各种税费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主要面向社会上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我县目前为止未开发经济适用住房。XX年11月,由县房管局牵头,统计局、民政局等6部门参与组织了一次低保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县低保家庭户主属“三无”、下岗、失业人员的约占97%,低保家庭无房户约为三分之一,有住房的用户,平均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约占二分之一,且大多住房设施不全。所以,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迫切需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国办发XX37号文件已经要求,自XX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注重规划,加快步伐,搞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县的旧城情况,待开发的区域很多,前景是好的,因此加快旧城改建工作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以建设“临沂卫星城”为战略目标,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正确处理经营城市和旧城改造的关系,继续大力推进旧城区改造,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县城规划区基本消除危陋棚户区和“贫民窟”住房。严格控制企事业单位自建自用和零星插建性开发,改变过去那种局部改造、见缝插针的做法,实施地段开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开发模式,对影响城市道路景观的危旧平房进行大面积拆迁。按照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坚持成区连片开发(

3、严格控制机关企事单位自建住房。为满足职工住房需求,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临沭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沭政发199943号文中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停止单位自行建设住房,需要住房的统一到县政府的住宅小区购买。”鲁政发XX22号文件中再一次规定:“从意见下发之日起(XX、3、22),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停止单位建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投资置业,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最近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住房XX196号《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再次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因此,机关单位住房改造要走法制化、正规化轨道。要树立“要住房,找市场”的观念,杜绝新的住房实物分配和“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变相福利分房的现象。

4、加强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禁止其他部门发放不具法律效力的房产证,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5、提升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实力。行业内要树立现代的房地产经营理念,整体提升我县房地产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水平,这是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一是要注重铸造房地产企业的“航空母舰”。要通过重组、兼并、控股、引外靠优等方式,尽快创建能对中小企业有带动作用“航母”型企业,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增强生存与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注重打造品牌。房地产企业要尽快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精品带动战略,提高信誉,建立品牌,扩大市场;三是要注重物业管理,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情侣效应”,实现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互促互动。四是要注重企业诚信和经济伦理。倡导房地产开发商要建起企业诚信档案,树立起经济伦理观念,在发展中讲究文化底蕴、道德因素、科技含量、绿色生态,尽可能地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健康、优美、洁净、安全、方便和环保等各方面优良的产品。

6、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做好拆迁工作。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城市拆迁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加快发展经济、造福于民的好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牵扯到各个方面的利害关系,特别是拆迁人、被拆迁人的经济利益问题,拆迁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如我局在整理拆迁档案工作中发现,有的房产已拆除,但未到我局办理拆迁注销或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导致一宗土地出现两套房产证,权属上容易产生纠纷,不利于房产档案的管理,至使有关问题难以及时妥善解决。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计划、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使上述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7、加快房地产交易大厅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我局在已建成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决定整改再进步,效率再提高,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每科室都有一名工作人员进驻大厅,群众进一个门,领一份表,就可办妥所有手续。同时,在交易大厅门口还有各开发公司简介、年度开发量、楼盘介绍、联系电话等宣传图板,形成了一个“房产小超市”,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又宣传了开发公司,可谓一举双得。目前这一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

2016房管局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 第九篇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打造构建核心增长极重要战略支点这一重要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在着力改善民生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一年来,全县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成绩显著,我局先后获得2016年度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先进集体、全省房屋测绘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房屋征收工作先进集体、全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县的保集半岛楼盘被评为康居示范小区,实现了我省康居示范小区零突破。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区位优势逐步显现,房地产市场稳中求升

2016年,全县共有108家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的项目77个,其中具有一级开发资质2家,二级开发资质17家,三级开发资质20家。

全年发放预售许可证127个,批准新建商品房上市325.65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107.89%;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上市291.83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95.76%。

1、房地产一级市场。2016年,全县新建商品房销售188.7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25.22%,销售金额98.13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43.04%。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17443套,与上年同比增长20.01%,销售面积175.2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23.2%,销售均价5105.9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15.18%;非住宅销售13.5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59.57,销售金额5.65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6.02%,销售均价6409.35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2.23%。

2、房地产二级市场。一年来存量房交易共7001宗,与上年同比增长17.31%;交易面积74.19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13.29%;成交金额16.58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3.82%。其中存量住房交易6764套,与上年同比增长21.05%;交易面积69.7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20.85%;成交金额15.89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2.32%。

办理抵押登记18387件,比去年同比增长2.12%;抵押面积341.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16%,抵押金额340.63亿元,同比增长167.54%。

二、民生工程保障到位,两房建设如期开工

1、廉租住房续建工程即将竣工

我县廉租住房续建工程为2016年、2016年建设任务,目前工程进展较为顺利,完成所有单体建筑主体工程及安装工作,正在进行小区供配电建设和市政绿化工程。

2、本年度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展顺利

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建保障性住房1495套,其中廉租住房451套、公共租赁住房1044套。

(1)、今年我县廉租住房项目选址位于县城以西、路以南,用地面积30.06亩,规划新建4栋住宅楼共计536套(1栋11层、1栋15层、2栋16层)、1栋社区用房及1栋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约36530.37㎡,概算总投资7917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所有基本建设程序,于5月底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在县招标办、县发改委、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下确定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同时完成了影响该工程建设的35kv(农药厂所有)的电力线路搬迁和坟墓、菜地的移除、场地平整及三通一平工作,并于6月28日动工建设。目前工程进展较为顺利,已有2栋住宅楼十层楼面施工完成,2栋住宅楼九层楼面施工中,农贸市场三层楼面施工中。完成投资约3000万元。

(2)、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参照市做法,由江铃集团负责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小兰工业园区莲溪路以西、迎富大道以北,建设用地50亩,规划建设2栋28F公寓楼,建筑面积32210.05㎡(含地下面积),共1080套住宅,总投资约6448.52万元。该工程应完成前期手续及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正紧张有序施工中,正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完成投资约1000万元。

3、租金配租发放及时到位

(1)、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全县廉租住房工作于2016年10月启动,补贴标准按照每人10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执行,自2016年6月起,全县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提高到了住房建筑面积13㎡。截至今年12月全县共发放配租租金481.04万元,共442户,1019人享受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其中今年1—12月份新增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71户385人,全年共发放了63.62万元租金补贴。今年我办对全县已享受租金补贴家庭进行了年度审核,取消不符合条件家庭67户。

(2)、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自2016年1月起,全县实行了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发放制度,截止2016年12月,全县共对983户低收入家庭发放了住房补贴共计699.27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了137.41万元住房补贴,经年度审核取消了154户不符合条件家庭。

三、不断适应新形势,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

1、产权产籍工作效率显著提升。2016年,共整理交易发证入库档23215份,开放产权档案和抵押档案21680份,整理抵押入库档案16304份,注销抵押档案7321份,配合地方财政开减免税证明17580份。接待公、检、法、纪、司以及有关单位查档800份,公、检、法院查封290份,公检法解封41份。同时,共完成房屋面积测绘513.25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初始登记发证面积测量225.05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售面积测量288.21万平方米。

2、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1)、加强开发企业管理力度

一是严厉查处开发企业合同欺诈、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制度,建立了网上新建商品房、存量住房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及时调整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减轻住房消费者的负担。

(2)、完善物业和中介企业监管手段

一是在去年中介普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十家中介企业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按照市局的文件精神,规范了全县二手房买卖的合同文本;三是继续加大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协助两家业主委员会重新改选以及帮助指导五家楼盘物业管理企业申报全市文明示范小区建设。

(3)、实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今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制订了房屋租赁管理制度。一年来,共完成租赁管理46户,收取租赁管理费4600元。

3、白蚁防治工作再上台阶。2016年,共签订白蚁预防合同83宗,面积432万平方米,预防施药面积达302万平方米,此外,签订白蚁灭治合同9宗。

4、创新维稳工作责任制

全局始终将维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信访、诉讼、房屋鉴定等都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并将维稳工作情况作为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1)、信访情况

一年来共配合信访部门协调处理多起信访案件,其中房屋拆迁补偿、房地产开发中的违规行为以及物业管理投诉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2016年共受理调处、回复信访案件达200余件,这些信访案件已基本息访。为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2)、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委派相关人员形成了行政诉讼案件日常应对工作机制,一年来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起。

(3)、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了19起房屋鉴定,对每一宗危房鉴定都出具了鉴定报告,告知了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置方案,有效地将事故的发生防范于未然。

5、健全房屋征收管理

2016年的房屋征收工作任务很大,根据2016年1月21日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新政策与标准。在执行新的房屋征收政策条件下,各项目得以稳步推进。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组织大征收109万平方米,拆除房屋面积84万平方米,创造了我县房屋拆迁的历史。除此之外,我局共参与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共30个,核实房屋征收补偿资金1521.6万元整,丈量房屋总面积1.724万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房屋3225.32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4340.22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7015.32平方米、简易砖混结构房屋262.98平方米、一级简易砖木结构房屋1276.59平方米、二级简易砖木结构房屋1123.47平方米。

四、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在积极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全国百强县的同行们相比,我们还应清醒的看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征收工作的难度增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纠纷增多;征收工作难度加大;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适应新时期下的房管工作,部分职工政策水平还不高;内部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五、明年工作思路

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规范房屋征收管理,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2016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方面

1、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擅自更改规划、少报多建等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合同欺诈、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正确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发挥骨干房地产企业的示范作用。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房地产开发新模式,不断加大对低价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力度。改善房地产交易环境,实现“一站式”服务,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兴建房产交易中心。

2、加强预售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公示长效机制,加大房地产开发楼盘进度监控力度,完善预告登记环节,落实商品房销售及交付环节中的管理细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杜绝开发企业抽逃或挪用资金,完善房地产开发预警机制,防止出现烂尾楼的现象发生,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体系。

3、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制度。健全房产测绘图纸审核制度。加快健全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公示制度,提高中介服务行业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容积率和成本公示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5、探索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新模式。增强业主自觉缴费的意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坚持社区为主、部门配合的管理模式,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加快进行新旧社区物业管理调研,吸收先进经验,建立有效机制,争取建成比较规范的示范小区。

6、继续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使我县的房屋安全管理逐渐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7、逐步健全全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房屋租赁双方给予制度保障,进一步合理引导社会的居住结构,有效地盘活全县存量房租赁市场。

(二)、征收管理方面

2016年在围绕加快构建核心增长极目标和2万亩土地收储计划的大环境下,预计完成64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任务。我局将继续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和优化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着手,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机制,切实提高的工作实效。同时,我们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吸取工作中的教训,加强自身素质与廉政建设,以服务发展、以民为本入手,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落实到征收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住房保障方面

一是要保质保量抓紧完成2016年和2016年1665套和2016年451套廉租房建设任务;二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廉租房进行实物配租,力争把好事办好;三是要建立和完善保障房的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

(四)、队伍建设方面

1、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树一流作风、创一流效能、建一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部署,将该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率这个中心,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

2、积极履行行政许可和行政诉讼职责。按照上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以面向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服务群众为根本宗旨,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落实公开措施,加强公开管理,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4、提升队伍适应新形势的能力。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二是不断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能力;三是扎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增强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拒腐防变能力。

展望未来,要做好房地产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我县“拼争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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