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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2016-11-19 09:59: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共9篇)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海则滩九年制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靖边县教育局《靖边县教师绩效工资提高10%部分考核分配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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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一篇

海则滩九年制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

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靖边县教育局《靖边县教师绩效工资提高10%部分考核分配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办法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拟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勤(约10%)

1、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离岗,需事先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

确定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由代课教师及代班

主任确认签字后,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交教务处登记

后方可生效,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

行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补假,假满到岗

时,要在教务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2、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批准。

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

准。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全部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上级主

管教育部门批准。

3、.假期待遇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六天公假,出全勤的教职工考勤奖

励300元,若剩5天公假考勤奖励275元,剩4天公假考勤奖励225

元,剩3天公假考勤奖励150元,剩2天公假考勤奖励80元,剩1

天公假考勤奖励20元,六天假全部享受无考勤奖励。

(2)每请病、事假超出公假一天考勤处罚50元,单独请会假一

次考勤处罚20元,单独请操及升旗假考勤处罚10元。

(3)婚假、丧假、第一胎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病假在七天以上者,需持

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有关手续认证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请

假。假满后持买药发票和医保办报销手续方可记病假,否则以旷工论

处。

(5)教师必须每周星期日傍晚预备铃响后至上第一晚自习铃前

到教导处签到,如有请假者以时间计算,第二晚自习前签到者以会假

一次计,否则按事假半天记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外出学习、培训与出差待遇相同,三天以内(包括)三天

由教师自己请代班、代课教师,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其他原因请

假均由教师自己请代课教师。教师为事、病假教师代课必须认真负责,

如在代课期间旷课,请假人和旷课人各记半节旷课。

4、旷工处罚

(1)教师每旷一节课考勤处罚30元,旷工一天考勤处罚300元。

(上班时间教职工随意外出或长时间不在办公室办公,经考勤人员证

实后都以旷课一节对待)一月旷工超过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含

绩效工资)。

(2)旷会一次处罚40元,旷操及升旗一次处罚20元。

(3)上下班迟到、早退累计2次折合旷课一节。(上下班迟到、

早退以教务处及值周人员考勤记录为准)教研活动、集体活动、统考

等迟到、早退、旷工加倍扣除津贴。

(二)教师工作量及教育教学过程(45%)

主要考核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及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

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态度、责任心;以及在

师德师风方面,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

有关规定,够不上组织处理的,应酌情扣除其本部分绩效得分。

1、上课工作量

学期上课总工作量计作w、周次计作m、 周课时数(包括辅导)

计作n

W=mn

每上一节课工作量计1。

2、教案换算工作量

A、所有科目详案每备1课时计1.3,略案计1。

B、毕业年级七科(语、数、外、物、化、政、史)每课时加0.2

C、语、数、外、物、化、政、历跨年级的每课时增加0.1 (其它科不考虑)

3、作业批改换算工作量

A、语、数、外、物、化以班级人数多少评定,20-2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26-30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1, 31-3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2,36人以上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3;

B、其它科目20-2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0.9,26-30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 31-3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1,36人以上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2;

C、作业次数若达到学校规定次数就以规定次数计算,超出部分不计工作量,不足的要加倍扣工作量(防止加重学生负担);

D、汉语作文每全批全改一次计6,学生互改每次计2,只布置不批改不计工作量(学生互改后教师必须批阅,否则以不批改计);

英语作文每全批全改一次计3;

E、面批面改的作业再乘以系数1.1,初中部面批面改的作业需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带作业本每星期向教务处汇报,否则不以面批面改计。

4、任职兼职工作量单位计算法(以周计)

校长:28 副校长:20 主任:15

副主任:10 团支部:15 会计:10

部门干事:8 教研组长:4 兼职部室管理员:3

带操:4 文学社:3 打字与复印:3

5、兴趣小组工作量计算法

兴趣活动每活动一次,并且当次活动结束上交活动记录,计4,只活动不交记录计1。

6、信息化培训工作量计算法

信息化培训教师每次计工作量3,受训教师每次计工作量1。

7、基本功工作量计算法

每完成一次两字一画作业计2,与学期末的两字一画考核得分之和为总工作量(其中作业总分占40%,考核得分占60%);普通话采用比赛的方式计算工作量,在学校普通话比赛中,该同志比赛平均分(总分10分)即为工作量。

8、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工作量计算法

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各项指标要求完全达到者计工作量20,每少一项扣工作量3,单项短缺数量扣工作量2,学年度内能达到所设定目标者奖励工作10,每本档案完成年限三年,若完成时能达到预期目标奖励工作量20,超过预期目标奖励工作量30。

9、代课工作量计算法

替请假教师代课的教师,每代一节课计1.5,只照课计1,并且要有教案,教案工作量计1.5。

10、奖励得分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主动承担任务及任务完成优秀者给予奖励得分。

(1)每承担一次由学校及教务处安排的示范课,奖励绩效分5分;

(2)听课记录超出学校规定次数,且评议详细得当,每次奖励绩效得分0.6分;

(3)每在业务检查中被评为优秀与良好的教案(以教学方法、作业布置、教学反思、储备教案、二次备案、组长签字审核为评选依

2014中职绩效工资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二篇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12]152号)和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十人社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市直非义务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十教函[2012]228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学校岗位聘任,岗变薪变,全员定岗定责要求,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建立符合学校实际、发展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岗变薪变,按岗取酬。

(四)构建适应学校大部制管理体制的激励机制。

(五)统筹兼顾学校各类人员绩效分配,向教学、学管、招生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在编在岗人员,自2014年1月起实施本绩效工资方案。

四、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对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岗、工勤岗人员完成本职工作,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

学工作,按月全额发放到个人账卡。 以下情况由学校负责考核,报财政局在相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一)教职工上班上课考勤,当月考勤,通报公布,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处理。

(二)教师系列专技岗位人员,从2015上半年新学期开始,规定每周最低课时量。专任教师6节/周,校级2节/周,科级、一般干事4节/周,法定年龄男满55周岁和女满50周岁教师4节/周。未完成教学最低课时量,按学校超课时标准扣除。无课安排,担任班主任工作,招生工作,视同完成教师核定基本工作量。因教学实训、顶岗实习而影响学期其他教师阶段性教学缺课除外。

(三)中层干部、行政一般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出现失误。

(四)竞聘落岗、待岗人员,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十人社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财政部门按年核定总量,具体包括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技能大赛奖励和其他奖励等,结合学校各项工作实际,各类津贴实行经费总切块预算,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考核办法、发放标准。报人事处备案。

(一)课时津贴(48%)

1、每学期根据学校班级数,分配课时津贴总额,由教学部门按部按班按学期核定班级数和代课教师人数,合理制定教师学期基本工作量(课时量),依照《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班级人数制定课

时标准和分配办法,分管校长审定,予以公示之后,按学期核发教师课时津贴。

2、设立基本课时标准和超课时原则。专任教师基本课时144节/学期(8节/周),校级领导36节/学期(2节/周),中层干部72节/学期(4节/周),一般人员节108节/学期(6节/周)(一学期按18周计算,按学期核算平均周课时)。按学期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设定超课时最高课时数标准,教师上课超出部分,不核发超课时津贴,干部确需超课时,需经主管校长和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同意。

基本课时津贴和超课时津贴标准由教学部门根据学校切块总费用制定。【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3、专任教师学期无课或学校工作需要安排阶段性非教学岗位工作,由人事处审定备案,在学校行政岗位总指数控制范围内,合理调剂,安排其他工作,按照一般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津贴标准执行,不接受安排者,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班主任津贴(6%)

1、每学期学校根据班级人数(学校注册在本校,不含联合办学人数),由学工处依据《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其中:班级学生编班人数为40人*5元/人标准计200元,按实际班级学生数增减,考核津贴计300元,由专业部按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公示,学工处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经学校组织安排学生离校进行定岗实习预就业,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定岗之日起,次月至毕业时间6月止,每月班主任津贴按100元计发。由学工处和专业部按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公示,学工处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按学期核发。

2、全日制在校大专班按照一个基本班容量(40人)核定班级数,依据《大专部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参照全日制中专班班主任考核办法,按班按月考核评定,夜校班按170元/月的标准,进行考核并公示,分管领导审定,计发班主任津贴。

3、学期无课教师,优先安排专职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原则上不安排担任两个班主任工作。

4、一般行政(工勤)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安排班主任工作,确需工作需要,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只能安排一个班主任工作,核发班主任津贴。

(三)管理岗工勤岗津贴(32%)

1、校长根据市教育局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管理岗工勤岗津贴,依照不同岗位类别和工作性质,设立岗位系数,考核工作质量,进行核发。(具体设置如表)

3、按照岗变薪变,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不担任实职干部,逐步取消干部岗位津贴,自2015年1月起,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科级干部,符合专技岗位教师条件的,回各专业部担任教学工作,

不再享受科级干部岗位津贴;其他行政科级干部,留任原部门工作或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其他岗位工作,不再享受科级干部岗位津贴,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发放津贴。

4、工作质量(行为)考核

(1)建立学校部门、岗位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实行分级考核管理,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学校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学校考核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部门考核职工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2)依据《中层干部工作业绩量化评分》内容要求,党政办按月对中层干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3)一般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考核,依据《职工岗位工作绩效量化评分》内容要求,部门对职工履行岗位责任目标情况,按月进行质量考核评分,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4)按学期评定出优秀(10%)、良好(85%)、合格(5%)三个等次,公示并核发考核津贴。

(四)特殊工作津贴(4%)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专业带头人等特殊工作需要,依照《学校特殊工作津贴发放办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施细则》党政办、教务处负责考核认定,按月统计岗位工作量,分管校长审核,报人事处核发特殊工作津贴。

(五)学校教科研工作、参加各类技能(说课)大赛和先进奖励(8%)

按照学校各类奖励办法执行。

1、教科研、校本教材撰写发表使用

2、参加国家、省、市各类技能(说课)大赛奖励

3、优秀教师 4、优秀班主任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三篇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

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四篇

东白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联校审核后,每学期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教师。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赵荣霞

副组长:林国栋 刘清涛

成 员:侯云泰 王振明 王献玲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㈠、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 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㈡、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㈢、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㈣、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 、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 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 、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 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学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其他学科按15%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 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五篇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青萍完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更好地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和贡献。根据《古浪县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试 行 )》和《土门学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为全面、科学、有效地实施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考核,更好的体现我校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明确我校内部分配政策和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目标工作任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坚持统筹兼顾、 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群众

参与、程序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工作,特成立青萍完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郭爱

成 员:马子忠 胡强年 石生玉 苏湘泉

四、考核内容

(一)校长绩效主要考核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依法治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二)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班主任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1.职业道德:主要是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终身学习的情况。

2.职业能力:主要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育人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团结合作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育人能力:主要是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能力和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等。

(2)教学能力:主要是教师把握和驾驭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参与、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

(3)教研能力:主要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

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团结合作能力:主要是指能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与学生、同事、学生家长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能力,尊重个体差异,掌握对方需求,积极做人处事,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等。

(5)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是教师全面掌握和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规划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培养和指导学生发展特长的能力等。

3、工作表现:主要是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1)工作量:工作量主要是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出勤率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一定比例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任务主要是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备课、课堂教学、教学评价与反思、作业设计与批改、辅导学生、组织课外实践活动以及参与教学管理等。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主要是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4)德育工作:主要是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学生的情况等。

五、 考核方法

(一)平时考核与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按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结合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进行。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要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教师的职业特点,既要考虑教学工作量,又要重视教学质量。不同学科的

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间存在较大差异,所遵循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具体考核中要综合考虑,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六、考核程序

(一)校长考核程序

1校长自评。根据学区的安排,校长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县教育局制定的考核量化表。

2.民主测评。校长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学校对校长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价。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结合平时工作,确定校长的工作绩效。

(二)教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三)一般管理岗位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按教师考核程序进行。

七、绩效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一)校长、教导主任绩效考核的量化计分。按《古浪县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目标责任书》考核学校得分和校长个人绩效考核的量化得分计算(学校绩效得分要折算成百分制):

校长绩效考核成绩=学区对学校绩效考核量化总分×60%+个人绩效考核量化总分×40%

教导主任绩效考核成绩=学区对学校绩效考核量化总分×50%+个人绩效考核量化总分×50%

(二)教师绩效考核的量化计分(100分)。按照教师职业道德、出勤教师全批全改。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量化计分。

1、职业道德(20分):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主要考核教职工爱岗敬业(7分),关爱学生(7分),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6分)。

2、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旷工,根据学区的方案确定扣分量。婚丧等国家法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按绩效工资的平均值执行。实行每学期考勤制,出满勤者每学期计2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0.5分、1分,旷课每天扣2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0.5分、1分,不请假缺席1次扣2分;安全监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2.5分,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为止。

3、工作量(2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项目分值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工作量根据本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师人数确定教师基本授课时数,并统筹好各学科之间的课时关系。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对工作量达不到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教师,学校要通过安排辅助性工作使其达到标准工作量。

A、教师正常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以本校教师

2016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总结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六篇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总结

我校教师2016年度绩效工资按照《**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顺利发放完毕,学校全体教师对绩效工资的核算和发放均无异议。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实施办法是:

1、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全校教师对绩效工资的疑虑。

2、充分发挥教师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的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方案的制订、讨论、修改、定案过程。修订后的《**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面向全校教师公布。

3、坚持阳光作业,广泛争取全体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一位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4、充分发扬民主,让各办公室室长做好各办公室成员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解释等工作,使全体教师理解并认可《**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学校对教师2016年每学期工作情况,都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教师量化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了认真考核,并且及时公布结果,人人皆知。教师依据量化评分和《**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自己就可算出本人的绩效工资,计算过程公开透明。

6、全校教师绩效工资核算出来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全体教师无异议并签字认可后,(

总之,坚持民主是前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作业是保障,做好过程性管理,落实学校各项制度和考核是基础,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是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关键。

**市实验小学

2015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方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58号)、《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开府办发教[20xx]148号)和《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暂行)》(开教[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使广大教职工更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更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案易于操作。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又要体现梯度级别。

三、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学校成立以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郭志盛何耀武

副组长:杨容桂海

成员:吴志斌陈明志谢均刘娅毛军卓信益何西林虞顺莲汪江席友权杨先富张江勇曾艳黄元华肖燚

四、考核意见

(一)工作量考核意见

教职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必须满工作量,学科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县教育局规定执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标准学校按岗位职责确定。

(二)业绩考核意见

1、教师业务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考核,细则另附。

2、后勤人员业绩考核由后勤处负责,细则另附。

3、教职工业绩考核按20xx——20xx学年度考核成绩计算。

(三)考核程序

考评程序

(1)单项测评:有关职能处室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教师日常工作实际进行考评。

(2)综合评定:在单项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

(4)教师超工作量由学校发放,不在绩效工资范围。

(5)校内公示:教师的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反映。

(6)上报教育局审批。

(7)确定结果:公示结束后,计算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1、开阳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上级划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教师由教务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以上一学年度的考核为依据)得出考核分。

3、教学辅助及工勤由后勤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得出考核分。

4、计算:

(1)个人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总分×个人考评分。

(2)、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按上级划拨实际发放。

(3)、工勤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绩效工资×0.97。

(4)、二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绩效工资×0.98。

(5)、一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总和=上级划拨绩效工资总和-工勤绩效工资总和-二类学科绩效工资总和。

六、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归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方案三:凤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 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数:

计 算公式: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周教学课时数×学科系数(中学语、数、英小学 语、数学科系数为0.2。其中优秀类为0.2;合格类为0.15;不合格为0。其它学科系数为0.15。其中优秀类为0.15;合格类为0.1;不合格为 0)=教师周工作量(课时)。其中周实际教学课时数由标准课时数和标准班组成。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周课时数(语数包班、跨班、跨年段的增加1 节)/15+班级学生数/40]÷2×15(节)。(上、下学期周课时数、学生人数不同的,分别计算后求平均值)

(2)由学校教导处统一 安排的代课每节折算为一节,早读折算为一节,早晚自修折算为0.5节,节日假加班日工作量折算为三节。导护一天折算为二节,行政执勤一天折算为三节。图书 管理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保管人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后勤(网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七份之一;生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四份之一。

(3)学校管理岗位(含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其他管理岗位指教辅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岗位人员(含其他管理人员)工作量按学校相应专业技术等级(已聘)教师课时数酌情计算。

2015教师绩效工资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

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

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钟如飞

副组长:吕永胜 严保卫

成 员:吕发青 李明斌 蒋家杰 顾长银 卢丙香 吕 杰

郑克庭 毕美功 曹 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永胜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

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 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

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

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

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

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

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

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

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

成部分。 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

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 、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 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 、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 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

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 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

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五 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

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科研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每学期、没上公开课扣5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扣5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

不足扣2元。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初教师任课课时为标准。(因公除外)

2、班级学生超过45人,每超过1人补足任课教师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特别说明

1、制订和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情况。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将问题提交校委

会或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3、本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15】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15】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竟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陆忠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谷金柱 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 区人事局局长

崔 凯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 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第3篇:县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15]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附注:下述学校为城区学校:上梅镇中心学校、黄泥学校、县实验小学、上梅镇二孝三孝四孝五孝县双语实验小学、上渡办中心学校、上渡办中心小学、铁牛小学、上渡办明德小学、十四中、十五中、一中、三中、上梅中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县机关幼儿园。

第4篇:福建教师绩效工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具体办法

(一)工作量分值设定(以月绩效为计算单位,半年累计)

1、周满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10—12课时,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2—14课时,美术、音乐、体育、信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14—16课时,体育教师带两操及组织课外活动按每周共增加2课时计算。(其他岗位以学校核定岗位为满工作量,学校将另行公布教职工工作量清单)

2、按县有关文件规定,副校级领导、处室主任半个教学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副主任为正常工作量,会计、教务员、学籍管理员为满工作量,出纳为三分之二个工作量。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在执行此标准时,不取上限和下限,拟取中限。已达下限、未达中限者按中限计算。

4、设满工作量为每月100分。非个人原因,课时较少且未担任其他兼职,每月低于80分的,按80分计(50周岁以上的教师按90分计算,55周岁以上的教师按100分计算),其他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且胜任者,按100分计。

5、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增加10分,备课组长每月增加5分。

6、校级每月增加40分,行政、班主任每月增加30分。

7、教师代课或超课时按每课时每月增加2分,跨年段按每月增加一课时计算(可累加)。

8、早读、早自习、晚自习下班由教务处按实际计算,早读、早自习下班每次增加0.5分,晚自习下班每节增加0.5分。保卫科人员晚间巡逻值班每晚按三节晚自习下班计算。

9、网络管理维护人员每月增加10分。

1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或加班,每天增加5分。

11、寒、署假期间,除提取10%用于中高考奖励外,全体教职工同分考核。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教职工考勤管理由相关处室考核,交办公室汇总

教学工作中请事假每天扣5分,旷勤每天扣10分(教师每缺一节课扣5分),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希望生座谈会及其他活动缺勤每次扣2分,请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节课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体育老师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教职工请假制度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2、班主任工作考核、扣分由政治处负责

3、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扣分由教务处负责

4、教师业绩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体现优质高薪,设目标完成系数(取得等级乘以相应的系数)。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经“教师业绩工作绩效考评组”考核认定后,成绩突出者可以高出一至二级;业绩特差,或有重大违纪、失职者、或给学校声誉、财产造成损失者,经行政会认定后,可以低定一至二级。具体分五级,即系数为1.1、1.05、1.0、0.95、0.9。(业绩认定参照《长汀县半期考、期末考教学质量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5、关于教师在教学中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培养学科特长生指导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由教研室另拟方案另行加分。

6、行政人员工作目标考核:由校长负责

(三)考虑到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估因素,学校从每年绩效工资总收入中抽出10%,根据毕业班奖励办法,另行奖励毕业班教师。

(四)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并于当月25日前报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公示3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核算教职工个人当月绩效工资,校长审批后由会计室每半年一次发放给教职工。

第5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15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15年度试行)》。2015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二、绩效实施对象

2015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五、绩效工作定量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第九篇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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