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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2016-11-19 09:59: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共9篇)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一、目的要求此次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排查环境执法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到位、乱执法甚至失职渎职等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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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一篇

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此次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排查环境执法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到位、乱执法甚至失职渎职等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检查内容

1、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不作为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否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

2、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乱作为问题。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要求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并严格执行。

3、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行政执法的频次、密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行政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对群众投诉举报是否及时受理查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是否及时办理。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各执法监察中队按照此次活动的统一部署,对照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群众举报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抓好问题整改。

2、完善档案材料。各执法监察中队、法规科按照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执法台账和执法档案。

3、开展后督察。对已经处理的各类信访案件,特备是重复信访案件,开展后督察,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仍然存在。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法规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认真整改,严肃纪律,积极配合,对在检查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严肃责任追究,对不适于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离执法岗位。

2016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二篇

2016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到位,导致问题频发,引起社会关注,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认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市局决定,当前正在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在原定计划基础上,再延长四个月,时间从5月底延长到9月底结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的要求

通过进一步深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集中排查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基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不执法、执法不到位,执法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该管的不管,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影响发展环境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发生。

二、突出检查范围和重点

在前期对局各科室执法工作检查的基础上,特别针对目前易发多发和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围绕网吧市场管理、印刷出版物市场管理、电子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无该执法不执法,不该执法乱执法、乱收乱罚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三、强化检查措施

(一)强化暗访。一是成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督导暗访小组要针对科室的执法职能,深入基层、企业、农村、社区暗访,查找本部门管辖职责范围内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哪些还解决不到位,哪些群众反映强烈,逐一梳理汇总,边暗访问题,边督促整改,涉及面上的普遍性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强化执纪办案和问责。查处是最直接的督查。局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公开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定期梳理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案件线索,为检查组提供暗访线索。局暗访组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调查的调查,强化“两个”严肃查处:严肃查处行政科室及人员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导致问题频发、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干扰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力。检查活动期间,对因工作不力、不能正确履职尽责,致使问题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组织调度。建立检查情况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局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周报送一次暗访情况,将本部门暗访发现的问题、原因、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加强对暗访组暗访情况的调度,对暗访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问题发现不了,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各暗访组及时对检查暗访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按照处理权限,对问题较轻的,有关科室要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约谈等处理;对问题严重构成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问题特别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检查暗访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局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长效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为保证活动的实效,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整个检查活动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执法人员对执法事项直接负责,暗访组对执法区域直接负责。

(三)严肃检查纪律。各暗访组要切实担负起职责,检查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切忌一般性看现场;不得通风报信、隐瞒问题,更不得压案不报、有案不查、以权谋私,一旦违犯,将严肃处理。

区司法局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三篇

2016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借鉴材料

2016年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三大平台运行管理,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好我县司法行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太湖”作出应有贡献。

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着力提高我县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1、完成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十三五规划编制,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突出抓好基层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综合集成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3、继续开展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并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

4、加强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各项业务开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司法所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二、全面深化人民调解,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会同省高院出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落实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普遍建立“警民联调室”,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稳妥地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按照县委常委会的研究部署,认真建好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积极发挥县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开展特殊人群教育矫治方面的优势,加强和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2.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

3.抓好新版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依托系统全面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网上信息衔接、安置帮教数据库建设。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规范探视系统应用。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尤其是注重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密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特别是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矫正中心平台作用。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报道、集中学习、入矫宣告、社区服务、gps定位管理等教育矫治的统一指挥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规范执法程序,扎扎实实做好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工作,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警告、撤销缓刑假释等审批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有关专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警,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业务讨论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贯彻社区矫正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案例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巩固学习效果。

五、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居民法治水平。

1、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相关法治太湖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的推进衔接工作。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下个五年普法宣传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农村作为重中之重。

4、不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

5、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要节点如3.15、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

6.25土地宣传、12.4等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全县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进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继续做好县广播电台开播“法治太湖”栏目和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太湖”栏目,广泛宣传法治太湖创建工作,宣传身边的人和事。

六、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实现年援助任务900件,结构比例达到诉讼55%,社会律师办案比35%,刑事案件比例16%。

2、致力于实现应援尽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每一名有需要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和配合,真正发挥这些部门工作职能的优势,以减轻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压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服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邀请资深律师讲解援助案件代理服务方法与技巧以和法律援助相关专业业务知识及案件程序规定等。

5、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太湖普法网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与普法办密切配合,参与普法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6、积极、主动与公检法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帮助,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提供便利,使他们在各自工作程序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增加刑事案件指派数量,解决刑事案件比例严重较低问题。

七、全力提升办证质量,逐步打造公证服务新形象。

1、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抓好县公证机构改制工作。

2、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规范公证执业,提高公证员素质,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3、结合职能、发挥作用,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公证质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严格遵循办证程序,杜绝错证、假证的发生,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5、努力实施公证信息化应用工程,扎实做好公证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紧跟省厅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各类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处信息化办证的综合实力;

八、切实做好律师工作,为全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引导其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我县律师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业园区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继续深化公益律师工作,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引领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

违规执业惩戒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努力使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九、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水平和能力。

1、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提升职业素养为核心,围绕“提高五个能力”,建立健全在职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2、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吸收工作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律师进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健全完善职业道德体系,贯彻落实全县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律师执业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篇二: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调研报告

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明确了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的价值取向,同时也进行了范围限缩,即实行司法监督制度的对象不具有列举加概括式的可拓展性,不是针对所有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完全列举式的,仅限于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本调研报告通过探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及依据、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来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现状,并试图用有限的知识来分析完善司法监督制度的途径,有效保障受违法行政强制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 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 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基于这一定义,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了4种类型的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并作了“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兜底规定。

综观我国现行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各类行政强制措施主要以单列条款专门规定形式出现,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强制法》,因此在执法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诸如滥用权力,没有法律依据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超期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野蛮搬运并随意堆放,侵入私人住宅扣留财物,甚至侵犯人权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

况屡有发生。

二、 检察机关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实行司法监督的现状

加强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体制机制的深层次发展矛盾逐渐突显出来,尤其是发展成果分配及不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已演变成制约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工作有利于各种矛盾的及时有效解决,对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和保障,在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加强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工作,对促进行政体制机制完善,保证法律全面、及时、有效执行,对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活动、刑事审判的监督相对完备,而对于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的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刑事立案的监督以及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的监督,则相对薄弱。虽然《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 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监督的范围,很多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仍然无法抗诉,甚至连检察建议权都没有。

三、 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缺陷

(一) 检察监督的范围过小

检察监督的范围是涉及检查监督与其他法律监督关系的一个重 要内容。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范围是全面而广泛的,不是单纯的刑事法律监督和单纯的司法机关,其范围不仅包括刑事法律监督,而且包括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的监督,它不仅对适用法律即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而且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进行监督。但在目前我国的检察监督职能十分有限,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被宪法定位为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只能只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即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中构成犯罪的行为的立案、侦查和公诉;二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即对严重违反法律以至于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追诉;三是对法律适用情况的监督,即对三大诉讼活动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违反法律的情况进行的监督。这样的司法监督或者称之为诉讼监督,实际上也就只是在行使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权以及为实现这种追诉权而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样的检察权配置,没有体现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无法担负法律监督职责。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5条规定的法律监督权,是以刑为主,以诉为本的法律监督模式,而没有对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及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检查监督的相应规定,给人造成检察监督只是对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的错误观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而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外的机关鲜有甚至无从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只能监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法活动,而作为侦查活动的前奏和准备,并与之密切关联的行政执法活动,在现实基本法中鲜有规定。

(二) 线索信息来源问题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监督,首先是要 确定监督哪些行为。传统的监督的线索信息来源就是群众向检察机关的举报、申诉,也就是只有群众向我们反映某一行政强制行为违法违规情况时,我们才可能据此进行监督,而且因为具体法律的缺失,致使只有少部分群众知道检察机关这一职能,进而向检察机关反映。所以,仅仅依靠群众向检察机关的举报、申诉,检察机关仍旧面临着线索孤立、成案率低等困难,难以切实履行司法监督的职责。因此,深入拓展群众对行政行为的举报、申诉渠道,掌握需要进行监督的行政强制措施信息自然成为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督职责的前提。

(三) 对行政强制措施合法性判断问题

检察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负有监督职责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强制行为实施的主体的合法性行以及政强制措施主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要对这几方面进行监督,其实就是判断其是否合法,虽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无论是从其法律专业素质还是综合素质来说,对判断一个行政执法是否合法,可以说都具有足

够的法律专业资格,但要对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一些学科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部门(如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能和具体程序做到了解判断是比较困难的,没有一定时间的学习了解是很难对其是否合法作出判断的。例如,食品安全的执法行为就涉及到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又如城建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是否合法合理等等。

四、 构建检察机关司法监督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

我国立法对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制度的规定在实践中陷入了难解 的困境,检查监督在行政法律监督中被边缘化,因此需要完善立法,重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检察监督模式。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建议监督应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设立、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的行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或者如果不及时纠正将发生难以挽回的损失的情况。其次,立法应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方式进行规定。现有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就是检察建议,以及对涉及职务犯罪的进行立案调查。但就检察建议来说,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方式,其执行效力却未有刚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不少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往往因为自身利益而以种种理由和方式消极对待。所以应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方式进行明确刚性的规定,使检察监督能有确实有效的作用。最后,就是要对检察监督的程序,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对收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后所需要做出应对的程序。检察机关收到控告、申诉后如何处理,由什么职能科室处理,对监督的内容如何进行审查,监督意见如何做出以及行政执法部门收到检察监督意篇三:下关区司法局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下关区司法局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精神,我局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再次清理其他行政项目,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二是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研究决定,并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同时确定具体联络员,承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备执法人的身份。我局向区法制局申请 执法证人员七名,规范了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四是严格执法制度。我们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执行制度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违反制度的人和事。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司法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四篇

*司法发[2016]05号

**县司法局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纪委、市司法局党委年度工作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继续实施“两个加快”和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纪律建设

(一)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组织开展以“认真学习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纪律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加强对党员政治纪律特别是遵守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维护中央权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加强对县委、市司法局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两个加快”的要求,保证政令畅通,要加强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五大战役”、“二次创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基层业务用房项目等重大建设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的监

督检查,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深厚氛围,切实做到干部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

二、促使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

(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教育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狠刹铺张浪费一系列要求,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有力举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意义十分重大。局纪检组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重点检查深入基层、文风会风、厉行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大兴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之风,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查研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

检查。

(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勤政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入破解“熟人经济”,治理庸懒散奢浮,进一步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推进效能管理规范化,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估方法,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使用、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效能投诉、直查快办力度,强化效能问责。加强专项督查,持续纠正效率不高、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

(三)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行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公正廉洁执业,确保法律服务诚信为民。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组织开展公证

行业的财务检查及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督促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惩治与预防并举,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勤政廉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适时组织对本系统开展“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的检查,切实通过大讨论,促进广大干部加快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形成反对“庸、懒、散、奢、浮”,倡导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好风气。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

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全面推进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问责等制度。认真落实《关

2016年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五篇

2016年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配合,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提升农场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结合安全生产阶段重点工作,确定检查内容。

三、组织形式

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由农场安委会牵头,农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重点对各民营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

(一)5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米业加工企业。

(二)6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米业加工企业。

(三)7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四)8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米业加工企业。

(五)9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米业加工企业。

(六)10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米业加工企业。。

(七)11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加油站。

(八)12月份

工作任务:检查1家危化品企业1家,烟花爆竹经营点3家。

五、工作要求

(一)农场安委会要高度重视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时间,加强沟通协调。

(二)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查处,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三)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持有效执法证件,统一执法工作程序,做到规范言行,注意形象,并严格遵守

2016年司法局执法工作方案7篇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六篇

第1篇:规范执业行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以服务“四型经济”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为首任,以规范执业行为着力点,用正确的执业理念指导执业行为,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护航经济、服务民生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综合等级评定标准落实评审工作,评定结果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对诚信律师事务所和坚持诚信执业的律师给予表彰,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形成守信者得益、失信者损益的环境氛围。

2、完善律师执业档案及业务档案管理。按照“一所一档、一人一档”执业档案管理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情况、执业情况、考评情况等相关信息材料进行统一立卷管理,对律师执业实行动态监管。制定完成《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律师业务案卷的归档作出明确要求。

3、建立健全“一书一卡”制度。进一步加强律师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律师办案质量管理办法》,在律师行业全面推行律师办案“一书一卡”制度,即“律师法,律服务告知书”、“律师法律服务监督卡”。基层法律服务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4、加强行风监督工作。成立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要监督成员的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切实规范律师队伍的执业行为。

5、推行法律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公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示范文本、服务流程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咨询。

6、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执业大检查活动。围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无证办案、坐地收案等非法从业行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执业大检查活动,重点打击外地律师坐地收案、无证人员冒充法律服务工作者非法执业、以公民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等非法从业行为,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7、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共享机制。

8、开展司法鉴定案件评查。认真落实《司法鉴定软件受理系统管理办法》,对鉴定案件实行网上上报、网上核查、网上反馈,组建以公安、法院、卫生、保险等部门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的司法鉴定意见评查小组,对司法鉴定案件提出具体评查意见,加强司法鉴定办案质量监督。

9、继续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积极谋划我区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和汽车车损鉴定中心,填补我区司法鉴定业务空白。严格执行2016年“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和2016年“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切实规范司法鉴定行为,提升鉴定质量。

(二)突出服务重点,打造特色品牌

10、实施法律服务“组团护航”工程。紧盯全区“四型经济”发展大局,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法律服务团,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开展“一对一、组团式”的法律服务。重点围绕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和区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领域所产生的承接各类产业要素、专业市场转移、城镇征地拆迁等事项,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谈判、审查合同、办理公证等法律支持。

11、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评估。力争实现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12、提升法律服务标准。推行提前介入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达到主动提示、主动联系、主动沟通、主动服务“四主动”工作标准。推行方便快捷办理机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企业,按法定程序优先办理公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推行预约法律服务项目,方便当事人、经营者通过电话提前预约,周末或节假日正常办理,全力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

13、开通涉农公证绿色通道服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积极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农村土地征用、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动现代农村、农业发展。努力为城镇农业人口转移、城镇管理等提供更多扶持性、公益性的公证法律服务特别是在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生态建设、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

14、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年活动。全面推行窗口单位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特殊案件快办机制,对于办理公证业务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对于因时间紧迫、当事人有急办特办需求的或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等其他紧急、特殊情况的,在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对于行动不便的孕产妇、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提供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15、推进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科学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以及“12348”热线电话资源,通过热线电话、网上受理和窗口服务三种形式,受理咨询、援助、服务、投诉等业务,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主管领导作为分管工作提升质量行动的主要负责人,对分管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总责。各业务科室、处、所、中心作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实施此项专项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扎实推进,局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各科室、处、所、中心关于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研究解决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要及时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向局活动办进行反馈,要重视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典型事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局活动办将在《区法制宣传月刊》上予以选登,宣传推广。加强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专项行动新闻报道工作。

(三)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行动取得令群众满意的实效。

第2篇: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全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刑罚执行公开作为着力点,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延伸领域,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原则,重点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使司法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新要求。

(二)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示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与司法局职权相关的活动和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确保各项职权行使的全面、正确和规范。

(三)坚持全面公开的原则。除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等原因外,其他的一律按法律规定依法公开。

三、司法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一)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刑罚执行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矫正公开和以律师和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公开。在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主体等司法公开事项中,必须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完成时限、严格公开标准、严格责任部门。

在做好司法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做好以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权力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明晰权限、厘清依据,细化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限。要重新修订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目录和廉政风险评估表,促进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和规范化。

(二)公开的方式。一方面在单位公告栏上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利用我局的内网平台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要创新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按照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迅速部署,科学谋划,抓好贯彻落实。

(二)工作重点

1、编制、公布司法执法公开目录。各科室、处、所、中心编制本科室司法执法公开目录,明确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的方式等,经我局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局、区委政法委备案,同时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向社会公布司法执法公开目录。

2、修订完善区司法局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手册。

3、制定区司法局工作规范手册。按照工作职责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梳理司法行政工作,并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运行。

4、举办“开放日”、恳谈会等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通过组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对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措施、内容、方式等进行评议。

(三)检查总结。区司法局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司法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完善,并接受市局、区委政法委的督导检查。

(四)巩固发展。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司法执法公开各项制度,继续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公众对司法行政公开新的需求,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司法执法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同志兼任。司法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司法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二)严格责任,强化督导。我局采取专项督导与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科室、处、所、中心司法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整体工作年终考核。

(三)监督与投诉。畅通沟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听取群众对我局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理、落实、反馈。局司法公开领导小组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来自各方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投诉。

第3篇: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精神,按照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健全完善戒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大力创新教育理念、形式和方法,全面落实教育工作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教育矫治工作水平,为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按照省、市工作要点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动社区矫正在审前社会调查、日常监管、奖惩实施、收监执行等环节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开。进一步规范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刑满释放前基本信息对接等工作环节,完善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

2、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制度,强化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从源头上杜绝脱管漏管的发生。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充分运用好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监管抽查力度,通过实时抽查,手机拍照抽查、地理位置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力争确保实现审前社会调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委托单位采信率达到95%,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和列管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监管目标。

3、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运用好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社会教育的相关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扶管理衔接机制。不断创新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的有效方式,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严格奖惩措施,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适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档案评比活动。在全区培育2-3个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典型进行推广。迎接市检察院、司法局组织开展以完善机构设置、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档案、强化矫正人员教育监管、落实帮扶政策等内容的执法大检查。

4、建立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大帮扶体系。构建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家庭、社会、社区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帮扶体系,开展经常性走访入户工作,掌握第一手情况。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学习海兴“五老”帮教典型经验,依靠社会力量开展联合帮教工作,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信心。继续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

5、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设施,力争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6、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巩固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建设,以教育、培训、救助帮扶“三无”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由政府投资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企业吸收和安置刑满释放人员。依托现有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通过组织举办招聘会、结对帮教等形式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并探索建立依托国企和民营企业安置“三无”人员的有效途径,形成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社会、社区、家庭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救助体系。

三、方法步骤

根据全面开展、重点推进、分类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按照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的总体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

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改进方式方法,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逐条逐项抓好推进和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

总结教育矫治工作中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教育矫治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

各司法所先行组织自查工作,区司法局结合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和实施意见中具体要求,对执法行为、教育矫治质量、帮扶救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把开展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所长要主动上位靠前抓,切实把提升教育矫治质量作为特殊人群管理的中心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典型带动。区司法局将不定期通报各所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对教育矫治工作实践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先进人物和事迹,通过信息简报、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向社会展示教育矫治工作的丰硕成果,带动教育矫治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整体统筹推进。要坚持统筹兼顾,将开展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场所安全稳定,同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步骤、各项要求,贯彻到教育矫治和安全稳定工作全过程,做到整体推进,相互提高,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整体水平。

第4篇:基层基础上档升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发展、便民利民的职能优势,切实把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作为全面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基层,夯基础,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更加有效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1、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力量,消除1人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2、落实“以案定补”经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继续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以案定补”经费、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方式,解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报酬问题。

3、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同国土、劳动、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行业调委会建设,年内全部完成“五类纠纷”调委会建设任务。逐步建立大型企业、集贸市场、农民工聚居区等专业调解室,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全覆盖。

4、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注重加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落实培训计划,通过旁听案件庭审,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5、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调解程序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优秀案卷”和“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重点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重大纠纷报告、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通过大力推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南大街办事处调解委员会等典型经验,培树一批在群众中“叫得响”、“信得过”的调委会,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6、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台账管理、文书管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大检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7、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能力验证的合格达标水平,达到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效性和长效性的有机统一。

8、积极推进“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形成权责明晰、协调联动的综合法律服务工作和保障机制。推进具有区特色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9、开展公证机构“三化一建设”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公证机构“三化一建设”成果,不断规范执业环境建设。

三、方法步骤

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深入贯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依据此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有关文件和法规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在2016年11月下旬完成自查自评,并向区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注重推广宣传。要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努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区司法局将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的引导示范功能,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严格贯彻落实。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各司法所应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落实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基层基础建设。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及时有效应对。

第5篇:司法局源头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理念,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通过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着力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平安保驾护航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家庭、婚姻、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广泛开展经常性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等方式,逐村、逐社区进行摸排梳理,及时就地化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围绕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重点区域、行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消费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特别是易引起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力争95%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居、乡镇。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围绕“四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特别是在两会、国庆等重大节点、敏感时期,组织专门力量联合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依法妥善进行调处,就地及时化解;对于积压多年、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上报,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切实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3、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纠纷分析研判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因调解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追责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4、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人民调解技能技巧以及《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宣传推广品牌调解室、调委会的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着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局里重点抓好司法所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集中培训,各司法所组织村(居)调解主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5、健全完善“四位一体”联调联动机制。着手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联动的“访调对接”工作模式;与综治、公安相互衔接的社会矛盾联排联调机制,与法院相互介入的诉调对接机制,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基层工作管理股要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等具体内容,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四位一体”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法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6、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探索建立“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优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大学生村官等资源,为社区、农村配备法制副主任。通过在社区、农村设立“服务牌”,向居民发放“联系卡”,提供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惠民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7、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宣传载体。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开展推进规划落实“回头看”活动,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为重点对象,组织法律工作者、法律权威顾问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军营、进景区”为主题的“法律八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类人群,实现普法受众面的全覆盖。

8、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坚持法治文化与奥运、历史、民俗、旅游文化互通互融,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法制宣传作品、法治文化栏目,广泛开展法治书画、法治文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依托各级各类广场、公园全面推进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主题鲜明、功能完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任务,提升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9、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切实提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0、夯实普法宣传阵地。巩固现有普法阵地,积极拓展在繁华路段、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普法宣传园地和LED普法电子显示屏。不断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大应用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扩大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三、方法步骤

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按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深入贯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广泛宣传动员,周密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此次专项行动真正落实到实处,努力做到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成效突出。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根据有关文件和法规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摆问题,落实相关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

在2016年11月下旬完成自查自评,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局活动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是抓好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把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放到实践活动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去推进落实。分管领导作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深入一线,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研究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推进此项行动,积极宣传源头治理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密切关系,宣传开展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做到出实招,见实效。

(三)科学统筹推进,确保活动实效。要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统筹推进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把源头治理同其他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使行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围绕教育实践活动展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为出发点,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到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中,促进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第6篇: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有关要求和区直机关党工委宣区直字[20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中心组学习具体情况,对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各级重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营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思想理论氛围,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实干兴邦的思想理论氛围,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范围能力,深入推进打造强区名城,知名美好建设。

二、学习内容

根据省市区有关精神,今年中心组学习重点突出七方面内容:(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深入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三)深入学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专题学习。(四)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五)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深入学习区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七)深入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的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形式

坚持理论学习与民情调研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与部门实际相结合,上级要求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全力推进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学、问相结合,看、记统一,读、思同步的学习新模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组长由书记担任,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及相关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和学习研讨的专题,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并作学习总结。副组长由政治处主任担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指导学习秘书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由政治处工作人员担任,主要是组织草拟学习计划,协助落实学习人员及学习安排等事项,并承担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具体筹备事宜。

(二)创新学习形式。在加强集中学习和读书自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读书、理论征文、讲党课等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三)紧密联系实际。要把政治理论学习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同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自觉用理论学习的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7篇: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服务职能,根据局领导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区法律服务中心要紧紧围绕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奥运经济、生态经济、县域经济的奋斗目标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即“百名律师、法律服务者助百企转型升级、百名调解员促百村(社区)和谐”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整合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的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走访企业、村(社区),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努力实现三个目标:渠道更畅通、帮助更及时,方向更明确、服务更有效,内容更丰富、层次再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百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助百企转型升级”活动

1.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结对机制。2016年要深入走访我区企业,分析研究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法律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要求参加“助百企转型升级”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坚持每十天到所服务企业进行上门服务一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服务,且有详细文字记录。创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拓宽服务企业的渠道,不断完善“法企”对接的形式和途径。加强重点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创新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六个一”活动:设立一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定制一套服务方案,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作一场法制报告,建立一个调解室,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座谈会)。

2.突出服务重点,搭建服务平台。围绕我区2016年工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园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加强与金融、商贸、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参与搭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平台,把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纳入现代产业发展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定期对转型升级各类新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研究,开展“我为企业制课表,学法用法促发展”活动,针对重点企业、创新企业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打造服务品牌,增强服务实效。根据我区产业调整和各类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以统一管理企业法律顾问为基础,大力发展法律服务的专特优产品,形成企业法律服务的品牌。

加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办理钢铁、建材、钻机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所涉及的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融资引资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强化法律服务在企业发展事前谋划和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积极为企业重大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加强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推动产业集约发展。建立适应园区建设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团组,发挥法律服务在资源要素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中的促进、保障作用,推动产业间的合作共赢,促进产业链的发展。探索做好招投标公证,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顺利进行,确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各类合同顺利履行。

(二)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促百村(社区)和谐”活动

1.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行动。依托乡镇、办事处司法所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镇、进社区进程。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网络,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探索推行“法制副村长”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律师工作站”建设,切实把法律服务纳入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着力提高城乡法律服务的覆盖水平。

2.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惠民行动。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办理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关乎百姓生计的法律事务。进一步把法律服务资源向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努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发挥法律服务促进民生幸福的积极作用。

完善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举措。以各司法所为单位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在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中发放“法律服务一卡通”,实行减免费服务,保证他们得到及时、优质的法律帮助。加强与劳动保障、妇联、残联、消协等部门的协作,共建一批针对特定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工作,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要降低门槛、做到应援尽援。

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适应困难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提供服务中更加注重质量优化,效率提高,品质提升。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形式并用的纠纷解决参与机制,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模式,不断把法律服务向诉前和诉后延伸,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实现最佳纠纷解决效果。

3.深入开展促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服务创新行动。

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积极向乡镇(街道)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业务流程管理,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增强村(社区)维稳能力。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积极把法律服务导入村(社区)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服务村(社区)居民的过程中,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工作方案,形成有效的突发事件源头治理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化解处置社区居民生活中各种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

推进村(社区)民主管理。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帮助村(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居)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促进村(居)务公开,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切实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016司法局廉洁执法工作方案5篇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七篇

第1篇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十一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群组发〔2016〕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的,以专项活动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抓手,集中查办一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政治素养,增强廉政意识,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文明、高效、廉洁的执法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重点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开、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随意性大,引发群众上访等问题;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制度保廉洁。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通过扎扎实实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本系统执法机构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根据活动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专项活动推进工作。各区县(市)司法局确定一名专项活动联络员,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专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方法步骤

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分为五个阶段,从7月初开始到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7月31日)。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在学习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总体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做好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阶段(8月1日-8月31日)。把学习教育作为开展专项活动的切入点,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其自觉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学习以下内容: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项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二是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专题教育活动,增强执法人员宗旨意识,自觉增强亲民、爱民、为民意识;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选择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析理”;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纪观念。通过学习教育和开展一系列的专题培训,使得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廉洁从政的理念。

第三阶段,查摆查办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在前期动员部署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查找所在部门的风险源点。一查是否存在接受执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财、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的行为;二查是否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与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三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审批事项,或者向单位的领导、具体承办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四查是否存在徇私情、谋私利,与相关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五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市局设立专项活动举报电话和邮箱,可通过电话和邮箱公开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四阶段,建立完善制度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要根据前期活动开展发现的问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决堵塞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领域发生各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同时,要围绕行政许可、项目审查、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执法活动公开制度,对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和裁量权等网上公开;二是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检查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责任边界,进一步落实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实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三是廉洁办事制度,建立向社会公开执法纪律和执法质量承诺制,对所有审批环节、执法环节、审查环节等工作事项,执法人员务必廉洁自律,不接受任何吃、请、送,行政执法工作是否廉洁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区县(市)司法局、机关各科室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市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活动开展得力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敷衍了事、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同时,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得到查处的,活动领导小组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开展,认真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精心准备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

2、统筹部署安排,做到两手抓。各单位要科学统筹安排工作,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活动与抓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三结合”,即:要把开展专项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转变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结合,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专项查处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堵塞漏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活动宗旨和基本目标

活动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有关法律服务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的主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基本目标:动员组织全市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力量,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改革与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的法律风险,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作用和形象,在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上取得新的成绩。

二、基本步骤和主要任务

基本步骤:此次系列法律服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3月为动员部署阶段,4-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为总结表彰阶段。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以“法律六进”为基本途径,重点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所涉及的重要经济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要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健全法律顾问体系。推动在乡科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推行律师进社区制度,确保实现“一社区一顾问”的目标,有条件的村要同步推行。合理配置资源,引导律师重点做好党委政府和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做好村法律顾问工作。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服务。开展律师行业“牵手重点工程、中小企业、社区建设”活动,公证行业“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群众权益保障”活动,司法鉴定行业“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开展“司法考试高校宣传行”活动,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法律服务事业。四是加强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对象法律援助服务和宣传。通过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法律援助系列服务和宣传活动,联合人社、住建、妇联、残联等部门,为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法律援助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区县(市)司法局、高新区司法办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服务系列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具体抓、深入抓,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市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考评细则》,确定活动载体,丰富服务形式,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同时,针对活动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地要通盘考虑,以一定形式统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开展宣讲、组织论坛、积极运用各类媒体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扩大社会关注度、渗透力和影响力。要精心准备,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及有关部门做好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动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各地每季度末向市局办公室报告一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典型个案,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改进作风,完善机制。要通过加强活动目标管理、督促检查、考评考核、典型引导、中期督导、民调评估、年终考核等多种方式,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有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涉法信访事件处理工作机制,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要完善执业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的意见》(湘司发〔2016〕44号),加快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诚信建设,改进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改革发展。

第3篇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活动

(一)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水平。推动各级党委抓好中心组学法活动,推广建立各级领导干部集中法制培训制度,把如何发挥法治建设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作用作为本年度干部学法和考试的重点内容。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畴。积极协调公务员管理部门,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开展法治先进城市创建大宣讲活动,把1000堂法制讲座送进机关、企业、学校、乡镇和村(社区)。

(二)提高各类企业及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联合经济管理部门重点加大“法律进企业”活动力度,突出宣传企业改革、招商引资、融资投资、知识产权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继续使用《省“六五”普法系列挂图(企业版)》和普法资料搞好宣传,积极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共同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班,指导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帮助企业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范、避免、降低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全面改革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水平。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为主要载体,重点组织好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和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好城乡基层“两委”干部、外出务工农民、社区居民的法制教育、咨询和培训活动。重点宣传全面深化改革所涉及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消费者权益、人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专业法的宣传。建立完善基层法制宣传公共设施体系。推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建设一个法制宣传书架、一个法制宣传长廊或宣传橱窗,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建设一个法制宣传电子屏或广告牌。在全市每个村(社区)培训一名“法律明白人”,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律师行业“牵手重点工程、中小企业、社区建设”活动

(一)牵手重点工程。参与重点工程可行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促使重点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参与招商引资与招标活动,帮助引进资金技术和起草、审查、修改合同以及协助办理公证事项,促使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有效。协助建设方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前期工作,促使重点工程按期开工建设;协助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劳资、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纠纷,妥善处理阻工、怠工群体事件,促使重点工程按进度建设;协助开展建设质量检查监督,促使重点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设计标准;协助依法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建筑材料供货合同纠纷、建筑质量纠纷、工程结算纠纷等。

(二)牵手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意见》(湘司发〔2016〕72号)的要求,以新办企业为重点,着重做好如下工作: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做好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服务;积极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为企业融资提供法律帮助;完善企业开拓市场过程中的法律服务措施,对企业实施的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提示;指导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帮助企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用工行为为基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维护知识产权创新、应用和保护秩序,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三)牵手社区建设。按照《关于选聘优秀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意见》(湘司发〔2016〕76号)的要求,着重做好如下工作:帮助依法依规修订、完善社区自治章程、居民自治公约及其它管理制度;定期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与培训活动,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帮助社区居民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协助社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列席社区居民会议、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为其民主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其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社区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协助调查、收集社区居民群众的民生诉求和法律要求,向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公证行业“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

(一)公证服务进农村。服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认真做好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公证事务;积极为家庭农场、乡镇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经营方式转变、创业融资服务,认真办理农田水利、绿色生产等公证事项;主动介入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粮食购销等活动,认真办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产销合同等公证事项;积极介入农村社会治理和农民权益保护,关注农村“三留守”、“空心村”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二)公证服务进社区。紧密结合社会经济生活的新变化、新需求,在社区广场设立活动宣传公示栏、举办公证知识讲座,向群众介绍公证业务的范围和作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入户走访调查,了解困难居民急需办理的公证事项,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实行快速办理,及时提供上门服务;建立社区服务联系点,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公布公证咨询和预约办证电话,推动“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三)公证服务进企业。把公证业务有机融入到企业实施转

型升级、生态建设之中,为企业引进新技术、减少排放、降低污染服务,为企业产能调整、设备更新、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技术创新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生产、经营、风险评估、权益保护、兼并重组等提供公证服务。

(四)公证服务进学校。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学校的公证服务体系,通过“大手拉小手”与学校结对共建,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宣传与公证服务,帮助广大师生提高法律素质,增强尊法守法意识;积极办理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和法定监护人等公证事项,切实为学生升学、留学或择业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公证服务进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广泛宣传和推介公证的司法预防功能和“过滤器”、“减压阀”作用,积极依法办理有关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资关系、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公证事务;主动帮助政府做好债务风险防控,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立项、招标、合同订立、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工作提供有力的公证服务。

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群众权益保障”活动

(一)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担任村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主动服务2016年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帮助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选举、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积极帮助村民自治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二)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企业,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为乡村企业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提供法律保障;为农村土地流转、山林确权、水利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法律支持;为解决土地征用、城乡房屋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促进农村经济组织合法经营、依法管理、健康发展。每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为2—3家乡村企业进行法律体检。

(三)服务基层群众权益保障。采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点联系2—3个村的方式,在村内公布姓名、联系电话,及时为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主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村民以合法方式和正常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配合政府机关预防和化解群体性、复杂性、突发性及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司法考试高校宣传行”活动

市局政治部要主动与各高等学校沟通协调,重点做好“三个一”:即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当地高校师生座谈,听取对司法考试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司法考试工作;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在当地媒体以及高校宣传栏、校园网等平台开设专栏,解读大学生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等;组织一次现场咨询会,开展现场咨询,并可利用校园网、师生QQ群等载体进行在线解答,以进一步扩大司法考试的社会影响,促进司法考试和高校教育的双重繁荣和发展。各区县(市)司法局、高新区司法办要协助做好司法考试宣传工作。

六、司法鉴定行业“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活动

(一)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侦查机关鉴定机构的备案登记、对外服务和法院编制司法鉴定名册等问题,完善我市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的要求,逐步明确、扩大县级司法局的管理职权,扩展巩固省、市、县三级司法鉴定管理体系。

(二)不断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发展。严格准入条件,切实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结构,坚持走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积极稳妥、健康有序的发展。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完善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体系。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探索建立司法鉴定质量评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完善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强化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合作,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和认证认可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肃执业纪律,强化执业规范建设,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三)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维护稳定和服务民生的能力。以客观、科学的鉴定意见,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案件的处理提供可靠依据。加大残疾人、贫困人口、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司法鉴定“减免缓”费用力度,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在服务诉讼、保障民生、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特殊功能。

七、法律援助“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活动

(一)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

1、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活动。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认真落实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降低门槛和优先受理等特殊政策要求,安排有办理农民工案件特长、服务态度好、素质较高的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和办理农民工案件。主动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积极指派援助人员参与信访部门的信访接待和用人单位纠纷调处,避免和减少农民工因讨薪问题盲目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冲突。

2、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六一”儿童节前后,向未成年人发放维权资料和宣讲法律援助知识,重点服务困难企业、流动留守妇女儿童群体。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创新服务等规定,切实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和行业、部门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造条件,方便妇女和未成年人就近寻求法律帮助;积极做好各级妇联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援助人员有关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知识专题培训,提升“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妇女和未成年人进行咨询引导。

3、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协调各地公检法等部门共同研究部署和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年内各区县(市)司法局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由公检法等部门参加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自职责,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强化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宣传职能,落实律师定期值班制度,通过在会见室、审讯室等场所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公布12348电话、律师接待咨询等方式,加大在押人员刑事法律援助宣传及告知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晓并能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促进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法援案件数量明显增加。

4、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活动。联合老龄办,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老龄办工作人员、社会法律服务人员,到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集中场所,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着力在老年人关心的婚姻、医疗、赡养等领域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试行70周岁以上老年人法律援助绿卡制度,持卡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快速办理。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非诉讼化解机制”,尽力采取劝导、调解等非诉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侵权案件,促进家庭和睦。

(二)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

加强宣传保障,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众认可度,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的品牌形象。其中,各区县(市)司法局年度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数量不得少于人口总数的20%,且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人员做到全覆盖;所有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及相关宣传资料应当标识“12348”热线号码,并在当地电视媒体及城区、乡镇的电子显示屏播放12348热线公益广告;11月份省厅进行抽样调查时,各地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整体知晓率不低于60%。

第4篇

一、培训目的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使市司法局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够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基本要求和办法措施,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活动、组织活动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在基层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培训对象

三、培训时间

专题培训统一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四、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领导干部和党建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讲座;教育实践活动业务工作讲解;集中观看相关影视专题片;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介绍经验(联系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分组讨论交流等。

五、培训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3、《中国共产党党章》;

4、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5、《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三本选编材料;

6、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7、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

8、学习雷锋,奉献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观看《雷锋在1959》(90分钟)、《信仰--我们的故事》(150分钟)、《周恩来的四个昼夜》(120分钟)、《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六集版180分钟,四集版160分钟)、《焦裕禄》(90分钟)等5部电教片;

10、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1、学习《市司法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六、培训时间安排

(一)个人自学(3月中下旬)

每人每周自学不少于8学时,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三本选编材料;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等。要求每名支部书记必须做好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

(二)集中培训(3月--4月)

集中观看专题影视片(3月13日上午)

1、时间:上午8:00至11:30

2、地点:

集中参加专题辅导报告(3月13日下午)

1、时间:下午3:00至5:30

2、地点: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3、内容:邀请市委宣传部正处级干部蒋学毛作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

教育实践活动业务工作讲解(3月17日)

1、时间:上午8:00至11:30

2、地点: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3、内容:党组书记、局长作教育实践活动业务工作专题讲解,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学习焦裕禄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内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政策规定。

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介绍经验(3月23日)

1、时间:上午8:00至11:30

2、地点: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3、内容:局机关第二支部书记作经验介绍,探讨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帮助其他支部书记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

分组交流讨论学习(4月15日)

1、时间:上午8:30至12:00

2、地点: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3、学习形式:专题讨论,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学习讨论内容:

讨论内容:①开展以“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为主题的大讨论。②围绕“做群众贴心人”、“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谱写中国梦篇章”,就新形势下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

第5篇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城市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委法治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服务深化农村改革。

二、活动时间

5月上旬至6月上旬,集中宣传一个月。活动结束后,相关工作可以延续到年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委法治办,市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区县(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

四、宣传重点

主要宣传以下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2.大力宣传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根据省委关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宣传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增加农民财产权利、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新政策法规。

3.大力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和政策。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4.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大力宣传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组织学习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交通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活动安排

1.5月上旬,各区县(市)紧扣主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开辟法制专栏,重点宣传农村民主政治、农业生产、民事经济、维护稳定、基本国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5月中旬,市委法治办联合赫山区委法治办举行2016年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3.活动期间,各区县(市)委法治办组织相关涉农部门进乡村、进集镇、进圩场、进工厂(工地)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

4.继续开展“和美,法治同行”送戏下乡活动,在5月分完成百场法治题材花鼓戏进乡村活动。加大3000场法治电影巡回播映的频率,结合“三下乡”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

5.结合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在5月启动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鼓励律师、法律工作者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合同,进村开展政策宣讲、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和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以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6.活动期间,组织两级普法讲师团、律师深入村组农户,开展有声有色的法制宣传宣讲活动。由市、县两级讲师团深入全市乡镇对新任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一次以上法制培训,市委法治讲师到各区县的2-3个乡镇进行法制讲座,其余乡镇由各区县委法治办组织进行。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免费向农民发放宣传资料及相关法律、政策书籍,并组织农民进行学习与培训,引导农民学会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活动要求

1.各区县(市)、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面完成“四个一”(即一个法治工作站、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家法律书屋〈图书角〉、一批法律明白人)建设,并将其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基本内容,形成整套图文资料上报市委法治办。

2.要加强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采取法制讲座、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乡镇干部学法和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要结合宣传教育月活动内容,组织动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到每个乡镇举行一次法制讲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法制讲座普及到行政村,以普法讲座的形式开展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

3.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深入农民工的集中居住地、工作及活动场所,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等宣传措施,使他们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要把农民工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结合起来,围绕农民工权益保护,开展农民工权益纷争大排查,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开辟法律服务快车道,要大力宣传“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并通过有效方式,确保每位外出务工人员能获赠一本实用法律知识手册及一张法律服务(援助)工作联系卡。

4.加强协调配合。各涉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法治办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地的活动方案和部门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5.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充分发挥墙报、板报、挂图、标语、横幅、夜校等传统阵地作用的基础上,要利用各地对农村文化发展投入不断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的有利条件,发挥广播、电视、电影、网络、通讯等现代大众媒体快捷、生动、形象、直观的优势,用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和效果。要开办各种形式的法制专栏,报道法制新闻、法制专题,播放法制影视节目,增强法制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在宣传教育月期间,各区县(市)要协调本地电视媒体安排播放农村普法题材的电视电影,并组织农民收看,让农民在娱乐中学到法律知识。

6.要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农村、熟悉农村的优势,采取与村(组)“一帮一”定点联系、对口服务的方式,针对农村现状和农民实际需求,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要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威信高、影响大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热情高、知识新的作用,把他们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重点培养对象,以此推动村级兼职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建设。

7.要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三访三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涉农实际法律问题。围绕党和政府、群众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大局出发,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放在突出位置,打造和谐稳定农村,夯实农业发展基础。重点解决好农村山林水土、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将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处理群众信访工作相结合,因势利导地化解矛盾,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8.各区县(市)在6月15日前,收集、整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的相关情况,搞好总结,将有关材料报市委法治办。同时市委法治办将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016司法局执法清理工作方案7篇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局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规定,着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清理内容

对全局2016年至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一)公务接待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建立公务接待内控审批制度,实行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一事一结、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是否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安排接待,是否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签;是否严格控制接待费总额,并逐年压缩;是否存在接待中安排超规格套房、上高档酒水和菜肴等高消费行为,是否存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接待为名相互吃请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接待费转移至会议和培训费中隐匿的行为,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的行为,报销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此外,其他办公经费来源和开支是否规范;其他办公用品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因公出国(境)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国(境)外执行任务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违反外事纪律等现象;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包括国内公款旅游)和挪用专款用于旅游以及向下级机关、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回国后是否按时上交了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往来通行证;是否按照外事纪律按时向外事部门和本单位提交出访报告。

(三)公务用车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批准的车型、价格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置车辆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执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民生性、生产建设性专项经费开支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将不属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纳入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列支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经费列支的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清理规范公务接待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规范因公出国(境)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清理规范公务用车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11号),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严格审核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公务,严禁报销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外侨台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委办发〔2016〕18号)。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持“因事定人”,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安排考察性出访。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前须向纪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实行经费与任务双审核。实行因公出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注重行前教育培训,明确外事纪律;及时上交证照、提交出访报告。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实行配备审批例会制度,严格车辆编制、配备标准、购置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处置更新、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等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严格经费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加大审核监督力度,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决算一律不予批复。

(五)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继续按照“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统一”的要求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清理局机关办公用房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新建局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巩固和扩大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二、范围及标准

(一)清理范围。局机关办公用房,截止时限为2016年3月31日。

(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违规出租、出借和租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清理机关办公用房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具体要求,是反对腐败、厉行节约的现实需要,更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抓手。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坚决摒弃等待、观望和侥幸、应付思想,把清理整改工作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二)严格政策,严把标准。一是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在中央规定时限内,局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维修改造项目,对违规审批等情况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局机关的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规定的标准执行。三是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三)强化督查,落实整改。一是强化督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认真整改。对办公用房超标30%及以内的,督促在有房时进行调剂使用;超标30%—50%的,督促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调换办公用房或进行隔断安排。三是讲究方法。既要坚守政策红线,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整改一步到位。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分级分类处理,提倡多采用调换房间和调整人员的方式解决超标问题,少采取大面积隔断方式,坚决杜绝大规模重新装修,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对能一步整改到位的坚决一次到位,防止反弹。

(四)严肃纪律,完善机制。把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清理成果,做到科学规划,统筹调剂,合理配置,整合使用,保障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的需要。

第3篇: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制定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相关廉政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建立长效的自查自纠机制。

二、范围标准

(一)范围。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和相关廉政规定处理。

三、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领会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全面掌握精神实质。

(二)对照要求,自查自纠。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查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填写《资阳市雁江区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登记表》。有关领导干部有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说明、说清。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将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纳入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暗访、约谈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的查处力度,局纪检组对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

第4篇: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建设“产业兴盛、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和谐”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

4、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5、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三、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7、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组织开展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8、认真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9、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认真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10、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的效果,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11、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三下乡”、“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12、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在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医院、学校、镇乡等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在辖区交通要道显眼位置悬挂标语不少于3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区级部门悬挂标语不少于1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3、建立健全“法律七进”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并将推进情况每月报区司法局。

14、探索建立全区“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和促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5、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活动深入进行。

16、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7、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8、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各部门、单位要开辟适合自身特点的宣传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19、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组织召开运用新媒体普法研讨会,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1、召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区推荐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22、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2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协调有关新闻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规范,提高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5、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各类新闻媒体和普法简报,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6、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更好地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如何更好地创新发展,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力求多出成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第5篇:2016年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方案

2016年是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我们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和区委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区推进依法治区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和《市区推进依法治区2016年工作要点》的具体安排,以依法治理为主题,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扎实抓好今年推进依法治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加快建设“四个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推进依法治区在2016年实现“2345”目标。即:两个健全。全区各部门依法治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规范公众行为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三个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四个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发生率,错案发生率及违规执法发生率得到降低;五个百分百。国家公职人员、在校青少年法制普及教育率,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参考率及合格率,行政人员执法培训合格率和执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城乡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将中心组成员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加强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法制能力培训。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建立整合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12348法律咨询热线建设。(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突出普法教育基础地位,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推进依法治区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和“牵手农民工”、“小手牵大手”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等相关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资料,供干部群众学习使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组织和法律人才库建设。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普法教育考评激励和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寺庙、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七进”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普法教育全覆盖。(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推进依法执政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信访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切实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重点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用人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问题;依托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权力实施电子监察和自动问责,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政办室,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2016年7月1日起,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依法行政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完善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凡《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督促及时更新、充实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用真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局党总支,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5.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加强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畅通外来工维权绿色通道。(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推进依法行政

1.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责任部门:局政办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4.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行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规范运行、服务,方便群众。(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越权越位乱执法问题。完善司法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6.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推进公正司法

1.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一步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规范的工作制度,统一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逐步全面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力度;开展规范执法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责任部门: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五)推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复员退伍军人、企业军转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作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问题,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努力解决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影响日常工作的信访案件。通过“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4.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逐案落实责任部门,逐案制定处理方案,建立积案处理联动机制,加大积案处理力度,确保限期办结。(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基层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

1.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全区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区委“三村扶贫行动”和“挂包帮”活动联系帮扶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向各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3.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努力做到民生服务有人办理、社情民意有人收集、矛盾纠纷有人化解、治安防范有人组织、特殊人群有人帮教、法律政策有人宣传、重大事件有人报告。(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区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省、市级媒体的支持,充分利用电视台频道、区党政网、区政府门户网、司法行政门户网等平台载体,加大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营造浓厚氛围,使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在广大群众中广泛知晓。

3.及时反馈信息,严格工作考评。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要围绕工作开展,把握特点、深度挖掘,特别要注意收集总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成功做法和经验(原则上动态信息500-800字,先进事迹、经验材料800-1500字)。

第6篇: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探索和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体现党建时代性的内在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干部作风的实践平台,是创新基层党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机关党支部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共驻共建、共促和谐为主线,以“机关+社区”双重管理党员干部为重点,引导机关在职党员由“八小时”党员变成全天候党员,搭建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落实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争做“三用心”干部、志愿服务基层群众的平台,把党员服务从其“工作地”延伸到“居住地”,在服务群众中彰显党员先进性。

通过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在职党员的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拓展党员志愿服务的途径和内容、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联动共建,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开放型、服务型社区,为推动“四个新”建设凝心聚力。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参与原则。机关党支部到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在职党员到联系社区及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坚持“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原则,即“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志愿服务在社区”,主动登记特长优势、服务意向和服务时间,接受社区党组织安排管理,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展示党员良好形象。

(二)双向互动原则。机关在职党员要主动联系社区,主动履职尽责,创新联系形式,与社区形成双向互动、多方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结对共建,达到双向共赢、群众满意的目的。与社区联合开展各种服务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共商、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联办。

(三)全面覆盖原则。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到单位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100%,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10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结对服务。与社区辖区内的网格、院落、楼栋党支部(党小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1+1”结对服务,制定服务计划,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帮助社区老弱病残、特困家庭、空巢老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解决具体困难。局机关党支部要在社区建立至少1个帮扶对子,组织党员经常性开展帮扶服务;局机关党支部每年要在联系社区认领并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

(二)统筹开展组团服务。局机关党支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现有志愿服务队的多功能作用,组织“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党员义工队”等,深入社区和居民院落开展形式多样的上门服务。针对一个单位不能单独完成的综合性服务项目,要统筹整合其他机关单位资源,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组团服务、集中攻坚。

(三)开展社区义工服务。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在职党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应急攻坚、便民利民、扶弱济困、维护安全稳定,以及爱心认购(领)、义卖捐赠、关爱陪护、信访接待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认领1个公益服务岗位或加入社区的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每名机关在职党员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积极推行“党员义工日”,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末,选择相对固定的1天或半天,集中组织到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走基层”、“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认真推进实施,把“双报到”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实践者,要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做好表率。机关党支部要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对接,建立联络制度,确保信息互通,提供全面的保障工作。机关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坚持开展服务活动,深入到社区居民群众中,听取诉求、开展服务、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形象展示在基层。

(二)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坚持党组织主动引领和介入,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型、区域性、群众性社会组织,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整合服务资源,采取“单位组建”、“项目组建”、“联合组建”、“专业组建”等方式,组建具有特色的专业服务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帮助解决社区自身难以办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注重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定期发布本单位党组织活动情况。党员义工开展活动要尽量使用统一标识,制作袖标或挂牌;志愿服务要制作并发放联系卡(见附件2),实行工作单位、党员身份、联系方式、服务岗位“四公开”,展示党员形象。及时总结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切实把行之有效、群众欢迎的服务项目以品牌形式固定下来,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第7篇: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强力推进法治建设,按照省司法厅《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要为重点,将法制宣传深度融入依法治区工作之中,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引导广大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寺庙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进程,为建设“四个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各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逐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机关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咨询,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处理各项事务。

工作方法:(1)与区法制办协调,推荐优秀律师成立区法律顾问团;推荐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法律顾问书。(2)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3)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

工作方法:(1)选取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执法部门法律知识强的业务骨干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区普法讲师团。(2)组建普法维权志愿者队伍,区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大队,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小队。

3.建立法纪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

工作目标: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法纪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构筑有效的教育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公务员、村(社区)干部,特别是新任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开展警示教育。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全区干部法纪教育基地。(2)建立司法局法纪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职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现身说法。

4.加强党政干部的普法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做到党政干部学法有读本,提升有培训,督促有考试,确保全面提升全体党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工作方法:(1)编印干部普法读本。(2)征订《省法制宣传挂图》及各类法治读本。(3)协调区人社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协调区委组织部开展全区科级干部法制培训。(4)建立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5.打造普法示范窗口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

工作方法:(1)将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服务窗口作为普法示范窗口的打造对象。(2)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行法制培训。(3)加强服务中心的法治氛围打造。

6.创新普法专栏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传播法治文化理念,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传媒优势,营造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工作方法:(1)各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2)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上设置普法专栏。(3)每年开展优秀法制新闻、普法专栏、法制微博等评选。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7.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1)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签订聘用书。(2)每年2次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落实辅导。(3)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职能,组织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4)组织全区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考核制度。

8.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法制教育列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进一步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辟学校第二课堂,开展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

9.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股

工作目标: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引导青少年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

工作方法:(1)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2)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3)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4)在汽车职业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并积极支持汽车职业学院成立学生法制宣传社团,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0.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平台,通过法治图书阅览室、学法手抄报、法制课教育、法制主题班会等教育方式,提高青少年法纪意识。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推进马鞍九义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1.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每个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2.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加大农村的普法宣传,促进广大村民牢固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协助村建立和完善“四民主三公开”制度的村民公约,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1)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组织向100个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2)组织5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0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3)建立村级法律图书角,使广大群众学法有读本。(4)加强场镇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针对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2次。

13.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工作方法: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内容的牵手农民街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每年不少于2次。

14.加强人民调解的普法作用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加强宣传法律宣传。

工作方法:(1)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普法,坚持解决矛盾纠纷普法先行的做法,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村入户与村民座谈,及时了解存在的矛盾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2)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向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发挥院坝调解的普法作用,深入村、社上门调解矛盾纠纷,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15.组织村委班子干部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村社干部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处理村级事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

工作方法:(1)充分利用镇村社干部大会开展“半小时”法律培训,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的普法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法律知识测试。(2)建立村“两委”班子学法制度。(3)利用乡镇农政网短信平台每月向村(社)干部发送普法短信1至2条。

1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运用多种形式的文化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增加法律宣传的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工作方法:(1)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作用,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制电影、广播法制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2)启动镇村远程教育网络电视定期播放普法宣传片。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7.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社区法制宣传,促进广大居民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社区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工作方法:(1)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制图书专柜,聘请一名法制宣传员,建立学法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居民参加的法制讲座,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

18.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不断增强重点人群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推进平安社区建设。

工作方法:(1)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2)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3)定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19.组织社区开展集中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处理社区事务、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能力。

工作方法:(1)协助社区建立定期学法制度。(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开展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20.启动法治特色亮点工程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加强法制建设的阵地建设,丰富法制宣传载体,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人群的学法需求。

工作方法:(1)2016年启动沱东新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2)开通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和微博,建立普法专栏。(3)打造法治农家大院。(4)打造法治社区。(5)编制印发《“六五”普法读本》。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

21.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教职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觉抵制邪教的能力。

工作方法:(1)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年举办一次教职人员法制培训,讲授法律知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2)每个寺院培养一名教职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组织开展寺院内的普法宣传活动。(3)推进寺庙落实每月一次学法制度。确保有学法资料,有学法时间,有学法记录。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

22.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通过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的经营理念,树立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意识。

工作方法:(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培训。(2)设立法律顾问考评机制。

23.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为送法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提供法制宣传骨干,完成法制宣传任务。

工作方法:(1)利用普法维权志愿者,组织普法小分队,开展法律服务巡讲活动,为企业上法制课。(2)开展送法进工业园区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4.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为企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2)开展“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达到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推进各单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促进各单位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3)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促进各单位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5)推动单位建置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知识。(6)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律七进”活动在局党组(班子)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七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宣教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法律七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反馈信息,严格考评。建立落实“法律七进”工作情况定期反馈制度,每月报信息简报2篇,每半月报工作动态、每月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上报工作小结,半年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上报年度自查报告,并对各类文件、台账、资料实行规范性管理。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定期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少一篇扣0.5分。

2016司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3篇
2016年司法局执法检查方案 第九篇

第1篇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央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省、市、区也陆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区统一安排,从2016年6月至9月底,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范围:

此次集中检查的范围为:各科室、处、所、中心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各科室、处、所、中心履职情况

是否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省、市、区会议精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有效开展。

(二)各科室、处、所、中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办公环境是否安全;防汛防盗防火防暑硬件设施是否齐全;水电线路是否老化;从业人员是否参加相关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整改。各科室、处、所、中心都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公布。

(二)检查督导。区司法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科室、处、所、中心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司法局统筹安排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制定具体方案,加以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对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事故以生。

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处、所、中心要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报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2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和“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以下简称“学创”和“三抓一促”)活动总体安排,我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区“三心一区”和“四个”宏伟目标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的重要抓手。通过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提质增效优中快进”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上来,提升素质,推动思想解放,激情跨越,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抓学习。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以“解放思想、激情跨越,加快‘三心一区’和‘四个’建设”为主题,在局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举办辅导报告、座谈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模范带头,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同时,主动面向基层党员搞好十八大精神传达宣讲,要与结对社区积极开展共建联学活动,积极指导基层开展学习。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学习。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及公益视频广告征集活动,扮靓我局文化走廊,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好“建功黄金期,展现新作为”劳动竞赛活动。

(二)抓作风。积极参与“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五亮五比五创”活动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端正文风会风。充分发挥党代表、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基层工作日志记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项目制管理、方案化操作”工作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抓好立项项目的分类管理、分层指导工作,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做好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抓好决策落实督查、专项督查、项目督查、舆论督查、目标督查、作风督查。将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与完成全区、全市目标任务情况挂钩,做到同步考核,评比表彰抓落实促实干的责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抓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庸、懒、散、软、奢”行为,把违反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加大服务工作品牌创建力度。将现有工作品牌分为成熟品牌、在建品牌和培育品牌,实行分层管理。做好2016—2016年工作品牌认定工作。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推介基层党组织特色创新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做好支部(总支)换届工作,健全队伍,配齐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工作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31日前)。组织认真学习省、市、区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内组织学习、开展讨论,把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在我局迅速掀起“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按照活动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实际,狠抓落实。我局“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总结、通报,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1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注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先进个人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及时推介,予以表彰。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自我教育管理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坚持加强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筑精神高地,全面提升我区社会道德水平,为建设“三个中心”、“四个”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建好道德讲堂

我局重点要抓好同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关联度高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全年开展4期道德讲堂,在发挥作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增强有效性。

(二)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行业推开,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以“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人大评议”等活动为抓手,增强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力争使教育治理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俗读本、文艺作品、论坛讲座等形式,宣传道德模范的事迹,传播道德理念,培育良好风尚。

(三)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普及文明餐饮知识,推广文明餐饮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动,反对铺张浪费。在参与文明城创建和维护过程中切实做到: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营造文明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开展“网络文明”行动

以宣传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倡导推行文明现象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在网络环境中文明素质和减少不文明现象为目标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网络文明志愿传播活动,引导人们不信谣传谣,为我区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仅要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更要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不要拉大旗,做过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实施步骤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逐步展开。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

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传发动及问题梳理。按照区文明委要求,制定下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科室、所、处、中心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9月)

各科室、所、处、中心要开门纳谏查找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月—12月)

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挖掘鲜活事例,加强评论引导,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根据工作部署,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这次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纠政风行风,建设廉洁司法、诚信司法相结合。各科室、所、处、中心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社区网格员和宣传栏的作用,加大教育力度。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要把此次专项活动纳入社会管理,加大重大公共政策得到的影响评估,确保工作常态化、成果长效化。健全机制,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制度环境。要把专项活动和治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立功受奖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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