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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2016-11-21 12:15: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共9篇)2016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为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院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方案,望各科室认真执行。一、实施依据:1、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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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一篇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为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院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方案,望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实施依据:

1、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

2、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

3、上级医政管理部门管理文件要求。

二、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满足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需要。

1、健全院科医疗管理组织,实行院科二级负责制。院长、科主任为院、科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要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健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和质控网络,强化职能科室及医疗质量监管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加大质量控制监管力度,扩大院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能,设立医院管理评价办公室及专家督导检查组,科室设质控员。

2、医疗质量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析、评价医疗质量及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检查分析并督导落实。监管检查须有计划、有记录、有分析、有反馈、有整改措施、有实际效果。建立执行部门与监管部门交叉协调管理机制。

3、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疗质量管理、伦理、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病案管理、输血管理、和护理管理委员会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有活动记录,重视工作实效。

三、加强全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质量安全氛围,提高全员质量安全参与能力,质量安全培训纳入全员培训年度计划,定期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四、强化“三基”训练,开展岗位练兵。职能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医、护、药、技等全员培训计划,分类开展临床医疗、护理、病理、影像、检验、药剂、输血、医院感染等岗位专业人员的练兵活动。抓好抓实急症处理、重患抢救、复苏技术、物理诊断、外科操作、临床技能、病历书写等基本功训练,强化依法执业能力、临床思辨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

五、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完善并实施各项规章、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控制及追溯机制,完善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完善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按规定报告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等不良事件。

六、加强重点部门及重点岗位的管理。各质量安全执行及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急诊科、ICU病房、新生儿病房、手术科室、手术室、供应室、护理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十项工作重点,以及其他重点部门科室(门诊、感染疾病科、临检、药事、病案管理等)的管理,制定可行的质控、监管计划和措施,重点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每月有检查、有监控记录。

七、依法加强医疗技术管理,遵守高危、敏感技术准入规定,严格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准入、分级管理和监督评价管理。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并实施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对新开展医疗技术进行安全、质量、疗效等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

八、充分学习、应用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循证医学

等现代医学理论、科学管理手段,指导制定患者的医疗护理诊疗方案,规范临床医疗工作和医疗行为,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保证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九、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增强病患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医疗服务,优化就医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随访,改善医患关系,维护患者利益,实现医疗服务规范化、人性化。

十、切实加强临床一线科室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各科室依据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十一、主要专业部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1、非手术科室;2、手术科室;3、门诊;4、急症;5、重症监护病房;6、感染性疾病科;7、临床检验;8、医学影像;9、药事;10医院感染;11、质管办(病案);12、新生儿病室;13、护理。

(一)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检查标准1: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诊疗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全面推行《患者病情评估及告知制度》,由中级以上资质主管医师填写。普通患者诊疗方案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确定,疑难危重患者方案需经副高以上人员确定。诊疗方案随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检查治疗计划及方案调整、分析在病历须中有记录。

检查标准2:加强运行病历的监控与管理,落实核心制度和规范

要求,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治疗安全、及时、有效、经济。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明确各级医师病历书写职责,严格遵守病历书写规定,病历体现诊断及时、检查合理、治疗恰当,知情同意书完备。由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落实、执行十四项核心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科室设兼职质控员,明晰责任分工。科主任组织质检员及相关人员,及时检查、评价、监督、保障运行病历质量及医疗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检查标准3: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加强护理管理。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各科室在相关制度制订中要明确规定各级医师查房要求,尽量确定各级医师查房时间,由质控、医务部门不定期参加各科室、各级医师查房,并对终末病历及环节病历进行检查、评价。

检查标准4:规范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其他药物治疗指导原则、指南。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济南市中心医院制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科室抗菌药物的应用,由质检及临床药学制定相应的检查落实方案,有整改通知,有落实及改进的措施及记录。

检查标准5:有危重病人抢救流程,规范三级医师报告和职责,提高抢救成功率;严格并发症和医院感染事件报告制度,不瞒报和漏报。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各专业制定本专业的危重病人抢救流程,加强急危重病人抢救理论、技能及操作规程的的培训,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须≥80%。规范三级医师报告制度和相应职责,规范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并形成重大、复杂事件科级、院级分级响应机制。

检查标准6:按手术诊疗管理有创诊疗操作。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各临床科室所开展有创诊疗操作,要在设施、消毒、制度、流程等方面管理上符合手术管理水平,建立定期自查、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有创诊疗操作和人员资质的资格准入、分级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

检查标准7:开展重点病种质量监控管理。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措施:分别制定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并发症少的单发病病种质量控制计划,实行一定时段内所有病例质量考核。结合临床诊疗实际,应用相应临床诊疗路径、指南、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医疗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病种诊断与鉴别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恰当,检查处理适宜,用药合理安全,急重症处理及时、有效。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肺炎、缺血性脑卒中、膝髋关节置换、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是必须实行单病种质量监控的病种。

(二)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检查标准1: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诊疗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全面推行《患者病情评估及告知制度》,由中级以上资质主管医师填写。普通患者诊疗方案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确定,疑难危重患者方案需经副高以上人员确定。整诊疗方案随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检查、治疗、手术计划及方案调整、分析在病历须中有记录。

检查标准2:实行手术资格准入、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

2016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考核标准、考核办法、改进措施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二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与持续改进考核标准、考核办法、改进措施

一、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第2页

二、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第4页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三、门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四、急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五、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六、感染管理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七、临床检验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八、医学影像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九、药事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十、输血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十一、医院感染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方案

十二、质控办(病案)持续改进方案

十三、新生儿病室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十四、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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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1、检查标准: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诊疗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全面推行《患者病情评估及告知制度》,由中级以上资质主管医师填写。普通患者诊疗方案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确定,疑难危重患者方案需经副高以上人员确定。诊疗方案随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检查治疗计划及方案调整、分析在病历须中有记录。

2、检查标准:加强运行病历的监控与管理,落实核心制度和规范要求,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治疗安全、及时、有效、经济。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明确各级医师病历书写职责,严格遵守病历书写规定,病历体现诊断及时、检查合理、治疗恰当,知情同意书完备。由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落实、执行十四项核心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科室设兼职质控员,明晰责任分工。科主任组织质检员及相关人员,及时检查、评价、监督、保障运行病历质量及医疗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3、检查标准: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加强护理管理。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各科室在相关制度制订中要明确规定各级医师查房要求,尽量确定各级医师查房时间,由质控、医务部门不定期参加各科室、各级医师查房,并对终末病历及环节病历进行检查、评价。

4、检查标准:规范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其他药物治疗指导原则、指南。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济南市中心医院制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科室抗菌药物的应用,由质检及临床药学制定相应的检查落实方案,有整改通知,有落实及改进的措施及记录。

5、检查标准5:有危重病人抢救流程,规范三级医师报告和职责,提高抢救成功率;严格并发症和医院感染事件报告制度,不瞒报和漏报。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各专业制定本专业的危重病人抢救流程,加强急危重病人抢救理论、技能及操作规程的的培训,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须≥80%。规范三级医师报告制度和相应职责,规范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并形成重大、复杂事件科级、院级分级响应机制。

6、检查标准6:按手术诊疗管理有创诊疗操作。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各临床科室所开展有创诊疗操作,要在设施、消毒、制度、流程等方面管理上符合手术管理水平,建立定期自查、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有创诊疗操作和人员资质的资格准入、分级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

7、检查标准7:开展重点病种质量监控管理。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措施:分别制定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并发症少的单发病病种质量控制计划,实行一定时段内所有病例质量考核。结合临床诊疗实际,应用相应临床诊疗路径、指南、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医疗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病种诊断与鉴别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恰当,检查处理适宜,用药合理安全,

急重症处理及时、有效。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肺炎、缺血性脑卒中、膝髋关节置换、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是必须实行单病种质量监控的病种。

二、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1、检查标准1: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诊疗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全面推行《患者病情评估及告知制度》,由中级以上资质主管医师填写。普通患者诊疗方案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确定,疑难危重患者方案需经副高以上人员确定。整诊疗方案随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检查、治疗、手术计划及方案调整、分析在病历须中有记录。

2、检查标准2:实行手术资格准入、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各手术科室制定本专业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并对临床医师的手术实行分级管理,按手术权限实施手术。按规定实行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原始资料记录。由科室、职能部门检查落实情况,反馈、改进。

3、检查标准3:加强围手术期质量控制,重点是术前讨论、手术适应症、风险评估、术前查对、操作规范、术后观察及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医患沟通制度的落实。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明确,术式选择合理,患者准备充分,与患者沟通并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手术前查对无误。术中:手术操作规范,输血规范,意外处理措施果断、合理,术式改变等及时告知家属或委托人。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提高术前诊断与病理诊断相符率。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各手术科室应建立围手术期质量控制

2014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三篇

东中医发【2014】 号

关于印发《2014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规范诊疗护理各项常规操作,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现将《衡东县中医医院2013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衡东县中医医院

2014年3月7日

主题词:2014年 医疗质量 管理 办法 发 送:各科室

衡东县中医医院2014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规范诊疗护理各项常规操作,突出中医特色,壮大西医力量,推进中西结合,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改善服务态度,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性发展,为患者提供满足各方面的需求,从而使医院的医疗业务稳步发展,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加强院科两级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组长为马中建,成员为叶忠平、刘永俊、陈永忠、陈晓明。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考核。

2、成立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督查小组:组长刘永俊,成员周柏林、黄琼美、邓 韬、陈 林、李新、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负责医疗质量的督查考评。

三、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考核要求:病历书写合格率100%,处方合格率100%。

考核办法:①、医疗质量督查小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抽查,并将每次检查结果通知科室,住院部抽查医疗护理质量考评≤10分为合格,大于10分每超过1分就扣除科室奖金的相应百分点。

②、每月按每分20元扣款到各病区,再由科主任、护士长自行调整。 具体考核细则

1、医疗制度

①缺门诊病历每份罚50元。

②门诊病例未登记,每例罚20元。

③入院记录、首次病志、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手术记录等未按时完成,每份扣5分。手术记录不是由主刀或第一助手书写扣1分,第一助手书写,主刀未签字扣2分。

④死亡病例科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讨论,由经管医师申请,科主任主持,未讨论每例罚科主任、经管医师各100元,扣科室10分。

⑤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门急诊外伤、危重病人、首诊医师要直接与接收科室医师交接,违者一次罚100元,引发医疗纠纷或事故,加重处罚。

⑥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因服务态度不好,致患者投诉,一经核实,每次罚100元,并全院通报。

⑦病程记录未按时完成,每缺一次扣2分。

8严格执行各项告知制度,必要时要记录告知内容,征求被告人意○

见并签字,违者一次扣3分。

9手术、输血、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必须征求患者本人签字○

同意方可进行(保护性治疗、神志昏迷、未成年人除外),违者每例扣2分。

10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对入院病人○48小时内进行临床指导,副主任医师在1周内查房并记录,一次未做到扣2分,上级医师未签字扣1分,假签字扣5分。

2、医疗质量

1门诊病历≥90分,每份奖20元,<75分,每份罚20元。 ○

2门诊处方≥90分,每份奖20元,<90分,每份罚20元。 ○

3凡有意义的辅助检查、更改医嘱,在病志中未体现又无分析○

理由,每次扣1分。

4疗效不明显的CD型病例或三日未确诊的疑难病例,经治医○

师未及时申请会诊,每次扣2分。

5跨科的病例未及时申请会诊并记录,每份扣1分。 ○

6病人入院一周无三大常规,每例扣1分。 ○

7住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有明显缺项扣2分。 ○

8中医临床医师必须书写中医病历,违者每份扣2分(取钢板○

手术除外)。

9病历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医疗质量合格每份奖50元。 ○

10每半年举行一次病例竞赛,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00○

元,科室考评平均分最高奖科主任100元。

11质控未达标或资料不全,每月罚质控员20元。 ○

12抽检病例质控质量低者,每份罚质控员20元。 ○

13业务学习、培训、远程教育缺席者扣5分/人,迟到、早退者○

扣2分/人。

14按时完成质控和质控资料齐全,每月奖质控员100元。 ○

3、病历终末质控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安全意识,更好的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措施,根据省卫生厅编《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修订版),省中医药管理局编《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与质量评价标准》和卫生部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以及本院各项

规章制度,特制定如下:

(1)、奖励

①每月抽查每个管床医师归档病历2份进行终末质控评定:a、中医病历:评分95以上奖50元/份;评分90—95分,奖30元/份。b、西医病历:I级病历奖50元/份;II级病历奖30元/份。

②每月抽查门、急诊医师每人处方5张,合理处方奖10元/张。 ③护理每月抽查每个科室归档病历的20%进行终末质控评定,评分98分以上奖励30元/份。

(2)、处罚

①归档病历:a、中医病历:评分85—75分罚30元/份;评分<75分罚100元/份。b、西医病历:Ⅳ级病历罚30元/份;Ⅴ级病历罚100元/份。

②不合理处方:a、不规范处方罚5元/份;b、用药不适宜处方罚8元/份;c、超常处方罚10元/份。

③出院电子病历提交病案管理系统超过3天罚20元/份,继续拖欠病历,则按1元/天/份递增罚款。

④遗失病历罚100元/份。

⑤漏打印病历项目均按缺项处罚。

⑥护理罚款部分:终末质控低于95分罚30元/份。

4、护理

(1)、护士长管理

①、护士长工作手册未落实,每次扣0.5分。

②、科室无缺陷登记,扣0.5分,隐瞒不报,每次扣5分。

③、每月未组织工休会、下病房征集意见,每次扣0.5分,每季度未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四篇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的通知

卫医发(1994)第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现将我部制定《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是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目录

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康复医院

疗养院

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

第三部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第四部分 门诊部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民族医门诊部

专科门诊部

普通专科门诊部

口腔门诊部

整形外科门诊部

医疗美容门诊部

第五部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中医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

口腔诊所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医疗美容诊所

精神卫生诊所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

第六部分 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第七部分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

口腔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院

第八部分 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急救中心

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

省临床检验中心

部临床检验中心

第十部分 护理院、站基本标准

护理站

护理院【《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

离心机、X光机

电冰箱、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胃镜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万能产床 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 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

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 电冰箱

恒温箱 分析天平

X光机 离心机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团体、行业规范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五篇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

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适应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中评协〔2014〕5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

2016年2月3日

附件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评价行为,引导评估机构合理竞争,推动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提升评估行业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在对反映评估机构执业状况的相关单项指标进行评分的基础上,按照各指标权重系数计算评估机构的综合得分,并根据得分情况公布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名单和有关单项指标前百家名单。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评估师为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登记并在评估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

第三条 评估机构综合评价遵循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中评协负责全国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一)制定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规则,组织实施全国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开展本地区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三)组织专家研究设定指标权重系数。

第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年度为上一年度,基准日为12月31日,每年6月按本办法规定公布评价结果。

第六条 设立满1个会计年度的评估机构和合并新设、分立新设未满1个会计年度的评估机构应当参加综合评价。其中,采取总分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总公司;采取母子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子公司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母公司,同时,子公司单独参加评价。

第七条 综合评价选取评估机构的下列指标(附表1),采用平均值比较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

(一)年业务收入指标

年业务收入是指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指标得分=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参评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前100家平均值。

(二)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

资产评估师数量是指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资产评估师数量,同时综合考虑资深会员数量、金牌会员数量、专业新锐人才数量和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得

分=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数量÷参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数量前100家平均值。其中,资产评估师数量=(评价年度期初资产评估师数量+期末资产评估师数量)/2-未完成继续教育的评估师数量+资深会员数量×3+金牌会员数量×2+专业新锐人才数量×2。

(三)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指标

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是指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与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期初、期末记载资产评估师数量的平均数的比值。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指标得分=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参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前100家平均值。

(四)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指标

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是指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资产评估师的平均登记时间。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指标得分=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参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前100家平均值。

(五)人才培养指标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人才培养是指评估机构在评价年度内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取得的成绩。人才培养指标得分=评估机构人才培养得分÷参评评估机构人才培养得分前100家平均值。

(六)执业质量指标

执业质量是指评估机构在评价年度及前4年内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受到行政处罚、自律惩戒的情况。评估机构的计分按对应年度评估机构计分标准规定分值(附表2)累计计算,资产评估师每1人次计分为评估机构计分标准规定分值的50%累计计算。执业质量指标得分=(100-Σ对应年度受处罚或惩戒的相关分值)/参评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得分前100家平均值。

(七)行业贡献指标

行业贡献是指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评价年度内参加中评协和地方协会组织的行业建设活动情况,受到表彰情况,以及在中评协和地方协会担任理事等职务并发挥积极作用的情况。行业贡献指标得分=评估机构行业贡献得分÷参评评估机构行业贡献得分前100家平均值。

第八条 综合评价的参评评估机构均设基础分100分,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得分为100+Σ单项评价指标得分×权重系数。指标权重系数范围见附表1,中评协秘书处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组织专家打分确定各指标权重系数并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得分=100+年业务收入指标得分×W1+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得分×W2+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指标得分×W3+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指标得分×W4+人才培养指标得分×W5+执业质量指标得分×W6+行业贡献指标得分×W7(其中,W1,W2„„W7为对应指标的权重系数,合计为100)。

第十条 综合评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估机构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将综合评价所需信息报地方协会。

(二)地方协会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将评估机构填报的信息经核实、汇总后报中评协。

(三)每年6月30日之前,中评协将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名单和有关单项指标前百家名单在中评协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内,参评评估机构及相关方面可以向中评协和地方协会反映情况。

(四)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对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并修正相关信息后,中评协将在中评协网站和有关媒体上正式公告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名单和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关联业务收入等有关单项指标前百家名单。

第十一条 中评协对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参评信息的评估机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业自律惩戒;对填报不实信息的评估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各地方协会应对参评评估机构上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汇总,做到客观公正。地方协会不能按时上报评估机构参评信息等情况,应向中评协提交书面说明。

第十三条 中评协授权地方协会参照本办法评价体系,对本地区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同时【《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报中评协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4年3月28日印发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中评协〔2014〕58号)同时废止。

来源:

2015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六篇

第1篇: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一、逐步完善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建设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审标准

(一)成立完善质控中心专家组。

(二)协助各地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

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构建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网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各地市州的儿科质控分中心的建设,全面有效开展儿科的质量控制工作。

(三)起草四川省儿科质控标准。

逐步完成对新生儿、小儿传染病、小儿消化、小儿呼吸、小儿心脏病、小儿肾病、小儿血液病、小儿神经病、小儿内分泌、小儿遗传病、小儿免疫等11个专业疾病起草质控标准,制定完善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全省的大儿科团队;为0-18周岁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对全省儿科的管理、质控、运作进行调研,采用多形式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全面梳理全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诊疗技术水平及能力现状;开展疾病谱调查,如儿童肾病综合征发病情况调查等,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成20XX质控信息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省儿科质控中心专家将会同分中心专家到各地市州对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指导儿科开展质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三、加强技术队伍人才建设,全面实施开展各项技术培训工作

1.举办专家组成员培训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20XX年,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拟召开不少于2次的省中心专家组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

2.编制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培训教材。根据培训目标,编写1本有关《新生儿疾病诊疗培训》的教材,结合教材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对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进行培训。借助国家及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省中心为平台为全省儿科科室规范化建设,适宜技术推广,新技术介绍等开展培训;为规范和提高儿科医护人员对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中心今年目标是加强及规范新生儿科的建设、管理、疾病诊疗等做专题培训。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一)开展相关疾病信息上报。

逐步建立儿科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并为信息上报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条件;中心将对我省上报的儿科相关疾病质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评估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同时,质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作为医疗机构儿科诊疗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二)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逐步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充分利用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这个平台,交流和分享风险防范经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终实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的目标。

(三)完善质控中心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化沟通交流平台。

利用已建成的四川省儿科质控中心网站,扩大全省儿科质控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将培训课件、相关表格等资料挂网,加强与分中心交流联系,同时继续完善儿科质控中心网络建设,开通疑难疾病远程会诊通道,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宜技术推广讲座、查房、疑难病人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五、其他工作

协助及支持各地市州建设儿科,推动建设省或市级的临床重点专科。

抄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司、医管司,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各省级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省八一康复中心。

第2篇: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一、目的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止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质量监督考核体系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逗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⑴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⑵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⑶*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⑷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⑸医嘱制度⑹会诊制度⑺值班及交班制度⑻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⑼医疗缺陷登记及过失(纠纷)报告制度⑽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⑾业务学习制度⑿查对制度等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7、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缺陷档案。

六、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药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办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七、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奖励基金。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第3篇: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医疗安全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期建设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称“质控中心”),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与职能设置

(一)省卫生厅全面负责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活动。

省卫生厅加强对全省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是省、部属医院;各市按照全省医疗质量要求,参照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受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设置专科质控中心,省卫生厅根据我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计划建设的专科或专业质控中心名称。

(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条件:

1.质控中心原则上挂靠在省属、部属三级医疗机构,受省卫生厅委托,负责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并设立由全省若干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质控工作实施专业技术指导;

2.质控中心所挂靠的医疗机构,其相关专业水平应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3.挂靠的医疗机构应为质控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支持;

(四)专业质控中心在省卫生厅的组织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全省本专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和质控要求拟订本专业质控规划,并根据规划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性业务指导;

2.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医疗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标准,制订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技术规范;

3.负责制定全省本专业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案,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质量控制督查和质量评价;负责相关专业特殊医疗技术准入评估工作;

4.对全省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提出改进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

6.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有关专业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

7.充分发挥本专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

8.承担省卫生厅委托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任务。

(五)质控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书1-2人;质控中心设专家组,成员7-10人,专职、兼职均可,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专家,原则上由相关专业的国家、省级学会(分会/组)的委员组成。

(六)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组织架构由省卫生厅确认。

三、质控中心申请与确认

根据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公布专项建设计划,符合条件单位可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请表》(附件1);

(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专业优势、工作设想;

(三)相关技术资料,科技项目、成果、专利及重要论文,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在学术团体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报省卫生厅。

2016医疗质量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学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2016年全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医院活动方案如下,望各科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卫生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2016年卫生工作要点》和当前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得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要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薄弱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实效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开展正面宣教,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医院今年把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讲座、发宣传册等形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重性疾病规范治疗与社区管理,正确合理应用抗生素,规范就医以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如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群众信赖、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医德好、有一定声誉的医务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加打击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常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非法统方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的不良交易将予以通报、曝光、取缔处方权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优化流程,让群众更加满意。

1.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年度目标。

2.围绕保障重性精神疾病能得到最基本的治疗这一目标,努力创建便民、利民措施,如预约挂号、免费接诊、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急诊入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1.努力改善条件,优化人才结构,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把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列为重要日程。如:医院设专门质控科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定期向科室反馈信息及时整改,以改进医疗质量。

2.认真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单病种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精神疾病社区信息登记工作。

3.定期开展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诊疗行为。重点抓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三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探索精神科三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强调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定期进行病历点评,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强化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学习《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为下一步推行电子病历应用及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打下基础。

5.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工作、各科做到设备完好,人员做到及时处置应激事件。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并遵照落实。各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努力为精神病人住院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减少或取消患者家属陪护的局面。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力争实现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以上医疗技术报批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加强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3.医院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

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检验室、各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手术及置管前、中、后的各项操作技术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5.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6.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指定的血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2.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医院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认真开展全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防护管理工作,做好如下几点。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2.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护工作;

3.科室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4.科室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5.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合理配备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1.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发动。

2.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2016年5月—10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6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机构要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2016年11月-12月)。

年底前把本单位2016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促进医院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医疗安全,提高质量,改进服务是事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全体职工必须高度认识,把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作为目标要求,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指导自己的行为。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医院力争实现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常态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纵深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016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八篇

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今年是“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的第三年,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XX市中心医院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6年XX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2016〕14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前两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重点是面向患者的窗口服务单位和临床科室。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进一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为病人就医提供方便。按上级工作要求,提供多渠道预约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8小时以上的预约诊疗服务。到2016年末,普通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50%,医院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

2.优化医院诊疗环境和流程。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逐步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4.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目前我院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已达100%。继续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加强与同级医疗机构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6〕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其他同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各院外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努力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感受度。

7.探索设立医院社会工作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积极探索适合我院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我院。同时,要组织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8.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无为县人民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的对口支援活动,派住医务人员到岗率达100%,派住医务人员月度考核完成率达90%以上。

9.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建立;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配合政府部门严厉打击“医闹”。

10.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以及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二)加强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乘“三级医院”复审的东风,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切实提高医院管理层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职能科室的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通过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安全系数,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对医疗不良事件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惩处。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和要求。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以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为重点,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工作。完善静脉配置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临床药学和临床药师队伍建设、阳光用药监管体系建设。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完善相关管理举措。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的科室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查处。

5.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6版)》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6.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围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行深入讨论,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全体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强化医院人文关怀,激发医院员工人文道德关爱,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

四、活动安排和要求

按照XX市卫生局的要求,我院2016年活动总体分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和督导检查5个环节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6月10日—6月31日):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阶段。成立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见附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级部门工作精神和部署,贯彻实施方案精神,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制定各阶段活动计划和节点,努力营造各科室、各部门重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1日):查找问题阶段。对照活动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各种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8月1日—11月30日)组织实施和整改提高阶段。以实施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根据不同科室和专业特点,扎实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此阶段时间较为充足,各科室在认真理解活动内容的同时,号召全科同志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同时,各科室根据查找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我院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督导检查和总结阶段。在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院“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全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活动中表现积极,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最后,将全年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卫生局。

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的通知》 第九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根据《市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职责: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中旬-2016年7月)

1.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2016年6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7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

各单位于8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并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理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

2.各单位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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