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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11-23 11:14: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9篇)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方案乡宁县人民医院二〇一五年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领导组:组 长:马永杰(院 长)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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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方案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一篇

乡宁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五年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组:

组 长:马永杰(院 长)

副组长:张荣华(支部书记)

闫 勇(副院长)

张清萍(副院长)

赵 杰(副院长)

郭耀东(医务科主任)

成 员:闫江屏(医务科副主任)

刘海斌(医务科副主任)

杨林平(办公室主任)

关百锁(骨科副主任)

闫建军(外科主任)

韩富民(神经内科主任)

马选平(内科主任)

张江菊(妇产科主任)

任仙强(儿科主任)

乔吉祥(眼耳鼻喉科主任)

卫贵宾(口腔科主任)

刘瑞智(急诊科主任)

王 琦(麻醉科主任)

高大鹏(药械科主任)

吴清海(门诊部主任)

陈 婧(药剂科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主 任:闫 勇(兼)

副主任:刘海斌(兼)

成 员:张卫平

王 蕾

工作职责:

1、院长是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第一责任人。

2、研究制定并批准发布我院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实

施方案。

3、确定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控制指标,并纳入科室与个

人工作质量、业绩与处方授权再授权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4、每季度对我院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评估和小结,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持续整改措施和方案,并对下季度工作作出部署,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5、办公室负责参与合理用药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并

协调各部门工作。全面参与医嘱审核、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治疗方案制订等过程。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临床科室管理小组

组 长:科主任

副组长:科副主任 诊疗小组组长 科护士长

组 员:科室全体医师

工作职能:

1、监督本科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

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合理用药制度。

2、负责制定本科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

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

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

4、对科室内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

识教育,监督、指导和考核本科室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5、每月质量安全分析会要体现本科室药品使用情况,

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

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

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

(二)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管理中的作用

临床药师每天对临床用药合理性进行监护,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进行干预;每周点评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每月与临床科室主任一起分析科室合理用药形势。

(三)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

1、每月抽查1000份处方、100份病历,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

2、每月对以下内容进行统计并公示通报:

(1)单床单日平均药费

(2)每周消耗金额超过2万元的药品的分管医师排序

(3)日均药费超过1000元的分管医师排序

(4)单日药费超过2000元的患者分布

(5)患者日均床药费科室排序

(6)使用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

(7)药品使用量前十位的科室和医师排序

(四)建立临床合理用药工作考核制度

药剂科每季度汇总全院用药情况,分析药品采购应用和对重点品种的监测情况,定期统计各临床科室药费占医疗费用比例、抗菌药物占总药费比例以及单床单日平均药费等数据,由医务科或质控科将指标列入科室考核体系,落实奖惩措施。

(五)监督奖惩办法

1、对于发现的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通知医师本人进行改正;一个月内发现3次以上者对医师本人警告,并进行诫勉谈话;一个月内发现5次以上者,认定为医师合理用药考核不合格,离岗三个月,在医务科进行培训考核。

2、临床药师每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及时告知药师本人;一个月内发现3次以上者对药师本人警告,并进行诫勉谈话;一个月内发现5次以上者,认定为药师考核不合格,离岗三个月,在医务科进行培训考核。

3、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或医师,院长召集有关科室主任或医师进行诫勉谈话。

4、一年内未发现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医师、药师,优先考虑当年的晋升、评先评优。一年内出现5次以上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医师、药师,当年不得晋升、评先评优。

乡宁县人民医院

二0一五年四月七日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

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

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

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

2016年民族药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16-2022年中国民族药市场现状研究分析

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183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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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据初步统计, 全国共有民族药生产企业近200家。 其中藏药企业100多家, 蒙药企业10家, 苗药企业70 多家, 维药企业10 家,全国民族药的成药品种600多种, 市场销售量较大的有100 多种,其中有47种民族药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呈现出多而散的局面。大多数中小企业受困于资金、销售渠道,虽握有良方、文号,但却严重开发不足。

2014年中国民族药行业企业数量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民族药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认为,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以外,共有55 个少数民族 本文所谈到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是指除汉族以外,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各自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体现本民族文化特点的传统医药的统称,是中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已形成完善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系统,如蒙医药 藏医药,还包括通过各代间口口相传尚未形成完整文字记载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是传统医药的一个分支,它同传统医药一样是基于传统文化而产生的智力成果,因而具有传统性和传承性特征 同时,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具有其自身特点,使其与汉族的中医药相区别,也为其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增加了挑战性 首先,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具有民族性,这一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不论是否已经形成完善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系统,这类医药知识都与特定的民族有密切的联系,附属于特定的民族或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传统文化 宗教信仰 风俗习惯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不论是在医药知识体系 药物取材还是治疗手段上有别于一般医药 第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民族性还体现在其适用领域和传播领域的局限性,在其未被大众所认

识了解以前,这类医药多限于少数民族地区使用 第三,对于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法律保护往往体现在该少数民族地区的习惯法中 其次,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具有文献稀缺性特征 在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相关文献的发掘与整理过程中,由于大多数民族都使用自己的语言或文字,使得该工作的进行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 此外,部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传承不是以文字记载的方式,而是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得以延续。

《2016-2022年中国民族药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对民族药行业相关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洞察民族药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民族药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趋势以及民族药技术标准、民族药市场规模、民族药行业潜在问题与民族药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评估民族药行业投资价值、民族药效果效益程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民族药行业投资决策者和民族药企业经营者提供参考依据。 正文目录

第一章 民族药的相关概述 1.1 民族药的简介 1.1.1 民族药的起源 1.1.2 民族药发展特色 1.2 民族药种类介绍 1.2.1 藏药 1.2.2 苗药 1.2.3 彝药 1.2.4 蒙药 1.2.5 维药 1.2.6 傣药 1.2.7 壮药 1.2.8 其他民族药

第二章 2010-2015年中国民族药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2.1 2010-2015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2.1.1 中国GDP分析

2.1.2 消费价格指数分析 2.1.3 城乡居民收入分析 2.1.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1.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2.1.6 进出口总额及增长率分析

2.1.6 中国医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分析 2.2 2010-2015年中国民族药产业环境分析 2.2.1 中药产业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2.2.2 2015年中药行业经济运行分析 2.2.3 我国中药产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2.3 2010-2015年中国民族药产业政策环境分析 2.3.1 中药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产业 2.3.2 我国促进民族药产业化发展 2.3.3 我国民族药标准将全面提高 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 2.3.5 2010-2015年我国民族药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章 2010-2015年中国医药产业整体运行态势分析 3.1 中国医药行业发展总体概况 3.1.1 全球视角下的中国医药产业 3.1.2 中国医药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1.3 中国医药产业处于调整升级关键期 3.1.4 中国医药产业转型期政府的监管作用 3.1.5 我国加快推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3.1.6 我国医药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5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四篇

新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深化“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5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犯罪案件,惩处违法经营主体,端掉侵权假冒窝点,处理违法人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全面有效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健全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治工作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深入”的工作原则,强化依法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

(一)集中开展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根据职责范围,重点开展学校、医院食堂、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的面、油、肉、调味品以及药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的各项专项整治,针对各类食品、药品集中制造地区、集散地、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严肃查处无

证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对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严厉查处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企事业单位食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产品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将打击城乡结合部药店及乡村药店、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行为作为药品稽查的重点工作,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城乡结合部药店及乡村药店、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举报线索,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 继续加快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加快完成电子信息平台接入、信息加载、案件数据录入、确定专人负责等工作。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公开行政案件信息。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配合。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侵权假冒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做好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上旬):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阶段(2015年12月上旬):对在集中检查阶段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总结报告应内容详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严格开展执法。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严肃处理。

(三)严查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在开展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大案要案和疑难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及时报告。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违法案件,向公众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舆论宣传与整治行动互动的良好局面。

2015年3月10日

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五篇

洪医字„2016‟15号

洪湖市人民医院/协和洪湖医院【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

案》的

通 知

各科室:

根据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洪湖市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卫计通知„2016‟8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9月13日

洪湖市人民医院/协和洪湖医院

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纠正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荆州市卫计委和洪湖市卫计局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自2016年起,利用3年时间,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使过度医疗行为基本得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主要监测指标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审计科、科教科、药剂科、设备科、监察室、信息科及各临床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指标。医务科负责专项整顿日常工作组织、协调。

三、活动内容

(一)整治过度用药行为

1.健全药品准入委员会,严把准入环节。规范药品准入行为,健全医院药品准入委员会和准入专家库。采取药品准入委员会全体成员及抽选专家评审投票表决方式准入药品,增加准入的透明度,坚决遏制药品准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现有的药品品种要委员会表决认可;新进药品品种要有年度规划,需要委员会表决通过,推行准入药品品种表决签字备案制度。

2.建立反药品促销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药商促销药品行为。建立过度用药巡视督查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3人,每半年巡视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3.落实各项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明确医师处方资格。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建立处方、医嘱点评机制,严格管理临床医生处方用药。每半年进行分析通报,通报内容包括:①抗菌药物使用量按照品种排序;②经核查的开大处方、滥用药物的医师。对通报的滥用药物、开大处方的医生要给予经济处罚,限制或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必要时停止其执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执业资格。

(二)整治过度检查行为

1.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规范大型医用设备人员、技术准入,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2.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各种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要有针对性,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适应症,减少过度检查,提高检查准确率。CT、超声、核磁等大型功能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5%,生化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80%。医疗检查结果要有分析记载,杜绝短时间内无指征重复检查和多项检查。建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信息公开通报制度,通过信息公示栏每半年公开通报本院CT、B超、核磁、放射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的阳性率。

3.减少化验检查的盲目性,新入院患者必须在坚持常规检查的基础上,根据病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化验结果分

析要记录在病历中,复查要根据临床指征来进行,避免重复检查。

(三)整治违规收费行为

遏制服务收费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未经省级物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按自行设立的检查治疗基本组合项目(打包)对患者进行检查、治疗并收费。严禁采用挂床,不合理住院等方式套取医保资金。重点加强年度人均医药费用增长、住院病人次均费用、门诊病人次均费用、处方次均费用、床位周转率、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等项目的监管,坚决遏制医疗服务收费不合理增长。

(四)推进医务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自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向患者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信息,住院收费实行“一日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完善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在门诊部、住院部配置医疗费用免费查询系统,方便病人查询,提高群众医疗消费的透明度。公开内容包括:一是医院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二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社会监督员名单及每半年的督查通报;三是每半年的医嘱、处方合理用药的情况通报;四是每半年的大型医疗设备阳性率通报;五是违规收费举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16药品流通市场整治实施方案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2016年度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市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创建安全的用药环境,结合我市卫生城复审和监管实际,特制定2016年全市药品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新发展年”为主线,切实把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水平,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整治,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完善应急管理和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障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二、整治范围

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开展十一项专项检查,全面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

1、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结合2016年度全市中药饮片抽验发现的常见问题,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包装标识及仓储条件等状况,严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分装中药饮片、改换标签行为;是否从非法渠道采购,是否存在手写票据;是否在购进时向企业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件、GMp及GSp证书等相关资质及检验报告书。

2、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严格落实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规定,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属处方药的要凭处方并按处方剂量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要实行实名销售,并进行专册登记,查验购买者身份证,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号码、购买人姓名、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

3、开展基本药物专项检查。一是加大对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力度,实行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性抽验。二是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全品种电子监管,重点推进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网上监控。三是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开展配送和使用环节质量监测试点。

4、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人用狂犬病疫苗、甲型H1N1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冷链管理、储存运输和疫苗流向,防止假冒疫苗流向市场,以及冷链管理不规范影响疫苗质量,保障公众疫苗接种安全。

5、开展药品经营许可条件专项检查。严查是否存在长期不经营,营业场所、办公场所、仓库挪作他用;企业主要人员在岗情况;两证过期是否仍在违法经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

6、开展高风险药械专项检查。一是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中的六类高风险医疗器械(心脏起捕器、人工心脏瓣膜、血管内支架及导管、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监管,开展对上述品种的专项检查。二是加强蛋白同化制剂、终止妊娠药品、精麻类药品等重点品种监管。

7、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定期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对经营违法广告药品的零售企业列入GSp跟踪检查重点,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严重违法的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机制,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

8、开展打击制售假药专项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打假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制售假药(器械)窝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和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后患。

9、开展药品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及社区服务站(卫生室)的药品质量,严查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以祖传秘方或特效药等名义违法配制销售制剂等行为。

10、开展虚假宣传销售药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虚假宣传方式销售药品行为,会同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重点查处以免费体验、义诊、讲座、试用、上门看病、参观旅游等形式,以及以包治百病、祖传秘方、专治疑难杂症等虚假宣传销售药品及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

11、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对全市牙科门诊所(门诊部)开展使用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企业购进,产品的结构形式和原材料等是否与注册证书核准内容一致,对发现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义齿产品的单位,将依法严肃惩处。

(二)完善四项机制,全力提升管理效能

1、信用机制。以贯彻实施《市药品经营使用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为契机,以2016年确定的信用等级分类结果为基础,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督检查档案,分析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风险排查,加强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信用等级。

2、应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明确分工和责任,积极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三是大力推进应急预警技术平台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形成指挥得当、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3、回收机制。健全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完善回收销毁机制,向市民积极宣传过期药品回收政策,在已确定的8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定点回收单位数量,并加大督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进行回收工作的单位取消定点资格,建立“方便有序、统一规范”的回收网络,防止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4、监测机制。完善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评价制度,进一步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评价及时做出预测,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社会性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和药品安全信息,努力构建全覆盖的预警信息网络。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7个月(从2016年6月至12月),主要步骤为: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6年6月15日前)。制订印发《全市药品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对全市涉药单位开展整治前的动员培训会议,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根据方案要求和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检查结果和信用等级评价挂勾,记入企业档案或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成立专门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仍然存在问题的单位坚决严肃处理,对在检查中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尊重和保护监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越权执法,既要避免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要进一步完善法制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增强整体效能。既要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部门责任,又要加强部门协调,互通情况,研究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药械安全风险管理档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通过全面整治,规范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2016年广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七篇

第1篇

为继续深入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广告监测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严惩治违法广告,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市局《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行动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法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疗效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医疗服务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或治愈率等绝对用语的行为;以会议、讲座和体验等名义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和遏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二)以农药、种子、化肥、地膜等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包装、装璜和说明书上使用“高产冠军、最抗倒伏、产量最高、质量最优”或“保证高产更稳定”、“绝对高效更安全”、“农业专家推荐”、“保险公司保险”、“无害”、“无毒”、“无残留”等绝对化用语,打击坑农害农的广告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以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保护公平的广告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一)广告主强化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广告主未经审查登记自行发布广告的行为,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从严查处。

(二)广告经营者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行为,督促广告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设计、制作、代事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广告市场,广告经营者每月30日前将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广告名称、广告主、广告发布时间等向县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报送(附件2)。

(三)广告媒介强化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重点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介的监管。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介实行备案登记制,对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的,应当拒绝其发布广告,否则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整治要求

整治时间从3月起到12月31日各工商所、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每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报送县局商广股。

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流通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食药安委办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一)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校园周边、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以食品批发户、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三)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票证通”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以重要节假日、季节交替、时令变换等为重要时节,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针对季节性、时令性食品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的特点,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以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酒类、肉类、米面制品、糕点、火锅底料、速冻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产、节日礼盒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严防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后流入农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市场准入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要对农村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或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认真开展这次整治行动。要认真贯彻《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三)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年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计划,以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提高抽检覆盖面。要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严格信息管理,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源头治理。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配合生产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农村食品市场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既有效惩处违法行为,又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农村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杂)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3月26日-4月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工商所要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4月10日-5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县局将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报送相关总结报告。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工商所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其他工作任务,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

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行动,要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网格责任人。对整治不力,巡查不到位,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等责任问题,将按县局《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规定》和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要加强工商机关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质监、农业、商务、食药监、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与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3篇

2016年全系统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坚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执法监督模式,全力推进全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长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培训宣传,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板块式普法,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服务与发展、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外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互动。

(二)按照“五型五化”机关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系统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方法,完善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什么弱强什么”的思路和“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训练,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努力提升执法效能

(三)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四)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改革,规范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同时,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

(五)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公开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六)强化层级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在坚持定期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开展案卷评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案件质量。

(七)认真开展案件核审,严把案件审核关。要从程序、处罚文书使用、实体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案件主办人等环节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再上新台阶。

(八)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及市局的要求落实执法资格证的申领和换发工作。

四、深化行政指导,创新服务手段

(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全面推行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总结、探索和创新实施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行政指导机制和规章制度,推进行政指导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业务化和常态化,提高行政指导的水平,明确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制定并落实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五、加强理论调研,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十)针对工商职能调整新形势,对全系统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计划根据系统实际,找准课题,筹划调研征文活动,对评选出的高质量调研论文,予以表彰奖励,通过理论研究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第4篇

一、以提升服务发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服务工商

1、狠抓政策兑现。认真落实市、县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狠抓县政府出台的各类服务经济发展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拓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和发展空间,两年内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支持增加总量、转型升级。认真贯彻“存量调结构、增量优结构”的部署,积极服务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矿产开采业、旅游服务业、精细化工业和新兴能源产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促进转型发展、加快发展。

2、拓展服务领域。围绕扩大投资需求,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活动,为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做好登记服务,做好民企进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认真做好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工作,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积极服务全县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引导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化发展。

3、完善服务机制。要不断强化融资服务,积极做好动产抵押、股权出资等工作,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工商部门出台的各类帮扶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政策措施发挥实际效应。

4、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实施“品牌兴县”战略,积极鼓励指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扶持知名企业争创省著名、驰名商标,充分发挥品牌在转型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市场效应,不断完善品牌培育和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引导帮助个体、企业申请注册各类商标二十件以上,重点培育“大红袍花椒”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进一步提升“消灾寺”、“灵官峡”等旅游服务商标的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的黄金、铅锌、旅游、农产品等资源优势,创建一批“凤字”名优品牌。

5、狠抓非公党建。今年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提升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非公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不断完善非公党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锻炼;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摸底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组建率,扩大党的覆盖面;要加强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和帮助外来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年内建成1-2各非公企业党支部示范点,全面提升非公党建工作质量。

二、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效能工商

6、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经营自律体系建设,巩固治理成效。要在我局建立的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日常监管量化考核、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领导协调“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础上,继续扩大食品安全义务监督联络员队伍,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食品经营户准入、监管、退出全方位监管模式。要注重部门沟通,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

7、做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要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粮食、成品油、建材、汽车配件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击黑网吧、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非法集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逐步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侵权长效机制。完善广告监管执法机制,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农资市场信息化管理。

8、做好旅游环境整顿工作。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是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四次党代会关于“旅游兴县”战略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立足职能,履职尽责,将其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件大事,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主动参与、主动作为、主动服务、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一个阶段一项任务,一个季度一个重点,确定目标、确定时限,确定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旅游市场环境大整治工作,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9、强化竞争执法工作。要切实搞好《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查处企业“三虚一逃”、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能力,积极稳妥地组织查处“三虚一逃”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运用行政指导做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工作,依法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以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重点,全力打造责任工商

10、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全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调研和分析体制调整后消费维权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级转办的申诉举报件,并予以反馈。

11、不断完善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点)建设,把“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作为体制调整后工商部门迅速融入县、镇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其纳入创新社会管理、创建平安村镇(社区)的考核体系。积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优势和网络优势,化解消费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

12、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

13、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防范消费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意识。

四、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全力打造法治工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的学习,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5、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要强化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执法监督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

16、创新执法机制,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多指导、少处罚,多规范、少指责,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从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规避执法风险,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

五、以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全力打造阳光工商

17、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十八大精神。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学习,主动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努力创建一支“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任、社会赞誉”的工商执法队伍。

18、全面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业务骨干培训和工商所干部全员培训,建立股、所长轮训制度,特别是要按照省局提出的在工商所建立“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课、每季一法、每年一考”的“五个一”业务培训机制要求,细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19、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政务公开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高度重视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把打造阳光工商作为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来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完善各类制度,确保工作部署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强化对全系统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推进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抓好全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践行工商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政风、行风、作风的根本转变。

20、深化各项创建活动。2016年全系统要集中精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县社会管理综合创新试点单位,继续深化文明窗口、人民满意基层站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各项创建活动。

21、建立完善经费装备保障机制。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推动落实工商部门经费保障、资产管理等各项规定。要适应体制调整,转变观念,紧紧依靠县政府,多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与县财政的协调力度,确保上级拨付和补助的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22、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今年县局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有关作风纪律的要求和全县重点工作安排,有针对性的对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进行第六次修订。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落实,将其作为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原动力。

2016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篇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街道六打六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街实际,街道于2016年8月至12月底在辖区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街道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杜成发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建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安办,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2、油气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4、交通运输: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5、消防: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二)结合我街实际,深入开展打击涉及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6、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厂房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的;厂房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场所电气设备、收尘系统、作业工具等设备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没有建立严格清洁制度,及时清扫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并采取个人防护和防止二次扬尘措施的。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作业工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场所没有保持清洁,有洒落粉尘聚集的,以及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措施不落实的。

7、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未事先撤离。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9月上中旬)

1、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落实,广泛宣传发动。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做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和重点检查督查阶段(9月下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第2篇: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重点。

1、整治目标。消除液化气市场安全隐患,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违法经营,防止销售瓶装液化气及其它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充装或存储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排查和消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综治、公安、工商、城管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消防、城管、社区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钦华。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科和综治办。

三、职责分工。

街道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督查各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报区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各社区负责社区内非法店(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场所、店(点)摸底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各点非法经营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拉网式清查。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店点,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液化气的店(点)进行查处。

公安、综治负责监督钢瓶检查,查处擅自充装不合格钢瓶或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行为及液化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储存、销售液化气等涉及治安消防、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布署专项整治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特别是要加强辖区内小型餐饮店的安全用气宣传。

2、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认真落实职责,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组织各社区全面开展摸排登记辖区内的非法店(点)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对摸排的黑气店(点)逐一进行登记,填写摸排情况登记表,并由排查人员和社区签字,上报街道。街道负责对社区报送的摸排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区整治办。

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依法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对非法存放的钢瓶要予以扣缴,并送到指定地点,对已取缔的非法店(点)要进行跟踪复查,防止回潮。

3、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区协调小组组织下,对本街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检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巩固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探索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问题。

2、要狠抓落实。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布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摸底工作,进行全面整治,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汲取“4·2”超创停车场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部署,我街道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今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成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治时间、整治范围

整治时间:从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

整治范围:(1)公众聚集场所(酒吧、网吧、KTV、商场、礼堂、饭店、茶艺居、超市、酒店等);(2)超创、福泰等各大停车场;外来人口出租户;“九小场所”等。街道决定从4月15日起先行整治物流停车场。

四、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并督促社区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对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二)公安派出所:应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印发的《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条例要求,履行公安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依法督促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派出所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全区二级管单位的“三合一”场所依法整治。

(四)区安监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五)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六)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依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府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负责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各办(室)、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街道各办(室)、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街道各办(室)、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第4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方案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福建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市、区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深入动员群众,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创造条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夫妇都能享受到此项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

㈠计划怀孕夫妇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知晓该项检查的重要性,自觉参与检查,防范风险的意识有明显提高。

㈡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83%以上。

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95%以上。

㈣早孕及妊娠结果随访率达90%以上。

三、检查服务内容和要求

㈠免费检查服务的对象

政策内计划怀孕已婚夫妇。

㈡服务内容

免费服务内容主要有19项,其中一般服务内容5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果跟踪随访);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检查1项)。

㈢加强入户动员和宣传教育、协作配合。

1、在上门宣传过程中要告知符合生育政策的每对夫妻每孩次只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19项孕前检查内容包括男性检查,若单方检查意义不大,必须夫妻双方一同前往。

3、检查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1:00,周六进行预约检查。

4、摸底对象主要针对为计划怀孕对象,若该对象已经停经1-3天,怀疑早孕者,建议不进行孕期优生检查。

5、摸底对象出现人户分离现象的,以男方户籍所在地为主进行孕前优生检测。

6、告知摸底对象检查时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服务卡、二孩审批的多带份二孩审批证复印件或者社区相关证明,同前往。检查前晚8:00后禁食,空腹抽血后进行B超检查时应膀胱充盈。

7、摸底表中的家庭编号要准确,便于统计科微机核查。

8、加大宣传力度,取消双休日、节假日、晚上休息时间,集中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并发放孕前优生指导手册,好孕宝典等宣传品。社区自己制作一面宣传标语,在群众聚集地方张贴海报,出一期优生检测应知专刊,计生办设计制作优生检测纪念品,同时社区计生干部进行包片,并完成相应的任务。

9、对有单位的计划怀孕夫妇,单位请假难,街道、社区专门出一份免费优生检测函,要求单位协助调整时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优生检测。

10、发挥计生协会队伍职能,各社区要召集会长、小组长、会员、社区计生干部,其他部门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在本社区开展一对一上门宣传。

11、每月组织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参加优生知识讲座。

12、计生办准备相关材料,由分管计生副主任培训,另外每周一通报,街道计生办做汇总通报材料。

四、加强组织领导

本街道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免费孕前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民政、计生等科室及各社区主任担任,同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免费孕期健康检查再动员再布置,并指导和督促社区落实孕前检查。

第5篇:街道防汛防风抢险预案

为做好防汛防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调整充实街道防汛防风分指挥部,负责辖区防汛防风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分指挥部设在街道会议室,联系电话:,设立通讯基地台,并配备一台传真机。灾情发生时,分指挥部迁往现场指挥。

2、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通讯联络组、材料汇总组、宣传报道组、群众发动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

3、各社区防汛防风组织机构,分别以街道包片领导为指挥,各社区书记、主任为责任指挥。

二、险前准备工作

1、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堤岸险段、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墙、危树等数量、位置和险情,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情况,与抢险物资商户签订协议书,保持会商系统正常运转,线路畅通。

3、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同时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值班保卫工作。

4、准确掌握汛情及险段情况,在汛期及出现险段时,街道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到堤段检查三次以上。街道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坚持每天下堤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汛情监测、堤段检查,随时向街道主要领导和区指挥部报告。

5、做好防范工作,加强辖区内堤岸、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情、危树的巡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减少隐患。街道城管科要按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洪堤岸周边“清障”要求,清除沿江堤岸、河道两岸危房危屋、临时搭盖的建筑物以及乱堆放的物品。

6、按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颁发的抢险预案,明确街道堤段负责范围(从三桥堤闸至九门闸)和各社区防范重点,明确包片、包点领导和责任人;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落实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和通讯照明器材等;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人员疏散、物质转移的方向、路线和位置,必要时进行实地演练。

7、在险情危急时,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省、市、区属单位做好危房危屋内的重要物质、贵重物品和剧毒药品、化学品的转移工作。

三、险情即将发生或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险情。

2、街道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按包片、包点的责任范围,分别下到各险段和各社区检查指导,做好抢险、疏散、转移的指挥工作。

3、街道抢险队伍在街道机关内集合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当洪峰超过警戒水位1.5米以上或递增水位时,抢险队伍应轮流上堤岸,并昼夜值班巡逻。当堤段出现险情隐患时,抢险队伍应主动抢险,同时,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4、街道包片、包点领导要配合各社区挨家挨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按预定的线路、方向和位置疏散转移、进入制高点。在群众疏散转移过程中,要优先照顾老人、小孩、孕妇和残疾人员。在群众进入制高点后,要妥善安排吃、住问题。

5、对阻挠、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钉子户”,由公安派出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防汛防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重大险情出现时的工作安排

(一)发生堤段决堤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派水上交通工具(汽艇、冲锋舟、抢险船等)和联系部队救援队伍,组成抢险突击队,全力堵住缺口,抢救落水人员。

2、抢险队伍按市、区防汛防风指挥部的调度,抢筑二道防线。抢筑失败时,由市、区指挥部发出三颗红色信号弹,营救队伍全力做好群众的撤退工作。构筑二道防线的抢险人员就近撤退到制高点。

3、当洪水淹没地面2.85米以上,造成断水、断电和供应衔接不上时,街道分指挥部应主动向区指挥部紧急求援,配合有关部门搭建临时照明,提供必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做好饮水和食品的供应工作。

(二)、发生房屋倒塌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2、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时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3、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4、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五、险情过后的工作安排

1、发布灾后动员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有关通告。

2、街、居干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原撤离的居民户回迁工作,妥善做好灾后安置。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受损房屋修缮;恢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组织粮食、食品、蔬菜供应;做好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4、街道城管科、环卫所和各社区要对灾区道路、环境进行清扫清障、清淤冲洗,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5、配合省、市、区领导或慰问团,深入受灾地区,慰问受灾群众,帮助解决困难。

第6篇: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为切实落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全区宜居环境建设,自2016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美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基本目的、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不新增“两违”,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基本得到妥善解决,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促进我街管辖面貌明显改观,居民生活环境大幅提升,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范围涵盖本街道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有步骤、定规划、分批分期开展拆违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作要抓好“四重点”: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实施“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三、工作安排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统一部署、点面结合、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深入推进的方式展开。街道选定一个社区作为我街“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全面铺开的同时可以选择1—2个社区作为本级“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深入推进贯穿始终、互相穿插进行实施,着力抓好5个环节:

(一)动员部署(2016年2月—3月)。街道协调各社区、城管迅速动员部署。结合街道、辖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效推进治理工作。

(二)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调查摸底(2016年1月—3月)。由城管科牵头负责、各社区组织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进行摸底汇总成册,形成一违一档台账清单。

(四)突破重点(2016年3月—12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街道每月应列出不少于2宗的“六先拆“对象,并在媒体公布,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形成高压态势,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我街拆除“两违”面积任务由区“两违”办下达,在街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由城管科负责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具体配合予以实施,计划拆除“两违”面积总数不少于3千平方米,并于3月份开始具体拆除工作。

(五)深入推进(2016年—2016年)。在重点突破基础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检查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成立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实施各社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工作由城管科为主,各部门、各社区分工负责。街道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必要时协调纪检监察、公安、国土等部门全力参加、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共同推荐“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要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以“四重点,六先拆”为着力点,加大重点区域的“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的居民生活品质。要把拆违与旧屋区改造、“两个商务区”建设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拔钉清障”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三边三节点”整治改造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拆违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环保、交通等方面问题,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要结合实际,根据“两违”发生时间、性质、情节等不同情况,制定“两违”具体认定标准及分类、分阶段处置方案,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要认真部署“两违”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社区宣传栏、广播、入门一对一等宣传手段,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认识“两违”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正确导向,促进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四)完善机制,源头防范。要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城管科、各社区居委会、经合社、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的违建进行日常全方位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查处制度。城管科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反馈举报情况,推进群防群治。

(五)督查考核,严格问责。要制定考核督查办法,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明确考核督查的标准、方式、内容和程序,形成月通报、季例会、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和问责。要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违建先行拆除的示范作用,对属“六先拆”范围的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自行拆除。街道纪委、监察部门要建立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参与“两违”或“两违”综合治理不力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第7篇:街道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根据市委和区委实践办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和切实加强“四风”问题治理的号召,按照我街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现就街道班子整改方案整理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区委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好街道办事处中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氛围。

专项整治的原则要求: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本街道办事处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着力形成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群众被迫多次往返办理的现象。(2)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3)坚决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慢”行为。(4)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5)坚决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值守等行为。(6)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党政办

(二)整治文山会海。

整治内容:(1)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的数量、规模、成本。(2)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的效率,突出重点。(3)严格控制重复发文,重复报送材料。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街道各科室

(三)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

整治内容:(1)严禁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警车牌照等问题。(2)严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占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3)严禁干部在退休或调离时不及时腾退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等问题。(4)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整治内容:(1)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借公务接待之名,结圈子、拉关系。(3)坚决禁止用公款行贿赂之事。(4)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五)整治信访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漠不关心、置若罔闻的行为。(2)对信访问题要就地解决、第一时间解决,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信访首访结案率。(3)认真开展信访自查自纠,将信访内容分类处理,切实处理信访不到位、纠缠闹访属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综治办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整治内容:(1)整治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问题。(2)坚决查处制造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等相关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经济办及各街道各科室、社区

(七)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整治内容:(1)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

(2)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核报销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随意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无关费用。(3)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私客公待。(4)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党政办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狠抓整改落实,确保街道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1、加强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友民负总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2、强化教育引导。要继续加强对市、区委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改正,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第八篇: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区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为重点,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通过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我街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文明幸福的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着重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办实事解难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社会形象;以及政风行风建设问题整改,廉政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四、评议方法

1、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2、选聘评议代表,不定期开展评议。

3、电话回访、问卷测评,邀请人大、政协、服务对象、街道和社区干部测评。

4、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五、评议运用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的评议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选依据,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和问题较多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要给予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对外窗口科办、各社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街道对外窗口的科办、各社区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程序,客观真实反映各参评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社区的政风行风状况,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

2016年食品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6民族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一、工作目标

集中治理在食品中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非法添加的恶性犯罪严密防控、重点施治、持续打击,对新品种新领域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严格管控,坚决遏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多发的势头,彻底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农牧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畜牧投入品以及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查验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强化农产品溯源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投入使用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全面清查高毒农药、兽药,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违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辅材料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添加剂备案情况、出厂检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添加剂追根溯源,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施重点监控,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不具备资格的经营单位予以清理和取缔。严厉查处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四)加强食品消费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县政府食安办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和监管部门,开展对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挖掘整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基础上,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把打击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县成立以食安办主任为组长、相关监管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公安机关要依照规定,及时立案侦查,从严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严禁有案不立或降格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信心。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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