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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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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共9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国企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发布时间:2006-05-16 点击:36514次【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党委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国企党委)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一篇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06-05-16 点击:365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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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党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 党委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建工作,支持企业经营组织工作,与企业经营组织构筑“统一目标,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党组织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上级党组织满意、企业经营组织满意、员工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 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 集团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党委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党委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并由一名副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七条 党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集团本部和各项目公司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九条 党支部设书记一人,委员3—5人。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设书记一人,不设委员。

第十条 凡有党员的分公司、部门,建立党小组。党小组设组长一人,由所在小组党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 党委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领导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育万达企业文化,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为造就高素质的万达员工队伍而努力。

第十三条 按照从严治党方针,加强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 领导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点问题,支持他们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 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支持企业经营组织行使对生产经营指挥权威,动员广大员工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努力工作。

第十六条 推进企业命运共同体建设,关心员工利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十七条 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 党委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发挥企业经营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对广大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万达发展史和万达理念教育,引导员工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联系员工的思想实际,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党委应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第五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在实践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十四条 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第二十五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党委建立培训基地。做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第六章 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七条 党委和党支部要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他们搞好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网络。

第二十八条 支持工会、共青团按照各自章程,围绕企业发展,独立自主开展好各项活动。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党委领导集团职工代表大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 党委建立党群联席会议制度,以协调党群系统工作。党群联席会议人员为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和工会、共青团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集团党委负责解释。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党委纪律检查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纪检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党的纪检工作指导思想是: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从严治党,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搞好党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建设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企业党的纪检工作基本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自律倡廉,查处违纪案件。

第四条 根据企业实际,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章 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党委纪检委员在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六条 检查企业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党员监督。

第七条 协助党委制订党风建设责任制,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第八条 受理企业员工、党员对违纪事件、人员的反映和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调查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在核实违纪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纪律处分的意见供党委讨论。

第十条 纪检委员会要指导党支部纪检委员搞好纪检工作,对他们进行政治、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素质。

第十一条 承办上级纪委和集团党委交办的有关党纪党风方面的工作事项。

第十二条 纪检委员会对有关违纪事件,有权作出立案审查的决定;对违纪人员有权提出党纪处分的主观意见。以上两点作出决定时向党委报告或供党委讨论。

第十三条 如遇重大违纪事件,纪检委员会有越权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权力。

第三章 违纪案件的查处

第十四条 案件的受理。纪检委员会对下列违纪案件必须立案受理:

1.各支部呈报的需要党委调查处理的违纪案件。

2.在平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案件。

3.党员、员工举报的违纪案件。

4.集团有关部门提供的有关党员违纪的案件。

5.上级纪委需要配合调查的违纪案件。

第十五条 案件的审理。审理案件,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的要求进行审理。

1.一般案件,由纪检委员会配合所在支部纪检委员两人进行审理。重大案件,经党委纪检委员会研究,成立两人以上专项小组审理。

2.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向知情人、举报人进行调查。涉及经济问题的案件,要经过查帐、查物收集证据。

3.对被检查人进行谈话。被检查人应端正态度,如实向党组织讲清问题。承办人员做好笔录,谈话笔录应有被检查人签字。

4.核实证据。要抱着对犯错误同志负责的精神,认真核实各项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第十六条 案件的处理。在对被检查人调查审理清楚的基础上,为严肃党的纪律,达到教育本人和全体党员的目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对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其检查交待问题的态度、改正错误的决心、所犯错误的性质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十八条 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党员讨论后作出表决,报党委讨论后作出处分决定。

第十九条 受处分党员可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对自己处分意见的讨论,也可以在会上提出申辩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条 给予党员的纪律处分,从处分决定批准之日起生效。处分决定的批复给受处分党员一份。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党员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党委和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诉,要求改变处分意见或者进行复查。

第二十二条 上级党委认为应该进行复查的,经过认真复查,复查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委。上级党委通过复查,提出新的处分意见的,根据上级党委意见改变处分决定。上级党委认为不用复查,同意处理意见的,要把上级党委意见告诉申诉人,申诉人仍然不服,继续上诉的,一般不作受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由集团党委负责解释。

集团精神文明建设条例

第一章 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条例。

党委工作制度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二篇

党委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确保和促进公司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二条 公司党委和各基层支部是公司和各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集团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员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三条 公司党委和各基层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企业改革和经济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

1、公司党委(基层支部)及其成员,必须遵守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公司党委保证各基层支部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其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由基层支部处理的事

情,无特殊情况,公司党委在对基层支部做出有关决定时,通常征求基层支部的意见,需要基层支部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基层支部通报;

3、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公司党委和基层支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委员个人对集体做出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委员要有明确的分工,每个委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公司党委、基层支部决定重要问题时,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5、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分别负责组织党委会、支委会活动,分别协调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的工作,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委员的监督,每个委员应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每个委员应自觉维护党委会或支委会内部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第五条 严格保密制度

1、每个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

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2、对泄露秘密的委员,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内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 例会制度

1、党委会、支委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临时召开;

2、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3、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方可通过,未到会委员的局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4、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第七条 文件审批制度

1、以公司党委名义印发的涉及公司全局的方针性、政策性文件,需经党委讨论通过,由党委书记签发;以公司党委名义印发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经综合办主任审核后,由党委副书记签发;以公司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常规性文件,由党委副书记签发,其中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由党委书记签发;上级党委的文件需要以公司党委名义转发的,由党委书记签发;

2、以基层支部名义印发、转发、上报的各类文件,均

由支部书记签发。

第八条 请示报告制度

1、公司党委每年向建设局党委做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支部每年要向公司党委做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

2、公司党委委员、基层支部委员每半年要将分管工作的情况向党委会或支委会报告,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3、公司党委对基层支部的请示要及时予以答复,属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经集体讨论后,及时给予答复。

第九条 作风建设制度

1、每个委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党委会应坚持学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时间、内容和方法;

2、每个委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3、每个委员必须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公道正派,艰苦朴素;

4、每个委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

5、公司党委委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

公司党委规章制度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三篇

公司党委规章制度【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党委协调保障工作制度

第三章 思想保障制度

第四章 组织保障制度

第五章 监督保障制度

第六章 武装保卫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制度的依据和制度的管理

根据公司党委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党委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方便操作的原则,制定《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共分七章一百九十一条。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管理部门、厂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驻外机构(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政策法规和《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第二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协调保证工作制度。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协调保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保证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第三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思想保证工作制度。公司党委宣传部是思想保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思想保证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党委宣传部和企业文化部合署办公,在思想保证制度中对企业文化建设也进行表述。

(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公司法》、《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第四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组织保证工作制度。公司党委组织部是组织保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保证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

(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规,制定第五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监督保障工作制度。公司纪委是监督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在本章中对行政监察工作也进行了表述。

(五)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甘肃省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制定第六章金川集团公司武装保卫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保

卫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与武装工作相互联系交*,在此章也予以表述。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武装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武装保卫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

第二条 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

委省政府工业强省的战略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坚持实施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党建创新战略,努力把公司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公司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一) 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国有企业独特政治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保证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二) 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用人导向好、作风形象好、科学发展实绩好的“五好”领导班子。

(三) 建设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四) 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适应公司跨国经营需要,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职工队伍。

(五) 形成一条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自身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 公司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坚持政治领导,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公司贯彻执行。

(二)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厂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六)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指导和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七)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五条 政工干部配备和队伍建设

本着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配备专职政工人员,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 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5〕52号)要求,公司专职政工干部的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式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公司成立政工系列中级评委会,与省高评会相对接,严格考核,严格把关。要牢固树立政工干部是企业人才的理念,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复合型”人才要求,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修养、政治素质和市场经济、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真正把那些素质好、能力强、潜力大、熟悉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配备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要制定实施企业政工干部培训计划,力争每5年对基层政工干部轮训一遍。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职政工队伍。要建立政工干部与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实行交流、轮岗制度,使政工干部合理流动,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成为复合型人才。要关心政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确定政工干部的工资、奖金,确保政工干部在学习培训、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同级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享受相同政策。

第六条 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

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依据《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即“国有企业要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经费列入企业年度经费总体预算,具体额度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5]52号)的规定,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左右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每年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公司和基层单位按3:7的比例提取分配,由党委掌握使用,书记、副书记、主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常委审批,经费不够时应予适当增加。

第七条 公司党建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随着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跨国经营战略的逐步

深入,公司的产权结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都发生着重大调整和深刻变化,对公司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要求;公司经营组织形式的调整变革,对公司党组织的设置提出了新要求;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对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职工队伍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公司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确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党建工作新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与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与董事会直接决策的关系,不断探索建立公司党建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使党建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实效性。

第二章党委协调保障工作制度

第一节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党委会议原则

(一)本制度所指党委会议包括公司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书记月工作例会和务虚会。

(二)党委会议坚持精简、高效、务实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决定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符合公司工作实际。

(三)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通过集体研究、会议表决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四)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向党委会议书面报告。临机处理不当的,应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

党委工作制度汇编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四篇

岢 临 高 速

党委工作制度汇编

中铁十六局集团岢临高速LJ6合同段项目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

目 录

1. 党务工作制度……………………

2. “三会一课”制度………………

3.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4. 机要文件管理制度…………………

5. 党委纪委印章管理制度……………

6. 廉政工作实施办法…………………

7. 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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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制度

为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党委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党务工作的综合水平,确保依法建设、和谐管理,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职责。

一、党委工作机构

中共中铁十六局岢临高速LJ6合同段项目党委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党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工程建设管理任务。

(二)领导和组织落实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警惕和防止各种错误思想对党员干部和党员队伍的侵蚀。

(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有关重要讲话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及各种应知应会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综合素质。

(五)对项目部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六)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抓好党组织生活。

(七)教育党员树立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建设管理和建管处的各项活动。

(八)深入调查研究,不断研究和分析干部职工的政治状况及思想动态,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

(九)帮助行政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做好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十一)吸收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审查和鉴定党员。

(十二)组织培训党员和党务工作干部。

(十三)讨论研究有关纪检工作的重要问题。

(十四)组织群众对党员、党员干部每年评议一次,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和党员干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教育,限期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十五)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 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员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五篇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

目 录

1、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2、党委议事制度

3、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

4、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

5、党组织、董事会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情况制度

6、党委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

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8、党员代表会议制度

9、调查研究制度

10、党的“三会一课”制度

1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2、党内争优创先活动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5、党员谈心活动和征求意见制度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16、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7、公司党委联络员工作制度

18、公司党组织“双结对”活动制度

19、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党建工作竞赛考核评比办法

20、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基层两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公司和基层两级中心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范围:

公司中心组成员包括:公司党委正副书记、书记助理、公司党委委员、公司正副经理、经理助理、调研员、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三总师、宣传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经理办公室主任。基层中心组成员包括:基层党组织正副书记、书记助理、行政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三师、党组织干事(宣传、组织干事等)、办公室主任。

二、学习时间:

中心组每周原则上集中学习一次,统一以每周五上午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三、学习内容:

根据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一般可定为: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等。

2、有关理论性文章和法制法规条例。

3、有关政策、法制教育文章,有关工作经验总结,新工艺、新技术介绍等。【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四、学习方法:

1、以集体学习讨论,个人自学准备和交流学习体会为主。集体学习讨论,应围绕讨论题,确定主讲人作中心发言。

2、进行有关专题的学习研究。

3、外请专家辅导和集中电化教育。

五、学习要求:

1、中心组学习以党组织书记为责任人,由党组织书记组织实施。

2、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思想工作进行学习;要求做到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3、根据公司党委每季制定的学习计划安排,并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学习。

4、做好中心组学习考勤记录,中心组成员事先要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保证学习出勤率。

5、每次中心组学习都要形成记录,对基层中心组学习,公司党委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以此作为基层领导班子考核和支部“双优”竞赛以及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党 委 议 事 制 度

建立党委议事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班子成员对党委即将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充分的酝酿和相互交流的机会,也是党、政主要领导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沟通而与班子成员统一认识的方法之一。

议事时间视内容而定,采取不定期和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

议事形式可以是碰头会或个别交谈,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受委托的党委其他成员召集。

2016国资委主任年终述职报告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六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本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中心,踏实工作,尽职尽责开拓国资事业,使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都取得积极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将自己半年来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适应新环境

我于今年1月份调至市国资委任主任,分管。自任职以来,在市委、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部门领导、同志的大力支持下,我团结带领国资委机关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的企业改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了解、学习和思考国资委工作机制,我深感肩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为我们担负着我市国有经济建设的重任;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市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要想尽快适应工作,不断取得佳绩,应加强学习,急用先学,因为学习是生存的前提,是发展的基础,是创新的本钱。思想决定行动,我开始重新定位自己,稳定心态,笑对新环境。静下心来思考新工作,尽快掌握与新岗位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并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仔细调查研究,摸透情况,探索开局之术,为起步开局掌握第一手资源。

二、恪尽职守,推动国资事业发展

(一)理清思路——进入新角色

工作做得好不好,首先要看思路清不清。我注意把握好三点:一是从国资实际出发确定思路。无论是制订长远规划,还是确立近期目标,都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结合上动脑筋、做文章、下功夫,使规划既符合上级精神,又贴近本单位实际,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二是立足国资全局把握思路。强调从国资全局上把握工作思路,就是要有大局观念,不仅正职要站在全局上筹划工作,副职和各科室领导也要站在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提高。三是要保持相对连续的思路。要用辩证的观点对待老班子的工作思路、前任的工作方法,做到扬长避短,合理取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符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要继承和发扬。凡是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思路或规划,都应毫不犹豫地继续贯彻,保持相对稳定,在继承中发展,在稳定中完善。

(二)定好标准——履行新职责

经过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市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且面临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

高质量来源于高标准,没有高标准,也就没有高质量可言。针对国资工作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我决定在克服薄弱环节上落实高标准。对国委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认真分析和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弱项工作,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整改、抓落实,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变弱项为强项,变后进为先进,从而推进本地市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整体提高。

以提高国资为重点,加强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坚持“整合、优化、提升、发展”的思路,经过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半年来,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为国有企业着想”的理念,狠抓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引导国企有序、规范地进行公司制改造。

同时我还力求抓好机关建设工作,创办了《国资简报》宣传和反映国资系统的情况的内部刊物、组织编制了委机关办事流程等工作制度,制订了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健全大额资金监管的财务办法、以及向企业派出监事会主席,半年来我委所监管的企业经济效益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

(三)突出重点——开创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了大力发展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强做大我市国有经济,在关键领域引领我市经济发展。坚持“整合、优化、提升、发展”的思路,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乎本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发展后劲。我构思了我委的“十二五”规划,以高起点,高标准,将国有经济做大做强,保证我市经济的长足发展。

1、推进新项目发展,增强发展国有经济的针对性。强化产业策划中心职能,突出策划项目的可行性,依托市场、资源和比较优势,加大项目策划力度,为了选准发展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方向和突破口,我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清产核资及召开专题经济分析会等形式进行企业调研,切实掌握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情况;通过企业调研,摸清了我委监管的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和市交通局下属的市二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情况,存在合并整合的基础条件和必要性。通过市情调研,了解到我市的矿产资源、山水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城市居民饮用水供应能力不够充足、供水质量有待改善以及“西气东送”主管道经过我市近郊等情况。经分析,我们认为这些领域存在国有资本投资发展的可能性,是我委发展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工作方向。

2.加强资源结构整合,挖掘国有经济增长潜力。我委按照专业化和产业链的要求,对分散的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从提高产业集约度出发,打破企业之间的界限,以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实施“提升一批、做强一批”的调整战略,挖掘企业潜力。整合运输、站场资源,挖掘交通运输企业的潜力。把市汽车运输集团和市二运公司的公共汽车业务合并,整合公交线路资源,节约了管理成本。同时发挥路网优势,合作发展管道燃气项目。管道燃气项目的建设需要沿路铺设管网,而我委监管的交通开发公司是市市周边路网的业主,利用这个优势,我们设立了华远投资公司,与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合作建设市市管道燃气项目。

3.科学规划把握重点,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为了切实发挥我市资源优势,规范相关行业经营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委把发展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作为工作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国有资本进入关键领域,提高国有经济对我市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近期,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我委在矿业、旅游、文化、交通、水务、农业等领域制定设立国有公司的方案。根据“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在与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依托市场、资源和比较优势,加大项目策划力度,充分发挥市委经济工作部职能作用,强力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我委与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铝业公司合作成立了我们的矿业有限公司,并以其为主体与中铝公司合作开发我市的稀土资源。此项目建立以后将会带动我市经济的大力发展,对我市经济的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刺激作用。同时,旅游公司和交通集团的组建工作也在紧张筹备当中。可以预见,在完成这几个公司的组建工作后,我市国有经济的总量和实力必然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半年来,本人和国资委领导班子共同带领国资系统全体同志继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取得进一步发展。截止到今年6月份,市国资委监管的5家经营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290万元,同比增长29.25%;利润总额329万元,同比增长112.25%;上缴税金730万元,同比增长29%;资产总额236155万元,同比增长3.5%;所有者权益总额70117.9万元,同比增长3%。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委监管企业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大幅增加,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三、严格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国资系统掌管着大量的国有资产,因此,到国资委工作以来,本人始终重视廉政工作,从未放松对自己和同志们的要求。半年来,我时时处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的组织纪律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提高政治鉴别力和防腐拒变能力。做为新领导,我注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防止用偏劲,烧“虚火”。一是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二是思想上要求实。我不仅要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标准,而且要特别注意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切实解决好当官为什么,用权干什么,工作图什么的核心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维护党委的权威。作为党委副书记,本人始终重视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权威。委里的重大事项均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党委内,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协助书记发挥党委的整体作用。

回顾半年以来工作,全市国资工作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再接再励,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更上一层楼,争取努力打开一个国资发展新局面。为我市国有企业的持续增长竭诚奉献。

2016党建工作调研报告专题10篇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七篇

第1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委组织部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三项工程”相得益彰

——三年来我院大学生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随着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的颁发和大学生党建工作会议的召开,目前我院已基本构建成大学生党建的科学管理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分级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共青团协调配合,学生党支部贯彻实施,专兼职组织员共同把关的工作格局。在这样一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步步落实的管理模式下,三年来,通过“三项工程”建设,我院的学生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抓队伍建设工程,落实三个明确:思想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

2016年3月,学院召开大学生党建工作会议,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明确我们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为重点,以学生党支部组织建设为实破口,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建设一支有理想、有觉悟、有作为、有榜样作用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为党和人民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鉴于生源的原因,开展学生建党工作是一件非常繁重的任务。党委组织部根据院党委的要求,以树根立魂为根本,以育人为本为工作宗旨,以我院大学生党建工作会议为契机,适时提出了发展党员的梯次结构和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一年级着力培养衔接、重在选苗;二年级着力主动发展、重在育苗;三年级着力全面考察、重在教育”的工作思路,各系部党总支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适度均衡”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目前,已基本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班班有党员、三年级班上有党小组的工作目标。

三年来,共发展大学生党员375名。其中,是55名,是114名,是206名。的发展数与相比翻了近两番。

2、抚“育苗”工程,建立三项保障:制度保障、机制保障、程序保障

在学院层面,制定了《中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关于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三级培训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专兼职组织员队伍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这从制度上保障了大学生党员育苗工作的落实。同时不断强化工作机制和组织机制,以来,我院实现了党的组织在学院内做到全覆盖,完善了组织体系,配备了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专职党员辅导员、以及专兼职组织员。在系部层面,各党总支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发展对象联系人制度》、《党章学习小组制度》、《组织生活规章》、《组织谈话制度》等。建立了党支部联系团支部,党员辅导员联系学生党员,学生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团员的包围式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公示制度”、“答辩制度”、“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的方法,进一步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透明化、公开化,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学生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了解、支持以及对党的信任和拥护。目前,在育苗工程建设上已初步形成:启发—选苗—培养—再选苗—重点培养的工作流程。

按照“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的方针,各系部建立了党章学习小组、业余党校,并同学院党校,基本构建了三级党校的培训网络。通过制定广泛教育、重点培养、适度发展的党员发展“三步走”的工作方式,实现了从普通学生到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的培养教育的体系。

三年来,党校共培训学生、学生党员4132人次。其中,是842人次,是1334人次,是1954人次。参加党校学习的学生为历年之最。

在党校的日常管理上,我们注意“两头沉”,即一头重新生的启发教育,一头重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并建立了党校学习全程考核制度。为此,当一名普通学生成为中共正式党员,一般情况须经过党校三次学习。达到了对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党的根本任务的认识、掌握、体验,党校的学习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航站......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2/418528.html

第2篇:社区党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这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目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现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科学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党获得了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尖锐复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多元,迫切要求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活动形式和发挥作用的途径,迫切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管理模式和党员教育方式,迫切要求增强基层党组织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总体上看,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能够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但也存在不少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一些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党的力量薄弱;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一些地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保障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科学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推进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二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

本文来自: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1/589098.html

第3篇:国资委国企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最近,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新区国资委党建处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辖区开展了集中走访调研活动。走访范围包括市属驻区国企、区属国企和塘沽、汉沽、大港组织部门和开发区、保税区企业处和高新区企工部等单位。对全区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现状作了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共召开座谈会次,走访各类企业家,发放调查表份。通过走访进一步摸清了新区国企党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出了问题存在的症结,提出了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现将这次企业党建调查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新区国资委党委成立于2016年5月,在新区区委的领导下,负责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协助做好驻区企业党的工作及关部管理工作。目前,在新区230个国有企业、1674个中央及外省市国有驻区企业以及13000多个新经济组织中,共有企业党组织1159个,其中,国有企业党组织共221个,新经济组织938个,共有党员20583名。

经初步调查摸底,市属国企家,区属国企家,塘汉大所属国企(塘沽17家)家。其中局级企业家,处级企业家。专职党务工作者名,占企业总数%,兼职党务工作者名,占企业总数%。从党员构成上看,党员年龄比较年轻,35岁以下的占接近比例;党员的文化水平比较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占%;在企业各种管理技术岗位中,党员占%以上。

从企业党组织的特点看,国有企业大多属于在新区发展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在新区发展中具有重要主力军重要。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对党建工作比较重视,党建工作比较扎实、规范。

近年来,新区始终高度重视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加快新区开发建设和的重要保证。企业各级党组织自觉把“十大战役”作为新区开发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把服务“十大战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掀起了新的建设高潮,并依托创先争优载体,评价干部、培养人才、锤炼队伍,努力探索基层党组织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新形式、新途径,将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推进开发建设的强大动力。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党委对在“十大战役”中涌现出的555个先进党组织、4848名优秀共产党员、7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评选表彰。

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坚持在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健全党的组织,深入推进项目党建工作,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建立党组织36个,发展党员1200多名。各级参战单位党组织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义务奉献活动近2000次,为企业和基层办实事、解难题6000多个,筹措和捐助各类帮扶救助资金近500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党员近10000名,收到感谢信、表扬信180多封。为重点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区国资委党委深入“十大战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现场慰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开展“调增上”活动为载体,深入各功能区,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企业现场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开展调研服务,落实工作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30多个。大力开展干部队伍培训,突出抓好招商、规建、重大项目管理类一线干部的实用型培训,为新区发展提供人才队伍支持和保障。开展了“国资讲堂”等实际操作性强的培训专题,参训人员达160人次,构建了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相结合、业务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实用型培训工作机制。经过努力,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网络体系业已建成。各级党组织,基本上能够做到按照《党章》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工作。

二、新区党建工作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

——党建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明确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找准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立了“一保三促”国企党建工作思路,“一保”即: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三促”即: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管理的完善和企业文化的提升、促进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共同实现。“一保三促”较好地发挥了党建工作优势,形成了党政共担责任的合力,实现了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使企业的党建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党建工作规范深入开展

国有企业各党委始终坚持“抓制度促党建、抓党建促发展”,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加大对党建工作质量的量化管理和考核。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党委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涉及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多个专项制度,规范了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职责、权力运行和责任追究。同时,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按照制度规范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制度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按照制度规范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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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港航管理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对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及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党的建设一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经济全球化,知识不断更新换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如果不加强学习,不加强对自身能力的提高,就会落后。二是推进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对港航管理处来说,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当前瞬息万变的时代的需要,才能适应当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新的事业。而港航管理处的党的建设工作是管理处发展的根本,建立健全港航管理处基层党建组织,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积极推动港航管理处的党建工作创新,是港航管理处开展先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义所在。围绕当前港航管理处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并结合港航管理处实际发展要求,总结和应用好党建理论研究成果,深入开展基层思想政治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县港航管理处党组织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港航管理处党组织情况:港航处党支部共有在职党员17人,分两个党小组,机关、征管一股为一个,征管二股为一个,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政策;水上运输管理;港口管理;行政审批;货港费征收;千吨级普通货运码头前期工作;配合县政府沅水河道砂石市场整顿等主要工作,征管一股和二股为基层,二股8人,7个党员主要从事货港费征收水上运输管理,港口管理和当地水运公司、港口安全管理。

港航管理处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以港航管理处的长效发展来看,与时俱进开展党建和创优争先才能永葆单位的先进性。目前我认为港航管理处在党建工作存着一下问题

1、思想观念上的困惑影响了党建工作创新

在新的形势下,港航管理处党组织忽视了思想观念的转变,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在相当程度上仍占据着党员的头脑,仍在沿用老一套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模式,导致党建工作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特别是在一些同志的头脑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和影响创新的思想障碍。突出表现在: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港航管理处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深刻,忽视党的建设,党建工作被弱化和边缘化;部分领导党建方面的理论也厌恶培训相对较少,党建理论知识掌握不够,使得看问题的角度与高度都出现偏颇。一些党务干部认为党建工作在单位中“低人一等”,底气不足,或不敢创新,患得患失,缺乏创新的勇气,或不想创新,习惯于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的动力,或不会创新,虽有创新的愿望,但缺乏创新的能力。

2、活动内容、方式陈旧,组织生活松懈

港航管理处的党支部组织活动形式不够灵活,不是政治说教就是催交党费,继承不够,创新不多,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致使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理想信念动摇,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淡化,作风不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3.制度不严。虽开展了“创先争优”等活动,能激发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创优争先与党建工作的热情,但因欠缺完善的考核和管理体系,使党建与创优争先活动流于形式,短期效果明显,长效机制缺失,难以保障单位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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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人大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3月,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我们于4月1日至10日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们两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我们选定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这一课题,采取与各支部党员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党员98名(含离退休老同志),设有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委员共9名,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下辖党支部7个。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能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在党建工作方面,机关党委各工作机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均制定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制度方面主要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组织发展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风党纪教育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教育制度等13个制度。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党建工作为机关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抓党建工作,促进和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抓好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建设方面。对科学发展学习得不够深透,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做得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存在着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问题。

2、组织建设方面。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不够,支部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

4、制度建设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在抓制度建设方面,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制定了很多制度,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有些制度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些制度已跟不上现行形势的需要,需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制定一些新的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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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党建工作推进企业发展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个私经济迅速发展,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推动石城县域内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然而,笔者在与民营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普遍发现企业党建工作还是一个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最明显的表现是部分民营企业主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深,所以产生一些企业的党建工作只说在嘴上、停留在墙上的现象;有些企业甚至一年到头不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有的连续多年不发展一名党员;有些企业为应付上级检查,只能是挂挂牌子、造些册子、做个样子的“务虚”行为,导致民营企业党组织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如何改变以上状况?如何通过抓党建来为民营企业注入精气神,实现“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双赢”目标?这些一直是本人从事党组工作后想解开的难题。带着这一问题,笔者通过近一年的实践,尤其是与域内企业的多方位接触和调研后,深刻体会到,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和解决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五个方面“度”的问题,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

一要找准位置,不断提升对党建工作认识的高度。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路决定出路,态度决定高度。众所周知,党组织是政治组织,有独立的“政治人格”,企业是经济组织,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位”才有“为”、有“为”才有“位”,如何正确处理“党”“企”关系,有效提高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位置?笔者认为,党组织必须巧做四篇“文章”:一是树立形象。即要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注重和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力求让事实说话,让成绩发言,让党员所作所为成为其他工人的学习楷模,让企业“老总”折服,以光大党员之形象;二是体现优势。即充分发挥党组织自身优势,以企业党组为阵地,围绕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性、经常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工人在生产,组织一线牵”的良好政治氛围,以凸现党组之优势;三是发挥作用。即着眼于企业发展,充分尊重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在重点车间、重要岗位建立党员岗位责任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活动,教育企业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团结一心为企业做贡献,争做企业生产主力军、排头兵,以发挥党组之作用。只有这样,党组织才能在企业中达到一种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协调各方利益、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四是摆正位置。即积极当好企业“参谋”,主动参与民营企业重要问题决策的同时,想企业之所想,急党建之所需,正确引导企业服从国家利益,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以巩固党组之地位。

二要因企制宜,不断拓展党组织建立的广度。笔者下到各企业中,最强烈的感受是由于企业对党建工作目标要求不高,所以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不平衡,“广度”不够,还存在不少空白点。如何提高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的覆盖率?笔者认为,上级党组织首先要主动积极推进,不降低标准,即坚持“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党的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党建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拓宽民营企业党组建设网络;其次要稳健操作,不急于求成。具体说来,各级组织在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方面,必须巧打四套“组合拳”:一是单独组建。对规模较大、生产稳定、职工素质好、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则采取单独组建的形式建立党组织;二是联合组建。对于具有一定规模,但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企业,按照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则采取联合组建的形式建立党组织;三是挂靠组建。对规模小、用工灵活、党员较少和有“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的企业,则采取将党员挂靠到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党支部的形式进行管理;四是选派组建。对规模较大、职工较多而又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则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形式,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在此基础上,铺以“三步走”战略:即对有党员有组织的企业着重抓完善、对有党员无组织的企业着重抓组建、对无党员的企业着重抓党员发展,切实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以此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尽快消除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空白点,从而让党员有“家”,企业党建有“阵地”,工人生产更有劲。

三要创新模式,不断加大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的力度。本着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优势为宗旨,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网络化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机制,为加大其管理力度,必须巧走四步管理“棋”:一是统筹管理。即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厂区建立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以设立党委(或总支)等形式,来加强化各企业间党建工作面上的统一协调和管理,这样,形成了以党委(或总支)为“点”、各企业为“面”的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一有序的党建统筹管理新体系;二是分级管理。即针对那些企业规模小、党员人数少、暂时还不具备单独设立党组织的企业中的党员,可以采取集中挂靠管理的办法,即根据各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按规模级别不同划分不同类型,划定不同层次,分级纳入邻近的党组织进行管理;三是归口管理。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性质类别,探索建立以机械电子、食品生产、轻纺加工等“大行业”特点的行业协会党组织,这样,既完善了行业的生产管理,又形成了行业间多层次、网络化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新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党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石城县成立矿山机械行业协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四是联动管理。即要重视发挥民营企业里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中的广大团员、优秀青年、生产骨干、入党(团)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经常性开展以"讲诚信"、"我是企业人"、"手拉手帮困"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此凝聚人心,不断完善党组织和党员的联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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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基层地税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如何抓好基层地税机关的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地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平安稳定的税收环境,是地税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基层地税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一)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产生“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对党建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忽视党的工作在地税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认为地税部门是业务部门,抓好税收业务就好了。有些还担心抓党建工作会影响到地税中心工作的开展,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存在重税收业务、轻党务的问题。一些单位以工作忙、人手紧张等为由,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人力不多,存在顾此失彼、厚此薄彼的现象。对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工作方式方法老化,形式主义严重,实际效果差。有些只是强调在口头上,停留在文件中,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能充分发挥,导致党员与群众概念上的“模糊化”。少数党员干部不仅没能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体现党的先进性,在工作实践中处处起到表率作用,反而经常讲落后话、做落后事,他们党性观念淡化,理想信念动摇,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有些党员干部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和地位,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再创佳绩的积极性,头脑中长期存在一种多做事多犯错,不做事不犯错的利已思想。还有些党员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长时间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成为“隐身党”、“地下党”,导致了党员与群众两者之间产生了概念上的模糊。

(三)党的新鲜血液补充乏力,个别基层单位出现了入党“厌食症”。一些人以为“不想前途不要当官就不用入党”,他们认为入党后,不仅不能增加经济收入,反倒每年要缴上百、几百元的党费,还要带头参加捐资捐物等,比一般群众要有更多的付出。还有些人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认为入党后要承担党员各项义务,参加党内各种活动,要受党纪党规约束,所以不愿入党。另外,也有部分较高文化素质的地税干部,成为了其他民主党派争取和发展的对象。

(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常常产生“走过场”现象。有些基层单位往往习惯于以文件转达文件,以会议转达会议,台上讲得累,台下听着也累,缺乏创新意识。有的干部对学习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学不学政治理论无关紧要,缺少学习理论的兴趣和热情,碰到政治理论学习,总想找借口请假逃避。有的干部政治学习上喜欢摆花架子,走走过场,学用脱节、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时常存在。

(五)党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党建职能行使出现“未到位”现象。当前,一些地方即使成立了机关党委(办),但在其人员配备、行使的职能等方面做法不一,与省局的有关要求也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有的单位在人员配备上往往安排一些临近退休的老同志到机关党委(办),党办干部对党务工作比较生疏,有的是主观上不知道行使其应有的职能,工作上打乱仗,这对党建工作难免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加强基层地税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进一步突出党建工作的重要地位。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观念,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基层地税“党建工程”建设。要紧密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把党建工作放到税收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要从基层地税实际出发,找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以党建工作推动地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首先要带头采取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要把党的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遇到重大任务,在紧要关口,首先要想到发挥党组织及党员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把基层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避免“单打一”和“两张皮”。要使基层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地税工作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要把地税事业发展和纳税人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党建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效益标准。要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办)组织落实,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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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律师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在全省、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笔者数次深入律师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获益匪浅。律师是社会组织的一名新成员,律师行业是新社会组织中具有特殊行业性质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新兴行业,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法制民主建设密不可分。在律师队伍中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水平的提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律师管理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为了律师事业的良性高效发展,愿与有关人士商榷。

一、市律师党建工作的现状

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全市律师行业已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前,共有律师事务所家,执业律师余人,实习及辅助人员余人。其中,中共党员律师人,约占律师从业人员总数的%。市县级政协委员人,其中市级人,县级人;中共党员人,民进党人,民盟党人,无党派人,约占执业律师的.%。市级人大代表和各级党代表均没有律师人选。

自2000年起,我市律师事务所全面实行了脱钩改制,律师事务所出资方式由国资为主转变为合伙人出资,性质也由国家事业单位转变为社会中介组织,人财物与司法行政部门完全脱钩,成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四自”组织,是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拨款的“两不”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改制导致律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压力明显加大,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与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利益和经营理念或多或少有所冲突。同时,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还比较落后,对现阶段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及其职业特点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往往以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基本形式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生搬硬套,导致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律师个人的发展相脱节,造成了律师队伍中党员和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

二、律师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也是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指导员或者联络员等。但是,与党建工作的要求,与律师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还相距甚远,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流动的律师党员组织上无依托;部分党员未纳入律师党组织管理,个别律师党支部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少数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入党积极分子长期得不到培养考察,影响他们的政治进步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律师党组织的定位缺乏制度上的明确要求,立法滞后。《公司法》第十九条明确了新经济组织的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而《律师法》里没有相关的、明确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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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使人民法院在执法的过程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及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问题的关键。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确保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入。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始终把党员干警讲政治放在首位,树立大局意识。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审判、执行工作是否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是否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衡量党员干警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坚持和谐司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大力强化涉诉信访的预防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信访问题的产生。二要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提高党员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干警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为教育培训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同时,鼓励和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的党员干警队伍。在强化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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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司法局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和创新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党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与本职业务未能有机结合、政府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处理不当等。认真研究其原因及对策。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等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司法局的党支部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服务等,不断加强和稳步推进。当前,县司法局党建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系统特色,才能为全面、正确、充分地发挥职能起到保障和推动作用,以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

一、我局的党建工作必须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党建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

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说,是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对于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强化服务意识和发挥服务职能是决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这也是我们开展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要牢固树

立大局意识,既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又要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中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发展。这样,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才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会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与欢迎。党建工作就有其方向和依托,就不会造成为抓党建而抓党建的单调、独立、乏味的被动局面,党建工作就会开展得富有生机与活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健康、蓬勃发展,又会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好的完成,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从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要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其职能要求,就是要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富裕”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主战场。把各项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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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资委工作方案8篇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八篇

第1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16年“六五”普法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关切,积极做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我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提高我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我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三)大力学习宣传国资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国资系统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认真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系统人员法律素养

(五)着力提高我委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继续将法律学习列入我委党委组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全面推行我委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

(六)积极增强监管国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帮助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深入开展

(七)认真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活动,扩大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大力开展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依法处理涉法信访积案工作的法制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好法律基础。

四、深化“法律二进”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九)推进“法律二进”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十)进一步细化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十一)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制度,逐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十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

(十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和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扩大国资委及国资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第2篇:国资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7号)、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壮族自治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桂安委办〔2016〕58号)和市安委办《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市安委办〔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国资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增强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完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市政府下达国资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促进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机构。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国家部署的活动

1.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为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6月份,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实时召开动员大会,同时,根据市安委会下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严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利用动员大会、班子会、安全形式分析会等认真组织大家学习,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2.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6月16日,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五城区统一集中在古南门(榕湖北路)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活动当天,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教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板报评比等活动(具体方案,市安委办另行下发)。各企业要安排人员参加现场活动。

3.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是全国统一的事故警示教育周。各企业要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即可选择本行业(领域)、本企业近年发生的各类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也可选购工矿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要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等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至6月23日,是全国统一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周。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应当组织演练的法定要求,各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相结合,选购应急与逃生相关知识书籍开展培训,全面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能力。同时,通过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检验预案的实效,查找预案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科学牲、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开展自治区和市部署的活动

各企业除参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外,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和任务,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开展得好的企业,国资委将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企业进行报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今年企业重点开展如下六项活动:

1.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卫生环境活动。各企业要参照市开展的“美丽,清洁乡村”工程的模式,全面开展一次厂矿安全卫生环境营造活动。一是对厂区的厂容厂貌和设备设施进行清扫;二是对横幅、标语、警句进行清理;三是对安全标志、职业卫生防护标志、安全操作规程、上墙的规章制度等进行清洁。陈旧造成字体褪色的,因粉尘粘污导致模糊不清的,要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重新悬挂、张贴,为企业安全文化及安全标准化建设营造氛围。

2.开展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丛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开展安全知识、岗位职责的再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各企业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体职工,动员本企业的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分子,为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

4.开展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先排后除的工作方法,首先安排时间发动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周边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达,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五到位(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尽可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要记入安全生产台账,整改完成要经安全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号。

5.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自编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或组织职工分期分批进行短期再教育培训,并编发安全生产测试题发给职工填考。为配合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读书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了《职工安全知识教育》、《职工法规知识读本》等一大批安全文化读物供企业自行选购。企业职工读书、培训活动要作为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文化企业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6.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把举办事故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展览等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的内容。为配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了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警示教育片作为开展职工警示教育的教材使用。

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需要订购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安全读物、安全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警示标志的,可直接与国家有关发行单位联系购买,也可从自治区各有关安全生产书店采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机构,制定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强化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企业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查,深入指导

为推动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国资委将深入企业督促检查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市国资委将对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通报。

(四)积极创新,表彰先进

各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围绕自治区、市和市国资委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力求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活动结束后,市国资委将及时组织推荐“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到自治区、市进行表彰,并及时通报。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1.各企业要注意收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安全月开展相关活动信息及时上报市国资委宣传部,以便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在全市通报,同时各企业要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要进行高清录影,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市国资委宣传部,以便及时上报市安委办。

2.请各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7月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宣传部,以便按时汇总上报市安委办。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第3篇: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和市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办发[2016]5号)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清房办[2016]1号)精神,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和市委有关工作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干部职工住房管理,清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做到“无多占、零违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清退规定

(一)清退对象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本委机关工作人员。

(二)清退范围

1.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的;

2.违反政策规定参加集资建房的;

3.违反《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16〕22号)和《关于严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纪律的通知》(桂纪发〔2016〕27号)等文件规定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的;

4.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多购房未按自治区有关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存在问题清理整改规定整改的;

5.违反政策规定占用单位公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清退原则

干部职工家庭(指夫妻,下同)有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或违反政策规定占用公有住房的,必须清退。

1.干部职工家庭已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下同)超过一套的,必须清退。夫妻婚前符合政策规定分别购买的,不属于清退范围;

2.干部职工家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后,不得再参加集资建房,已参加的必须清退;

3.干部职工家庭购买的房改住房面积已达标的,不得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已购买的必须清退;

4.干部职工家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多购房未按自治区有关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存在问题清理整改规定整改的,必须清退;

5.干部职工家庭已购买有住房的,必须退出租住或占用的公有住房。干部异地调动,在新工作城市无住房的,可以按政策规定租住公有住房。

(四)清退方式

清退对象凡占有属于清退范围住房的,必须退回住房原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已撤销的按文件规定退交给接收单位。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属地管理、部门单位各负其责、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清退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周密部署,逐级动员,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住房政策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清退活动不走过场,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对象不遗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带头清退,自觉接受监督。

干部职工应当如实向单位报告其本人及配偶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无违规多占住房情况,或有多占住房情况但已完成清退整改的,同时提交《干部职工家庭政策性住房零违规报告》(见附件2),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整改清退(2016年10月31目前完成)。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干部职工自查申报登记表和零违规报告,组织有违规多占住房情况的干部职工按时完成整改清退,填写《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报告》(见附件4),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我委。

我委于2016年10月31日前,汇总本委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统计表,填写《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撰写有关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情况后,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自治区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阶段:督促检查(2016年7月至2016年1月)。我委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清退整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对违规多占住房问题突出的单位,特别是举报线索比较具体、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国资委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企业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实施本单位及二层机构专项整治清退工作,并于2016年5月10日前上报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联系人(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工作方案及有关动员情况报我委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送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严明纪律

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拒不按要求清退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因单位组织实施不力、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健全制度

各企业要以本次清退整改工作为契机,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规定,完善领导干部政策性住房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有效预防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的行为发生。

第4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2016年上半年全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桂安委[2016]9号)和《2016年上半年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市安委〔2016〕8号)要求,确保市国资委系统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市主要领导同志近期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按照自治区和市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要求,通过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全面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不断提高企业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全面巩固2016年国资委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及“回头看”工作成果,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总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督促监管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委宣传部具体负责。

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四、检查重点

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范围覆盖委监管的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房屋出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开展对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六落实”(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每月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上报隐患排查及分析情况。

(二)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同时,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以及应急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要按照“四不放过”(一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二是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三是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隐患排查和事故查处,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三)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是保护职工生命健康、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保障,要全面检查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

(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建筑施工企业和场所。重点检查施工企业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控情况,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

2.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危化品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交通运输、特种设备企业和场所。重点检查专业运输安全管理和动态监控情况;建筑工地、商场、游乐场所塔吊、升降机、电梯、气瓶、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维护和运行情况。

4.房屋出租企业。重点检查“三合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场所,未经批准擅自将租赁场所改作易燃危化品储存和经营场所,违反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擅自转租,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违规用电用气。

5.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消防安全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重点检查商(市)场、卖场、公共娱乐、网吧、旅游景点、宾馆、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缺失、埋压、圈占、遮挡,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现象和行为,以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五)防范雷雨季节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雷雨季节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雷雨季节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从2016年3月14日至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21日)。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分工。3月2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国资委宣传部。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自查自纠为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如实填写检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参加检查人员等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每月5日前将上月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市国资委宣传部。

(三)检查总结阶段(4至5月)。各企业每月15日前将开展活动进展情况报市国资委宣传部。5月15日前将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工作总结并报市国资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将对各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实时督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并及时上报,确保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突出检查重点,务求取得实效。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分阶段、有重点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落实检查工作责任。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反复发作、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和深层次问题,要与完成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相结合,与防汛防台、防暑降温等季节性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以大检查为抓手,全面推进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长效工作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班组学习、墙报、内部刊物、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基层、发动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隐患举报,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推动作用。要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杜绝大检查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

(四)统筹推荐,完善制度

各企业要以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为契机,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照“零容忍”要求,从严从快开展专项治理。市国资委将加强对各企业大检查工作的专项督查,并组织以“回头看”的形式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检查走过场的企业将通报批评;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各类安全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第5篇:国资委节约能源工作方案

2016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推动我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我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根据《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市公节办〔2016〕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为全市节约能源工作做出贡献。

二、节能目标

以2016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2016年我委实现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下降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5%。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节能工作机构,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委机关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对本委节能工作全面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能源管理负责人,建立联络员、统计员、监督员“三员”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节水、节电、节油、办公耗材管理制度及能耗数据公示制度,构建和不断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

(二)规范做实能耗统计,强化日常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1.严格执行能耗统计报告制度。根据市公节办的要求,汇总、分析各项能耗数据,及时上报;加强能耗数据的分析。能耗统计人员对我委用能的总量、结构和增长变动趋势要认真分析研究,查找管理漏洞,挖掘节能潜力;逐步试行水、电、油、办公耗材等消耗情况单位内部公示制度。

2.节约用电,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减少各种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节约用水,推广使用压阀式、磁芯式、感应式龙头和水阀,对漏失严重的供水管道和水龙头、冲洗阀、水箱等高能耗用水器进行更新改造,减少管网漏失,杜绝“长流水”现象;节约用油,科学核定单车燃油定额,实行单车油耗和百公里油耗核算管理;鼓励替换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提高新增公务车中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倡导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节约办公耗材。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公,大力削减一次性办公用品,倡导文件双面打印和使用钢笔,推广使用环保型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推行绿色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具有高效节能、环境标志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件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

3.强化内部监督。指定节能工作监督员,对我委的用能情况进行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

1.大力开展我委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积极配合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行动。根据我委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通过墙报、板报等方式积极组织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参与节能培训和交流。

组织本委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节能知识、节能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在本委内部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水平。

委机关要把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节能管理制度,确保节能工作取得实效。

第6篇: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工作

根据《中共市委员会关于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国资委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整四风、破五难、去六病”、构建“实力国资、活力国企、和谐系统”为主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理顺国资监管体制为着力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30条实施意见、市委38条具体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等各项规定作为切入点,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群众观点,突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实干就是能力,落实才是水平”的理念,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资国企健康发展,为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委机关要集中力量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公仆意识,使党员干部践行宗旨意识有新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有新进展,服务企业能力有新提高,推动科学发展有新突破,国资国企监管水平有新提升。各企业要自觉地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企业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加快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的强大力量。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抛开面子、揭短亮丑,敢于触及灵魂、动真碰硬,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醒醒脑,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国资委机关党员干部要以“整四风、破五难、去六病“为主题,通过深入学习、强化教育,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材料、整改措施等步骤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好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交换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国有参股企业和生产经营不正常企业的党组织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理出“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分析。各监管企业要针对各自的特点和不同情况,在活动对象、解决问题、环节方法上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按轻重缓急逐一解决,把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重点抓好委机关、委机关及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围绕国资系统内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四风”问题,祛除党员干部“五化”即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生活追求奢化等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职工群众,聚力作风转变,促进民生改善。

五是开门搞活动。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通过民意调查、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深入企业、车间、班组调查研究等形式,广泛听取下属企业、基层职工群众、业务服务对象等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群众中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请群众参与,让群众把脉,受群众监督,找准解决突出问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努力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切实做到教育活动与推动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六是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整改落实,争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四、方法步骤

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为2016年2月至9月,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一)学习教育、征求意见。重点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打好基础。

1.召开动员大会。3月初,召开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和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部署并启动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采取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讨论。在深入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实际,围绕解决“四风”问题,按照“强监管,优配置,促发展,防流失,提效益”的国资监管要求,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国资委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密切群众关系结合起来,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活动,切实增强践行党的宗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注重调查研究,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联系点,结合各自的分管工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关注职工利益诉求,听取一线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要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贴近群众,通过下访约访、进村入企、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邮箱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来的意见,充分了解群众的期盼和愿望,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着力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问题查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要切实做到“五查五看”,即:查是否学习了党章党纪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理论,看学习成效是否明显;查是否贯彻执行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看作风是否转变;查是否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民生改善,看群众是否满意;查是否完成各项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看落实是否到位;查是否从严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看干部是否清廉。防止产生对照检查就是“闯关”的思想。

2.开展谈心沟通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通过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坦诚相见,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交锋,形成共识。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学习讨论、征求意见、沟通谈心的基础上,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一一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重点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自身的思想以及所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造成影响的突出问题。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克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做到认识透彻、剖析深刻,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各单位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审阅后报督导组审阅。

全委党员干部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自己在宗旨意识、服务群众、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服务意识等方面剖析根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委机关科以下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召开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组织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上,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打消顾虑、敞开思想、坦诚相见,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

民主生活会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和旁听,参加民主生活会测评。

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全程参加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掌握联系单位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做好谈话提醒。

5.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各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是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各党组织在思想上要给予高度重视,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提升认识,转变观念,以活动实效推动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特别是对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包括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轻重缓急,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作出整改承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项目要立足实际,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整改目标要明晰适当、确保实现;整改措施要具体得力、操作性强;整改时限要清楚明白、推进有序;整改责任要明确到人、落实到位。制定整改方案要充分吸收基层、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真正把群众的心声和意愿体现好、落实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标准、严措施、严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行为。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3.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梳理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各单位实际,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制度,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从严管理干部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用好的体制机制管人、管事、管权,确保群众路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五、主要措施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化国资监管工作职能为核心,以“五大行动”为抓手,使党员干部践行宗旨意识有新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有新进展,服务企业能力有新提高,推动科学发展有新突破,国资国企监管水平有新提升。

(一)开展整治机关作风效能大行动。

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整治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整治文风会风,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时间、规模和经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和组织高消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规范各类文件、简报评比表彰活动,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改进机关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干部的“庸、懒、散、拖、浮、贪”等六个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政绩观、权力观。“治庸”,旨在解决思想解放不深、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水平不高、办事方法不多;“治懒”,旨在解决干事创业激情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工作避重就轻、办事敷衍塞责;“治散”,旨在解决凝心聚力不强、工作擅离职守、纪律自由涣散;“治拖”,旨在解决责任意识不强、主动服务意识差、办事拖拉或久拖不办;“治浮”,旨在解决干部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治贪”旨在解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吃拿卡要。严格对照六个方面内容加强自查自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善。

(二)开展严控“三公”经费大行动。

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三公”经费,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杜绝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和工作调动之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变相旅游;杜绝借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配备、借用、占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和因公出国(境)。委机关要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和审计制度,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各监管企业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体系建设。

(三)开展推进混合型所有制改革大行动。

加快推进战略重组和资源整合,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和提升国有企业驾驭市场的能力。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更加突出出资人代表的性质,突出国有资本的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的角度来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混合型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公司股权重组及企业通过新三板上市工作,要以产权管理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落实出资人的职责。

(四)开展推进国资统一监管大行动。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分类整合全市国有企业,因企制宜,加强企业移交后的管理,按照“管少、管大、管活”的原则,支持产业相关或相近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全市国资国企运营情况,强化对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对外担保、产权股权变动、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管理,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

(五)开展化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为困难企业职工排忧解难大行动。

积极化解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对国有非工业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拟计划安置20家困难企业职工,分步实施困难企业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努力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家中。注意将“美丽•清洁城乡”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六、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措施上务实有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国资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服务和日常工作。同时成立13个督导组,对监管企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二是各监管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充分发挥网站、内部报刊、简报、板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和要求,着力挖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重在求真务实、重在解决问题、重在推动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切实把开展活动与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认真谋划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让广大群众感到满意。

(四)注重督查,确保实效。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市委督导组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重大部署、重大活动、重大问题要主动汇报沟通。委党委将派出13个督导组,指导和督促检查监管企业开展活动,确保“规定动作”做扎实、“自选动作”做精彩。对活动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活动开展有懈怠的,要加强问责。活动结束后,要对整改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防止反弹。

各监管企业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委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要向委党委写出报告。

第7篇:国资系统纪检监察方案

一、完善信息工作领导机制

各企业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或纪委书记作为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指导信息人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在参加培训、参与调研、参加会议、传阅文件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方便。信息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岗位有空缺要及时补上,不能适应工作的要及时调整。

二、加强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

(一)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与委监察室点对点的信息网络,加强纵向指导,形成上下连结、反应灵敏、快速高效的信息工作运行机制。

(二)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企业应明确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员名单须报委监察室登记备案,若有变动须及时报告。

三、突出信息报送重点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的中心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点,重点编报、挖掘、开发信息,重点在综合调研、反映建议、案件分析、社情舆论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围绕上级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焦点”和具有特色的“亮点”,确定信息报送主题,加大综合性、分析性、调研性和问题性信息报送力度,减少情况反映式信息的报送。

(一)动态信息的报送。客观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实报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注重突出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二)综合信息的报送。把一个时期开展的一些单一的、零碎的工作情况汇集到一起,综合分析,加工提炼,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综合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研信息的报送。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调研,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材料,供各级领导参阅。

(四)负面信息的报送。既要坚持喜忧兼报,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还要注重负面信息的编报,特别是总结分析案件查办、党风政风、执法效能方面的负面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五)紧急信息的报送。报送紧急信息,是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途径,也是市国资系统各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切实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四、建立考核机制

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委监察室每半年公布一次各企业信息报送情况及采用情况,对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对信息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督促限期整改。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五、各企业上报信息任务指导数及报送要求

(一)上报信息任务指导数

(二)报送要求

请各企业按相应的任务指导数及时上报纪检监察信息,多报不限。

报送形式: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一份。

第八篇: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职责

监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在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一)市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针各项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2.督促监管企业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和奖惩;

3.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

4.参与企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5.引导企业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监管企业依据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

第一类: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水务、交通运输、百货、酒店、农贸市场的企业;

第二类:主业从事冶金、机械、电子、建材、仓储、旅游的企业;

第三类:除上述第一、二类企业以外的企业。

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主营业务内容的变化进行调整。

(三)监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本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内部单位和员工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要配套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四)监管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1.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监管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3.监管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4.监管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监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包括:

1.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一类企业应当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二类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专业机构;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应当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类企业应当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专业机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六)监管企业应当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七)监管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国家、自治区、市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的,监管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监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八)监管企业工会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九)监管企业应当对其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包括境外子企业)的安全生产认真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责任:

1.监督管理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将独资及控股子企业纳入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其项目建设、收购、并购、转让、运行、停产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实行报批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3.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子企业,监管企业应当与管理方商定管理模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协议书等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和要求等。

对参股并负有管理职责的企业,监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参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监管企业各级子企业应当按照以上规定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5.对出租的物业、市场等经营场所,各企业应当在签订的出租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条款,对承租方落实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租方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三、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一)监管企业应当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监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教育体系、监督保证体系等。

监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强化岗位培训、过程督查、总结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监管企业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者减少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四)监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

(五)监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监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控制管理原则、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内容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七)监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监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国家、自治区、市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取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并编制使用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随年度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同时报送市国资委。

(九)监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十)监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监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制度和媒体应对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准确、客观地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的有关情况。

(十二)企业制定和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等应当不低于国家、自治区、市和行业要求。

四、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

(一)监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0号前将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和每年7月5号前将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市国资委。

(二)监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并报市国资委。同时各企业应当按季度、年度对本企业(包括独资及控股并负责管理的企业)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填制报表(见附件1、附件2),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和次年度1月10日前报市国资委。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监管企业应当将政府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及时报市国资委备案,并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报市国资委。

(四)监管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名称、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及联系方式报市国资委备案,并及时报送变动情况。

(五)监管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抄报市国资委备案,并及时抄报修订情况。

(六)监管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

(一)市国资委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监管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落实或者监督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工作。

(二)市国资委定期组织开展各企业安全生产督查,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市国资委将根据情节轻重要求其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市国资委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三)市国资委根据市安委会的总体要求,组织对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评和绩效年薪的重要依据。

(四)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处理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六、说明

(一)本意见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除履行职能范围的工作职责外,必须同时履行本意见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按《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附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安全事故类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5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国资党委工作制度 第九篇

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xxxx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自2015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肇庆市国资委的指导下,以中心为依托,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研究、探索公共资产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使之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共事业建设的良性循环。到目前为止,全市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单位共有136个,账面资产总量达15.8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存值12.24亿元。几年来,全市实现国有资营运收益达10.24亿元。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理清管理工作思路,深化资产制度改革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整合政府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城市经营发展,这是xxxx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一项重要新举措。由于历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过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出现坐收坐支等问题。由于管理不严,部分单位造成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和低效使用,甚至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滋生腐败的隐患。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特别是2015年以来在新一届市委领导下,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实施了对全市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并对如何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主要是坚持“改革、规范、盘活”,注重“建机制、强管理、打基础”,做到“一个坚持、两个目标”。即:坚持“资产所有权国家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管理模式。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使用,防止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科学、合理、节约、高效配置使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管理监督职能

1、明确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全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产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职能的通知》,市编委会印发了《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赋予了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管理、运营、调配全市国有资产、资源。二是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并组织实施产权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资产的产权变动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和监督,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和有效使用;四是收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对经营性资产收益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2、成立城市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国土、工商、市政、计划、建设、房管、监察、审计、规划、人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城市经营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各部门所履行的职责,确保城市经营、规划、建设的目标、方案、项目及可行性经营方式、方法、办法等得以研究论证、贯彻落实,使城市经营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3、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三)创新资产管理机制,出台一系列强化、细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2015〕35、36号令,结合xxxx市实际,研究制订了《xxx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xxxx市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和《xxxx市国有资产处置委托拍卖的若干规定》,市政府还批转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交易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初步搭建起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一系列制度框架。

一是产权交易审批制度:明确了资产处置,必须先向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同时规定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由分管的市领导签署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

二是产权交易评估制度:规定了任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都必须委托能保持中立、依法依规操作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评估行为,并为产权交易提供准确可信的参考数据。

三是产权交易入场制度:规定了土地产权交易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运作规则。要遵循自愿、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登记、挂牌公示、咨询洽谈、公开竞价、签约成交、结算交割、交易鉴证和变更登记等程序进行,确保交易行为依法规范运作,防止国有、集体产权权益受到侵害。

四是产权交易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凡国有产权交易收益均属政府性收入,其资金必须全额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侵占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产权交易备案审查制度:明确了所有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呈批资料、审批文件等必须报市监察局备案审查,并在审查批准后方予公布,使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整个过程都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充分利用电子审批监察系统实现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情况的动态监管。

(四)组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为实施国有资产统管夯实基础。

首先是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其次是制定《xxxx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性资源经营权、使用权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照“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实、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接收或登记”三个步骤,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的清查,通过清查核定资产,明晰产权,与资产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对没有入账的或账面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重新评估,核实价值。并要求资产使用单位将全部土地证、房产证移交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接收管理。真正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为科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是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强化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人的地位,避免了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单位随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二是利用资产统管平台,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配置、调剂使用,降低了行政成本,盘活了闲置资产。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经营性收益的管理,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通过资产统管,提高了国有资产产权观念的认识,促进了廉政建设的有效发展。

五是实施了城市经营理念,吸引了众多外商和民营企业在xxxx投资置业。

近年来,xxxx市“三个五”城市建设品位显着提升,工业园区建设日趋完善,2015年至xxxx年,xxxx市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xxxx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城市”。xxxx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38亿元,财政综合增长率居全省第六;在全省67个县(市)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力排名中跃居第三名,实现了历史新突破。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经验体会

(一)加强资产营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xxxx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资产统管、融资运作、经营生财、滚动发展”的经营理念,抢抓机遇,突出重点,通过运用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加大资产营运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例如在2015年底,xxxx市通过招商引资,将本市闲置多年的140亩土地,以高出底价2.7倍的3.54亿元成功转让,盘活了该地块并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加强经营性资产监管,按市场化运作规范资产交易行为,提高了资产经营效益。重点加强和规范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行为,通过推行公开招租,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经营(出租)增收创收。其中招租创收比较突出的有市工商联辖下位于城区中心仅40平方米的商铺,原来年租金仅1.8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6.05万元,增收4.25万元,增幅达到3.36倍。市金叶公司辖下位于龙江路约120平方米的3卡商铺,原年租为13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近76万元,增收63万元,增幅达到4.3倍。

(三)着力整合资产资源,挖掘资产融资潜力,推动文化优雅之城建设进程。以资产统管为平台,充分利用资产的融资能力,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为加快城区街道建设、旧城区升级改造,扩大新城区规划、改善投资环境,完善路网、电网、管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xxxx市通过全面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初步走上了一条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城市经营的有机结合,为该市国有资产营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有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足,对资产的登记、入账、清点、保存等管理不严,手续不全。二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认识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

(二)加强部门协作,通过资产统管平台,提升与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部门的协调能力,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操作程序。

(三)继续加大对国有资产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产权交易纪律,严格把好政策法规关、资产交易评估关、资产处置审批关、公开拍卖制度关,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四)继续加大资产营运力度,尤其加大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开拓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领域新渠道,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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