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2016-11-23 11:56:1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共9篇)关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油田城管支队、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质量,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美化城市景观,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

关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一篇

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油田城管支队、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质量,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美化城市景观,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打造靓丽盘锦为目标,坚持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相结合,有利于保护城市风貌,与区域环境和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对街路、商业繁华区、城市出入口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张贴喷涂广告集中清理,并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面貌,解决非法“小广告”污染城市市容等问题,形成合理规划、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标提升城市容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设置增量户外广告

1、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与规划主管部门配合,编制全市户

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做到布局科学合理。户外广告设置充分考虑广告的位置、形式、规模、规格、材料、亮化美化等基本设置要求,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到设置科学有序。

2、严格审批增量户外广告。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对单体广告进行审批备案。辖区执法大队现场予以监察,严查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的户外广告。

(二)整治存量户外广告

一是对现有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对未经审批,但符合总体规划和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保留,在30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不符合全市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二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总高度不超过6米;设置于建筑工地围墙上的户外广告,距离地面总体高度不超过6米,同一区域要相对统一。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拆除。三是建筑物立面不得设置外凸式广告,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四是拆除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大型实体户外广告牌。五是对设置于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六是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

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七是有关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八是清除橱窗、门楣、墙面乱粘及时贴和乱挂招牌现象。九是清除在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三)严控临时性户外广告。一是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及时清理取缔。二是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要规定时限拆除,特别是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墙体上设置宣传条幅、广告要及时清理。三是坚决清理取缔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

(四)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一是查处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的张贴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的联系电话号码及其他“小广告”行为,实现重点地区的非法小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使非法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的行为不再反弹。二是清理覆盖已乱张贴、乱刻画和乱涂写非法“小广告,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此次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今年重点对15条主街主路进行整治。包括:向海大道、石油大街、

渤海路、惠宾大街、辽河路、兴隆大街、科级大街、泰山路、兴油大街、林丰路、市府大街、工业大街、香稻路、红旗大街、胜利街。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万春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孙大勇 辽河油田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由德宏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助理、综合管理科

科长

张 勇 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大队长

袁法祥 市综合执法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大

队长

陈 军 市综合执法局辽滨大队负责人

刘 野 市综合执法局辽河口大队大队长【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张华桥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喜权 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斌 辽河油田城管支队综合监察科科长

冯勇海 双台子区环卫处处长

宋祥波 兴隆台区环卫处处长

五、责任分工

1、辖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拆除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督促“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落实包市容卫生工作。收集整理张贴、散发、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等小广告信息,移交环卫部门处理。

2、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加强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覆盖和清理工作。

3、市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4、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负责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25日至4月10日)。对重点整治街道、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编制论证规划和集中整改整治阶段(2012年4月11日至8月10日)。一是与规划部门配合尽快编制出台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并完成论证工作。二是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责令产权人整改自拆。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对严重违背户外广告规划

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二篇

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减量治乱、调整置换、出新提档、规范有序”的原则,对全区13条主次干道、**北大门窗口地区违规广告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达到“三符合”,即: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设置准则,符合市容管理规定。

具体整治任务见表:

序号道路及地区主要问题整治措施责任单位

1雨花西路店招破旧出新赛虹桥街道雨花新村街道

广告牌无手续拆除

2雨花南路店招破旧店招出新赛虹桥街道雨花新村街道

3凤台南路店招破旧出新赛虹桥街道

重复设置外挑灯箱拆除

广告牌无手续拆除

4共青团路店招破旧出新雨花新村街道

5宁芜路店招破旧出新西善桥街道

6宁丹路无手续落地广告牌拆除铁心桥街道

7宁南大道店招破旧出新宁南街道

8应天西路店招破旧店招重新设计制作赛虹桥街道

广告牌无手续拆除

9宁溧路店招破旧出新宁南街道

重复设置店招店牌拆除

广告牌无手续拆除

10紫荆花路无统一规划设置区市容局

11振兴路店招破旧出新板桥街道

12板江路店招破旧店招重新设计制作板桥街道

13铁心桥大街店招破旧出新铁心桥街道

14**北大门地区店招破旧出新区市容局

二、主要措施

(一)专业培训阶段。05年2月,组织对各街道城管科长进行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管理专业知识和环境美学知识培训,讲清设置标准、工作程序和美学要求。

(二)重点整治阶段。05年3月至7月,以雨花西路、雨花南路、凤台南路、共青团路、宁芜路、宁丹路、宁南大道、应天西路、宁溧路、**北大门地区为整治的重点,区街联手,部门协调,逐路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潢,整治横(条)幅,彻底清除“广告楼”现象。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力求统一规划和设计,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来源于新世纪范本网)同时对紫荆花路等基础条件好的路段进行规划和包装,各街道、工业集中区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三)巩固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05年8月至12月,对各街道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治不合格路段和载体进行补课,确保整治质量。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领导。户外广告整治是今年我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居环境的改善、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发展和**文明城市的创建,各街道、工业集中区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和详细的实施方案,区、街要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各有关街道、工业集中区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层层分解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任务细化,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街道、工业集中区要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后的长效管理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回潮,使我区市容市貌真正有一个根本性改观和质的飞跃。

户外广告整治及拆除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三篇

城管监察大队

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改变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多、滥、杂”的现状,全面提升城市景观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

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更加规范、美观、整洁、有序,达到提升城区景观形象、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整治和拆除并举,合理布局的原则。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拆除未经审批,不符合城区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安全规范户外广告;

(二)拆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

(三)拆除到期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

(四)清除橱窗、门楣、墙面乱粘及时贴和乱挂招牌现

象。

(五)拆除在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电话亭、候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四、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编制论证规划和集中整改整治阶段(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7日)。一是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责令产权人整改自拆。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对严重违背户外广告规划的,对现有柱式、电子显示屏等大型户外广告在规定时限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由大队依法予以拆除。二是开展对非法广告拆除。【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组织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调查摸底,详细掌握情况。此次户外广告整治活动,各单位要对户外广告设施认真调查摸底,并积极与广告设置单位搞好衔接,对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普查,将基础情况记录在案,分别提出整改措施,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二)耐心宣传教育,督促自行整改。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与市民生活和设置者利益密切相关。要搞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使之认识到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提升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危害及后果,尽最大努力劝导设置者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自行拆除或整改。

(三)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在查处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凡不符合规划总体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设置,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四)积极稳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此次整治工作要以调查摸底为基础,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查处为后盾,

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深入展开。城管大队应研究户外广告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容貌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户外广告治理方案等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四篇

阜康市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实施方案【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为了加快树立阜康市发展新形象,美化阜康市城区主次干道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我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撤县建市二十周年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建设局确定的2012年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特制定阜康市2012年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实施方案。

本方案中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公共和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设置的灯箱、橱窗、招牌以及过街横幅等广告。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治理城市主要街道为中心,以优化旅游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按分区分类的规划设计思路对沿街广告招牌实行统一规划,针对不同地点、类型提出不同层次的分类规划措施。处理好户外广告的位置、类型、规格、用材和色彩与自然景观、周边环境及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相协调,并确定合理的间距和密度,形成连续性和秩序感。做到精心设计、合理布局。

二、组织机构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阜康市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王建忠 (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张 斌 (建设局局长)

胥 萍 (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 胡方鹏 (规划局局长)

李 忠 (财政局局长)

周孝德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 兵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德山 (交通局局长)

李凤妹 (文体局局长)

邹 勃 (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赵新华 (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任 瑞 (食品药品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陈世江 (城建监察大队队长)

焦新国 (博峰街办事处主任)

马彦萍 (阜新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阜康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斌兼任,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规划设计、落实、检查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专人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我市户外广告现状及整治目标

(一)我市户外广告现状

随着城市商业的逐步发展,沿街店面的招牌也成为城市景色,目前我市店铺牌匾设置、尺寸、材质不一,与建筑未成立面协调,视觉凌乱,而且招牌设置时间较长,或出现褪色、肮脏现象,未及时更换和清洗,或采用灯光五花八门,制作粗糙;过街横幅材料易损,与现代经济飞速不相适宜,给过往行人和车辆带来极大不便,同时有损城市景观效果;灯箱广告密度过大,材质易损,维护困难,在灯箱上做广告的商家较少,造成极大的浪费。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规范整治,使市区主要街道沿街店面招牌达到“一店一牌、一街一景、材质新型、美化亮化”,取缔过街横幅,使户外广告牌匾与城市景观和谐统一,具有鲜明特色风格和时代气息,有限的旅游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整合和利用,提高城市接待能力,将其变成天池核心景区的另一条旅游渠道,进一步提升阜康市城区形象。

四、规范整治范围基本情况

(一)规范整治范围及标准

1、规范更新以天池街、天山街、博峰街、准噶尔大道、迎宾路五条道路为主的沿街店面招牌,规格要求上下1.5米,左右与店面同宽,全部牌匾必须做到横看成行、纵看成面,取缔全部喷绘牌匾,新换牌匾统一要求具有亮化功能,采用彩钢条、吸塑字及以上材质;所有牌匾必须做到整齐美观、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2、取缔全部多余广告牌匾;

3、取缔全部过街横幅,增设过街LED显示屏;

4、将沿街电信、邮政灯箱更换为材质新型、新颖醒目户外广告。

(二)经费来源

1、沿街店面招牌的规范更新采取政府投资与经营业主出资共同完成的方式进行,各方承担牌匾制作、安装等费用的50%;

2、过街LED显示屏、以及电信、邮政灯箱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由制作方自行承担。

五、工作职责。

(一)市建设局:全面负责此次户外广告的规范整治工作;做好沿街店面招牌的规范更新工作;做好多余户外广告的取缔工作;做好过街横幅的取缔工作;做好新开发小区、楼盘店面招牌的规范管理工作;

(二)市规划局: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及今后全市各类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工作,严格做好我市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的规划审批工作,对预建小区、商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规划干预,提出具体要求;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三)市工商局:负责做好企业和经营服装、日杂、烟酒店、移动、通讯等行业单位、沿街经营业主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以及户外广告经营主体资格、广告内容的审核工作;向广告经营制作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对广告牌匾制作材质、规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他们不得制作未取得工商、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牌匾;

(四)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宾馆、旅店、歌厅、酒吧、洗浴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和整治环境保障工作;做好此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市交通局、运管局:负责做好汽车、摩托修理,机动车二级维护、配件中心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六)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医院、餐饮、美容美发、诊所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的规范整治工作;

(七)市文化局:负责做好影院、图书、网吧、音像店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做好家电、汽车配件、农资、五金交电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九)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做好食品、医药、药械、药具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十)博峰街办事处、阜新街办事处:全面配合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十一)市广播电视局:以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把各部门的工作动态进行报导,制作专题栏目进行广泛的宣传。

(十二)市财政局: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动员阶段(2012年2月1日—3月1日)。成立市区户外广告改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阜康市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实话方案》;各责任单位分别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实施范围内的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召开户外广告标识整治规范动员大会,公布整治实施计划;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限期整改及设计制作阶段(2012年3月2日—4月1日)。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实施计划督促相关单位、经营业主按期拆除不符合此次规范整治要求的广告牌匾,发放告知书。同期,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承建施工单位;各责任单位会同承建施工单位和图集设计单位按照“一店一牌、一街一景、横看成行、纵看成面”的建设要求,对实施范围内的门店招牌等进行实地勘查、核实数据、细化方案、翻译制作,并做好安装前的施工组织工作;

(三)安装取缔阶段(2012年4月2日—6月30日)。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门店,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指导、监督承建施工单位及时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设置安装;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取缔的,由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力量依法予以拆除。此阶段各成员单位要求每10天一小结,做出倒排工期。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31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对新设置的门店招牌以及多余广告牌匾及过街横幅取缔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补遗。

(五)考评总结阶段(2012年8月1日—8朋15日)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未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七、工作要求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规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承担整治任务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任务,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整治标准,确保整治效果。

(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单位,承担整治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按照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依法管理,注重实效。要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进行整治,各部门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注意工作态度,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劝导工作,想方设法引导商户主动自行整改;须强制拆除的,要做到计划周密、稳妥安全。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例会工作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整治工作的督导,对敷衍了事、走过场、标准低、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灯箱管理办法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五篇

灯箱管理办法

第一條 灯箱宣传字段于超级饭堂门口,共4个版面,用于宣传精益生产文化、

展示公司形象图片、张贴活动海报等;

第二條 精益文化宣传专栏管理: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1、 由企业传讯科提供相关宣传数据。 2、 宣传专员根据数据设计宣传海报并跟进张贴。 3、 更新周期:两个月。 公司形象展示栏管理: 1、 由影楼选取整理需宣传公司活动图片,交至宣传专员处; 2、 宣传专员根据相关图片数据设计宣传海报并跟进张贴; 3、 更新周期:一季度。 宣传专员对灯箱宣传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宣传专员对灯箱宣传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估,制定改善方案。

2016街道环境综治工作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六篇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南部一条重要交通要道,沿线两侧商机凸显,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两侧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部署要求,集中攻克南出入口环境顽疾,进一步提升整体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总基调,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出成效的总体思路,对开展道路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卖、乱贴乱挂等影响整体形象的突出问题,改变脏、乱、差现状,提升道路整体环境,为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方法步骤

环境整治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近期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着力解决道路两侧脏乱差的问题,建立干净、整洁、规范的经营秩序,达到美化、净化、绿化的要求。远期结合宅子片区和南关片区开发建设,对现有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拆除道路两侧破旧房屋,合理规划道路两侧产业布局,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打造南部景观大道。

近期工作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5月16日--5月23日)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区政府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相关街道镇各抽调4名工作人员和1辆巡查车,沿开展集中宣传行动,利用发放宣传材料、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告知经营业户整改内容和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城市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取得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自行清理拆除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在前期宣传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基础上,鼓励违规经营业户自行清理整改,有关街道镇要挨家挨户做动员工作,争取违规经营业户的支持,通过业户自行整改,减少集中清理阶段的工作量和经营业户的损失。

(三)集中清理拆除阶段(6月1日—6月20日)

从各有关街道镇、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队伍,对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清理整改的各类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及乱贴乱挂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于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予以解决,做到不留空档、不漏死角。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沿街墙面进行粉饰包装,有条件的路段设置绿化带,从根本上防止反弹。同时,各相关街道镇、社区村要研究长效管理的办法,巩固整治成果。

三、具体任务目标

(一)拆除乱搭乱建

整治内容:拆除沿线各种外接棚厦,查处扒窗改门、外扩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法乱建行为,拆除各类随意搭建的简易小商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实体围墙(栅栏)。

整治目标:实现路段两侧无违章棚厦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临时建筑物,坚决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二)规范乱摆乱卖

整治内容:对道路两侧店铺的商品外摆、占道经营、乱设小摊点等现象坚决予清理;建材市场、旧货市场和废品收购点,对无合法经营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合法经营手续,但严重占压红线、有碍观瞻的集中清理,退路进店经营。

整治目标:实现无乱设摊点、店外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道路两侧的建材、旧货市场和废品收购点得到彻底治理,无占压红线经营,无有碍观瞻现象。

(三)清理乱堆乱放

整治内容:彻底清理道路两侧沙堆、石堆、瓦堆等建筑垃圾,清理农田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治目标:实现无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垃圾随意乱倒乱堆现象,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

(四)整治乱贴乱挂

整治内容:拆除路段两侧影响市容的不规范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门窗以上至楼顶部位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清除各类落地灯箱。

整治目标:实现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统一规格,统一设计,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整齐美观。

(五)进行美化绿化

整治内容:沿途相关街道镇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沿街墙面进行粉饰包装,对具备条件的路段,垒砌路沿石,设置绿化隔离带,从根本上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目标: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道路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四、责任分工

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镇为主,部门配合、分区域实施。

有关街道镇及村(社区):是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说服动员、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街道镇负责建立起本级及村(社区)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职专人,落实管理责任。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对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考核,配合参与整治行动。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和用地性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规划监察支队: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负责对违法建设的发现、查处,负责下达拆除的有关手续,组织和参与违法建设拆除行动。

区爱卫办:配合整治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及环卫设施落实工作。

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道路环境整治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广告牌匾等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道路两侧的工商营业许可的查处工作,负责对道路两侧店铺、摊点、收购点等的合法经营认定工作,依法对违法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环境整治的安全保障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对卫生经营许可的查处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公开曝光。

区民宗局:负责协调做好旧货市场少数民族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寻找合适的经营场所,尽快搬离,化解社会矛盾。

五、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环境整治涉及路线比较长,整治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各有关部门、街道镇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协调、调度、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街道镇、部门、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简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对环境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规划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调度督导。为确保环境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天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进行汇总。各有关街道镇及时分析问题,现场办公,确保整治工作开展的扎实推进。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区城市环境指挥部将把整治情况作为年底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部门、有关街道镇综合考核中的比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整治完成后,对组织严密、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以严格的考核奖惩,进一步调动各单位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014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七篇

第1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保障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和谐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领导“管市容、美环境、控违建”的城管中心工作要求和局党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为标杆,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等措施,强力推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全面提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泰州市城管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剑忠

副组长:纪广田徐殿峰赵大燕陈明春李红正

成员:蒋红卫张玉成高竹顺倪立华窦海霞

毕毅民张道静韦宜珍 沈剑亮黄庆

三、目标任务

根据“城乡一体,全面实施”的原则,借助数字化城管平台的优势,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效果,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及保洁员队伍建设,通过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重点和突出问题,努力形成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和提升我市中心城区环境面貌。具体工作目标为:

道路(后街背巷)清扫保洁---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道路基本见本色。街巷保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垃圾清运----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

公厕保洁----设施完整,内外干净,无积水、满溢,内外墙无剥落,基本无臭味、蝇蛆;

河道保洁----可视范围内水面无聚集性漂浮物,基本无零星漂浮物,岸坡无垃圾;

环卫设施----完好、干净、布局合理,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四、时间安排

方案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阶段、突击整治阶段、长效管理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的主要任务有:召开各种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的措施、方案;全面深入发动,掀起整治热潮。

(二)突击整治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完成的主要任务有: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措施;全面清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修补环卫基础设施;清理河道及岸坡。

(三)长效管理阶段(11月20日以后)。组织“回头看”,对督查中查找出的问题督促补课;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罚;建立卫生保洁日常考核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五、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以全面提高城区环境管理水平为目的,迅速传达市领导讲话及局党委会议精神,并就提升市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实施对全体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全面动员,加强工作责任感教育,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明确标准,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浓烈工作氛围。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一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攻坚战。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突击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四)强化措施,确保质量。市环卫处、海陵和高新区分局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和区域,着力加大管理力度,科学、合理安排人力物力,配足生产作业用员和作业工具,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通过切实解决作业过程中难点问题、瓶颈问题,达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的工作目标。

1.强化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措施。主次干道在实施全天候保洁的同时(4:00-20:00),对人流量较大、人口密集地区要延长保洁时间(4:00-22:00),同时进一步规范作业流程和要求,通过增加保洁趟次,提高工作效率,力求缩短垃圾暴露时间,达到作业时段污染物停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以及环境卫生 “四无”、“六净”标准(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日常工作中设置的果壳箱擦拭及时,外观整洁卫生,垃圾箱、果壳箱内垃圾清理及时,不满溢,周边无散落垃圾。

2.加大后街背巷清扫保洁力度。后街背巷的日常保洁要在实施无缝隙覆盖的同时,严格作业标准,按照每天“一扫两保”要求,提高清扫保洁效果。确保巷道、房前屋后、村头巷尾的干净、整洁,无乱堆放,箱外垃圾要及时清理入箱。保洁三轮车无法通行的狭小巷道,要采用手推车或人工收集垃圾。

3.实施河道保洁标准化管理。针对目前河道管理中存在的作业标准不高、保洁区域未能全覆盖等问题,要按照岸坡无垃圾,水面无杂物的标准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创新思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通过增加人力物力,强化保洁力度,扩大保洁范围,实现边远河道基本达标、中心河道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

4.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和百姓实际需要,配足配全垃圾箱(桶)、垃圾屋、垃圾收集车辆、人力保洁三轮车、手推车等环卫设施,并定期检查环卫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补缺、维修到位。

5.清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市环卫处、海陵区和高新区城管部门要在完善垃圾收集清运体制(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对各自负责的道路两侧和辖区内的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及管护盲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建档立册,防止遗漏和信息不实的情况发生,并根据总体工作量,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中心城区后城郊边远”的清理原则,制定出倒计时清理工作计划,组织突击队伍或采取外包的形式,彻底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环卫处除做好自身范围的清理、清运外,要发挥行业优势,协同海陵区和高新区城管部门对相对集中的各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同时各责任部门要抓紧研究并尽快建立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有效监督和长效管理机制。

6.完善餐厨垃圾相关资料。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区域范围内餐饮行业数量和餐厨垃圾产生量等统计工作,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行奠定基础。

7.严格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数字化城管要充分发挥平台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优势,严格督查、巡查工作。一是畅通渠道。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综合搜集机制,畅通88012319热线、网上投诉等10个信息渠道,让民有所呼、有所诉,逐步形成政府与市民良好互动局面和公众广泛参与机制;二是通过发动监督员全面清查网格内的卫生保洁、暴露垃圾、卫生设施等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采集上报、立案、派遣,并定期梳理未办结案件,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三是坚持机关巡查制度。在日常检查、抽查、普查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每周6天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肃纪律,奖优罚劣。推进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实施不定期督查,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组织综合考核,对措施扎实、工作到位的将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或同一问题经常发生的、整治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列入年终考核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2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XX〕50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XX〕70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5月2日至6月30日,对中心城区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以创建“湖北省城市管理优胜单位”和“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改善市容市貌,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建设和谐石首做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标准

(一)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严格按照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中的“六个专项”和“六个延伸”的要求,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进出城通道、江湖沿线、集贸市场、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重点加强示范点整治(一条主干道、一条次干道、一个背街小巷、一个住宅小区、一个建筑工地、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公厕、一个特色市场、一个街头小游园即“九个一”)和及时整改第三方调查公司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1、专项整治道路拥堵,从主要节点整治向交通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整治延伸,重点规范停车秩序,改造农贸市场。要求道路平整、无坑凹;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无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现象;城市道路畅通。

2、专项整治环境卫生,从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部、进出城通道延伸,重点整治道路垃圾和违法建设;从地面保洁向内江内河沿线延伸,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要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人行道的清扫保洁,严格执行“两清扫、三收集、全天保洁”,确保达到“六不见”的标准(不见尘土,不见烟头,不见纸屑、杂物、果皮,不见痰迹,不见死角,不见树叶);公厕达到“一全、一平、三净、五无”的标准(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臭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垃圾中转站达到“三净、三无”标准(地面平净、墙壁干净、站前清净,无尘土、无蚊蝇、无积存),垃圾日产日清,全部进行卫生填埋处理;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3、专项整治广告杂乱,从平面整治向立面、空间整治延伸,重点整治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要求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及错、别字等现象,移动灯箱广告、门店招牌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美观。

4、专项整治立面破旧。要求临街陈旧、污损的建(构)筑物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饰刷新;临街无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设施;维修破损路灯,确保道路照明亮灯;临街店面、楼宇亮化,城市立面净化、美化、亮化。

5、专项整治沿街为市,从主城区整治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延伸,重点提升社区环境质量;从单一管理模式向综合管理模式延伸,重点提高综合管理效率。要求按照“主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标准,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6、专项整治绿化缺失。要求主要道路两侧植被养护完好,种植规范,无缺株死株;园林绿地平整,无杂物、脏物;打造精品亮点公园、广场、游园;城市“拆墙透绿”、“屋顶添绿”、“沿街补绿”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维护良好。

(二)扎实开展万人洁城绿城活动。

严格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XX〕25号)文件要求,由市城管会牵头,5月份每周六组织中心城区各包街包路段管理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上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植树补绿工作。

(三)积极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XX〕20号)文件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制定《石首市创建“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做好“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申报和迎检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2日至5月15日)。成立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任务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层层分解任务,落实任务到人。由市城管会牵头,从市住建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城管职能部门抽调30人开展联合执法,解决涉及多部门的综合问题,重点对影响市容的“五乱”(乱搭建、乱摆卖、乱拉挂、乱堆放、乱贴写),尤其是占道经营、门店外延、早夜市马路餐饮摊点及各类车辆乱停乱靠等突出问题,实施联合执法。

各单位包路段管理要加大力度,确保管理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办检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按照《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和《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评比管理办法和检查验收标准(试行)》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攻坚、责令整改、责任追究等方法促进整改达标。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丁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才

副市长

组员:李友坤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毕江华

市住建局局长

王海华

市公安局政委

张荣安

市人社局局长

刘厚学

市民政局局长

张桓新

市规划局局长

刘永红

市林业局局长

田道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涛

市物价局局长

龚平华

市环保局局长

荣全忠

市房管局局长

朱殷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廖红星

市广电局局长

张志文

市工商局局长

刘世文

市河道管理局局长

郑启柏

市新闻中心主任

徐青松

绣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贵明

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作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柳

市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会,李友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四个工作小组,郑启柏同志任宣传教育组组长,李友坤同志任市容环境城南组组长,杨柳同志市容环境城北组组长,袁作华同志任交通秩序组组长;各小组成员由城管职能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组:

1、督促各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规划执法、交通秩序整治及灯饰亮化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存在问题及时曝光;

2、督促各单位、社区开辟宣传栏,设置宣传标语口号;

3、督促窗口服务部门设置公益广告标语。

(二)市容环境组:

1、督促各包路段管理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重点清除“牛皮癣”广告;

2、督促市环卫局及时清除中心城区积存垃圾;

3、督促市建工局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

4、督促绣林、笔架山街道办事处搞好支街小巷卫生,协调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清运工作;

5、对今年来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执法清查;

6、对建设路、中山路、解放路、太平坊路、建宁大道、南岳山路、东方大道、明珠大道、笔架山路、城乡结合部(重点是牛皇庙、北门口汽渡、山底湖大桥北侧)及净莲街、碧玉街、文峰一巷、文明巷、党校路、财保路等道路两旁乱搭乱建进行整治;

7、对中心城区主干道进行整治,重点是人行道搭棚摆摊、摆放小广告、修洗车辆、焊制切割及木材市场等占道经营行为;

8、督促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划行归市,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市场外延(重点是解放路市场、太平坊市场、涎兜湖市场);

9、督促市政园林管理局搞好园林绿化设施、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重点是清除“牛皮癣”广告;

10、督促市供电部门对城区废弃电线杆电线进行清理。

11、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按产权归属抓好灯饰新建及升级改造工程的督办工作;

12、督促搞好路灯、广告灯检修,确保亮灯率达标。

(三)交通秩序组:

1、对违章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行为进行整治;

2、对摩的进行整治;

3、整顿交通秩序,加强对乱停乱靠、乱掉头、闯红灯现象的整治;

4、施划道路标识标线、斑马线,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规范公汽站台站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检查督办,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城管职能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包路段管理工作要加强领导力量。

(二)加强宣传。新闻媒体要向市民宣传城市环境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发布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设立宣传专栏。

(三)加强督办检查。各工作小组5月8日集中后,每天至少要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综合整治,并向市城管会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城管会办公室将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第3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XX〕71号文件)。

四、整治重点、标准和责任

(一)市容市貌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XX〕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XX〕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裸露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第4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展示城市魅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湖南株洲城市管理经验,按照“真学实抓,立竿见影”的工作要求,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亮化等工作进行治理,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确保此次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取得优异成绩。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区、开发区、街办辖区范围。

三、整治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鄂政办电〔20XX〕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主要整治内容为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违法建设等7个方面。

(一)道路拥堵。道路平整、无坑凹;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未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开展市容管理达标路和示范路创建活动情况;城市道路畅通情况。

(二)垃圾围城。推行环卫清扫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确保城市道路24小时保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符合住建部有关规定,城市垃圾日产日清、百分百收集处理情况。

(三)广告杂乱。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出台相关文件;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及错、别字等现象,移动灯箱广告、店招和户外广告设置统一、规范、美观。

2014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XX年我区环境整治成果,推动环境秩序水平持续改善,按照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关于20XX年北京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环境秩序为主线,坚持奥运环境建设标准,以“打造八大亮点工程、突出六项重点整治内容”为抓手,以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生产、全面整治五大秩序(环境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秩序问题,实现群众回访满意率85%以上、各类举报同比下降15%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八大亮点工程。

1.分级分类管理工程。一是对城区府前街及延长线、光明街及延长线、新顺街及延长线等道路周边地区进行严管、严防、严控,杜绝市容环境秩序违法行为;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各镇政府所在地、居民社区、新国展、花博会主场馆、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和首都机场等重要场所周边加强管控,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聚集的现象;三是其他地区实现有序管理。

2.精品街区工程。各镇、街道推出精品大街3~4条,各街道推出精品社区2个,各镇辖区内有居民小区的,至少申报1个精品社区。经济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精品大街要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无照摊群、无店外经营、无堆物堆料、无乱贴乱挂、无暴露垃圾、无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运营聚集。精品社区达到“六无”标准,即无堆物堆料、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重复举报。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程。集中整治全区各类学校周边的无照经营、黑车、黑摩的、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4.畅通生命救治通道工程。集中整治医院周边无照经营、非法运营、店外经营、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为就诊车辆,特别是急救车辆出行以及医院正常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5.餐厨垃圾监管工程。严查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加强餐厨垃圾前端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6.美化视觉环境工程。依法规范和清理一批临窗广告、山寨路牌、刀旗、横幅标语,集中清除主要道路视觉污染,美化视觉环境。

7.服务群众暖心便民工程。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垃圾源头,消灭垃圾坑,打击乱倒垃圾行为,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等。大力开展便民停车场、市场、菜站、信息发布栏等疏导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继续开展扫雪铲冰和捡拾白色污染等清洁活动,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确保城市环境秩序正常运行。

8.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铁路、轨道交通、高速路、公路和首都机场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秩序脏乱点位,并加强日常环境秩序管理。

(二)整治六类违法行为。

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包括无照摊群、机动车售货、马车售货扰民、扰序等问题。

2.取缔非法小广告,包括街道、医院、学校、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的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的行为。

3.强化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施工扬尘、道路遗撒、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

4.严查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坚决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包括黑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行为。

6.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重点治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挖占、乱拉挂、乱停车等“六乱”问题。商场、门店、医院、影剧院、学校、M15号线车站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加强责任区日常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坚决制止“六乱”行为。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2月29日)。开展宣传动员,区、镇(街道)两级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完善、固化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机制,为全年整治打好基础;同时,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亮点工程推进及强化日常管控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一是全面完成八大亮点工程任务。二是全面摸排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和校园、医院周边整治、施工工地管理等台账;同时,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全方位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各部门联勤联动,依托区、镇(街道)两级执法资源,对照台账,结合夏季环境违法形态,采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类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梳理八个亮点工程建设及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第一时间查缺补漏,重新开展整治和验收,确保亮点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无死角,全部达标。

(四)冲刺达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基层执法力量100%上岗,区、镇(街道)两级向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一线保障水平,群防群控,确保区域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五)检查验收和固化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XX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同时,总结、固化、推广环境整治行动中的好措施、好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区环境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顺义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员包括城管、宣传、综治、教育、民宗侨、公安、监察、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市政、交通、水务、商务、外事旅游、卫生、对外联络、社会建设、工商、园林绿化、法制、政府督查、文化、药监、规划、公路、园林中心和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主管副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环境秩序整治总体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推动、督导检查及验收整治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成员单位,报送信息和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要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顺利完成本辖区环境整治任务。

(二)职责分工。

1.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履行监察、执法职能,发挥监督、检查、告知、指导、督办、通报等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深入开展年环境整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加大监察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按期整改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相关职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

3.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环境整治进行正面宣传,积极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4.区教委: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5.区民宗侨办:负责整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宣传。

6.区民政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救助。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来京务工人员规范就业。

8.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环卫等单位对小广告等脏乱点加大作业频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拓宽小广告发布渠道。

9.区交通局: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

10.区商务委: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工作;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

11.区外事旅游局和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手机提示信息、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游客提供引导性服务。

12.区卫生局:负责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大排档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13.区政府外联办:负责整治过程中与市属机关、驻顺部队和驻区企业等的协调联络工作。

14.区社会办: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便民设施建设;指导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15.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店外经营、依托门店经营非法大排档、非法小广告等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便民市场建设。

16.区园林绿化局:依职能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树木管理方面的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17.区文化委:负责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盗版光盘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18.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撑。

1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治安、巡警、交通):一是指导各派出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侦办;四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机动车和马车售货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长途客运、公交车站内游商扰序、非法运营、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2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整治方案、计划、应急预案,按照全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城管分队、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站等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整合力量,疏堵结合,抓好社会面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固化三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高位协调机制。区政府主管区长牵头,综治、公安、城管、工商、商务、督查、监察等部门行政正职参与的环境秩序整治高位协调机制,研究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任务,统一推进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联合执法机制。镇、街道统筹协调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分队及相关职能科室,组建联合执法分队,通过工作联动、问题联治,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监察反馈机制。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属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反馈;属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反馈后要及时研判,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向执法部门通报。

(二)按照“五步”模式,推进综合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以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为主体,以执法小分队为依托,各部门联勤联动,深入城市管理一线,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五大秩序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行为,重点抓好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校园和医院周边、黑车、视觉污染、牌匾标识、夜景照明、户外广告整治等,并逐一建立专项台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地勘察,制定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行政正职要亲自部署,提前实地勘察整治部位;职能部门要共同协商,根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是宣传告知,重点训诫。整治行动前,由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违法相对人进行逐一宣传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商户由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有过激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最大限度减少整治阻力,化解潜在矛盾。四是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按照预案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由属地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和违法相对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保障执法安全。五是深入打击,巩固效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由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清掏窝点,深入打击,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强化行业及属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市政、住建、商务、工商、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单位,要将日常行政管理与环境秩序整治相融合,不断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医院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提高环境秩序意识、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责任。二是继续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各属地单位要根据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各类资源,采取农超对接、便民市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形式,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深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三是结合群众热线举报、来信来访和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对环境整治重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督办解决。

(四)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参与环境整治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卫生监督站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确保整治力量部署到位、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日常检查、考评制度。三是落实部门责任。相关审批部门要从城市环境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严把审批关,对涉及城市管理秩序的审批内容,如广告牌匾、小修业、大排档、临建、活动宣传(店外经营)等,在审批之前,应征求城管监察部门的意见,避免新增扰乱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

(五)全程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能。建立日常督导考评机制,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导;要反复查、回头查、跟踪问效,促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障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区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净化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实现“市容整洁无死角、环境有序无乱点、依法行政无违规、文明执法无冲突、精细管理无缝隙、严格管控无隐患”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执法纪律,避免激化矛盾。一是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肃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安全;二是重大执法行动前必须充分研判形势,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周密制定行动预案,确保整治平稳推进;三是整治过程中一线执法人员要理性、平和,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情况。增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意识,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重大突发事件要即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利,李梅;联系电话:60417144)。

第2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根据20XX年市行政执法局提出的城市管理年的要求,为了规范管理中心城区的市场及洗车场,提高珠晖区的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目标,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年要求,严格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四城同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晖区城管大队规范整治中心城区市场及洗车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夏生 区城管大队长

常务副组长:段智勇 区城管大队教导员

副 组 长:周新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张永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谢 萍 区城管大队工会主席

江 波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王 钧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黄代梨 区城管大队副主任科员

具体组织实施由教导员段智勇总负责,分管路段的副大队长周新华负责规范整治中心城区的市场,由分管机动中队的副大队长张永虎负责规范整治洗车场,大队所有路段中队及机动中队共同参与执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进行整治确保中心城区市场规范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缔;对洗车场进行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

四、具体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金泉路、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大队在春运期间已经组织进行了综合整治,金泉路的马路市场已经取缔,每天都有专人值守;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也已经整治规范,占道经营的现象基本消灭,大队将督促各责任中队加强管理,防止防弹。

(二)丰收市场地处背街小巷,不是城区主干道,人流量、车流量都小,且原有市场建设规模过小,容纳不下现有的经营户。大队将组织引导他们到人行道上有序经营,保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三)和平小区内市场,由于小区本身没有配套的市场,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要,大队将组织街道社区对现有马路市场进行清理,引导他们在人行道上有序经营,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能够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四)唐家巷市场,大队将联系粤汉街道,共同进行整治,争取在5月20日前整治到位。

(五)龙家坪市场,由于冶金街道的管理权尚未移交,是历史遗留问题,我队将向区里主管部门汇报,督促有关责任乡镇和街道拿出整治方案,尽快整治到位。

(六)洗车场的整治,我区中心城区洗车场不多,大队目前在“大走访”活动中,根据社区举报已经在4月5日取缔了“三角线”的一家洗车场。其他的洗车场将按照要求,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先查处相关营业执照,有照的将要求其规范经营,建立污水沉淀池,禁止店外洗车,外排污水;无照的将坚决予以取缔。此项工作将在6月初完成。

五、方法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狠抓落实,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市场进行清理规范,保证城市管理效果。

(三)积极宣传发动,利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力量多做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3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加强城区市容管理,改善城区市容环境,进一步规范城区各种秩序,大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切实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优化经济和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区交通良好,道路通畅,市容卫生、整洁,市民文明这一目标而开展进一步强化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城区道路整洁通畅;交通安全规范;市容秩序良好;环境清洁卫生;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市民素质普遍提高;城市品位切实提升。

二、整治内容

1、严禁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纠正各路口、街口摩托车、电瓶三轮车占道候客、阻碍交通;

2、查处大中型货车违规进城;

3、主要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严格查处出店经营、门前脏乱差;

4、拆除门前炉灶和向街面设置的抽油烟机、排风扇,整治门牌、招牌、破损店牌、取缔落地灯箱;

5、打击流动摊点、违规占道。规范游摊散贩(取缔北港水务局入口水果摊点、农贸市场(龙山路)水果摊点,铁路桥水果摊点入市场经营,雨帆处水果摊点不得在红绿灯下经营),对安排的临时性占道实行统一挂牌;

6、拆除临街面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设电缆电线;

7、严格生活垃圾袋装化。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行为;

8、清理临街巷口占道摊点。确属特困人员摊点,必须做好登记,做到合理安排,挂牌明示,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

9、整治城乡结合部自发性菜市占道现象,还路于民。规范铁路桥下菜市,整治老火车站占道为市菜市场;

10、清理城市“牛皮癣”,保持临街立面整洁;

11、东红路洗车点限时搬迁到物流园,摩托车修理店限时搬迁到偏街。取缔农民街洗车点、雨帆洗车点;

12、东红路全路段、粮青路全路段、德政街全路段全面整治;

13、坚决取缔铁路下两处卖砂点,改为占圩、马圩等西行农客停车场并派专人管理。;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7月2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片区针对管辖路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做到边宣传边纠正,力求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016城市管理翻身仗实施方案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第九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通过真抓实干、破解难题、开拓创新,促使全区市容环境快速改变,城市形象显著提升,打好城市管理翻身仗,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和维护整洁、规范、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实现城管工作在全市主城区“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为创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7月-9月);

第二阶段: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10月-12月)。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促使城市面貌快速改变。

以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为工作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突出治路、突出治乱、突出环卫保洁,集中力量,通过全方位连续不断的综合整治,促使市容环境快速改观。

1、整治市容秩序。加大对辖区内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集中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夜市烧烤、停洗车场、门头字号(户外广告)、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问题。加大便民疏导点建设力度,疏堵结合,有效疏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缓解城市管理压力。(各专项整治方案附后)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环卫保洁。在深入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全覆盖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提高保洁质量。加大区域清扫保洁力度,清理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花坛树穴,严厉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行为;加大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加强管理,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在市中心区主要道路解放北路、民主北路、牌楼商业街周边率先实施人行道冲刷试点工作,打造全市的亮点。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相关保洁公司

3、打造示范道路。一是全力打造省级示范路。严格对照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考核标准,加大民主北路、中山北路整治力度,确保把这两条道路打造成为精品管理道路。二是利用30天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复兴北路,把复兴北路打造成全区“严管街”样板,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其它道路综合管理水平。通过集中整治,使复兴北路达到:(1)无占道摊点、店外经营,无落地广告牌(灯箱)、无马路市场(摊点群);(2)道路两侧及各类设施上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3)沿街外墙立面、门(橱)窗无乱贴、乱涂、乱画;(4)规范保洁,定时清扫,做到六净八无。(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石净、树根净、电线杆根净、墙根净;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杂物、无碎纸皮核、无明显痰迹和浮土、无污水脏物、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无抛撒滴漏)。复兴北路整治涉及丰财、环城、琵琶三个街道办事处,全区其余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拿出一条较差道路集中进行整治,其中黄楼办事处整治大马路,铜沛办事处整治黄河北路,牌楼办事处整治中山北路牌楼段,九里办事处整治襄王路。到月底,由区城管办组织统一验收,凡是能够达到市级示范路标准的,在年底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总成绩中加5分,反之则扣5分。三是总结经验复兴北路综合整治经验,2016年底前完成二环北路、解放北路两条道路的整治工作。二环北路同步进行沿街外立面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扎实开展幸福家园与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建幸福家园小区的范围,集中抓好小区环境卫生、违章搭建、乱停乱放、破墙开店等违规现象的查处,努力打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积极推动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按照物业管理、准物业和社区管理小区分类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分别确定10个物业小区、10个准物业小区、10个社区管理小区参加创建。重点在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治安防护、设施配套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居民小区管理上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机制建设,落实长效管理。

积极构建符合城管实际情况的体制、机制,大力探索科学管理城市的思路和方法,破解难题,增强活力,力求实效。

1、进一步完善“大城管”体制机制。借助“大城管”平台优势,积极协调统筹,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建立“大城管”工作例会制度,区城管委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报至区城管办汇总,区城管办每月10日对汇总问题进行疏理,提交区城管委领导。区城管委领导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每月15日左右召开“大城管”工作例会,集中协调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难题,解决各类推诿扯皮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

2、深入推行街长、片长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抓好对街长、片长的考核,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促使城市管理工作朝着精细化、长效化方向发展。一是细分网格责任区,按标准配备片长、街长,明确街、片长工作职责,签订岗位管理责任状,实行“问责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路段(区域)管理效果差、群众满意率低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特别是对出现新增违法建设、破墙开店、乱上门头、毁绿占绿等突出违章现象,街片长、路段长不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的,出现一起就对责任人作待岗处理。二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全区统一街、片长巡查记录格式,要求街、片长每天详细记录工作情况。街、片长有责任对巡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直接进行处理,对难以处理的问题,上报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凡因居民小区物业撤出,垃圾无人清运,导致群众投诉、媒体曝光,而相关分片长未能及时报告的,对分片长作待岗处理。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行街、片长绩效考核办法,通过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兑现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予以处罚。为确保奖惩到位,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利用1个月的时间,重新调整城市管理街、片长,按照标准确保人员到位,在人员的配备上,不搞统一标准,每条道路、每个片区需要多少人员能管理到位,就要配备多少管理人员,并要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四是街片长必须专职化。建议所有分片长不能由社委会主任兼职,必须安排专门的分片长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五是机动队要确保独立设置。每个街道办事处必须配备一支不少于10人机动队,确保遇到各类突发问题、需要集中力量整治的问题,能够有充足的人员来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完善数字化城管机制。一是强化问题督办和信息反馈。区数字化城管中心每天向区分管领导、城管办报送数字化案件日报表,分析各单位处置、结案情况,并将分析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办事处和相关职能局,督促其及时整改,提高结案率,确保全区数字化案件结案率在年底考核中位列全市第一。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对街道办事处每月数字化结案率低于90%的,扣除该办事处全体城管人员当月特岗津贴,对区职能部门每月数字化结案率低于90%的,要求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对全年在全市25个办事处排名进入前3名的办事处各奖励5万元,对全年全区排名前3名的办事处(部门)各奖励1万元。

责任单位:区数字化城管中心

4、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确立“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管理模式,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社区、街道、区职能局三级控违、拆违职责。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片长、街长及其它巡查人员按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对于巡查不到位或者巡查发现不上报,造成新增违法建设1处的,扣除该路段(区域)责任人全额执法津贴,并对责任人作待岗处理。二是规范信息上报。巡查人员按照统一格式(时间、地点、处数、面积、违建结构性质、制止过程)每天上报巡查信息,各街道办事处每天将辖区巡查情况汇总报至区城管局,区城管局每周汇总一次报区城管办,区城管办每半月通报一次全区违建巡查、新增、拆除以及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同时报区主要领导。三是加强属地管理,完善防控体系。按照违法建设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辖区内的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主任是辖区内控违、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是控违、拆违工作直接责任人。当月发现1处新增违建为黄色预警;当月发现2处以上新增违建为红色预警,涉及街道办事处做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办事处年度控违工作不力的,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提拔重用。四是实行控违保证金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向区政府交纳10万元(牌楼商业街区交纳2万元)控违、拆违责任保证金,由区城管局按月度控违、拆违实绩上报区城管办进行考核扣除。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5、创新实行车辆停放市场化管理机制。积极借鉴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经验,对全区部分主干道试点委托路段保洁公司招聘1-2名非机动车摆放管理员,专职负责非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人员由保洁公司管理考核,以解决车辆无序停放问题。借助全市停车场泊位管理办法,在我区设置450处收费停车泊位、80处免费停车泊位,安排专人划线管理,并积极与交巡警部门联系,对乱停放的机动车辆及时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处

6、建立全区城市管理问题曝光机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设置城市管理问题曝光栏,对全区城市管理脏乱差问题、市、区领导批示,以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仍未落实的问题进行曝光。对全区城市管理问题的曝光,由区城管办结合日常考核和督查,定期对责任单位(部门)进行曝光,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责任人,为曝光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

7、建立重大活动保障机制。制定重大活动保障预案,摸排线路、点位,明确市容秩序、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等管理标准,精心组织,分解任务,周密安排,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城管工作纵深发展。

1、建立中队长、执法队员轮岗、待岗机制。遵循人员合理流动的原则,定期对执法中队长、执法队员实行轮岗制度,切实优化人员结构,形成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各执法中队中队长原则上在一个中队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及时进行轮岗调整。各城管中队长的选任,采取竟聘上岗的办法,择优录用,切实使在岗不尽责的人产生危机感。各执法中队每年要确保20%的人员实现岗位流动,并建立淘汰机制。严格落实执法队员待岗制度,对工作能力低,难以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作风散漫,工作纪律松弛,不服从领导分配,不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的队员要作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三个月,待岗期内,由执法中队统一安排学习或充实到环卫保洁人员当中,发放基本生活费。待岗期满,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对确实不胜任城市管理工作,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通过严格的考核,每年按照2%的比例,淘汰一部分不称职人员。

2、积极对标找差,扎实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狠抓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要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使城管人员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只有在强烈责任心的引导下,才能克服困难、勇于担当,才能敬业、勤业,城市管理工作才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标准。针对一些城管人员业务不熟,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多的问题,要深入开展岗位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大练兵和管理标兵创争活动,比谁的管理行为更规范,比谁的难题解决更彻底,通过执法实践精通业务、提升能力。三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明纪律到位。要整顿队容风纪,改善执法形象。要强化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刚性约束,对违法乱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强化工作效能,实行限时督办制。充分发挥区城管办的考核督办职能,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管理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卡,限时处理。如责任单位在要求时限内未处理,责任单位要以书面形式上报考核督组说明原因,凡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严肃追究有关城管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城市管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五是狠抓检查考核,确保奖惩到位。严格兑现《区街长、片长考核办法》及其它工作督查办法,依据考核情况对相关人员落实奖惩,切实调动城管人员工作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投入,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保障。

1、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预拨100万元,设置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定点街道办事处创建、便民疏导点设置等,通过资金配套、以奖代补等有效方式,调动街道办事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2、核拨环卫设施维修、车辆购置经费。

(1)维修拉臂式垃圾箱体。全区现有100座拉臂式垃圾箱体,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和损坏,初步核算维修经费计17万元。

(2)购置环卫应急抢修车辆(小型客货)1辆。主要用于非物业小区内的窨井盖(化粪池)盖板更换、垃圾中转站故障抢修、各类环卫应急保障。预计10万元。

(3)更换环卫检查车辆2辆。目前2辆环卫检查车磨损严重,已近报废年限,无法满足当前的环卫检查工作要求。预计10万元。

(4)购置5T自卸车两辆。目前区环卫处仅有两台车辆清理全区的建筑垃圾,这两辆车均是2016年购置,因车况问题已无法满足需要,拟购置2台5T自卸车,预计资金30万元。

3、重新调整特岗津贴。市政府已同意市城管局特岗津贴由原来的350元调整为480元,建议我区重新核实人员,按照市城管局每人每月480元的标准发放,从6月1开始执行。

4、招聘协管人员,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根据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充实城市管理人员,建议所招聘人员工资按1:1的比例,由区政府给街道办事处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保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强化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想实招、下狠劲,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点,责任落实到人。责任部门要牵好头,负总责,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全区城管系统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天在一线的时间不能少于3个小时,分管领导不能少于4个小时,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每天在一线的时间不能少于2个小时,分管领导不能少于5个小时(对在一线工作情况,要备有相关记录本,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情况,整改情况)。各相关部门、街道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在工作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下大力气扭转被动局面,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打赢城市管理翻身仗。

(二)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按照“三级督察、属地管理、条块负责”的原则,由区城管办对全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对城市管理重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区城管局对日常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区城管办日常督查情况每周汇总报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办专项工作督办情况直报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治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进行警告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构建监督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大考核、监督、问责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城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城管执法活动,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对于各类城管事件,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问责,对于处置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等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出现重大问题,在单位评先、个人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纪的,按照规定程序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落地灯箱整治方案相关热词搜索:东莞落地灯箱 落地灯箱尺寸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落地灯箱整治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落地灯箱整治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75060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