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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2016-11-28 09:09: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共9篇)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健全和坚持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一篇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健全和坚持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念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上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认识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机关党委或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委或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根据情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由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与参加人员通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并结合实际工作或的问题确定中心议题。

2、领导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从思想上,会前准备。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于会前转告出席人或在会上通报。

(七)民主生活会召集或主持人员,应根据会议议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统一思想认识,通报上次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主要问题的改进情况

(八)与会人员围绕中心议题各自汇报思想、交流情况、查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互相交换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九)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或其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十)民主生活会召开十五日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及改进措施,及时向下属党组织或党员群众通报会议情况,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改进措施,在下次生活会上要通报改进情况,考查上次民主生活会质量。

(十一)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档案。主要内容是:历次民主生活会解决的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

(十二)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二篇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和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二、生活会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针对党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定生活内容,并发出“安民告示”让大家充分做好准备。

三、生活会上要实事求是的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开展批评讲原则,不回避矛盾,自我批评勇于亮丑,不轻描淡写。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解决党内出现的矛盾,统一思想,增进团结。认真作好生活会记录。

四、会后,认真进行检查、巩固生活会效果,落实生活会提出的措施。

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三篇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⒈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⒉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⒊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

纪守法的情况;

⒋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⒌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⒊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⒋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制订整改措施。

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制度及办法)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四篇

**公司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第一条 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工作导引》,结合**公司党工委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按照“会前准备、确定对象、征求意见、召开会议、整改落实”五个环节全程开放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达到统一思想、增加团结、互相监督、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章 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安排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四条 参会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群办公室主任及集团公司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组成员。

第三章 会前准备

第五条 确定会议主题。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由公司党工委书记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第六条 制定工作方案。由党群办公室提出民主生活会方案,主要内容为民主生活会时间、主题、召开方式和各阶段工作安排。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10天左右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以得到集团公司党委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

第七条 认真组织学习。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确定学习内容,在召开民主生活会5日前,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

第八条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尤其要注意听取和征求党代表的意见。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九条 认真开展谈心活动。要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开展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相互谈心。【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十条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本人要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对照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对照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逐一说明情况。

第四章 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一条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做到干部群众提问题、班子成员相互点问题、班子成员个人找问题相统一,班子集体查摆的问题与班子成员个人查摆的问题相统一,班子成员心里想提的意见、会前谈心沟通时提的意见、会上相互批评时提的意见相统一;

(二)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内容实在,剖析深刻,少讲成绩,多找不足;

(三) 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就事论理,以理服人,不回避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要直截了当、直奔主题。

第五章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通报:

(一)制定整改方案。会后,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

(二)整改通报。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要采取适当形式就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有关情况、主要收获和整改措施在公司进行通报。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党工委书记为民主生活会的主持人,也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以身作则,当好标杆,带头学习,发扬民主,带头征求意见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 党群办公室具体负责民主生活会的资料准备、意见征集、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并按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

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整改措施等材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五篇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指学校党委常委会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的学校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委(党总支)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思想斗争,体现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要紧紧围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党员校级领导,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学院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参加人员为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机关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以校领导分管为单位,参加人员为所在部门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由分管校领导主持。非党员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非党员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召开,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七至九月份召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的,必须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应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地点和议题,学校党委常委班子的按要求提前请示上报,处级领导班子的则应提前一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会同纪委经请示主管领导,视情况协调校领导或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决定和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理论学习,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二)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和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的情况。

(四)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行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其他重要问题。

第八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根据上级组织的专题要求,联系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

(二)校党委委托校纪委、组织部,或者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委托纪委委员、组织委员,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议,并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

(三)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与班子每个成员逐个谈心,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

(四)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三天通知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必要时写好书面发言提纲。

(五)工作人员联系落实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情况,并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

第九条 作为主持人的党组织书记,以及党员行政主要领导、机关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亮思想、查问题,引导大家围绕主题畅所欲言;其他领导成员要联系思想实际,围绕中心议题,严格剖析自己,正确批评别人,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

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

第十条 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由其他与会人员在会上代为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到会人员缺额在三分之一以上,应延期召开,但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一般由办公室负责人或组织委员担任,同时负责原始记录的保管备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的草拟工作等。记录本由学校组织部统一配发,记录尽可能详细清晰,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应参加人员、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及缺席原因,会议主题、发言者姓名、发言要点、组织意见等,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会后十五天内,由党委办公室或记录员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原始记录报送上级组织部门和纪委。同时将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或党员通报的内容,由书记负责予以通报;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或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十三条 与会人员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批评或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 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属于本级党组织解决的,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属于

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 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学校党委要委派其成员或纪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学院等二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应提前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帮助工作。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通过参加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考察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

第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部门进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5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六篇

第1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2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和党小组会制度。落实好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实施正确决策;有利于党员直接参与中队工作和管理党内事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人人都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

一、支部党员大会

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什么时候召开,讨论什么议题,应由支委会讨论确定。作为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中队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要向全体党员预告召开大会的时间、议题,既让党员充分酝酿作好准备,也好让外出的党员按时赶回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在主持支部党员大会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统计人数。主持人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先宣布“准备开会了,请统计一下到会人数。”统计人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应到X名,实到X名;另一种是由各党小组长报告人数。到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二)宣布议题。待清点人数结束后,主持人即宣布今天大会的议题是什么(一个或几个议题),并就此进行动员式的简短讲话,内容包括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议题,要求党员以什么样的态度参加讨论等。

(三)展开讨论。主持人作简短动员后,询问一下到会的同志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没有。如有,则讲;如无,则算。随即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讨论,请同志们积极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每个党小组派一至二名代表发言;二是全体同志自由式的发言。党内会议讨论问题,发言者不必“报告”,自己用“我谈点看法”、“我说几句”、“我谈点意见”开场即可。讨论如果冷场,主持人要注意做好启发引导工作;如果场面非常热烈,主持人要注意防止讨论跑题。

(四)归纳意见。对一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很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对此,主持人要边听大家的发言边归纳,将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

(五)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支委会

《政工条例》规定:“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这是指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召开支委会前要做好准备,通常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并准备初步意见,告知支委预先进行思考。召开支委会时,一般由书记主持,其程序是:①宣布开会及议题。②逐个议题进行讨论。书记、副书记要在其他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言,以免堵塞言路。③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④明确落实决议的分工。属于军事、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中队长负责抓落实;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指导员负责抓落实。

三、党小组会

《政工条例》要求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开会次数。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用于党员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等。党小组会结束后,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政工条例》规定:“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这就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时间上提供了保证,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提供了条件。

一、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一般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

2、进行党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做合格党员教育等。

3、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

4、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

二、落实党日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制定好计划。计划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度党日活动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一年的党日活动作出大体安排。二是每月党日活动的安排。根据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和当前的形势任务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三是每周党日活动要列入中队工作周操课表。在周操表里不要笼统写“党日活动”,应写上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如召开党小组会、党员汇报思想等,这样,大家一目了然。

2、要作好准备。要严格按照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要仓促上阵。关键是支委会要搞好分工,组织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该拟定方案的要拟定方案,该备课的要备课(对备课的要求,云南省丽江支队石林中队一干部“两个教育”的七个专题教育,所有备课内容不到5000字),并成竹于胸。除此之外,还要“安民告示”,让全体党员都知道本周组织活动干什么,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心中有数,早做准备。

3、要抓好落实。一是时间的落实。党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不能随意占用,挪用党日时间需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凡因特殊情况占用党日的,可事先安排党日,或事后补上。各级都应有这样的法规意识。二是人员的落实。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责任,党支部要逐个通知到个人,外出办事或在附近出差的,也应赶回参加,不能把党日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事,不能在党日时间派公差。三是内容的落实。党日活动一经作出安排,要保持其系统有序,不要随意变来变去。比如进行党员先锋意识教育,就要按上级的要求,一课一课地循序渐进,每课都要落实。

4、要注重效果。要紧密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活动,都要有针对性,好的要表扬,不足之处要批评指正,不能空对空。要注意严肃性与生动性相结合。党日活动的严肃性体现在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上,而在方法上,应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融于一体,增强党日活动的效果。要做好党日活动登记,经常讲评情况,搞好补课。

党课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课制度是党组织采取集中讲授和分开讨论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特殊教育的一种基本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为了抓好党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书记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课教育的基本内容

党课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先锋队意识。因此,党课教育的内容应该具有政治性强、联系思想紧的鲜明特点。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确定自己的行动指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

2、党的现行政策教育。每当国家和军队的重大政策出台,每当面临一些重大事件,都要及时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使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组织原则、生活准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等,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4、党员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品德修养和人生价值观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做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五种人”。

5、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党员了解党的奋斗历程、优良

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自觉为党旗增辉。

二、党课教育的实施程序

党课教育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实施的程序是:

1、计划。党课教育的内容,一般由团以上政治机关确定,中队党支部只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每课的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配合形式和具体要求等。

2、备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担任授课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授课人一起研究讲课提纲,督促他们编写好教案,必要时还可组织试讲。

3、讲课。以全体党员集中上课的形式进行。授课人要注意按讲课的基本要求组织授课,层次要清楚,主题要鲜明,重点要突出,不要光念讲稿。听课人要集中精力听讲,并做好笔记,也可提问。上课时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听课。

4、讨论。讲课之后,通常以党小组的形式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人员少时也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在一起讨论。主要是为了消化教育内容,进而引发党员课后的思考。讨论的情况要收集归纳,必要时对疑难问题再集中进行讲解。

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支委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要程序,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

一、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报告工作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会怎样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支委会和全体党员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绩。第二部分,主要讲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和教训。第三部分,主要讲下一阶段党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或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

二、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

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实际上包括准备工作程序和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

准备工作程序为:①根据支委会的决定,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起草工作报告;②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参加)集体讨论修改工作报告。

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为:①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②党员进行讨论,对支委会的报告提出修改、补充意见;③大会表决,在归纳吸收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三、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

落实好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要注意五个问题:一是坚持定期报告。正常情况下是每季度报告一次,如遇执行重大任务也可作阶段性的专题报告,不能借口工作忙而忽视。二是工作报告要体现党支部工作的特色。重点是支委会履行职责,发挥支部作用和自身建设的情况,切不可象连队年度工作总结那样,方方面面都讲到,防止党政不分、包揽一切。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报告工作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不能只讲好听的,报喜藏忧。四是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讨论时要让大家广泛发表意见,哪怕是偏激的言词也不要紧,让人家把话说完。五是不断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工作的目的在于接受党员的监督,支委会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加以改进。

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通常有支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主要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一次以一两个方面为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民主生活会的—般程序

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会期,告知委员作准备。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作好发言准备。书记与副书记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流看法,增进了解。与此同时,书记还要将开会的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报告。

2、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在会前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给支委会提意见和建议,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归拢意见,并在支委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这样,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程序。党支部书记首先要在支委会上作简短动员,帮助支委进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支部负责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诚恳地发表意见,同时还应表明个人的态度,欢迎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接着,按支委、副书记、书记的顺序发言。每个支委都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既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又给别人提出批评意见。每个支委均可多次发言,或在他人发言时插话补充意见。

4、报告情况,接受上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进行归纳整理。一方面将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使其了解情况,给予指示;另一方面,还要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改进措施向全体官兵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组织民主生活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突出民主生活会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的特点,不能开成学习会、工作会;二要引导大家广开言路,努力营造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气氛,既不能光评功摆好,又不能借机发泄个人恩怨,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要抓好整改,会上有些问题暂时解决不了,有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党支部书记不要因会议结束而了事,还应跟踪抓好巩固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

一、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

《政工条例》要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近期的思想情况,有些什么想法和变化;二是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三是近期工作情况,完成本职工作如何;四是了解掌握的好人好事和不良现象,以及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五是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等。

二、党员汇报的一般方式

党员汇报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通常有三种方式:①集中汇报。即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而以党小组会的形式居多。党支部书记每月要安排一次党小组会,让党员有专门时间向党组织汇报。②个别汇报。就是党员向党小组长、支委或党支部书记单独汇报,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党小组长、支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听取汇报,不得以工作忙而拖延推脱。③书面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每月应向党组织作一次书面汇报。

三、坚持汇报制度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应该襟怀坦白,实事求是,做到“无事不可对党说,无话不可对党言”,有什么事就说什么事,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讲。要防止讲假话,心里想的是一套,嘴里讲的是另一套,甚至欺骗组织。

二是要形成自觉,一以贯之。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无论工作多忙,或是出差外出,都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作为党支部书记,一方面要专门安排时间让党员汇报思想,另一方面要注意提醒党员主动向党支部汇报。

三是干部要带头,做好样子。干部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能当“特殊党员”,不能离开战士党员的监督,特别是作为党支部正副书记的指导员和连长,更要放下“架子”,做好样子。

四是认真对待,解决问题。无论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还是党小组长,对党员的汇报都要认真听取,不能抓“小辫子”。对党员反映出的好思想要表扬鼓励;对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加以引导和帮助,如因工作和家庭困难引起的思想反映,应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合理的要尽量采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采取评议的形式,促使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年至少评议党员一次。根据基层的情况,一般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两次。

一、民主评议的内容

《政工条例》指出:“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由此可见,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

二、民主评议的一般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其程序可分为六步:

第一步:动员教育。党支部召开中队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第二步:党员自评。动员教育后,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给党员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党员在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检查。

第三步:民主评议。召开全中队党员大会或军人大会,由党员和群众面对面地、指名道姓地对某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第四步:综合分析。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作出评价。

第五步:通报情况。一方面,支委会要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另一方面,要召开全连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

第六步:组织处理。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党内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消除思想顾虑。在评议党员时,无论是干部、党员还是群众,都会有些思想顾虑。比如干部党员怕“丢面子”,普通党员怕“伤友情”,团员青年“怕报复”。因此,党支部要认真搞好思想动员,引导党员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引导群众关心党支部建设,爱护同志,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支部不要事先划框框、定调子,真正使群众畅所欲言。要坚持面对面地提出批评意见,不能采用在表格里打“√”打“X”的形式。要敢于揭露矛盾,不要群众讲一点你就解释一番,甚至掩盖问题。要贯彻“团结—描评—团结”的方针,坚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不要把评议搞成了变相的整人。

三是要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在评议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在评议过后,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耐心进行帮助,把群众的批评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

第3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谈思想、谈认识,上级学校党组织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确定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和学习以及支部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坚持原则,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5、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党建工作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7、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讨论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犯纪律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帮助党员端正党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8、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使党员接受党史和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教育有意义的电影、戏剧、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听取先进典型和烈士事迹报告。

第4篇:党内生活制度

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是党的领导活动的核心。党组织和领导成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搞好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一)决策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发展规划、工作部署、重要财物的安排使用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及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奖惩等。

4、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其他需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要事宜。

(二)决策形式

1、决策形式一般采用会议的方式。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组成员均应出席。有特殊原因须请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开会。

3、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4、党组主要负责人事先要与各领导成员通气,各成员拟请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应在召开会议前与主要负责同志取得联系,以便安排。

(三)决策方法

1、决策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按分工拟制好实施方案,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审查、作出决议。

2、会议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都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和建议,充分进行酝酿、协商和讨论。对不同意见,要认真考虑。讨论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的否定少数人的意见。

3、决策时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获得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意见取得一致时,再行决议。如一时先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党委给予裁决。

4、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并注意保密。

5、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形成的决定。

6、凡会上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否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作出的决定尚未公开的)均要严守纪律,不准任意外传、泄露。

(四)执行和反馈

1、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组成员要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等、不推、不拖,敢于负责。

3、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各成员汇报工作,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有关措施。

4、书记或其他成员个人对没有经过讨论的重大问题,一般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置问题,应及时向组织汇报。

5、成员要互相尊重并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因此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总量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所做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分别建立《三会一课记录薄》。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知所有党员,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六)机关党工委每半年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七)除“三会一课”外,党支部可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的内容,可以向党员讲形势、报告工作,可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文化知识,还可以结合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都必须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各级党组织都要自觉执行。党员除遇特殊情况请假外,均应按时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紧紧围绕本单位实际,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突出矛盾和党风问题为主要内容。每次民主生活会要突出重点,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一两个主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要在有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党组和支部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将意见整理后提供党委、支部成员参考。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议题及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详细记录。会后将记录送上级党委组织和纪检部门。

(六)民主生活会要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实际问题。会议召集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会人员要严于律已,以诚相见,敢于揭露矛盾,讨论是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实事求是,与人为善。不能以讨论日常工作代替研究自身建设,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总结会。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研究具体措施,确保落实与解决。

(七)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必要时要派人参加下级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了过场的;要进行批评并责成其重新召开;上级党组织要经常督促检查,注意总结和推广经验,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第5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实到会人数应大于应到会人数的80%。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开好会议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3、会后工作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2015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七篇

方案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按照玉红组联发《关于召开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现将XX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安排如下:【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3月25日

三、参加民主生活会人员

民主生活会的对象是:XX乡党政领导班子及综治维稳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3人,具体为:书记、乡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副书记、副乡长、党委委员。列席人员:各村书记、主任,全体站所负责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邀请区四套班子联系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进行指导。

四、民主生活会各阶段任务及要求:

1、提高认识,学习阶段(3月11日—15日)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重点内容: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学习《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省委常委党内政治生活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秦光荣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内部制度建设系列文件规定、xxx同志在市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报告,学习区委内部制度建设系列文件规定等。

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认真自学区委规定篇目。

2、征求意见阶段(3月13日—3月18日)

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改进工作作风和乡党委内部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范围:乡机关干部职工,乡中心站所负责人,乡直属支部书记;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部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

要求:3月19日将征求意见汇总。

3、形成初步整改措施阶段(3月22日前完成)

要把规范和完善内部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有关规定,乡党委政府要出台相应办法和实施细则,用制度管人管事。

要求:乡纪委、组织办、党政办按时完善和规范制度。

4、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提纲阶段(3月15日—3月21日)重点对照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的情况,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建设,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要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剖析检查,认真撰写书面发言材料。

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将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书面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于3月21日下午3点前准时交到乡组织办。

5、召开民主生活会阶段(3月25日上午9:00)

议程(略)

要求:组织办准备好会议材料。

6、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阶段

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整改措施,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由乡纪委责令限期改正。

要求:乡纪委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五、上报民主生活会审批时间:3月12日

上报内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及地点

六、做好总结:民主生活会后,组织办按规定进行总结并上报各类材料。

方案二: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的指导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

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查摆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为推进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学院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定于20xx年11月15日(星期五)全天进行。

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三、具体步骤和做法

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到会前认真准备、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切实整改三个工作阶段。

(一)会前准备阶段

为了过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学校党委按照市委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的部署,在第一环节,把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摆在突出位置,以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谈、书面征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了前期准备。

一是组织了11次专题研究和学习。党委共组织了七次集中学习。邀请党建专家奚洁人作了“群众路线是正确科学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专题辅导报告;举办了“倾听基层的声音——优秀基层干部谈群众工作”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举行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观看了《苏共亡党亡国的教训(警示篇)》纪录片;以“交流学习体会聚焦分析问题”为主题召开了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等,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对增强群众观念紧迫性的认识,为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召开了15场调研座谈会。在前期调研的基层上,每位领导树立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带着问题继续深入基层调研,调研对象涵盖在职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民主党派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各类群体。在听取意见方面,班子统一思想,坚持聚焦“四风”,通过集中调研、分头调研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查摆问题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为了扩大调研范围,打破了领导班子联系基层的日常分工,采取交叉联系调研的方式,使基层单位的师生能够面对不同的校领导,使每个班子成员能够接触更加广泛的师生。

三是征集疏理出意见建议97条。其中,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12条,机关工作作风存在的主要问题8条,工作中需要改进的问题及意见建议77条。根据实际情况,将问题分为即知即改、近期研究解决、发展中需要思考解决等三大类,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四是积极推进即知即改问题的解决。召集职能部门集中研究即知即改问题,明确了及时认领、强化沟通、主动对接和积极整改的原则,做到不等、不靠、不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目前,已解决了一部分问题,并正在认真思考和研究制定其他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渠道,为后续制定整改方案奠定基础。

五是认真做好“三查四看”工作。通过“三查”,我院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要求,严格按照集中学习不少于6个半天的要求做好学习安排,并要求党员干部将自学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回头看”工作中,明确要求听取意见不遮掩,查找问题不跑偏,一项一项查准确、搞清楚,按照“突出重点,攻破难点”的要求,对于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逐项明确负责领导、部门、时限和措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六是开展诚恳的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深入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学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理解,党委进行了多次讨论,班子成员面对面、推心置腹地开展了谈心谈话,相互交换意见,并结合反馈意见几经修改,最终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已报市教卫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审阅并通过。

上述工作,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奠定了基础,使我院具备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条件。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戴健主持,出席人员为市教卫工作党委领导、市教卫纪工委领导、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成员、学院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纪委专职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有以下三项议程:

一是由党委书记戴健同志代表学院党委报告班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由全体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讨论深刻剖析;二是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对自身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作出评价,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

(三)部署整改阶段

专题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干部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逐个研究,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对于能够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教职员工反馈说明。

领导班子整改措施、时间表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做到敢于开展批评,敢于直面较真,敢于思想交锋,敢于暴光亮丑,切实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真正使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接受一次严格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

(二)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谈心,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程序、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与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的沟通协调。主动请示、主动汇报、主动接受督导组指导和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把活动的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党委组织部做好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并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教卫工作党委,抄送教卫纪工委和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三: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临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临群组发[2015]27号要求,为扎实开好乡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会议主题和时间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为基本准则,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由乡党委与县委督导组商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能急于开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6月20日前,要做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工作。原则上应于6月10日前完成谈心交心及意见汇总反馈工作,6月15日前完成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和征求意见工作,6月18日前对照检查材料经县委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活动办。

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在兰考调研指导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规定的学习材料,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广泛征求意见。要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适当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创新方式方法,既可采取面对面,也可采取背靠背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

普遍开展谈心。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督导组与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

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岐的问题要敞开谈。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像准。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写清“四风”突出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信念、宗指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反应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

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不能避重就轻、写成工作总结,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

三、以整风精神开好会议

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以整风精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督导组点明的问题,明确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的情况,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逐一进行,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出以公心、坦诚相见,注意克服“怕”的思想;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注意避免“绕”的现象;坚持真刀真枪、敢于交锋,注意防止“空”的问题,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要坚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敢于交锋,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委要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四、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无论是班子的还是个人的,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治理,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凝聚力量。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弄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绝帮助的干部,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充分发挥党委书记作用

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坚持以身作则,又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统筹谋划,组织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逐一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和每名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尤其对那些律己不严格、剖析不主动、不能正视问题和正确对待批评意见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突出问题要亲自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动态管理。

在民主生活会召开15天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后15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2015党员管理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八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6党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党内民主生活会条例 第九篇

党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XX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模范民主生活会要求和部局《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精神,总队党委将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和部局领导有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入查找剖析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总队党委和领导机关作风,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积极构建更加和谐的官兵关系和警政警民关系,为全面推进全省公安边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这次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拟于9月13日召开,会期1天。地点在总队八楼党委会议室,参加人员为总队党委常委,部局联系点领导、督导组成员、总队机关部门副职和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实施步骤

(一)会前准备

1、制定方案(8月20日前完成)。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结合我总队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思想、主题和相关工作。

2、征求意见(8月21日—8月31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督导调研等形式,征求各支队级党委和官兵对总队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由总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原原本本地反馈给党委班子及每名常委。

3、组织学习(8月25日—8月31日)。在巩固前期学习教育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以及XX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公安部和部局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文件和学习材料,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党委常委个人自学《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党的各级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公安部“五个严禁”,切实掌握相关组织规定,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充分准备。

4、交心谈心(8月25日—9月上旬)。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要深入开展交心谈心。书记、副书记同常委分别谈心,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带头听取批评意见;书记、副书记对班子成员思想、工作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指出问题和不足,确保每名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充分,力求谈开谈透;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充分,相互之间提出意见建议,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党委常委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多方面倾听兵情民意。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9月5日—9月10日)。总队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总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按照部局通知要求,以查摆、剖析“四风”问题为重点,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部局“十项规定”精神切入,深刻剖析作风不正、工作不实、行为不廉的问题,包括在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部属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方面的问题,分析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的改进措施和有关制度规定。发言时间在20分钟左右,篇幅控制在10页纸以内。每名常委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形成批评意见。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篇幅控制在6页纸以内。

6、请示报告。由总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向部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作书面请示,邀请部局联系点领导和督导组列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二)召开会议

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逐个讲,互相评,诚恳谈,以宽阔的胸襟、坦诚的态度,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会议程序:

1、XX同志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制度规定。

2、XX同志通报基层单位对总队党委班子和常委的意见、建议情况。

3、XX同志代表总队党委剖析总队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4、按照党委副书记、常委的顺序进行个人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XX联系点领导或督导组组长点评。

6、XX同志对会议情况作小结。

会议由总队党委副书记XX同志主持。

(三)会后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会后的1个星期内,针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由总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拟制班子整改方案,并召开总队党委常委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研究、审议。

2、通报会议情况。下发会议纪要,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特别是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方案,要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官兵和群众的监督。对署名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的,会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本人反馈。

3、上报相关材料。会议结束后15日内总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及整改方案等上报部局党委,同时抄送部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民主生活会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我总队开展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成效的一次实践检验。总队常委要立足提高党性觉悟、增进班子团结、推动各项工作的全局高度,本着诚恳与负责、客观与公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个环节。

二是要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要紧紧围绕模范党组织生活的标准和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坚持坦诚相待、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提意见、谈建议,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突出一个“实”字,正视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不正之风;特别是在批评他人时,要提前与其沟通,勇于亮短揭丑,以坦诚心态对待他人批评,对自身存在问题和缺点有正确认识和明确表态,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三是要精心准备,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总队常委和相关处室要认真对照每个环节任务和要求,精心准备,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请示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会议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内容完整,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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