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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2016-11-28 11:35:4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共9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一篇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管干部原则;

2.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主集中制原则;

6.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 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

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体健康。

第三章 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 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1.位出现人员空缺;

2.构调整、重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3.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4.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第八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应遵循以下程序:

1.制竞争、竞职上岗方案;

2.布选拔任用通知;

3.织符合条件者报名;

4.织报名人员竞争、竞职上岗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5.据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6.被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7.公示;

8.公示期满后,经领导班子及党组研究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布任命结果。

第四章 交流轮岗

第九条 建立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交流轮岗的对象主要是:

1.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

3.在一个部门工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要交流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和轮岗的。需要交流轮岗的科级干部,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向领导班子、党组通报,然后由领导班子、党组统一安排、调配。干部的交流轮岗要有利于对干部的培养,有利于工作的推进,有利于干部发挥所学专业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准个人决定干部任用,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定;

2.组织研究同意之前,不准向任何人泄漏任何情况;

3.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导干部不准要求选拔任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它亲属。

第十一条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申诉;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

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细则》由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二篇

科级领导及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加强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党校教育事业后继有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加大我校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在2010年的机构改革、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的工作力度。为了搞好这次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一、基本要求

这次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相应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或领导潜能;

(4)身体健康。

(三)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7)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8)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四)年龄条件

凡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符合以上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

同等条件下,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优先录用。

(五)工龄条件:具备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经历。

二、任职资格的确认

(一)理论及相关知识考试(占总分30%)

应参加考试人员为:未担任正副科级实职职务的报考对象。

考试学习书目:《邓小平文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和时事政治。

考试题型为选择题(40分)、判断题(20分)、案例题(15分)和论述题(25分)。

考试方式:开卷。

(二)进行民主推荐(占40%):

(1)实行竞职演讲,每人发言五分钟。

(2)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根据报考者平时的德、能、勤、绩各方面表现及竞职演讲水平和工作思路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计票,一票一分,投票总分乘以40%为该项得分。

(三)领导考评(占30%)

为避免考试分、群众测评、领导打分互相影响,考试分数先保密。三项成绩当场宣布。

(四)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同考察对象面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党委汇报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三、拟调整充实的岗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

(一)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团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财务科科长、副科长各1名;妇委会副主任1名;经济管理教研部副主任1名;马列主义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法学教研部副主任1名;行政管理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现代科技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电教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名,校(院)报编辑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

(二)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现有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副科级人员中,根据民主测评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命。

(三)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后备干部中根据考试

成绩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命。

四、未进入这次调整范围的后备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库,今后调整充实科级领导干部,一律从后备干部队伍仓库中产生,未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库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6)年龄偏大;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

六、报名时间:年 月 日

七、考试时间:年 月 日

2010年11月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三篇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总厂党委授权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的科级干部职位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分厂的正、副科级岗位。

第四条 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科级岗位需要选任时,至少提前6个月向总厂党委报送选任计划。

第二章 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 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五)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密切联系职工,全心全意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第六条 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副科级职务,须担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正科级职务,须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三)对确实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成绩特别突出的,第㈡项规定可适当放宽,但任职年限放宽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章 选拔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

第八条 组织选拔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一)动议:福利总厂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提出动议,党委党工部就选拔的职位、方式及民主推荐等内容提出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民主推荐:先进行个人推荐,个人推荐以正职推 荐为主,其他人也可以推荐,个人推荐应写出书面材料并署名。党委工作部对个人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后,

将个人推荐人选纳入相关会议推荐。

(三) 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总厂主 要领导确定考察对象,意见集中的可以等额确定。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要求,要进行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报告核实、听取相关部门意见。

在核查基础上,组织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1、讨论决定:总厂党政联席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2、任职:党群领导人员由总厂党委任命;分厂、业务与管理部门领导人员由总厂厂长聘任。任职前要进行廉政谈话和任职谈话。

(四) 竞争上岗包括动议、竞聘、组织考察、讨论决 定、任职等程序。竞聘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其他程序同组织选拔。

(五)公开选拔按照动议时形成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三章 纪律与监督

第九条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纪律。

第十条 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具体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坚持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测评等,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总厂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2015年7月23日

关于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四篇

孔目江区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

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建设和保持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区管正、

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名额分配办法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两镇一办原则上各分配2个名额,结合我区进行“模块化管理”

的实际,区直单位按照模块分配,每个模块原则上各分配2名,有特

别突出贡献的单位,可视情况适当增加1-2个名额。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两镇一办原则上各分配4个名额,结合我区进行“模块化管理”

的实际,区直单位按照模块分配,每个模块原则上各分配7名,有特【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别突出贡献的单位,可视情况适当增加1-2个名额。

三、科级后备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正科级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

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4、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含副主任科员)。任副科级

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但在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

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也具备正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资格。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副科级后备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

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0年2月1日以后

出生),工作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不超过36周岁(1975年2月1日

以后出生)。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2、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

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安排部署、资格审查、民主推荐、

讨论呈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

印发《孔目江区建立和完善区管科级后备干部库实施方案》,对

科级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格审查

由各推荐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

与组织人事局沟通,进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龄、学历和近三年考核结

果等信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

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民主推荐

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参加民

主推荐的范围是:两镇一办为机关全体干部、村“两委”负责人、以

及部分村民代表(不少于40人);区直单位为所属模块的全体干部

职工(不少于40人)。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

的80%以上,推荐得票率达到6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民

主推荐时要向每名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

件的人员花名册。)

(四)讨论呈报

两镇一办、区直各模块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

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按分配名额提出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区组织人事局。

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要写明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

得票及排名情况,并附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符合推荐科级后备

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情况登记表》、

《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花名册》及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

现实表现材料。

(五)研究确定

对各单位呈报的建议人选区组织人事局进一步核实其个人信息,

并综合民主推荐、现实表现等情况,研究提出后备干部建议名单,提

请区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列入区管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库。

(六)公示反馈

对区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的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

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无影响的,列入区管正、

副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并由区组织人事局以书面形式向两镇一办、区

直单位反馈。

五、纪律要求

两镇一办、区直单位(各模块)要切实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查资格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考

察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资格条件和要求推荐的单位,要追究主要

领导的责任。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大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中

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

票行为的通知》,并公布区纪工委、区组织人事局监督举报电话

(6491162,6491167)以及相关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主动接受干部

群众监督。对发现并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组部

《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

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

备干部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

顺利进行。

附件1:符合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件2: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样表)

附件3: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样表)

附件4: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基本情况表(样表)

附件5: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花名册(样表)

孔目江区组织人事局

2012年2月15日

附件1: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符合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2月 日

5

副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五篇

副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了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部分机关干部内退的实际情况下,经农场党委研究决定,在机关干部中公开选拔任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发

[2007]14号、*党发[2006]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副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

(三)重公论、重政绩、重实践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

(八)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九)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

1、

2、

3、

三、任职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担负起繁重的工作任务;

6、科长岗位必须具备在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

7、副科长、副科级岗位必须具备在机关科员岗位工作满二年;

8、党委组织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9、其它岗位必须具备机关干部管理身份。

四、选拔任用办法及程序

(一)民主推荐

1、印制考察公告。在民主推荐大会召开前,组织部门应将考察公告及时张贴公示。

2、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和个别谈话推荐。

(1)参加无记名推荐的人员范围:机关全体干部管理人员。

(2)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机关科、室主要领导。 推荐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根据两项推荐加权平均的结果,凡民主推荐率达到30%以上(含30%)的,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如果某个职位推荐率达30%以上的只有1人,可以进行等额考察。如果某个职位推荐率达30%(含30%)以上的有2人以上的,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2、组织具体考察工作

(1)、印制考察预告。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前,组织部门应将考察预告及时张贴公示。

(2)、召开民主测评大会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机关全体干部。

民主评议的内容:素质测评、履行职责情况、拟提拔使用意见。

(3)、进行个别谈话。

(4)、征求纪委意见。

(三)、党委讨论决定

1、召开书记办公会。由考察组把考察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委书记办公会汇报,党委书记办公会对考察情况无异议后,再提交农场党委会讨论决定。

2、召开农场党委会。由组织部向党委汇报考察结果,经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后,通过票决方式决定任用人选。

对在民主测评中,履行职责情况测评结果优秀、称职率不超过80%的,或不同意提拔票超过30%的,不作为党委会研究票决的人选。

(四)公示

党委组织部对党委会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公休日除外)。【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经公示无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由党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安排任职谈话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提拔的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农场成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016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基层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改革方针,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一批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勤政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科级领导干部,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和监察部门人员任办公室成员,其职责是:人事部门负责拟订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监察部门对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竞争职位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9个。在全市国税系统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12个。在市局机关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4个;在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产生8个。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职位:

①具体对象为县(市、区)局、直属分局、车购税分局现任班子副职,市局机关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2016年12月以前任命的市局稽查局现任科长,任职年限均为任本职务层次2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④公务员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⑤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副科级职位:

①具体对象为市局机关科员且任科员3年(含)以上;县(市、区)局、直属单位现任副科级中层干部且任本职级3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④公务员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⑤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计分方法

本次竞争选拔实行百分制计分和激励计分方法,即总成绩=百分制计分+激励加分计分。

(一)百分制计分。在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研究(或票决)环节计分,具体为:笔试占3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占10%。

(二)激励加分计分。激励计分的项目为获得“三师”资格和记功。具体为: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的,每取得一项资格加1分。②2016年1月1日以来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国税系统记功的,记二等功一次加1分,记三等功一次加0.8分,同一事由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激励总加分不超过2分。加分情况由所在单位初审报市局核准。

六、程序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1.制定印发并公布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2.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各基层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的报名、获得三师资格及记功等情况的初审工作。报名结束后汇总上报市局审核。

报名参加竞争人数与拟竞争职位数不足1:3的,由市局党组确定适当减少竞争职位数。

(三)民主推荐

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含被推荐人员),对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上挂下派锻炼报名人员在原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同意率达到50%以上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参加推荐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四)笔试(3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办文办事、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向市局党组报告后直接通知本人。

(五)面试(30分)

根据笔试折算分和激励加分的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竞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任机关副科长或任基层班子副职层次职务满10年或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先依照1:3比例筛选,经筛选未列其中的可不占比例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局审定后公示。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岗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

(六)组织考察(30分)

市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程序为: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及推荐。具体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1.确定考察对象。将笔试折算分、激励加分和面试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民主测评(25分)。民主测评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员范围为全体干部职工,被考察对象均不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属上挂下派锻炼的考察对象在新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其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在原单位进行,满6个月以上的,其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分别进行并各占50%分值。

3.个别谈话(5分)。个别谈话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正科级职位考察对象属市局机关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市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其他人员可对考察对象发表意见但不计分。考察对象为县(市、区)局、直属单位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

副科级职位考察对象属市局机关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市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属县(市、区)局、直属单位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其他人员可对考察对象发表意见但不计分。

4.征求意见。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的意见。

5.考察组评议。考察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议,集体讨论研究后形成考察材料。

(七)党组研究决定(10分)

市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考察情况和个人综合成绩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全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任职

对公示中没有反映、或者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拟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新提任到县局任职的干部原则上异地使用,新提任人员试用期一年。

六、严明纪律

各级国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充分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大力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管理监督,坚决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于考察工作中失职失察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科级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七篇

一、范围对象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鼓励其他党员干部参照科级以上干部标准,积极踊跃参与到专题教育中来。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加强党性修养,践行“三严三实”,着力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和谐稳定上见实效。

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推动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县处级领导干部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担当意识不强,党性修养缺失,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靠会议、文件落实工作;脱离群众、不接地气,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等问题。

科级以上干部重点解决既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也不向下传达贯彻;工作只为做给领导看,对群众实际生产生活需求不上心、不愿管;落实惠民政策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甚至缩水走样;身在群众之中却不了解群众,“进不了门、说不上话、交不了心”,不会与群众打交道;“机关化”现象严重,不关心群众冷暖,坐等上门多,甚至关起门来办公,忙于做台账、报材料;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着人,在岗不在状态,办事敷衍推诿;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随意训斥,出了问题一味责怪群众觉悟不高;牢骚满腹、怨天尤人,敷衍应付了事等问题。

三、方法措施

充分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靠群众,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专题教育,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联系实际深学细照笃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以坚定的信心、决心、行动做出示范。

其他科级以上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和服务群众开展专题教育,从思想深处清除与“三严三实”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在方便群众办事、赢得群众满意上下功夫。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融入到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中,从2016年5月开始,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一以贯之抓实抓好。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党委书记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2016年5月至7月中旬)

1、讲党课。结合专题教育动员部署工作,党委书记紧扣“三严三实”要求,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带头讲一次党课;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也要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在“新港大讲坛”、群众教育引导集中培训、联系村(社区)党员大会等适当范围内讲党课。广泛开展“党员上党课”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选取一名普通党员讲党课,增强党性观念。

2、评党课。组织开展“优秀党课”评选活动,遴选优秀党课视频上报市委组织部,接受党员干部评选。7月下旬,从评选出的优秀党课中,择优选取部分党课到村、社区、镇直单位和非公企业进行巡回讲授。

(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2016年5月至10月)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的纪律规定。认真学习焦裕禄、沈浩等先进典型事迹,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围绕学习和弘扬沈浩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到凤阳县小岗村或就近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过一次组织生活。

1、个人自学。党员干部要增强主动意识,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内容。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学政经、学历史、培养四性”活动,通过学习政治经济学,掌握经济发展规律;学习和了解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为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打牢基础;培养个人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2、集中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要带头开展集体学习,要把“三严三实”、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作为“新港大讲坛”必学内容,采取专家辅导、观看影片、组织宣讲等形式,抓好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探索采取乡镇联合办班的模式,5月底前,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对机关、村、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普遍轮训。7月底前,分四期在复旦大学举办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培训班,对镇机关及生态园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普遍轮训。

3、调研走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要结合镇重点工作推进和联系村(社区)安排,每周利用1天时间进行调研走访,对所联系的村(居)民组走访“全覆盖”。严格执行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制度,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每周接访群众不少于1天,倾听群众意见。要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询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真实情况。调研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及时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交流调研成果,强化结果运用。针对调研走访中查找出的问题,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快办”、“办成”、“办实”。

4、座谈交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为镜子,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交流,深化思想认识,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紧密联系个人实际深入思考,并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交流讨论。

5、专题研讨。以“三严”为抓手,在“三实”上下功夫,从2016年5月开始,重点分3个专题搞好学习研讨,原则上每两个月1个专题,每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1-2次。

专题一:严以修身,把对党忠诚内化为谋事创业做人的根本遵循。结合本职工作,深刻反思自身在谋事创业做人方面“不实”的问题及具体表现,深挖思想根源。开展“党员干部学经典”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每名科级以上干部每年至少研读3本经典原著,研读心得体会作为工作日志必记内容;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实施“党员干部修身计划”,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专题二:严以律己,把个人干净内化为谋事创业做人的基本准则。在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剖析“不实”的原因,明确怎样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重点开展“学党章”活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深入开展“学典型争先进”活动,认真组织学习焦裕禄、沈浩等先进典型事迹以及市《优秀党员干部典型事迹读本》,使党员干部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为镜、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各级纪检部门编写的《反面典型警示录》等规定内容,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腐败案件审理过程,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格执行“上岗佩戴党徽”制度,促推党员干部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作严以律己的表率。

专题三:严以用权,把敢于担当内化为谋事创业做人的实际行动。坚持用权为民,真抓实干,在谋事创业做人方面践行“实”的要求。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法律、按制度、按规则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开展“马上就办,办实办好”专题讨论,推动全镇党员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发展、善创新、敢担当、促规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星级窗口”争创活动。

(三)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2016年10月至12月)

1、广泛征求意见(2016年10月)。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落实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回头看”,认真查找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充分借鉴教育实践活动查找问题的有效方法,按照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联系村(社区)工作,采取驻村蹲点、民情恳谈等多种形式,入农(居)户听真话实话、听心里话,把意见建议收集上来,把存在问题找准找实。

普遍开展谈心活动。党员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党政(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党支部)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支部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局办负责人与部门人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还要分别与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谈心,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对存在问题的“两委”班子,将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2、深入查摆问题(2016年11月)。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对党忠诚”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对照“个人干净”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廉洁意识、律己差距,在明确底线、分清界限、固守红线方面的实际表现;对照“敢于担当”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方面的实际表现。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开展“自省十问”(一问精神状态好不好、二问宗旨意识牢不牢、三问担当意识强不强、四问争先意识浓不浓、五问干事动力足不足、六问工作作风实不实、七问创业本领高不高、八问干群关系紧不紧、九问发展环境优不优、十问自身要求严不严),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3、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2016年底前)。年底前,将从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解决好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的问题,解决好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的问题。要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成功经验,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确保批评意见有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一团和气、遮遮掩掩、达不到要求的,要“回炉补课”。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摆出违背“三严三实”的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主题,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将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各党(总)支部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2016年5月至2016年底)

1、作出整改承诺。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针对听取意见、党性分析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及时作出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向廉而不勤者预警,对为官不为者亮剑”专项行动,通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等途径,筑牢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综合运用督查暗访、执纪问责等手段,继续开展“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和“漂浮症、推托症、急躁症、冷漠症、松散症、玩乐症”小四风、六症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使“马上就办”成为风气、规矩和常态。坚持用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等办法,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3、强化立规执纪。突出制度治党,把立规执纪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对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并进行组织整顿;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针对“不严不实”的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完善“马上就办”体制机制,把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处结合起来,推动践行“不严不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4、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突出强身健体、正风提效,以落实党建责任制为关键,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做到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有关部门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5、突出发展第一要务。落实“三个年”总体部署,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践行“一线工作法”和“问题工作法”,深入推进园区项目提质增效、提升副中心城形象品位、巩固扩大美好乡村建设成果、统筹协调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四、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融入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新港大讲坛”或联系村(社区),通过讲专题党课、参加专题研讨等,示范推进专题教育深入扎实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短信、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抓舆论引导、选题策划、典型案例、理论评论、舆论监督,为专题教育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年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6科级干部联系项目工作方案
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第九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双提双抓”活动,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使各联系企业能高效高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各进驻窗口单位,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为企业进行咨询、受理、跟踪各项业务,结合企业需要及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核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二、服务内容

对于纳入服务范围的企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如下服务:

(一)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现场办公及咨询服务:根据需要,组织涉关项目审批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现场咨询和现场辅导,现场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主动代理服务:主动告知企业各在各审批环节所需资料和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指导申请人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做好相关联系衔接工作;

(四)预约申办服务:需预约服务的,联系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与窗口工作人员预约时间,为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办理时限缩短服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服务原则

(一)一次告知原则:应将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从简从快原则:协调窗口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实行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办理;

(三)限时办理原则:协调督促窗口人员应在承诺时限的最短时限内办结,能即办的实时即办,能联办的实施联办。对因申请人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四)全程跟踪原则:要对联系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全过程跟踪,出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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