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2016-11-28 12:42: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共9篇)土地一级开发律师所能提供的服务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实务初探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朱洪鹤律师 俞兆洪律师 2009-3-30摘要:土地一级开发是我国市场经济深层次发展的产物,是我国建筑房地产市场化的源头保障,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础部分。本文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就我国现行土地一级开发的法学理念及实务操作做出相...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供大家学习参考。

土地一级开发律师所能提供的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一篇

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实务初探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朱洪鹤律师 俞兆洪律师 2009-3-30

摘要:土地一级开发是我国市场经济深层次发展的产物,是我国建筑房地产市场化的源头保障,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础部分。本文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就我国现行土地一级开发的法学理念及实务操作做出相应的论述,并进行实务操作性的探索,以期推进该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制。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主导型政府主导型融资优惠政策风险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述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学理概念说法不一,争议颇多;《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京国土房管出字[2002]1100号)第一次从立法的角度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涵义做了较为详尽权威的界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委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及分中心,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

土地一级开发,应是法律关系主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环境保护等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就一定量的土地进行征用、拆迁补偿、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环境景观建设等活动的总和。

(二)立法状况

我国首次提到土地一级开发的正式文件是2000年12月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但该条例并未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涵义做出明确的界定。

目前,有关土地一级开发领域相关法律关系,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其做出相应的规制。只有北京市等少数地方政府对该类法律关系以立法的方式予以调整,而其他地区对此并没有以立法的形式而是以地方政策或操作惯例的方式操作执行。法律关系主体在实施该类法律行为时,就存在无法可依的现状,只能靠政府制定的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只能依赖于政府的诚信及自律。

基于以上现实,加之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公司的寻求利益最大化及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本性,政府权力的寻租及市场主体不正当竞争的出现就

成为必然。

二、土地一级开发发展理念探索

现存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型与企业主导型。政府主导型是指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融资、规划、拆迁及市政建设等手续,并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企业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具体管理及实施,开发管理的费用一般相对较低。企业主导型是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由开发企业负责融资、规划、拆迁及市政建设等手续并负责组织实施。以上二种方式都存在企业与政府的合作,企业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现存焦点:1、我国现在是否应制定统一的法律规制该类法律关系;2、政府与企业的定位。

从我国现实情况分析,我国现在应该尽快制定一套法律法规统一规制土地一级开发活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在该类法律关系中,首先应该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作出制约,使政府的行为沿着法定的轨道运行,遏制行政权力无限扩张的本性;其次,对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商事行为作出规制,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有序的运行。

现代法治理论及实践表明,政府与企业有着不同的职能,政府应退出市场主体,更多的承担国家及社会责任,承担市场秩序的监管职能。故在土地一级开发中,政府不应直接介入其中的经营管理,而是仅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能。即将土地一级开发纳入经济市场中运行,由市场经济主体公司直接实施土地的一级开发,使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化。政府不同的部门分别负责对土地一级开发过程的监管,特别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如对拆迁补偿安置状况的监管、对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监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价格的监管以及对土地一级开发市政工程等质量的监管等。

三、律师为企业提供土地一级开发法律服务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存在丰厚的经济利益及其他预期的商业利益,但该类项目的法律及政策风险也是不容小觑的。故律师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中提供法律服务的空间应该是较大的。

(一)出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尽职调查意见

1、对与本项目相关所需相关资质进行调查核实;

2、对本项目相关审批事项进行调查论证;

3、对当地政府优惠政策、操作惯例及相关程序性保障进行核实,并将有关文本予以存证;

4、就当地政府对相类似投资项目的履约情况予以调查论证;

5、对项目公司所需地块予以实地勘察分析,确定该幅地块的投资价值。

(1)该幅土地土质结构、地段及其他现实投资利益分析论证;

(2)该幅土地开发的市场预测可期待价值。

(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

1、对当地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不仅因为该项目规模大,还因为土地一级开发作为房地产产业的最上游,

对该地区各种资源的运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该地区的宏观经济的发展,土地一级开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化的进程、效率和质量,故一级土地开发商项目成功将为其带来丰厚的回报。

2、产生较大后期利益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不仅产生该期相应的利益;而且土地市场的日趋完善及土地政策进一步紧缩后,拿地压力越来越大,土地一级开发商可依靠一级开发的优势获得二级开发权。

3、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弹性较大

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土地征用的规定,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各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但究竟谁可以成为操作主体、开发成本如何界定、利润如何分配,基本上依然无法可依。土地一级开发商可与当地政府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实现投资利益与投资目的。

(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法律风险论证

1、政策变化风险

与法律相比较,政策具有纲领性、不确定性的特点。或许由于一任领导的更迭,或许由于上级出台与该政策相冲突的文件,或许由于利益的驱使导致政府不诚信等,都会导致作为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依据的政策的变化,或者导致土地一级开发合同项下某些利益的丧失。由此,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开发商的利益就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2、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冲突的风险

目前土地一级开发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各地一级开发协议不尽一致,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成为一级开发较为重要的利润来源,而现实中往往企业分成比例约定过高,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冲突,导致该部分合同利益得不到实现。

3、征地与拆迁困难的风险

土地一级开发往往会涉及到征地与拆迁安置等相关事项,征地特别是农用地的征用涉及到政府的审批,而拆迁安置又是土地一级开发较大且不可预知的风险。征地最终能否得到政府的审批,拆迁安置是否能顺利实施,尤其是“钉子户”的多少,将是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履行的又一大风险。

4、土地一级开发融资难风险

与土地二级开发相比较,土地一级开发存在难以融资的风险。在土地二级开发中,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土地设定抵押直接融资,也可以预售房屋抵押融资;但在土地一级开发期间,开发商不享有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可能利用该项目的标的物(土地)予以融资,开发商存在融资难及资金回笼的风险。

5、资金链断裂风险

土地一级开发商垫资时间比较长,征地、拆迁安置需要大笔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若没有雄厚的资金保障或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势必面临资金断裂的风险。

在资金获取困难的情况下宁愿降低利润也要由政府解决征地、拆迁阶段的资金,否则项目将难以为继。

6、土地出让价格风险

当地土地供应过多或者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时,土地出让价格过低甚至流

标,都会影响土地一级开发商收回投资;另,致力于土地一级市场拿地的企业会遇到土地出让竞争激烈而自身资金实力不够的情况,也将面临该幅土地出让价格太高而无法实现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拿地的风险。

(四)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风险防范分析

由于土地一级开发自身的特点,公司投资土地一级开发的法律及商业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任何风险都具有一定的可控制性的,律师能够就具体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常见的项目可行性律师分析:

(1)设立项目公司

土地一级开发投资项目大、投入资金多,需要专门的机构在投资地进行长时间、持续性的具体操作;本项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毕竟存在一定法律、政策及政府不诚信等现存或不可预知风险。因此,开发商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依法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降低该投资风险。

(2)由当地政府提供相应的法律性文件

土地一级开发商要求当地政府提供相应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或者提供相应的其他的法律性的政府文件,明确该土地一级开发的操作方式及该操作方式的合法性,确保该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法律性。

(3)由当地政府提供相应贷款

土地一级开发商根据投资的需要以及相应投资资金风险的分析,确定需要贷款的数量。该贷款项目,应有政府出面协调并提供相应还款能力的国有企业做该笔贷款资金的担保,该类投资项目中,土地一级开发商投入较大的资金并存在较大合同风险的情况下,通过该担保贷款融资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开发商的投资风险。

(4)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特殊权利

土地一级开发商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的回笼、利润的分配及在土地出让时保证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办法等。

(5)由当地政府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文件的文本

该优惠政策,应明确该优惠政策的种类及土地一级开发商享有该优惠政策的时间节点及具体的范围等。

上述相应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性的文件,需要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纸质文本或其他具有证据效力的其他形式。

四、律师为政府提供土地一级开发法律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现在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对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进行规制与调整,多数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存在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在国有土地一级开发中,律师应审慎的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一)在国有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律师应为出让方寻求合法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操作依据。

虽然我国现阶段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调整该类法律关系,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决定了政府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定位,那就是政府逐渐从市场的参与者转变为市场的监督和控制者。

有地方性立法的,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则按照该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规章

的规定实施操作;没有地方性立法的,则按照地方性的文件、该地方的操作惯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变通操作执行,一般宜采用企业主导型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二)在国有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律师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尽职调查,以保证国有土地一级开发高效顺利的进行。

律师应根据具体的项目,制作相应的尽职调查文件,告知出让方对拟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一级开发的申请人进行调查。

(1)拟参加国有土地一级开发的申请人的资信状况;

(2)拟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一级开发的申请人,是否曾参与国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3)拟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一级开发的申请人,是否具有拟进行的国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所需的相应的资质;

(4)拟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一级开发的申请人的诚信度、在该业内的影响及口碑;

(5)综合评定拟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一级开发的申请人的实际履约能力。

(三)在国有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律师为出让方组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招标、拍卖及挂牌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1、律师告知出让方,出让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组织招标、拍卖及挂牌活动;

2、律师告知出让方,应对申请参加人资格标准的确定,并对申请参加人进行资格审查;

3、律师为出让方制作或者审查招标、拍卖及挂牌所需的相应的文本,其中包括招标、拍卖与挂牌公告、《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以及《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等文本;

4、律师告知出让方,在招标、拍卖、挂牌中注意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律师告知出让方,在签订合同文本中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等。

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服务存在的律师执业风险

土地一级开发现状决定该法律服务项目存在较大的风险,律师为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谨防相应的法律风险。

(一)律师在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在提供相应的信息、文件以及相应的法律文本时,出具相应的纸质文件并确认存证;

(二)律师在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过程中,就出让方提供的涉及做出相应的国有土地一级开发行为的依据的文件以及政府决议时,要求出让方提供相应的纸质文本,并要求出让方确认存证;

(三)律师在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就该国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各个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做出分析,及时提供给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确认存证;

(四)律师在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过程中,就当事人许可实施的行为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纸质文件,并由当事人确认存证。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一级开发是房地产业源头性的保障;

房地产项目全程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二篇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房地产项目全程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目 录

一、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及西安分所简介

二、房地产、建筑工程业务法律服务主要业绩

三、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四、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五、法律服务团队

六、普华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优势

七、法律服务团队成员简介

八、律师顾问费用

敬致:贵公司负责人

作为业界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正在为不同行业的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常

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凭借丰富的经验、高超的执业能力,赢得了广泛赞誉。

本所在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方面经验丰富,并具备多名资深执

业律师。本所律师深刻了解贵公司所需要之法律服务项目。我们相信我们能高效、优质地提供贵公司所需求的法律服务。

本所愿与贵公司实现合作,为贵公司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在此特致函贵公司,将本所简况、房地产服务业绩、工作内容、服务模式等作以介绍,以便贵公司对本所进一步了解,更好地实现紧密合作。

一、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简介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于1996年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是按照国际惯例组建和运作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涉及公司、房地产、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知识产权、税务、国际国内贸易(物流)、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反倾销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特有的团队精神,集聚了一批高素质律师。大部分律师有在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机构工作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设有公司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金融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等业务部门,不同专业特长的律师分属相应业务部门,办理擅长领域的业务,以团队协作精神通过规范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设立有由我国法律界资深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本所法律服务提供强大的理论指导和资源支持。

1998年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进入西安,设立了旨在服务于西北各顾问单位及专项委托项目的派驻机构。2004年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成立,西安分所以房地产、公司、诉讼仲裁为主要业务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过良好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地处西北且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国内大型集团公司、外资公司等,在工作过程中广受赞誉,并由此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西安分所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南二环交汇处的国家开发银行大厦808室,交通方便。近300平米的办公室内设施先进,环境舒适,并且拥有多线程控电话交换系统、完善的局域网办公系统和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系统,实现了高效、现代的信息化办公。

西安分所秉承北京总所的理念在西安已执业十多年,有着非常成熟的管理体制和业务模式。一方面,可以共享北京总所的优质资源;另一方面,对西安司法

环境和法律市场有清晰的洞察力,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西安分所现有专职律师 16名,各有其擅长的业务领域,熟知该领域的法律理论和实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分所业务受总所指导,共享总所的所有资源。对全所律师可以统一调动并方便安排。在团队服务与专业化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西安分所是一家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方向,是律师专业、高效、团队运营的必备条件。公司化管理体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已成为通例,西安作为后起效仿者也在极力追赶,我所作为北京的分所,在公司化管理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能够克服西安常见的管理松散的弊端。

二、本所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业务法律服务主要业绩

经过数年积累,本所在陕西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和可喜的成绩,并拥有诸多资深房地产专业律师。西安分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主要客户涵盖了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投资商、房地产建筑商、建筑设计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多层次的房地产业相关单位,并且赢得了相关司法机构及政府部门的信任。

本所房地产、建筑类主要法律服务单位有:

● 和记黄埔地产(西安)有限公司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公司

● 西安天地源曲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东江实业公司

● 陕西金维房地产开发公司

● 陕西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安申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安诚辉置业有限公司

● 西安旗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英泰置业有限公司

● 西安天地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

● 陕西省印刷厂

● 西安西联电器公司

三、本所房地产项目全程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在贵我双方充分沟通了解的基础上,我所律师团队将协助公司进行企业风险控制、合同管理,或全程承办房地产专项法律服务。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市场政策及本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为贵公司提供管理建议。

在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及其他方面,协助公司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制度,协助公司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及利用工作。根据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侧重点,为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法律培训,提高各部门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各部门基本掌握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重点,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根据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展程序及公司各业务部门设置特点,为公司已经和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 项目土地前期开发期间

1、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出让、转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参与、配合公司接收土地。

2、凡涉及项目合作、转让的,参与合同谈判、论证项目法律可行性、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以保证项目合法进行。

3、协助当事人在以项目开发为目的的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中设计方案、参与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4、及时协助公司处理合同履行期间相关法律事宜。

5、对前期开发过程中发现的地下障碍物、埋藏物等,协助公司处理,并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 在项目建设期间

1、参与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等文件的制定,参加公司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公司所需要的法律意见;

2、起草、审查、修改项目设计合同、项目施工监理、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等;

3、按照公司要求,代表或参与公司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起草、修改并审核工程承包合同;

4、配合公司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核工程分包合同;

5、协助公司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并对履约、索赔、反索赔资料加强积累和保管;

6、协助公司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公司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律事务联系。

(三) 在项目经营(包括楼宇预售、出售、出租等)期间

1、参与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公司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书,达到双方同意签约的条件;

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三篇

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

012)第____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受托人: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鸿宇大厦十二楼 负责人: 职务:主任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龙狮楼三楼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518109 电子信箱:

电话:0755-28101988 传真:0755-28101768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组成专项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一级土地开发法律法规梳理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四篇

一级土地开发法律、法规梳理

目录

一、一级土地开发的概念 ................................................................................................................. 2

1.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 2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 2

1.3 《土地管理法》 ........................................................................................................................... 3

1.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3

1.5《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 ................................................................................. 3

1.6 相关论述 ....................................................................................................................................... 3

1.6.1 广义的土地整理(有以下三种) ........................................................................................ 3

1.6.2 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总结,非法律明文规定) ............................................................ 4

1.6.3 几组概念之间的区别 ............................................................................................................ 5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 ................................................................................................................. 5

2.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 5

2.2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5

2.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

点>的通知》 ........................................................................................................................................ 5

2.4相关论述 ........................................................................................................................................ 6

2.4.1 土地一级开发的运作模式 .................................................................................................... 6

2.4.2 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模式的基本特征 ............................................................................ 6

2.4.3 土地一级开发实践探索 ........................................................................................................ 7

2.4.4 利益分配 ................................................................................................................................ 8

2.4.4.1 分配方式 ........................................................................................................................................ 8

2.4.4.2 利益来源 ........................................................................................................................................ 8

2.4.5 税收问题 ................................................................................................................................ 8

2.4.6 项目资产产权归属问题 ........................................................................................................ 9

三、土地一级开发实施 .................................................................................................................. 10

3.1 内容 ............................................................................................................................................. 10

3.2 程序 ............................................................................................................................................. 10

3.3 回报与限制 ................................................................................................................................. 11

四、一级土地开发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 13

一、一级土地开发的概念

我国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进行界定,个别地方政府规章或相关规定虽有涉及,但对土地一级开发概念的理解也各不相同。而在理论研究上,对于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应该如何界定,也存在不少的争议。

1.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8年10月28日 国土资发[1998]166号)

“……一、土地开发整理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土地整理为重点

各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从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出发,十分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坚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复垦监督,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的方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现有农地、灾毁土地和各类工矿废弃土地、撤并村庄废弃土地的整理复垦上;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开发未利用土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依据规划、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土地开发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禁止违反规划毁林开荒,在牧草地上开荒;禁止在大于25度以上坡地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条件和可能,对影响生态、过度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二、土地开发整理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计划 各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规模、布局制订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禁止无规划、无计划、无组织地盲目开发整理土地。在具体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区内;除考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外,还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特别要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搞好项目规划设计。要综合考虑田、水、路、林、村规划布局,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搞好耕地平整和废弃地的复垦,不仅要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而且要结合耕种作业方式,合理确定地块规模;要综合考虑农田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363号)

“……(三)土地开发整理目的。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增加农用地面积,重点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条件,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

(四)土地开发整理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五)土地开发整理内容。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平整土地,归并零散地

块,修筑梯田,整治养殖水面,规整农村居民点用地;建设道路、机井、沟渠、护坡、防护林等农田和农业配套工程;治理沙化地、盐碱地、污染土地,改良土壤,恢复植被;界定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等。”

1.3 《土地管理法》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1.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07]277号 2007年11月19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1.5《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

(京国土市[2005]540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以下简称土地储备开发)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1.6 相关论述

1.6.1 广义的土地整理(有以下三种)

1.6.1.1狭义的土地整理。根据土地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可将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

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其中农用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以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提高农用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过程。农用地整理包括农用地调整、农用地改造、地块规整、基础设施配套、零星农宅的迁并等,具体内容包括农用地面积、位臵的变动、性质的臵换、低效农用地的改造以及地块规整重划,水、电、路等小型基础设施配套和零星农宅的迁出或合并。农用地整理可根据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分为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整理等。这里的耕地整理是指对农田进行的整理,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园地整理主要指果园、桑园、橡胶园和其他经济园林用地的整理;林地整理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林地的整理;牧草地整理包括放牧地整理和割草地整理;养殖水面用地整理主要指人工水产养殖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是指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整理。这里的村镇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的撤并、撤迁和就地改扩建;城镇用地整理主要指城镇建成区内的存量土地的挖潜利用、旧城改造、用途调整和零星闲散地的利用;独立工矿用地整理主要指就地开采、现场作业的工矿企业和相配套的小型居住区用地的布局调整、用地范围的确定和发展用地选择,一般不包括大规模废弃地复垦。基础设施用地整理包括公路、铁路、河道、电网、农村道路、排灌渠道的改线、裁弯取直、疏挖和厂站的配臵、堤坝的调整,也包括少量废弃的路基、沟渠等的恢复利用。

1.6.1.2 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而废弃的土地,采取一定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的状况。土地复垦既包括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也包括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损毁、荒芜、闲臵的农田和其他成片土地。按照造成废弃的不同原因可将土地复垦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是各类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的破坏土地的复垦;第二类是因道路改线、建筑物废弃、村庄搬迁以及垃圾压占等遗弃荒废土地的复垦;第三类是农村砖瓦窑、水利建设取土等造成的废弃坑、塘、洼地的废弃土地的复垦;第四类是各种工业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的复垦;第五类是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土地复垦。

1.6.1.3 土地开发。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过但具有利用潜力和开发价值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对荒山、荒地、荒水和荒滩等改造为可供利用的土地。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积极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促进项目布局相对集中、资金与资源合理配臵,向重大工程和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

1.6.2 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总结,非法律明文规定)

即土地前期开发,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储备计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由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对一定区域内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如“七通一平”等),使该区域内的土地达到供应条件的行为。

1.6.3 几组概念之间的区别

1.6.3.1 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

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土地储备包括取得土地、前期开发、收储和供应等环节,而土地一级开发即土地储备过程中的“前期开发”环节。二者的显著区别是土地储备强调“储备”,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尤其体现在取得土地、收储、供地等环节。而土地一级开发强调“开发”,需要对土地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政府往往委托有实力的企业对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因此,土地一级开发往往表现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民商事行为,与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土地储备”行为有着明显区别。

1.6.3.2 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开发

(1)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同。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并不能直接取得待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的地块要交还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收储以备供应;狭义的房地产开发以取得待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前提。

(2)二者行为内容不同。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狭义的房地产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在待开发的土地上进行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建设活动。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

2.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国发[2001]15号 二OO一年四月三十日)

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可划出部分土地收益用于收购土地,金融机构要依法提供信贷支持。

2.2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07]277号 2007年11月19日)

第二条“……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十六条 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并没有对企业是否可以参与土地前期开发,参与模式以及收益模式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而是将规范具体实施事宜的权限授权给了地方。

2.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17号)

第九条:“……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3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完成土地储备机构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工作;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选择方式,土地前期开发必须按规定通过招标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文件梳理(20120825)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五篇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梳理

一、结论:

在《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基础上,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均没有涉及到土地一级开发溢价分成问题,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利润返还问题,只有地方上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收益问题的规定,且同样未涉及溢价分成问题。国家将来可能会就土地一级开发出台专门法律规定,因此面临政策风险。

溢价分成问题早已存在,但是北京、天津出台的法律法规均未涉及这一问题,说明地方政府在国家未出台法律规定以前对这一做法是默认的。

二、相关法规: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9年)

二、加强征收管理,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和缴入地方国库,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是落实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以外,任何地区和部门均不得减免缓缴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市县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各负其责,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

(一)严格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划拨决定书中,必须明确土地出让价款、租金和划拨土地价款的总额、缴付时间和缴付方式;对于经依法批准

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在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中明确应补缴的土地价款,缴款人应及时按合同有关规定缴款。对于未按规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单位或个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证。

(二)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入库。土地出让收入原则上采取就地直接缴库方式,商业银行应当把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划转地方国库。市县财政部门已将土地出让收入收缴至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要严格执行10个工作日划转地方国库的规定,不得超时滞留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对于不按规定将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划转地方国库的,省级财政、国土资源管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察、审计部门要予以纠正,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商业银行代收土地出让收入业务的检查监督与管理。

(三)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纳行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当期应缴土地价款(租金)应当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期缴纳。

2、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

地方国库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等各项业务,及时向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第四条 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

(即登记簿),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十条 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也不得违反规定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将应缴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直接将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等。

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手指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收支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帐,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五、国家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价。工业用地出让对低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低于最低标准出让的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返还的,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修订)

享受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的填海整治的土地,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理的土地。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

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条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6、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2009年)

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优先发展产业是指各省(区、市)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工业项目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条规定拟定的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

知(2005年)

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地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8、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2009年)只是规范了招拍挂流程。

9、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通知》(2007)

重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仍存在违反国家对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的现象。如,有的地方不计成本将工业用地以低于成本价甚至“零地价”出让给外商,有的地方减免规定法定的土地税费吸引外资,有的地方在外商投资企业后由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返还支付的征地款,有的地方超计划使用土地,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三、地方出台的有关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法律法规

1、北京市《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暂行办法》规定(2005年8月):

第十三条 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十四条 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

2016司法局法律教育工作方案6篇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六篇

第1篇: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实施意见”为指导,查找并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巩固干警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建立起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重点解决局党组研究学习“实施意见”后提出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担当意识差、规则意识差等突出问题。

(一)系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

1.作风漂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对工作调查研究不够,大多是靠听汇报了解情况,凭经验做决断;二是应应付付、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三是急功近利,重汇报、轻落实,做表面文章。

2.担当意识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畏手畏脚,瞻前怕后;二是工作重部署、轻调度,不到“现场”,实情掌握不透、问题掌握不准;三是工作推动缓慢、完不成,只强调客观理由、不找主观原因;四是遇事不思对策,先讲困难,甚至提要求、讲条件。

3.规则意识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发展理念不科学,境界低;二是有时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随意较性大;三是会前沟通少,会后不讲结论,甚至有的发牢骚;四是诚信意识差,出尔反尔。

针对以上出现的11个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一是召开专项会议,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网格化管理,局机关党组成员及干部联系镇(街道)司法所,包保村居,做到每人每周下基层不少于1次;二是局党组成员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生活会,相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及时改正;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对局党组成员授课,同时到临近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学习;四是召开全局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同时成立督查小组,对出现的违纪行为全系统通报,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调岗或离职处分。

(二)部门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

1.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不到位,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责任感不强,道德诚信缺失。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要求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发表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决不允许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决不允许在执业活动中挑词架讼,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闹事。二是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引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扣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三区”建设工作思路,着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四是不断增强执业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我县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2.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客观上确实存在人员和经费不到位问题,但主观上对此项工作存在消极和懈怠情绪,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缺乏创新。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争取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资金和人员;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矫正工作数据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

整改时限:2016年6月30日。

3.机关作风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有保守倾向,创新能力不强,攻艰爬坡的冲劲和坚韧不拔的韧劲不够。二是精神萎靡,工作不在状态,效率低、落实差。三是一些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在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针对性方面亟待加强。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以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各部门分别对照“实施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逐一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局“查抓促”领导小组将对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本系统内通报。

4.公证处工作。有的公证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办事效率不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整改措施: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县土管局等部门协调,积极介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活动,促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11月5日至11月10日)。成立“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系统内各处室、司法所进行督导,召开“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议,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活动方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按照“自己认、广泛征、集中会、研究定、公开晒”五个步骤,主动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公开接受监督。

1.对号认领。对照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服务对象需求,从列举的问题及其表现中对号认领,初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2.征集比对。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落实“万人入户大走访”活动要求,到联系户“一对一”上门听取意见。意见建议分类汇总后,转相关科室认领比对,并建立台帐。

3.会诊审核。召开由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部门认领和征集的问题集中会诊、确认,细化问题表现,剖析问题根源。

4.研究确定。按照“班子查摆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查摆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各部门查摆的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摆进去”的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具体问题,

对问题查找不准确、不全面、不痛不痒的,推倒重来。

5.公开公示。领导小组对查摆出的问题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整改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1.制定方案。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人陈述问题及其表现,汇报整改方案。各科室、所负责人整改方案由分管负责人审签,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由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均报局办公室备案。

2.分类整改。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能马上整改的,列出单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说明情况。整改计划和落实情况要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3.跟踪问效。采取公开质询、媒体“面对面”、与服务对象互动交流等形式,提升整改效果。开展质询活动,组织服务对象现场旁听,各相关负责人就问题整改情况,公开接受质询;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回答质询,促进整改。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活动基本结束时,组织“回头看”,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1.系统内各单位自评。系统内各单位对自身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在领导小组的督导下进行评议,主要评议问题整改、承诺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对系统内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开展满意度调查,有关情况及时反馈。

3.建章立制。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完善提炼,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规章制度,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查抓促”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开活动专栏,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负责人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参与,认真抓好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工作实效。以开展“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督导,不断总结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系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达到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纪律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以及活动开展中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被动应付等现象,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并通报。

第2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根据市局和省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自7月份开始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各司法所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目的,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彻底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平安”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要求

此次活动的要求:对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查找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基层司法所干警职工增强刑罚执行意识,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实现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的目标,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敢于揭短亮丑,改正错误。要做好结合文章。自觉把检查活动与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落实监管教育措施、强化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方法步骤

本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于7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各司法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扎扎实实搞好自查自纠。重点突出五个方面:是否假借调查评估存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因衔接、监管不到位导致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的现象;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以及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的现象;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申请进入特定区域、特定场所、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等审批事项中,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或把关不严的现象;各司法所是否存在不严格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的现象。要坚持开门开展检查活动,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基层组织以及村居、社区群众的意见,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清理,统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逐条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抽查督查阶段(9月至10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司法所进行抽查和督查,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县局将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掌控,重点督查对检查活动是否重视,查摆问题是否深入,整改措施是否务实,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小组,对各司法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凡司法所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问题没解决的,要全程跟踪督导,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至12月)。前两个阶段任务完成后,县局将及时把活动重点转移到建章立制上来。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基层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将抓紧修订完善;对工作需要而没有建立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出台,探索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组织领导

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矫正质量的内在要求。各司法所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检查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专门成立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各司法所要以务实的作风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搞花架子、走过场,做到查摆问题“深”,整改措施“实”,活动效果“好”。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3篇: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营造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根本,以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为目的,以有效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上旬拟在锦秋街道办事处举行全县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员为: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基层司法所所长及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部分社区矫正人员。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司法局负责人和县检察院负责人将为社区矫正人员现场授课。

(二)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利用短信平台集中编发短信。信息内容包括: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主要精神和内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

2、社区矫正人员在调查评估、报到登记、接收、接受矫正、审批、奖惩处罚、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中应注意事项。

3、“四类”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矫正期间应知事项和禁止性事项。

(四)开展集中宣传。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宣传材料、宣传车、开辟宣传栏、赶大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五)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各司法所要创造条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接受教育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基层所务于5月25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手机号码汇总。各司法所对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及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和辖区内所有建档并录入全国管理系统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移动手机号码统计汇总,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县司法局基层股(书面汇总由所长参加启动仪式时交基层股)。

(二)移动手机定位。各司法所要以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安排专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工作(对未进行手机定位人员号码汇总后,传至县移动公司邮箱,并拨打电话及时联系)。

这次宣传活动内容多,覆盖面广,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本次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宣传活动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司法局基层股。

第4篇: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大力实施行政执法程序化、行业管理规范化、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促进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彻底解决个别干部程序意识差,随意简化程序环节,有意识地规避法定程序等问题;努力解决服务不规范,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群众投诉的现象。制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用制度和行业规范实现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推动全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股、室,处,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三、具体标准要求

(一)执法部门程序化标准

按照“合法公正、规范严谨、文明高效”的目标要求,以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改善作风形象、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重点围绕以下八项内容建立具体标准:

1、执法项目。主要指针对本部门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征用、行政确认、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认真梳理职责明确;

2、执法依据。主要指针对本部门所具有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依据,要求随时进行梳理汇编,务求依据充分有效;

3、执法时限。主要指对各类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及承诺时限,案件办结时限等进行梳理和明确;

4、执法程序。主要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要求,精简执法和办事流程,制定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

5、执法责任。主要指按照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和有利于相互协调配合原则,明确行政执法的具体责任和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6、执法监察。主要指明确内部监察职责,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查处等相关监察制度和工作机制;

7、政务公开。主要指以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公开执法依据、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审查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标准;

8、文案管理。主要指充分利用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和电子信息平台,建立规范的文书使用与管理制度、执法检查台账制度和案件档案管理制度。

(二)行业管理规范化标准

按照“职责明确、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以全面规范管理服务、改善作风形象、方便群众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作为”现象的发生。重点围绕以下八项内容建立基本标准:

1、岗位职责。主要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本行业应该履行的职责范围和服务事项;

2、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应急保障管理等制度。建立科学而严明的制度规定,并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

3、办事流程。主要指围绕履职尽责、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所制定的工作流程,将日常业务性工作程序化;

4、信息公开。主要包括管理服务的事项、内容、依据、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投诉形式、责任追究等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内容;

5、接待服务。主要包括为改进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建立的接待举止、接待用语、接待承办、接待设施等标准;

6、服务制度。主要指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围绕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机制,积极完善、提升和创新各项服务举措,制定明确的服务举措;

7、监督机制。主要指明确和规范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内容、形式、渠道和处(办)理机构,建立长效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8、考核评价。主要指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尺,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建立相应的业务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做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标准

严格按照博政办字[2016]37号文件要求的十项标准制定。

四、方法步骤

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坚持统筹规划、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定期检查,深入调研、不断完善的基本原则,自2016年4月至2016年底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按步骤进行,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计划阶段(2016年4月)。各股、室、处、所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动员形成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细化标准,建立体系阶段(2016年5月-7月底)。各股、室、处、所要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明确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三化”标准和保障标准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标准体系;按照制定的标准体系开展试运行,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第三阶段:实施推进,完善提高阶段(2016年8月-11月底)。要按照建设标准积极实施运行,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改进工作,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并做好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三化”建设运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提高建设标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要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县局督查室将通过明察暗访和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各股、室、处、所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验推动,对实施过程中和民主评议活动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督查室。年底进行评先树优,对不开展“三化”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股、室、处、所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推进“三化”建设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逐项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

(二)扎实推进,注重实效。要按照明确职能、建立具体标准、逐级审查和实施与监督的步骤扎实有效推进工作。要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充分结合上级部门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科学严谨、易于操作”的标准体系,做到系统全面、科学规范,防止标准制定面面俱到不切实际,成为纸上的标准、墙上的制度。

(三)强化督查,加强指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检查贯穿推行“三化”建设工作的全过程,督查室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令有关股、室、处、所要制定整改措施。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活动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实施“三化”工程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一个重点,与纠风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制度建设、群众监督、责任追究、查办纠风案件工作密切结合,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将廉洁公正执法和规范服务体现在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机制、人员行为的矫正机制和不正之风的纠正机制,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第5篇:司法行政网格化服务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依法治县、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工作理念,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主动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更好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满足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和促进基层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为推动“五个跨越”、建设“五个”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以“管理权限下放、管理力量下沉”为方向,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层;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因地制宜、协商协调的原则。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按照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将各镇(街道)划分为四级网格,其中镇(街道)为一级网格,设一级网格管理员2-3名;各司法所将辖区内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地域相近的原则,以管区为单位划分为5-10个网格管理小组,形成二级网格,每个二级网格设立二级网格管理员1-2名;各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为三级网格,设三级网格管理员1名;各村(居)民小组、社区楼院划分为四级网格,每个四级网格设立四级网格管理员1名。

二是实行定岗定责。“定岗”,各级网格管理员和责任人将巡查作为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就是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内容,力争实现公共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对网格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总评制度,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三、实施步骤

按照安排与部署,制订以下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第一季度)

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各司法所要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设及试运行阶段(2016年第二季度)

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利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管理平台,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勇于创新,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4月底,各司法所要将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网格图》及网格责任人报送县局研究室。

(三)规范运行阶段(2016年第三季度)

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大胆摸索、逐步创新,让司法行政网格化服务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常态化渠道。按照城市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对每个网格内的部件进行普查,赋予代码、对各种事件进行编号,根据网格的地理位置、楼栋分布、人员居住等基础信息,绘制网格图谱,建立网格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分类管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

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组成评选委员会,采取民意测评、实地考察、查看软件等方式,评选出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司法所,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全方位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网格化服务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创新性强的社会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全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二)加强教育培训。为了有效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网格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网格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县局将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网格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管理人员要自觉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做到政策、流程及电脑操作技术等应知应会、一专多能。

(三)严格考核奖惩。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将严格进行奖惩,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责任人和管理员,按照管理规定予以转岗、辞退。

第6篇:司法局作风改进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八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平安、法治”总目标,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法律服务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高效的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思想境界。着力破除小成即满、小富即安,自我陶醉、歇气松劲,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拈轻怕重、怕苦怕累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紧迫意识,立足当前实际,瞄准更高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我加压、永不满足,顽强拼搏、勇争一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再创司法行政工作新业绩,再掀服务科学发展新高潮。

(二)勇于开拓创新。着力破除躲避困难、回避矛盾,畏缩不前、不敢探索,前惊后怕、不敢担责,照抄照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深入、不深思、不深究、畏难发愁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进取意识、争先创先率先意识,在其位,谋其政,直面困难、敢于挑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创造条件、迎难而上,以更高的热情,更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破解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强化执行能力。着力破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刁难使绊、科室梗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疲沓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位、缺位、错位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努力解决“不愿执行、不敢执行、不会执行”的问题,切实做到“主动办、马上办、限时办、高效办”,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令行禁止,不断提高效能效率、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增强洼地效应。

(四)夯实工作作风。着力破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忙于应酬、疏于学习,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浮躁浮夸、弄虚作假,只图虚名、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标准不高、不紧不慢,追名逐利、漠视群众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务实意识、为民意识,铺下身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切实做到察实情、讲真话、用真功、办实事,进一步心系群众、为民谋利、助推发展。

(五)加强廉政建设。着力破除贪图享乐、奢侈浪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纪律松弛、吃拿卡要,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清廉意识,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清廉自守、率先垂范,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依托工作任务,搭建丰富载体,推进“作风改进年活动”不断深入

深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是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要在“结合”中推动活动开展,在“结合”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档次和水平。

(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法》,将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作为完善全县“大调解”网络建设的重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按照科学定位、完善功能、规范运行的原则,年底前,将建成集舆情汇集、调解指导、矛盾调处、机制对接于一体的县域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平台。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充实完善调解队伍专家人才库,全面提高调解队伍的社会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水平。

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等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健全预警组织网络,认真贯彻县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工作机制的意见》,我县设立专门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中心,及时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预警发布和处置,确保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管控和化解,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建设法治

继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六进六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不断深入。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调研,制定出台《法治实施纲要》,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选准法制宣传切入点,研究受众心理特点和宣传媒介传播规律,在巩固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传媒阵地的基础上,开发利用政务微博、公共电子屏幕、公交移动、楼宇电视、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等新型传媒阵地,推进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设施建设,快速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围绕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特色法制文艺节目创作、法制动漫作品评选等特色法制文化建设,培育具有特色的法制文化。牵头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总结表彰。

(三)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积极参照外地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加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政策扶持力度,设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经费保障、安置基地税收扶持等政策支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异地托管、审前调查等工作措施,完善信息平台系统,把信息平台建设成集思想教育、监管监督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多功能工作阵地,切实提高特殊人群管理的保障水平。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协助企业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立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入得来、学得好、有特长”,确保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

(四)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积极围绕扩大内需和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要求,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着力为县域经济发展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围绕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大做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不断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尽快实现法律顾问在农村社区、企业、单位的全覆盖,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基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专业优势,确保为基层群众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务。围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党政机关配齐配强政府法律顾问,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活动。紧紧围绕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案件质量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工作运营信息化、监管执业规范化“五化建设”,扎实开展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积极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活动,做大做优法律援助事业,推进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强化法律服务监管。全面活跃县域法律服务工作。加强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活动。扎实开展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活动和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不断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持能动司法,公正执法,将维护群众权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要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司法行政干警能力素质建设,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抓住全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得机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协调,科学制定基础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为民服务主题,以“服务基层群众,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全面启动县级司法行政“四个中心”(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社会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取到2016年底,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建设规范、服务齐全的司法行政基础设施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年底前建成省市县联网的视频会议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3月)。召开全局“作风改进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查找剖析阶段(2016年4月)。重点围绕“精神状态,执行能力,工作作风、效能效率、廉洁勤政”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建立网上征求意见邮箱、走访群众等形式,认真听取机关内部、服务对象、上下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实、找透。根据自我查找和征求意见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整改问题阶段(2016年5月一10月)。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注重建章立制,努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典型示范,坚持典型引路,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作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加大对作风方面反面典型的案例通报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示范警示作用,促进作风改进措施的落实。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1月一12月)。年底对自身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评材料,并积极探索建立作风改进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细则,进一步提高作风改进工作成效。

五、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股室、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作风改进。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作风改进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2015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七篇

第1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天门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市直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及部门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乡镇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市直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环保和监察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对辖区内清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确定第二批挂牌督办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严格按全省的统一部署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专项督查准备和迎检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以及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综合打分评比、通报,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作为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汪发良为组长,市政府办、监察、环保、发改委、工商、卫生、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纲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的要求,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立即责令停建停产;拒绝排污申报或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责令恢复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业或关闭;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要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拒绝、阻碍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要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实行地方行政首长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联系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监督落实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四)强化责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今年的专项行动,省政府明确规定,辖区内有5家以上企业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等未按时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现严重反弹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公众监督。全面开通和大力宣传12369环保热线,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并向投诉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2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20XX年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着力解决涉气、涉水企业超标排放或恶意偷排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县生态县建设、人类宜居水城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要重点加强海源水务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确保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进水浓度明显变化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马上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污泥处置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手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重点监管。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威胁饮用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重点解决。对偷排偷放废水废渣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与园区企业同时生产运行。

二是继续加强燃煤、扬尘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气治理的关键,控制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是治理的三个重点。全面开展煤化工、水泥、砖瓦、玻璃制造行业等大气污染治理,以上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气体,必须加装脱硫脱硝或高效除尘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经常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严防大气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继续加大对地表水、河流断面污染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济宁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以南水北调工程为总抓手,确保我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控制目标要求。对难治理的小型脱水、小型化工用水企业,坚决进行关停,严防我县已关停的小蒜干厂死灰复燃。工业向三大园区集中,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二)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环境预警监测、断面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三)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水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镇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加强部门配合。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违法排污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体曝光、绿色证券、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严把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环保专项行动的经费支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或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避免由于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被依法关闭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严肃查处相关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三)严格执法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四个办法”例行巡查相结合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丰富执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高新技术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坚决进行关停。

(四)加大督办力度。各镇街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要求,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要根据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畅通“12369”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2015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镇街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要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县和镇街两级要联合办公查处一批、处理一批企业主。

(三)督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全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第3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省、市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污染企业及历史遗留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县环保、发改、经济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钒厂、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暂停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污染行业排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结合本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必须安装进出水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实时监控进出口水质水量等各项指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

对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对重污染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根治污染。

(三)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要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环河上游和全县重点水库的监管,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加强流域治理,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坚决遏制上“两高一资”企业,县环保局要大胆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治污,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行动和环境风险重点行业检查行动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建、停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申请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并追缴排污费;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手续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严格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悟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在县环保局设立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及日常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环保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务必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抓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并与县政府部署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环保后督察、总量减排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济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追究责任

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环保部门要切实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2015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八篇

方案一: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单位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xx管理条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按照“公正透明、勤政便民、文明服务、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健全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全面加强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总体目标

活动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从“抓制度、抓管理、抓培训、抓检查、抓考核”入手,以施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着力解决服务理念淡薄、业务操作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努力做到服务设施人性化、服务效率高效化、服务环境标准化、服务理念先进化,从而将窗口打造成为广大干部职工认可的、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

三、方法措施

要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主线,围绕规范权利运行、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xx管理队伍。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一)提高服务质量

1、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十一项机关建设规章制度作为基本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

处理和反馈机制,要有情况纪录,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二要认真梳理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设立“说明文告”,方便干部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2、抓管理,提高审批效率

(1)规范业务受理。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的,要在工作时限内予以办结;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说明政策依据并及时反馈给客户。

(2)倡导高效服务。坚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咨询,应一次性完整告知服务对象询问的所有内容。

(3)注重信息反馈。前后台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承办业务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承办业务要加强督办,确保按时办结。对已办结的事项要及时通知服务对象。针对业务受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向领导反馈,同时附上初步解决方案,提交讨论审议。

(4)推进科学决策。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科学决策。强化规范服务意识,制定明确可操作的“内部规程标准、业务流程标准、工作量化标准”以规范操作,按照“中心组织、部门合作、职工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防范xx管理风险。

3、抓培训,提升服务效能

(1)加强学习,提高员工素质。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做到与业务工作紧密的政策法规娴熟、业务精通,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的咨询服务。将定期组织以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内控制度为内容的学习和考核,积极开展规范文明用语,服务礼仪和业务技能比武等活动,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本领,规范服务行为,造就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2)规范服务,展现单位风采。把服务职工群众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推行语言、仪表、行为、环境四种基本服务规范。

语言规范:工作人员主动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不讲服务禁语,普及行业规范用语;

仪表规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规范着装,佩戴工作牌,整洁干净,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行为规范:干部职工自觉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互助、积极进取,自觉维护形象;

环境规范: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物品摆放有序,展示牌、板规范整齐,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秩序优良。

4、抓检查,严格工作纪律

严明的纪律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保证。要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形成人人有事业心,事事讲责任感的工作氛围。xxx要根据各自职能开展巡查和抽查,每月至少三次巡查各部门在劳动纪律、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办事结果等方面执行情况;xxx要加强对各项业务工作合规性的监督检查、搞好调研,及时总结创优服务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先进典型宣传好,把典型经验推广好。

5、抓考核,建设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奖罚分明”的考核管理制度。采取量化和评价、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考核、全过程管理,把监督和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和调动中心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加大服务效能监查力度,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影响服务质量提升、行风效能建设的科室、管理部和在职工投诉、纠纷中负有责任的个人,要严格依照《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优化服务环境

1、加快完善服务大厅建设

xx服务大厅,作为面向全体职工的服务窗口,其效能直接影响着管理中心的社会形象,因此中心把服务大厅建设作为创优服务年活动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服务大厅的硬件设施建设。二是完善大厅的服务环境,设置咨询台、服务台、资料窗、报刊架;配备空调、饮水机、水杯、老花镜;以及便于职工查询xx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的电子触摸屏等。制作醒目靓丽的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宣传栏,设置政务公开栏、工作职能展示牌和监督台,充分体现“便民为民”服务和管理的工作特色,让前来办理业务的职工群众感到有如到“家”一般的温暖和方便。

2、体现人性化服务功能继续加强窗口服务工作,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按照“人人代表中心形象,个个都是服务环境”的要求,打破传统柜台服务模式,按照服务前移化、初审咨询化、资料简单化、操作标准化的总要求,实施新型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和职工群众满意度。

(三)创新服务措施

1、加快全系统计算机网络业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审批业务。完善网站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功能性服务,使网站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

2、开发研制与银行信用卡合一的xx银行联名卡,增加个人帐户按月自动还贷、银行查询卡等多种功能合一的优化服务新措施,用现代金融手段为职工提供更便捷安全的xx服务,职工一卡在手可以通过银行网点查询缴存、贷款、提取等全部信息。

3、加强xx制度的政策宣传,采取制作电视宣传片、组织大型专题公益活动等形式,进行广泛地政策宣传,使全社会更多的了解xx,支持xx。明确实施xx制度是企业得益、职工受益、成果共享、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和创新xx宣传方式。

(四)提高服务水平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填写征求意见卡以及开展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

2、积极创建“党员先锋岗”和“党员先锋号”,强化社会承诺制度,继续做好电话咨询,大厅现场查询,网站等查询工作,及时解答公众疑问,对业务较为集中的单位实行上门办理。

3、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严格把好上岗关、文书关、预审关、处罚关“四个关”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二是提高执法素质,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三是协调联合执法,积极争取财政、劳动、法院等职能部门的支持,联合开展执法活动,强化执法效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对创优服务年活动的领导,中心设立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为副组长,x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xx,由xx组成,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以文件形式将活动通知下发,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优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大讨论和征文活动,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提高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通过内部自查和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等方式,把服务工作中的问题找出来,为下一步集中整改打好基础。自查自纠的重点为:查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查管理制度的系统完整,纠正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查重点岗位的稽核和牵制,纠正存在的违规操作;查对外服务的意识和质量,纠正行业作风存在的问题。窗口及各管理部要根据这次活动的要求,对照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出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情况复杂难度大的,集中力量整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需长期进行整改的,制定分阶段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1)举办窗口礼仪知识培训班,开展一次窗口服务知识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培训让广大员工掌握服务的基本礼仪和规范,形成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2)实行微笑服务,倡导中心全体职工从端正服务态度和塑造服务形象入手,推动创优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对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我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规范巩固整改成果。要向领导小组报送活动总结情况,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评比,表彰一批先进。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优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之中。通过开展活动,形成人人讲优质服务、处处抓优质服务、事事出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使服务速度更快、服务水平更高、服务质量更优。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作为开展活动的主要责任人,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活动安排,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管理部要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充分挖掘潜力,研究制定本科室、管理部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在开展活动中,各科室、管理部要认真总结各自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提出完善科室、管理部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将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改进不足之处,推进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创优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

方案二: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素质最高、作风最实、办事最快、形象最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人社系统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行政理念,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强教育,建章立制,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使各股室、单位和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六讲六比”

各股室、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自己找、群众提,认真查找服务意识、服务效率、服务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涉及服务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以“讲团结,比合力;讲责任,比业绩;讲学习,比素质;讲创新,比标准;讲服务,比效率;讲廉洁,比形象”为主题的“六讲六比”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解决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素质最高、作风最实、办事最快、形象最好”的人社干部队伍。

(二)规范工作流程,达到“六项要求”

要切实增强规则意识,规范工作流程,要严格坚持“按程序办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要严格坚持结合工作职能,对经办业务的政策依据和办事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本照“程序少、环节简、流程快、时限短、效率高、服务优”的要求,4月下旬前完成业务流程规范和完善工作。

(三)强化机制建设,健全“六项制度”

紧紧围绕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健全六项制度:一是建立人社系统干部联系企业制度。股级以上干部至少联系一家企业,每月进行走访调研,通过联系和走访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传等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协调解决发展难题。二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对到局股室、单位办事,凡有要求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所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外的事情,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的能力给予指导和帮助,不得敷衍、应付、推诿。三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到局股室、单位办事的群众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四是实行AB顶岗制。打破以往“一人一岗、专人专责”的工作模式,实行AB顶岗制度,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熟悉对方职责,交流工作经验,一项工作中A不在时可以由B代办,杜绝服务缺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实现服务效能和团结合作双赢。五是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对象到局股室、单位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在办理时限内及时予以办理。六是严格失职追究制。对于因服务不到位或业务不精通而导致群众不满意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情况,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给予相应的处罚。通过联系企业制度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通过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顶岗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实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有序、高效廉洁”的服务风格。

(四)创新服务理念,选准四个载体

通过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文化服务活动,促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一是组织开展“微笑服务在人社”活动,通过活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二是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三我”(我离服务提升目标还有多少距离,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了些什么,我为人社事业发展还需要做些什么)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上重视起来,行动上落实到位。真正树立“民生优先、服务第一”的理念,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是举办专题讲座活动,每月邀请专家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定期进行思想道德、业务知识、公文写作、公务礼仪等知识培训,通过活动提高机关人员素质。四是在全局开展“四声、四心、四个一样、五个一、六个办”活动,(“四声”即进门有迎声、提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办结有回声;“四心”即接待热心、听取耐心、办事公心、处理用心;“四个一”即干部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本地人外地人一样处理、问题大小一样负责;“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份报纸;“六个办”即当天事情当天办、紧急事情立即办、简单事情认真办、复杂事情协调办、分外事情协助办、特殊事情特殊办),通过活动,营造温馨环境,助生到家的感觉,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五)创建优质窗口,做到“三亮三创三评”

深入开展“三亮三创三评”主题活动,擦亮“窗口”服务群众。开展“三亮”展风采。设置三亮公示牌,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全体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将姓名、岗位、职务承诺等信息向服务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党员先锋岗”、“文明示范岗”开展“三创”优质服务。争创满意窗口,争创优质品牌,争创岗位先锋。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第一需求”为基本要求,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开展“三评”促提高。启动“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议评机制。通过“三评”,真正把领导要求、党员互帮和群众愿望结合起来,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力求点出动力,评出实效。通过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把惠民服务贯穿服务提升年全过程,以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作为特色,以创优质服务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创行业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党员争做岗位先锋、服务标兵为手段,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第一要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树立人社部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让社会各界切身感受到“服务提升年”活动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四)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工作步骤

“服务提升年”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3月1日—15日),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部署、全面动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16日—11月30日),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12月),开展自我评估、总结工作,年终局党组结合各股室(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服务提升年”活动是规范人社部门行政和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部门形象的一次重大活动,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此项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服务提升年”活动全面有效推行。局成立了“服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张进良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实行规范化管理,纠正利益驱动的问题;二是要解决服务态度问题;三是要解决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不落实,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要解决不讲规则、不讲程序的问题;五是解决自行其事、我行我素的问题。

3、加强协调配合。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总结活动开展中出现的新做法、新经验。同时,又要注重全局整体联动,各股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交流、整体推进,抓好服务提升年的落实。

4、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履行好监督职责,进一步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忽监督是失职,不擅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加强对人社工作人员的思想监督,工作监督。在具体工作中,要勤于检查、善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在加强系统内部自身监督的同时,要积极拓展监督渠道,聘请行风监察员,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进行多种形式监督。局党组每年分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部门负责人以及服务对象,对各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据此奖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5、注意收集资料。各股室(单位)在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中要注意资料收集和情况反馈,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掌握情况,不断总结提高。

方案三: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加快推进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xx年在全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为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体

全省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制度,实现“横向到厅局、纵向到市”的目标,有效缩短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提升重大项目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进一步配置重大项目土地资源,进一步保障重大项目环境总量指标,进一步拓宽重大项目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破解重大项目推进难题,继续实施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重大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及时协调项目进程中的困难,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题,加大调度会、协商会议定事项的执行力度。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考评,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安全、高效。不断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扩大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果;积极推进商务、发改、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促进重大招商项目融资和订单式用工培训,提高重大招商项目履约率、进资率、开工率、投产率。(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二)围绕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制定延伸产业链规划及项目指南,支持建设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项目立项、环评审批、用地保障、财税金融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发展。加强产业分析,全面掌握产业发展现状,及时了解和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改进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跟踪推进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技改专项,引导社会投资,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覆盖省、市、县(市、区)、工业园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健全和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决策支持、业务协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实现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直报和管理服务资源共享。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整合全省政务信息网络资源,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牵头部门:省工信委)

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优化完善扶持方式,建立科学、有效、稳步增长的农业现代化投入机制;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做大做强省农业现代化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加强政银企信用合作,扩大贷款担保抵押范围和品种,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各主导产业部门与重点龙头企业对口联系制度,对龙头企业发展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科技、人才、信息、品牌、用地等方面,积极主动为农业现代化经营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农业现代化。(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三)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严格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规划督察员制度和城乡规划备案制度,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的调度指导和督查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推进力度。(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围绕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坚持公共财政“四个倾斜”的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的原则,安排财政性资金31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66件实事。围绕做好66件实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重执行的体制机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倒查问责制,及时解决民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考核体系,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定奖惩,通过开展对民生工程任务指标的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实地督查,调动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民生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五)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我省发展环境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优的目标。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提高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发展环境监测机制、效能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和效能问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一些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各级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xx年1月4日-20xx年2月28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动员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于20xx年1月24日前将方案逐级报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二)组织实施(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地要明确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项重点工作要分别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逐级报上一级效能办。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考评(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建立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严格绩效考评,对活动开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将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及实际效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奖惩的依据之一,结果逐级报上一级效能办。各地各部门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发展提升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是发展提升年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效能办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工作人员人人参与,坚决防止仅靠少数部门做和少数人参与的现象。省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效能办工作的领导,效能办原则上设在本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宣传工作,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发展提升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效能办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和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发展提升年活动的综合指导,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顺利推进。

2015党员远程教育计划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第九篇

第1篇:党员远程教育计划

按照省、市委关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大纲要求,针对我镇农村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特制订本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和教学资源,有计划地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科技常识和文明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以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镇提供有效的知识、信息、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持。

2、基本目标:通过开展现代远程教育,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精神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知识,了解党和国家关于“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学会和掌握1-2种实用技术或从业技能,及时掌握有关农民致富的新经验、新信息,了解常用的经营管理和科普、文化、卫生知识,熟悉文明常识,努力培养大批有觉悟、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村劳动者和各类实用人才。

二、教学内容

根据我镇农村实际,本着系统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主要安排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国内外农业介绍、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经营管理、市场信息、致富经验、农村卫生、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文化体育、公民道德和影视戏剧欣赏等14个方面的教学内容。具体课程设置和时间安排是:

1、政治理论

主要包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辅导、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党的群众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粮食安全、资源与环保、土地承包、农村费税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农产品流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及就业、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农村基本法律制度等。

3、国内外农业介绍

主要包括:世界各国农业概况及先进技术、生产模式,世界农产品贸易规则,中国和山东农业概况,山东农业各产业应对入世的对策等。

4、农村实用技术

主要包括: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大豆、地瓜、水稻等大田作物优质新品种栽培及产品加工技术;蔬菜新品种优质高产技术和无公害生产、大棚蔬菜生产、蔬菜加工储藏技术;苹果、梨、枣、桃、板栗、核桃、樱桃、葡萄、银杏等优质果品高产栽培技术和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果品加工保鲜技术;猪、牛、羊、鸡、鸭、驴、肉食鸽、兔等畜禽新品种养殖技术和疾病防疫、畜产品加工储藏技术;淡水养殖、混养等水产养殖加工技术;蝎子、黄粉虫、狐狸、貂、鸵鸟、鹿等野生动物养殖技术;牡丹、月季、玫瑰等花卉栽培和切花保鲜、盆景艺术、插花艺术及市场销售技术;林种苗木、平原和荒山绿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珍稀植物种植及木材加工技术;金银花、西洋参、天麻等药材栽培技术;山东绿茶生产、加工技术及茶艺;节水灌溉、农业机械化、农村电工等农业工程技术;沼气、秸秆、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利用技术。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

主要包括:农民进城务工须知;建筑工人操作技能;居室装饰装修技能;编织(柳编、麦秸编织等)、刺绣、剪纸、结艺等手工制作技能;营业员、医院护工、保育员、烹饪、服装剪裁、美容美发、保健按摩和餐饮、旅游、宾馆等服务技能,社区服务、家政服务技能;常用家用电器的维修技能;非机动车、机动车(摩托车、农用机动三轮、货车等)驾驶、保养与维修技能;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6、农村经营管理

主要包括:农村综合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统计和商务活动的基本知识等。

7、市场信息

主要包括:主要农产品市场行情,农用物资供求信息,用工信息,农村家庭日用品购买信息,农产品及农用物资市场供求分析,农产品、农用物资质量鉴别和认证等。

8、致富向导

主要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经验、方法,农民致富的做法、门路,各地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发展精品特色农业和龙头企业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农民投资理财基本知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典型经验等。

9、科普知识

主要包括:物质科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基本科学知识;自然资源状况、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防灾、减灾基本知识,日常生活及生产中的科学常识,当代科学技术成就与现代农业科技革命,反对邪教、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10、农村卫生

主要包括: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生活卫生习惯、健身体育、远离毒品(包括烟草)等健康常识,食物营养、饮用水卫生、村宅环境卫生、畜禽卫生管理等环境卫生常识,地方病预防,用药常识,食物中毒、农药中毒、煤气中毒、外伤骨折、呼吸(心跳)骤停、意外伤害等急救常识,针灸、推拿、按摩、食疗食补和中药煎熬、服用、存放等中医中药知识。

11、计划生育

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我国、我省和我市人口状况分析,优生优育知识,两性生殖健康和性病防治知识,避孕方法和知情选择指导,儿童保健与优教,新型生育文化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等。

12、文化体育

主要包括: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山东历史、齐鲁名人、章丘历史文化、章丘党史、名胜古迹、乡俗民情、民间艺术,国外风情、国外艺术、中外名著欣赏、体育健身常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文化旅游和文化娱乐等。

13、公民道德

主要包括:公民道德守则和乡规民约、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移风易俗、乡村新风、法制在线和文明村镇、文明户建设和“”普法宣传等。

14、乡村剧场

主要包括:传统影视、戏曲、歌曲和反映农村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地方戏曲及曲艺、音乐欣赏、书法艺术等。

三、课程形式和传输方式

1、授课形式。课程主要采取知识讲座、专家访谈、专题辅导、案例分析、操作示范、在线辅导和影视剧等表现形式,力求通俗易懂、寓教于乐,使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喜闻乐见。

2、传输方式。中央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通过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和辅助教学网站传输。省教学内容,主要通过省教育电视台卫星专用频道进行ip数据、文件包和流媒体节目广播,辅助以教学网站的教学辅导。省卫星频道每天早8点至晚11∶30点进行广播,其中,ip文件包节目隔日充实更新一次内容,ip流媒体节目每天分上午、下午和晚上3个时段滚动播出。各接收站点只要定时开机,就能接收到所有节目。

四、教学组织管理

1、发布节目预告。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定期编排卫星播出节目,通过卫星、教学网站、简报等形式公布。我镇将通过印发材料,定期进行节目预告。

2、多形式开展教学辅导。根据教学计划和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需求,省里组织专家,通过ip电视、网站、热线电话等渠道,开展在线答疑、讨论交流,组织科技下乡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学辅导。市通过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学辅导队伍,定期组织辅导教师收听收看中央和省教学节目,并根据农村党员的需要,选择重点课程,下乡进村,开展教学辅导活动。镇上将充分发挥农民科技人员、致富能手和各类科技示范基地的作用,帮助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解决技术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教学效果。

3、加强学习组织。各村要根据中央教学大纲和我镇的教学计划,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学习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要根据农时季节和农村党员干部生产、生活特点,采取集中收看与个别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原则上基层接收站点每月集中收看不少于3次。学习情况纳入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考核体系中。

4、建立教学反馈和评估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搞好学习情况检测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基层站点学习收看情况及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要及时向上报告。镇上定期对基层接收站点收看情况、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教学内容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将教学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教学效果。

第2篇:党员远程教育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使现代远程教育设备以挥其实效,建立“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机制,用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结合乐清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大纲以及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和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让群众学科学、懂科学、用科学。以远教站点为平台,整合社区现有的自然、社会、经济资源,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带头作用。同时,注重部分经济大户及致富能手的专业知识培训,让先富起来到发挥最大的带动作用,使综合效能达到最大化和最优化。

二、工作目的

通过现代远教学用活动,拟达到以下基本目的:

1、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素质;

2、让农民适时了解党和国家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

3、让农民掌握一定的农业技术,以达到农民增产增收的目的;

4、通过各方面的培训,达到能够自主学习的目的,让学习活动能够持续进行;

5、突出重点,培养典型,并对经济大户进行培训,让其能够自己上网查找所需的资料;

6、让学员学有所悟,学有所用,用有所获,学有所成,最终达到“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战略目的和要求。

三、工作步骤

学用活动分集中学习、分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三个步骤。

(一)集中学习计划

1、学习对象:全体党员、干部及各居民小组长

2、活动方式:集中授课

3、学习地点:银潭社区远教播放室

4、学习时间:每月至少一次

5、学习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种养技术、市场信息、公共卫生和社会健康等。

(二)分类学习计划

1、组织育龄妇女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疾病防治及农村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每两月开展一次。

2、适时组织农村老年人学习老年病防治知识及公民道德等知识。

3、适时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学习,开展法律道德知识讲座。

(三)个性化学习计划

1、活动方式:按个人要求适时安排,个人自由上网。

2、学习地点:银潭社区远教播放室

4、学习对象:全体党员、干部、居民、未成年人、经济大户、本社区老年人等。

5、学习要求:查找学习所要求的内容,不得上网聊天、网上玩游戏,不得浏览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党、反国、反社会主义的不安定言论。

6、学习内容:种养技术、市场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经营管理知识、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生育、农村卫生、政策法规及公共道德等。

第3篇:党员远程教育计划

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一年,是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建设在远程教育工作中的“源头活水”和“生命线”作用,明确全年教学资源建设任务,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经济文化强市总体目标,坚持贴紧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扎实推进教学资源的大开发、大制作,努力满足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不断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教学资源支持和保障。

2.目标要求。全年新开发制作电视节目30小时,征集整合电视节目20小时,市级教学资源库存储课件达到1500小时左右。

二、围绕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发制作通用教材

1.开发制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用教材。协调市、县委党校等有关单位,采取专家教授解读政策、分析点评等形式,录制一批讲座类辅导教材,深度解读、通俗阐释三中全会精神。征集、制作一批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教材。第二批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后,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新闻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各拍摄制作1集工作纪录片(30分钟左右、有故事、有情节、有细节)。指导做好第三批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典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专题片展播”活动。配合省远教中心完成《生动实践》、《齐鲁村官讲坛》等栏目的录制工作。积极参加省远教中心组织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DV大赛。

2.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集中宣传力度。积极配合“泰山先锋”工程实施,策划制作“先锋之光”系列专题片,对受省、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各拍摄制作1集纪录(专题)片(10分钟左右)。“七?一”前后,开展庆祝建党88周年专题片展播活动,大力宣传“泰山先锋”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适应全市党建和组织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办好《党的生活》栏目。

三、围绕实施“科技致富工程”和“文化共享工程”,开发制作专题特色教材

1.完善教学资源开发制作机制。健全落实质量与数量相统一、通用教材与特色教材相配套、开发与整合相促进、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远程教育管理机构与相关部门相协调的教学资源建设机制。年初,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一次教学资源需求调查,掌握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对开展远程教育入户集中的地方,了解掌握所需教学资源的内容、数量和课件格式。

2.开发制作“身边致富路”系列课件。围绕水产养殖、林权制度改革、农产品专业化生产、科技项目推广、就业技能培训等重点专题,按照学用对路、通俗易懂的要求,各县(市、区)分别制作3—5集实用技术类课件,市水利和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等市直单位各制作或整合1集讲座类或实用技术类课件。

3.摄制“身边学用典型”系列课件。对受省表彰的“科技致富带头人和能手”、“文化共享带头人和能手”,各县(市、区)分别制作1集电视节目。组织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课件制作人员开展一次技术比武,集中摄制一批“科技致富能手”精短纪录片。

4.策划制作“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管理员”系列专题片。配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各县(市、区)分别制作1—2集“大学生村官”、“大学生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纪录片,宣传推广一批政治上过硬、热爱农村、作风扎实、政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

5.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围绕构建泰山文化、民俗文化,强化与广电、文化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整合制作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富有泰安特色的文化品牌教学资源。

四、围绕提高教学资源建设质量,开发制作精品教材

1.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第四季度举办全市第五届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件暨第十一届党员电教片观摩评比活动,参评课件拟分讲座、纪录(专题)片、实用技术、电视文艺、电视栏目等五类。组织开展全市教学资源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2.加大对上供片力度。适应全国、全省远程教育专用频道改版要求,组织协调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加大对上供片力度,进一步提高课件采用量。认真承办好省卫星专用频道流媒体“泰安专题”板块。规范和落实优秀课件补贴。

3.指导基层开办党建电视栏目。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市、区)开办党建电视栏目,积累工作经验,逐步建立资源开发、栏目制作和播出一体化工作机制。

4.积极参加权威展评活动。加大精品教材开发制作力度,启动拍摄反映全市重点工作或重大典型事迹的专题纪录片。精心筹备参加省委组织部、行业电视协会等权威机构组织的课件评比活动,争取继续有一定数量的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奖励。

五、围绕实现教学资源建设工作创新,不断加强教学资源基地、队伍和制度建设

1.探索建立市级教学资源建设基地。出台创建意见,明确创建目标、资格、程序、保障措施等,严格标准条件,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在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中培植建立一批市级教学资源建设基地,努力建设省级教学资源建设基地。指导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县级教学资源建设基地。

2.进一步强化教学资源开发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学资源建设骨干队伍培训,结合技术比武活动,举办一期业务骨干培训班,争取承办全省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业务培训班。积极参加省远教中心组织的专题培训班、以干代训等活动。继续强化与山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的业务合作。做好全省优秀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

3.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学资源建设制度体系。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选题网上申批系统,建立重点选题申报评审制度,规范课件制作报送、审查把关和采用办法,健全完善质量评估制度,坚持教学资源建设情况通报制度。

第4篇:党员远程教育计划

年城南街道的远程教育工作,将根据省、市、区委对远程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街道远程教育工作实际,以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题, 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主线,以落实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为理念,以“学出效果、用出效益”为目标,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升党员教育培训水平

1、提供“书记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电视访谈题材。

结合省市、区“百名书记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大访谈活动,提供街道党工委书记及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电视访谈题材。

2、 开展十八大精神“五进”(进机关、进乡社区(村)、进两新组织、进流动党员服务站、进站点)活动。通过全街道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党员电化教育站点播出平台 和手机平台,集中播发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工作动态、经验典型,整合远教成员单位、群团组织、两新组织力量,开展远程教育教材展播、知识竞赛、学习讨论等 一系列活动,助推十八大精神进机关、进社区(村)、进两新组织、进流动党员服务站、进站点活动,在全街道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

二、抓好站点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提升站点管理水平

1、不断拓宽覆盖面,扎实推进“五进”活动。不断推进远程教育站点“五进”(进社区、村、机关、“两新”组织和流动党员服务站)活动。根据远教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两新”组织及流动党员服务站站点建设工作。

2、不断完善电教设施,加强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电教站点硬件设备、设施,不断完善站点制度,提高电教员的业务技能,抓好播放收看工作。使党员电教工作在提高党员素质、构建学习型机关、促进全街道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三、不断完善制度,推进站点规范化管理

1、要建立和完善《定期播放制度》。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根据党员干部生产、生活的特点,采取集中收看与个别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的选择学习内容,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每月集中收看不少于3次。

2、 建立完和善《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远程教育站点的常规管理和维护工作,严格管理,爱护并充分利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并正常运行。工作期间一旦出现故障,及 时上报并联系来人修理。教育各位来学习的党员干部要爱护设备,保持机房和教室清洁,按照要求操作和学习。提高站点使用远教资源的使用率,达到为长期得实惠 的服务目的。

3、建立和完善《管理员培训制度》。每年对远程教育管理员进行培训不少于2次,使管理员熟练掌握远程教育设备的各种功能和使用技巧。

相关热词搜索:企业法律服务专项方案 专项ipo法律服务方案
  • 1、法律服务方案,专项法律服务(2016-12-02)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一级开发"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75341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