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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11-28 13:19: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共9篇)市政分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山西四建集团市政工程分公司 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审批:编制:生产监控科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集团总公司关于转发国资委《关于对“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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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分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一篇

山西四建集团市政工程分公司 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审批:

编制:生产监控科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集团总公司关于转发国资委《关于对“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山西四建集团市政分公司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任务及目标

通过对分公司及个项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周志明

副组长: 郭 滨 胡维飞 杨丽芬

成 员: 张建军 周君宇 王能静

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宝成

职责任务: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起草、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阶段的工作开展及情况汇总,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基础台账。负责本企业各单位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负责督促各项目部及时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改、收集各项目部上报的整治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向集团公司及时上报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安全隐患。

(二)整治内容

1、塔吊施工现场大中型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压路机、铲运机等)的安全运行情况;

2、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情况;

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及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整治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工作(2014年1月27日)

(二)自查自纠(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5日)

(三)督促整改(2014年2月6日至2014年2月17日)

五、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项目部高度重视,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落实指导项目部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项目经理针对各自项目进行落实。

(二)项目部项目经理带领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针对各自项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立即落实整改。

(三)要求各项目部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后按时报集团公司,不得有误。

六、具体整治要求

1、施工现场大中型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压路机、铲运机等)是否对其基础、附墙架、标准件的连接螺栓、钢丝绳、吊钩、各类限位、保险装置、司机持证上岗等进行了排查,有无隐患。【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布置、负荷是否符合临电方案要求,有无破皮、短路、超负荷运行情况,办公区、生活区临电线路是否有私拉乱结现象,有无擅自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现象。

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按方案进行实施,有无存在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方面,施工现场门卫制度是否健全,值班人员是否有值班记录,是否有对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是否对施工机械等的做好防护。

七、责任追究

希望各项目部对此次整治行动引起高度重视,对整治不力的项目部责任人进行相应的通报批评,并限时完成整改。相关责任人在2014年首次安全生产会上进行说明汇报。

后附各项目负责人联系情况表。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2014年1月27日

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二篇

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9月14号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恶性事故在我县发生,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住建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组 长: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开彩

副组长:县住建局建工股股长 倪少华

县质(安)监站站长 李辉武

组 员:赵道斌 曾海平 杜潇 李萌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起重设备、高空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机械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在建项目企业需建立一套完善成熟长效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实施人员,并将预案以书面形式报县质监站备案。

5、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是否有监理规划、监理日志,是否召开监理例会,是否认真审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重点是检

查其是否对项目起重设备有较为详细检查的检查记录。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为期两周,自2012年9月14日1日至2012年9月30日,采取企业自查、住建局行政主管部门、县安委会督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9月14月1日至9月15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4日至9月16日)。县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监督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27日)。县住建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四是督查总结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县住建局组织复查,确保辖区内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刻的总结,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抽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企业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

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严格执法,决不留情,加大责任追究和事故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分别在将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总结材料以书面材料报送至县安监站。

(三)我局也将深入贯彻上级的重要精神及指示,认真总结本次大检查的工作成果,积极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住建局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2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后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建设安全工作现状,现制定2012年**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稳步有效推进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筑工地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 质安站全体监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具体工作事项。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坚决杜绝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巩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012年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专项整治”的指示和“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的整治方针,不断巩固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并严格遵循以下体系:组织领导体系,工地动态实时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安全巡查、重点查体系,建筑施工劳务培训体系,建筑施工市场诚信体系,安全监理员管理体系,开展整治工作。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调整联席会议结构和运作方法,力求高效、务实、平稳推进,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二)积极开展巡查、互查、抽查以及各项重点查、专项查

2012年继续坚持安全巡查、互查、抽查体系,同时结合去年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特点,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优势,合理调配安全监察力量资源,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重点查、专项查,确保了重要时期或事故易发时期的安全总体平稳。检查过程中并鼓励建筑施工工地争创各类标化、文明工地,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工地形象。具体工作如下:

1、每月按照惯例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安全巡查、抽查;

2、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都能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使我县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呈现平稳态势。

3、落实县安委安全生产会议有关精神,组织夏季高温季节防汛防台、施工用电和防高处坠落的专项安全检查。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活动,使我县建筑行业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有很大的提高

(四)继续开展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一个季度分别组织**县属及驻县各施工、监理、开发商代表等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我局安全生产会议,使我县属及驻县各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安全意识得到加强,安全工作和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

(五)针对目前我县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检查工作重点如下:

1、深基坑:开挖深度及形象进度,监测(观测)支护结构变形情况。

2、塔吊:安装使用(含安装告知手续)、顶升加节、拆卸情况及装拆单位的资质情况。

3、人工挖孔桩:对我县的在建工程项目的人工挖孔桩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提供经有关管理部门同意使用人工挖孔桩的手续、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情况(如施工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安全防护设施、井内气体检测手段和记录、施工用电、渣土的堆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的情况。

4、其他项目的安全状况:主要反映“施工用电、各种建筑机械使用、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四口和临边防护、起重吊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安全管理

从业人员违章违规、安全意识差等因素是导致建筑工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安全管理,提高务工人员安全意识,我局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管理,增强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制订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我局实施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不断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方法和经验,加强研讨,制订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严肃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

(四)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6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6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工程质量安全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完成区政府及市住建局下达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1、4月份与区属施工企业签订201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2、4月份与区外施工企业签订201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持续推进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模板工程、外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等专项整治,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要求,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质安检查标准、方式、处理意见、处理条款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追责制度建设,强化现场监管。

1、4月份开展2016年第一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2、7月份开展2016年第二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3、10月份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4、12月份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三、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以记分形式严格试行动态考核管理,并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资质动态监管及评先评优等联动,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1、制定有力措施,督促主体履行责任。

2、制定质量安全量化评价标准,把质量安全评价得分的一定比例纳入投标评价的分值。

3、推行施工标准化样板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企业应确保施工技术和制度管理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1、开展区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3、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三级”教育培训。

4、6月份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5、9月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

6、6月、9月份邀请省建筑机械协会专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大排查活动。

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设行业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大市场清除力度,坚决取缔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4—12月份开展住建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六、强化质安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参加省总站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年度综合培训工作及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监督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监督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七、开展城市管理考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我局协助区城管委制定《区城市管理建设工地考评方案(试行)》,将联合区城管办、区执法局组成专项整治活动考评领导小组,按照市建筑工地管理考评标准及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要求,对考评区各在建工地进行考评。

八、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上级住建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液化气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生产检查、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治理、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效防止燃气事故发生。

1、6月份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2、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区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专项布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开展餐饮场所专项整治,要求各镇街对辖区餐饮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各分销站点对其供气的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

4、开展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安全生产大检查。

5、6月份和9月份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五篇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2016年是我市新一轮大发展之年,项目多、工期紧、任务重,第二季度以来,部分工地为了赶进度、抢工期而忽视了施工安全管理,加上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导致近期连续发生多起一般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扭转不利局面,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规建局即日起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进行为期100天的全面整顿,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使建筑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朝晖(市住规建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汪珞(市住规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毛建华(市住规建局质安科科长)、董海光(市安监站站长)、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局长。

组 员: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各区安监站站长。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负责日常及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毛建华兼任。

三、整治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9月22日。

四、整治行动工作安排

(一)查找问题,动员警示。

市住规建局于6月14日召开“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警示暨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分析总结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部署下一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通报安全生产停工工地;面向项目管理人员举办两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安全隐患防控能力,形成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二)强力检查,排查隐患。

检查以专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采用企业自查整改先行,检查人员专业培训先行,检查要点先向社会公布,停工要求先统一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地毯式大检查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并将检查情况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安监站。市住规建局组织开展“地毯式、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交叉大检查活动(具体检查方案见附件2),8个检查组按区域进行检查,采取有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及责任人从快从重处罚,对停工工地采取非常规手段,一是将检查结果在珠海特区报上全市通报,向社会曝光;二是被停工工地在停工整改期间,暂停该工地的试验检测及有关施工、监理企业投标、报建等业务。市住规建局将对停工工地采取最严格的复工程序,施工企业必须全面清查工地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企业负责人检查同意后方可申报复工,由复工验收小组现场检查通过,并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签署同意后,方可复工。

2.第二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飞行检查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防死守保安全。在市、区开展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的基础上,市住规建局成立由局市场科、市安监站、市质检站、市散装办等单位组成的5个飞行检查组,以“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飞行检查执法行动。检查组成员统一使用《2016年建设工程重点整治问题行政处罚手册》,严格对照手册内容,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手段,通过严厉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切实起到震慑和警诫作用,并将飞行检查执法

情况每周报市住规建局质安科汇总。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住规建局印发的飞行检查执法行动方案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住规建局质安科。

在此期间,市住规建局将穿插开展防高坠、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文明施工、防风防汛等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印发)。通过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安监站监督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同时,飞行检查组将继续采用非常手段,对检查中发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部,依法严肃处理。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16日)回头看,再落实。 根据第二阶段的检查情况,开展第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组织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并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开展安全检查及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及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仍存在整改不到位或经检查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及企业,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在珠海市建筑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活动。

(三)强化措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1.深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横琴、斗门、金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议,落实市局布臵的各项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住规建局。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开展培训教育、政策宣贯、座谈讨论、下工地督导等形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该项工作计划每两周安排一次。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惩戒制度,重点抓好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的落实情况。三是突出重点,实行专业化管理。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制定重点监督抽查计划和监管措施,实施重点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获取专业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对起重机械、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施工系统和施工机具等重大危险源进行专业化管理,提升监督技术水平。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完善企业、人员、项目三大基础信息数据库和质量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及市场退出机制,突出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诚信信息公示,将日常执法、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信息纳入企业信誉考核档案,通过信用体系强化对安全的源头管理,对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和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建立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良性联动机制。二是修改完善《珠海市建筑起

2016年住建局工作方案(共6篇)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根据区关于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推进建设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工作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将不稳定因素早预案、早发现、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评估原则和分类管理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评估工作实行风险评估的分类管理。对涉及重大事项中,属我局进行行政许可的,将该事项风险的前置内容向相关单位告知,具体评估工作由相关单位操作;属我局进行行业指导的,由我局向相关单位提出风险点和风险预案建议,具体评估工作由相关单位操作;属我局进行主导实施的,根据需要,由我局制定评估方案、具体操作。

三、评估范围

对与广大群众切身相关的利益和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局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项目库,实行动态更新,项目库主要包括:

(一)因重要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群众及单位的生活生产造成影响的事项。

(二)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维护的事项。

(三)关系到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的事项。

(四)重要工程建设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局党委、机关认为应该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类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评估流程

1、制定评估方案。责任科室在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针对重大事项,结合分类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责任科室采取专家咨询、实地勘察、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对其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风险。

3、制定应对策略。责任科室结合掌握的信息,进一步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和难点,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形成相关评估报告,并对事项提出建议,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将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实施措施,并报送区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跟踪评估反馈。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跟踪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局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评估日常工作处理。

2、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建立工作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评估措施的可操作性、评估结果的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具体范围,制定评估办法,细化工作流程,有序推进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

4、严肃责任追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发生违规情形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科室责任。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民生工程“回头看”工作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效应,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结合区住建局局民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民生工程‘回头看’文件精神,对2016年至2016年度实施的省、市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认真查找工程实施以及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二、活动内容

此次开展我区民生工程工作“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检查2016年至2016年度实施的省民生工程工程类项目,对历年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补缺补差完善。

三、实施步骤

此次开展民生工程工作“回头看”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根据本部门方案,组织各镇街园对本行政区域的民生工程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

第二阶段:接受复查。做好迎接接受区民生办回头看活动复查的准备。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通过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于8月15日前报区民生办。

第四阶段:积极迎检。整理好软件资料,配合区民生办迎接市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领导小,具体负责“回头看”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园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为“回头看”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镇街园业务科室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具体安排部署,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单位要把民生工作“回头看”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职责。

(三)搞好督促检查,迎接检查。区住建局会同镇街(园)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及时深入各镇街(园),定期或不定期对“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书记、市长在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局党委以“围绕大局强服务、提升能力抓落实”为主题,通过大讨论,着力解决全局干部职工在为民服务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标准上下功夫,使广大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得到提升,思想作风更加纯正,工作热情更加高涨。

二、目标任务

在全局开展“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大讨论活动中,进一步锤炼干部、职工的作风和本领,为加快建设“魅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在讲大局上,自觉做到坚定信念、胸怀全局、高站位领悟、等高线对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从根本上整改广大干部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在强责任上,自觉做到履职尽责、尽心尽责,遇到困难不回避、关键时刻敢担当,充分履行好担负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

3、在提能力上,自觉做到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增强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克服不思进取和“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错误认识;

4、在抓落实上,自觉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弘扬“深、实、细、严、快”的优良作风,抓具体、抓细节,确保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参加范围

全局干部职工,主要是局中层(包含)以上干部。

四、活动步骤

活动时间从2016年2月8日开始,到3月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展开讨论阶段。

时间安排:2月8日—2月16日

局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市委、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部署动员局开展“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大讨论活动计划方案。从思想发动入手,讲清楚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讲清楚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讲清楚具体安排和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工作,充分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扩大学习效果。以支部、科室为单位组织好人员的学习讨论活动,做到人人有发言,个个谈体会。

2、查摆问题,寻找差距阶段。

时间安排:2月17日—2月22日

每位干部职工要按照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本人存在的问题,按照活动目标任务,对照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全面总结分析在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意识、能力素质、效能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围绕支路网建设、小区整治、物业管理、质量安全、维权维稳等重点工作,针对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够、精神懈怠、激情递减、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剖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剖析材料。

3、整改提高,总结评议阶段。

时间安排:2月23日—3月7日

各科室在个人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地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具体举措和时间期限,认真进行整改,3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局党委将对各支部、各科室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讲评,表彰好人好事。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照局活动计划方案,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动好、领导好、组织好这次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个活动按时序、高质量地开展。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突出党员干部这个主体,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搞好讨论剖析、整改落实。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大讨论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在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提升能力、狠抓落实、推动工作上有新突破,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活动的成效。

3、改建同步,务求实效。各科室要根据活动要求,不折不扣抓落实。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在为民服务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归类汇总,对共性的问题制定计划,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改善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个性的问题,要区别对待,分别帮助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开展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双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通过制度约束,规范建设各方责任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狠抓企业质量、安全两个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强化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固本强基,继续提升区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房屋市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城乡建委下达指标范围内;杜绝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发生,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三、主要工作内容:

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管,力争减少一般性事故的发生,避免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管过程中,注重安全预警,坚持抓行为、重实体并举,不放过一丝安全隐患,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重点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履责,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高坠坍塌、“三宝四口”、临时用电、卸料平台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具体举措如下:

1、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建立配备情况,“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情况,企业(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级签订及落实情况,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依法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安全检查制度执行及安全检查档案建立情况。

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及动态管理工作,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落实和演练组织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现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情况,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农民工学校开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监督检查冬季、夏季等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各项预防工作情况。

主要是以食堂卫生、危险品保管、作息时间等为重点内容;加大食堂卫生检查工作,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食堂要加大整改力度,不得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做好防冻、防滑、防跌措施,做好夏季高温作业预防工作,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和保管的管理工作;在露天施工时,要对危险物品做好遮阳等措施,使用完后要有专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仓库,不得因运输和保管不善发生爆炸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6、监督检查市政基础工程、管网的重点防范工作情况

加大对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各类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突出做好质量安全方面的方案编制和执行,做好现场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强制性规范标准。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履行岗位职责,技术负责人员熟知施工图纸,确保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程监管中,监督站将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加强沟槽开挖、深基坑的安全监管,加外同时加强实体及实体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市政管道工程主要包括给水管、排污管、雨水管、电力管、通讯管、路灯套管等,是市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和谐;关系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正确履行政府赋予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职能,加强市政管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2016年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一项重要任务。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

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146-2016),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加大总配用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总配用房要按规定做好通风防湿工作,保障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二是要组织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检查,对老化,破皮的线路要进行更换;三是要加强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的试跳和检修,对已经损坏的漏电保护装置要进行更换,四是各类电箱要进行一次检查,强化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要和机械设备功率相吻合,同时要对电箱内的pE线和工作零线进行专项检查,防止保护零线脱落和不接,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五是要加大从事焊接人员的劳动保护,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防护不严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

9、监督检查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配合局拆管办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情况,向拆除工程施工企业提供被拆除工程的图纸与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使用状况和拆除工程周围的管线管网及可能危及相邻建筑物的说明等材料情况。拆除工程施工企业是否具有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根据拆除工程特点、结构、工程量和周边管线管网、相邻建筑物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建筑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建筑拆除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10、监督检查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是指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墩台、盖梁、桥跨承重结构)安全。房屋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是指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卫生间、厨房等防漏水功能,以及给水管道通水、空调管道风管送风、安全通电功能和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主要使用功能是指道路和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行车、水处理构筑物蓄水和市政给(排)水管道通水功能。

2016年,我们将加大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通过抽查的方式随机确定一个或若干个受检工程,抽样监督检查一个工程其中一项或若干项内容。利用检测设备、仪器等工具对建筑原材料或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利用第三方检测方式对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即:地基处理、桩基、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结构、钢(管)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幕墙等子分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墩台、盖梁、桥跨承重结构等分部工程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安全。

11、加强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对既有建筑装修、改扩建等工程(二次装修)的监管工作重点是:一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法定建设程序,对违反程序的一律立即停工,并依法查处;二是确保既有建筑的装修、改扩建及附加装饰物等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方案和用途的行为;三是加强对既有建筑原结构变动情况的审查检查工作,对涉及结构变动和加载情况的,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审核认可或经检测机构结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二次装修工程中拆除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针对二次装修工程的隐蔽性及其特殊性,建管科将探索相应办法,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认真实施对既有建筑装修、改扩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施工许可制度,对违反规定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要坚决责令停工并依法查处,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将报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工作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将不稳定因素早预案、早发现、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评估原则和分类管理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评估工作实行风险评估的分类管理。对涉及重大事项中,属我局进行行政许可的,将该事项风险的前置内容向相关单位告知,具体评估工作由相关单位操作;属我局进行行业指导的,由我局向相关单位提出风险点和风险预案建议,具体评估工作由相关单位操作;属我局进行主导实施的,根据需要,由我局制定评估方案、具体操作。

三、评估范围

对与广大群众切身相关的利益和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局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项目库,实行动态更新,项目库主要包括:

(一)因重要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群众及单位的生活生产造成影响的事项。

(二)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维护的事项。

(三)关系到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的事项。

(四)重要工程建设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局党委、机关认为应该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类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评估流程

1、制定评估方案。责任科室在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针对重大事项,结合分类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责任科室采取专家咨询、实地勘察、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对其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风险。

3、制定应对策略。责任科室结合掌握的信息,进一步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和难点,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形成相关评估报告,并对事项提出建议,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将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实施措施,并报送区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跟踪评估反馈。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跟踪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局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评估日常工作处理。

2、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建立工作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评估措施的可操作性、评估结果的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具体范围,制定评估办法,细化工作流程,有序推进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4、严肃责任追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发生违规情形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科室责任。

第6篇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网格化普查工作。2016年底以前完成30%的网格整改工作(全区共383个网格)。2016年底以前全面完成网格整改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网格化普查工作,督促并指导网格化普查单位(建设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按期完成普查任务,并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市测绘院)加强对普查成果质量的检查与复核,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合格;负责区政府相关网格整改任务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协调镇、街、园及辖区单位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镇街园:积极配合区完善排水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及时提供各自排水设施相关的基础性资料,通知各网格责任人到岗到位,配合网格化普查队伍完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需要排查的单位或小区;负责辖区单位完善排水设施工作的宣传、整改及督促、指导、协调工作。

(三)、区城管局、环保局:负责对未取得排水许可证、超过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或者违反排水许可证规定内容,向公共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查处,确保整改后排水设施不再出现新的错接或雨、污合流问题。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进行检测。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完成网格整改任务。

(四)区商务局:负责对辖区农贸市场排水设施的整改监督与协调;督促协调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排水设施的整改,宾馆、酒店等排水户必须配置隔油池。

(五)区卫生局:督促辖区内各种类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的室外排水设施按规范整改到位,特别是督促排放医疗污水的医疗单位必须按要求配置预处理设施,尾水必须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实施步骤

(一)普查阶段

由完善排水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普查中标单位组织实施,为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任务,镇街园、各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主要普查内容如下:

1、查明区属范围内(含市政主干道、次干道)的排水户(小区、企事业单位、工厂等)内部、沿街门面房、区间路、小街巷所有排水管网基本情况。包括查明管道的走向、性质、管径或断面、材质、具体坐标、埋深、管道淤积情况;检查井的位置、规格、井盖材质、井底及井盖高程(吴淞高程系)、检查井淤积情况等参数;查明化粪池、沉淀池及隔油池等设施位置、淤积情况;单体建筑外墙排水立管位置。

2、重点查明排水户、区间路及小街巷内部雨污混接(雨水接入污水、污水接入雨水或内部雨污合流)及未接管等不规范排水行为处的位置、方向、埋深、管径,排水设施老化、损坏、渗漏、淤塞的位置、段落等基本信息;甄别并标明单体建筑屋面与阳台排水状况(屋面与阳台合用一根立管排水、屋面与阳台分别立管排水、阳台排水是否有洗衣机、拖把池等排水)。

3、查明排水户总出水管接入至市政管道(或水体或沟渠)基本情况,之间的排水管道(接入市政管道检查井至上游第一个检查井之间距离),主要查明排水户排水出户管的管道性质、管径、材质、具体坐标、埋深,以及检查井(井盖材质、规格,接入管道数量、高程等)等参数。

4、普查非市政道路范围内(穿越开发地块及沿河的排水管网、箱涵等排水设施)的但承担排水转输功能的排水设施。包括查明管道的走向、性质、管径或断面、材质、具体坐标、埋深、管道淤积情况;检查井的位置、规格、井盖材质、井底及井盖高程(吴淞高程系)、检查井淤积情况等参数。

以上普查内容的最终成果应为:

1、按照《市城市排水管网普查技术导则》等要求,提供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入库要求的普查资料。

2、按照区提供的管辖范围及网格化划分图纸,分块测绘、分块提供普查资料。要求对现场每个检查井、立管用油漆标明符号,符号必须与电子图纸检查井、立管符号一致;电子图纸中对混接点(平面及立管)等信息用某一种颜色标示处,便于检查。

3、每块普查管道、检查井、沉淀池及隔油池设施量采用EXCEL格式电子表格汇总;每块内部混接、未接、损坏等情况按照市政道路、排水户分类采用EXCEL格式电子表格汇总,便于与图纸查对。

4、提供排水户、市政道路排水管道.dwg格式平面图。

5、为便于第三方校核,提供管线探测及明显管线点调查成果表、控制点测量的观测数据、计算成果;提供所有在本工程中使用仪器的检验资料;提供成果质量检查报告、质量评价表及各种检查开挖验证纪录等原始资料1份(光盘、文档资料)。按要求提供的EXCEL格式信息电子表格,具体表格格式普查前由甲方提供;并提供.dwg格式平面图。

6、必须配合设计单位现场复核。

(二)整改阶段

2016年底前,完成普查结果的30%。由于普查和整改的时间紧,任务多,我区排水设施整改宜采取“查一改一”的方式,即每普查出一个镇街园,将问题整理、复核后,立即进入组织整改阶段,边查边改,查改同步。

根据普查结果,将普查出来问题进行梳理,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道路的错接、漏接、混接、合流

按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纠正。

2、倒坡、破损、下沉、堵塞无法清通

变更、规范管底高程,更换排水管道。

3、管径偏小、堵塞

重新设计、计算,确定管径后,进行排水管道更换,对堵塞的管道进行疏通。

4、市政雨、污水管网系统不完善,造成雨水无出口,污水不能输送至污水处理厂

应进一步完善管网,并进行出水口建设,或者建议市里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5、住宅小区阳台改变功能情况

通过物业公司或业主,对改变阳台使用功能的用户限期整改;将原阳台雨水立管接入污水检查井,封堵原有屋顶雨水收集口,另增设新的屋面雨水立管,接至雨水检查井。

以上的问题,若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门面房、菜市场、“三无小区”的,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其中,道路、门面房、“三无小区”排水设施问题由区住建局负责实施,菜市场排水设施问题由区商务局组织实施。其它的排水设施问题,如有开发单位或物业公司的由小区自行组织实施,费用自行承担。

(三)验收阶段

紧紧围绕今年的整改任务,每完成一处排水设施问题点的整改,严格按照《市完善排水设施网格化管理工作验收复查标准》,组织验收,并请市排水办业务科室给予指导,及时上报整改结果,同时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2016住建局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七篇

为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县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6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约、诚信守法以及人员执业素质等的规范,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诚信标准、诚信法规和奖惩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将信用评价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比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加快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和本地电子化评标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内外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办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市外(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在市建筑市场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经营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在承接业务前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备案登记并取得《外来驻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中介经营活动。

2、严格实施建筑业中介活动前的备案审查。对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建筑业中介机构在项目中介服务前必须将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材料报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项目中介服务,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项目中介服务活动。

3、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中介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结合《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规定》、《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动态记分管理等监管活动标准化、公开化,有效提高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效率。通过加强和完善动态记分管理手段,有效遏制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培训与从业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建筑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与服务能力及水平相联系的取费制度,调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推行“先培训、后从业”“未培训、不上岗”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继续实施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档案披露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报送、审核、公告机制,准确、及时、客观公布有关调查结论和处罚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规范中介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业中介市场氛围。充分运用违法违规档案,把它作为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动态监管,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实施严格监控。增加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形成强力约束。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对涉案的各方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1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3篇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八篇

第一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建立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燃气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有关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

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

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

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三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15〕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落实《市安全生产第五个五年规划》为主线,以贯彻实施《规定》为总抓手,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巩固建设系统“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进一步做好“行政程序推进年”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我县城乡建设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召开建设系统“行政程序推进年”动员会。对深入贯彻实施“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作出动员部署,明确责任目标、方法步骤和活动要求。

强化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宣传、学习方案,积极营造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会、座谈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精神。

积极参加法制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行政程序意识,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规定》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征求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有效。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有效期制度的实施工作。

(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依规执法水平。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调查、听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和督促履行等规程,确保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做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及时向法制局备案。

(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拥有的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损害赔偿等权利。强化行政强制权利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要立足于本职工作,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

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在专门进行会议研究的基础上,成立领导小组,召开“行政程序推进年”动员大会。制定本单位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6月—11月)

1、学习阶段(8月底前完成)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定》和《行政强制法》,充分认识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程序意识,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程序环节的规章规定。通过知识竞赛和闭卷考试等形式,检验学习成果。

2、自查整改阶段(9月底前完成)

对照《规定》认真梳理在程序制度建设、执法程序执行、程序环节设置上到位的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加以完善。

3、交流巩固阶段(11月底前完成)

组织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交流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巩固本单位活动成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12月底前完成)

结合活动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并接受县政府“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活动情况的考核验收。通过总结评估,检验活动成果,促进安全生产的程序工作明确化、制度化、长效化,以此带动促进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贯彻落实,成立县城乡建设局“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相关日常工作。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深入推进。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管、负总责”;要把握工作进度,注重信息反馈,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

(三)细化目标,强化督导。加大对局属各单位、股室督察力度,切实落实好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活动部署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6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
住建局市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九篇

自2016年12月1日新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和建筑公司负责人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着力抓好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具体工作

(一)明确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明确了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同时,要求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依法依规成立安全机构,配齐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行业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局分管领导代表局党组分别与各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商砼等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施工企业、燃气营运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到实处。

(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为着力提高行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更加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新《安全生产法》印制成册,以发放宣传小册子、播放安全生产知识专题片、张贴安全生产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对从事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新法解读。新法实施以来,举办了2次专题培训班,受训人员300人。三是抓好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督促落实“班前安全喊话”、鼓励安全隐患举报等具体措施,从工作细节抓好安全生产。

(三)突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我们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业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在开展日常检查督导工作外,强化了重大节假日前、事故高发时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外墙装饰装修工程、脚手架、特种设备、深基坑防护、临时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消防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全县41个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单位,43辆公交及3个泵站运行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2次,专项检查3次,暗访4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勘验10次,进行项目阶段性安全评价30次,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0余份,停工通知书20余份。排查安全标识不齐全、防护设施缺乏、施工操作不规范、设备检查记录不齐全等安全事故隐患36处。

(四)加强预防,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预案,配套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强化专、兼职安全救援人员救援处理能力。确保应急抢险力量、装备(人员、机具、消防设施、备用物质等)齐全、充足到位,通讯快捷畅通,24小时待命,一旦遇到险情,迅速出动,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全县41处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企业及公交、泵站均有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二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管。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建设工程数字化工地建设工作,对县城区所有在建项目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集中监控、分散处置、全面监管。三是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我局收集全县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建立手机联系平台,对安全隐患,极端恶劣天气通过发送短信进行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三是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016年一季度,我局组织县燃气公司进行了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检验了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正确处置能力,验证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总结了经验,增强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

(五)严格许可制度,做好安全评价

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严格执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项目安全报监、安全设施“三同时”方案、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等审查制度,提高了安全生产评估科学水平。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各建筑企业新办、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了企业监管与项目监管并重的审批制度。对新办证企业,严格检查了企业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安全设施、经费是否投入到位,以及是否具备新《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对证件延期或变更的企业,除了审查企业所报资料外,还对企业所承建项目进行了抽查,只有在资料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的前提下才允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或变更。目前共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10家。

(六)强化监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了3名专业建设执法人员。与旧法相比,新法进一步加重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县建设监察大队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局结合“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3个项目予以警告,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10人次予以教育;立案查处违法分包项目一个,处以罚金人民币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但面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安全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执法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项目违法施工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工业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学校等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报监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无法介入,监控手段无法实施,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较差。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项目负责人、监理等安全工作履职较差。一些建设项目模板工程、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存在规避监管、敷衍了事现象。

三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部分企业安全教育方式老套,往往走过场、搞形式,甚至不进行安全教育,多为应付检查。

四是民用燃气和城市公交等公共领域安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镇乡对燃气安全经营和用户使用的责任不够明确、宣传教育开展不深入,燃气安全设施设备与技术改造、民用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投入不够。部分城市公交存在招手即停现象,出租车、客运班车、私家车等占用公交站台现象突出,公交运营和上下客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交底、承诺和动态管理计分制度,实现安全监督的程序性审查与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法规的原则性与现场监管的可操作性有机结合,严管重罚。

二是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签订标准化工地建设责任书,强化考核监督,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是构建信息化监督体系。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考核、巡查、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等工作自动化、信息化办公,并与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和不良记录平台对接,强化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构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分级指导、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原则,推行全县监督人员、建筑施工管理人员、一线农民工学习机制,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五是构建监察执法体系。灵活运用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开展建筑领域内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企业、个人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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