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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2016-11-30 09:04: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共9篇)政教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双凤中学政教处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细化方案为了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双凤中学加快推进2015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特制定双中政教处细化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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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一篇

双凤中学政教处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

细化方案

为了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双凤中学加快推进2015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特制定双中政教处细化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改革发展目标;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坚持从严治党,执政为民,办学为民,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提高学校政教处和全体班主任的拒腐防变能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步骤。

1、政教处领导干部、班主任廉洁从教意识明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上新台阶。

2、对学校领导和重点环节、重点班级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对人、权、物等方面有处置权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3、逐步建立起班主任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形成

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使廉政文化进校园。

4、健全班主任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在政教处形成政治清明、廉洁高效、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5、强化宣传推动,及时将政教处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以图片新闻配文字通讯,上传学校惩防办进行宣传报道。

三、进一步健全教育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提高思想认识。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四川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从源头上防治教育腐败的重要举措。在校支部一定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政教处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纳入政工的学习计划,纳入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重要内容。

2、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班主任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政教主任和班主任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防止腐化堕落,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积极开展“六个一”(一封信、一个活动、—条信息、—次谈话、一个报告、—场晚会)为载体的家庭促廉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班主任、教师培训的教学计划。学校政教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

3、抓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人民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职业的本质属性和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书育人的职责要求教师必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精湛的教学业务,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学校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结合敬业爱岗、廉洁从教系列教育活动,帮助教师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从教、依法施教的自觉性,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拒收学生和家长钱、物等,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稳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通过对青少年学生的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使校园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5、丰富和创新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要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理想信念、法律纪律、优良传统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从政从教行为。

1、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政教处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制定符合上级要求和教育实际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努力建设具有教育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进一步落实学校政教处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分工负责和班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管理、稳定等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民主、科学决策,分工负责落实。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学校班主任每年向政教处述职述廉,并向校纪检组提交书面报告。今后,领导干部、班主任的廉政状况将作为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4、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班主任乱收费,切实加强班级对资金使用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监督,以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设立小金库。加强对教辅用书、教具学具等订购,报刊杂志订阅等管理,逐步解决规范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是继续完善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积极资助和扶持贫困家庭学生,完善“两免一补”政策;五是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6、加强纠风治乱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学校办学行为、教育收费行为、教师从教行为等。

第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搭建框架(5月22日至5月30日)。【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1.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方案,制定细化方案。

2.设计政教处惩防体系框架。

3.与班主任签订惩防体系责任书。

第二阶段:查找梳理、管控风险(6月1至7月底)

1.梳理岗位责任,查找廉政风险点填写政教处廉政风险查找表和班主任风险查找表。

2.对学校政教处领导、班主任廉政风险进行前期、中期、后期全程动态防控。

3.选定廉政风险突出的工作项目进行项目化管理,制作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打造亮点(9月初至11月底)。

1.进行惩防体系制度汇编,构建一套切合我校政教处实际、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

2.结合政教处实际,打造亮点填报。

第四阶段:督促指导,落实整改(12月初至12月底)。 查漏补缺,自我整改,收集资料归档。

双凤中学 政教处

二0一五年五月

2015年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5年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街直各办、站、所: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反腐倡廉方针,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为发展XX街道经济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为确保完成今年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现对2015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1、全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的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责任部门:党政办牵头,组织办协办)

着力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

2、全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要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党的基本

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责任部门:组织办牵头,党政办协办)

全力保障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责任部门:街道国土所牵头,各村委会协办)

4、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安办牵头,环境保护工作站、农技站协办)

5、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经管站协办)

6、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劳动保障所、计生办、各社区居委会协办)

7、加强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工作部署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部门:纪工委、监

察室牵头,党政办、街道有关部门协办)

(二)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全力营造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

8、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县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增强监督检查实效。(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财务室协办)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9、结合开展以“四下基层”、“我与百姓拉家常”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成果。进一步抓好政府全程服务工作,街道将把政府全程服务工作列入村、居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责任部门:纪工委、组织办牵头,工业办、各村居党支部协办)

切实加大作风整顿力度。

10、解放思想,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先行先试,按照县委攻坚克难的工作要求,积极倡导干部敢担当有作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

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简经费开支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坚持以查促纠,以查促改,严格执行《街道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开展治理“庸、懒、散、软”专项活动,切实加大问责力度,改善机关作风。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经管站、财务室协办)

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1、加大《廉政准则》落实督查力度,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运用的力度。(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组织办牵头,党政办、司法所、综治办、财政所协办)

深入推进纠风工作。

1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将民生领域的问题作为纠风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工作的重点,加大对惠民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街道重点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纠正在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批及落实程序的监管。充分发挥村(居)纪检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村(居)民反映的问题,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财政所、“三资“监管中心协办)

1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责任部门:“三品一械”协管办牵头,安办协办)

(三)着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推进新一轮惩防体系构建工作。

14、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惩防体系建设新一轮工作规划,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贯彻落实《XX县2015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惩防体系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和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有计划推进。(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各村居党支部协办)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15、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一把手”的廉政教育讲课,着重抓好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教育;突出重点时间,抓好重大节庆、敏感时期等腐败多发易发期的廉政教育,注重及时警醒。大力开展廉政关爱教

XX县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科室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三篇

寿光市中医医院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群众路线”重要思想,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新路子,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等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中央确立的“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逐步形成符合我院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相互配套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为我院持续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整体规划、系统构建的原则。按照系统论的方法,在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加强整体筹划,利用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逐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策略和办法。3、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处理全面抓与重点抓、长期抓与阶段抓的关系,确定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边实施、边完善,分步实现既定目标。4、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5、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切实履行行风建设与业务建设“一岗双责”的职能,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步提高。6、坚持教育与监督相结合,自律与查处相结合,激励与警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主要工作上取得重大突破,使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广大医护人员廉洁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监督得到加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实现我院持续、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工作重点

(一)把握工作重点,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强化关口管理,加强对医药购销活动的管理。严把“入口关”,加强药品采购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坚持新药采购的药事委员会集体审批制度。严把“出口关”,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的管理。严格限制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及不必要的检查,切实保障患者利益,努力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发现药品异常使用的,采取立即停止使用等措施。

2、完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医疗设备采购严格实行审批备案制。同时医疗设备采购坚持招标采购制度.

3、实施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制。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认真履行卫生部的“八不准”和省卫生厅“十个严禁”规定,认真实施市、县卫生局关于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收受“红包”和“回扣”现象,进一步加大对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努力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构建工程建设项目防腐倡廉机制【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大型建设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工程建设。

1、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加强基建有关管理人员的教育与督查,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并通过开展行风评议、专项举报、群众投诉等各种途径,逐渐形成建设防腐倡廉制度。

2、建立健全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约束。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制、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基本项目的资金支付,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承发包工作。同时加强监督,建立工程建设重要项目的备案制度。

3、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度。明确项目部门、分管领导在项目建设中的廉政责任,建立工程廉政档案,重大医疗器械投资项目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

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

(三)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小金库”、“账外账”等现象,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把各项帐目统一纳入到会计集体核算。强化财务监督职能,建立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财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工作格局。

(四)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党内监督。遵循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开展工作,完善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要人事调动和任免、大额资金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离任审计、谈话诫勉等制度。

2、严格行政效能监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监督。加强执行廉洁自律、“五不许”等若干规定执行的监督。加强对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工作作风建设及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3、继续实行“两公开—公示”制度。实行对外院务公开、对内事务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提高群众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和广大职工对单位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导医、查询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及医疗信息等服务。全面提高收费透明度,统一实行门诊收费清单制和住院收费一日清制度,贯彻落实省市乱收费责任追究制。

4、完善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对行业作风、医疗质量、文明服务、规范收费以及服务环境等进行检查、评议,深入了解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动态和服务效果,督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建立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考核制度。依据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卫生行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考核,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并与奖惩、评优评先相结合。

(五)夯实思想道德基础,建立健全教育惩防机制

1、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各科室组织在职人员系统学习有关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

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实施方案1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四篇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山西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晋发[2008]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扎实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不断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集团公司健康发展、快速发展、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使集

团公司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廉洁从业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开展法规法纪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弘扬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清风正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相关违法违纪人员腐败堕落的思想轨迹和腐败产生的社会危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集团公司党委和各子、分公司党委(总支、支部)要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集团公司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集团公司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创新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

集团公司纪委和各二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和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完善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洁谈话制度;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作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年度工作安排,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切实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落到实处。

相关部门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提出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针对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保护职工切身利益等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反腐倡廉规章制度。通过狠抓思想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细化量化、简便易行的原则,切实增强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已有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党风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考核办法和追究办法,认真落实《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纪委“七不准”规定。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监管制度、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和企务公开、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及有关程序规定。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经营预算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制度。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层薪酬和职务消费管理制度,部

门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认真对照中央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七不准”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相关清理整治内容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二)切实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经营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和重要人事任免等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股权变更、重大投资、资本运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集团公司履行政府赋予职能各个环节的监管。

(三)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对下级单位的对口监管。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对下级单位对口部门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集团公司对下级单位的纵向监管;建立和完善下级单位向集团公司对口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集团公司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侵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在履行政府赋予职能(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管理、焦炭运销管理服务、炼焦用煤环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查验补征、煤炭准销票的查验回收)等环节存在的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物资采购、对外投资、产品销售及薪酬管理等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陪标串标和违法转包分包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案件。

六、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把《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

乡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五篇

*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全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镇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为支撑、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抓手、以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各项工作,为把*镇建设成为“生态产业强镇、生态旅游重镇、生态宜居名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要求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构建方向。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及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意见》,对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对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的建设任务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是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本依据,全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必须符合以上四个文件的要求。

(二)把握工作重点,突出*特色。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框架构建的要求,紧紧抓住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开展构建工作,使框架构建的过程成为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推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不搞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不搞应付式的框架构建。将围绕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紧密结合*镇实际,以及职能职责和廉政风险点进行制度梳理、科学实施制度分类、大力推行制度创新,确保用健全的制度体系支撑全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三)把握权力要害,加强行权监控。预防腐败就是让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特别注重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强化程序性规定落实,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禁止任何不经程序的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失误纠正改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等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系统,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公共资源资产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排查权力行使、岗位管理和人员素质等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和内部权力运行权责体系。

三、工作任务

经过扎实工作,力争在2012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主要任务包括: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源头防腐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

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年12月22日——*年1月15日) 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区党委、纪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的文件、会议、领导讲话精神,科学制定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构建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框架构建各项目标任务。召开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区上会议精神,对照《实施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周密部署惩防体系框架构建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纪律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月16日——*年3月20日)

1、清理制度。及时清理由本单位制定,用于指导本机关工作的制度。对清理出的制度分已建制度和未建制度两个类别进行归类,未完善的制度要作为本单位框架构建的待建工作目标,在要求时间内尽快建立。

2、制定方案。根据《*市*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镇实际,制定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方案。一是制定指导本乡镇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计划图》,计划图中包括清理制度阶段中清理出的已建制度和待建制度;二是对框架中涉及的待建制度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办所、完成时限,形成《*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制度建设工作进度表》。

3、完善制度。按照区级和本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制度建设任务,对未建制度逐一完善。将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以制度建设来堵住廉政风险漏洞,把风险防控机制中建立的相关制度充实到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中,形成更加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本阶段结束,全镇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基本成型,框架中涉及的制度充实完善到位。

(三)检验完善阶段(*年3月21日——*年4月10日)

在工作实践中检验所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对质量不高的制度甚至有缺陷的制度,限期修改完善,总结提高。本阶段结束,全镇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比较完善。4月10日前,完成《*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正式图)。

(四)自查验收阶段(2012年4月10日——5月20日) 对照惩防体系建设框架图,对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查缺补漏,对新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对质量不高的制度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待区委惩防办验收通过后,及时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中的相关工作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形成规范的工作档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镇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构建全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把基本框架构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框架构建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框架构建工作。镇纪委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加强对框架构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二)明确工作目标,抓好任务分解。镇党将把框架构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

研究可行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责任办所及责任人员,把工作体现在深入思考、真正理解、推动落实上。按照“适用、管用、可用、好用”的原则,结合本乡镇实际,抓好任务落实,将惩防体系框架构建工作与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化惩防体系构建,打造权力阳光运行平台,提高框架构建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镇党委建立健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情况反馈、工作推进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本级党政机关部门开展框架构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构建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中共*市*区*镇委员会 *年*月*日

2016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区落实省委惩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全区发改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区发改统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严格落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巩固深化责任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屡禁不止。支持配合纪检机关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支持配合惩治腐败

(一)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一旦发现发改统计系统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向纪委报告线索,不护短,不遮丑。积极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预防和纠正审批程序不正之风。治理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把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扬善抑恶、扬美抑丑。

(二)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项目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

五、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重大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支持和保证派出纪工委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全系统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积极配合支持局党组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局党组每年将对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016住建局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七篇

为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县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6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约、诚信守法以及人员执业素质等的规范,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诚信标准、诚信法规和奖惩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将信用评价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比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加快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和本地电子化评标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内外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办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市外(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在市建筑市场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经营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在承接业务前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备案登记并取得《外来驻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中介经营活动。

2、严格实施建筑业中介活动前的备案审查。对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建筑业中介机构在项目中介服务前必须将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材料报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项目中介服务,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项目中介服务活动。

3、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中介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结合《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规定》、《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动态记分管理等监管活动标准化、公开化,有效提高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效率。通过加强和完善动态记分管理手段,有效遏制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培训与从业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建筑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与服务能力及水平相联系的取费制度,调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推行“先培训、后从业”“未培训、不上岗”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继续实施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档案披露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报送、审核、公告机制,准确、及时、客观公布有关调查结论和处罚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规范中介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业中介市场氛围。充分运用违法违规档案,把它作为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动态监管,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实施严格监控。增加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形成强力约束。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对涉案的各方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15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做好20XX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2、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复检验收;

4、召开年终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进行评优树模;

二、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及时更新网页;

6、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7、积极向中、省、市、县各大网站及报刊报送工作信息;

8、谋划20XX年全年宣教工作重点;

三、制度建设工作

9、谋划20XX年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四、监督检查工作

10、对全乡各单位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纪律作风整顿;

五、源头治理工作

11、制定《楚侯乡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六、纠风工作

12、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13、对全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评估;

七、查办案件工作

14、指导乡直、村部办案工作;

15、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信访件的初核;

16、做好纠风、执法监察、优化环境各项工作投诉案件的查处。

第2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站室成果。

2、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具体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细化纠风、预防腐败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5、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6、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7、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8、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9、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行政机关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察、受理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1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站行风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职工考核评价体制,提高基层站党员职工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XX年。文化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践行“文化惠民,服务民生”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政务公开暨“一建二防三公开”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进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不贪财、不贪色、不贪赌。坚持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防止出现道德风险、纪律风险、腐败风险。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建立制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保持健康正派的品质操守。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动员令”。进一步阐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管用的制度和让制度真正管用,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要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制定科学、详细、清晰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公众网、受理窗口、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做好网上互动栏目和公众投诉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示建设和网络系统工作,按照要求,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大厅,努力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继续做好机关厉行节约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正确对待并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科室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力度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好队伍,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自己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事办好、把自己的人管好。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做到与文化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要提高政策应用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第4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务员证券投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回避制和交流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015市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工作汇报材料
基层法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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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情况

坚持整体构建。及早规划启动。根据中央纪委开展惩防体系建设调研的通报精神,市纪委于去年9月就组织了调研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情况的摸底调研,并对近年来反腐倡廉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和整合,制定出“2015年学习贯彻,2015年健全完善,2015年强化督促,2015年全面提高,2015年初步建成”的体系构建总体规划,组织起草并以市委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决定》,从教育引导、制度建设、监督防范三个层面,以教育防范、制度约束、监督制约、查处惩戒、测评预警、廉政激励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构建出我市惩防体系的初步框架。中央《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后,结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市纪委对构建和落实体系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制定了《关于对贯彻落实惩防体系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和检查考评的意见》。两个文件的实施,标志着我市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的实践全面展开。形成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对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纪委设立了办公室。市委、市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实施纲要》和研究讨论体系构建工作。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同志亲自审定文件,安排部署工作,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习领会、全面贯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构建惩防体系的社会共识。加强宣传引导。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将《实施纲要》和市委《决定》列为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的重点,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实施纲要》和市委《决定》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学教材,并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了专题专栏,开展了有2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的知识竞答活动。各级党组织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认真学习,一些单位还召开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专题理论研讨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合力。突出目标管理。抓细化。在《责任分解和检查考评意见》中,我们结合市情实际,把长期规划分解为个性工作目标,确定了任务完成应达到的结果,明确了工作措施和运作程序,并对任务分解、责任要求、成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力求各单位将相关任务转化为切实可行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单位内部的职能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抓协调。在分工意见征求意见阶段,专门召开了任务牵头(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协调会议,听取了修改调整意见;在任务分工会议上,对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协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编发《责任分解和检查考评意见》之前,又进一步广泛征求了意见,并针对实践中反映的一些意见建议,对责任单位作了适当的调整。抓分解。重点抓了三个环节的分解:一是将市委《决定》提出的具体目标任务归纳为51项,16个牵头单位、45个协办单位职责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年中、年末分别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目标贯彻情况、运行情况和完成情况。二是各相关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内部相关处室及其责任人。市纪委及时提出了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都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实施意见或具体方案,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落实措施。三是注重组织协调任务的分解,将任务及责任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分解到市纪委机关各职能室,并对督促联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机关各室按职能分工在负责落实由市纪委牵头的任务的同时,分别承担了45个牵头(责任)单位及相关任务的督促联系、协调落实,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责任落实体系。抓督促。去年以来,先后6次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在18个镇和市直34个单位开展了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情况的督促调研,深入了解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的整体情况,并召集相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推动了任务的细化落实。注重科学评价。“两个纳入”强化评价力度。把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任务纳入当年反腐倡廉的工作安排和目标体系,尤其是计划完成的各项年度任务,务必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考核,并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依据。通过督促检查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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