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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2016-11-30 09:49: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共9篇)2014中职绩效工资方案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12]152号)和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十人社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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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职绩效工资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一篇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12]152号)和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十人社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市直非义务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十教函[2012]228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学校岗位聘任,岗变薪变,全员定岗定责要求,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建立符合学校实际、发展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岗变薪变,按岗取酬。

(四)构建适应学校大部制管理体制的激励机制。

(五)统筹兼顾学校各类人员绩效分配,向教学、学管、招生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在编在岗人员,自2014年1月起实施本绩效工资方案。

四、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对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岗、工勤岗人员完成本职工作,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

学工作,按月全额发放到个人账卡。 以下情况由学校负责考核,报财政局在相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一)教职工上班上课考勤,当月考勤,通报公布,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处理。

(二)教师系列专技岗位人员,从2015上半年新学期开始,规定每周最低课时量。专任教师6节/周,校级2节/周,科级、一般干事4节/周,法定年龄男满55周岁和女满50周岁教师4节/周。未完成教学最低课时量,按学校超课时标准扣除。无课安排,担任班主任工作,招生工作,视同完成教师核定基本工作量。因教学实训、顶岗实习而影响学期其他教师阶段性教学缺课除外。

(三)中层干部、行政一般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出现失误。

(四)竞聘落岗、待岗人员,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十人社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财政部门按年核定总量,具体包括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技能大赛奖励和其他奖励等,结合学校各项工作实际,各类津贴实行经费总切块预算,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考核办法、发放标准。报人事处备案。

(一)课时津贴(48%)

1、每学期根据学校班级数,分配课时津贴总额,由教学部门按部按班按学期核定班级数和代课教师人数,合理制定教师学期基本工作量(课时量),依照《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班级人数制定课

时标准和分配办法,分管校长审定,予以公示之后,按学期核发教师课时津贴。

2、设立基本课时标准和超课时原则。专任教师基本课时144节/学期(8节/周),校级领导36节/学期(2节/周),中层干部72节/学期(4节/周),一般人员节108节/学期(6节/周)(一学期按18周计算,按学期核算平均周课时)。按学期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设定超课时最高课时数标准,教师上课超出部分,不核发超课时津贴,干部确需超课时,需经主管校长和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同意。

基本课时津贴和超课时津贴标准由教学部门根据学校切块总费用制定。

3、专任教师学期无课或学校工作需要安排阶段性非教学岗位工作,由人事处审定备案,在学校行政岗位总指数控制范围内,合理调剂,安排其他工作,按照一般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津贴标准执行,不接受安排者,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班主任津贴(6%)

1、每学期学校根据班级人数(学校注册在本校,不含联合办学人数),由学工处依据《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其中:班级学生编班人数为40人*5元/人标准计200元,按实际班级学生数增减,考核津贴计300元,由专业部按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公示,学工处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经学校组织安排学生离校进行定岗实习预就业,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定岗之日起,次月至毕业时间6月止,每月班主任津贴按100元计发。由学工处和专业部按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公示,学工处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按学期核发。

2、全日制在校大专班按照一个基本班容量(40人)核定班级数,依据《大专部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参照全日制中专班班主任考核办法,按班按月考核评定,夜校班按170元/月的标准,进行考核并公示,分管领导审定,计发班主任津贴。

3、学期无课教师,优先安排专职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原则上不安排担任两个班主任工作。

4、一般行政(工勤)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安排班主任工作,确需工作需要,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只能安排一个班主任工作,核发班主任津贴。

(三)管理岗工勤岗津贴(32%)

1、校长根据市教育局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管理岗工勤岗津贴,依照不同岗位类别和工作性质,设立岗位系数,考核工作质量,进行核发。(具体设置如表)

3、按照岗变薪变,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不担任实职干部,逐步取消干部岗位津贴,自2015年1月起,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科级干部,符合专技岗位教师条件的,回各专业部担任教学工作,

不再享受科级干部岗位津贴;其他行政科级干部,留任原部门工作或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其他岗位工作,不再享受科级干部岗位津贴,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发放津贴。

4、工作质量(行为)考核

(1)建立学校部门、岗位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实行分级考核管理,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学校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学校考核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部门考核职工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2)依据《中层干部工作业绩量化评分》内容要求,党政办按月对中层干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3)一般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考核,依据《职工岗位工作绩效量化评分》内容要求,部门对职工履行岗位责任目标情况,按月进行质量考核评分,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4)按学期评定出优秀(10%)、良好(85%)、合格(5%)三个等次,公示并核发考核津贴。

(四)特殊工作津贴(4%)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专业带头人等特殊工作需要,依照《学校特殊工作津贴发放办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施细则》党政办、教务处负责考核认定,按月统计岗位工作量,分管校长审核,报人事处核发特殊工作津贴。

(五)学校教科研工作、参加各类技能(说课)大赛和先进奖励(8%)

按照学校各类奖励办法执行。

1、教科研、校本教材撰写发表使用

2、参加国家、省、市各类技能(说课)大赛奖励

3、优秀教师 4、优秀班主任

职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二篇

职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目标、工作、任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按照《我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单位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教体字【201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二、绩效考核对象和原则

绩效考核对象为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考核分配激励机制。

2、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整个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每学期有一个月的绩效工资按在岗人员平均发放,其余五个月按绩效考核发放。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二)、全校绩效工资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和加班值班津贴、教育教学管理优质服务奖、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津贴、奖励性津贴。

1、班主任津贴:根据省86(40号)文件规定,班主任享受岗位津贴,不另计算工作量。 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150元,按标准班50人为基数,以学期初缴费人数和当月管理人数为准,按如下五项进行考核并计算,班主任津贴=(积分和/100)×150元。 ⑴、班级百分考核占20分,得分=(班级百分/100)×20分;

⑵、班级人数占40分,得分=(实有人数/50)×40分;

⑶、班主任到位得分占20分,得分=(实到位次数/应到位次数)×10分;

⑷、学生巩固率得分占20分,得分=(当月人数/上月人数)×20分;

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分;

班主任津贴一月一总结,一公布;按学期发放。班主任请假要找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以代理天数领取津贴(因工作需要,新调整的班主任以接班时人数为准)。

2、超课时和加班、值班津贴

⑴、超课时津贴界定(超一课时5元,不再计入工作量)

①、超课时津贴是指教师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因缺编、学科不配套等情况由学校安排的额外代课产生的费用。

②、由学校安排顶替因(请假、公事)而临时替课产生的费用。

⑵、星期天、假期加班、值班每天以超6课时计算;正常工作日值班每天以1课时计算。

3、教育教学管理优质服务奖

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计生专干津贴每学期50元。

⑵、学校副校长及中层领导根据分管工作责任目标由教代会综合考核,参照班主任津贴。

4、考勤津贴(一学期按五个月计算,每月240元)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请假一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例会、升旗、正课请假一次扣4元,旷扣8元。辅导请假一次扣2元,旷扣4元。缺签一次扣1元,不重复计算。

5、工作量津贴(满工作量每学期800元)

教师工作量按照实际授课节数计算津贴,参照教人字(1986)40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执行,如工作量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具体要求是:

语文、数学、英语、制图、机械基础10-12节

政治、书法14-16节

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机控、公差、基会、成会、企会、财金、市营、销心学、推销实务、商品经营、商务英语、进出口、国际贸易、数据库、网络技术、计算机组装与维护、VB、法律、写作、刑法、民法等专业课12-14节

安全、礼仪、体育、音乐16-18节

课堂教学工作量不满时,承担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视为满工作量。

教辅人员工作量由考核小组评定。

女52周岁,男56周岁以上的任课教师酌情考虑工作量。毕业年级教师工作量每周加1节,多课头每多1个课头加1节。

如果因病或因事不能安排满工作量的,或者需要请长假的,须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工作量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按工作量积分直接兑现本块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实际周课节数/标准学科节数下限×800元

6、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津贴(前面全部余额的90%)

⑴、每学期个人计划、总结、教学心得(30分);

⑵、教案、作业(40分);

⑶、业务、政治学习笔记(10分);

⑷、教研组活动(10分);

⑸、学生评教情况(10分)。

教辅人员的教案、作业、教研组活动、评教得分由考核小组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得分。

计算方法:按积分划档,按档兑现。按积分将全校教职工排序,以1:1分成两档,档间津贴差距20元。

7、奖励性津贴(前面全部余额的10%)

⑴、任教班级学生巩固率学期内达95%奖3分。

⑵、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各种文体、艺术、素质类竞赛、技能大赛等活动,学生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辅导教师得4、3、2、1分。

⑶、每学期举行公开课,每讲一次得2分;课改讲课奖2分;听课一节得0.1分,获得省、市、县级优质课教师奖4、3、2分。

⑷、教师积极参加论文、课件、研究性课题等活动,论文、课件获得国家级(CN)、省级、市级、县级奖励证书得4、3、2、1分;课题研究得6、4、2、1分。

⑸、团队建设、财务管理等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5分。

前面全部余额的20%除以本项5条积分之和,再乘以个人得分即个人津贴。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直接评为不合格教师,不享受本学期的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3)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五、本学期不上班者不享受绩效工资。

六、本方案只适用于2012年绩效工资发放。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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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4-02-05 19:42 .依据晋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办法以及闽教人[87]104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现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工具/原料

绩效工资考核

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组成

1按班主任按人均120元,乘以实际班主任人数金额作为专项班主任岗位补贴,由德育处按学校班主任考核条例考核按考核情况赋分,考核后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即得每分金额,最后再算出每位班主任的岗位补贴,按月发放。

2其余部分工作量(任务)考核(50%)、出勤考核(20%)、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考核(15%)、管理岗位补贴(8%),业绩考核(7%)。

END工作量(任务)考核(50%)

1工作量分四个部分,先计算出每个人四部分得分,再计算出全校该月总得分,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即得每分金额,最后再算出每个人工作量考核的金额。

(1)、任课工作量

①、按教师实际周课时数赋基准分,第一课时乘系数1.3,第二课时乘系数1;在此基础上按已聘职称高级教师再乘系数1.5,中级教师乘系数1.25;

②、初、高三毕业班教师按每周实际初、高三任课时数乘系数0.1增加分值;

注:以上两项按周计算后乘四作为当月任课课时分值。

早读课以实际次数按四次一课时赋赋分值1,辅导课以实际课时赋分。校本课程、兴趣小组活动以实际课时赋分。

2行政工作量

①、校级正职领导每周增加9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②、校级副职领导每周增加8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③、中层干部正职每周增加6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④、中层干部副职每周增加5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⑤、不兼课行政人员每周按12课时计行政工作量赋分;

⑥、教师兼行政人员按不同情况再确定行政工作量赋分。

注:以上系数均为1。按周计算后乘四作为当月行政工作量分值。

3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按每周5课时工作量赋分,乘四作为当月班主任工作量分值。

4坐班工作量

坐班人员按每周5课时工作量赋分,教师兼行政人员坐班由各处室主任考核后确定坐班周工作量赋分,乘四作为当月坐班工作量分值。

5代课工作量

病假、事假需代课的,请假教职工每课时扣4分,代课教师4赋分,学校公务请假需代课的不扣公出教职工分数,代课教师以每节2赋分。

6其它教学工作量

校本课程、以及下午第四节辅导课,病事假缺课、代课的节数由年段长、教务处核定,报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每月底交办公室(同时教务处将相关教师报办公室)。

7突发性工作、临时加班、节假日值班工作量

突发性工作、临时加班、节假日值班等,由各具体负责人填写表格交分管校长审批后,每月底交办公室,原则上每半天在校内以4赋分,在校外以6赋分。

END出勤考核(20%)

1出缺勤考核按学校出缺勤考核条例执行,100分作为满分.

END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考核(15%)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按学校教学常规考核条例考核赋分,在此基础上高级教师乘以系数

1.5赋分,中级教师乘以系数1.25赋分。再计算出全校该月总得分,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即得每分金额,最后再算出每个人工作量考核的金额。

END管理岗位补贴(8%)

1按学校行政工作考核条例考核赋分,校级正职领导乘以系数1.6;校级副职领导乘以系数

1.5;中层正职干部乘以系数1.4;中层副职干部、年段长、校团委书记乘以系数1.3;处室行政主办乘以系数1.2;总辅导员、教研组长、图书馆馆长乘以系数1;副年段长、副组长乘以系数0.6;校团委副书记、教工团委书记、集备组长乘以系数0.4;兼任多个岗位岗位补贴不叠加,按每兼任一岗位加10元计算

END业绩考核(7%)

1业绩奖包括:年度考核奖(包括各类评先评优奖);名优教师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含竞赛、科技、课件、创新奖、继续教育等);优质服务奖(含行政、工勤人员为一线教师服务,为师生服务各种奖励);师德考核奖(含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奖);学期综合奖等。按学校有关评优、评先、考核规定执行。

2上述工作量、出勤、常规、管理岗位考核绩效工资(按规定计算出各项的每分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按月发放,每学期总额合计一次,如有余额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业绩奖按学期

或学年发放。

END寒、暑假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暑假两月、不发工作量、常规考核绩效工资,做为周六,寒暑假培优辅差补贴,其余部分按上月标准发放给每位教师,寒假当月按全月上班上月标准绩效发放。

END其他具体事项

1(一)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六条、十七条款“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岗位或培训后重新上岗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均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二)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 生利益,违反者取消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三)乱收费、体罚学生及其他给学生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一年。

4(四)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情形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5(五)婚丧假和生育假在规定期限内按正常工作量赋分考核。

虹桥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分配实施方案

潮州市虹桥职业技术学校 2010-08-15 01:15:22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校长室 文字大小:[大][中][小]

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分配细则如下:

一、课时、工作时的津贴(完成教学教育任务奖)

1、中高5.2元/节;中一4.7元/节;中二4.2元/节;中三4元/节

注:A、任课教师:月课时数=每周课时数×4.5 。

B、4.5表示每月按4.5周计。周课时数月计一次。

C、产育假人员不参加工作时计量分配津贴,按财政发放个人标准实发。

D、有请假缺勤时,月课时数=(周课时数×4.5)—请假时数。

E、节假日及公假的工作时数照常计发。

F、跨学科(按不同上课本算)时,分别按1.1或1.2计算。

2、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工作时津贴

中高4.7元/时;中一4.2元/时;中二3.8元/时;中三3.6元/时;普工3.6元/时

注:此类人员月工作时数折算为54节(即12×4.5)

3、超课时津贴4.5元/节

注:专任教师周第13节起计超课时数;月超课时数=周超课时数×4.5。

4、临时代课津贴

每月代课时数加入月课时数计津贴,同时计超课时数,即第55节起为超课时数。

5、“试用期”教师不计课时津贴,按财政发放个人标准直发;有代课时,只按中三标准直发代课金。

关于中职学校绩效工资的探讨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三篇

关于中职学校绩效工资的探讨

摘要:本文从绩效工资的作用、绩效工资认识的误区和岗位工资的探索等方面,剖析了中职学校绩效工资)的相关问题。

关键字: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岗位工资;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zes issues related to vocational schools pay for performance from the role of performance pay, the errors and post wages exploration of performance understanding.Key words: vocational schools, pay for performance; post salary

随着中职教育的深入和发展,如何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中职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已经成为摆在中职教育管理者面前的主要课题。绩效工资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有效地推动了中职教育的发展。本文将对中职院校绩效工资的相关知识展开分析,共同探讨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一、绩效工资的概念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个人绩效而增发的奖励性工资。它是通过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评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评结果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你的报酬是你应该得到的”,对业绩进行考评,然后以之为基础计算薪酬,既体现了客观公正,又推动了员工之间的竞争,从而推动企业提升业绩。

二、绩效工资在中职学校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提升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对教师取得的成绩进行充分的肯定,这将极大地激发教师参与工作的积极性,进而产生创造性,从而推动中职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实施绩效工资可以对教师队伍未来发展做出合理的规划,留住优秀教师,解聘不合格教师,这也非常有利于加强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四篇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

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职业中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实用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五篇

伊旗职业高中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伊旗职业高级中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011.12.3)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安全。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和学生主导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评分,划定三个等级。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工作出勤等方面。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考核人数3:4:3的比例评出

一、二、三等(四舍五入),获一等的教职工考核得分乘1.2系数,获二等的教职工考核得分乘1.1系数,然后,绩效工资总金额除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金额,分值金额乘以教职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绩效工资 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五、考核量化细则

(一)师德(20分)

1.认真履行《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的教师法定职责。

2.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安心本职工作。

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4.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感强,严谨治教。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此项不得分:

① 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党纪、行政处分或司法处罚者;

②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 乱收费、乱订资料、乱办班,私自有偿补课者;

④ 违背计划生育国策,超计划生育者;

⑤ 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造成不良后果者;

⑥ 一学期内旷课3课时以上者。

6.具体分值要求:

A.职业道德与思想政治表现(10分)

(1)热爱学生,结合课堂教学能对学生进行及时、正确的德育教育。无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学生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5分。(造成重大事故和后果的另定)。

(2)廉洁从教,未经批准乱定资料、乱收费,每项次扣5分;

(3)因工作失误家长投诉每次扣2分。

(4)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出走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事故和后果的另定);

(5)因教师威逼引诱出现一个辍学生扣2分;

(6)酒后上课,每次扣1分。

(7)监考脱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8)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以上扣分不封底线,本项扣完在总分中扣除。

B.师生评议10分

(1)学生评议5分。(2)教研组内教师评议3分。(3)考核小组评议2分。

(二)能(20分)

1.45岁及以下教师必须达到《教师法》规定学历。(2分)每提高一个层次学历,当学期加1分。

2.取得符合相应专业授课的普通话证书。(2分)

3.取得中等职业教育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分)

4.粉笔字与钢笔字。书定规范、工整,无繁体和简化字,便于学生识别。(2分)

5.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手段。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要应用4次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要有教案、有课件、有登记。没有完成的按0.5分/次进行扣分。(兼职教师每学期2次)(2分)

6.独立承担校级及以上示范课、或公开课、或研究课、或合格课。(3分)

7.鼓励教师进修成为一专多能的“双师型”教师,经考核验收合格,能承担相应教学工作。(2分)(每取得或更高级别证书另加1分一次,除原专业,承担另外专业教学工作者另加1分。)

8.校本培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结业考试合格。缺席一次扣0.2分,结业考试不合格者扣2分。(4分)

(三)勤(40分)

1.工作量(10分)

(1)同年级、同科目周工作量为语、数、英、专业课12节;其余科目14节。

(2)同年级不同科目每增加一门课每周加2课时。

(3)不同年级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4)不同年级不同学科每周加3课时。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5)其它工作

处室干事:满工作量1/3; 学校机房管理:满工作量1/3;

化学实验室管理:满工作量1/2; 物理实验室管理:满工作量1/3;

生物实验室管理:满工作量1/3; 图书管理:满工作量1/2;

阅览室管理:满工作量1/2; 体育器材管理:满工作量1/3;

文印:满工作量; 实训室管理:满工作量1/2;

学校报账员:满工作量2/3 学校保管:满工作量1/2

电工维修:满工作量2/3;微机、网络维护:满工作量1/2;

二课堂:每节加2课时 ;学籍管理人员:满工作量2/3;

中层干部:满工作量1/2;副校长:满工作量2/3;

临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未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且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每差1课时扣1.5分,扣完为止。工作量不足的代课教师,语、数、英、专业课达到10节,其余科目达到12节者视为满工作量。其它代课不足的教师,语、数、英、专业课教师以10(其余科目以12)除以工作量总分值乘以所任课节数赋给该项分。

超工作量按每节15元发放。

2.出勤(10分)

(1)每学期病事假不超3天,超过3天者每天扣0.2分,法定假、公派外出不扣减分数。【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2)课堂教学中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迟到、早退1次扣0.2分,旷课1节扣1分。

(3)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坚持在岗,有事请假。查岗缺勤每次扣0.1分,累计未签到超过5次者,每次扣0.1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升旗,政治、业务学习,学校集会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0.1分,旷课1节扣0.5分。

3.教学常规(20分)

(1)认真制定每学期教学计划,学期末要有教学工作总结。(每项1分,共2分)

(2)备课(2分)。认真备课,教学目的明确,教材挖掘深刻,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的基础上获取知识,不禁锢学生思维,整体设计科学,符合学生认知。由教导处组织检查按照教师人数1:2: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分别以2、1.8、1.6的分值赋分。

(3)课堂教学(2分)。通过组内听课互评,按照组内人数1:2:3的比例(四舍五入)评出优、良、合格后以4、3.8、3.6的分值赋分。

(4)作业(2分)。每学期作业量总数不少于课堂教学总数的1/2,每少一节扣0.2分。由教导处组织检查按照教师人数1:2: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分别以2、1.8、

1.6的分值赋分。

(5)辅导(2分)。要认真做好自习课辅导工作和课间的辅导工作。辅导自习每旷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0.1分,中途离岗一次扣0.1分。

(6)教研活动(3分)。

教师要积极主动参与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过程资料、有记录、有总结,效果较好。优秀教研组比其余组该项得分整体高0.2分。一学期内高级教师听课不少10节,中级教师不少15节,初级教师不少20节(差1节扣0.2分)。(3分)

(7)课堂教学管理(4分)。认真做好学生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记录(工作手册),及时处理并与相关人员反馈。(无记录或发现没有清点学生,处理、反馈违纪学生者,每项次扣0.5分。)加强课堂管理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热情,活跃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防止学生睡觉、干与学习无关的事。(发现不进行规劝、教育放任自流者,每次扣0.1分。)

(8)其它常规工作(1分)。认真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临时工作,每有一次不能正常完成扣0.2分。

(四)绩(10分)

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所教学生成绩显著、无严重违纪现象。此项成绩以评议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议5分,教研组内教师评议3分,考核领导评议2分。

(五)安全(10分)

在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注重安全教育,因本人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辅导、各类活动、值班等)不到位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事件每次扣2分,情节较严重,酿成事故的得0分,取消绩效考核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六)附加激励分(此项不超过10分)

(1)当年荣获国家、省、市、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师德教师、师德标兵。(省级以上加3分、市级2分、旗级1分、校级0.5分)

(2)当年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教研论文、教研文章、教具制作、指导学生竞赛在旗级以上获奖(发表)的。【国家级4分、省3分、市1分、旗0.5分,同一内容当年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加分。多人合作的折算】

(3)课题研究结题并荣获国家、省、市、旗级政府奖励的,分别加6、5、4、3分。

(4)鼓励教师在学校师生中进行种类专题讲座。主讲者要持专题讲座材料向教务处提出申报并审核后,方能进行。(0.2分/次)

(1)、(2)、(3)项内同一内容获奖就高加分,不累加。

其它未明确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议确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1、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教职工当年师绩效工资金额;

2、绩效考核积分与当年及以后的评职称、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

2015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六篇

方案一: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方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58号)、《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开府办发教[20xx]148号)和《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暂行)》(开教[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使广大教职工更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更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案易于操作。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又要体现梯度级别。

三、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学校成立以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郭志盛何耀武

副组长:杨容桂海

成员:吴志斌陈明志谢均刘娅毛军卓信益何西林虞顺莲汪江席友权杨先富张江勇曾艳黄元华肖燚

四、考核意见

(一)工作量考核意见

教职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必须满工作量,学科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县教育局规定执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标准学校按岗位职责确定。

(二)业绩考核意见

1、教师业务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考核,细则另附。

2、后勤人员业绩考核由后勤处负责,细则另附。

3、教职工业绩考核按20xx——20xx学年度考核成绩计算。

(三)考核程序

考评程序

(1)单项测评:有关职能处室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教师日常工作实际进行考评。

(2)综合评定:在单项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

(4)教师超工作量由学校发放,不在绩效工资范围。

(5)校内公示:教师的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反映。

(6)上报教育局审批。

(7)确定结果:公示结束后,计算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1、开阳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上级划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教师由教务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以上一学年度的考核为依据)得出考核分。

3、教学辅助及工勤由后勤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得出考核分。

4、计算:

(1)个人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总分×个人考评分。

(2)、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按上级划拨实际发放。

(3)、工勤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绩效工资×0.97。

(4)、二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绩效工资×0.98。

(5)、一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总和=上级划拨绩效工资总和-工勤绩效工资总和-二类学科绩效工资总和。

六、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归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方案三:凤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 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数:

计 算公式: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周教学课时数×学科系数(中学语、数、英小学 语、数学科系数为0.2。其中优秀类为0.2;合格类为0.15;不合格为0。其它学科系数为0.15。其中优秀类为0.15;合格类为0.1;不合格为 0)=教师周工作量(课时)。其中周实际教学课时数由标准课时数和标准班组成。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周课时数(语数包班、跨班、跨年段的增加1 节)/15+班级学生数/40]÷2×15(节)。(上、下学期周课时数、学生人数不同的,分别计算后求平均值)

(2)由学校教导处统一 安排的代课每节折算为一节,早读折算为一节,早晚自修折算为0.5节,节日假加班日工作量折算为三节。导护一天折算为二节,行政执勤一天折算为三节。图书 管理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保管人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后勤(网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七份之一;生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四份之一。

(3)学校管理岗位(含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其他管理岗位指教辅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岗位人员(含其他管理人员)工作量按学校相应专业技术等级(已聘)教师课时数酌情计算。

2015教师绩效工资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七篇

第1篇: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

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

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钟如飞

副组长:吕永胜 严保卫

成 员:吕发青 李明斌 蒋家杰 顾长银 卢丙香 吕 杰

郑克庭 毕美功 曹 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永胜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

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 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

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

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

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

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

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

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

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

成部分。 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

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 、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 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 、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 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

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 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

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五 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

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科研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每学期、没上公开课扣5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扣5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

不足扣2元。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初教师任课课时为标准。(因公除外)

2、班级学生超过45人,每超过1人补足任课教师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特别说明

1、制订和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情况。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将问题提交校委

会或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3、本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15】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15】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竟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陆忠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 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 区人事局局长

崔 凯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 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第3篇:县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15]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附注:下述学校为城区学校:上梅镇中心学校、黄泥学校、县实验小学、上梅镇二孝三孝四孝五孝县双语实验小学、上渡办中心学校、上渡办中心小学、铁牛小学、上渡办明德小学、十四中、十五中、一中、三中、上梅中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县机关幼儿园。

第4篇:福建教师绩效工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具体办法

(一)工作量分值设定(以月绩效为计算单位,半年累计)

1、周满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10—12课时,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2—14课时,美术、音乐、体育、信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14—16课时,体育教师带两操及组织课外活动按每周共增加2课时计算。(其他岗位以学校核定岗位为满工作量,学校将另行公布教职工工作量清单)

2、按县有关文件规定,副校级领导、处室主任半个教学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副主任为正常工作量,会计、教务员、学籍管理员为满工作量,出纳为三分之二个工作量。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在执行此标准时,不取上限和下限,拟取中限。已达下限、未达中限者按中限计算。

4、设满工作量为每月100分。非个人原因,课时较少且未担任其他兼职,每月低于80分的,按80分计(50周岁以上的教师按90分计算,55周岁以上的教师按100分计算),其他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且胜任者,按100分计。

5、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增加10分,备课组长每月增加5分。

6、校级每月增加40分,行政、班主任每月增加30分。

7、教师代课或超课时按每课时每月增加2分,跨年段按每月增加一课时计算(可累加)。

8、早读、早自习、晚自习下班由教务处按实际计算,早读、早自习下班每次增加0.5分,晚自习下班每节增加0.5分。保卫科人员晚间巡逻值班每晚按三节晚自习下班计算。

9、网络管理维护人员每月增加10分。

1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或加班,每天增加5分。

11、寒、署假期间,除提取10%用于中高考奖励外,全体教职工同分考核。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教职工考勤管理由相关处室考核,交办公室汇总

在教学工作中请事假每天扣5分,旷勤每天扣10分(教师每缺一节课扣5分),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希望生座谈会及其他活动缺勤每次扣2分,请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节课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体育老师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教职工请假制度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2、班主任工作考核、扣分由政治处负责

3、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扣分由教务处负责

4、教师业绩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体现优质高薪,设目标完成系数(取得等级乘以相应的系数)。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经“教师业绩工作绩效考评组”考核认定后,成绩突出者可以高出一至二级;业绩特差,或有重大违纪、失职者、或给学校声誉、财产造成损失者,经行政会认定后,可以低定一至二级。具体分五级,即系数为1.1、1.05、1.0、0.95、0.9。(业绩认定参照《长汀县半期考、期末考教学质量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5、关于教师在教学中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培养学科特长生指导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由教研室另拟方案另行加分。

6、行政人员工作目标考核:由校长负责

(三)考虑到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估因素,学校从每年绩效工资总收入中抽出10%,根据毕业班奖励办法,另行奖励毕业班教师。

(四)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并于当月25日前报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公示3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核算教职工个人当月绩效工资,校长审批后由会计室每半年一次发放给教职工。

第5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15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15年度试行)》。2015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二、绩效实施对象

2015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五、绩效工作定量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案 第九篇

方案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分配秩序,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以岗计酬、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学校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体现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实行总额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各单位每年1月份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科学合理原则。

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稳健实施工资改革,学校特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津贴(30%)+岗位津贴(50%)+奖教奖学(20%)

1、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贴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额发放。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考勤津贴:时间在1小时内的,扣除30元;超过1小时的,扣除60元。

(2)严格实行事假审批制度。教职工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60元。

(3)严格实行病假报批制度。教职工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出示病历本或医生证明)。当月请病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30元。

(4)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津贴。

以上病假、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2、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50%)

岗位津贴=课时工作量与社会工作量(约60%)+职位责任津贴(约30%)+安全责任津贴(约10%)+骨干教师补贴(1500元)

(1)课时工作量

①课时工作量=周工时数×4×岗位责任津贴基数+代课加班等补贴

②周工时数=周课时数×科目权重系数×职称系数

③课时工作量基数=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即奖励性绩效工资50%)-职位责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安全绩效奖后÷总工时数

④总工时数=(注:51为在编在岗教师人数)

⑤职称系数:

见习:0.99;转正及初级:1.00;

中级: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级:1.05;

⑥科目权重系数

(2)社会工作量(此项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安排的岗位变化作适度调整)

A、体育训练:200元/月

B.科组长:语文、数学、英语7节/周,综合5节/周;

体育4节/周;其他学科(包括音乐、美术、电脑、科学、思品)4节/周;

年级组长:1节/周;

备课组长:语文、数学、英语1节/周;

其它科0.5节/周;

科室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0.2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见分配方案)

校医7节/周(兼课另计)计生3节/周(兼课另计)

会计6节(兼课另计)固定资产管理员3节/周(兼课另计)

教务员、学籍管理员、后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

师训专干2节/周(兼课另计)报账员14节/周(兼课另计)

网管及电教员6节/周(兼课另计)

办公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大队辅导员8节/周(兼课另计)

主任正职10节/周,副职8节/周(兼课另计)

校级领导正职21节/周,副职19节/周(兼课不计)

D.说明:a、语、数、英跨年级或双班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三班教学增加2节课时;b、全体科任跨学科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c、教师临时代课不纳入工作量,看课每节补贴6元,代上课一节补贴20元。

(3)职位责任津贴

(4)骨干教师津贴:按学校骨干教师方案每人每月补助100—200元。

(5)安全绩效奖:校长25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队辅导员):130元;教师100元。

3、奖教奖学(占奖励性绩效20%):

奖教奖学=按月发放(约79%)+学期末发放(约21%)。

(1)按月发放方法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评价,评价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对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扣去(按月发放部分)奖金。

(2)学期末发放方法

学期末发放部分奖金参照本校制定的《奖教奖学方案》方法发放。另机动是当月顶课、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项目支付。

方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 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 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 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 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 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 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 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方案三:初中校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 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上级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此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xx】71号)。

(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人【20xx】139号)。

(三)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xx】113号)。

(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则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配。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奖勤罚懒,促进发展的分配原则。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监督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发放得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领导小组:

成立以唐中教育发展共同体总校长为组长,各校区执行校长为副组长,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

五、考核分配范围

各校区以当年核准的在编在岗总人数和绩效工资总量为基础,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留20%,再减去班主任费,剩余部分按月考核发放。

六、考核内容和办法

从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评议、相关部门考评、年级部考评、教研组考 评和备课组考评等,把考核的成绩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合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学生测评及家长的意见、教学成绩、各种获奖情况、个 人自评、群众评议等考核方式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年度考核的成绩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主要依据。详细情况 参见《银川唐徕回中教职工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七、设置及分配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含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三个项目,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按月、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一)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94%)

班主任津贴按《银川唐徕回中班主任绩效津贴发放办法》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班主任津贴一年共计发10个月,3月、9月停发(寒暑假)。

(二)超课时津贴

1、超课时津贴

各 学科周课时标准:语文、数学、英语,每周授课时数为10—12节。物理、化学每周授课时数为12—14节。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授课时数为12— 14节。音乐、体育、美术、技术、听力、阅览每周授课时数为14—16节。教师跨课头任教,每两个教案附加1课时。体育教师承担课间操组织工作和信息技术 教师承担机房管理工作,每周在“跨头/附加”中加2课时。

超课时量以学科周课时的上限为标准,每超一节为16元。

2、各种辅导津贴

早 读和初三体育教师早操每次5元;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生物、计算机学科竞赛小组每次20元(辅导2节课);合唱队、乐队、舞蹈队、体育运动队、 书法、美术及其它兴趣小组每次10元(下午活动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假期训练辅导每天补助30元。化学实验员补助30元/月。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其中岗位绩效奖按月发放,占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80﹪;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20﹪汇总后,设成果奖按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

1、岗位绩效奖

(1)任课教师月绩效奖

任课教师月绩效奖=月课时总数×学科系数×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学科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

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2/13=0.923;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系数为12/14=0.857;

体育、美术、音乐、技术学科系数为12/16=0.750;

阅览课、听力课、专职实验员学科系数为0.6。

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①单位课时绩效工资=剩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学总课时

②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应发绩效工资总额×80%-管理岗位津贴总和-月超课时津贴总和-月早读津贴总和-月课外活动津贴总和-骨干教师绩效奖总和+各项扣发绩效工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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