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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2016-11-30 10:58: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共9篇)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样表)2011 27 ***荣昌县****学校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荣昌县教育委员会: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的发展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纯女生的幼教学生使得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中层干部任职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样表)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一篇

2011 27 ***

荣昌县****学校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的发展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纯女生的幼教学生使得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安全管理工作任

务重。为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德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解决今年部分中层干部任职年龄到点后留下的职务空缺,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荣教工委〔2010〕5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拟调整学校部分中层干部。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学班,有***名学生,核定编制**人,现有教职工**人。现有校长1人、副校长3人;德育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

二、 调整岗位情况及原因

1. 设办公室主任1名。

2. 设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

3. 设德育处副主任2名(分管幼师)。

4. 设总务处副主任1名(拟免原总务处副主任)。

三、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除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师德。

(三)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干部原则上逐级提拔,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从后

备干部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管理、严格程序原则。

五、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全校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在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民主推荐的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

(二)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工作、生活、社交”的情况进行了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三)学校行政会集体讨论,投票决定

学校领导干部的任用,必须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决定。集体讨论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成员到会,以应到会议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形成决定,方为有效。

(四)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

本方案经县教委批复,学校实施后将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

以上方案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 调整 方案 请示

荣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0年10月10日印制

聘中层干部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二篇

朱庄初级中学选拔聘任中层干部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把我校办成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学校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所聘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新任中层干部应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包括正在函授专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4、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凡年龄男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参加竞聘。

三、竞聘职位(主任5名)

办公室:主任1名

政教处:主任1名

教务处:主任2名

总务处:主任1名,

四、竞聘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支部、校长室成员与工会主席组成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方案,并报教育局批准。

3.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选拔聘任干部工作的文件和方案,认识选拔聘任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选拔聘任干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学校干部制度改革。

4.领导小组成员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由校长初定拟聘人选。

5.民主选举。全体教职工或教代会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每人一票),工作人员当场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和岗位职数确定中层干部名单。

6.校内公示。学校对拟聘任中层干部的名单和职务在校务公开栏内向全校公示,时间7天。

7.校长聘任。校长按规定签发聘书,签订责任状。聘任文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材料归档。

五、有关规定

1.学校中层干部以选拔聘任制为基本形式,聘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或需增设的,学校可按照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直接聘任(聘任办法由学校选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2.中层机构和职数按有关文件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

3.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

4.民主选举中层干部时,应参加选举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方能选举。

5.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监督。

6.中层干部选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以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或贿选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8.中层干部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校长提出书面报告,校长在收到申请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9.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10.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朱庄初级中学

2008年6月

选拔中层干部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三篇

中共******党委

关于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和规定的范围、条件及程序,进行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事业的需要。

二、范围和职位

这次科级干部选拔调整的职位是办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个正科级岗位、*个副科级岗位。

三、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

实行组织选配和民主测评相结合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

构的要求,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

(二)新选配的科级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胜任本职工作到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选配正科级干部,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人员;选配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勤政,工作实绩突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方法步骤

(一)召开党委会议。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后,召开局党委会议,对干部选拔调整的职位、方法步骤、考察组的组成等事项进行研究确定。

(二)民主推荐。1.会议推荐。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实施方案,进行书面推荐。2.谈话推荐。考察组与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党委会议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党组成员进行酝酿讨论,根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发布考察公告,同时,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谈话考察;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并做好向党委汇报的准备。

(五)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情况汇报,

并就考察人选的任职情况进行讨论决定。

(六)任职公示。对确定任职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所任职位在全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备案报批。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党委干部调整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其它材料。

(八)公布任职。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复后,由局党委公布任职,并与调整人员进行谈话。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这次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成员;***、***同志为考察组成员。邀请市纪委纪检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干部选拔调整的全过程,要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严肃组织纪律。全办干部职工要顾大局、识大体,服从安排。选拔调整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变动,要做好工作的衔接和过渡,及时办理交接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处理,应处分的处分,应降职的降职,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和评先树优。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四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B.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C.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

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②校长提名:

A.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B.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③确定考察对象

A.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B.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C.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D.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2)通过竞聘产生中层干部人选的程序:

①竞聘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成由校长、书记、党支部成员、行政、教代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②公布拟聘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组织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 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列出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较为集中者的名单。并根据情况任职条件等要求,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名单。

④竞聘演讲:

A.演讲由竞聘工作小组主持实施。

B.演讲的内容、时间、地点由竞聘工作小组提前三天通知。

C.演讲后竞聘人应当场进行答辩,并由竞聘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进行评价。

D.工作小组汇总评价情况,并据此确定考察对象。

2、党支部考察

(1)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如下

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

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

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

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有支委的学校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

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

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如校长兼书记可由支委成员

代行,无支委的学校由总支指定一名党员)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定。总支在7天内予以答复。

4、任职

(1) 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

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

职手续;

(2) 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

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

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并由学校发给聘任书。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

岁,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

(二)从外校调入的教师,担任学校中层干部,须经以下程序: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

长、

原学校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总支,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应在拟担任的岗位上挂职锻炼一年,一年后由学校按“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校际间中层干部交流: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长、

原学校

中层干部岗位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支部在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实行职务聘任制,聘期同前。

七、 回避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 考核及免职

(一)考核:

1、学校党支部每年对中层干部考核一次,考核采取全员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全员测评的项目后附。

(二)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免职手续: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学校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并征得党总支同意。

九、 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 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中共 ××××× 小学党支

二○一一年九月

中层干部交流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五篇

白水县总工会

中层干部交流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总工会机关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双向选择,有效推动岗位轮换,切实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作风优良,达到人事相宜,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适才适用,强化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白水县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白组发[2013]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载体,以推进工作为目标,以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为手段,将一批政治可靠、工作突出、群众信任、德才兼备的人才选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实现干部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先公布部室职数及职责再进行竞争,中层岗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

2.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职演说、民主测评相结合。

3.坚持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参与竞岗的干部要求德才兼备。

三、竞选中层干部范围

本机关所有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的干部。

四、竞争中层干部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竞争岗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踏实,作风正派,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机关在职干部。

2、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5、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不能报考该职位,必须进行岗位轮换。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讨论上报。

领导办公会讨论通过实施方案;并向组织部报送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民主测评。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推行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宣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使大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参与,举贤荐能。

(三)个人报名选择。由一般干部填写个人择岗意向表每人可申请2个职位。

(四)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实行量化打分。机关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科以下干部进行测评,在填写民主测评表时,填表人要自行计算出得分。统分员当场统计得分,记分方法:干部职工的有效票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有效票平均分。

(五)评议决定。

所有领导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各股室股长(主任)。

(六)公示公布。

(七)正式任命。

六、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出于公心,从工作实际出发,客观正确地评价干部,认真负责地填好测评表格。在竞岗过程中,不得搞人情关系组合,要正确估价自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填好意向表,接受挑选。

2、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3、要讲大局,讲团结。做到因事择人,兼顾结构,因人司职,各得其所。

4、统筹兼顾,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确保不耽误当前工作,又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新的部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到岗之前,原任部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继续履行职责,不得耽误工作。如因竞岗而影响正常工作的人员,在竞岗和双向选择时一律不给予任命和选择的机会。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中层干部交流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白水县总工会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白水县总工会

关于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工作情况的说明

根据编办下发给我会的“三定”(白办发[2000]46号)文件:我会有1室三股,编制4人,目前副科领导岗位4人,除办公室配备1名主任外,其它股室股长由副科领导兼任,在本次交流暂时没有中层干部竞争人选。

白水县总工会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六篇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七篇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6广电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八篇

为进一步深化县广电总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全面提升广电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和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优胜劣汰的干部激励机制,根据《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若干意见》的精神,经请示县委宣传部同意,总台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综合改革为着眼点,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本台中层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编办的指导下进行。

四、竞争上岗条件

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除了应当具备上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本政治业务素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不超过50周岁(1964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有胜任竞争中层岗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完成中层岗位的各项工作。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原则,讲究工作方法;敢于严格要求,善于团结同志;能组织履行好岗位职责。

(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群众基础好。

五、竞争上岗岗位

根据县编办“三定”规定,结合本台改革实际,本次共竞争上岗6个科室15个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总编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新闻节目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5.播出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主持工作)。

六、竞争上岗主要程序

(一)召开动员会。3月3日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公布《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宣布竞争上岗的范围、岗位职数、任职条件以及竞争纪律。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参与。

(二)自荐报名。凡参加中层竞争者,均应填写《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一),在3月5日17:00前报送到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朱久才同志处,逾期无效。竞争上岗职位可填报两个志愿,参加报名人员均需注明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到其他岗位任职。

(三)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3月6日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竞争的人员名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四)竞争演讲。3月7日召开各乡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及台本级除值班人员外的所有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干部职工会议”)。凡参加竞争的同志,均应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发表竞争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竞争岗位的主要优势和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顺序抽签产生。评委和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演讲情况进行评分。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办领导和专家,与县广电总台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共同担任评委。演讲评分按照主题突出、语言简明、思路清晰、承诺可行、表达流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演讲评分表(见附件二)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分值分别为85-100分、76-85分、65-75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上具体分数(超出65-100分范围的为无效分)。评委评分占总分的20%,其他干部职工评分占总分的20%。

(五)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与竞争演讲同时进行。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三)分德、能、勤、绩、廉5项具体内容和一项综合评价,每一项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折合分值分别为90分、80分、70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以综合评价结果为统计依据。总台班子成员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20%,全体干部职工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40%。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竞争上岗岗位的合适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四),在相应栏内填被推荐人姓名,每个岗位只能填写1人或空缺。如有1个岗位填写2人及以上的情况,即为无效票。

演讲评分表、民主测评表、民主推荐表回收后,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正地汇总演讲评分、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竞争者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

竞争者最后得分=1+2+3+4

1.评委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评委有效票人数×20%;

2.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20%;

3.班子成员有效票测评总分÷班子成员有效票人数×20%;

4.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测评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40%;

(六)组织考察和确定任职人选。根据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情况,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原则上根据各岗位竞争人员(包括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测评总得分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民主测评优秀、良好票数之和不低于50%的,方能列入考察。从3月10日组织人员对入围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最后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以及任职条件、实际工作需要、中层干部合理搭配等情况,确定各岗位的拟任人员。

(七)任前公示。3月12日将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本台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3天。

(八)提出拟任名单,上报审批。3月17日总台党组结合任前公示反馈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任名单,将中层干部正职拟任人选提请县委宣传部任命(其中办公室主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九)公布任命。中层干部正职,经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由县委宣传部行文公布(其中办公室主任须经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中层干部副职,由总台直接行文公布。在行文公布前,总台党组组织人员与每个参与竞争的同志谈话。新任职务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任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任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按干部管理权限可作个别调整。竞争岗位暂无合适人选的可暂时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总台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竞争实绩直接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免去原任职务。

七、几点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二)全体干部职工既要积极参与,又要认真做好现职工作,做到竞争上岗、工作两不误。

(三)此项工作结果公布后中层干部立即到新岗位报到,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四)在竞争上岗中,要讲究公道、正派待人,凭德才标准和工作需要取人,排除人情关系的干扰,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取人,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对有拉票、私下搞小动作,故意违反规定,干扰竞争上岗工作,以各种理由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行为的人,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其他事宜

本项工作如遇其他未明确的问题,经请示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劳社保局、县编办后,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6年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中层干部任职方案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的;旨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范围和条件

这次轮岗交流的范围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

(一)在同一岗位担任股所级中层干部正职满五年或在同一股室担任股所级中层干部正副职累计满7年的,必须进行内部轮岗交流。

(二)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四、组织领导

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4月26日至5月15日)。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5月15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组织实施(5月20日至5月底)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党组决定。由于我局人员较少,且只有办公室主任一人符合交流条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决定离职由办公室副主任李容暂时主持工作。

3.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已离岗谈话。她表示不原意交流到其他部门,而她本人是单位会计,如果交流出去,我单位将无人能就任此项工作。为此请组织部门和人社局考虑我单位具体情况同意不交流到其他单位。

4.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我局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离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新到岗位的中层干部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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