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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016-11-30 11:48: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9篇)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文件2016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文件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一篇

2016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管控,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一)推进县级监管机构建设。年底前,全县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县畜牧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部建立。这项工作将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推进乡镇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的要求,全面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每乡必须确定一名农畜产品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确保机构健全、职责明晰、装备到位、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切实发挥基层监管效能,推进监管重心下沉、监管关

口前移。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三大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禁限用农药的整治。主要聚焦重点蔬菜等品种,重点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问题。二是畜牧部门要加强兽用抗菌药的整治。重点解决养殖户滥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三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突出打击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严防问题反弹。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巡查监督。建立巡查监督制度,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加强宣传和指导服务,督促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监督合理使用农兽药等投入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农药,切实遵守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加强收储、运输环节监管,加大巡查、抽检力度,有效防控和治理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滥用添加剂行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产品检疫检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健全巡查档案,注重在巡查中及时发现问题、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强化监管措施,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

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案件公开力度,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屠宰病死猪、制售假劣农资案件为重点,集中曝光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重大案件,充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

三、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

(一)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按照各个产业、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全覆盖的要求,加快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现有国家、地方标准和省农业技术规程,补充完善市县级农业技术规范,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二)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要不断扩大蔬菜水果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规模,积极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安全技术,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

(三)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要建立完善认证补贴激励机制,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注重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要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健全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一)抓好例行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农业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抽样工作有序进行,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水平。对于部级、省级风险监测发现的为题,要及时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对检出问题的产地和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实施精确打击。

(二)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县、乡监管机构要明确人员,及时监测和报送涉及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负面报道要跟踪分析,对虚假信息的恶意炒作,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影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得力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加快建立市级平台合并覆盖至县、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三品一标”、注册商标农产品为重点产品,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生产档案、包装标识规定,健全进销台账、追溯标识、召回和处置等制度,积极推广“二维码”、“耳标”等农产品包装标识,逐步实现农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二)加快建设投入品监管系统。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系统要涵盖备案审核、台账管理、安全预警、执法监管等功能,通过系统功能对农资市场准入备案、高(剧)毒农药定点经营、进销货电子台帐查询、农业投入品预警提示等方面的适时监控,实现对农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全流程信息化监管。【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六、创新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一)建立诚信和约谈制度。以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项目扶持和资金奖励等挂钩制约,推进按规生产、诚信经营。建立信用科学评价体系,依据信用评价状况对生产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二)健全部门会商合作机制。按照市农业厅、食药监局共同出台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要加强与食药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监测信息互通机制。重大节日和节庆期间,要适时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宣传活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

七、严格督办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强化督查考核。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量化纳入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提高考核权重,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县农委、畜牧局将加强工作督查和农兽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解决途径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二篇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解决途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质量,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健康和生命。近几年来,部分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猪肉含有“瘦肉精”等,已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何营造安全健康的农产品消费环境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解决认识不够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地方由于认识不够到位,忽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表现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从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上看,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不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从加工、经营企业者来看,一些企业和经营者唯利是图,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置消费者的人身安危于不顾,不当使用大量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药物,加剧了农产品的有毒有害性。特别是在流通销售环节中,不法企业和商贩在产品上再做手脚,肆无忌惮地推销有毒有害及过期变质食品。从消费者来看,部分消费者对无公害、绿色食用农产品认知度还不高,对无公害、绿色食用农产品相对较高的价格难以接受。“放心菜”优质不优价,势必影响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推广。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农业发展的生命线。去年的禽流感,给很多家禽养殖企业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县双佳农牧公司因此在短短几个月里经济损失达到500多万元。同样在去年,我县的柑桔因“甲胺磷风波”在哈尔滨身价大跌,导致石门柑桔在整个东北市场销售疲软,尽管最终证实此事纯属个人捏造,但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这些事实告诉我们,质量安全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事关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大事,需要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并付出努力。

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当前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配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加强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让他们明白哪些是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从而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守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要对广大消费者加强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使他们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对于上市农产品检测结果,除了及时在市场醒目处公布外,可定期汇总,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这样不但可以震慑不法经营者,也能使消费者明白哪些东西可放心购买,哪些东西要谨慎购买。

二、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解决方法单一问题。

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很多地方采取了“堵”的方法,如制订出台禁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公告,严格检验检测实行市场准入制等等。这种方法存在两大弊端:一是在当前农业执法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以罚代管、以案养案”问题;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资经营放开,新产品层出不穷,在既得利益的驱动下,存在“堵不死”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堵”的同时,注重疏导。

据《农民日报》报道,今年中原大地夏收期间,已见不到大片大片焚烧秸秆的现象,政府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禁烧监控。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秸秆可以卖钱。麦收季节有不少农业龙头企业专门收购、加工麦秸,麦农因此而额外多了一笔收入,自然不会焚烧了。这就是堵与疏的两种绝然不同的两种效果。

所以说,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从重堵轻疏中摆脱出来,在禁用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时,也要相应地开发一些实用的绿色、无害农业投入品,群众认可后,就不会去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了。就石门而言,现在是全国柑桔、蔬菜标准化示范区,是全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绿茶优势区域,已获得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整体认证。要增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份额,就要在“疏”字上多下功夫。可以考虑把几十万亩的玉

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起来,改良土壤或生产饲料;可考虑把九峰实业、双佳农牧的生猪、家禽粪便利用好,解决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的肥料问题,扩大有机肥料的施用量,最终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

三、处理好供与求的关系,解决机制不顺问题。

近些年来,我们先后实施了“无公害行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客观地说,它们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一旦放松,就有垮下来的危险。这其中的关键是现在还没有形成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机制,而没有绿色农业投入品是难以生产出绿色农产品的。所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建立一种长效的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机制,怎样建立?我认为就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它们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协会 农户”的经营模式,形成在生产资料上包供、生产技术上包教、生产产品上包销的紧密型经济联合体,最终以优质农资换得优质农产品。我县的双佳农牧、九峰实业、北山牧业、烟草公司、金湘源等企业都与我县农户建立了这样的合作方式,形成了基地发展、农民

增收、企业增效的可喜局面。特别是双佳农牧成立了双佳禽业合作社,不断完善“公司 农户”的经营机制,成功推出了“六包两协助”的经营模式(六包即:公司包供应鸡苗、饲料、药物、养殖设备、包提供技术服务、包保价收回产品,两协助即:协助养殖户选址建场、协助搞好防疫),联营养鸡大户达到1600多户。公司目前已建有规模养殖基地10个,其中夹山三板生态养殖基地建有标准化鸡舍38栋,养殖面积2万多平方米。这种经营模式,解决了传统的“公司 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定的问题;解决了农业结构调整中农民缺少资金、技术、信息的问题;解决了农业标准化过程中全程质量控制难的问题;解决了家庭联产承包制条件下,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问题;解决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实现了“企业和基地一体化、农民工人化”。所以今后我们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农村建立产业化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改变过去农民一家一户各自经营的局面。一旦某种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其品牌和产地进行彻底检查;而企业、协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一定会严格自律。

四、处理好主与次的关系,解决监管乏力问题。

目前,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从条条关系看,食用农产品安全职能分解在农业、粮贸、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商检等七个部门,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由于缺乏协调,执法监督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密切,使违法者有机可乘。从条块关系看,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和“执法主体”责任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导致地区与部门之间尚未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由于多头管理和缺乏协调机制,职权不清,管理效率不高,管理难以完全到位,给假冒伪劣农产品横行留下空档。所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可从立法上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如对农产品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初级产品生产监管;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市场环节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等,按一个部门监管一个环节的方式进行理顺,彻底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不利局面,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三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5日【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一)开展首批试点核查授牌。对2015年确立的107个创建试点单位,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部里进行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统一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进行授牌。

(二)扩大创建试点规模。根据首批试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在首批基础上,再新增200个县(市)作为创建单位,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或地市整建制推进纳入创建范围。鼓励和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三)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三鱼两药”整治,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五)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

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互联网以及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农资市场整治。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六)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七)全面加强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部省两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八)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联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九)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制定追溯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编码规则和识别查询标识。

(十一)启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筹备和开展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优先选择“三品一标”和生鲜乳、蔬菜、猪肉等易于标识的农产品开展全国统一追溯试点。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积极争取追溯条件建设和奖补政策,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二)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各层级监测的重点和方式,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部省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十三)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5年规划。围绕重大问题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十四)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五)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加快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制定国家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支持各地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十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不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创建规模,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

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

(十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菜篮子”大县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规范,明确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

(十九)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十)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突出问题整治、应急处置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联动,尽快构建贯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十一)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编制,制定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2016-2020)》,强化监管体系能力建设和设施条件装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

七、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二)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二十三)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规范,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十四)强化科普解读宣传。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进行梳理,系统编制科普手册和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解读。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数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天地平台,依托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专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部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二十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创建“农安信用”专栏,逐步将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用信息建档入库,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和资金奖励等挂钩制约。鼓励农业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来源:

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四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检验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于2015年9月底、十月初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4个蔬菜生产基地以及3个茶叶生产基地监督巡查。中秋国庆期间我县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重要载体,确保主要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

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2015年11月13日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半年工作总结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五篇

2016年汇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半年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和指导下,通

过全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作的共同努力,至当前,我区未发生农产品

质量安全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

为成员的农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分镇

包保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产

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行动。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分别与各镇农服中心签定农产品质量

安全责任书,二是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定

了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164余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

查人员38余人次,检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个次,检查农资生产

单位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个次。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年前就将该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安排,要求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共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个次,三是

加强了屠宰检疫管理,与各定点屠宰场(点)100%的签定了安全承诺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书,共计检查屠宰场(点)23个次,严把进、出(屠宰、养殖)场

关,做好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的严格按相

关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

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四是对病死猪, 严

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

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其产品折合

头数52头。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检测工作为手段,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累计共完成了农产品

监督抽检26批次,其中蔬菜6批次,鸡肉2批次,鸡蛋2批次,猪肉10

批次。完成“瘦肉精”检测1120批次,各镇共完成农残速测370余批

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宣传培训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扎实开

展了“放心农资下乡”,“3.15”,“春季禁渔集中宣传”,“知识产权保

护”、种子法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活

动9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兽药管理 、农药管理、

肉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培训共12期,共培训相关人员300余人次,发放

购种宣传明白纸,禁渔通知、公告,禁用农兽药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宣传通告120张,张贴宣传标语21条,发放

农产品生产档案1000余本。

5、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

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44个,无公害产品认定申报3个,

完成,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检、有机农产品认

证申报2家,(一家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样,一家已基本完成资料报

送)。

6、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及工作例会。

结合实际,我局切实将日常监管下移到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在切实加强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定

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工作例会,

切实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落

实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镇监管站要切实

做好在督查中发现实际问题,加强复查,确保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7、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

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采取公共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

件审查事项进行了专项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证据材料真实

性、合法性、关联性,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服务,当前,该服务

事项已启动,上半年共办理涉嫌农业行政违法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

理过程当中。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财

政支持,提高规模农产品生产的申报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增强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安全

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3、。强化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督查力度,采取网上监

督检测情况,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季度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

式,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4、做好新五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接,努力使安全管理工

作不脱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汇川区农牧局

2016年6月12日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计划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我镇201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下达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法科学监管,以民为本,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监测监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1、成立镇覆盖全镇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建立落实镇街专管员3人,检测人员3人,村级协管员52人。

2、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定量检测64个批次,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3、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查处率100%。

4、“三品”基地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保持认证率100%。

5、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监测6个批次。

6、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健全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室和专职农产品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完善检测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检验检测人员。

2、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集成一套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的要求,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

3、强化“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应100%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主要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开展对“三品”基地的规范化指导与监管工作,严格证后监管,规范“三品”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4、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完善提升农产品基地快速检测点和追溯示范点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制度,加大生产环节追溯工作实施力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管理模式。

5、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年度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对我区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抽检工作。

6、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养殖中使用禁限用渔药、人用药及销售假劣农资等专项治理。突出对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突出对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7、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事项,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值守,明确责任,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8、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检查监管执行情况,坚决消灭监管盲区。落实“三品”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强化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执行情况监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展对生产主体、“三品”基地内检员、追溯管理员、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

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七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提出六点建议。

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县、乡镇、基地(市场)四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过于分散,监管难度大

种植业方面:我市农产品生产过于分散,没有形成规模,无法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不合理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养殖业方面:我市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养殖户购买劣质苗种、饲料,养殖物有病乱用药等情况时有发生,给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推广中心在行政管理上没有理顺关系,既有县直管,也有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等形式。少数乡镇虽然建立了检测室,但办公用房年久失修,检测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多数乡镇还未建立检测室,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有限,监测人员要兼顾乡镇的其它工作,监测效果不尽人意。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缺乏专职检测人员。市级检测中心在编人员只有4人,六县在编的检测执法人员不到100人,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四城区目前尚未设立渔政机构,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

缺乏必要的设备。市级检测中心只能做定性分析,无法开展定量分析。如瘦肉精检测只能进行初步筛选工作,要送到自治区才能确认检测结果;水产品检测则均需送自治区进行检测。

缺乏经费保障。目前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业务经费为每年一申请一审批,没有形成常态化管理,经费来源缺乏保障。各县区都没有专项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步维艰。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完善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机制,水产品既无标识,经营者又未建立台账,对于问题水产品,其溯源调查的难度很大。同时,由于人力不足,部分县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导致一些不免疫、不佩戴耳标的畜牧产品流向市场,造成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快推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议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在市农业局和县、乡镇农业执法机构分别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监管站,在乡镇设立渔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村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明确各自监管职责,落实办公场所、编制人员和经费,配备检测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行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制度,种植业以蔬菜为重点,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用药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高毒农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畜牧业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渔业以禁用药物为重点,强化用药执法检查,完善养殖档案,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议把监管工作经费、检测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产品检测经费和技能培训经费等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并保证这些经费每年不低于5%的增长比例,做到经费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不断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并强化“三品一标”监管,(

(五)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免疫、畜禽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六)加大培训力度

深入开展检测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基层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016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八篇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6年,我县的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及农业部、省、市、县关于加强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署和年初签订的畜牧水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重大疫病防控、科学养殖生产等基础工作,以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和执法检查为重点,通过开展打击畜牧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强化检疫检验工作,有效加强了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促进了全县畜牧水产业发展,确保了广大群众消费安全食品,圆满完成了全年年初各项目标任务,下面就今年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农业局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局领导高度重视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质量安全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潘泽文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及其他站(股)室的同志为组员的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副局长冯全军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乡镇畜牧站站长负责辖区内的畜牧水产品及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饶文帮同志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刘洋任领导小组的信息员。

二突出重点监管,从源头抓好养殖品的投入管理

1、我局工作人员对所有的养殖大户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从乳猪料、中猪料到肥猪料,从使用的兽药到添加剂均进行了登记和检验,严格控制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养殖投入品的使用。

2、对所有饲料和添加剂的进货来源、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产品规格等逐一进行登记,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依,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水产养殖户的药品、饲料及水产品管理。每月至少到水产养殖户和水产品消售市场检查一次,严禁腐烂变质的水产品上市,杜绝使用苏丹红等保鲜剂及其它违禁品。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很抓养殖投入品的源头管理

今年我区组织对全区6家兽药店、饲料营销户、进行了先后四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监测10个场所(养殖大户、屠宰场),共出动4车次、16人次。没有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也没有发现饲料兽药包装不规范、以次充好的现象。

2、双管齐下,狠抓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的抽检工作

我局严把屠宰检疫关,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进出车辆消毒,生猪检疫检验、查证验证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检测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含张管处屠宰点)共屠宰生猪7500头,瘦肉精共抽检705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还对全区的8个较大生猪养殖户共计2460头进行了尿液抽检30头,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3、年初和养殖场(大户)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状和养殖品投入质量安全承诺书。

4、强化畜牧检疫,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节假日畜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为了加强对上市畜牧产品的监管,配合其它部门对全区上市畜牧屠宰的白条肉,水产品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的对学校、宾馆和小餐馆进行肉品抽查,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5、参加了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的区食安委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发生。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抓好全县村务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全县农产量基点调查工作。对全县农业企业,进行指导、服务等工作。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好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项目。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的职责。作好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和土地承包后续管理工作。

加强种子备案登记,确保种子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种站〔2016〕01号文件规定,严格审核品种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审核种子来源、品种审定情况、区域适应性及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杜绝不合格种子上市销售。2016年**县备案登记良种代销人员78户。备案杂交玉米品种63个,17万公斤;杂交水稻品种49个,9万公斤。

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种子市场违法行为

(1)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的种子执法活动;

利用电视、广播、及科技"三下乡",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宣传,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农户讲解购种注意事项,品种的选择等一般知识,通过加大宣传使广大农户懂得购种常识和提升识假辩假的能力,消除农户购种时心中的不放心疑问。

(2)强化市场监管,打击种子经营违法行为

对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采取由执法大队牵头部门配合的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市场14场次,检查种子经营户112户次。

7、农业执法工作

为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检查种子经营门市(摊点)202户(次),检查中发现未备案销售种子的经营户5户,对这5户违法经营户,责令限期改正。检查农药门市28户(次),检查中未发现甲胺磷等禁用农药产品。检查肥料经营户43户(次);在检查中发现涉嫌经营抽检严重不合格复混肥料产品的经营户2个,通过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为合格。

5、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抓好我县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措施,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县兽医卫生监督所站长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畜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我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各部门分工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职工作,把好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关口。同时,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组积极主动与质检、工商、药监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切实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我们结合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利用宣传单、印发畜牧疫病防治技术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小册子等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与与此同时,举办由养殖户、畜产品经营户、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普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全面开展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专项整治与监督检查。第一,加强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从1月起,对全县兽药经营单位,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有效期、保存条件、销售去向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没查出过期失效药品、违禁药品和"三无"饲料。(

2016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第九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我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2016年株洲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省、市食安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以“确保食品安全、加快改善民生”为已任,以“突出专项整治、创新管理手段”为抓手,以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作为食安工作的使命感,全面履行职责,全力抓好“四大战役”,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建设“幸福天元”而不懈努力。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将继续狠抓治理整顿作为食品安全的中心工作,以“三大重点专项整治”(放心食堂专项整治、放心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放心食品油专项整治)作为治理整顿重点突破口。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大宗食品品种,深入开展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坚决遏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通过整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整治内容

本年度专项整治由区食安办统一组织、协调,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区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筹部署、调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做好各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按照市食安办要求,突出三大重点整治每个季度安排一次主题行动,每个主题行动包含2-3个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场所和重大节假日的食品安全监管特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做好四大主题行动:

第一季度:“春雷行动”

主要内容:

(一)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区食药分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学校食堂、饮食摊点及周边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证率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100%,“五病”调离率100%,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以上,食品和原料进货记录可追溯率100%,餐饮具消毒合格率100%;

2、学校食品商店(或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持证率100%,食品抽检合格率95%以上,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建立率100%;

3、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原料、商店(小卖部)的食品、饮用水、配送的营养食品(特别是乳品及乳制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主任任务:

1、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特别对于外包的食堂、商店、配送的营养餐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的日常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2、开展托幼机构、中小学、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饮食摊点及周边的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卫生环境、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潲水油”、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品、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品商店(或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门店的资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清理学校周边流动饮食摊点,引导其进入正规市场经营;严查食品生产企业向学校提供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3、学校开展“放心食堂”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学校全年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农村工作局、区食药分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持证率100%,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建立率100%,经营户教育培训率100%;

2、餐饮企业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率100%,企业培训率100%;

3、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率100%;

4、建立新增食用添加剂备案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增信用添加剂品种。

主要任务:

1、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知识和《可能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目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意识。

2、持续开展“一非两超”(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整顿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相关化工产品的使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一非两超”违法行为。

3、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清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严查销售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五批名单,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含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区农村工作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全区本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本地生产基地上市农产品抽检要求:茶叶、水果、蔬菜等种植类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0%以上,生猪瘦肉精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0%以上,杜绝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发生。

2、涉及农残、兽残、违禁药物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3、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等合格率100%。

主要任务:

1、开展种植环节专项整治。开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标准茶园、果园和蔬菜园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全面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高残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

2、开展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和违禁药物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磺胺类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严惩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

3、推进蔬菜及畜禽、水产品的产销对接工作。加大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按照“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责令退出市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外埠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清查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

第二季度:“夏威行动”

主要内容:

(四)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农村工作局、区城管局等。

工作目标:

1、全区已经改造的主要农贸市场100%纳入监管范围,农贸市场检测室覆盖率100%,由专人负责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种植类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结果必须用电子显示屏公示;蔬菜等种植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5%以上,杜绝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发生。

2、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和抽检以及检测人员的培训均由农村工作局负责,培训率达100%,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率达100%,不合格的销毁率达100%。

3、涉及农残、兽残、违禁药物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主要任务:

1、加大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销毁;

2、实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责任,按照规定建立农副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持进货的原始发票、凭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建立专门的检测室;农村工作局负责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种植类农产品的检测进行指导,并按规定建立检测制度和检测记录台账等;区工商局负责依法监督市场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区城管局负责对市场周边的零担管理。

(五)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米粉生产加工企业“三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100%,豆制品小作坊的备案率90%以上;

2、米粉、豆制品逐步推行规模化生产经营和销售配送制;

3、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米粉、豆制品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主要任务:

1、加强全区米粉、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区食安委要将此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内容,并协调督促好辖区内米粉、豆制品小作坊整治工作,扶持一批条件较好的小作坊提质改造,树立一批产品质量稳定、老百姓信赖的品牌产品,坚决取缔一批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差、添加甲醛等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

2、继续开展米粉、豆制品流通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米粉、豆制品产品溯源和现场销售卫生条件的检查,重点清查农贸市场、中小餐饮企业的冒牌、无证产品;同时结合中小餐饮企业整治,重点加强对早餐食品的监管,早餐的米粉店要极力倡导连锁经营,米粉等早餐原料实行配送制供货。

第三季度:“秋虎行动”

主要内容:

(六)食用油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重点整治散装油经营户和企业,粮油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持证率100%;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100%;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100%;

2、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100%;粮油消费单位和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100%;采购使用的粮油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95%以上;

主要任务:

1、规范粮油的经营行为。清查粮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对散装油经营户进行重点监控,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100%;

2、规范粮油的消费行为。清查餐饮企业、食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进销台账和餐厨废物流向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七)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部门:各镇、街道食安站、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文化局、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农村超过50人的大型群众聚餐到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备案率达100%;

2、农村大型群众聚餐的厨师登记备案率100%,厨师每年体检率达100%.

3、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90%以上,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4、监管站工作人员和信息员培训率100%。

主要任务:

1、区政府负责督促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解决监管站的编制、经费问题,明确1名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任站长,1-3名工作人员,每个自然村和居委会要配备一名信息员,明确职责;

2、食药部门要指导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工作机制,并对监管站的工作人员和配备的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大型群众聚餐备案和厨师体检备案等工作。

3、以城乡结合部、镇(村)、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5、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不落实自律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

第四季度:“冬阳行动”

主要内容:

(八)猪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区农村工作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强化肉品安全,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地区进行重点盯防、重点整治,实现城市四区猪肉全部来自定点企业;

2、全面打击使用“瘦肉精”等非饲料添加剂喂养生猪的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害猪肉或来路不明的肉品加工食品和销售“白板肉”、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杜绝白板肉、病害猪肉流入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肉制食品生产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工业盐加工的现象有明显好转。

主要任务:

1、开展肉类市场的集中整治。开展对全区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猪肉销售门面、摊点的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和“山寨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农贸市场肉制食品的巡查力度,防范假冒伪劣的肉制品流入老百姓的菜篮子,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肉制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开展食品加工和餐饮环节肉品集中整治。对加工制作肉制品的生产企业、小作坊和大中型餐饮酒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体用肉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查使用病死、毒死的畜禽、工业盐、非食品添加剂作为防腐剂、着色剂、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腊制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餐饮环节肉制品的检查检测力度,对于大型餐饮酒店、学校食堂的肉制品须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台账,且产品须是持证企业生产。

(九)酒类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文化局、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等。

工作目标:

1、酒类批发企业流通随附单使用率100%,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率90%以上;

3、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

主要任务:

1、规范酒类经销行为。规范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经营、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酒类价格欺诈行为;餐饮环节强化酒类产品的监管;加强对娱乐场所,特别是酒吧的酒类监管。

2、开展酒类专项打假行动。联合酒类生产厂家在全区集中开展酒类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现、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抓住热点,解决难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之前报送至区食安办),并将工作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经费、落实到岗、到人,并组织好实施,定期开展整治工作督查指导,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得到落实,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及时互相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避免整治盲区,堵塞相关漏洞,提高整治行动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执法,严格追责。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环节及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督查,强化考核。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好每一个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好实施,定期开展整治工作督查指导。2016年6月底和11月底,区食安办将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计入本年度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总结,完善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要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控体系、企业信用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追溯召回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及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头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自觉加强自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为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报送各项整治工作信息到区食安办。并在2016年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到区食安办。区食安办联系电话:2866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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