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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2016-12-01 11:38: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共9篇)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宣传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宣传的实施方案为有效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又快又好发展,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政策,明确目标,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宣传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与目的以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届人...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新型农村社区宣传》,供大家学习参考。

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宣传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一篇

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政策宣传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又快又好发展,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政策,明确目标,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为统缆,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推进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为引领,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意见》为依据,以市领导对新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抓手,广泛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真正达到卢书记提出的“四个明白”,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高潮。

二、主要措施

归纳起来要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制作一次标语。在各种广场、高速路口、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景区(景点)周围、社区广场等适合书写、张贴、制作宣传板面的位置,依托墙面、广告牌位、宣传专栏等设施,以图片、文字、或表格等形式,

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意见、措施和各级领导主要思想,进行开放式宣传。

(二)主办一场展览。在党政综合楼、市图书馆等便于组织的广场位置,将我市自2009年以来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建成的社区和规划的新型农村社区以喷绘、展板的形式面向市民群众进行定期、定点展览。

(三)组织一堂讲座。由专人组织备课、制作课件、撰写教案,结合新型农村社区政策、措施以及外地市经验等内容,在各县(市、区)开展巡回讲座,组织当地有关干部群众参加。

(四)开展一周调研。主要针对安发„2012‟4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补充意见》下发后,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矛盾。

(五)印制一本手册。将省委省政府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意见、政策措施、工作目标和国土、规划、金融等相关机构的政策措施以及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等内容,整理成小册子,发至市直有关局委机关,县(市、区)相关部门,全市所有乡镇政府、村支部以及在建社区的所有农户。

(六)办好一周通报。开办好每周一期的新型农村社区要情通报,及时将各县(市、区)社区建设的信息进行收集,通过《要情通报报》这个载体进行宣传,通报各种情况,同时

定期将各县(市、区)社区建设的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在《安阳日报》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达到相互学习借鉴、相互促进交流的目的,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成立以XXX挂帅,以XXX为组长,XXX,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组员的政策宣传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策划、组织和落实实施方案。

(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共设宣传策划组、政策研究组和宣讲组,宣传策划组主要负责展板制作和标语书写、喷绘等工作,政策研究组主要负责调研和手册制作工作,宣讲组主要负责讲座和快报工作。

(三)周密筹划,确保效果。各项工作区分好时间段,标语书写和喷绘于XX月XX日前完成,成果展示于XX月XX日开始,共展X天,手册制作于XX月开始下发。。。。。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二篇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为全面了解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县发改委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是:

一、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及成效

2008年,我县抢抓国家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机遇,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工作,将全县346个行政村科学合理规划为106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实施后可新增耕地5万多亩。在这项浩大的民生工程推进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政策扶持、梯次推进的原则,先后启动建设了平阴镇前阮二、山头、博士、东阿镇新合、孔村镇驻地、孝直镇丁屯、展洼等18个新型农村社区,截至2010年底,累计建设住房5788户、80.4万平方米,竣工入住789户、12.6万平方米,完成道路硬化6.6万平方米,绿化1.13万平方米。全县农民新型社区建设呈现出试点先行、统筹发展、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科学规划,优化社区建设布局。我县历来高度重视规划先行,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引领快速发展。我县在社区建设中,坚持规划先行,先后编制完成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对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进行了科学安排。按照城乡一盘棋、城镇协调发展和各项规划高度衔接的思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有效进行了合村并点。同时,本着“高起点、高层次”的原则,组织专家、村民代表对社区详规集中评审,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特色突出、风格多样。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指挥的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及由县农办、国土、建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出台了《关于农民新型社区试点建设协调会议纪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县农办、国土、建设、民政、卫生、教体、水务等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自扶持政策和具体落实目标。各镇(街道)也抽调人员成立了指挥部,形成了“党政推动、两委(村、居)主办、村民主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三)用足用活政策,切实加大扶持力度。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对列入“土地增减挂钩”进行新村建设的村庄,除安置地块外,由县政府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一对外调剂置换,对旧村址土地复垦新增耕地每亩补助10万元。同时,鼓励农村居民向乡镇驻地、县城集中,以户为单位全部迁出本村腾出宅基地的户,除享受本村货币补偿政策外,由村集体从扶持资金中给予1万元的异地安置费。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本着“资金来源不变、用途不变,整合集中使用”的原则,将上级出台的涉及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由县财政整合统筹运作,集中投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三是规费减免政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除税收外,原则上一切规费全免。同时,县政府对镇(街道)、村(居)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四)创新建设模式,灵活推动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建设模式,不断加快推进建设进程。一是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通过发展民营企业、工商

贸易、餐饮服务等行业,吸纳人口向镇驻地集中。孔村镇驻地中心社区,依托快速壮大的炭素产业和商贸服务业,规划占地517亩、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的社区,吸纳集聚周边村庄人口1万多人。二是与主导产业拓展提升相结合。依托特色品牌基地产业支撑,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孝直镇汇东片区依托无公害蔬菜基地,将21个村合并为3个新型农村社区,节约用地5300多亩。三是与重点项目和滩区迁建工程相结合。借助黄河滩区迁建工程,把沿黄13个滩区村、2500户,集中整合到7个社区。同时,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同步搞好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教育卫生、社区服务等配套建设,促进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五)突出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扎实做好群众基础工作。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宜合则合、宜搬则搬、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不搞一刀切、行政命令和大拆大建。坚持民事民决,社区建设什么样式的房子、由谁来建、什么时候建,农民群众自己说了算,真正把中央的惠民工程变成农民群众自觉自发的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出了村并村、村并城、村并镇、村并企、旧村提升等多种模式。由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最大限度地尊重群众意愿,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较大成效。

(六)坚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农村社区。在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挖掘地域特色,积极打造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新型农村社区。如玫瑰镇以构建“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为目标,高标准建设,多元化投入,高效能管理,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社区建设,一个环境优美、适宜人居、展示形象、承接旅游、充满玫瑰特色的小城镇在县城西南的翠屏山下崛起。又如孝直镇以“孝为先、人为本、和为贵”的孝直文化为载体,打造了极具内涵的特色驻地社区。

三、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崭新课题,现在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一,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一是财政政策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非常有限,难以弥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二是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民群众不很富裕,主要靠农民群众自身筹集解决困难很大。三是土地置换资金到位滞后,土地置换补助金须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才能到位,而土地净收益补助则要等到土地招拍挂之后才能支付。同时,新型社区建设方缺乏主动筹资的精神,对县里社区建设投融资平台过度依赖,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第二,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户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习惯,习惯于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且生产生活成本相对于新型社区较低,再加上入住社区后生产设备存放的不方便,致使部分低收入群众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第三,社区建设及配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已建设的社区现状看,存在社区规划层次较低、样式较单一、整体规模较小的问题,不利于将来社区发展,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初衷有一定差距。在建社区把重点放在楼房建设上,水、电、路、气、医、学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建轻管”,入住户服务管理的缺位影响了群众积极性。

四、加快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创新组织形式,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充实调整现有的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抽调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一支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社区建设队伍,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政策拟定、措施落实、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制度和社区建设进度周报制度,尽量减免各种规费,集中办理各种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镇(街道)、村(居)委会、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镇(街道)、村(居)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搞好宣传发动,突破常规推动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对社区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在规划建设、创新内容、建设标准、运作模式等方面,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社区建设实施全程监督,让群众享受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因地制宜发动群众,“钱不够的不用慌,可帮你联系银行,也可攒攒钱再迁;想不通的不用慌,想通了再迁;意见不一致的不用慌,商议好再迁”。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速度。

(三)强化资金统筹,形成多元投入格局。明确以县为主的新型社区建设资金统筹主导地位,加大力度,整合扶持项目。充分利用土地整治投资公司这个平台,专门经营增减挂富余指标,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多种途径,争取社会资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推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时,将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多个部门涉农资金捆绑使用,按照“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不改变投资管理渠道,在发改委、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借助土地投融资平台,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强化县级政府整合作用,集中投放,综合使用,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提高资金利用整体效益。

(四)狠抓质量安全,提升整体建设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自始至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运作、高质量建设。严把质量安全关。继续严把施工图审查、招标、监理、质监与安监等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农村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作用,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手续、监理、节能方面的全面检查,切实搞好建筑质量监理和工程验收,确保社区建设质量安全。

(五)制定产业规划,促进农民就业。农户入住社区后,虽然生活开支有所增加,但相对完善的服务功能,可以使他们从繁重的家务和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一是制定产业规划,加快土地流转,发展集约种植、养殖。二是引导好各种农村协会组织在社区中的衔接,为农副产品的外销搭建好平台。三是有针对性地引进劳动密集型、适于松散管理、分散经营或生产的企业,为家庭妇女和居家留守人员经营生产提供更多机会,以增加他们的收入。

(六)加强社区管理,深入探索农村服务社区化的有效形式。推进农村服务社区化,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科学谋划的原则,推进硬件建设再提高,软件建设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完善新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原有制度进行整合、完善、规范,并对成功的、符合自身实际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加以借鉴,构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支部服务社会化、党员服务具体化,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切实以“富民、便民、亲民、安民”为目标,保障社区农民可以享受到像城市社区居民一样快捷高效、周到全面的服务。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取措施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三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帮扶共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挂牌联系和县直单位分包帮扶制度,确定a名县级领导和a个县直单位分包帮扶a个新型农村社区,要求各分包领导和帮扶单位要深入到社区,了解社区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在报纸开设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进行领导访谈、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农村面貌及居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炒热群众的思想,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规划引领,集约节约用地。加强全县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全县所有新型农村社区的修建性详规要求在2012年8月底前完成,并由县财政承担全部规划费用,以减轻乡镇经济负担,全力助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严格规划审批,严禁在规划区域外进行建设。严格按照《ax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农村无序建房的通知》(政[ 2012 ] 12号)要求,制止农村无序建房行为,规范农村建房管理,进一步促进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证社区建设用地需求,注重土地集约节约使用。

(四)加大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我们将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列支不低于3000万元集中用于社

区配套设施建设和对农民新建房屋、新区占地进行补助。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加大金融部门对社区建设和产业发展贷款的投放力度,解决困难农户资金难题。

(五)调整产业结构,强化产业支撑。

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现代化农业,规模化经营,走农业园区化发展的道路。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从产业规划论证、投放资金、提供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人口向社区集聚的过程中,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积极参与流转土地,搞产业集群化发展。引导富余劳动力搞农副产品深加工、运输、销售等,拉长做大农产品产业链,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

(六)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全县目标考核范畴,年底进行重点考核。严格奖惩,对新建连片住宅在50户以上的社区,每户奖补4000元;6个重点新型农村社区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的,拨付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奖补资金100万元;并对先进乡镇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能够按时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且规模在1000户以上、成效显著、典型引领作用强的社区,其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经考察符合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同等条件可优先提拔重用;所在社区党支部书记,经考察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年底未能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或达不到建设规模要求的乡镇,实行

“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奖项,党委书记一律免职、一年内不予安排,乡镇长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汇报材料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四篇

苑庄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危房改造作为全镇工作重中之重,以群众为主体,以市级示范点和社区中心村建设为突破口,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务实苦干,全速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一.社区建设进展情况

去年,我镇按照“一城五点”的总体规划要求,顺利启动了新苑、马庄、尹村三个社区建设。目前,全镇已建成五层住宅楼26栋,15.6万㎡,在建居民楼3栋,1.8万㎡,拆迁房屋879户,腾空旧村址800余亩。三个社区的前苑村、马庄村、解放村的旧村址复垦工作已经完成,并顺利通过了省国土厅的验收。为39户农村贫困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

苑庄镇驻地规划和驻地社区于2010年7月份通过评审,位于镇驻地的新苑社区包括9个村,1.5万人。目前,新苑社区前苑村已完成整村搬迁建设,建成10幢五层住宅楼6.7万㎡、商业楼房9100㎡,1700㎡的社区服务中心和8000㎡的群众文体广场以及3300㎡的中心小学投入使用,新苑大道及其他驻地街道完成了硬化、绿化、亮化。近期,我镇将全面启动新苑社区李村、丁庄村社区建设,李村建设住宅楼6栋、3.6万㎡,丁庄村建设住宅楼4栋、3万㎡;马庄社区启动梁庄村,建设住宅楼3栋、2万㎡;尹村社区尹村建设住宅楼3栋、2万㎡;同时完善

新苑社区、马庄社区、尹村社区三个社区的路、水、电、气、通讯、垃圾处理和社区绿化美化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准备启动李村、丁庄村搬迁改造,并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物业管理组织,

今年,近期准备启动三个社区的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配套进行。

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同时,县里打造城区西北部商贸物流区这一历史机遇,将拆迁腾空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大力发展工业项目聚集区和商贸区。在祥云社区西部投资5000万元,规划建设一处大型建材批发市场,集中经营钢材、铝材、型材、水泥等。同时依托建材市场这一优势,培植加工运输、餐饮服务等相关产业,为新区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在东湖佳苑北部规划建设中都农贸商城,目前正在进行土地审批,通过产业培植、项目建设增强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后劲。

继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力争建设成真正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中心镇。

二、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引领社区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就近整合、节约资源、科学配置的原则,聘请省城镇规划建筑设计院制定了全镇“一城五点一区”的总体规划,把全镇32个行政村规划成6个新型农村社区。新的社区规划占地3179.5亩,可节约土地9717.4亩。同时,对开工的社区一律先进行社区建设详细规划,保证了社区建设的标准要求。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刻录宣传磁带、宣传车巡回宣传、房屋拍照、严禁违法建房、

组织外出参观等方式,充分调动了群众支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等政策结合起来,营造全民共建、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线工作法、指挥部工作制。镇里成立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统筹指挥全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总支建立6个社区建设一线指挥部,把机关骨干选派到农村社区一线,实行副科级干部包社区、社区总支书记包重点村、民情书记包一般村、村组干部包组联户工作制度,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

四是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宣传发动、房屋评估、拆迁安置方案、工程招标、质量监督等工作,就群众关注的户型、拆迁补偿办法、回迁价格、选房等问题,组织群众代表逐户征求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五是加强监管,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所有社区建设资金一律纳入镇经管站专户管理,所有支出一律经群众代表签字后方可支付,所有账目一律经群众代表审议后方可入账。加强对建设手续的监管,规划、图纸、监理、合同健全的才能开工建设。加强对建筑质量的监督,镇里聘请了2名专业人员,每天到各个工地检查,确保了施工质量。

六是强化民生保障,确保社区建设和谐推进。聘请物价部门对拆迁户原有住房科学评估,并张榜公布,征得群众认可;在安置期内发放搬家费和房屋租赁费,动员群众腾空住房、主动搬迁;对困难户和老年人建设周转房和老年房,解决了群众后顾之忧。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所有拆迁的村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三、工作中把握的几个环节

1、农民旧房拆迁补偿办法

拆迁补偿办法总的原则是:坚持公益性原则,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对回迁户集中进行住房安置并实行统一物业管理。平房和单体住宅内(指一户一院)的评估补偿,聘请物价局依据房屋的不同结构,同时考虑成新因素,确定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然后分户公示,拆迁户统一安置到新苑社区。安置住房一般设计为多层住宅(含水、电等配套设施)和门面房。住宅户型设计为70 m左右、90 m左右、120 m左右三个标准,回迁住宅平均价格660元/m ,各楼层单价为:一楼650元/m,二楼700元/m ,三楼700元/m,四楼650元/m,五楼600元/m,车库、储藏室均500元/m。门面房上下两层均价860元/m。

对于拆迁前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回迁户,可自选任意一套户型。拆迁前“一户多宅”、两个男孩的,其中有一孩达到18周岁的可加选一套,并给予一定的补贴政策。不符合补偿政策、再多申请的,按回迁价购买,不享受补贴政策。给予住房安置的拆迁户,其房屋拆迁的各项补偿款拆迁时暂不支付。凡是申请住房的,去掉各项补偿款后,应补交齐总房款。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待房屋拆迁后,按其房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被拆迁户每户支付200元搬家费,如需安排过渡期由村每月补给回迁户200元房租,选择货币补偿的不享受过渡期房租补贴。被拆迁户所涉及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一切权属证明自拆迁之日起自行作废。

2、社区建设资金来源、使用管理情况

我镇创新资金筹集方式,破解社区建设资金难题,加强资22222222222

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实行“五个一点”筹资方式,即盘活村集体资产自筹一点、动员群众预交一点、争取上级扶持一点、农户联保贷一点、建筑商垫一点。同时,加强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监管,依托镇经管站明确了“三个一律”工作纪律,即所有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一律纳入镇经管站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所有支出一律经群众代表签字后方可放款;所有社区建设资金账目一律经群众代表审议后方可入账。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帐核算,镇经管站设立社区建设资金专项账户,各村所有社区建设资金一律纳入镇经管站专项资金账户管理。实行资金支出报签制度,因社区建设需要支出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说明事由,填写《社区建设资金审批单》,经支部书记、群众代表或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盖村委会公章后报经管站审核,经镇长同意后拨付现金。资金账目根据有关财务规定,完善手续加盖理财小组公章后交经管站整理入账。严肃资金管理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隐瞒不报、账外账,不准截留、挤占、挪用社区建设资金,镇纪委、经管站、财政所对社区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若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社区建设的各项手续办理和落实情况

社区建设中所需的可研报告、环评、土地、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审批手续由镇政府提供相关材料和费用,符合规划、暂不具备条件完善建设审批手续的项目,必须进行质量、安全报监,并经县直相关部门放线、验线,经县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已办理完毕,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方式

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五篇

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提要]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社区逐渐兴起。如何构建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崭新课题。本文首先通过阐述现在农村社区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社会组织;农村社区;问题;对策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尚处于探索和实践的初级阶段,在如何转变观念观念、怎样筹集资金、如何在政策上进行扶植,环境和卫生等如何同步等多个方面仍然存在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破解。

一、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出现的问题

(一)干部群体之间的观念模糊。政府和农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对于当前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首要问题,两个主体方认识不到位。首先,部分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存在的意义、认识的理念以及建设内涵都很模糊,存在着畏难情绪,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同时因地制宜地调动当地群众,工作系统性、统筹性和创造性不够。其次,当地的农民作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共同参与支持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存在一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新社区建设了解不够、认识不足,不能有效地整合利用社区各种资源。

(二)筹集建设资金比较困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大的制约因素是资金的匮乏。其中,最大难题是农民建房资金,最大瓶颈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庞大的资金。然而,政府财政政策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非常有限,土地置换资金到位滞后,企业参与、社会组织投入、个人赞助等社会力量参与严重不足,渠道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难以弥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

(三)政府扶持政策的缺失。目前,基于国家层面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没有能够衔接的相关配套设施。城乡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社会保障政策以及向城市居民倾斜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规划审批政策缺失,缺少统一的审批标准,前置条件多、审批环节多、规费收取多、运行周期长;二是建设用地政策缺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而社区建设用地受政策制约较大,现行的土地政策不能从根本上满足社区建设用地的需要;三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等还没有相应的政策保障。

(四)简单粗暴的发展模式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由于部分农村社区建设在垃圾污水处理方面跟不上,使得新兴农村社区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的良性发展。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流动性人口数量的加大,生产向多样化的生产活动发展。由于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使得农村社区的发展屡遇瓶颈,导致出现的环境、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农村社区的环境问题

2016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六篇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一)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二)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全市100户384人,20**年总纯收入1770600元,人均纯收入4611元,95%为非低保户;5%为低保户,低保户中有80%是因疾病损伤致贫,20%是因家中劳动力少致贫。

二、农村医疗服务状况

1、73%的人选择距离家最近的卫生组织是村卫生室,10%的人选择是私人诊所,9%的人选择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的人选择是乡镇卫生院,1%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家到最近的卫生组织的距离60%的人选择不足1公里,39%的人选择在1-2公里,1%的人选择在2-5公里。

2、99%的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被调查的100户中,只有1户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9%。

3、66%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保大病或保住院为重点,33%的人认为门诊、住院都保,1%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

4、19%的人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感到满意,71%的人基本满意,8%的人不满意,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报销医药费少,报销手续烦,(

5、47%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基本合适,11%的人认为过高,10%的人认为过低,3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

6、在现有合作医疗基础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医疗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员患病,经常就诊的医疗单位44%是村卫生室,44%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是私人诊所,5%是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上述单位的主要原因56%是离家近,13%是质量好,11%是定点医疗单位,8%是有熟人,7%是价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调查前半年,22%的农户没有家人患病,59%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农户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农户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后及时就诊,共花费医药费121743元,按照规定能报销或减免43509.4元,实际报销或减免20712.3元。没有及时就诊的主要原因有病轻,自己治疗,经济困难,能拖则拖,医药费不能报销等。

9、43%的人认为现在看病难,51%的人认为不难,6%的人选择说不清楚。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困难,医院缺少名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手续太烦等。

10、86%的人认为现在看病贵,5%的人认为不贵,9%的选择说不清楚。认为贵的原因主要有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医疗机构乱收费,个人支付比例高等。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11、9%的农户因家人得病向医生送过红包。

三、农村居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调查显示,实际报销或减免仅占全部医药费的17%,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小病、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不太愿意参加。调查显示在20**年仅17%的农户得到补偿,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报销?”。

2、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而现在的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三)

为了提高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解决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需求,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全县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后,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到北大湖镇、西阳镇、春登乡等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农户等形式,重点针对全县农民享受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状况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向县人大主任会议作以汇报:

一、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基本状况

我县共有15个乡镇(区),139个行政村,总人口40.44万,其中农业人口31.1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503元,人均卫生消费支出数约为165元。目前,我县有政府成立的非营利性质的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共有社会医疗机构58个,城镇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44个。全县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1830人,卫生技术人员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2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30869平方米,实际开放病床708张,病床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571。几年来,我县致力于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素质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建立了适应卫生事业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了强有力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1、完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几年来,县卫生行政部门投资1500余万元,对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二院、县医院分院,北大湖镇、万昌镇、双河镇等中心卫生院,大岗子乡、官厅乡、一拉溪镇、三家子乡等一般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二是增设和更新了医疗设备。几年来,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共购置大型医疗设备170台件,总投资1250余万元。其中,县医院四年内投资900万元,购置了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34台件。乡镇卫生院全部配置了1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机及生化检验设备,为临床提供了科学的检测诊断依据。

2、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满足农村医疗卫生保健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年,县政府下发了《永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的指导下,按照“二级网一级办”的模式,我县改革乡、村二级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各乡镇卫生院增设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本辖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原有的村级卫生机构改革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经过四年的建设,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已达244个(包括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8个),覆盖率达100%,建设合格率达80%。多年来,我县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把有偿服务与义务服务结合起来,在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宣传、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等融为一体,为农民提供主动、方便、快捷、优质、低价的综合性服务。

3、加强了传染病、慢性病的防治。为强化计划免疫的管理,20**年,我县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程序,县财政每年投入4万元专项经费,免费为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同时,县卫生部门深入6个乡调查点对肺吸虫、肝吸虫、旋毛虫等人体寄生虫病现状进行调查,共调查了4500人份,为做好其他疫病防治提供了依据。为有效防治结核病,县结核病防治所于20**年7月份落实了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对发现的我县结核病人进行了DOTS治疗,并加强了对防痨医生和卡介苗接种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全县3万名中小学生进行了结核菌素监测。目前,我县传染病发病率为254.23/10万人,处于地区中等水平,“四苗”接种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为防治艾滋病,今年上半年,全地区在我县召开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会议,介绍了我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建设和艾滋病防治经验。年初,我县完成了县疾控中心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工作,5月份,我县举办了预防艾滋病知识师资培训班,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医疗科长、防保科长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等60余人进行了培训。同时,我县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果得到了巩固。以控制碘缺乏病为重点,今年上半年,我县完成了60份孕产妇尿样和孕产妇家庭用盐采样,对全县27个食品批发部,64户居民用盐及倒着盐进行了采样监测,其检验样品288个,合格率100%。目前,我县大骨节病、克山病、布病、碘缺乏病的防治达到了国家控制标准

4、通过微机程序化管理,详实的掌握了全县辖区内育龄妇女总数,影响妇女健康状况的疾病及顺位。掌握了新婚对数、孕产妇数、高危妊娠数、孕产妇死亡数等情况,为更好地实施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台上,以筛查高危妊娠为重点,完善了管理措施,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孕产妇保健覆盖面95%。住院分娩率达75%,达到了初保规划确定的指标。为进一步提高妇保工作服务功能,从20**年开始,我县通过选派妇产科技术人员进修,增设必要的设备,加强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卫生院妇产科服务水平,使一般卫生院能承担生理产科和一般妇科手术工作,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具备了病理产科和难度较大的妇科手术水平。目前,我县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开展了爱婴医院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了初保要求的标准,20**年底将通过市级验收。全县儿童保健覆盖率已经达到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零。明显降低了新生儿窒息和新生儿颅内出血事件的发生。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前5年降低20%,婴幼儿的科学喂养及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65%以上,减少了儿童营养不良性疾病的发生。

5、加大了卫生行业执法力度。为适应卫生全行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我县建立了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新体制,撤消了原永吉县公共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卫生防疫站,重新组建了永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卫生监督方面,全年坚持开展了社会卫生打假活动,并做到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对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行业定期进行专项整顿,规范了食品卫生“三证”发放与管理工作,完善了“三证”的发放程序和管理办法,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业户依法严肃处理,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在医疗行业执法方面,卫生局医政科常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美容院、药店、早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两年来打击非法行医36例,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8家,清理非法医疗美容2家,药店座堂医6家,罚没药械10台件,处罚人民币3.8万元,规范了医疗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6、强化了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职能。坚持经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居民生存环境。通过设立常设机构,代表县政府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每年我县都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之一一并考核。从去年开始,加大了管理力度,县政府制定了爱国卫生目标责任考评方案,并与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奖罚措施。通过开展文明村屯活动,现有1个乡镇达到了市级卫生乡镇标准。通过农村改水改厕建设,到今年上半年,已有6个乡镇进行了部分村屯改水,自来水受益人口16.27万人,累计改水受益人口26.55万人,8个乡镇进行了改厕,3.5万户居民修建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4%。

二、我县农村医疗卫生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随着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按照初级保健的要求,基本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但是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集中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在这次调查中我们看到,农村有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房屋破旧、设施简陋、医疗器械破损得不到补充和改善,难以达到正常医疗保健的目标。春登乡卫生院和北大湖镇三家子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简陋、年久失修,还仍在使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旧平房,亟待需要重建。调查中我们还看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老三样”,一个听诊器,一个血压器,一个体温计。医疗卫生改革步伐缓慢,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相适应。

2、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由于农村物质条件落后,因此,我县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大多集中在城镇,导致农村医务人员所占的比例比较低,看病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西阳镇搜登沟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仅有一名乡医,却服务着全村近千人的预防保健。在北大湖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调查中了解到,人才的缺失导致医护人员青黄不接,“出不去,进不来”的现象正严重的制约着事业的发展。对现有在编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措施不到位,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善。

3、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和乡医负担重。在北大湖镇三家子村和西阳镇红石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了解到,目前,我县村级医疗机构负担较重。三家子村卫生服务站一年累计要向上级上交7000多元费用,这里有物价部门每年的年检,每个月向镇卫生院缴纳的事业发展基金,每年向药监、卫生等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交纳的各种规费,还不算相关部门每年不定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颁发的各类资格证所收取的费用。村级卫生机构没有村集体经济的投入,房屋、药品、设施都是乡医个人投资,还要支付工作人员工资,而各级政府对乡医从事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没有任何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医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

4、非法行医现象时有发生。从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非法行医在农村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农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些人打着某医疗机构或医疗院校的牌子,以义诊为幌子,目的是推销药品,骗取钱财。非法行医机构还与当地村委会建立了较密切的联系,据春登乡一位乡医讲,今年4月份,县结核病防治所到该乡一个村义务为农民检查身体,而这个村村委会却只召集五、六十人来。相反,某一非法行医机构来村里“义诊”,直接驻扎到某村干部家中,而这位村干部却不遗余力的为其提供方便。

5、农民因病致贫返贫情况严重。经调查,在农村,有一部分农民是“抗病”,有病不治;有一部分农民是没钱看病,望病兴叹;还有一部分是借债看病,但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未看好,人财两空。在春登乡召开的乡医座谈会上了解到,农民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相当部分是赊帐,到年底后算总帐,而每年乡医到年底一算账,总有万八千的账兑现不了。一位农民对调查组这样说,被大水淹了、或者房子被烧了,苦上几年或许还能翻身,但真要得了大病,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倾家荡产。

三、发展我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我国要建立卫生服务和医疗保健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结合调查,就抓好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政府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新型农保政策宣传标语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七篇

新型农保政策宣传标语

1.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2.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3.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5.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6.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广大农民养老后顾之忧。

7.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事业。

8.推进新农保是民生之本,参加新农保是幸福之源。

9.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10.和-谐社会政策好,农民百姓来参保。

11.新农保是“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12.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年轻不参保,晚年谁养老。

13.早参保实惠,晚参保吃亏,不参保后悔。

14.新型农保,惠民工程,财政补贴,农民养老。

15.及时加入新农保,六十之后笑到老。

16.老有所养百姓乐,新型农保好政策。

17.莫道人间桑榆晚,农保撑起保障伞。

18.养老保险是大事,及时参保最明智。

19.上班种地两头忙,养老保险不能忘。

20.平时积累上农保,终身受益忧愁少。

21.年轻时候早缴费,白发年龄不后悔。

22.实施新农保,惠农政策好。

23.新型农保政策好,政府扶助帮养老。

24.养老保险进农家,年老生活有钱花。

25.政府补贴进农家,养老盛开幸福花。

26.农保双补政策好,农民参保热情高。

27.参加新型农保,保障晚年生活。

28.今日参保缴费,明朝养老无忧。

29.参加新型农保,享受政府礼包。

30.政府担责任,农民得实惠。

31.参加新农保,夕阳无限好。

32.参加新农保,存钱又防老。

33.参加新农保,搭上幸福车。

34.农民养老,首选农保,缴费不多,受益到老。

35.新型农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

36.新型农保,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37.人生之路,农保相助。

38.新农保,真是好,老来无忧儿女笑。

39.新农保,真正好,快快乐乐活到老。

40.新农保,政策好,请您安心来养老。

41.个人缴,政府补,全部计入咱账户。

2015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八篇

文章标题:社区新农村建设汇报材料

※※社区新农村建设情况汇报

※※社区位于罗庄城区中心,其前身为※※村,随着※※新区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2015年由村改为社区。现有居民702户,1860人,辖区内有行政事业单位10个,民营企业15家,个体工商户760户。近年来,我们以经济发展多元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村庄面貌城市化、民主管理制度化、群众文化多样化为目标,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多次荣获市级“五个好村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社区”、全区“新农村建设标兵村居”等荣誉称号。现将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做法和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夯基础,围绕增加居民收入,多元化发展社区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发展是基础。多年来,我们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以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产业规划立足于“实”,项目质量立足于“高”的思路,狠抓民营经济发展,努力增强自身实力。

一是产业规划立足于“实”。我们社区地处※※城区,耕地已全部被新区建设占用,根据这一实际,我们制定了“突出工业、提升三产”的经济发展思路,并对辖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整个辖区规划为“一园、两片、三区、四条线”:“一园”即纺织工业园,位于社区北部,现已落户纺织企业4家;“两片”即化工、热电工业片和建陶工业片,分别位于社区西部和南部,已落户企业11家;“三区”即龙潭居民区、中心商住区和荷园小区;“四条线”即龙潭路商业街、宝泉路商业街、文化路商业街和罗五路商业街。

二是项目质量立足于“高”。在产业发展上,我们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突出招商引资、借力发展,注重项目建设,提高经营收入与质量,目前已初步形成纺织、建陶、热电、化工、商贸、餐饮服务、运输等七大支柱产业。新光纺织有限公司已发展为国家大二档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6亿元,顺达纺织有限公司为※※区重点出口企业,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冠龙建陶有限公司、罗庄热电厂、沂州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都是罗庄区重点工业企业。这些工业企业的发展,为我们社区经济建设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不仅解决了社区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而且带动了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贸易等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居民收入,同时还为社区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几年来,这些企业为社区道路建设等事业捐款累计达到500多万元。在第三产业发展上,我们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先后引进上海华联超市、济南国美手机超市等国内知名企业,为社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集聚了人气,目前全社区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760户,形成了“工业经济重点突破、第三产业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社区居民收入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达到5660元,社区集体也通过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增加了收入,2015年社区集体收入达到85万元,增强了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

(二)展新貌,围绕提升社区形象,高标准搞好社区建设

搞好社区建设,优化居住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重头戏。几年来,我们以“建设一流宜居家园”为目标,从“快”、“细”两个字上做文章,立足实际,精心建设,严细管理,较好地改善了社区面貌,提升了社区形象。

一是社区建设突出四个“快”字。加快道路建设。几年来,累计投资近千万元,先后对龙潭路、宝泉路、文化路、罗五路、罗六路、中心街、百亿路等七条主干道进行了硬化,形成了“四纵三横”的网格化道路交通格局,同时对社区内所有背街小巷全部进行了硬化,有效改善了居民出行条件。加快旧村改造步伐。我们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实施旧村改造工程,2015年投资800万元,完成了旧村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居民楼4幢,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解决了120户居民住房问题,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几年来,我们在完善服务功能上狠下功夫,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公共设施,社区主干道全部安装了路灯,亮化率达到100,完成了自来水户户通工程,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2015年我们又投资30万元,建成了群众文化大院,增添了健身、娱乐设施,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加快实施环境美化工程。2015年,我们以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立体治绿等措施,全年新增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栽植各类苗木800余株,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投资5万元余元,对小黑河、罗六路排水系统、荷园小区下水道等排水系统进行了清淤和改造,社区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是社区管理突出两个“细”字。管理措施严细。严格控制建设管理程序,社区内各类建设项目严格实施“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制度,坚决杜绝滥搭滥建、乱圈乱占。2015年,我们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工

作,深入开展了治理滥搭滥建、乱圈乱占、清理占道经营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全社区建设秩序。卫生保洁精细。成立了环卫队,配备了垃圾清运车,设置垃圾箱40余个,负责社区日常卫生保洁,同时与道路两侧的沿街门头签定了“门前五包”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细致管理,真正实现了卫生保洁全覆盖,确保了社区环境的净化、美化,为居民创造了一个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

(三)树新风,围绕建设和谐社区,全方位促进协调发展

我们坚持走和谐发展之路,高度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村风民风,全面促进了社区的协调发展。

一是全力打造平安社区。积极开展了“治安保险”,投资20万元,建起了社区警务室,在社区重要部位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常年坚持夜间站岗巡逻,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多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众安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建立健全了社区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服务平台,几年来累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1200人次,增强了剩余劳动力再就业能力。积极改善居民福利待遇,每年社区集体都拿出近30万元,用于解决居民福利待遇。建立了帮抚困难家庭的长效机制,及时掌握困难群众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抚。努力办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事业,2015年社区集体拿出3万余元资金,为群众垫付了保费,居民参合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素质。我们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积极倡导良好的村风民风,通过举办远程教育夜校、发放资料等形式,对居民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组织开展“送温暖”、“讲文明树新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主题活动,同时,注意宣传本社区先进的人和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居民,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下步打算和存在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组织有力、发展加快、村容美化、村风文明、社会稳定、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促进居民增收。到2015年,力争生产总值达到3亿元,居民人均收入实现10000元,初步实现现代化。社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经济、社会、人口、环境持续协调发展,初步建成区域内富足平安、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创业家园。

一是提升经济产业品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品质,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逐步实施“退二进三”计划,进一步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在发展中实现速度与质量、效益的统一,提高社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全力推进旧村改造。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努力完成旧村改造,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到2015年前完成东片区域的开发和建设,楼房配套设施全部达到公寓化。2015年,旧村改造基本完成,全社区总建筑面积达到20.9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8.2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绿化率达38,所有街道全部实现亮化,社区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三是促进民主法治进步,倡导文明新风。完善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居务运作科学化、居务决策民主化,搞好居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加强法制教育,居民知法懂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无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社会安定有序,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团结,村民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社区新农村建设汇报材料》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社区新农村建设汇报材料。g3V

作,深入开展了治理滥搭滥建、乱圈乱占、清理占道经营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全社区建设秩序。卫生保洁精细。成立了环卫队,配备了垃圾清运车,设置垃圾箱40余个,负责社区日常卫生保洁,同时与道路两侧的沿街门头签定了“门前五包”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细致管理,真正实现了卫生保洁全覆盖,确保了社区环境的净化、美化,为居民创造了一个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

(三)树新风,围绕建设和谐社区,全方位促进协调发展

我们坚持走和谐发展之路,高度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村风民风,全面促进了社区的协调发展。

一是全力打造平安社区。积极开展了“治安保险”,投资20万元,建起了社区警务室,在社区重要部位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常年坚持夜间站岗巡逻,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多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众安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建立健全了社区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服务平台,几年来累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1200人次,增强了剩余劳动力再就业能力。积极改善居民福利待遇,每年社区集体都拿出近30万元,用于解决居民福利待遇。建立了帮抚困难家庭的长效机制,及时掌握困难群众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抚。努力办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事业,2015年社区集体拿出3万余元资金,为群众垫付了保费,居民参合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素质。我们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积极倡导良好的村风民风,通过举办远程教育夜校、发放资料等形式,对居民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组织开展“送温暖”、“讲文明树新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主题活动,同时,注意宣传本社区先进的人和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居民,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下步打算和存在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组织有力、发展加快、村容美化、村风文明、社会稳定、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促进居民增收。到2015年,力争生产总值达到3亿元,居民人均收入实现10000元,初步实现现代化。社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经济、社会、人口、环境持续协调发展,初步建成区域内富足平安、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创业家园。

一是提升经济产业品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品质,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逐步实施“退二进三”计划,进一步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在发展中实现速度与质量、效益的统一,提高社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全力推进旧村改造。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努力完成旧村改造,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到2015年前完成东片区域的开发和建设,楼房配套设施全部达到公寓化。2015年,旧村改造基本完成,全社区总建筑面积达到20.9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8.2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绿化率达38,所有街道全部实现亮化,社区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三是促进民主法治进步,倡导文明新风。完善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居务运作科学化、居务决策民主化,搞好居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加强法制教育,居民知法懂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无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社会安定有序,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团结,村民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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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社区宣传 第九篇

第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15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15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至中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必将起到推动的作用。

第2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经济文化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现行的医疗保健制度,有四种: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人和职员身体健康而实施的一种福利制度;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四种制度都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不断地改革、完善和发展,将逐步趋向一种社会平等、公平和人人基本获得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制度是在三种制度的基础发展而来的。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

1、有利于用较低的费用,保障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减少患病农民因经济条件所限不敢或难以就诊及住院问题。

2、有利于减轻患重病农民的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再发生。

3、有利于大多数轻型病人在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就近就医,调整病人合理流向,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发挥卫生院、村卫生所的作用,方便群众就诊。

4、有利于卫生资源流向农村卫生机构,加强乡镇、村基层卫生组织,改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功能,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完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减少灾害伤亡。

5、有利于农村推行初级卫生保健,组织群众积极参与(

6、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有效保护劳动力,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7、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缩小城乡差别,保持社会稳定。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和特点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不同时期表现的形式不同。分为二个时期:在2001年以前称之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02年以后称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性质的共同点是:农民群众依靠政府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力量,按自愿互利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过去的合作医疗因基础差,政府投入少,农民出资少,管理不够科学,机构不健全,抗透支能力差。群众爱益不多,合作方式只是保小病不保大病,惠及农民福利性很低,农民积极性不高。实践多年,没有很好的解决“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合作医疗停留在低水平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作出明确的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加大了政府对农民健康保障的职责,在筹资机制、管理机制、补偿机制上均有了新的突破,向高层次的合作理念运行。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

1、互助性:新农合基金一部分来源于农民个人的缴费,用于少数参合患病的农民进行治疗的费用,具有共济互助性。对一个地区的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年轻人共济老年人,无病的共济有病的,少病的共济多病的。对个人而言,年轻时,无病时帮助别人,年老时,有病时被别人帮助。

2、福利性:新农合基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是政府财政对农民健康的直接投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福利,体现了社会在卫生保健方面的公平性,是干部、职工、居民、农民全员都享有卫生保健的基础。

3、公益性:新农合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不同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在资金征集上,有农民个人缴交,也有集体扶持,各级政府资助。新农合是一项公益事业,体现了农村全体居民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受益的公益本质的特征。

4、保险性:凡参合的农民,2015年由政府资助70元,个人出资10元,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和发生重大疾病时,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遵循互助共济的原则,采取合作组织的形式,解决参合成员的保险保障问题,保险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展开、实施和受益,因而具有一定的社区保险性。

5、救助性:凡参合农民,在患病治疗后都得到一定比例的医药费报销补贴。在基层,个人出资25%,国家给予补偿75%,有病能住院,大病有救助,费用有补偿,有效地防止或缓解农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与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2年10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决定》规定:新农合的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15年8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在06、07年扩大试点,在2015年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新农合,必须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遵循“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及基金分配

中央补助每人每年40元,省级财政补助17元,市级财政补助6元,城区财政补助7元。个人缴交统筹金10元。共计每人年筹资额80元。以户为单位,一次性交清,当年参合,当年受益。青秀区2015年参合农民16、4万人,筹资总额为1312万元。其中:开支个人家庭帐户131万元,提留凤险金131万元,住院基金1050万元,按照参合农民受益面达到40%以上的要求,计划要给予11000人次住院报销,平均每人报销医疗费954元,55000人次门诊诊病报销。要达到6万人的受益和住院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要求。

六、青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进和医疗保障

青秀区2015年列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城区之一、2015年12月13日青秀区新农合动员大会以来,城区党委、政府成立了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工作方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财务管理办法,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定管理程序。城区成立有新农合管理中心、镇级合管办机构七个,配备有财务会计、出纳、医疗审检员等23名专业人员,专职脱产服务于新农合。城区党委、政府投入启动经费和保障经费,2015年12月18日开始筹集收缴个人筹统金,2015年元月23日给予第一例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以来,各级经办机构保证有10万元的周转金,每一例参合出院病人都能及时得到报销医药费。

青秀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广泛、层次高、分布合理。凡受自治区卫生厅、南宁市卫生局、青秀区卫生局核准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均为青秀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省、市、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和各种专科疾病都可就近就医。大大方便了参合农民因病就诊。比其他县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与支付

1、起付线的设置: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要求,各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乡镇级:50元,县级150元,县级以上200元。设置起付线有三种可能:①起付线过低,导致参合者过度利用卫生服务,不利于控制医疗费用。②起付线过高,超越部分参合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可能使部分患病人不及时就医,小病拖成大病,反而增加医疗费用。③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造成合作医疗覆盖率和受益率下降。青秀区新的补偿方案就比较合理。

2、封顶线的设置和支付方式

参合农民和住院报销设置封顶线。乡镇级补偿率为75%,县级为45%,县以上为35%,异地就诊报销率为30%。

一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为10000元。

一年内住院医药费开支超过1万元的,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5000元。

一年内地项报销合计封顶线为35000元。

青秀区设置的住院补偿比例按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补偿比例执行。设置的医药费报销封顶线是南宁市六县六城区的最高封顶线,补偿率最高,优惠最大、受益最多的方案。

青秀区实行的费用支付方式是“后付制”(垫付制)即:参合农民因病住院时,由病人先行垫支住院医药费,出院后凭参全的合法证件,医疗单位的合法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各级新农合管理中心、镇新农合办实施报销医疗费用。

3、基本药品的报销和特殊检查的报销比例

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后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给予报销。药品报销除一、二、三类药品外,在《广西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全部给予核算按等级医院的补偿比例给予报销。规定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紧急抢救的项目内的项目,个人付费20%,列入报销补偿80%。青秀区新农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套用干部医保的软件项目,具有项目基本相同,个人自费低,报销率高的特点,新农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多于干部医保、报销率优于干部医保。

并且在一些慢性病,重大疾病住院出院后的门诊大型检查,一年内药费或检查费用给予报销60%,封顶线为2000元。对慢性病,大病恢复期的医疗服务提供人性化和合作医疗基金的扶持。减轻慢病超限的经济负担。

产妇住院分娩每例补助200元,(降消项目100元)。使用中医中药治疗的,报销中医药部分提高10%。

八、青秀区新农合的特别优惠政策

根据青秀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特殊群体的经济状况,青秀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对特殊群众的农民给予优待,免交新农合个人统筹金的好政策。凡在青秀区注册,属于青秀区农民的特困户、残疾人,特困残疾人由民政救助金中支付。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由政府财政支付个人统筹金。共11833人由有关部门出资代交个人统筹金。

2015年5月20日,青秀区执行新的新农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将给参合农民更大的受益,更大的实惠,有效的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种有效途径。青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会产生比其他县区有特色的应有的效果。为稳定社会,促进农村发展,促进城区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向上级业务部门咨询并转告各位领导和代表。

第3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

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及社会多方筹资,以住院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参保缴费办法

一、参保缴费时间:西宁市新农合参保缴费为自然年度,实行一年一缴费,医保待遇一年一享受

每年度参保缴费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下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期截止后将不再办理当年农牧民参保缴费。

二、参保对象:凡户籍在本市的农民,均可参加西宁市新农合。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同时参加,不能选择性参加。参加新农合农牧民家庭成员因去世或中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不退还。新增家庭成员除出生6个月以内已报户口的新生儿可随时参保,其余人员只能参加下一年度新农合。

三、参保流程、地点: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并由村委会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领取合作医疗证。

新生儿参保的由家长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区社保局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由区社保局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办理参保、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当年新农合待遇。

四、参保缴费标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40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0元,其余360元由各级财政补助。

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的参保金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的个人参保金由区财政代缴。

新农合普通门诊、住院报销办法

参保农牧民必须自觉遵守新农合各项规定,就医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才能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一、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办法

参保农民普通门诊就医只能在定点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

门诊医药费在家庭账户内报销,不设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按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报销,年报销封顶线为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每人每年4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用完为止。如有剩余,可以在下年度继续使用,也可继承给子女,但不能抵交下年度个人缴费。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办法

起付线分别为:省级500元、市级350元、区(县)级100元、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50元。产妇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乡级90%、市(区县)级80%、省级70%。

年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农村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费用新农合不报销,属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在扣除500元(由其他部门报销)后按普通住院病人报销。

参保农牧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的,可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给予二次大病补助。

新农合住院就诊、转诊相关规定

一、省内就医:

(一)市级及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农民可自主选择就诊,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情需要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病人,必须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证明,出院前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急)诊审批手续。

(三)报销办法: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二、省外就医:

(一)转外就医:必须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诊审批手续,方可转外治疗。

(二)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在当地乡级以上(含乡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时需出具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

(三)报销办法:参保农民持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案首页、出院证明、合作医疗证、转院和转诊手续、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等相关住院资料到参保地区社保局报销。转外就医按省级比例报销、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的住院费用按住院医院同级比例报销。

三、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市级以上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治的,医药费用按30%的比例报销。未办逐级转诊手续到省外就医的医药费用及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审批、报销办法

一、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22种):慢性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宫颈炎、耐药性结核病、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盆腔炎、慢性肾炎、慢性胰腺炎、中风后遗症、慢性胆囊炎、痛风、癫痫、重性精神疾病和终末期肾病透析。

二、审批办理时间、地点:

凡患有以上相关慢性病病种的参保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到有就诊记录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所申请疾病相关资料(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参保农民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周一、三到市社保局新农合管理科审批,审批后即可享受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三、审批申报材料:

《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合作医疗证、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

四、报销办法:只有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与审批病种相关的费用才能予以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比例为:1000元以内部分报销60%,1001元以上部分报销50%。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终末期肾病透析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000元。合并多种慢病的,按最高定额的病种报销。报销费用先从家庭账户余额中支出、剩余费用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

五、报销时限、地点:参保农民持医药费用发票、处方每季度末到参保地区社保局进行报销。

第4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改革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全国9亿农民的利好政策,是探索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从2015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已有不少农民从中获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作为一种涉及人口最多的制度,它的改革发展和完善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卫生行政机构统一管理的新农合,在资金的筹集、管理、支出以及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环节,尚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参合、如何又快又好地帮助农民拿到报销金额,是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深思的问题。

一、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和演变

(一)“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范例”。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制度历经曲折,几起几落。

1、概念

这里的“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新农合而言的,是在合作化运动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按照互济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集资医疗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一项低补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2、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是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时期,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互济。1960年2月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报告及其附件,并要求各地参照执行。从此,合作医疗便成为政府在我国农村实施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60年代以后,该项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在全国逐步推行。合作医疗大面积普及是在1966年以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这期间有两项措施促进了农村医疗保健的可及性和可得性,一是恢复振兴中医,强调使用中医的草药和技术;二是赤脚医生的培养。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在医疗保健方面缺医少药问题。在此基础上,1979年有关部门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医疗,被世界银行认为促进了“中国卫生状况的显著改善和居民期望寿命的显著增加”,被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

但是,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滑坡,农村合作医疗逐步退出历史舞台。9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着手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经过1992年和1997年两次推广,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只回升到10%以上,国家两次尝试“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告失败。

(二)新农合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我国农村普遍实行新农合,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

1、概念与做法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财政基金专户内;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市)或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县级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2、形成与发展

在我国能否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关系到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加大建设力度,改变长期以来一些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以至于“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的状况,2002年10月我国政府首次做出了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策。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5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15年1月《关于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明确了具体办法,从2015年开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部分县开展了农民自愿参加,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共同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试点之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地方财政亦以人均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为标准,农民个人再缴10元,共30元。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元,农民个人10元的标准不变,这样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同时将东部地区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县市也纳入中央补助的范围。2015年至2015年,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189亿元。其中2015年为150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2、7亿元,地方财政补助107、8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合作医疗筹资总额的70%。

在此基础上,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15年基本覆盖全国县市区的目标,比原来规划的时间2015年提早两年。进入2015年,中央决定将“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搞得更快一些。2015年是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比去年增加了58亿元。为了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督管理,省及省以下的zhèng fǔ 部门都设立了管理机构或经办机构,而县市和乡镇也成立了专门的督办机构。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全国已有2319个县(市)开展了新农合试点,占全国县(市)总数的81、03%,覆盖农业人口7、99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91、93%,实际参合农民6、85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78、78%,参合率为85、7%。从受益情况看,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7418、19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553、40万人次,门诊补偿5822、80万人次,其他补偿122、28万人次,体检919、71万人次。截至2015年6月底,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占筹资总额的46、14%,其中,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7、25%得到报销。试点三年多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支付和管理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全国各地相继试点成功。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开始形成,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三是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二、新农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据7月16日《新京报》报道,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采取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收费单据等手段,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增加个人和单位收入。经查,该院多个科室的33名职工参与了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共伪造了86份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总金额为38万元,报销了175266、68元。目前,该院院长刘兴彬已被撤销院长和支部书记职务;违规收入全部被没收上缴财政后重新划归合作医疗基金账户。事实上,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恶劣做法并非个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被当作“唐僧肉”,挤占、挪用、贪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用药,造成基金的浪费;有的不合理检查,导致基金的有效使用率降低;甚至有的“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结果“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凸显了新农合在运作过程中尚存漏洞。

(一)管理环节

1、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支持。例如在山西,由于对医疗机构应如何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可以参照执行,对于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监管人员即使有发现,也不能对其依法进行处置,采取的办法只是对医疗机构应补偿部分不给予补偿。此外,对一些违规做法,处罚时掺杂人为因素,处罚力度也较小,达不到应有的惩戒目的。如这次洋县妇保院伪造住院病历和收费单据,套取本来就不敷使用的农民医疗基金,已涉嫌伪造证据、合谋诈骗罪,但见诸媒体的“处分”仅是对相关责任人撤职了事,没有将他们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不大,不足以令当事人和观望者产生敬畏。

2、管理和监督不规范

监督管理的好坏是新农合能否取信于民,保障基金公平、安全的关键。

(1)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地方存在着为追求参合率而夸大宣传的现象,导致一些农民对医疗合作制度的保障功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假如农民知道合作医疗基金是他们的救命钱,知道医院的这种行为将严重地伤害那些真正需要住院看病的农民患者的利益,并有可能危及自身利益时,他们就不会那么“配合”,让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做法无法进入操作阶段。

(2)信息系统成摆设。不少地方利用全国联网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就诊证、家庭医疗账户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都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能有效避免“病后参保”及借用他人医疗证报销的漏洞;各定点医疗机构把每天本单位医疗兑付情况及新增住院病人登记情况,通过网络上传给当地的合管办,合管办对每天的兑付费用情况也就一目了然。但由于新农合管理软件的开发者往往不从事业务流程的管理,具体经办人员又没有能力进行软件开发,致使研发与使用信息不对称;参合人口的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印刷证件和修正信息的工作量大,出错率高,且发现错误后不能方便修改;软件的开放性和安全性不强;兼容性差,缺少资源共享的机制;致使网络投入大,利用率低;管理中报销后的数据监督多于在院数据监督。另外,政府各部门未能将信息共享。

(3)监督管理有盲区。按理说,合作医疗是为农民服务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全部公开,接受患者监督,每月减免补偿情况还应张榜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在运作流程上一般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也就是说收钱的人不管钱,管钱的人不审钱,审钱的人不碰钱,让资金在封闭状态下运行。可在洋县,医院和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在既不见农民本人,也没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只凭“借来”的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就完成了大笔资金的报销。

(4)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新农合经办人员的来源很杂,多数地方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有人无编或无人无编的问题普遍存在。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一些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把握随意性大,存在损公肥私,优亲厚友现象。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大;管理经费和日常经费不足,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解决渠道不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将是新农合政策运行中需要解决的关键环节。

(5)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多为管理机构挂靠在当地卫生局,各乡镇管理机构多设立在卫生院,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黑哨”现象难以避免;参合家庭身份核定难度大,如何有效杜绝冒名住院仍待探索;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及保护性医疗的问题突出,监督不完善,致使一些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比不参合者的费用高,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同级别的医院使用一个药品目录,不便于急危重病人的治疗;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转诊手续麻烦,参合患者自主选择高一级医院的随意性较大,未形成良好的双向转诊鼓励和制约机制;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实行先行垫付制度,农民须首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医疗服务监督不完善,如何利用起付点、共付比等技术方法来引导病人合理“消费”不到位;新农合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

(二)筹集环节

1、全国性难题:筹集资金难管理成本大

新农合虽然强调“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种种原因,筹资难度相当大,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不高,筹资能力明显不足。由于参合资金的收取未形成规范化运作,全国多数试点县(市)采用的都是“运动式”收费办法,每年筹资时突击宣传集中入户,即县、乡层层开动员会,干部走家入户宣传并收缴参合费。这样的筹资模式使得筹资工作成本高难度大,既消耗人力财力也消耗乡村两级干部大量的精力。据不完全统计,将筹资过程中的宣传资料、人员培训、车辆、入户宣传、登记资料等合并计算,平原地区筹资成本人均1元,山区就更高了。此外,为了实现参合农民家庭账户实时报销,要开通门诊补偿网络,配备相关人员,加上门诊处方、收据、农合补偿单的成本,管理成本就相当个人账户资金的2%。一些地方在推行新农合过程中,筹资成本由地方卫生部门承担,乡(镇)财税所只负责收费工作,工作缺乏主动性,使得筹资工作不仅成本高而且难度大;同时,地方政府投入不足,资金收取额度也因时因地而异,集体经济投入部分也难以及时足额供应,加之农民缴纳的积极性不高,共同导致财政支出困难,补助经费难以按时发放,造成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定期交费,由社会团体、乡镇企业、其它经济实体和各级政府多方参与的资金筹集机制亟待建立。

2、欠发达地区筹资渠道单一,水平偏低

筹资被称为新农合的基础。而一些贫困地区仍然缺乏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手段,筹资效率不高。这些因素又会刺激地方套取中央财政补助的冲动,既不利于新农合的管理,也使得新农合基金不堪重负。据了解,我国中西部一些省份,自2015年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目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筹资渠道单一的困境。以山西为例,筹资渠道仅限于个人参合费和各级财政补助,其他渠道资金微乎其微。筹资水平偏低造成当地农民大病受益受限,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就医需求。目前我国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省份的筹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省份。如江苏全省平均筹资水平超过64元,其中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筹资水平也明显高于苏北贫困地区,最高达200元。上海市2015年筹资水平达每人360元。筹资水平的高低差决定着参合者的受益程度,其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例如,江苏明确要求各地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和留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10%用于新农合救助。上海市除个人和政府财政资金外,村民委员会对本村农业人口也要以一定标准出资;非城镇企业由税务部门按职工年计税工资2%的集体基金缴费标准,征集资金扶持合作医疗,共同组成新农合基金。而在大多数中西部省区,目前无法达到这样的筹资水平。

3、农民参合积极性还需提高

新农合采取的是“大数法则”,即参加的人越多,保障水平越高;参合率越高,基金的“蛋糕”就越大,农民受益面也就越广。但在目前的条件下,如果让农民自觉自愿地缴费,困难也比较大。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管理者和对政策稳定性的不信任;客观上,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及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增长的卫生需求;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烦琐。另外,农民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与意愿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富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新农合,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三)支出环节

补偿方案有待完善,避免资金过多结余与透支。一些试点县(市)由于补偿方案设计尚不完善,医疗基金没有封闭运行,合管办既管钱又管账,而某些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致使无法科学测算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最终使得住院医疗补偿资金沉淀或者超支。在山西南部运城市,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6个试点县(市)合作医疗基金结余总额占到了总预算资金的近60%。要防止补助比例过高而透支,又不能因支付比例太低而使基金沉淀太多,影响农民受益,这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新农合方案。建议逐步形成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补助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助的模式,在做好测算的基础上,逐步降低补偿的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把资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身上。

(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环节

基层卫生机构是新农合的载体,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如果不尽快得到改善,农民享受合作医疗只能是一句空话。

1、缺医生,尤其缺乏好医生。乡镇(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落后、设备短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适应农民的就医需求,是目前我国经济欠发达省份的普遍现状。相对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而言,乡镇卫生院对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是最高的,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则递减。即便如此,农民生病后还是愿意去县或市里的大医院看病,原因还在于农民到乡镇卫生院看病不放心。缺医生尤其缺好医生,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基层新农合工作者认为,缺人才最主要原因在于待遇低。

2、收治住院病人不讲原则。没有科学把握住院病人准入关,把不该住院的轻病、医院不具备技术、设备治疗的重病均收住院,该出院的不出,该转院的不转,轻病重治、重病乱治的行为时有发生。同时,把反复多次门诊治疗的病人纳入住院补偿。

3、违法违规提供医疗服务。如外科医生做妇产科手术,中医超范围用西药,下级医院私自联系上级医院医生超执业地点行医,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擅自开展医院不具基本条件的诊疗项目和扩大治疗范围,这些都是《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允许的。

4、检查、用药不合理。检查项目不依病情所需,只要医院可以开展的项目,不管是否对诊断有帮助,一概全面检查。处方用药严重违反对症、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不分病情,均使用价格昂贵的新特药,不分病名,抗生素治疗包罗万象,不分参合农民能否享受补偿,价差大利润多的就用。

5、计价、收费不合理。擅自抬高收费标准,肢解收费项目,同一名称不同产地不同价格的药品及检查,计价均按最高产地品种就高不就低,对国家物价明文规定不准计费的项目进行收费,另立名目、巧立名目收费,按照医院等级收费标准该下浮的不下浮。

6、医疗文件、软件资料质量差。住院病历不完整乃至无病历,病历记录与病情、处方用药不吻合,伪造、篡改医疗法律文件,上报资料与单位存档资料不合。

在新农合中,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合理治疗是关键,上述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超科非法行医,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就可能导致一个医院倒闭;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参合农民得到的补偿小于多收的费用,不但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资料失真则有违制度的公正与公平。

(五)参合农民有五大困惑

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有欢喜,更有困惑。一是限制太多,一些常用药没列入补偿目录。二是报销比例太低。三是基层卫生机构条件差,缺少医生和设备。四是补偿手续繁杂,五是“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目前新农合的普遍做法是只管大病住院,致使参合农民收益面低。而对广大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需要的是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治疗。

三、完善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尽快出台新农合方面的法规

国家应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建设。这部法规应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适合本地特点的实施办法。

2、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

为使新农合基金筹集科学化、规范化,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量,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通过确定适宜的补偿比例,测算人均基金筹集标准;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要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以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参与意识和个人的费用意识。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比例,把以往重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扶持逐步转变到加大对农民群众医疗服务利用需方的支持上,提高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使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新农合专项资金制度。在集体扶持方面,要在村提留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新农合,必须保证连续的投入;在乡镇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鼓励增加对新农合经费的支持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乡村医生的报酬纳入集体经济分配范围,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与业务工作脱钩,以避免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新农合的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保险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也要进行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要制定保证资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探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的新路子。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疗账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把以往基本医疗服务以村、乡为单位改为以户为单位结算,家庭账户年终结余的费用在账户内储存,并转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本户自理。

4、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农民参与新农合的意愿要靠社会方方面面去引导,要大力宣传新农合的重大意义,使其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后参加新农合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动;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要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但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或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农合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受益,要使新农合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5、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制度

由于传统合作医疗目标定位低,举办形式以村、乡办为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具备抗御大病重病的能力。因此,必须引入保险机制,通过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国家应把新农合明确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建立面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从而保障和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运行和持续地发展。

6、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政府要把对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卫生扶贫作为促进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这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需要。中国实施的扶贫计划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内、地区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应当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7、管好医疗服务是建立新农合长效机制的根本

定点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又是直接服务于参合农民的前沿窗口,据统计,60%以上的农民住院,都在当地的乡镇卫生院,这一级卫生院大多从管理到临床业务,与农民对健康的须求尚有差距,这将会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因此,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摆正医疗市场供方与需方的位置关系,在管理与服务上主动适应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如果医院把这项工作视为挣钱的契机,就会挫伤参合农民的积极性和该制度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这项工作制订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与处罚力度,一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业管理,从新认识医疗市场供需关系,主动去适应、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准确及时为参合农民办理补偿等方面赢得参合农民的信认与支持,才能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取得双赢,医院也会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第三,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合管人员业务工作指导,在审核工作中要做到对象准确、事实清楚、数据科学、资料齐全、范围合理、质量保证、审核及时。

第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领导,把对业务单位的宏观管理模式,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体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医疗机构在当地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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