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2016-12-01 13:39:5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共9篇)选拔中层干部方案中共******党委关于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的“四...

选拔中层干部方案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一篇

中共******党委

关于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和规定的范围、条件及程序,进行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事业的需要。

二、范围和职位

这次科级干部选拔调整的职位是办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个正科级岗位、*个副科级岗位。

三、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

实行组织选配和民主测评相结合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

构的要求,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

(二)新选配的科级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胜任本职工作到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选配正科级干部,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人员;选配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勤政,工作实绩突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方法步骤

(一)召开党委会议。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后,召开局党委会议,对干部选拔调整的职位、方法步骤、考察组的组成等事项进行研究确定。

(二)民主推荐。1.会议推荐。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实施方案,进行书面推荐。2.谈话推荐。考察组与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党委会议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党组成员进行酝酿讨论,根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发布考察公告,同时,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谈话考察;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并做好向党委汇报的准备。

(五)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情况汇报,

并就考察人选的任职情况进行讨论决定。

(六)任职公示。对确定任职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所任职位在全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备案报批。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党委干部调整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其它材料。

(八)公布任职。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复后,由局党委公布任职,并与调整人员进行谈话。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这次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成员;***、***同志为考察组成员。邀请市纪委纪检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干部选拔调整的全过程,要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严肃组织纪律。全办干部职工要顾大局、识大体,服从安排。选拔调整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变动,要做好工作的衔接和过渡,及时办理交接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处理,应处分的处分,应降职的降职,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和评先树优。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二篇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管干部原则;

2.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主集中制原则;

6.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 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

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体健康。

第三章 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 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1.位出现人员空缺;

2.构调整、重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3.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4.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第八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应遵循以下程序:

1.制竞争、竞职上岗方案;

2.布选拔任用通知;

3.织符合条件者报名;

4.织报名人员竞争、竞职上岗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5.据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6.被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7.公示;

8.公示期满后,经领导班子及党组研究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布任命结果。

第四章 交流轮岗

第九条 建立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交流轮岗的对象主要是:

1.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

3.在一个部门工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要交流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和轮岗的。需要交流轮岗的科级干部,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向领导班子、党组通报,然后由领导班子、党组统一安排、调配。干部的交流轮岗要有利于对干部的培养,有利于工作的推进,有利于干部发挥所学专业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1.准个人决定干部任用,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定;

2.组织研究同意之前,不准向任何人泄漏任何情况;

3.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导干部不准要求选拔任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它亲属。

第十一条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申诉;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

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细则》由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三篇

科级领导及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加强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党校教育事业后继有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加大我校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在2010年的机构改革、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的工作力度。为了搞好这次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这次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相应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或领导潜能;

(4)身体健康。

(三)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7)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8)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四)年龄条件

凡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符合以上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

同等条件下,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优先录用。

(五)工龄条件:具备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经历。

二、任职资格的确认

(一)理论及相关知识考试(占总分30%)

应参加考试人员为:未担任正副科级实职职务的报考对象。

考试学习书目:《邓小平文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和时事政治。

考试题型为选择题(40分)、判断题(20分)、案例题(15分)和论述题(25分)。

考试方式:开卷。

(二)进行民主推荐(占40%):

(1)实行竞职演讲,每人发言五分钟。

(2)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根据报考者平时的德、能、勤、绩各方面表现及竞职演讲水平和工作思路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计票,一票一分,投票总分乘以40%为该项得分。

(三)领导考评(占30%)

为避免考试分、群众测评、领导打分互相影响,考试分数先保密。三项成绩当场宣布。

(四)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同考察对象面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党委汇报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三、拟调整充实的岗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

(一)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团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财务科科长、副科长各1名;妇委会副主任1名;经济管理教研部副主任1名;马列主义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法学教研部副主任1名;行政管理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现代科技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电教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名,校(院)报编辑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

(二)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现有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副科级人员中,根据民主测评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命。

(三)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后备干部中根据考试

成绩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命。

四、未进入这次调整范围的后备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库,今后调整充实科级领导干部,一律从后备干部队伍仓库中产生,未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库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6)年龄偏大;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

六、报名时间:年 月 日

七、考试时间:年 月 日

2010年11月

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选拔方案(参考)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四篇

民主推荐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经请示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在***范围内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为更好地完成此次工作任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职位资格条件公开,选拔任用程序和方法公开;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资格和程序进行选拔,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这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特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拟任职位和数量

******科科长1名;

******科副科长1名。

四、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检验检疫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相关工作实践经验,有文字组织能力,有沟通协调能力;

5、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

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局党组决定,坚决支持局党组开展工作,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担任副科长2年以上;拟任副科长职务的,应担任科员3年以上或者是现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一般年龄为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0 年 月 日);

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6、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专门业务知识和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组织计划协调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7、工作认真,勤奋努力,清正廉洁,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强。

五、推荐范围【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符合以上条件,且本人愿意参加者。

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中民主推荐选拔产生。(介绍符合条件人员)

六、程序和方法

1、民主推荐。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公布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要求。(及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

2、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推荐结果比较集中,直接确定一个考察对象进行等额考察;如果推荐结果比较接近,确定二个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

3、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 民主测评。召开全体正式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公布考察对象,(介绍考察对象基本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

个别谈话。分别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征求对拟任人选的推荐及评价意见。

4、确定拟任人选。根据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和谈话的情况,以及办事处班子的意见,由工作组向**局(上级)党组汇报并集体研究任用意见,确定拟任人选。

5、公示。对拟任人选在******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由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6、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局人事处办理任职手续。

七、几点要求

1、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民主推荐科级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求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各自的民主权利。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党内和群众监督。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有关环节中坚决防止和克服拉帮结派、搞小动作、结小圈子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在进行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职位的需要、本人的专业情况、工作实绩和能力水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真正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到合适的岗位上去,确保这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和公正。

关于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五篇

孔目江区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

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建设和保持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区管正、

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名额分配办法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两镇一办原则上各分配2个名额,结合我区进行“模块化管理”

的实际,区直单位按照模块分配,每个模块原则上各分配2名,有特

别突出贡献的单位,可视情况适当增加1-2个名额。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两镇一办原则上各分配4个名额,结合我区进行“模块化管理”

的实际,区直单位按照模块分配,每个模块原则上各分配7名,有特

别突出贡献的单位,可视情况适当增加1-2个名额。

三、科级后备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正科级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

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4、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含副主任科员)。任副科级

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但在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

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也具备正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资格。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副科级后备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

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0年2月1日以后

出生),工作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不超过36周岁(1975年2月1日

以后出生)。

2、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

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安排部署、资格审查、民主推荐、

讨论呈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

印发《孔目江区建立和完善区管科级后备干部库实施方案》,对

科级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格审查

由各推荐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与组织人事局沟通,进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龄、学历和近三年考核结

果等信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

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民主推荐

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参加民

主推荐的范围是:两镇一办为机关全体干部、村“两委”负责人、以

及部分村民代表(不少于40人);区直单位为所属模块的全体干部

职工(不少于40人)。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的80%以上,推荐得票率达到6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民

主推荐时要向每名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

件的人员花名册。)

(四)讨论呈报

两镇一办、区直各模块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

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按分配名额提出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区组织人事局。

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要写明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

得票及排名情况,并附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符合推荐科级后备

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情况登记表》、

《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花名册》及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

现实表现材料。

(五)研究确定

对各单位呈报的建议人选区组织人事局进一步核实其个人信息,

并综合民主推荐、现实表现等情况,研究提出后备干部建议名单,提

请区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列入区管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库。

(六)公示反馈

对区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的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

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无影响的,列入区管正、

副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并由区组织人事局以书面形式向两镇一办、区

直单位反馈。

五、纪律要求

两镇一办、区直单位(各模块)要切实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查资格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考

察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资格条件和要求推荐的单位,要追究主要

领导的责任。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大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中

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

票行为的通知》,并公布区纪工委、区组织人事局监督举报电话

(6491162,6491167)以及相关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主动接受干部

群众监督。对发现并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组部

《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

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

备干部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

顺利进行。

附件1:符合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件2: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样表)

附件3: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样表)

附件4: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基本情况表(样表)

附件5: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花名册(样表)

孔目江区组织人事局

2012年2月15日

附件1:

符合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2月 日

5

2016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基层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改革方针,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一批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勤政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科级领导干部,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和监察部门人员任办公室成员,其职责是:人事部门负责拟订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监察部门对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竞争职位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9个。在全市国税系统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12个。在市局机关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4个;在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产生8个。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职位:

①具体对象为县(市、区)局、直属分局、车购税分局现任班子副职,市局机关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2016年12月以前任命的市局稽查局现任科长,任职年限均为任本职务层次2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④公务员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⑤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副科级职位:

①具体对象为市局机关科员且任科员3年(含)以上;县(市、区)局、直属单位现任副科级中层干部且任本职级3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④公务员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⑤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计分方法

本次竞争选拔实行百分制计分和激励计分方法,即总成绩=百分制计分+激励加分计分。

(一)百分制计分。在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研究(或票决)环节计分,具体为:笔试占3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占10%。

(二)激励加分计分。激励计分的项目为获得“三师”资格和记功。具体为: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的,每取得一项资格加1分。②2016年1月1日以来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国税系统记功的,记二等功一次加1分,记三等功一次加0.8分,同一事由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激励总加分不超过2分。加分情况由所在单位初审报市局核准。

六、程序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1.制定印发并公布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2.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各基层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的报名、获得三师资格及记功等情况的初审工作。报名结束后汇总上报市局审核。

报名参加竞争人数与拟竞争职位数不足1:3的,由市局党组确定适当减少竞争职位数。

(三)民主推荐

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含被推荐人员),对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上挂下派锻炼报名人员在原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同意率达到50%以上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参加推荐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四)笔试(3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办文办事、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向市局党组报告后直接通知本人。

(五)面试(30分)

根据笔试折算分和激励加分的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竞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任机关副科长或任基层班子副职层次职务满10年或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先依照1:3比例筛选,经筛选未列其中的可不占比例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局审定后公示。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岗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

(六)组织考察(30分)

市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程序为: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及推荐。具体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1.确定考察对象。将笔试折算分、激励加分和面试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民主测评(25分)。民主测评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员范围为全体干部职工,被考察对象均不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属上挂下派锻炼的考察对象在新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其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在原单位进行,满6个月以上的,其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分别进行并各占50%分值。

3.个别谈话(5分)。个别谈话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正科级职位考察对象属市局机关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市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其他人员可对考察对象发表意见但不计分。考察对象为县(市、区)局、直属单位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

副科级职位考察对象属市局机关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市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属县(市、区)局、直属单位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其他人员可对考察对象发表意见但不计分。

4.征求意见。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的意见。

5.考察组评议。考察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议,集体讨论研究后形成考察材料。

(七)党组研究决定(10分)

市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考察情况和个人综合成绩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全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任职

对公示中没有反映、或者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拟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新提任到县局任职的干部原则上异地使用,新提任人员试用期一年。

六、严明纪律

各级国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充分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大力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管理监督,坚决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于考察工作中失职失察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方案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七篇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在基层一线培养年轻干部的导向,通过实践锻炼干部,努力造就一批后备领导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意见》(晋组发〔2016〕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晋组通字〔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就从市、县两级直属机关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战略目标,正确把握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年轻干部创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积累经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机遇。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派数量和任职时间

按照省委组织部名额分配指导性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拟从市直机关中选派25名年轻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从县(市、区)直机关年轻干部中选派77名担任“第一书记”。选派对象主要从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各县(市、区)可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名额计划,结合实际确定选派单位及选派数量,选派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方案下达的指标名额。

选派干部任职时间为二年,从到村任职之日算起。

三、资格条件

选派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和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有培养潜力。

2、现任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6、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四、派住地点

市直单位干部派住任职的农村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原则上选择人口较多、有经济发展潜力及工作基础较好、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整体提升空间较大的村,地理位置上尽量选择靠近干道公路沿线,交通条件应较好。各县(市、区)需在4月30日前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的市直机关干部派住村名单,并填写《市直单位年轻干部任农村“第一书记”派住村推荐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综合各县推荐情况统筹确定派住地点。各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干部派住地点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自行按照名额和条件要求确定。

五、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采取“十步法”程序进行,即:宣传发动、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现场调研、竞岗演讲、考察确定、双向选择、岗前培训、到岗任职等十个步骤。市、县两级选派工作同时从4月份启动,5月底前完成选派。

1、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5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发布选派公告,明确选派的资格条件和方式方法,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召开会议,面向本地、本单位年轻干部宣讲选派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年轻干部主动报名参加竞争。

2、自愿报名(5月6日-7日)。有参与竞争意愿的年轻干部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

3、单位推荐(5月8日-9日)。市、县直单位党组织对报名参加竞争的干部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分别上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

4、资格审查(5月10日-12日)。市、县组织部门分别对市、县直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竞岗干部名单。要对推荐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确保竞岗干部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竞岗干部数量一般应不少于选派数量的2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干部名单要在本单位或本部门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现场调研(5月13日-14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确定1-2个选派“第一书记”的农村作为调研地点,组织竞岗干部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所调研农村的班子队伍建设、产业开发、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

6、竞岗演讲(5月15日-16日)。竞岗干部分别以所调研农村的情况为基础,就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撰写演讲提纲,就如何把所调研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自己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组织进行集中演讲竞岗活动,聘请有关专家、领导对参加竞岗干部提出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的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按评价分值等额确定选派干部考察对象名单。在竞岗演讲时,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邀请选派“第一书记”农村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旁听演讲全程。

7、考察确定(5月17日-20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时要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重点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结束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8、双向选择(5月21日-22日)。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集中向选派干部通报选派“第一书记”任职农村的基本情况,选派干部结合自身优势、专业特长、单位职能、派住村产业布局、社会发展等情况,就选派地点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同时,市、县两级组织部要将确定的选派名单向列席竞岗演讲的乡镇党委书记通报,由乡镇党委书记结合竞岗演讲情况及选派干部个人专业、特长等因素,就选派至本乡镇农村任职的干部人选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综合选派干部的个人意愿和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择意见,统筹确定选派干部的派驻地点。

9、岗前培训(5月23日-24日)。市委组织部对市、县两级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就党的十八大精神、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党建工作、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

10、到岗任职(5月31日前)。岗前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要下发任职文件,做好任职对接工作,选派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党组织,正式上岗履职。

选派的“第一书记”在二年任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免去所挂职务。本人自愿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继续留任的,须经派出单位同意,并按选派层次分别报经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

六、主要职责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巩固基层政权。指导协助村两委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培养发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公开,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村务民主决策。

2、发展农村经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立足村情实际,因村制宜地找准一条符合所驻村的经济发展路子;组织全村党员发挥领富带富作用,大力引资上项,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确保驻村工作期间农民收入连年增加。

3、加强社会建设。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完成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工作,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帮助解决好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强化村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培育乡村文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弘扬先进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以和睦邻里、和谐家庭、遵纪守法、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等主题创建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

5、改善生态环境。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宜居农村建设。

七、工作要求

1、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要结合所任职农村的具体情况,对自己的履职思路、工作重点、办实事打算进行认真的规划设计,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在到村任职后的一个月内做出承诺,在所任职农村进行公示,履职承诺要报派出单位党组织、乡镇党委以及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备案。

2、选派干部任职期间,必须全脱产住村工作,吃住在村,工作到户,自觉摆正与村“两委”的关系,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总揽不包揽,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

3、要从任职村实际出发,深入走访调研,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搞好工作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帮助任职村解决几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要指导任职村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推动党组织和村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八、管理考核

1、日常管理。“第一书记”由其任职所在县、乡镇和选派单位党组织共同管理,以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为主。“第一书记”任职所在地乡镇党委、县(市、区)委要大力加强对“第一书记”的培养教育,让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县、乡干部做好结对传帮带工作。“第一书记”每半年要向派出单位和派出单位同级组织部门递交一份工作总结,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每半年就“第一书记”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出书面评价。“第一书记”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3天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要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第一书记”住村任职期间,在管理工作中发现有问题或遇到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第一书记”要认真记录“民情日记”,把“民情日记”作为了解群众需求、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县级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采取“一月一点评、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的办法加强跟踪管理。乡镇党委书记每月对“第一书记”的“民情日记”记录情况进行一次点评,每季度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一次抽查,每半年组织“第一书记”进行一次工作交流。

2、考核奖惩。对“第一书记”的考核,由其任职所在县、乡和选派单位分工负责。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任满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乡镇党委要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工作档案,全面反映住村任职期间工作情况。“第一书记”任职工作经历,作为年轻党员干部基层工作经历记入本人档案;其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将跟踪培养,动态掌握“第一书记”的表现。任职期满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和兑现办实事承诺、经考核表现优秀的,要予以提拔使用。

3、保障措施。“第一书记”食宿一般安排在有条件的村干部或农户家,并按标准缴纳伙食费。“第一书记”住村任职后,派出单位不得对其安排工作任务,不得随意将其调回。如确有特殊原因或组织需要调回的,须报经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批准。“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在原单位的各种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和调资。派出单位要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和成长,每月给予固定生活补助,报销往返路费,并负责每人每年安排5000元办公经费,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负责保障。

九、组织领导

从省、市、县三级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是省委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年轻干部培养方式,提高年轻干部能力素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

1、搞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将“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作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促进农村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方法和平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参与选拔。

2、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党委要及时研究分析“第一书记”住村任职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第一书记”的选派和日常管理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乡镇党委要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生活,既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又要从严要求和管理。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第一书记”的工作,经常深入其任职村走访,及时帮助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3、强化督查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工作。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的要通报批评,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4、抓好舆论引导。要大力宣传选派“第一书记”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总结各单位和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5月底前完成县(市、区)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派工作,并将选派名单、个人基本情况和所任职村基本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5选拔干部力度的调查与思考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第九篇

选拔干部力度的调查与思考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当前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近年来,XX市结合实际、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研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XX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加大

(一)竞争性选拔干部形式不断丰富。目前,我市竞争性选拔干部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近几年来力度不断加大,仅2016、2016两年,就公开选拔县处级干部X名,科级干部XX名。二是积极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取考试、演讲、竞职陈述等方式,积极推行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明确要求机关中层干部出现空缺,一般要以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仅2016年就开展竞争上岗工作XX次,1XXX名干部脱颖而出。三是逐步推行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联合下发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文件规定,市、县两级机关更加关注基层,大力从基层选调工作人员。2016年,市委组织部率先垂范,在全市公开选调了X名工作人员,市纪委也公开选调了12名工作人员。四是对公推公选等形式进行了有益探索。宁洱县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任用了磨黑镇镇长。西盟县采取公开承诺竞职选拔了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

(二)竞争性选拔干部成效初显。一是促进了选人用人观念的转变。竞争性选拔干部通过有序竞争、比较择优、努力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实践证明,通过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大多数都是潜力大、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干部,在干部队伍中逐步形成了注重学习的良好氛围,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竞争性选拔干部,打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流通的渠道,实现了在更宽的领域、更大的范围选人用人,改变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的传统模式。三是促进了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通过全市、甚至是全省范围内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加快了年轻干部成长的步伐。四是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实行全程公开,做到选拔职位公开、选拔程序公开、选拔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始终在阳光下选人用人,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整体推进力度不大。一是竞争性选拔干部程序复杂,大多数地方和单位仅把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补充手段,没有当作是一项常规工作。二是操作中还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意见。如: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先后制定下发的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办法,明确规定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必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进行,一般实行1:2的差额考察。而我们好多市县机关人数较少,中层干部出现空缺,难以达到上面要求的竞争比例。三是有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存有私心。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对干部选拔权利的重新分配,有个别干部存在抵触情绪,认为会削弱了自己手中的权利。受这些因素的影响,竞争性选拔干部也出现了随意性大,缺乏宏观把握和长期计划,总体比例偏低,发展不平衡、忽冷忽热等现象。

(二)资格设置不够科学。各地各单位把竞争性选拔干部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一个重要手段,有的地方片面追求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竞争性选拔的干部提出了年龄要小、学历要高等要求,出现了年龄上逐级递减、学历上层层加码的现象,把那些学历较低、年龄偏大、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在选拔中对年龄、学历、任职资格也随时在调整变化。出现了不少干部年轻时达不到资格条件,达到资格条件时,年龄又超了的现象。

(三)考试难以考出真才实学。一是职位分析不够科学。对拟竞争性选拔的职位特点分析不够科学,考试针对性不强,难以体现职位要求。二是命题不够科学。由于受命题人员水平等因素影响,目前的竞争性选拔干部试题普遍存在着重领导干部通用能力,轻具体职位胜任能力的问题,命题形式单一、考察内容泛泛,导致考试“专业户”和“高分低能”等现象的出现。另外,命题人员中专家多、领导干部少,试题也出现了考察理论多,考察实际能力少的现象。三是分类命题过于宽泛。在统一公选中,采取按类别命题,为降低选拔成本,往往分类过粗,考非所用。如2016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考就是研究所卷,而不是教育卷;市妇幼保健站党支部书记考的是卫生卷,而不是党务卷。

(四)考察难以考出真实情况。一是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不够真实。竞争性选拔选拔干部的考察对象都是经过笔试、面试、演讲等环节比拼后确定的,可以说是过了五关、斩了六将的佼佼者。考察中,单位为了“多出干部、快出干部”,同事为了成全考察人选的好事,一般讲成绩的多,讲不足的少,甚至把德才一般的干部“包装”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二是考察方法滞后。就目前来讲,竞争性选拔干部仍然沿用一般的干部考察方法,还没有一套较好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领域干部的考察指标体系和考察方法,难以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评价干部的实际情况。一定程序上存在着重程序公平、轻群众公认,重考试、轻考察,甚至是唯分数取人的现象。三是德的考察难以开展。德的考察内容空泛、方法简单,没有反映出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五)后续管理滞后。一是培养锻炼不够。普遍存在着重选拔,轻培养的现象,没有针对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特点、不足和需要提高的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和传帮带,有的竞争性选拔出来的干部进入角色不够快,工作实绩不明显,群众认可度不高。二是试用期制度执行不好。竞争性选拔干部一般都实行试用期制度,但考核中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难以认定或难以调整,个别地方出现了“留在新岗位在不住,退回原岗位不可能”的情况。三是调整交流不够。对竞争性选拔干部有地方只注重一次性开发使用,有的选拔出来后,长期在同一个职位工作,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提高不大。

三、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实现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常态化,就是要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坚持下去。中央、省委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6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能因为怕麻烦而不搞竞争性选拔,更不能怕丢权而拒绝搞竞争性选拔。要进一步宣传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消除干部群众的思想疑虑,形成推进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制定规划,每年有计划的拿手出一定的职位来进行竞争性选拔。要健全制度,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时出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工作制度,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使全市竞争性选拔干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放宽条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竞争性选拔方式的优势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因此,不宜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门槛”定得过高。一是要放宽年龄条件。着眼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除侧重结构性、培养性年轻干部选拔外,在多数职位的选拔上对年龄不应要求过小。二是要放宽学历条件。学历不等于能力,不同层级、不同职位、不同年龄段领导干部的学历要求不能“一刀切”,基层更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学历、高学位。三要放宽选拔范围。除目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体制内选拔干部外,要进一步打破身份壁垒,将选拔范围扩展到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等领域,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三)科学命题,增强考试的针对性。一是要做好职位分析。做好职位分析是促进竞争性选拔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有效措施。要克服职位分析报告泛泛而谈,随意交差的做法。要组织力量,对选拔职位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写出切合实际的职位分析报告,为命题打好基础。二是要科学命题。要采取专业考试机构与熟悉岗位特点有关部门结合的办法来命题,适当增加有领导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命题,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减少死记硬背的知识题,增加灵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题的比重,使考试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切实让干得好的考得好。三是要统筹资源,统一命题。要有计划的在全市统一开展联合公选,实行分级分类考试,按照一类一卷的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切实提高试题的质量,降低考试的成本。市、县(区)两级组织人事部门应统筹安排、整合资源、统一命题,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统一开展竞争上岗、公开选调工作。

(四)改进方式,提高考察质量。竞争性选拔干部,考试测重于考“才”,考察测重于考“德”。因此,在竞争性干部考察中,首先要加强“德”的考核。注重从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其次要改进考察方式。空间上要横向拓展。根据工作需要,考察范围要从工作单位拓宽到上下级对口单位和工作服务单位;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社交圈”。时间上纵向延伸。坚持选拔考察与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相互结合、相互印证,加大时间跨度,动态掌握干部情况。三是加大考察权重。考察结果所占权重应不低于笔试、(

(五)跟踪培养,建立后续管理制度。要克服重选拔、轻管理的思想,把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后续管理纳入干部培养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培训。任职这前,举办新任竞争性选拔干部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加强理论知识、领导艺术等内容的培训;针对竞争性选拔干部资历不深、阅历较浅、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等实际,采取上派下挂的方法加强实践锻炼,让他们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二是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竞争性选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竞争性选拔的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也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职务,按选拔之前职级安排工作。三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调整交流力度。竞争性选拔的干部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及时委以重任、提拔重用;年纪轻、潜力大的,要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人岗不太相适、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要用其所长,及时调整交流到其他岗位。


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相关热词搜索:科级干部选拔实施方案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选拔正科级干部,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75881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