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2016-12-01 14:06: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共9篇)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地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一篇

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地开展共产党

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反腐倡廉,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工作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为主要内容;从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着手;以让顾客满意为目标。

二、具体工作和措施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责任制

支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责任制。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站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实行廉政承诺制

度。支部班子全体成员实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从党支部到党员,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纠风工作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和坚持执行党风廉政与行风工作的责任追究制;五是加强平时的教育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支部将对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行目标考核,使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抓宣传、抓教育、抓预防,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实现党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二要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对内对外的宣传,强化信息收发、调研调查,主动向社会公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成效,促进党风廉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三是继续在社会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宣传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举措;四是落实“三会一课”的学习教育制度(即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党课);五是认真落实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局有关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系列文件和读本。六是支部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特别要抓好警示与

典型教育活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上述工作,牢固构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抵御腐败、拜金主义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依法治企的自觉性。

3、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生活作风和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自觉遵守“八个不准”规定。二是狠抓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三是要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意识,严格实施《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4、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切实转变领导作风

领导干部是群众廉洁公仆和榜样示范,时时事事要体现先进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除了要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强化学习自觉性以外,更要增强服务的意识、务实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问题。对站布置的各项工作,不能只停留于口头指挥,不能认为安排下去就完了,要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要亲自带头做。把站当作自己的家、把站工作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必须实实在在地干好每一件具体工作。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二篇

XXX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XXX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覆盖全县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班组。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县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支部会议,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部署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三)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领导人员、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四)贯彻落实上级党组颁布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党务公开和企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班子成员、主管以上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委员、兼职纪检监察员开展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并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主任及各级主管的廉洁从业情况负有责任。

(一)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

(三)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五)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六)支持纪检委员、兼职纪检监察员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严肃查处本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七)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第八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部署;

(二)指导、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九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按职责分工对本专业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其他主管、班组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一)按照公司党支部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本部门、本专业条线的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及时纠正本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公司党支部报告;

(三)加强对专业条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加强专业条线的廉洁风险防控。

第三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条 县公司应主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开展自查,加强对班子成员、所属各部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

第十一条 公司对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十二条 专项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的结果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党支部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 公司党支部应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群众评议。

党支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三篇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河南求实党支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公司党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执业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要加强干部员工的学习教育,以治本为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范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党支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行业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五、公司党支委年初要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认真进行安排,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六、公司党支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

给予表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或根据情况做出惩处决定。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领导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基层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四篇

基层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司其责。

(二)认真开展为政清廉的思想教育。

(1)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党员进行以反腐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提高每个党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2)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每个党员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

(3)抓住苗头性问题,广泛地开展谈心活动,进行反腐防变教育,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四点要求”和“六个严禁”。

四点要求:

(1)勤奋学习。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沦,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努力学习园林知识和政策法规,刻苦钻研业务,自觉按经济规律办事。每个同志都要力争成为园林工作的内行。同时,还要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以及有关的业务知识,拓宽视野,增长才干。

(2)恪尽职守。要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精心完成组织交办的每一项任务,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要因循守旧;要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和矛盾,不能推诿塞责;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清正廉洁。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带头实践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克已奉公,艰苦奋斗。领导干部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4)团结协作。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班子成员之间要思想见面,光明磊落,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中要严格按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顾全大局,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不断提高领导工作水平。

六个严禁:

(1)严禁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授意包庇其他人员从事违规违法经营

活动。

(2)严禁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事。

(3)严禁利用职权接受宴请、高档消费或收受贵重礼品、有价证券。

(4)严禁泄露党的秘密。

(5)严禁乱发现金和实物。

(6)严禁搞封建迷信、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抓好对党员清正廉洁的监督检查工作。

(1)建立监督网络,各支部有一名兼职纪检员,各单位设有一名兼职监察员,同时聘请系统有关人士为作风监督员,畅通信息渠道。

(2)加强检查和考察,每半年对党风行风现状检查分析一次,每季度对全体党员的廉洁状况考察一次。在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对一些轻微的不廉洁现象,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腐败行为,要严肃处理。 2

XX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五篇

XX分公司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规定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职责的制度。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以身作则的原则,坚持与责任人政绩考核、升降使用、奖惩和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责任对象

第四条 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职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经理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六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对所分管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七条 党支部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率先抓好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是: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一)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政令的贯彻执行。

(二)组织制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对经营决策、专卖管理、人事任免、基建等重大问题做到集体讨论决定;对工资分配等事关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分公司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七)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八)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八条 分公司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及时向本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及时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监督检查本部门组织生活制度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九条 党支部负责领导、组织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条 党支部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工作总结,报上级党组、纪检组。领导干部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

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分公司党支部负责对本责任制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同时发挥好对上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勇于批评、举报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

第五章 责任追究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本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对明令禁止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批评、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企业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

(三)在职责范围内发生违反区局经营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截留、私分罚没款或冒领举报费;在卷烟购销活动中损公肥私、收受礼金、实物,情节严重的,给予主要领导人严重警告处分,对

主要责任人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四)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七)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本规定第七款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按有关条款处理。

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等行为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6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构建符合商务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在机关党支部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25名。近几年来,机关党支部通过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工作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分管领导,做到每项工作责任到人。同时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下发给党支部,明确规定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通过责任分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分工任务的落实。加强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年初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年中抓检查,对检查结果做出通报。严格责任追究,对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通过树立榜样、舆论导向,激发了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先进人物爱岗敬业、不求索取、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为做好自己今后的工作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机关党员干部是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执行者,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又通过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表现出来。如何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执政的能力,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党内生活制度和加强党员教育是机关党支部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一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努力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完善任务分解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班子及党政一把手每年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机关党总支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力度,在实事求是上做文章,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坚持做到强化政治理论修养,增强清正廉洁意识,突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主要针对群众干部敏感的热点、难点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努力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的主动性。把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加强对“三不”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违纪违法党员的教育和处置力度,及时报告组织处理意见。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积极配合县纪委共同开展好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学习王瑛等优秀党员干部廉政勤政先进事迹和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要常抓不懈。努力探索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机关党组织中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四是提高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年—2017年工作规划》,加大推进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廉政建设工作,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增强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不断强化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对落实好的要进行表扬奖励,对落实不好的要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坚持做到有奖有罚。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对违反和不履行责任制规定以及因失教、失管、失察、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一定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规定要求,进行责任追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程度测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应达到基本满意。及时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2016林业局党风廉政工作计划3篇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七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切实做到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内涵,拓展廉政文化阵地,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今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从业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不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意识。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抓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杜绝收送“红包”现象,管好身边的干部职工和亲属,树起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要求

为更好的把我局2016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廉政建设责任。

1、深入开展评廉述廉活动,在全局上下推行评廉述廉活动,深入了解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个人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着力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2、加强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班子专题会议,检查、分析、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要定期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工作。

(二)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狠抓责任制落实

1、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强化廉政勤政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重点,做到了工作中有安排,措施上有保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党员干部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层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分解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职责。机关党总支与每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机关效能考核挂钩,加强考核,把责任落实到全体党员干部。

(三)以学习《廉政准则》为重点,狠抓学习教育

1、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年度计划进行总体部署,纳入学习型组织建设一起安排,纳入中心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加强了《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知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二是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宣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廉政准则》专题辅导。三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观看警示教育片。

2、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抓好廉政文化月工作,开展唱廉政歌、观廉政片、读廉政文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

一、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廉政建设。

1、树立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负总责意识,切实重视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履行一把手职责。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全系统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廉洁自律。

3、发现本单位或本系统干部职工违犯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的,要及时警告或严肃查处。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风廉政责任制。

1、做好自身和家庭成员的廉洁自律,拒绝接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卡、有价证券,对于难以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礼卡、礼券,应主动上交到上级部门。

2、不到本单位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3、如实申报本人及家庭重大事项和收入。

4、自觉遵守本单位私事用车、通讯费用报销等有关规定,不损公肥私。

5、不参加用公款进行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6、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7、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本人的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8、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参与木材加工等林业相关的经商活动:

9、上班时间不准下基层或办公场所玩“麻将”、“上网”等不正当娱乐活动;

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是政绩的观念,做到各项任务、目标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认真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的等有关问题,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思想认识大解放,干部作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速,服务态度大改善,林业形象大改观。其主要任务,就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存在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9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特殊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工作纪律涣散、秩序混乱,无故空岗、缺岗,出现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等问题的;

4、办事推拉,超出办结时限,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5、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以权谋私的;

6、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7、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8、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是、为所欲为的;

9、其它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坏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

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6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5月2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集中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为搞好集中整顿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成立区林业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结合林业实际制定下发《区林业局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广泛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对林业系统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市、区领导关于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以及林业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至6月15日)

局属各股室站要结合实际,从重点整治的9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疲沓拖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9月30日)

本阶段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走访调查、座谈交流、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重搜集整理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站之间、要集中2—3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主动查找股室站、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归类,及时反馈给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

2、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写出书面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初步整改措施。书面对照检查材料经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对查找问题不认真,查找出的问题不属实、群众不认可、意见较大的单位,责令重新查找,并通报批评。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搞好自查。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检查应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确保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形成活动总结材料,报专项整治活动小组。

2、检查验收。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股室站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和验收。对活动组织不力、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股室站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3、召开总结大会。集中整顿活动结束后,召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大会,表彰先进典型,总结集中整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局成立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讲政治、讲责任、讲落实、讲服务、讲廉洁,带头转变作风,发挥表率作用。

2、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局各股室站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林业企业、群众、基层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教育和整改贯穿始终,促进干部作风根本好转,林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3、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局各股室站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工作不力的,要立即指出,及时纠正。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这次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问题,办事过程中的低效率,从业人员乱作为等,重点是解决好当前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浮”、“赌”、“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局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效率保持全区领先,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环境、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决战“两大”平台、促进“三区”互动、加快城乡一体、建设经济强区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全局各股、站、室。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具体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浮”、“治赌”和“治贪”等五治,以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七个方面、23种突出问题,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一)重点整治“庸”的问题

“治庸”即着力改变干部工作成绩平庸、能力不强、业务不精、思想禁锢、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的状况,坚决纠正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庸碌作风,坚决刹住机关工作人员各种名目的宴请歪风。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

3、思想庸俗,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参与各种形式的各种名目的与工作无关的宴请活动。

(二)重点整治“懒”的问题

“治懒”即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不作为、不用心、不用力、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懈怠,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回避矛盾、怕担责任、敷衍搪塞、推进不力、效率不高的懒惰习气。

1、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缺乏主动、消极应付,回避矛盾、推卸责任。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纪律涣散、要求不严,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形式主义严重。

(三)重点整治“浮”的问题

“治浮”即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情况不清、心中无数,不深入一线破解难题,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等问题,坚决纠正调查研究不深入,甚至主观臆断,在执法检查中趋利执法、野蛮执法等不良作风。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当前、不顾未来,甚至为一时政绩欺上瞒下的行为。

3.工作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5.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6.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四)重点整治“赌”的问题

“治赌”即着力改变干部职工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金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歪风。

1.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五)重点整治“贪”的问题

“治贪”即着力解决干部贪污腐化、拜金主义、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问题,坚决刹住对工作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

3.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

(六)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两集中、两到位”不落实,审批许可事项该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七)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针对当前少数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的不良习气尤其是“庸”、“懒”、“浮”、“赌”和“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从严要求,重拳整治,严格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1)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在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以及参与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名目的宴请活动。

(2)不准慢作为、不作为,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

(3)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及领导指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损失。

(4)不准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

(5)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趋利执法,或到企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

(7)不准以任何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

(9)不准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更不得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0)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从严处理。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6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底—3月10日)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区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庐字〔2016〕1号、庐办字〔2016〕8号文件,要在各股室进行全面学习。各股、站、室要联系实际讲清本次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讲清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清开展本次整治活动的努力方向和措施。局机关各股、站、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认真组织学习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问责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赣发〔2016〕3号、赣发〔2016〕17号、九字〔2016〕4号、庐字〔2016〕1号、庐办字〔2016〕8号等文件,运用本股、站、室正反两方面典型针对性进行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股、站、室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庐字〔2016〕1号文件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逐一查摆,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各股、站、室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全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股、站、室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情况,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股、站、室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各股、站、室主要负责人是本次集中整治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职责,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股、站、室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要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股、站、室于2016年12月10日前向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干部职工个人总结报告提交局办公室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要注意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建全区乃至全市最优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分工。各股、站、室要根据庐字〔2016〕1号文件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各股、站、室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2、狠抓整改落实。各股、站、室要坚持边整边改,讲究实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3、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股、站、室要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间,切实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上级领导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局各股、站、室、的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局活动办公室。

4、要完善效能建设公开承诺内容。承诺内容要有具体的行为规范,要对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时限、行政执法要求等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可操作性。要在承诺中单位监督投诉电话。

2015党建工作制度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2016社区党支部廉政工作计划
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第九篇

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合力反腐倡廉

学习贯彻好xx重要讲话,努力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既: 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廉政责任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手抓社区建设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社区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靠干部群众支持和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社区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反腐倡廉,要不 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 根据xx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要求, 继续采取定期和集中相结合方式, 认真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社区党员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将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使社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和廉政意识。

三、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坚持社区党支部每月一次的党员学习制度,党政班子专题学习活动全年不少于四次。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做好在职党员的社区联系制度,全年开好 2次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领导干部述廉述职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述职述廉的评议制度。社区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不许、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居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居务政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 加固防腐墙建设 ,以此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 发挥党员干部廉政的示范作用, 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深化 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制度,继续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改善服务态度,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树立社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年度收支预算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预算严格、收支合理、操作规范、监督严厉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体系。

五、 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

继续完善我社区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民情区域责任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努力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主动发现问题,遇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预防和铲除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同时做好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的处理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慎重妥善地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

我社区党总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以教育思廉,以制度护廉,以监督促廉,以惩处卫廉的工作目标,全面抓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社区文明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社区党支部廉政工作计划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

相关热词搜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约谈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党支委党风廉政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75903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