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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2016-12-02 10:36:0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共9篇)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推进党员学习的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一、目标要求党员日常教育培训,要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为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一篇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推进党员学习的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标要求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要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为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全面实施党员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育“双育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和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谋划和部署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把握政治方向,提升思维能力、提高统筹水平,强化敬业精神、谋求创新发展,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使广大党员在城乡建设中更好的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坚持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分层施教的原则;教育、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的原则。

二、学习内容

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二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教育;三是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四是相关业务知识教育。

三、学习方式方法

1、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参训党员范围、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2、经常性学习教育。主要包括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等。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3、党员自学和自我教育。教育党员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党员端正学风,真正把学习作为干好工作的第一需要。

4、集中教育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年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至少一次主题突出的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学习要有记录,党课要有讲稿。中心组

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5天,要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要求,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三落实”。

5、拓展教育培训形式。定期利用教育设施搞好电化教育,组织学习讨论交流活动,举办图片展览、参观考察、网络课堂、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等项活动,不断探索搞好党员学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学习效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学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抓好落实。要把党员学习教育的成效,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实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建立党员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把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细化、量化,保证学习效果。

2、严格落实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党员学习教育直接责任人,负有组织、协调党员学习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督促。党支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经验。

3、加强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要经常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

4、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党员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党员日常管理是搞好党的建设的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措施。

1、各党支部负责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2、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支部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4、组织关系接转。党员长期外出或调动时,要向支部汇报,及时办理临时组织关系或正式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确保党员不脱离组织管理。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5、建立党员管理信息库。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把本单位各类党员统一纳入微机党员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现状和流动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会议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确定。一般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业绩观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从业、遵纪守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6至10月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召开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会议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

(1)拟定实施方案。方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二篇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二、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是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党员发展、转正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和党的有关知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钻研本职业务,积极学习科技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掌握先进实用技术。

三、党支部应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加强党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党员党的知识、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等方面培训。

四、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实践主题活动,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主题活动,凡有活动能力的党员,都要积极地参加“双建双带”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普通党员、职工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党支部要做好新发展党员工作,每一个党小组至少要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教育培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党组织。

六、党员必须积极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要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

七、强化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和转化工作。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党章的规定,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纪律处分。处分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一个支委要主动参加党员、支部民主生活会。

二、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它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四、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局党委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10天乡镇党委,以便乡镇党委派人参加。

五、支部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六、认真做好记录。对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十五日内,向局党委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非公企业党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三篇

非公企业党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建好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五、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六、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七、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四篇

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

严格搞好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后,要及时和其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以及预备期中的要求。

2.预备党员在入党一个月之内,要参加所在党组织举行的入党宣誓仪式。

3.预备党员入党后要提交预备期进步规划,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表现及建议。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4.党支部要按季度由专人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写实,写实要言之有物,简明、具体。写实情况要由培养人向所在支部汇报。 5.学生预备党员要严格按照《学生党员责任区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学生预备党员责任区工作由所在党支部予以划分并进行考核。

6.学院党总支每学期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和培训,对其入党动机、共产主义信念和党性观念以及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教育和提高。

7.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克服入党时存在的不足并在思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有明显的提高。要求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要按时完成责任区工作,并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不降低;工作积极努力业绩不降低;全面素质提高综合测评成绩不降低。责任区工作和“三个不降低”是衡量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量化标准。

8.预备党员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长期不发挥作

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工作、学习出现大幅度下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和考察

1.新党员怎样编入党小组

应主要结合其工作隶属情况将其编入相应的党小组。

2.为什么要进行入党宣誓

举行入党宣誓,是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的一种仪式,它体现了入党的庄重性、严肃性。入党誓词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所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表示党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向党倾吐肺腑之言,表示自己遵守誓词各项内容的决心。通过入党宣誓,可以鼓舞和激励新入党的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

3.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什么时间举行

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以后及时举行。

4.入党宣誓的誓词

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5.入党宣誓仪式由哪一级党组织举行

宣誓仪式一般应由基层党委或支部举行,不宜在党小组会上举行。

6.怎样布置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

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严、朴素、整洁。主席台正中可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仪式”的横幅。还可把“誓词”张

贴在党旗下边,以便于宣誓时领读和跟读。

7.入党宣誓仪式中怎样悬挂党旗【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党旗的悬挂应该是横挂,镰刀锤头图案在左方上角。

8.入党宣誓仪式的一般程序

一般有如下一些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进行宣誓;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也可以请老党员代表出席并讲话。

9.入党宣誓时举左手还是右手

宣誓人应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宣誓。

10.入党宣誓时是否需要有人领读誓词

宣誓时,要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领誓人读完全部誓言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11.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可否集中一起进行宣誓

新党员宣誓应在支部大会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后及时举行。如果一个党(工)委在短时期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统一举行一次入党宣誓。

12.可否吸收非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仪式是对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党组织可以适当地吸收一些非党积极分子参加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并在参加宣誓仪式之后组织他们谈感想,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13.新党员要有预备期

党章规定,新党员要有一年的预备期。这是为了对党员更好地进行教育和考察,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一个人在入党前,党组织虽然已经对他做了多方面的考察了解和必要的思想教育,但是,入党后,他能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考察。有了预备期的规定,党组织就可以在预备期内进一步考察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预备期满以后,党组织就有

更充分的根据决定其是否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1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起。

1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团籍问题如何处理[Page]

根据中组部和团中央书记处组通字(1993)14号文件通知精神,团员入党仍保留团籍,凡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是党组织赋予青年党员的光荣职责,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但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工作调动时,团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的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团组织应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保留团籍青年的情况。

16.上级党组织因审查申请入党者的问题没有及时讨论基层党支部吸收新党员的决议,这个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上级党组织在未审批以前,如果发现本人有某些问题需要继续审查时,应当认真地进行审查,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可根据审查情况处理。如果不是由于本人的原因并且本人在继续审查中积极协助党组织弄清情况,各方面表现一直很好,在查明 情况后,上级党组织在正式批准其入党时,其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如果这种继续审查主要是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的,则需经支部大会复议,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17.对预备党员进行深入系统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系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并用其武装头脑。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是发挥先锋战士作用的思想动力。因此,党组织必须不厌其烦地反复、深入

地对他们进行教育,使其真正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⑵进行以党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建设学说的基本道理,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作为一名真正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所必须掌握的最起码常识。因此,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系统地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

求是:中组部《加大领导干部学员管理规定》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五篇

求是解读:中组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作者:任亚东

日前,中组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求是网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学习,认真感悟科学解读。

一、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树立意识。

习近平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时,曾多次提出“党校姓党”和“实事求是”。此次 《规定》强调,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时,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同时,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也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让每位学员有压力感和使命感,明白为什么要学习?学习什么内容?如何作到学习踏实,工作认真?如何把学习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工作中?

二、遵守校内规定,执行学员守则。

中共中央和中央党校曾三令五申要求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遵守校内规定执行学员守则。此次《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要住学员宿舍,吃校内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此次《规定》还要求,学员之间可以互动,但要严格把握底线。如:一,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二,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

三、学习工作合理安排,单位学校严格管理。

《规定》提出,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培养单位要合理安排干部工作。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干部学习工作要合理安排,单位和学校严格管理和协调配合。

四、牢记“实事求是”校训,严格约束自我。

建党以来,我党历届领导人都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此次《规定》重申,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要重视学习,端正学习态度。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通报批评。

五、认清学员关系,回避关系犯罪。

习近平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时,曾多次提出“无论什么干部,来党校学习就要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中央党校也曾制定出老师管理和学员内部管理两条线,一条要求党校老师要严格把握学习关、考试关、出勤率等,党校内部的互动,和老师之间的互动学员是不参与的。而另一条学员线,要求以班

集体为主的学员们,自发成立班委会,班委会享有特权,不受党校直接领导,党校并无备案和批准,班委会属学员内部集体行为。学员之间的互动有班委会开展和管理,党校老师不得参与和干涉”。

此《规定》要求,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

此次要求更加明确了干部是以学校开展的组织还是集体行为的学习组织。同时,也对现有的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党政培训机构下属几十家社团和已经合法审批的社团明确方向和加大管理。

2015党员学习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六篇

第1篇: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培训工作的成果,建立党员的长效学习教育机制,使全党牢固树立“终生学习,自觉改造”的理念,不断提高每个党员目查、自省、自警、自励、防徽杜渐的自觉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同时,使学院党委及各个党支部不断增强抓好对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性、长久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学院的兴旺发达做出贡献。

二、重点内容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的重点内容是坚持不懈地进行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党性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教育。

三、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度

院党委中心学习组由院党委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纪检干部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中心学习组成员写读书笔记不少于12篇。通过理论学习,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过好党的组织生活会是保证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的基本

方式,应当长久、严格的坚持。同时内容要充实,方法要改进,要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强化组织生活会的效果。日常组织生活会,每次时间要短,内容要精,力求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院党委组织,参加人员为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纪检干事、党办主任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参加范围为本支部全体党员。

五、上党课制度

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向党员及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我们党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院党委每年对院属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上党课2天以上。院属各党支部上党课时间每季不少于1次。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按照党章规定和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的制度,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评议每个党员在实践“xxxx”重要思想中永葆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改队伍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在院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七、目标要求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教育活动中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与以前延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加以综合,建立一套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最终达到的目的就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第2篇: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一为“两委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学习日。

二、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中要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三、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并做好学习记录,有文化的党员也要做好个人笔记,并作为年终考核党支部、评议党员政治学习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居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两委班子”成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3次,全体党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2次,并要做好记录。

五、每名党员,尤其“两委班子”成员要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

六、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主要思想。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及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等。

3、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居规民约》等。

4、结合理论学习,联系当地实际,立足当地优势,探讨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路子。

第3篇: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4篇:学校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坚持学习制度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前提,是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创建学习型支部的重要内容。为把我校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为广大党员的学习搭建平台,帮助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都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重点放在带领党员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知识。

5、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

二、学习形式

学习要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员集中学习每月1次,时间定在每月末周五下午。党员的自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部门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每学期初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3、每次集中学习党支部要事先明确学习内容以及主讲人。主讲人必须认真备课,保证学习质量。

4、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5、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6、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每学期要达到15000字。心得体会完成3篇,每篇2000字以上。

7、学校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终评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学习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8、每位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永远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第5篇: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开展支部党员学习目的: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两个素质,满足我社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二、学习的方式:以科室组织学习与员工根据自身实际开展自学相结合;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

三、各部门年初要制定本部门学习培训规划,学习培训的内容要结合上级行组织的有关考试,注重本岗位新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能的提高,学习内容要具有实用性和超前性。

四、党员个人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本着缺啥、学啥的原则保证自学时间和学习效果。

五、办公室对党员学习培训活动进行定期考核,采取考试、技能比赛、走访听看等形式检查员工学习情况和学习培训效果,考核结果张榜公布。

六、对学习培训表现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成绩差的要通报批评。

七、员工学习培训考核成绩做为员工年终考评和聘任、聘用的一项依据。

2015党员教育培训总结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2015年党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湖里区委教育工委2015年工作部署,按照支部《关于贯彻落实2015-2015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计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三项主题”活动,落实“三项工程”活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监督保证、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制度落实

1、组织领导强有力。成立党员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负责总体工作计划、实施、检查和总结,具体抓党性教育。校长任副组长,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具体抓政策形势教育。宣传委员(兼纪检员)陈延昭任副组长,负责廉政纪律教育。组织委员苏惠娜老师负责教学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党建领导小组成员责任明晰,既分工又合作,形成坚强的领导力量。

2、制度建设重落实。支部建立了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对照学年初制定的参加教育培训的个人计划,学年末在《党员目标管理登记表》中记录完成情况,党员履行党建职责的落实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能确实完成。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1、政治学习成系列。学习时间有保证,固定在每月第二周周一下午第三节开展专题性强的政治学习活动,在每周一下午第三节教师会上进行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教育内容有侧重,一是重点学习《党章》,进行《党章》知识测试和汇编《学习〈党章〉心得体会》。二是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是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开展学法心得交流。四是学习中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纪委全会公报》等材料。五是学习警示教育宣传材料,学习湖里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编《预防宣传教育材料》等。六是学习有关支部建设的指导性材料,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七是学习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指导性材料,学习《福建省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八是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等。九是学习有关廉政建设的材料,学习《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湖里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十是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材料等。

2、党员教育多形式。主要学习方法有:集中宣讲、QQ发布、个别自学、小组讨论、撰写心得、心得交流、演讲比赛、书画评比等,做到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开展学习。按照“坚持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总体目标,从“政治立场、组织观念、党风党纪、完成任务、努力学习、思想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对党员进行“党员目标管理考评”。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思自己是否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拼搏谋发展、带头创业立新功、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查找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做法。分组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参加人员3名:何明俊、陈延昭、苏惠娜,教育局领导陈媛jú长与会指导工作。几次会议都能有效地落实会议的要求,取得既定的成效。电化教育效果好,根据《湖里区教育系统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党员电化教育,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从是否做到“七个有”的要求入手,规范建设电教室,完善各项配套的制度,形成了专人负责的常态化管理模式。

3、师德建设讲成效。不定期在学校教师工作QQ群里发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引导教师书面自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5年修订)》,签定《遵守〈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承诺书》,要求教师管好自己的嘴巴,用正面的舆论来教育和影响学生。组织学习先进教师的系列活动,开展评选、拍摄我身边最美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活动,通过组织教师观看《有一种美丽叫付出——厦门市安兜小学“最美共产党员”黄素贞同志先进事迹》,宣传身边典型。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全体教师写学习心得,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开展“加快科学发展,推动教育提升,建设教育强区”的解放思想大主题讨论,进行师德教育心得交流,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一心一意谋学校教育发展上来。开展“教师师德、政治纪律自查”,教师检查自己是否存在“参加宗教活动、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等问题,了解什么不该做,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开展禁赌工作,认真执行《禁赌工作责任制》,教师签《禁赌承诺书》,自查反纠,填写《参与赌博情况自查表》,确实做到不参赌。学校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师德考核,全体教师考核均合格以上。

4、专项教育有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安兜小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教师积极努力,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己任,带头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认真抓好“三项主题”活动,做到抓实、抓细、抓早,思想上抓师德教育,行动

上抓岗位大练兵,同时积极参与“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的行动,争取社区领导、学生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有效地推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三项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堡垒工程、先锋工程、温暖工程”活动,部署、落实创建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工作和开展党员“四比四争”活动。开展宁化、长汀革命老区考察活动,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党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教育学习活动,效果显著。

三、加强教育业务学习

1、支委委员带头学习。强化学校领导班子素质培训。何明俊书记参加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考察活动,用先进课改经验指导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参加“市第三期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科学管理的理念和技巧。

2、党员教师狠钻业务。在党员教师中开展教育教学“比、学、赶、帮、超”活动,青年教师提升了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迸发出应有的活力,教学骨干能起到引领作用,尤其在落实“先学后教、反馈矫正”教学模式改革中,敢试感闯,已经初步建立了新的课堂教学新景观,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强廉政教育活动

1、规章制度严落实。支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狠抓落实,学年末各部门都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小结。有关于落实《湖里区教育局系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主要任务分解和工作总结;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表、总结;有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计划、总结;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计划、总结;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总结;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总结等,均涉及到党员的教育,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2、宣传教育重培训。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的系列活动,开展“播下廉洁的种子”的教师廉洁教育书画作品评选,支部汇编了《“廉洁教育”征文汇编》和《“廉洁教育”教案汇编》,出“廉洁教育电子小报”,上“崇廉”法制(专题)讲座——党课《遵纪守法崇尚廉洁》、《廉政》。工作资料完整,有活动计划、总结及简讯、国旗下讲话、教案、心得体会、演讲稿等。

3、党纪监督有执行。支部建立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学习教育制度、党员监督制度、学校信访接待制度、党政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各项监督制度得到落实。开展行政班子成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自查。组织学习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材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预防宣传教育材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征集廉洁从政格言警句,进行党的知识测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党员干部外出审批制度,执行党支部对党员的谈话教育,处理信访调查的问题等,贯彻执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各项举措都保证了党纪监督的执行。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有效促进了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树立了党支部在学校中的威信,提高了党支部的凝聚力。

第2篇:南瑞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近来年,南瑞社区党工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多举措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党员队伍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南瑞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基本情况

南瑞社区辖4个园区党委、2个园区党支部、6个非公企业党支部,现有党员909名,建有先锋网站7个,远程教育站点5个。党工委近年来每年都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党课和党建工作培训,举办党课30余场,报告会10多场,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建党对象近2000人次。

二、完善党员教育工作机制,规范党员教育管理

南瑞社区党工委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狠抓落实。

1、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一是形成了由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党员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将党员的教育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党员教育工作。

2、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型党组织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等,并将这些学习制度经常化,常抓不懈。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引导和鞭策党员认真按照计划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奠定基础。

3、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将党员参与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纳入评议范围,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各基层党支部能够坚持每月正常组织一次以上学习教育活动,一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同时加强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避免时紧时松的现象。

4、落实“三有一化”。近年来,社区党工委按照“三有一化”的工作要求,多方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健全培训设施、文化设施和学习场地等硬件设施。除瑞华苑办公用房正在建设外,其余五个园区均有独立的500㎡以上办公用房,配备社区党员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远程教育站点等,并为各园区活动阵地配备了必要的电脑、电视、音箱、空调等设备。注重培养队伍,结合党组织换届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理论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形式

南瑞社区党工委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面向社区居民,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以开展深入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内容,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力。

1、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百名干部下基层”、“双联系”活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增进党群感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社区两委班子的专题培训教育,通过参加党组织书记轮训、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园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以增强党性为第一

任务,以基层党校为载体,大规模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离退休党员中开展“一迎四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等教育。积极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生活会,开展向杨善洲、沈浩、金岚岚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写观后感、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加强党性修养。开展千名书记上党课活动,并组织党员观看《信仰》、《忠诚与背叛》、《钱学森》等爱国主义教育片,使广大党员思想上受到洗礼。

2、结合十八大精神学习,党工委和各园区党组织分别开展了观看开幕式、报告会、学习座谈会等活动,举办十八大精神宣讲17场受众近800人,进一步促进党员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提升政治素养,不断增强先进性。

3、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清风大讲堂廉政警示教育会、廉政书画展、两委干部警示教育培训会、效能建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学习教育活动,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发挥荷夏园廉政文化进社区省级示范点的影响,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和清廉服务之心。

4、结合社区文体活动,举办了建党九十周年、九十一周年、建国六十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庆七一晚会、综治杯象棋赛、退休人员运动会、庆端午联谊会、一居一品特色社区创建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展示党员风采。

5、结合七一表彰,对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志愿服务队、优秀党员、优秀志愿服务者进行表彰,通过评先评优,选树典型,有效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员标准,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树立党员应有的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三、分类教育,创新教育管理的活动内容

1、坚持“分岗位、分类别”的教育培训。针对发展对象、两委班子成员、党务工作者等,分别开展党史知识、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等内容的教育培训,更好地适应岗位、进入角色。重视社区工作者岗位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开展社会工作师及各岗位职业资格的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水平。

2、加强党员管理,实行分类教育。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组织上关注,实行分类教育服务。一是对在职党员实行教育引导管理,建立情况反馈制度,号召他们积极参加社区活动,鼓励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对流动党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确保组织管理不漏,组织教育不松,使他们融入到社区大家庭中来。三是对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党员,采取集中教育与主动服务的管理方式。即对大多数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每月定期组织学习教育(

3、通过载体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社区一米阳光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设岗定责、社区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形式,为党员教育培训、发挥作用提供载体,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文明创建、社会管理创新等社会事务活动,明确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义务和责任,努力为民办事。

4、提升党员教育信息化水平。先锋网站、远程教育为党员教育培训的普及和多样化活动创造了条件,通过及时发布信息、播放电教片,开展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

四、存在不足与努力方向

南瑞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多年来的推进,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外。一是社区党员的思想观念呈现多元性,一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明显,二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

下步工作努力方向:

1、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增强宗旨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根本上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社区建设中主动尽已所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制订更详细、可操作的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作计划,因人而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丰富教育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南瑞社区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提高党员先进性为教育目标,不断探索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3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党工委现有直属党总支x个,支部xxx个,党员xxxx名。其中党政机关支部xx个,事业单位支部xx个,公有制企业支部xx个;现有党政机关在职党员xx名、事业单位在职党员xx名、企业在职党员xx名、离退休、内退党员xx名、其它党员49名;女党员369名、少数民族党员4名。【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在县直机关党员干部中相继开展了理想信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学党章、正党风、守党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实行以岗定责、不断强化党员目标责任管理。这些活动的开展、制度的建立健全,从根本上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使县直党员教育管理基本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上好“党课”为主,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机制。我们把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始终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以上党课为主,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阵地的作用,采取分级负责、分级教育管理的办法。在培训内容上,突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律法规和党员教育管理知识等。在培训阵地上,充分利用县委党校、基层党员活动室、党员电化教育等。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上,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工委每年集中组织大型党课4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两期,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1200多人次。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各基层党总支、支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同时,我们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各基层党支部能够坚持一周集中一次以上学习,每月正常组织一次以上活动,一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第4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XX号及XX委办XX号文,积极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工程,现总结如下:

一、2015年党员教育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员思想建设。

根据创先争优活动节点安排,我们深入开展普遍点评、公开承诺、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群众评议活动。活动注重结合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商务为民教育,提升党员素质,特别是增强党员的群众意识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引导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

(二)利用建党九十周年,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党员党性。

结合建党90周年,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重温党史。牢记宗旨”,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党史纪要通鉴》,学习党史简明读本和党史知识900题,举办系统党史知识竞赛,有6支代表队参加,还组队参加全市电视大奖赛复赛,利用网站、宣传栏、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展示党的丰功伟绩。局机关、供销社集团公司、经贸集团、中航技公司党委、中烟福建公司、厦茶公司、食品协会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闽东参观新四军第六团北上抗日出发地和纪念碑,接受革命教育,组织参观“特区改革开放30周年成就展”。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向杨善洲、文建明、郑大观、李林森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注重归纳总结提升,在中烟福建公司建立“勤文化”区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党员素质不断提高,在建党九十周年表彰活动中,系统有2个党组织被评为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共有23名党员被评为省、市、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做好基础性工作,切实推进党员全覆盖和经常性教育。

一是定期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时事政治、商务重大举措、商贸实务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国务院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学习省市委“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商务工作规划,落实“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工作思路。三、坚持组织机关人员每月晚上利用2个小时时间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聘请专家开设关于学习******同志重要讲话、市十二五规划、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等专题辅导及观看专题片,创新集中学习方式,开设“机关论坛”5次,有35名干部上台演讲,对获奖人员奖励购书卷,组织深入学习《******致xx经注特区建设30周年的贺信》、《贺国强同志在xx经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全体党员也形成了终身学习的观念;三是征订学习资料,系统2015年共征订党报党刊计14种492份,共70910。4元;党组还拨专款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征订《安邦经济参考》(日刊),让党员干部扩大视野,随时掌握重大的经济脉动;每月征订党课教材;根据形势需要,征订《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七届七中全会决议》等单行本;四是“因岗因才培训”,按照“利用5年时间对各级各类干部遍轮训一遍”以及“每年抽调五分之一在职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的要求,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11名干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和市委党校干部培训。有3名同志完成学历教育,分别获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对离退休党员,则以不定期组织他们听取工作汇报,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四)以“增强党员意识、发挥模范作用”为目标,全力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重点工程。

2015年,系统共发展31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7名新党员。供销社集团公司、中航技公司、北方公司、中烟xx公司、五矿公司等认真组织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在此基础上,局直属党委组织了3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开设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党的纪律和党的优良作风》、《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课程,培训期间,严抓考勤纪律、要求学员认真做好笔记,并在培训结束时考试,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对新党员,主要是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观看电教片等方式,加强培训,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四)结合应对欧债危机、宏观调控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注重加强对党员的形势任务教育。

局党组坚持每周通气会、每月党组扩大会(局务办公会)、每季度中心组学习会、每半年务虚会制度,在各种会议上,及时通报最新国际经济贸易大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注重研判形势,并以会议纪要、OA公告等形式,向机关党员干部通报会议精神。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党代会精神、城市发展和对台经贸形势。供销社集团公司、北方公司、中航技公司等党委书记6人/次都分别为本单位的党员至少上一次党课,内容包括“打造全产业链食品企业”、“提升5种意识,打造5种能力”和“两融、三新、五化、万亿”发展战略“等,促使党员增强责任意识,牢记使命,践行宗旨,迎难而上。形势教育取得较好成果,2015年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商务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全市进出口总额突破700亿美元,达701亿美元,增长22。9%。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800亿元,达810。7亿元,增长16。4%,增幅超出年度计划0。4个百分点;商贸业实现GDP增加值340亿元,增长14。6%,高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1。8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比重也提高1。2个百分点至30。8%。

二、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的做法

(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培训计划。

系统成立了以jú长熊衍良同志为组长的人才强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治处负责具体工作,把党员教育培训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同时,把党员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根据”增强党性、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注重实效“的党员教育总体方略,形成了《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召开系统人才强商工作协调会,制定了计划。

(二)完善学习制度,落实经费保障。

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制度的意见》、《xx市商务局局机关工作学习会议制度》和《市商务局机关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等,建立了较完善的学习制度。为确保学习制度的落实,一是建立学习考勤制度,组织学习实行签到制,提高参学率;二是设立固定学习场所,每个支部都设立专门的集中学习场所,并尽量与办公场所错开,确保学习质量;三是落实补课制度,对学习中因公缺课的同志,要求各支部专门落实组织集中”补课“;四是进行不定期抽查活动,由学习实践活动办人员对各支部集中学习时的到课情况、党员个人学习笔记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和抽查。

(三)结合商贸实际,注重教育实效。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我们提出了商贸行业培训计划,共分法规、外经、外贸、国内贸易、酒类、综服、会展、岗位技能、其他等八大类二十四个培训项目。按照这一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选派相关岗位的党员同志到中央党校、商务部、省经贸委、市委党校,接受如科学发展观、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解读、金融工具、出口保险、反倾销及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社会责任等热点问题的培训,取得了实效,推动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2015年党员教育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

2、认真落实《贸发系统贯彻落实〈2015-2015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员日常普遍教育,提升党性修养。

3、利用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的有利契机,注重加强形势教育,使系统党员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认真抓好新社会组织党员、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

第5篇:2015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司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读本、《十七大报告》及党章为学习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培训质量相结合,坚持传统教育和创新教育形式相结合,坚持“请进来”面授和“走出去”培训相结合,加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在提高全司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上狠下功夫,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党员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成立了加强党员教育的领导小组,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细化分工到个人,确保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二是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司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党员学习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学习,并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同时将各党员学习培训情况及时总结讲评。

二、突出重点,狠抓政治理论教育,夯实队伍政治思想基础。

2015年,我们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十七大精神”重要思想学习为契机,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全司掀起了理论学习的高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以强化党员学习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依托,不断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重点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理论、党规党法以及政策业务等。通过学习培训全面了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创造力,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三、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管理行为。

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同时,我们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015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八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5党费收缴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中组部 第九篇

第1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现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党费收缴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二、按时上缴党费。党员每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一次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党(工)委收到基层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后,立即开写党费收据,并记入党费专帐。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三、加强党费管理。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党费专用帐簿,由党费专管员负责管理。党费专用帐簿要设立总帐和分帐,做到一月一结,年终按规定整理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基层党组织不得挪用和擅自使用党费。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2篇: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3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1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4、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4篇: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党费收缴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党费管理

(一)各支部应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每月按时上交党费。

(二)党费由机关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单立账户,专款专用。

(三)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费收支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向党委会报告党费收支和使用情况。

(四)党费应存入指定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五)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三、党费使用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局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5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5、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6、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8、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9、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0、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1、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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